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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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常见问题:

高层建筑验收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其实验收中的问题很多,今天我们就从建筑防火、消防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方面汇总一些高层建筑中常见的些问题以供大家参考,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问题影响消防验收。

一、建筑防火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7.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8.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9.防火阀

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割处未设置防火阀

2)防火阀安装距墙体超过200mm

3)常开、常闭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10.自然排烟区域开窗净面积不满足规范要求

11.正压送风系统

1)部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

2)风口数量偏少

3)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系统风量偏低可能的原因有:

风机风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土建风道封堵不严或未完全封闭

土建风道平层割断封堵平层风管有漏风现象

风机风压不足

系管道风阻过大

风机电源反相

4)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垂直距离小于3米

5)排烟风机出风口低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

6)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在同一面上时间距小于10米

7)排烟口与送风口距离小于5米

8)风机控制箱未设置在风机就近位置

9)正压送风口入口及机械排烟系统出口防雨百叶均未设置在室外与大气相通10)电机外置式离心式风机未设置风机房

二、消防水

1.喷头布置

1)不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过近(超过了75-150MM)

2)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不满足规范要求

3)喷头距离边墙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2.消火栓布置

1)由于建筑装修变动,消火栓的保护超过面积超过了规范要求

2)由于装饰原因,取消了消火栓门

3)消防电梯前室漏设消火栓

4)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救式消火栓箱

5)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及路边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6)夹层及设备层漏设消火栓

3.水泵结合器

1)未按系统分区设置水泵结合器

2)水泵结合器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3)接合器设置在不易取用的部位

4)水泵接合器充水试验不成功

4.室外取水口设置位置不合理,取水口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米,距外墙距离超过规范要求

5.末段试水装置

1)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位置不合理,设置在了系统的最低处,而不是系统最不利点处

2)末端试水装置未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漏设区域

1)空调及风机房

2)车库室内车道

3)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的卫生间

4)自动扶梯的底部

5)楼梯及电梯前室

6)净高小于等于12米的室内中空区域

7)净高大于800mm且有可燃物吊顶内

8)宽度大于1.2米的风管及排管下方

9)一类高层的消防控制室

10)弱电设备间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

1)防护区内风口、防火阀、风机未参与联动控制

2)防护区未设置自动泄压口(泄压装置)

3)防护区的维护结构不能达到0.5小时的耐火极限及1200Pa的耐压极限4)储油间未设置呼吸阀、通气管道

5)气体灭火控制盘系统电源不能满足同时启动气体灭火装置的要求

6)控制中心不能对气体灭火区域设备进行联动控制

7)气体灭火防护区未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

8)配电房未设置气体灭火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报警系统漏设区域

1)超高层建筑的室内住户部分未设置探测器

2)强弱电井设置探测器

3)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各类设备用房设置探测器

4)公共部位未设置楼层显示器

5)厨房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2.消防管线

1)与消防有关的所有线路明配钢管未刷防火涂料或防火涂料涂刷不均匀

2)与设备连接处的金属软管未到位

3)明配及吊顶内线盒未上盖板

4)吊顶内部分导线未穿管

3.联动控制及相关功能不齐全

1)门禁系统未进行断电控制

2)常开电动防火门未联动控制

3)单向逃生锁未联动控制

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混乱

1)相应区域探测器报警,对应区域的正压送风机未启动

2)一台风机负担多个防烟分区时,防烟分区内探测器报警,所有风口都打开

3)手动打开拍烟口,正压送风口,相应的风机未启动

4)非消防断电及应急照明强投未编入联动关系

5)中庭区域报警时,各层卷帘门未启动

6)大空间探测装置如双波段、光截面及线形探测器报警时未联动相关常规火灾报警系统

7)消防补风机未编入火灾时启动的联动关系

8)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阀门未与排烟风机连锁

5.控制中心

1)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导线未绑扎成束,未标明编号

2)控制设备接地支线小于4mm

3)控制设备背后距墙操作距离小于1米

4)CRT未完善,外部设备报警后CRT界面无反应

5)消防控制主机存在屏蔽和故障点位

6.消防电话系统

1)主机不能进行分机呼叫

2)消防外线电话未设置

3)电梯机房、重要与消防有关的未设备用房未设置电话分机

4)消防电话分机安装不牢固,电话分机安装位置不合理

四、其它

验收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工作未完

验收范围内的机电安装相关工作未完

市政供电,供水未到位

柴油发电机不能启动或自投功能未实现

消防电梯按钮及三方通话未完成

未按消防标识化相关要求制作标示标牌

PVC管穿越楼层部位未设置阻火圈

建筑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未布置到位

未按相关要求设置逃生门锁

部分设备用房、电梯机房未设置应急照明,消防控制室及重要设备用房应急照明照度不够;

高层住宅防火规范

2.0.3 耐火极限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不燃烧体non–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5 难燃烧体hard–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6燃烧体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建筑分类表3.0.1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表3.0.2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 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 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3.0.8.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0.8.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0.9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

一、建筑防火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7.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8.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9.防火阀 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割处未设置防火阀 2)防火阀安装距墙体超过200mm 3)常开、常闭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10.自然排烟区域开窗净面积不满足规范要求 11.正压送风系统 1)部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 2)风口数量偏少 3)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系统风量偏低可能的原因有: 风机风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土建风道封堵不严或未完全封闭 土建风道平层割断封堵平层风管有漏风现象 风机风压不足 系管道风阻过大 风机电源反相 4)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垂直距离小于3米 5)排烟风机出风口低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 6)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在同一面上时间距小于10米 7)排烟口与送风口距离小于5米 8)风机控制箱未设置在风机就近位置 9)正压送风口入口及机械排烟系统出口防雨百叶均未设置在室外与大气相通10)电机外置式离心式风机未设置风机房 二、消防水 1.喷头布置 1)不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过近(超过了75-150MM) 2)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不满足规范要求 3)喷头距离边墙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2.消火栓布置 1)由于建筑装修变动,消火栓的保护超过面积超过了规范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年局部修订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有效地对漏电及由于漏电可能引起火灾进行预报和监控,其供电能力直接关系火灾报警的可靠性,因此,其供电要求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 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9.1.4.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9.1.4.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1.4.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9.1.4.4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二删除,新增说明如下) 矿物绝缘电缆是由铜芯、铜护套和氧化镁绝缘等全无机物组成的电缆,具有良好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在火灾条件下不会放出任何烟雾及有害气体,其综合性能优于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因此,本条对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的敷设分别作了规定。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4.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9.4.2.4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9.4.2.5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9.4.2.7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9.4.2.8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9.4.2.9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9.4.2.12 净高超过2.60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消防验收规范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关于排烟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提交日期:2003-09-29 浏览: 155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4.1. 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 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 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6 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 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 6.1.5的规定。

大型商场消防验收须知

[消防常识]大型商场消防验收须知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时候,大型商场不断增多。聚集了大量的顾客,火灾隐患无处不在。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财产安全,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宗旨。我们就必须要了解商场在消防验收时应该注意哪些: 1、验收条件 (1)申报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基础条件是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施工、调试完毕,经建设、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方可申报消防验收; (2)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应是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全部整改,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验合格的工程; (3)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应以系统为单元,保证系统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完毕。系统单元内施工、安装、调试内容不得甩项或缺省; (4)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必须得到该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的认可。建设单位必须以文字形式承诺。所申报消防验收内容严格按照已经审核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调试,消防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公安部有关消防产品的管理规定,消防设计及施工符合相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参加消防验收的除消防监督机构外还应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产品供货单位。 2、申报文件 (1)系统检测报告书:例如由中介消防检测机构对报验工程进行消防检测后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及针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所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报告; (2)系统调试运行报告; (3)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说明文件:例如建设过程中消防监督机构签发的相关消防审核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施工图审核意见、内装修图纸审核意见、煤气图纸审核意见、备忘录等)、建设及设计单位针对消防审核文件所提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报告; (4)隐蔽工程记录(监理签字):例如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消防系统自检自验和施工单位的安装调试记录、打压试验记录等文字材料; (5)工程竣工图(蓝图); (6)设备器材合格证、检测认证报告、随机资料等。 3、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的验收内容与检测内容应一致,这部分验收内容仅仅只是消防工程整体验收的组成部分之一; (2)对文字内容应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具体项目逐项逐条审核;对峻工图纸应按规范与建审意见相结合,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3)对具体的施工内容进行抽检。例如:通过对某一消火拴的实际操作实现对报警及联动系统的性能抽检;通过对某一感烟探测器的抽检实现对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以及与"119"网络连接状态等的测试。 5、验收程序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通不过问题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通不过,问题出在哪 2015-08-24 一、建筑防火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7.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8.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9.防火阀 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割处未设置防火阀 2)防火阀安装距墙体超过200mm 3)常开、常闭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10.自然排烟区域开窗净面积不满足规范要求 11.正压送风系统 1)部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 2)风口数量偏少 3)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系统风量偏低可能的原因有: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案完整版

编号:TQC/K181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案完 整版 Through the proposed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deal with, common types such as planning scheme, design scheme, construction scheme, the essence is to build accessible bridge between people and products, realize matching problems, correct problem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案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合用于解决各类问题场景,通过提出的方法与对策来应付,常见种类如计划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本质是人和产品之间建立可触达的桥梁,实现匹配问题,修正问题,预防未来出现同类问题。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工程概况 地理位置:南通市濠西路以西,万象 新路以北 工程名称:方圆纺织地块一标段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设计单位: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司 监理单位: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

消防验收合格承诺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北侧至银通公路;东侧到燕兴路;南侧至新华街;西侧至友爱中心路。 1.1.3 建设规模和主要设计特点:银川永泰城三号地一期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11763.83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普通住宅和底商共计103234.15平方米,住宅地库部分8529.68平方米。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承诺书 陕西龙鑫只能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要求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始建于19世纪末期。随着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特别是今年许多国家出现了人口超过110万的城市,城市土地资源紧张,促使城市建筑向高空延伸,城市构造随之高层化,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过的高层建筑亦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在一些城市数以百计的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大大改变了城市的面貌,例如在21世纪即将来临之际,一座由设计世界最高办公楼之一——某某大厦的加拿大某某公司设计的某某大厦在国际投标中一举中标高高耸立在上海某某开发区,它荣膺我国建筑高层桂冠主楼高度达422米,居世界第三,亚洲第一,总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其设计新颖,空间丰富且功能完善,它既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象征,又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 高层建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然后,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是现在全世界消防领域面临的共同难题。 一.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1.1 灾蔓延快 1.1.1烟囱效应 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派气道如果防火分隔存在问题,发生火灾时将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建筑高度越高,烟囱效应越强烈。据实验资料证明,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5米/s;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3.5~4.5米/s。如一座高座110米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1.1.2可燃物品 高层建筑中,高级旅馆,综合楼以及重要的图书楼,档案楼,办公楼,科研楼等建筑一般室内的装修,家具及用品等等,绝大多数是可燃的,有的高层建筑还有可燃物品库房,一旦失火,燃烧猛烈,这些可燃物品也是高层建筑火灾发展扩大的重要途径。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赞】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注意事项,很全面详细!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常见问题: 高层建筑验收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其实验收中的问题很多,今天我们就从建筑防火、消防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方面汇总一些高层建筑中常见的些问题以供大家参考,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问题影响消防验收。 一、建筑防火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7.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8.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填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填写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是公安消防机构接受消防行政许可事项中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而使用的法律文书。 (二)程序要求 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三)制作要求 本文书属多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封面、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三部分。 1、封面。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填表日期。 “工程名称”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并送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当日日期。 2、申报表。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此联由建设单位根据申报工程的验收情况如实填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按照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质:按照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如实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要按照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使用性质部分则按照实际施工的类型和量勾选。

(2)单体建筑基本情况一栏,项目涉及的建筑如果有多栋则需分别填写,如果其中部分建筑结构、层数、高度、面积等信息一致,则可按一栏填报,如“XX区1-5栋”,该栏基本信息需按照设计单位设计图纸如实填写。储罐、堆场、建筑保温和装修工程涉及的表内内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图如实填写,消防设施同样按照工程涉及的部分勾选,材料提交勾选栏按照建设单位自己提交的材料进行勾选,因工程类别不同则部分材料不需要提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以在尾栏进行填报。 3、填表说明。该部分规定了填表的注意事项,以及采用的墨印和报表规格等。 (四)注意事项 1、对不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申报项目移送备案验收,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检查时,如发现申报项目不属于消防验收的项目,则应将建设项目变更为消防备案验收项目,或者移交至项目所在地的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备案验收,进入备案流程; 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涉及多个施工、设计、监理方的,则一并填写申报,并提供相关资质和执照。如:某单位土建、消防设施施工和外墙保温施工均为不同单位,则均需填报; 3、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过程中,如遇申报项目内容参照地方规章和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相矛盾冲突的,参照后者执行; 4、对于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审批通过的一个建设项目,如果分区或者分期报验的,需在其他相关情况内作说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XX工程建设项目

2021版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版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版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一、高层建筑火灾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 高层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决定了高层建筑火灾与多层建筑火灾的不同。 1、火灾隐患多 因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既有居室、办公室、伙房、餐厅、舞厅、小卖部、游艺室等,又有机房、车库、仓库等,设备众多,有大批可燃物,还有大量火源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管理不严,很容易起火成灾,造成严重的后果。 2、纵向蔓延快 高层建筑内有许多纵向竖井,如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电缆井、垃圾道、排气道等,在火灾条件下这些竖井都将成为一个个烟囱,使火迅速向起火层以上各层蔓延,是火灾得以迅猛发展和很

快蔓延的重要原因。实践证明,烟垂直向上蔓延的速度为3~4米/秒。 3、火灾条件下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中集聚的人员多,楼层高,疏散的距离远,疏散需要的时间长,要求在10分钟之内把楼内的人员全部疏散完毕是不可能的。 4、扑救困难 目前我国的消防装备还远不能适应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需要,如高层建筑物内的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不健全,消防登高车缺乏,消防员个人装备不能满足防毒气、防高温辐射、通讯联络等要求,这对于大型火灾现场将是一个难于解决的大问题。 (二)高层建筑起火的原因 根据火灾统计,高层建筑起火主要因为: 1、吸烟 是第一位的原因。 2、电气设备火花或电弧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8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 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经基〔1982) 58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 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 查监督之责。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 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 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 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 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 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 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 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 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 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 门会审定稿。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目前高层建筑存在看设计图纸不全、施工质量差、消防监督不力等问题,为了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应建立健全消防设计资格证书制度、施工人员上岗证制度和监督人员上岗证制度。 关键词:高层建筑问题资格证书上岗证 近年来,高层建筑工程的消防竣工验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对策,供同行参考。 1.存在问题 1.1 设计图纸不全,消防审核困难 少数地(州、市)县的建筑设计人员不重视建筑防火设计,有关设计专业的技术人员缺乏,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加之一些建筑工程建设时间紧,设计周期短,设计人员只图简便,而各专业设计人员不相互配合协商,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缺图、漏图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极个别的建筑工程仅凭几张设计草图就进行施工。以上各种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例如,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严重不足,内部防火分区过大,安全疏散楼梯不足,缺乏室内外消防水源等等。这些问题在工程建设后期就形成难以整改的痼疾,即使被消防部门列为重大火灾隐患也无法整改,到头来只有推倒重来,造成严重损失。 1.2 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运行难 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在工程投标中隐瞒工程量,采取低报价投标,造成工程总造价缺口过大,影响了工程质量;一些施工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不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不按规程、规范施工,造成安装的技术性错误。例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文管上直接采用15mm的管子安装喷头,影响了灭火通水能力;没有将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管网最末端,虽然也能测试压力和水流量,但所测得的结果是不准确的;防排烟系统线路错接,造成排风阀送风,送风阀排风;应急照明灯亮度不够,疏散指示标志标识方向错误;消防水泵电机的连接线相序接错,致使水泵反转;防火卷帘无联动功能和应急操作装置,不能远程控制和应急操作;火灾事故广播不能在控制室强行切换、无选层功能等等。而有些施工安装部门为了索要欠款,竟人为造成消防设施故障,导致一些设施无法投入正常运行;有的消防工程公司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一些工程同时分包给几个施工安装部门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从安装调试投入运行起,就无法稳定工作、不断维修的现象。 1.3 监督不力,源头关把不严 一些地区的消防监督人员不重视消防验收,认为建筑消防验收由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检验就可以了,消防监督人员验收只不过是走一走过场而已,把建筑消防验收全部寄托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上,从而放松了消防验收工作。实际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只对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至于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的整改情况、室内装饰等就不在其检验范围。而经建筑消防检测站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在消防总体验收过程中,不能通过验收的事时有发生。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不严格按程序、规范等把好建审、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关。例如有的消防监督人员未能及时地发现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不能全面、准确地提出审核意见,甚至对比较简单的诸如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室内消火栓安装位置等问题也提不出意见来,对缺乏主要的消防设施设计图的设计图纸,草率地下发同您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在施工检查中,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不熟悉,对被检查的场所束手无策、无从下手,对一些明显的问题查不出来;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不会使用。这些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2021)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 (2021)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64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2021) 摘要:针对当前中国高层建筑存在的防火安全隐患,从高层建筑物火灾的特点及起因出发,阐述了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高层建筑特点提出了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即从国家政策、高层建筑设计、中期施工、消防设施使用配备,后期管理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在总体布局、划分疏散楼梯间防火分区、构建耐火极限、疏散通道、自动报警系统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防火设计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在我国大中型城市,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人口不断增长,越来越多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并且成为当代都市建筑

主流。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生机,但是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容积率增大,容纳人数多,纵向交通容量有限,且外部开放空间面积较少,因此,在发生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时,避难和消防难度较大,特别是高层建筑中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所以现在高层建筑的火灾问题及其防治措施越来越受人们瞩目。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高层建筑的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我国,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的规定[2],建筑总高度超过24m的非单层民用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称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 1.1火势蔓延迅速 在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不好,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形成烟囱效应,使火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样本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 意事项 1 2020年4月19日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讨论稿)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录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1)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2) 三、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14) 四、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15) 五、申报消防验收应提供下列材料: (1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图 (18) 六、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 (19) (一)、报审、报验资料问题 (19) (二)、现场验收常见问题 (20) II 2020年4月19日

III 2020年4月19日

消防行政许可分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建审)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建审就是对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的一种行政许可程序。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是资料受理、图纸审核、意见公告。一般先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审批资料(含审核申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全套图纸),审核结束后由当地消防部门发放审核意见书。审核结束后按审核意见书及相关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在投入使用之前申报消防验收(对整个建筑工程土建、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办理消防手续第一步是消防建审,而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是:对建设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建审时,一般是本着由总体到局部、由外到内、由建筑到设备的顺序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认真阅读资料,掌握建筑基本情况 首先要认真阅读《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建筑设计总说明》、《建设防火设计专篇》等有关资料,经过阅读资料,了解建筑物四周的建筑情况;确定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掌握建设工程的高度、层数、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明确所适用的消防规范,并结合初步阅读建施图中的平、 1 2020年4月19日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局部修订条文 目录 2 术语………………………………………………………………………………………………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防火间距…………………………………………………………………………………… 4.3 消防车道……………………………………………………………………………………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1 一般规定…………………………………………………………………………………… 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7.3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 7.4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7.6 灭火设备……………………………………………………………………………………… 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8.4 机械排烟………………………………………………………………………………………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 电……………………………………………………………………………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5 漏电火灾报警系 统…………………………………………………………………………… 2 术语 2.1.07 商业服务网点commercial serving cubby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 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 商业服务网点规范没有确切定义,与综合楼、商住楼难以区别,现加以规定以便实施。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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