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

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

篇一:加工承揽合同特点

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合同案件的特点和难点

顺义法院通过XX年12月至XX年6月该院受理的211件承揽合同进行调研发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大于求的矛盾同样存在于加工、承揽交易活动中。定作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掌握着起草合同主动权的情况下,无故拖延或恶意拒绝给付款项。在调研的承揽合同纠纷中,绝大多数纠纷起源于定作方拖欠价款,承揽方要求定作方给付价款。该类案件呈现以下“四多”特点。

一是反诉案件多。在定作方被起诉后,其基于正常合理的抗辩也好,基于寻找借口也好,诸多案件的定作人在答辩时均提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或质量不合格。大量定作方据此提出反诉,要求承揽人赔偿因质量瑕疵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是管辖异议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加工行为地。因此,承揽人在起诉时,往往以加工行为地在其公司或工厂为由,选择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定作人在应诉后,或基于法律的规定提出加工行为地并非原告住所地,或基于无故拖延时间,或基于获得收集反诉或抗辩证据的时间,或基于在协商过程中作为原告让步的条件,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被告住

所地法院审理。

三是鉴定多。在承揽合同纠纷中,基于定作人往往提出质量瑕疵的抗辩或者据此反诉,因此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是否符合约定就成为争议焦点。诉讼中,鉴于定作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质量存在缺陷,因此,或基于被告的申请,或基于法院的释明,就质量问题组织鉴定。

四是承揽人胜诉案件多。在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定作人未提出质量异议的,要么拒绝出庭应诉,要么以资金短缺为由进行抗辩;绝大多数定作人均以质量异议进行抗辩或反诉。但审理中发现,定作人据以主张质量异议的证据非常有限,虽然启动鉴定程序,但因客观因素往往导致鉴定不能。因此,承揽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支持的案件较多。

同时,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案存在以下四个难点:

一是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混淆。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名称表述相当混乱。有些合同的名称虽然记载为加工定作合同,但是根据合同内容,实质上是买卖合同;有些合同名称为购销合同,但实质上是承揽合同。对合同关系定性不准,可能导致管辖法院的确定错误、违约责任的认定错误等。

二是管辖混乱。在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依职权移送管辖、被告提出管辖异议裁定移送或驳回申请、指定管辖的标准都不统一。民事诉讼法规定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为加工行为

地,正是该规定造成了管辖法院的确定混乱。在承揽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承揽人选择原

告住所地作为管辖法院。但是,加工行为地并非理所当然是原告住所地。有些承揽人有自己的公司,还有工厂,可能在公司住所地以外的工厂加工;有些承揽人可能直接在公司住所地以外的工程所在地等地方实施加工行为;有些加工行为可能就发生在被告处。还有些持续加工行为,如何确定履行地成为难题。比如钢结构加工问题,承揽人在其公司对钢材进行了一些初步加工处理,再运往被告工程所在地,继续深加工,进行除锈、喷漆、焊接等,此时的原被告住所地均为合同履行地。

三是抗辩和反诉的界限模糊。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定作人往往提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据此作为拒绝支付款项的理由。此时不同案件发现了不同的处理结果,有些判决以被告未提出反诉为由不予处理,有些判决将其作为抗辩予以处理,有些案件经法院释明后被告提起了反诉。

四是鉴定困难。在定作人提出质量瑕疵的案件中,定作人主张质量瑕疵的证据不足,承揽人又主张质量合格,因此鉴定成为必经程序。但是,鉴定存在以下困难:第一、在收集检材时发现,定作人主张的工作成果,往往遭到原告的否认,称并非原告所加工,被告亦无充足的证据证明确系原告

所加工。第二、某些涉及鉴定的技术问题,无法确定鉴定机构,或者目前的技术水平根本无法检测。第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质量的标准,鉴定时依据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是什么样的行业标准,还是当事人特别约定的标准成为争议。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准确认定承揽合同的性质。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是以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而承揽合同在订立时是以获得特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买卖合同中没有原材料的特别约定,质量要求只针对生产出来产品而言,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明确对原材料选用要求,签订承揽合同时相应的物品尚不存在。

二是统一管辖标准。对于加工行为地的确定,必须听取定作人的意见。承揽人提出在自己公司所在地加工,被告没有异议的,确定加工行为地即原告住所地。被告提出异议,并且有相应证据的,依据证据的证明力确定加工行为地。对于加工行为并非在同一地点完成的,各加工行为地的法院原则上都有管辖权。

三是正确区分抗辩和反诉。定作人仅提出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或其他违约行为,以此作为不支付价款的理由的,属于抗辩,法院应审查后要么支持抗辩抵扣价款,要么不支持抗辩。此时的抗辩不需要另行反诉,也不得以未提

出反诉为由不予处理。

四是合理分配鉴定不能的举证责任。在鉴定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的情况下,需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当事人的主张、现有证据、导致鉴定不能的责任等方面,合理确定鉴定不能的责任。

篇二:承揽合同特征

篇一: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

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篇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

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6。承

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摘自华律篇三:加工承揽合同特点

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合同案件的特点和难点

顺义法院通过XX年12月至XX年6月该院受理的211件承揽合同进行调研发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大于求的矛盾同样存在于加工、承揽交易活动中。定作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掌握着起草合同主动权的情况下,无故拖延或恶意拒绝给付款项。在调研的承揽合同纠纷中,绝大多数纠纷起源于定作方拖欠价款,承揽方要求定作方给付价款。该类案件呈现以下“四多”特点。

一是反诉案件多。在定作方被起诉后,其基于正常合理的抗辩也好,基于寻找借口也好,诸多案件的定作人在答辩时均提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或质量不合格。大量定作方据此提出反诉,要求承揽人赔偿因质量瑕疵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是管辖异议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加工行为地。因此,承揽人在起诉时,往往以加工行为地在其公司或工厂为由,选择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定作人在应诉后,或基于法律的规定提出加工行为地并非原告住所地,或基于无故拖延时间,或基于获得收集反诉或抗辩证据的时间,或基于在协商过程中作为

原告让步的条件,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

三是鉴定多。在承揽合同纠纷中,基于定作人往往提出质量瑕疵的抗辩或者据此反诉,因此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是否符合约定就成为争议焦点。诉讼中,鉴于定作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质量存在缺陷,因此,或基于被告的申请,或基于法院的释明,就质量问题组织鉴定。四是承揽人胜诉案件多。在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定作人未提出质量异议的,要么拒绝出庭应诉,要么以资金短缺为由进行抗辩;绝大多数定作人均以质量异议进行抗辩或反诉。但审理中发现,定作人据以主张质量异议的证据非常有限,虽然启动鉴定程序,但因客观因素往往导致鉴定不能。因此,承揽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支持的案件较多。

同时,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案存在以下四个难点:

一是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混淆。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名称表述相当混乱。有些合同的名称虽然记载为加工定作合同,但是根据合同内容,实质上是买卖合同;有些合同名称为购销合同,但实质上是承揽合同。对合同关系定性不准,可能导致管辖法院的确定错误、违约责任的认定错误等。

二是管辖混乱。在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依职权移送管辖、被告提出管辖异议裁定移送或驳回申请、指定管辖的标

准都不统一。民事诉讼法规定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为加工行为地,正是该规定造成了管辖法院的确定混乱。在承揽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承揽人选择原告住所地作为管辖法院。但是,加工行为地并非理所当然是原告住所地。有些承揽人有自己的公司,还有工厂,可能在公司住所地以外的工厂加工;有些承揽人可能直接在公司住所地以外的工程所在地等地方实施加工行为;有些加工行为可能就发生在被告处。还有些持续加工行为,如何确定履行地成为难题。比如钢结构加工问题,承揽人在其公司对钢材进行了一些初步加工处理,再运往被告工程所在地,继续深加工,进行除锈、喷漆、焊接等,此时的原被告住所地均为合同履行地。

三是抗辩和反诉的界限模糊。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定作人往往提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据此作为拒绝支付款项的理由。此时不同案件发现了不同的处理结果,有些判决以被告未提出反诉为由不予处理,有些判决将其作为抗辩予以处理,有些案件经法院释明后被告提起了反诉。

四是鉴定困难。在定作人提出质量瑕疵的案件中,定作人主张质量瑕疵的证据不足,承揽人又主张质量合格,因此鉴定成为必经程序。但是,鉴定存在以下困难:第一、在收集检材时发现,定作人主张的工作成果,往往遭到原告的否认,称并非原告所加工,被告亦无充足的证据证明确系原告

所加工。第二、某些涉及鉴定的技术问题,无法确定鉴定机构,或者目前的技术水平根本无法检测。第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质量的标准,鉴定时依据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是什么样的行业标准,还是当事人特别约定的标准成为争议。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准确认定承揽合同的性质。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是以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而承揽合同在订立时是以获得特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买卖合同中没有原材料的特别约定,质量要求只针对生产出来产品而言,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明确对原材料选用要求,签订承揽合同时相应的物品尚不存在。

二是统一管辖标准。对于加工行为地的确定,必须听取定作人的意见。承揽人提出在自己公司所在地加工,被告没有异议的,确定加工行为地即原告住所地。被告提出异议,并且有相应证据的,依据证据的证明力确定加工行为地。对于加工行为并非在同一地点完成的,各加工行为地的法院原则上都有管辖权。

三是正确区分抗辩和反诉。定作人仅提出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或其他违约行为,以此作为不支付价款的理由的,属于抗辩,法院应审查后要么支持抗辩抵扣价款,要么不支持抗辩。此时的抗辩不需要另行反诉,也不得以未提

出反诉为由不予处理。四是合理分配鉴定不能的举证责任。在鉴定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的情况下,需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当事人的主张、现有证据、导致鉴定不能的责任等方面,合理确定鉴定不能的责任。

篇三:承揽合同案件的特点和难点

承揽合同案件的特点和难点

顺义法院通过XX年12月至XX年6月该院受理的211件承揽合同进行调研发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大于求的矛盾同样存在于加工、承揽交易活动中。定作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掌握着起草合同主动权的情况下,无故拖延或恶意拒绝给付款项。在调研的承揽合同纠纷中,绝大多数纠纷起源于定作方拖欠价款,承揽方要求定作方给付价款。该类案件呈现以下“四多”特点。

一是反诉案件多。在定作方被起诉后,其基于正常合理的抗辩也好,基于寻找借口也好,诸多案件的定作人在答辩时均提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或质量不合格。大量定作方据此提出反诉,要求承揽人赔偿因质量瑕疵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是管辖异议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加工行为地。因此,承揽人在起诉时,往往以加工行为地在其公司或工厂为由,选择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定作人在应诉后,或基于法律的规定提出

加工行为地并非原告住所地,或基于无故拖延时间,或基于获得收集反诉或抗辩证据的时间,或基于在协商过程中作为原告让步的条件,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

三是鉴定多。在承揽合同纠纷中,基于定作人往往提出质量瑕疵的抗辩或者据此反诉,因此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是否符合约定就成为争议焦点。诉讼中,鉴于定作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质量存在缺陷,因此,或基于被告的申请,或基于法院的释明,就质量问题组织鉴定。

四是承揽人胜诉案件多。在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定作人未提出质量异议的,要么拒绝出庭应诉,要么以资金短缺为由进行抗辩;绝大多数定作人均以质量异议进行抗辩或反诉。但审理中发现,定作人据以主张质量异议的证据非常有限,虽然启动鉴定程序,但因客观因素往往导致鉴定不能。因此,承揽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支持的案件较多。

同时,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案存在以下四个难点:

一是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混淆。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名称表述相当混乱。有些合同的名称虽然记载为加工定作合同,但是根据合

同内容,实质上是买卖合同;有些合同名称为购销合同,但实质上是承揽合同。对合同关系定性不准,可能导致管辖法院的确定错误、违约责任的认定错误等。二是管辖混乱。

在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依职权移送管辖、被告提出管辖异议裁定移送或驳回申请、指定管辖的标准都不统一。民事诉讼法规定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为加工行为地,正是该规定造成了管辖法院的确定混乱。在承揽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承揽人选择原告住所地作为管辖法院。但是,加工行为地并非理所当然是原告住所地。有些承揽人有自己的公司,还有工厂,可能在公司住所地以外的工厂加工;有些承揽人可能直接在公司住所地以外的工程所在地等地方实施加工行为;有些加工行为可能就发生在被告处。还有些持续加工行为,如何确定履行地成为难题。比如钢结构加工问题,承揽人在其公司对钢材进行了一些初步加工处理,再运往被告工程所在地,继续深加工,进行除锈、喷漆、焊接等,此时的原被告住所地均为合同履行地。

三是抗辩和反诉的界限模糊。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定作人往往提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据此作为拒绝支付款项的理由。此时不同案件发现了不同的处理结果,有些判决以被告未提出反诉为由不予处理,有些判决将其作为抗辩予以处理,有些案件经法院释明后被告提起了反诉。

四是鉴定困难。在定作人提出质量瑕疵的案件中,定作人主张质量瑕疵的证据不足,承揽人又主张质量合格,因此鉴定成为必经程序。但是,鉴定存在以下困难:第一、在收

集检材时发现,定作人主张的工作成果,往往遭到原告的否认,称并非原告所加工,被告亦无充足的证据证明确系原告所加工。第二、某些涉及鉴定的技术问题,无法确定鉴定机构,或者目前的技术水平根本无法检测。第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质量的标准,鉴定时依据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是什么样的行业标准,还是当事人特别约定的标准成为争议。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准确认定承揽合同的性质。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是以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而承揽合同在订立时是以获得特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买卖合同中没有原材料的特别约定,质量要求只针对生产出来产品而言,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明确对原材料选用要求,签订承揽合同时相应的物品尚不存在。

二是统一管辖标准。对于加工行为地的确定,必须听取定作人的意见。承揽人提出在自己公司所在地加工,被告没有异议的,确定加工行为地即原告住所地。

被告提出异议,并且有相应证据的,依据证据的证明力确定加工行为地。对于加工行为并非在同一地点完成的,各加工行为地的法院原则上都有管辖权。三是正确区分抗辩和反诉。定作人仅提出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或其他违约行为,以此作为不支付价款的理由的,属于抗辩,法院应

审查后要么支持抗辩抵扣价款,要么不支持抗辩。此时的抗辩不需要另行反诉,也不得以未提出反诉为由不予处理。

四是合理分配鉴定不能的举证责任。在鉴定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的情况下,需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当事人的主张、现有证据、导致鉴定不能的责任等方面,合理确定鉴定不能的责任。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_________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供应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宜,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委托加工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以下简称“标的物”)。 1.1、标的物价格=铝锭价+加工费 1.2、铝锭价按乙方提交订单并经甲方确认的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铝锭均价计算,遇周 六、周日按周五价格计算。 序号规格型号材质要 求 表面处理数量(吨) 原料费(元/ 吨) 加工费 (元/ 吨) 备注 暂定标的物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标的物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3.标的物加工行为地(即合同履行地):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4.交货地点:甲方厂内交货。 5.乙方下达订单24小时后变更订单,需向甲方交纳订单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6.付款及结算方式: 6.1乙方递交订单当日预付订单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定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始安排生产计划。 6.2乙方应于支付定金后十五日内付清全部货款,乙方预交的定金冲抵货款予以结算。 6.3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保证不向甲方职工支付现金,所有的货款应直接以□支票□汇票□电子汇兑划拨到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至甲方财务部,否则,仍负有向甲方偿付货款的义务。 6.4为避免岐义,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货款后予以通知发货。 7交货时间:甲方收到乙方按第6条约定支付的全额货款后8日内通知乙方提货。如新开模具,

合同法案例(有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作业2010.4.19) 【案例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案例1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案例2】2005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5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6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 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5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6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6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供应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宜,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委托加工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以下简称“标的物”)。 1.1、标的物价格=铝锭价+加工费 1.2、铝锭价按乙方提交订单并经甲方确认的当日XX网XX现货铝锭均价计算,遇周六、周日按周五价格计算。 3.标的物加工行为地(即合同履行地): 4.交货地点:甲方厂内交货。 5.乙方下达订单24小时后变更订单,需向甲方交纳订单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6.付款及结算方式:

6.1乙方递交订单当日预付订单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定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始安排生产计划。 6.2乙方应于支付定金后十五日内付清全部货款,乙方预交的定金冲抵货款予以结算。 6.3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保证不向甲方职工支付现金,所有的货款应直接以□支票□汇票□电子汇兑划拨到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至甲方财务部,否则,仍负有向甲方偿付货款的义务。 6.4为避免岐义,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货款后予以通知发货。7交货时间:甲方收到乙方按第6条约定支付的全额货款后8日内通知乙方提货。如新开模具,则需要延长30日予以供货。(如因特殊情况的发生需延期交货的,甲方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8提货时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15天内将货提走,到期未提的乙方按每天100元/吨向甲方支付仓储保管费,且自甲方提货通知后16天起货物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 9提货方式及运费承担: 9.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送达的,运费由承担,或[每次提货10吨以上的,运输费每吨450元以内的则由甲方承担,超出450元以外的部分,运输费由乙方承担;每次提货10吨以下的,运输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但任何情况下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货到后,乙方应当场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详细注明标的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由乙方有关人员签名或和加盖乙方印章。标的物到达乙方后,如出现破损等外观质量不符的情况,乙方应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予以验证,否则视为标的物外观等符合约定标准。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标

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的区别 (5000字)

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

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某种合同合意,但该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的内容,则双方达成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别的合同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别的合同。因此,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规定,一般来说,,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而最高法院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 ││││││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 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 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 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 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 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

承揽加工合同范文合集5篇

承揽加工合同范文合集5篇 承揽加工合同范文合集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揽加工合同篇1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1)

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 2.2 付款方式: 2.3 付款时间: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标准: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样衣,经甲方确认后的样衣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 用承揽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 定作方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 定作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5.3定作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 验收标准: 6.2 验收方法: 6.3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 6.4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 6.5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方有权要求退还。 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

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工作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工作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加工承揽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加工承揽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易法通撰写时间:20XX-12-31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事项在加工承揽合同订立中至关重要,当事人应予足够认识。 一、加工承揽合同主体资格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虽、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 二、加工承揽合同标的 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 模糊使人产生歧义。应注意加工物是否是合法物,审查加工物是否是 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 法律责任。 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 1、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要求及 检验 承揽人提供原材料应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规定原材料的质虽标

准,承揽人必须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质H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解除加工承揽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及检验 由定作人提供原料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交付的时间、数虽、质虽、交接地点、方 式等,承揽人对原材料应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更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件。同时还应对原材料消耗定额,以及超出定额部分材料费用的承担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避免履行加工承揽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 四、对加工承揽合同定作物的质虽要求及(或)技术标准 1、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对定作物的质H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不能简单或者模棱两可。当事人对质虽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履行。 2、质虽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虽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H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五、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方法

加工承揽合同的要求

加工承揽合同(2)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The latest model of garment processing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承揽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

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加工合同与承揽合同

加工合同与承揽合同 篇一: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方):嘉润公司 乙方(承揽方): 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产品;乙方系 专业产品生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 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复杂或特殊的,可以 写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定

做,并将技术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结等其他方式,建议货到付款,以作为产品质量责任的牵制) 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或者甲 方具体要求,必须要写全称)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 理化学参数)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甲方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本合同在如下当事人之间订立: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甲方工程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报酬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关税、检验费及验收、风险、管理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即除上述总价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本合同约定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乙方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并不得请求调整本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免除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单价和甲方所实际确认的数量的乘积与本合同约定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乘以甲方实际需要并经验收合格的定作物数量为准,并修正本合同总价。 (四)本合同定作物主要用于工程,故定作物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质量标准外,尚须满足甲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第二条加工承揽方式 (一)乙方承揽的工作应自行完成,不得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仅限于辅助工作: ,但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并与该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就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委托加工承揽合同范文(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486-66 委托加工承揽合同范文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委托加工承揽合同范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地址: 电话:传真: 容器类委托加工承揽合同 NO: 委托方: XXXXXXXXXXX公司签订地点: 受托方: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 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 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 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 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 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 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

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 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层数/每排数量*排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

加工承揽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作事宜, 于年月日在市区签署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作项目 第二条定作物及其价款 第三条材料的提供 1、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由提供。 2、方提供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如下:

3、乙方提供材料: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采用的方法进行检验,其检验的标准为:符合标准。甲方可以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对材料的选用提出异议,要求乙方更换或重新选定材料。 4、甲方提供材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交付乙方。 第四条数据提供 1、甲方应该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乙方技术数据、图纸样品及工艺要求。 2、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前述数据之日起 _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日内答复。第五条定作物品质 1、定作物的技术标准为:。质量要求为:。 2、乙方对定作物的品质保质期为:年月日。其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为:。 第六条付款时间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元;自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加工定作物所需材料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款项人民币元;自定作物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剩余款项人民币元。 第七条定作物的交付及验收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加工承揽合同(标准版) Processing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加工承揽合同(标准版) 承揽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

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15篇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15篇 合同编号: 加工承揽合同1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按甲方提供之图纸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 2、制作内容 (1)主钢构:由定作方提供钢板材质:;系列:;吨位:;单价约元(大写:); (2)次钢构材质:;吨位:;单价约元(大写:); (3)其他:以上主构件进行抛丸除锈,由定作方提供油漆,刷面漆道,底漆道。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以实际决算为准)。 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元,(大写)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充货款,如甲方定金当日未到乙方公司账户,本合同不予生效)。 3、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以现金或转账)。最后一次提货前将所剩价款一次性付清,否则不得提货。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且质量、厚度偏差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3、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为: (1)检测内容:抗滑移系数实验□超声波探伤检测□钢材力学性能复验□ (2)其他检测项目:。 (3)试验检测费用:合同价格□甲方自理□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 2、交货时间:年月日开始提货。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包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该按要求实施(具体要求由甲方在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加工承揽合同代理词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代理词The obligee in the con 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 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代理词 使用备注:该资料可用于合同内的权利人通过商量,得出需要共同认可的权利和职 责,并且约定在一定周期里完成商定的目标。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 I 细阅读内容。 审判长: 针对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 结算条款期限”,我作为原告 的代理人补充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已超过 质量与数量”的异议期限,视为符合约 《合同法》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 受人 应当在检验期间将标的物的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的 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 质量符合约定。 本案的质量异议期限是 入库后两个月”,即截至期限是 20xx 年11月2日,被告已超出期限,同时庭审也不再坚持 有质量问题,我在此不再錣述。关于数量异议期限,被告同 样也已经超过。因为通常来看,数量异议期限短质量异议期 限长,这是常识。质量异议截至日期是 那么数量异议截至期只能在此之内。但遗憾的是被告直到第 编号:FS-DY-61064 20xx 年11月2日,

一次开庭,在长达6个月的时间里(20XX.9.3入库——20XX.3.1 开庭)对数量异议只字未提,因此依据《合同法》第158条之规定,应视为数量符合约定。其实被告的行为是有原因的, 在整个加工过程中,被告的工作人员于成宝、刘鸿志、陈三宝等一直住在被告处,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原告加工的每个关键环节必须经他们的同意方能过关;交货时间的推迟和数量的变更这么重要的事项被告能不知道吗?所以被告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对两项内容的异议只字未提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原告对结算条款的理解,符合承揽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263条规定:“…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分批交付的,应相应支付”。依此规定,被告应在20xx年9月3日支付已验收合格的166件商品的货款。 三、被告对结算条款的解释于情不符,于法相悖。 按照被告对合同第九条的解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合同约定数量是222件,若221件验收合格,仅有一件不合格,那么被告就可以拒付221件的货款,这一件商品永远不合格,被告就永远不付货款了。这显然是歪理,有失公平,并非是双方真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方):嘉润公司 乙方(承揽方): 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产品;乙方系专业产品生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 1.1 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 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复杂或特殊的,可以写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定做,并将技术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1.3 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 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 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结等其他方式,建议货到付款,以作为产品质量责任的牵制) 2.3 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或者甲方具体要求,必须要写全称) 3.2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材料名称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质量提供 日期 消耗 定额 单价 (元) 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 甲方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5.1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3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技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

企业承揽加工合同范本

加工合同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 __________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 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__ 日内答复。 第八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九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定作人_年_月_日前交定金(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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