银行同业理财产品的对比分析

银行同业理财产品的对比分析
银行同业理财产品的对比分析

与同业理财产品的对比分析

近来,各家银行纷纷向客户推出风险不同、期限不同的、收益不同的理财产品,客户面对众多的产品无所适从,我行客户经理对他行的理财产品又缺乏了解,影响了业务的发展。为满足高端客户短期现金管理的需求,财富管理中心现就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对比,发现他行产品之不足,发挥我行产品之长处,营销中扬长避短,以促进我行业务的发展。

各行产品对比表

同业理财产品对比表

对比分析:

各家商业银行都推出了自家品牌的理财产品,“博弈”、“中银集富”、“金钥匙”、“本利丰”、“步步为赢”、“灵通快线”、“月月升”、“日日升”等等,说明各家都非常重视理财产品的开发和营销,产品种类较丰富,期限也非常灵活,就币种来说,除中行汇聚宝外,全都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就发行方式而言,中行、农行类似,是分期发售,每月、每周定期发售,收益略有不同;建行、工行、邮储银行是一次发售,按周期滚动投资。

现按照投资期限,对每家银行的产品进行收益分析:

一、一天理财产品

就目前期限一天的理财产品,中行、农行没有,建行、工行、邮储银行类似理财产品收益也有差别,建行、工行收益一样,为年化收益1.45%,邮储银行从6月1日起执行1.5%,较原来1.41%增加了0.09%,预期收益最高。其余的初始金额、购买方式等交易要素都差不多。

二、周末理财产品

只有中行有此类理财产品,期限为3—4天,其收益挂钩O/N_SHIBOR(上海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近期年化收益1.2%--2%之间,期限短,风险较大,收益较高。

三、七天理财产品

除邮储银行外,其他银行均有此类产品,尤其是中国银行,品种最多,预期收益最高,分为两个品种四个档次,“中银安稳回报”5--50万的收益在1.65%--1.7%,“中银集富周集富”年化收益1.75%。农行“本利丰—安心得利”年化收益1.65%—1.7%,建行工行年化收益一样。

四、一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建行工行品种较少,年化收益建行稍高0.72%,工行只有0.36%,中行产品最丰富,有14天、27天两类7个品种,收益也高,根据投资额的不同,年化收益从1.7%--2%不等。农行也有14天、28天两类4个品种,固定类年化收益1.5%--1.85%,浮动类年化收益1.8%—2%。

五、一个月以上理财产品

此类产品各家差异比较大,工行“步步为赢”期限最长,跨度大,档次多,中行次之,就收益来看,建行“日鑫月溢”产品年化收益最高30—180天达到2.52%,180天以上为3.15%。

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分析:

从产品的购买赎回角度讲,工行、建行的整体流动性比较强,资产配置产品是比较方便的,尤其是工行“灵通快线”七天滚动型产品,周一至周五都可以申购赎回,流动性较强,建行的“日鑫月溢”产品收益高,期限灵活简单,方便客户理解操作。中行的理财产品虽然产品多,但是分期发售,且每期的收益都有些许差别,不太方便客户的挑选和购买。

综上所述,我行的理财产品从期限设置、投资收益、流动性安排、客户服务及品牌影响等方面都有较强的优势,完全可以为客户进行中短期的现金管理。客户经理利用这些理财产品吸引客户在他行的短期闲散资金,也可以利用理财产品为客户资金进行规划管理,提高客户的短期投资收益,通过我们专业的理财服务来留住高端客户。

银行同业调研报告

银行产品和服务调查报告 不久之后,自己就将成为一名正式的银行工作者。为了更好地了做好银行工作,我们必须对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为此,我特地走访了几家银行,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了对比,据此也对我们某某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做了一些小小的建议。 一、调查对象:某某银行重庆北滨路支行,某某银行成都青羊支行,某某银行成都金沙支行,中信银行成都走马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二、调查目的: 对比各银行之间服务和产品的不同之处,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调查方式: 走访各家银行,通过观察和询问得到调查资料,通过分析得出结论。 四、产品和服务对比总体来说,银行业务方面差异不大,只是在一些业务处理方式上略有差别。服务方面差别主要体现在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之间,总体来说股份制银行服务优于国有银行服务。 (一)业务方面:存取款业务:这是银行的基本业务,差别不大,不过像农行、工行之类的国有银行等 atm 自助存取款设备利用相对更加充分,而且存进atm 的钱可以再取出来,循环利用,增加效率。 储蓄卡业务:值得一提的是某某银行某某卡业务。某某卡在自助设备上跨行跨省每天第一笔取款免手 续费,这一点使得某某卡的用户体验优于我所调查的其他银行。 信用卡业务:中信银行信用卡业务由其信用卡中心指派专人到各支行,负责信用卡推广和办理。这有利于优化工作效率,并且能够减小其他部门人员负担。 理财业务:某某银行理财经理和大堂经理不是完全分割开来的,有时候大堂经理和理财经理的职责是相互重叠的。这对大堂经理和理财经理的能力锻炼是好事,但是有时候会造成大堂经理职责疏忽。如大堂经理有时候忙于卖理财产品,忽略了大堂经理职责。其他银行大堂经理和理财经理划分比较明显,分工明晰。除此之外,中信银行等的理财业务销售方式相对灵活,如在客户办理房贷等业务时,理财经理会插空宣传理财业务。但中信银行有时会在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进行捆绑销售理财业务,给客户带来不好的感受,某某银行这点做得比较好。 贷款业务:中信银行在个贷部门比较充分利用临时实习生,增加效率,并且减少成本和个贷客户经理压力。 (二)服务方面: 迎接客户:某某和中信等股份制银行在迎接客户方面都做得比较好,不管是客户刚进门,还是客户在办理业务坐下之前,都做到了礼貌迎接。相比之下,农行和工行等国有银行在这方面做得相对欠缺,在客户进门时基本无人迎接,大堂经理也经常不在职责范围之内。但在特定情况下,股份制银行太过热情反而引起客户反感,尤其是老客户,礼貌的迎接反而显得太过模式化。国有银行没人迎接反而让客户感觉更加自由。 取号、填单:某某和中信等股份制银行一般有专人帮助客户取号、引导客户填单,农行和工行等国有银行一般是客户自己取号、自己填单,有疑问询问大堂经理。个人觉得对于有一定 文化程度的人群可以尝试其自助取号、填单,这有助于提高效率,并且让客户感受轻松。办卡:农行备 有自助发卡机,免去填单等麻烦,并且减轻柜面人员压力,提高效率,值得借鉴。 产品营销:总体来说股份制银行营销意识较强,但也有个别过分营销引来客户反感的情况发生。 服务态度:总体来说股份制银行服务态度优于国有银行,但是另一方面体现股份制银行服务方面抓得比较严,有时候会引起内部工作人员反感,服务流于表面化。 五、对某某银行的一些建议 化设备。 2 、信用卡业务专业化,由信用卡中心等机构派专人负责,提高效率,减轻其他部门压力。 3 、大堂经理和理财经理职能分工清晰化。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 4 、理财业务营销方式多样化,可对房贷客户、等待存取款客户等进行营销,也可尝试一些 捆绑式销售。 5 、可充分利用临时实习生,比如个贷部门,处理一些琐碎事务,减少人力成本。 6 、良好的服务意识继续保持,不过服务不能太过模式化,不然显得服务表象化,并有可能 引发内部工作人员的反感。(不过不规定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有不能够很好地做到位,思考中?…] 7 、加强客户自助取号、填单意识。 8 、加强工作人员营销意识,不过要杜绝过度营销。注:由于个人经历和知识的有限,一些观点不慎恰 当,望批评指正。

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概要讲课教案

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深圳金融》2014年第3期 摘要: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和创新活跃的重点领域,银行同业业务为市场提供优金融势服务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争议而广受关注,近期市场又在讨论银监会预期的“同业融资管理办法”新规范的出台。本文立足市场实际,对银行同业业务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银行同业业务、制度经济学 一、银行同业业务现状 (一同业业务概念。狭义的银行同业业务指依据人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金融机构间的资金拆借业务。这是基于资金流动性缺口而拆借资金的传统同业范畴。广义的同业业务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从主体上看主要是服务银行自营和代客两方面的交易需求。交易涉及的市场主要有银行间货币市场、票据转贴交易市场、信贷资产交易市场、信托资产交易市场、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外汇衍生及商品交易市场等。从产品功能看分为四类1, 1四类业务的主要品种有,一是资金类,如同业拆借、同业借款、人民币质押外币质押借款、货币互存、债券回购、票据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同业存放、债券代持、股票质押融资等;二是投资类,如债券投资、票据转贴、同业代付、投资信托计划、理财计划等;三是资产管理类,如银行理财投资信托计划、投资理财产品、信托贷款、私募股权、信贷资产买卖等;四是交易服务类,如代理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贵金属商品市场交易、风险资产或不良资产交易、信托通道业务、信贷资产证 资金类、投资类、资产管理类、交易服务类,这四类产品在交易中往往通过组合交易和相关机构的链条式参与,实现各方交易目的和盈利收益。近年来,在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引领下,同业业务发展迅速,新产品层出不穷,同业业务量、收入、利润等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占比和贡献明显提高。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全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1年第5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9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页脚内容1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 (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 页脚内容2

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及建议

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及建议 导读 银行同业业务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下逐渐形成的。银行同业业务的增长表明这种同业创新具有模式灵活、银行创收高和企业需求高的特点。为此,它深受各大银行喜爱。 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各银行都组建了同业业务部门,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题。但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所以该业务仍然存在着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率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同业业务管理水平,以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本文将分析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一、同业业务现状 银行同业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自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同业业务以来,产品种类每年都在增加。比如银行可通过各类同业投资扩大资产规模,利用买入返售、拆入短期资金错配、发行理财产品出表等多种方式赚取利润。 同业部在各家银行都被定位利润中心,甚至个别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高达50%以上,然而在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也隐藏着一定风险。在较为严格的监管导向下,银行同业业务也开始逐渐向流动性管理、信用管理职能偏重,随着监管趋严,MPA落地执行,风险权重变化及同业资产内部结构调整下,让同业业务中资本套利空间逐步缩窄,最终结果会使得同业资产在银行总资产中

所占比重的上升空间变得非常有限。另一面,随着电商平台、非银金融机构及各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银行储蓄存款将会向非银机构转移,而非银机构剩余资金又会以同业(非银)存款形式存出至商业银行,如某宝等大型电商平台通过基金形式存出资金,商业银行的同业负债所占比例或会逐渐上升。二、同业业务产品种类 就目前同业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银行同业业务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即: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和居间、投顾、委托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端出发的同业业务。 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同业存款、存放同业、协议存款、非银存款、同业借款、同业存单、同业代付、同业偿付、同业代销、委托投资、黄金租赁、同业赊销、票据转贴现、信托受益权、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同业理财、福费廷、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同业投资、负债、居间业务。 以上模式作为市场投融资需求的有力补充,为更多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同业利差缩窄,加之银监加大监管力度,银行同业部门也会随之转型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三、同业业务对实体经济作用从实际情况看,同业业务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银行同业投资业务出现的“井喷”式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在融资渠道方面为企业做相应补充。所以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的作用归结起来主要包含三个方

银行投资同业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银行投资同业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投资同业理财产品的操作和内部管理,规避和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理财产品是指我行与同业机构签订理财合同,将资金委托给同业机构,由其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利率进行资金运用的业务。 第三条投资同业理财产品必须遵循安全、稳健、合规的原则,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为目标,强化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总行业务部门职责 (一)负责提出理财产品的投资需求,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与投资分析报告; (二)负责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各项管理以及档案整理。 第五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负责对协议内容进行法律合规审核,出具《风险管理部法律意见书》和《xx 银行合同审查表》。 第六条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和会计科目核算。 第三章业务管理要求 第七条理财产品投资选择标准 (一)应选择商业银行公开发售的法人理财产品; (二)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应为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资产或资产组合、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同业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第八条投资理财产品前,由总行业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按照从本金保障特性、收益保障特性、信用风险等级和市场风险等级等维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进行评价。 第九条理财产品评价标准: (一)A级理财产品由发行银行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并且保证收益或实现预期收益可能性极高。理财投资方向为高信用等级债券、货币等相关市场的投资; (二)B级理财产品由发行银行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收益浮动。通过对高信用等级主体的投资保障本金的安全,理财收益随相关投资市场的变化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三)C级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但相对可控。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可承担高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A 级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市场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严格控制股票和外汇等高市场风险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本金保障比例在95%以上或采用了本金保障的投资风险管理措施; (四)D级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在信用风险维度上,可承担中等以上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级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除可投资于债券、新股申购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外,还可适当投资于股票、商品和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

2019-2020年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 (2019年)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目录 概述 (1) 一、银行业理财产品存续情况 (3) (一)理财产品余额稳健增长 (3) (二)主要四类机构产品余额均同比增长 (3) (三)银行理财以公募产品为主 (4) (四)开放式产品占比较高 (5) (五)净值型产品存续余额占比超四成 (6) (六)产品投资性质以固定收益类为主 (7) (七)同业理财规模与占比持续“双降” (8) (八)理财子公司产品余额初具规模 (9) 二、银行业理财产品发行情况 (10) (一)开放式产品募集资金占比较高 (10) (二)净值型产品募集资金与占比持续上升 (10) (三)公募产品募集资金占绝大多数 (11) (四)新发行封闭式理财产品平均期限增加 (11) (五)新发行理财产品以中低风险产品为主 (12) 三、银行业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情况 (14) 四、银行业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15) 五、银行业理财市场建设情况 (16) 附注 (18)

特别提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发布后,银行理财业务的相关定义和口径发生了变化,只有非保本理财产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管产品。鉴此,自2018年1月起,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以下简称“理财中心”)对非保本理财产品进行了专项统计分析。本报告中产品存续情况、发行情况、投资资产情况和收益情况均仅针对非保本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并新增产品募集形式、投资性质等分析维度,与2018年及以前年度发布的理财市场报告口径有所不同,不具可比性。 除特别注明,本报告中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不包括理财子公司的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营销方案

招商安本基金销售策划方案 一、前言 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另外,投资于可转债和打新股也是债券基金获得收益的重要渠道。 二、市场环境分析 (一)行业情势分析 从全球基金业的发展看,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受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基金业的发展对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经验的启示,一些发展中国家也认识到基金的重要性,对基金业的发展普遍持积极的态度,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基金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及发展。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的统计,截至2008年末,全球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已达到18.97万亿美元,我国已成为全球第十大基金市场。 (二)市场情况分析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中资金、专业理财、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一方面,它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形式面向投资大人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其独特的制度优势促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断上升。在1998年3月,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了两规模均为20亿元的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以来,后起的各家基金公司纷纷发起多只基金。例如:银河基金的银河债券、招商基金的招商安本等。 (三)竞争者分析 1、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截至2009年末,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有60家,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基金品种。从出售的基金来看,现在几乎都为开放式基金,而这些开放基金中也分为股票型、

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一、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理财师介绍,中信银行目前只发风险等级在PR2和PR4之间的理财产品,都是非保本产品,无保本理财产品,净值型产品目前为止总共发过2期,目前无在售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另外,该行喜发行长期理财产品,一年期以上的较多。 (一)净值型理财产品 投资方向和范围:股指、黄金。该行目前发行过的2期都是和股指及黄金关联。目前无在售。理财师介绍,其他有些银行的净值型产品投向除了传统理财产品投资的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外,还包括券商集合计划、基金专户等资产。 投资收益:较高。根据认购金额起点不同收益不同。6%-7%的平均预期收益。 (二)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 二、北京银行: 目前该行发行过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总共2种,总计发行期数较多,已累积超过了10期。(一)净值型理财产品-“京华尊享“ 该产品为针对私人银行客户的产品,起购金额200万。 投资方向和范围:投资目标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银行间市场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债、票据、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逆回购交易、债券正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大额可转让存单以及监管认可的其他固收类证券。上述各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下: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为0-50%;债券、票据为0-100%;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为0-100%。 投资收益:测算投资收益率为年化6.1%。 (二)净值型理财产品-“京华远见“ 该行针对非私人银行客户发行的高净值型理财产品,起购金额20万。 投资方向和范围:投资目标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银行间市场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债、票据、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逆回购交易、债券正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大额可转让存单以及监管认可的其他固收类证券。上述各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下: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为0-50%;债券、票据为0-100%;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为0-100%。 投资收益:测算投资收益率为年化6.0%。

银行业理财市场2013年度报告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 (2013年)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 二〇一四年八月

目录 一、概况 (2) 二、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的存续情况 (5) (一)总体情况 (5) (二)产品以浮动收益类为主 (6) (三)面向一般个人客户的产品较多 (7) (四)封闭式产品为主体,非净值型产品居多 (8) 三、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的发行募集情况 (10) (一)总体情况 (10) (二)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量最大 (10) (三)一般个人客户是最主要的投资主体 (11) (四)多样化产品风险等级满足投资者风险偏好 (12) (五)产品期限以中短期为主 (14) (六)产品发行和销售集中于东部地区 (15) 四、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情况 (17) (一)总体分布情况 (17) (二)投向低风险及高信用等级的资产较多 (17) (三)理财资金投资于实体经济的情况 (18) 五、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兑付情况 (21) (一)总体情况 (21) (二)产品到期兑付情况稳定 (21) (三)兑付客户实际收益率总体呈上升趋势 (22) (四)一般个人客户产品兑付收益金额约占全部兑付收益金额的六成 23 (五)兑付客户收益率与货币市场利率联动较强 (24) 附注 (26) 免责声明 (27)

一、概况 本报告所称的理财产品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设计开发、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理财登记系统)中登记,并有统一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理财登记系统是在银监会指导下,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依托于自身的业务与技术平台,自主设计、开发建设和营运管理,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产品报告、登记及相关业务操作的电子化系统。 2013年,在监管部门的规范管理与正确引导下,在银行自身的积极探索和主动创新下,理财市场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2013年全国共有42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总计144,043只,累计募集资金约70.48万亿元(包含开放式理财产品在2013年各开放周期内的申购金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存续44,525只,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0.24万亿元。全年理财产品(不含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为投资者实现收益约4,486.74亿元,加权平均的年化收益率达4.51%,实现了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安全、有效、平稳增长。 2013年,按照理财市场发展的规律以及银行理财的特点,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理财业务政策。一是明确理财产品的发展方向,推动理财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以及银监会尚福林主席2013年6月在陆家嘴金融论坛的发言,进一步

解读银行同业业务

解读银行同业业务 仅仅在两三年间,银行同业业务急速膨胀。 到2013年一季度末,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11.6万亿元,占总资产比例近13%,为2006年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1.6万亿元的近10倍。按13%的比例估算,中国银行业整体的同业资产规模,接近20万亿元。 银行同业业务最初限于商业银行之间的拆借,以解决短期流动性,这是“同业”概念的溯源。从2010年以来,同业业务逐渐发生了质的变化,发展成商业银行利用同业拆入资金或吸收理财资金,扩大各种表外资产,幻化出各种各样的同业业务,科目不断变化,除了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同业票据转贴现,又衍生出同业代付、同业偿付、买入返售等各种“创新”。 不用纠结于这些日新月异的新名词之含义。究其根本,不过都是银行信贷资产的出表利器。对大多数银行来说,这是规避监管资本要求、拨备成本、绕开存贷比硬杠杠,大幅“节约监管成本”,是不可能不做、不得不做的科目游戏。至于6万亿元信托也好,近2万亿元证券资管也罢,再或产权交易所挂牌个近万亿元,都仅仅是过一下手的通道业务,银行始终是主角。 银行资产出表,吸纳的资金何来?还是银行自己。2010年后规模呈级数递增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3年6月底,已达9.85万亿元,成为承接这些出表信贷的主要买家。 个案更惊悚。一家贷款规模仅300多亿元的广西北部湾银行,资产可以做到1200亿元,奥妙就在同业科目下。这样长袖善舞的城商行,已非个别现象。为了满足监管当局对上市、跨区域经营所规定的资产规模要求,一年多花几千万元成本吹大资产负债表而已。 被称为“同业之王”的兴业银行,则超越了资产出表的初级阶段,进入下一重境界。它的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是36%,但是来自同业业务的利润已经占到全部利润的一半。玄机不玄,兴业银行搭建银银平台,左手是中小银行的理财或同业拆借资金,右手提供买入返售的同业资产,兴业银行坐收中间业务收入。 如果不是存在业内担心的隐性担保问题,兴业银行表面上几乎已经达到了西方银行财富管理的境界:无风险对冲。 问题恰出在隐性担保,整个银行业的问题,同业业务的风险点都出在这里: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析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析 一、事件回顾 7月20日,央行发布了资管新规补充细则,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规范制度。同时,作为资管细则的配套衔接制度,银保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做出进一步制度 安排。 二、文件内容 《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以下监管要求: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要求理财产品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三是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延续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三单”要求,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和集中度(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单一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资本净额的10%;商业银行全

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也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管理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需要期限匹配。四是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为防止资金空转,延续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定;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五是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商业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六是控制杠杆,有效管控风险。在分级杠杆方面,延续现有不允许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的规定;在负债杠杆方面,(商业银行每只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40%,每只封闭式公募理财产品、每只私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200%),上限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七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要求银行加强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管理和交易管理、强化压力测试、规范开放式理财产品认购和赎回管理。八是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延续现行监管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为持牌金融机构。同时,考虑当前和未来市场发展需要,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外,以及国务院银行

银行同业体验报告

同业体验报告 (1)区分柜台标志的合理化 通过对XX行与XXX行的观察和对比,目前XXX行以“现金-非现金”与“对公-个人”双维度区分柜台,无疑增加了柜员的数量,增大了人员成本,同时又降低了柜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能力,目前XXX行双维度区分柜台的方式不利于公私联动的开展。像XX行那样,理财就是包含个人理财与法人理财,是一个“产品”,配备一个“产品经理”和一个柜台就可以了。 (2)大堂经理、产品经理角色的专门化 XX行的大堂经理主要负责咨询、递表和电子银行渠道的激活。虽然,不主动迎客方面和服务规范方面不如XXX行,但营销的职能得到强化。而理财、基金、保险方面,则是放在三个非现金柜台的产品经理身上。 (3)大堂准备表格的规范化 XX行的客户所需表格都是分类、撕好、专抽屉放好,贴上标签的,保证客户一问就可以拿到准确的表格,大大缩小了查找表格的时间。XXX行目前对于大堂前台柜未有配备专柜存放表格,也未形成规范。而大堂助理由于外包的关系亦未进行业务凭证的培训,因此客户需要什么表格,有时反而需要到柜台拿、问柜台用什么凭证或者花费长时间查找,客户体验较差。 (4)增强事中交易的透明化 XX行的办理业务的创新模式,一是开户使用手机验证码确认客户手机号码,避免了客户手机非本人、填写错误等风险事件。目前,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市民越来越依赖于智能手机,进行查询、购物、交易等,手机号码显得十分重要。开户时即用验证码的方式确认客户手机号码的方式能够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 XX行的另一创新渠道为密码键盘配备彩色屏幕,与客户确认每次交易的信息,让客户查看并按确认,这样的好处一是减少业务差错,客户确认的信息至少是客户“确认过”的,即使事后交易信息有误,责任则主要在客户方。二是加强了交易的透明度,客户不再是面对黑兮兮的电脑屏幕背面。XXX行目前没有提供任何的“事中”交易信息反馈到客户,有的客户甚至认为XXX行可以操纵其账户(因为不知道柜员到录入了什么交易信息),打印出来的凭证签字时,大部分客户的习惯都是不看的(反而喜欢看电子屏幕的信息),交易信息的透明化有利于客户理解银行工作,增强客户事中知情的权利。 (5)增强客户开户的自助化 自助开卡机是XXX行的竞争优势,它一方面能够大大缩小客户开立账户的时间,降低了客户准入的门槛(客户基本无需等待,2分钟即可开立)账户、信使、电子银行、E支付的业务,这是实地考察的XX行和农商行都没有的,值得继续深化这项业务。 特别是农商行,大堂内竟然没有配备任何的对公自助设备,这样不利于对公业务的拓展。目前XXX行已有财智账户卡和客户卡两种介质可供客户自助办理对公业务。下阶段建议大堂内增设让客户自助校验支票密码的设备(或在原有设备上增设功能)。

工商银行同业体验报告

工商银行同业体验报告 一准备流程及希望得到的服务效果 (1)计划办理及咨询业务的流程: 第一个网点办理开户,办理个人网银,咨询办理信用卡。 第二个网点取款,咨询代理业务 第三个网点咨询理财产品,咨询银证转账,银期转账。 (2)评价标准及希望得到的服务效果: 按二代网点转型要求:《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现场调查评价表》进行评价,同时希望借鉴同业网点长处,发现不到位现象。 第一个网点,个人开立结算账户是与银行发生业务关系的第一步。在这样的过程中,开户的客户经常表示对银行业务的不理解,对大堂经理,对经办开户的个人客户经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客户对开立结算账户时,开立个人网银时产生的安全性和费用,经常表示不理解和抗拒心理,此时对客户的讲解需要有技巧。在办理信用卡过程中,风险控制十分重要,“三亲见”原则同业是否执行到位,信用卡申请表格填写过程十分冗繁,同业是否有很好的解决之道。 第二个网点,取款业务是个人客户经常发生的业务,大堂经理的分流作用是否突出,取款ATM机是否正常运作,在取号排队取款过程中,观察银行服务功能,取款过程中业务操作是否熟练。代理水、电、煤气费,是个人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业务。 第三个网点:银行业网点转型的目标是建立真正的理财服务中心。美国的金融业不管是证券、银行、信托、还是投资管理公司,他们面对的都是统一的客户市场、宽广的投资渠道、政策宽松的产品开发、理财服务、富有市场竞争力的经纪佣金、交易费用。 银行业以前没有基金托管业务,现在不仅有了规模还越来越大,银行业以前没有代理保险产品,现在保险销售人员在银行驻点,银行业以前没有信托集合理财,现在各家银行都加大了类似产品的研发与宣传,银行业以前没有投资银行产品,现在我们有了皖江产业基金等等选择。 零售银行业的政策放开,是中国未来零售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中国现有的理财服务市场,由政策人为分割。银行代销的基金和保险,银行自身推出的理财产品不可能满足所有客户的要求。而三方存管业务和银期转账使得在其他投资渠道理财的客户能够与银行建立沟通和联系,保证客户资金不流失。若银行理财服务能够扬长避短,发挥与证券投资资金和期货投资资金的联动作用,向客户推荐流动性较高,收益率稳定的理财产品则能满足现代个人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的银行理财服务,偏重考核销售业绩,以销售论英雄,对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对宏观经济分析与资本市场的研究与分析能力亟待强化。产品也仅仅在保险、基金和理财产品的狭窄圈子中打转,一旦未来个人金融业政策变革,则会不适应市场竞争格局。与工商银行个人客户经理对话,希望得到工商银行员工研究支撑的对理财服务产品的推荐,对基金产品的分析与推荐。 二实地同业体验 (1)第一个网点:马鞍山工行雨山路支行 工行雨山路支行是今年新设的一家网点,地址位于红旗路与雨山路交叉口、宏润小额贷

银行理财、同业业务自查要点

附件1: 银行理财、同业业务自查要点 一、理财业务自查要点 (一)内控管理总体要求。理财业务组织结构是否清晰,产品设计、销售、客户评估、资金运作等环节是否有明确的归属部门,职责是否明确;特别是今年以来,是否单独建立理财业务组织体系、归口一个专营部门;是否建立单独的业务管理与监管体系,实施单独建账管理,强化全业务流程监管。是否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理财业务制度;产品开发程序是否合规;业务发展规模及风险状况;是否根据理财计划及产品特性设定和执行相应的风险限额管理指标,是否依据产品类别开展风险评估;是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计提资本和拨备;针对每期产品是否制定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对各级分支机构进行合规有效的授权并得到严格执行;是否按照银行监管要求及时核准报批或报告理财新业务情况;是否实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并按规定于业务开办前报告监管部门;理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是否到位。 (二)理财产品设计与开发。理财产品开发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制定产品定价与风险评级政策,预期收益率测算是否完整规范,风险评级操作是否科学、与客户承受能力评估是否匹配;

(三)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理财业务销售人员、销售文本管理规范性,是否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和严禁销售超过风险能力的产品;相关信息系统是否与中债公司开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登录系统顺利实现对接;所销售的理财产品是否均已通过理财系统进行电子化报告;所有代销理财产品,是否通过专门的销售系统出单;代销产品合作机构和产品是否符合准入要求,是否进行风险评估,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与相关机构进行合作;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时,是否由总行审核批准;是否严格遵循理财产品销售金额起点规定;是否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客户分层、风险评估及其管理是否到位;理财产品的募集期、起始期和清算期运作是否规范,与披露信息是否吻合,是否存在无故延长期限、变相留存客户资金的情况。 (四)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和投资管理。理财资金与自有资金是否进行严格分离;理财资金投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基础资产审批、内部资产配置等投资活动的内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投资组合和风险分散是否合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金融产品、信托贷款、信托计划、票据资产、境外市场、股权类资产以及购买信托受益权的合规性,是否用于发放委托贷款或支持政府公益性项目,有无购买本银行贷款或存在银行间互相购买理财产品相互搭桥消减信贷规

银行理财业务同业合作管理办法

xx银行理财业务同业合作管理办法 xx总发〔xx〕16号,xx年1月16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金融同业机构的合作,促进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xx]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同业泛指银行、信托、保险、基金、证券公司等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同业合作业务范围包括理财投资合作、咨询顾问、托管、代销业务等。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行理财业务与同业金融机构所开展的合作活动。 第二章同业合作原则与准入标准 第四条同业合作机构准入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同业合作机构选择以及合作内容确定,需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和我行风险管理等有关制度要求; (二)审慎性原则。同业合作机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风险控制水平、市场评价记录、产品绩效等须在同类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合作产品规模须在合作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三)效益性原则。同业合作坚持多家合作洽谈做法,尽可能在同等条件下争取实现我行效益最大化; (四)统一管理原则。同业合作机构按照名单制管理,合作机构需经本行审批,纳入合作名单统一管理。 第五条总行个金业务部根据市场监测、风险状况等情况,在本办法确定的标准范围内选择同业合作机构,提出或调整合作机构名单报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会签审核后,上报总行分管行长审核,并由总行行长做最终审批。 第六条理财合作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立时间≥3年; (二)注册资本≥1亿元; (三)公司治理完善,资产管理能力强,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有专门的部门或团队负责管理理财合作业务,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业务相关人员具有相关经验及从业资格,风险意识及专业能力强; (五)最近三年无不良历史纪录、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行业信誉良好; (六)与我行合作能明显带动综合收益等。 第七条总行个金业务部对理财合作机构的信用状况、经营管理能力、风险处置能力及人员配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提交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金融许可证(如有); (二)公司章程; (三)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年报; (四)监管机构颁发的相关业务资格或业务批复(如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国有银行理财产品的对比分析

国有银行理财产品的对比分析

与同业理财产品的对比分析 近来,各家银行纷纷向客户推出风险不同、期限不同的、收益不同的理财产品,客户面对众多的产品无所适从,我行客户经理对他行的理财产品又缺乏了解,影响了业务的发展。为满足高端客户短期现金管理的需求,财富管理中心现就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对比,发现他行产品之不足,发挥我行产品之长处,营销中扬长避短,以促进我行业务的发展。 各行产品对比表 同业理财产品对比表 单位理财产 品品牌 收益 类型 收益(%) 投资周 期 初始额 度 流动性 产品开 放频次 购买赎回方式 建设银行天天大 丰收 浮动 1.45 1 5万工作日赎回 工作日 赎回 周周大 丰收 浮动 1.65 7 5万每周二赎回 每周一 次 日鑫月 溢 浮动0.72 1≤N< 30 10万 实际持有天数 每月10 日开放 客户可在产品存续期内任一 工作日(9:00-15:00)进行申 购、追加投资,资金实时扣划, 客户即时参与理财。产品每月 设一固定开放日(每月10 号)。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在 开放日赎回的,需至少提前1 个工作日提出赎回申请。赎回 的投资本金与收益于赎回申 请提出日之后的最近一个开 放日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巨 额赎回时除外)。客户多次投 资本产品时,可根据每笔投资 对应的收益率,通过选择“先浮动 2.52 30≤N <180 10万 浮动 3.15 180≤N 10万

进先出”或“后进先出”进行赎回。 中国银行博弈-中 银安稳 回报 浮动 1.65 7 5万 分期发售,到期 终止,不能提前 赎回 分期发 售,到期 终止,不 能提前 赎回 产品基本每月(周)发售浮动 1.67 7 20万 浮动 1.7 7 50万 浮动 1.7 14 5万 浮动 1.72 14 20万 浮动 1.75 14 50万 浮动 1.85 27 5万 浮动 1.9 27 20万 浮动 1.95 27 50万 浮动 2 27 100万 博弈-周 末理财 浮动 shibor-0.7% (大约2%) 3--4 5万 中银集 富周集 富 浮动 1.75 7 5万 中银集 富月集 富 浮动 1.85-1.95 30 5万 中银集 富双月 富 浮动 2.49 60 5万 中银集 富季集 富 浮动 2.5 90 5万 农业银行金钥匙- 本利丰 固定 1.5-1.7 14 5万 分期发售,到期 终止,不能提前 赎回 分期发 售,到期 终止,不 能提前 赎回 产品基本每月(周)发售金钥匙- 本利丰 固定 1.6-1.85 28 5万 本利丰- 安心得 利 浮动 1.65-1.70 7 5万 本利丰- 安心得 利 浮动 1.8-1.85 14 5万 本利丰- 安心得 利 浮动 1.95-2 28 5万 工商步步为 赢 非保 本浮 0.36 1 -29 天 10万实际持有天数 工作日 开放 规模上限200亿,工作日赎 回。

村镇银行关于理财、同业情况报告

***银行关于调查理财业务、同业业务 情况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银监局的《关于调查理财业务、同业业务情况的通知》,我行特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工作,我行于*年*月*日正式挂牌成立,由***商业银行主发起。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目前我行暂未开展任何理财产品相关的业务,同业业务方面品种也比较单一,只发展了同业存款一项基本业务。下面就同业业务情况报告如下: 组织管理架构情况:设立同业业务的专业化管理部门,即事业部(由财务会计部兼任)。在纵向关系上,按照“统一管理,领导审批”的原则,处理银行高层领导与事业部之间的关系。在横向关系方面,以利润为支柱,与营销部并驾齐驱,实行相对独产核算。 内部分工情况:本行财务会计部负责资金业务的日常管理运作和资金汇划审批,清算中心负责资金的清算,风险管理部负责资金业务的风险督导。 制度建设情况:开业后及时制订了各项同业存款的规章制度,比如有《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资金业务管理办法》、《清算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可操作的制度。 系统建设情况:三层次的机构设置:事务部管理机构(前台)、

风险管理机构(中台)、支持服务机构(后台)。 内部管理情况:本行对资金业务实行总行集中统一管理,辖内各营业机构未经总行许可不得对外从事此类业务。 存放同业运营流程:财务会计部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向经营管理层提出存放同业建议,与其他金融机构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制资金业务审批单,按权限管理规定逐级审批。根据审批意见,经办人员提供相关资料,由有权人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同业存款协议(合同),并填制资金划拨单据,报财务会计部按权限管理规定逐级审批。清算中心人员根据资金业务审批单、资金划拨单据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定期存放到期日,清算中心人员查看资金到账情况,收到款项后应及时通知财务会计部。 目前本行只开展了同开存款业务。根据我行规定存放同业的对象限于大型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主发起行等,并以大型银行为主。因此目前我行主要存放于中信银行、工商银行。截止2013年12月底,我行存放同业*万元。未涉及外汇、拆借、债券市场等其他任何业务。由于本行今年新开业且资金业务统一由总行财务会计部管理,未存在多个部门或分支机构单独立户的情况。 设立专营机构管理同业业务必是大势所趋,同业业务模式总行应集中管理同业错配,对分行严格授权,在同业模式中分行不能错配,这便于总行掌握整体的缺口情况。 同业业务改革发展的方向将是未来银行分支机构或不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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