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细则

为全面加强学校档案工作,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管理中积极作用,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要求

档案管理要做到集中、专人、规范管理。学校在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集中管理,健全档案收集、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档案柜摆放

档案柜摆放要做到以下四点:

1.位置合理;

2.规格统一;

3.分类清楚,便于查看资料;

4.档案柜表面洁净、美观。

三、档案盒规格

1.规格要统一;

2.标签大小一致;

3.文字、标号须打印,字体规范。

四、档案格式

1.档案首页要有打印的目录索引,一目了然,便于资料查寻。

2.文字材料具体要求:①所用纸型A4要统一、规范;

②书写规范;③内容有保存价值。

五、档案分类

除了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通报材料、简报等要单独分类保存外,学校档案要按照“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分类归档。档案目录参照下表:

标准化建设档案目录

高校档案管理管理办法

高校档案管理管理办法 高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国家档案局号令及有关法规文件,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编制检索工具。 三、搞好档案的保管、利用、统计和汇编工作,熟悉保管档案的内容,积极提供档案利用,并做好档案利用登记等各种记录。 四、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和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做好销毁工作。 六、做好档案“九防”工作,每季度至少要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中华人民 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 制度。 二、执行保密法规,杜绝档案泄密事件发生。 三、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 材料,按要求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好交接

手续。 四、认真做好“九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五、协助专职档案员做好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 用。 文件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本单位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 、文书材料于次三月底前立卷归档; 、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度终了后,由会计人员立卷归档,于次三月底前移交进档案室; 、照片(底片)、录音、录像材料在拍摄(制作)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档案人员移交归档; 、其它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也应于完成工作后一个月内向档案人员移交或按档案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三、归档要求: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已结束的工作(或项目)的所有文件材料,并做到打印件与底稿,正件与附件,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归档文件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分类、填写各类目录。 微机管理制度

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

XXX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档案工作,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档案是指学校在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学校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中小学、职业学校。私立(民营)学校、幼儿园(幼稚园)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小学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中小学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学校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六条中小学应确定校级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承办部门,建立综合档案室,实现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七条中小学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统筹规划全校档案工作;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学校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和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第八条中小学对保管条件要求特殊或利用比较频繁且具有一

定独立性的档案,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档案分室管理。 第九条中小学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 第十条中小学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一条中小学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享受与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中小学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规模及档案室藏数量等确定。 第十三条中小学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各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将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中小学档案人员应参加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的鉴定、验收,重要设备仪器的开箱验收及重要业务会议。档案室与有关业务部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对没有完整、准确、系统文件材料的项目,不予验收,不上报成果。 第十五条保管期限 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应定期保存,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第十六条归档范围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 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 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 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 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 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 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 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 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 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 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 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 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 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 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 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 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 (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 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 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武汉大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学校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我校档案属国家和学校所有,列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使档案工作做到:纳入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六条全校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依法行使与档案事务有关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七条学校档案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八条学校在校长领导下做好档案工作,有一名校领导具体分管档案馆,并成立武汉大学档案工作委员会。 第九条学校档案馆属事业单位档案馆。它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全校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接受档案馆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十条全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原则上应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本科以上学历。 第十二条学校档案馆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办法。 一、本校各处室在各项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教学、科技、会计、特种载体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应由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二、校档案室对各处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校综合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机构、人员、职责 一、确立一名副校长主管档案工作。健全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定档案存毁。 二、建立档案工作小组,明确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工作网络。 三、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加强对档案工作部门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规划和计划,定期检查和研究学校的档案工作,关心档案室的建设和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实际困难,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综合档案室职责范围 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隶属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同时负责保存和提供利用全校档案(党群、行政、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会计、声像、实物等类档案)。其职责范围是: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划全校档案工作。宣传档案工作有关法规,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档案意识。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档案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规范》、《重庆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等档案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院档案工作是办好学院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衡量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评估学院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学院教学、科研、生产、党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院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 第四条学院档案是全校师生员工辛勤劳动和智慧结晶,是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和历史凭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学院各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学院档案工作由一位副院长分管,学院图书馆馆长主

管。设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全院档案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处级建制)由一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档案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列入干部考核内容。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提出指导性意见。 2.负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3.审批学院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主持全院性档案工作会议,决定档案工作经费和档案(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奖惩事项。 5.动员和督促学院中层干部重视支持档案工作,并监督和检查“三纳入”、“四同步”制度的落实。 6.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档案人员参加各类有关会议、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部门领导职责 1.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本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应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纳入有关科室、项目业务范围和工作程序,纳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办法

XXXX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学校档案建设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学校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之一。 第三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招生、外事、基础建设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学生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学校档案由学校档案室按照国家档案工作管理标准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档案整理、编目、鉴定、统计、排列和检索工具编制等工作。 (二)负责库房档案的收进和移出工作,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准确掌握室内档案全宗、案卷数量及档案的保管期限。 (三)负责库房内部整理。案卷排放整齐、科学、有序,保证库内整洁、无灰尘。 (四)及时检查档案安全保管情况,发现对档案有害因素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正确处理好利用和保密的关系,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严格执行借阅、查阅登记制度。 (六)积极主动地做好使用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提供准确、及时主动。用后及时清退,按时入库归位。 (七)应用电子计算机编目检索、贮存及调用档案;利用裱糊及复印技术,对纸张破损、字迹褪变、扩散的现行档案进行抢救。 (八)依法依规销毁无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归档 第七条各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及时、完整的办理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的对象是档案,服务对象是档案利用者,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即是档案的分散、零乱、质杂、量大、孤本等状况与社会利用 档案要求集中、系统、优质、专指、广泛之间的矛盾。现在,就来 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 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 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 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 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 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 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 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关于印发徐州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徐州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师大学〔 2005 〕 22 号 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徐州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主题词 :学生 档案管理 办法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5年 4月 7日印发 二oo 五年四月七日 徐州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档案管 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政 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档案是指本校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记述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 德才能绩、 学习和工作表现的,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 历史记录。 第三条 部分。 第四条 档案的齐全、 第五条 政管理部门协助学生工作处,根据统一要求,及时做好材料收集整理、核实充实工作。 第六条 学生档案工作应纳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党委组织部、团委、校医院 等相关部门和各院系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同时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学校对上述部门进行考 核时,学生档案的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学生档案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和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 是高校档案的重要组成 学生档案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 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确保学生人事 完整、准确与安全,有利于学生人事档案的利用。 学生工作处负责管理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校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档案, 各院系及有关党 第二章 材料的收集 第七条 各院系及有关党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 章制度和责任制,积极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第八条 学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学生的切身利益, 集的材料,一定要做到规范齐全,准确真实,签署完备。 结合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规 对所收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本着为培养人才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为人事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严密保管的办法。 第三条学生档案材料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处负责毕业学生档案的审核和封签工作及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第二章收集的范围 第四条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学生档案适应国家人事工作的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不断充实以下内容: 1、毕业生登记表。 2、学习成绩登记表。 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和院级等各类表彰所形 成的材料及登记表。 4、每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学期鉴定表。 5、学生处、教务处和各系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 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形成的处理意见。 6 、毕业生体检表。 7、学生党、团关系材料。

8、学生社会实践材料。 9、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如技能签定表等) 第三章归档要求 第五条档案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的材料。 第六条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注明承办学院系部、年级、学生及时间。 第七条手续必须完备。凡材料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文字材料必须有本人签字。 第八条各类材料必须使用A4 的办公用纸,只能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 第四章档案的借阅 第九条经学院党政领导批准,辅导员可借阅本系的学生档案,并按查、借阅规定予以登记,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学生档案。 第十条学生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或他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借出使用,经学生处负责人和学生所在系党支书记共同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第十二条新生报到时,高职学生应直接交本人档案上交至所在系部保管。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各系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第十四条学生转学、转专业,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第十五条转出转入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认真整理,严禁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入转出。

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统一行业标准,规范和提高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和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城乡建设,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内容: (一)开工前原貌 1.原址、原貌; 2.周边状况; 3.拆迁情况。 (二)基础工程 1.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包括打桩、基础开挖、桩基础、基础钢筋、基础浇灌、基础墙、基础回填、支撑、垫层、承台等; 2.建筑物基础异常处理。 (三)主体工程 1.主体设计模型; 2.钢筋工程; 3.管线工程; 4.砌体、砼灌注; 5.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

6.防水、保温、防腐工程。 (四)工程项目竣工面貌 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包括各个立面及代表性标志; 2.消防、绿化、亮化、雕塑、道路等附属和配套设施。 (五)其它方面 1.开工、竣工仪式; 2.施工现场与施工管理; 3.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4.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5.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6.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工程原貌、基础、隐蔽、主体、质量事故、竣工面貌为声像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拍摄内容。 第二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归档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建设单位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向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声像资料;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声像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接收归档; 2. 建设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制作单位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声像摄录、制作设备,拍摄制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

学校档案管理要求

学校档案管理要求 一、学校档案是在教育、教学、教研、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学校历史面貌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学校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在布置、实施、检查、总结学校各项工作的同时,同时整理各项工作过程的档案资料。 三、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抓档案建设工作,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四、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由一名副校长具体牵头,设置1-2名档案管理员。学校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档案资料的整理,按打印要求和标准格式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随时交档案管理员入档。 五、档案材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 学校工作人员在其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必须按规定移交归档,集中管理。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资料的分类目录要求,把收集到的各种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各种档案材料(包含照片、音像制品和实物)随时整理,随时或定期归档。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在开箱后及时整理归档;归档的档案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字迹清楚,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 六、学校综合档案室要对接收的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编号、立卷和装订(装订标准详见附件2)。 七、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室应对档案的借阅和移出有详细的登记,借阅和移出人要签字。 八、学校档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查阅档案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对

中学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doc

XXX中学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 XXX中学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和科学管理,加快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使之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在教育实践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并经过收集、整理和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资料,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它们是学校教学、教学研究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学校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综合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任务 第五条学校由一名学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并将之视为本单位加强教学管理的一项业务基础建设,纳入学校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第六条学校建立综合档案室。学校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 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统一管理学校的档案工作。 第七条学校的档案工作受学校办公室领导,在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档案部门的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档案法》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建立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指导和监督学校各部门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的档案和资料。 4.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各项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服务。 5.组织安排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的档案进行鉴定。 第九条学校配备适应档案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档案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按国家有关规定,档案人员和教学业务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

(完整)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 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心

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 (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 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声像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企业的声像档案是指本企业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企业卷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收集范围 (一) 反映本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二) 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企业相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三) 本企业相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四) 涉及本企业重要权益的声像资料。 (五) 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企业相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六)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一) 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二)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一)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 (二)一般应该接受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受复印件。 (三)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一)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二) 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重大事件的,应向上级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室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予以核报费用。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化,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和编号 (一) 照片档案按年代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 (二)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一次编排序号。

电子科技大学档案管理规定(WORD7页)

电子科技大学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搞好科学管理,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和《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的档案是指在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本建设、财务会计、设备管理、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外事、出版等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实物史料。 第三条我校形成的各类档案,是全校师生员工劳动智慧的结晶,又是国家和学校的宝贵财富。学校对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以利开发利用。各部门必须定期向校档案馆移交档案,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或借故拖延归档。 第四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科学文化事业。各部门必须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要列入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部门和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人学校规划和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在布臵、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臵、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任务 第五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学校设档案馆。校档案馆为直属事业单位,对全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学院、校办公司经批准可设分室。分室档案业务受校档案馆和行政主管部门双重领导。 第六条校档案工作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分管,各有关部、处、学院由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设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并把做好档案工作,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作为检查工作、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七条校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

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后坪镇中心学校 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将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管理列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强对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 二、学校卫生档案有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保存,并不断改善保管条件,使之完整、准确、及时。 三、对于上报的报表,认真填写,规范正确,并留底存档,以便随时查阅和总结分析。 四、认真填写学生健康卡和预防健康卡,做到一人一卡。 五、认真记录学校预防和控制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方法和措施,便于进一步进行健康指导。 六、要积累各种卫生档案,如基础工作资料、健康监测资料、学生疾病防治资料、学校卫生监督资料、学校健康教育资料、学校卫生保健专题资料等。 七、各种卫生资料要统一装订成册,整洁美观。 后坪镇中心学校 学生常见病防治 1、定期检查视力,宣传用眼卫生,纠正眼保健操的穴位。 2、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健康教育,了解沙眼的防治知识,提倡一人一巾,一人一盆,发现沙眼及时治疗。 3、定期普查口腔疾病进行口腔知识宣传和口腔卫生指导。 4、营养不良与肥胖、贫血加强合理饮食习惯的饮食,结构多样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做好个人卫生是杜绝寄生虫感染的主要途径。 6、正确的读写姿势是保证体格正常发育的保证。 7、配合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对有价疫苗进行宣传。 后坪镇中心学校

学生在伤害事故的管理校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在简单处理后与班主任、年级组 长、家长联系及时送相关的医院救治。 后坪镇中心学校 学校食物中毒的处理 在学校内发现群体性的胃肠道症状,严格观察,必要时及时就诊,上报校领导、区领导、区疾病控制中心,控制疑似留 样食品和其他人群。 后坪镇中心学校 传染病处理与复学制度对在校内出现常见传染病病例,逐级上报(甲类6小时以内上报,乙类12小时内上报),对其所在班级按传染病管理办法执行、消毒切断传播途径,对患者进行隔离,待完全治愈后(按相关疾病规定)方可复学。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要做到以下三点:⒈集中;⒉专人;⒊规范。即各学校在各类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由学校教导处统一集中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档案的收集、管理使用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档案柜摆放要求 档案柜摆放要做到以下四点:⒈位置合理;⒉规格统一;⒊分类清楚,便于查看资料;⒋档案柜表面洁净、美观。 三、档案盒规格要求 ⒈规格要统一; ⒉标签大小一致; ⒊文字、标号须打印,字体规范。 四、档案格式 ⒈档案首页要有打印的目录索引,一目了然,便于查寻资料。 ⒉文字材料的具体要求:①所用纸型要统一、规范;②书写规范;③内容有保存价值。 五、学校档案类别 A、文书档案(8项,2项上发,6项校内) A1:上级机关的文件、通知、通报材料 A2:简报 A3:学校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含德育—体现阶段目标、〈教学—体现教学进度、教学活动、课程表〉、管理、教研等各方面计划、方案、规划、总结、分析材料等) A4:各类规章制度、人员职责 A5:各种会议记录(含校内各种学习、培训、会议等) A6:学校发展建设规划

A7:学校基本情况 A8:学校各类组织机构(含学校领导班子以及教学、教改、德育、安全、管理等领导小组、实施小组) B、教学档案(20项) B1:学校各类课堂评价标准 B2:课改日志 B3:学校校本教研记录----教研组活动记录 B4: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档案(一览表、个人登记表) B5:教改实验档案(含学校课题研究记录、成果) B6:学校优秀教学论文集(含讲座、教学、教改、德育、管理等各方面论文)B7:教学质量分析(学校组织的单元、阶段性、期中、期末、中考、小考等考试按“试卷、学校分析、年级学科分析、教师班级分析”组档)B8:教学检查记录 B9:学科教学成绩(学校组织的单元、阶段性、期中、期末、中考、小考等考试成绩按学校、班级成绩组档) B10:学科课外小组训练记录 B11:教学竞赛记录 B12:教师教学评估 B13:教学交流活动记录 B14:手抄报等大语文资料 B15:教师教学评价标准 B16:学校体育活动记录 B17:学校艺术活动记录 B18:学生作业批改记录 B19:校本课程教材 B20:学期学生教材一览表 C、学生档案(10项) C1:新生录取花名册 C2:学生登记表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是应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对重要事件进行真实记录的历史材料,它具有客观性、形象性和科学技术性的特点,能生动形象地再现我局有关方面的工作及成果,客观反映和记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真实面貌。它和文字、图纸档案一样,具有现实的查证作用,对研究历史具有参考使用价值。为了规范管理好全局声像档案,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声像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一大门类,是我局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文档内勤人员要认真收集,每年月 日前交局办公室(档案室)统一集中保管。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 1. 人物类照片、录音。 (1)历届领导班子(正副局长、党组成员)、省以上英雄、模范和系统先进人物; (2)本局系统因公牺牲的人员; (3)本局机关内设科室及各派出机构(分局),各时期全体人员集体照和工作照片。

2. 会议类照片、录音、录像带。 (1)本局召开的各种会议; (2)各级工商局、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在我局召开的会议。 3. 文艺、体育、活动类照片、录音、录像带。 (1)本局及系统大型文艺汇演; (2)本局及系统体育运动会; (3)法规常识、专业知识竞赛; (4)局领导在电台、电视台上的讲话、答问、新闻发布会等声像材料; (5)党政领导和国家、省、市工商局领导来本局进行视察工作时的讲话、题词的照片、录音、录像带; (6)本局机关及所属部门重要工程奠基、交接、剪彩仪式的照片。 4. 各种实物类照片。 (1)党政机关和市以上工商部门授予本单位或个人的奖状、奖旗、证书、匾额、题词等缩微照片与录像和实物;

(2)本局颁发的奖状、奖旗、证书、匾额、条幅、题词、纪念章证等缩微照片与录像和实物; (3)本局所属单位的牌匾、门庭面貌照片、录像。 三、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1. 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照片档案包括照片和底片); 2. 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底片完好、主办摄录人员编写必要的文字说明; 3. 声像材料形成后,承办人应按规定进行整理、按规定分类、编目,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4. 声像档案均按要求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总目录。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移交和借阅利用,原则上与文书档案材料相同。 五、声像档案的复制、修改、销毁应经分管领导审批,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