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脚手架扣件

钢管脚手架扣件
钢管脚手架扣件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1995)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4054—1980《钢管脚手架、对接销和底板要求及检验程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管脚手架扣件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外径为48mm钢管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需用的扣件。钢管外径为51mm的扣件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700碳素结构钢

GB 196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mm)

GB 867半圆头铆钉

GB 95平垫圈C级

GB 9440可锻铸铁件

GB 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309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3 符号

△1:横管的位移值;

△2:竖管上扣件盖板的位移值;

P:荷载;

θ:旋转角;

f:扭转刚度试验的位移值;

△:抗拉试验的位移值。

4 分类

扣件分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

4.1扣件和底座型式见表1(从略)。

4.2扣件型号由扣件代号、扣件型式、主参数和更新或变型代号组成。型号说明如下:

4.3标记示例

a.直角扣件

直角扣件KZ Φ48A GB 15831 —1995

b.底座

底座 KDZΦ48A GB 15831 —1995

5 技术要求

5.1扣件必须符号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进行生产。

5.2扣件铸件的材料应采用G B 9440 中所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低于KTH 330-08牌号的可锻铸铁或GB 11352中ZG 230-450铸钢制作。

5.3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的要求。

5.4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5.5 扣件(除底座外)必须经过65 N 2m 扭力矩试压检验,不允许破坏。

5.6 外观和附件质量要求

5.6.1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5.6.2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小于49(52)mm。

5.6.3 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5.6.4扣件表面大于10mm2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

5.6.5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5.6.6错箱不应大于1mm。

5.6.7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值(或深)不应大于1mm。

5.6.8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5.6.9铆钉应符合GB 867的规定,铆接处应牢固,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1mm,且美观,不应有裂纹存在。

5.6.10 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 B 700的有关规定。螺栓、螺母的螺纹均应符合GB 196的规定,垫圈应符合GB 95的规定。T型螺栓M12,总长为72±0.5mm,螺母对边宽22±0.5mm,厚度14±0.5mm。T型螺栓和螺母的螺纹用3级精度环

规、塞规检查。

5.6.11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5.6.12 产品的规格、商标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要清晰、完整

5.6.13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能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5.6.14 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接必须符合5.6.1~5.6.3 的要求,符合5.6.4~5.6.13中七项外观为合格;底座必须符合5.6.1和5.6.3的要求,符合5.6.4~

5.6.8和5.6.12、5.6.13中四项外观为合格。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及仪器

6.1.1 试验应采用GB 3092中外径为48mm、壁厚为3.5mm的钢管,其外表应涂一层均匀的红丹漆,并待油漆干燥后进行试验。每做一次试验,扣件应移动一个紧固位置。

6.1.2试验所用的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和百分表的精度为±1%,扭转刚度试验装置用的砣精度为±2%,定力式扭力扳手精度为±5%。

6.1.3试验用扣件的T 型螺栓、螺母、垫圈必须是未经使用过的合格品。

6.1.4试验时,在横管上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盖板与座之间的开口必须向上。

6.1.5扣件试验时,紧固螺栓的扭力矩必须为40N2m。

6.1.6 扣件进行各项负荷试验时,加荷速度应控制在300~400N/s。

6.1.7试验中总荷载应包括预加荷载。

6.2直角扣件力学性能试验

6.2.1抗滑性能试验

扣件在做抗滑性能试验时,施于横管上(扣件两侧)竖向等速增加的荷载P,当P达到规定值时,测量位移值△1和△2(见图1)。

在预加荷载P为1kN时,将位移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当P增加至7kN时,记下△1值;P增加至10kN时,记下△2值。

扣件的两个圆弧面都要进行试验。

6.2.2抗破坏性能试验

抗滑性能试验后,未损坏的扣件可用作抗破坏性能试验。此时,应在扣件下部附加一个防滑支承垫(见图2)。当P为25kN时,各部位不得破坏。试验只做一个圆弧面。

6.2.3扭转刚度性能试验

扣件安装在两根互相垂直的钢管上。横管长2000mm以上,在距中心1000mm处的横管上加载P,在无荷载端距中心1000mm处测量横管的旋转角θ或位移值f(图从略)。

在预加荷载P为20N时将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然后以每100N为一级加荷,直加到900N。在每级荷载下应立即记录测读值,试验后将各位移值换算成转角。

6.3旋转扣件力学性能试验

6.3.1抗滑性能试验

试验方法同6.2.1,只是预加荷载P为0.2kN,P=7.0kN时,记下△1值,P=10.0kN 时,记下△2值。试验只做一个圆弧面。

6.3.2抗破坏性能试验

在抗滑性能试验后,接着进行抗破坏性能试验,当荷载为17kN时,扣件各部位不得破坏。

6.4对接扣件抗拉性能试验

扣件承受等速增加的轴向拉力,测量位移值△(见图4)。当预加荷载P为1kN时,将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然后继续加荷。当P增加至4kN时,记下△值。

6.5 底座抗压性能试验

以1kN/s的速度均匀加荷。当P为50kN时,底座不得破坏(图从略)。

7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扣件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出厂检验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5.6条进行外观和附件检验,按5.5条进行扭力矩试压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出厂合格证后方准出厂。

7.1.2 型式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和力学性能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检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累计30万件或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若型式检验不合格,产品停止验收、停止出厂,由厂方采取有效措施,直至型式检验合格才能恢复验收。

7.2产品的外观、附件和力学性能按第5章技术要求中有关规定检验。

7.3 抽样方法

7.3.1产品检验应按GB 2828中规定的二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进行(见表3)。

7.3.2被检产品采用随机抽样。

7.3.3验收的批量范围

7.3.3.1每批扣件必须大于280件。

7.3.3.2当批量超过10000件,超过部分应作另一批验收。

7.4判定方法

7.4.1单件产品按第5章中有关规定。

7.4.2批量产品按表3进行判定。

7.4.3产品的力学性能、外观及附件均合格,才能称为合格。

7.5经检验不予验收的产品,允许生产厂反修,再提交验收。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产品标志应设置在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明:

a.生产厂名;

b.商标;

c.产品型号;

d.数量。

8.2包装

扣件应分类包装,捆扎要牢固,每袋(箱)重量不超过30kg,每包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标明:

a.标志;

b.许可证号;

c.出厂日期;

d.检验员印记。

8.3运输

根据用户要求可采取各种运输方法。

8.4贮存

产品存放应防锈、防潮。

二、脚手架材料与规格

(一)木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1.用材

应采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桦木、椴木、油松因质地不坚韧,易腐朽及有枯节,杨木、柳木质脆易折等不准使用。木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和落叶松材。

2.规格

使用木杆搭设脚手架时,立杆和斜杆(包括斜撑、抛撑、剪刀撑等)的小头一般不小于70mm;大横杆、斜杆等,一般均应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其材质要求见下表。

注:1.对于死节(包括松软节和腐朽节),除按一般木节测量外,必要时尚应缺孔验算。若死节有腐朽迹象,则应局部防腐处理后使用。

2.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直径小于100mm的活节不量。

3.对于原木的裂缝,可通过调整其方位(使裂缝尽量垂直于构件的受剪面)予使用。

3.选材标准

脚手板亦应符合二等材,其选材标准见下表。

2.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木节表现为条状时,在条状的面不量,直径小于10mm的活节不量。

(二)竹制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1.竹杆用材和规格

竹杆一般采用3年以上楠竹,青嫩、枯黄、黑班、虫蛀以及裂纹连通二节以上的竹杆都不能用。

使用竹杆搭设脚手架时,其立杆、斜杆、顶撑、大横杆的小头直径一般不应小于75mm,小横杆的小头直径不应小于90mm。

注:1.同上表中注1。

2.竹脚手架用材和规格

当采用竹笆板时,应横向密编,纵片不得少于5 道,每道用双片;横片应一反一正,且周边应用两根竹片相对夹紧,并打眼穿铁丝扎牢。竹片宽度不得小于30mm,厚度不得小于8mm,不能用腐朽的毛竹制作。

采用立放的竹片制作脚手板,应用直径8~10mm螺栓,按间距500~600mm穿透拧而成,螺栓离端部200~250mm,板的高度(厚度)应不小于50mm。

若用整片拼制时,采用大头直径30mm,小头直径20~25mm,顺、倒相互排列,用14号铁丝,间距150mm进行编扎,脚手板两端及中间应对称设置四道双面竹板条并用铁丝绑牢。

(三)钢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钢管脚手架分为普通钢管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和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它是由钢管用扣件连接而成的脚手架。钢管材质使用Q235或Q235A 材料,并符合YB242—63标准,每批钢管进场时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检验合格证,满足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要求。钢管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 的钢管,如有严重锈蚀、压扁和有裂纹的,应禁止使用。立杆、大横杆、斜杆的钢管长度应以4~6m为宜。小横杆长度为2.1~2.3m,以适应脚手架的宽度变化。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GB 15831—1995)的要求:扣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疏松或其他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

与钢管的贴合面要接触良好;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动部位应使其转动灵活,且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要小于1mm。

扣件的基本形式有三种:一种是直角扣件(也叫十字扣件),用于连接扣紧两根互相垂直相交的钢管;第二种是回转扣件(也叫旋转扣件),用于连接扣紧两根任意角度相交的钢管;第三种是对接扣件(也叫一字扣件),用于钢管对接接长。

3.钢脚手板材质。材质应符合A3(碳素结构钢)有关技术规定,用板材压制时,其板材厚度不得小于2mm,其表面的锈迹斑点直径不大于5mm,并沿其横截面不能多于3处,对有锈蚀脱层者一般不能使用,有裂纹、凹陷严重者也不能使用。若用型钢、钢筋组合焊成的脚手板时,焊接用的焊条,要符合国家现行《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规定的要求,且焊条的型号应与本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四)绑扎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1.铁丝的材质和规格

绑扎木、竹脚手架时,一般采用8号镀锌铁丝,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如大横杆上的小横杆绑扎)也可使用10号镀锌铁丝,但在使用前应事先进行回火处理,否则不能使用,对于已绑扎过的铁丝和回头钢丝不能重复利用。

2.麻、棕绳的材质和规格

一般按其拧成的股数,分为3股、4股和9股三种。由于麻、棕绳的强度较低,容易磨损和气候条件等影响,故在二层房屋以下,使用期在3个月以内的架子,可采用机器制造的直径在12~25mm,麻、棕绳进行绑扎。

3.竹篾的材质和规格

竹脚手架采用竹篾绑扎,竹篾用水竹或慈竹劈成,要求质地新鲜,坚韧带青,厚度0.6~0.8mm,宽度5mm左右,断腰、大节疤和受潮发霉的竹篾均不得使用。竹蔑在储运过程中不可遭受雨水浸淋和粘着石灰、水泥,以免霉烂和失去韧性,使用前要提前12~24h用水浸泡。

4.塑料篾的材料和规格

它是用塑料纤维编织而成带状,在竹脚手架中,用以代替竹篾的一种绑扎材料,一般宽为10~15mm,厚约1mm,但使用塑料编织带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力学性能数据。严禁使用尼龙绳和塑料绳进行绑扎。

三、脚手架构造与搭设的技术要求

(一)多立杆式脚手架构造与搭设技术要求

多立杆式脚手架的基础构造和主要杆件如下:

1.基础构造

木、竹脚手架一般将立杆直接埋于土体中,钢管脚手架则不直接埋于土体中,而是在平整夯实的地表面,垫以厚度不小于50mm的垫木通板,然后于垫木上加设钢管底座,立杆立于底座上。不论哪种做法,都应根据地基的允许的承载能力对脚手架基础进行具体设计。当地基为坚硬土时,地基承载力应为100~120kN/m2;普通老土(包括3年以上的填土)时,其承载力为80~100kN/m2;夯实的回填土,其承载力为50~80kN/m2。

钢管脚手架基础,根据搭设高度的不同,其具体做法也有所不同,一般区别如下:(1)一般作法。高度在30m以下的,通板垫木宜采用长4m,宽大于200mm,厚50mm 的木板,并垂直于墙面放置,若用4.0m左右长的垫板,可平行墙面放置。

(2)特殊做法。高度超过30m时,若地基为回填土,除应分层夯实,达到所要求的密实程度外,还应采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土上加铺200mm厚的道渣,而后在其上铺设混凝土预制板,在沿纵向仰铺12~16号槽钢,最后将脚手架立杆坐于槽钢上。

2.主要杆件

多立杆式脚手架的主要杆件及其作用如下(图从略):

(1)立杆(也叫立柱、站杆、冲天杆、竖杆等)。它与地面垂直,是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其作用是将脚手架上所堆放的物料和作业人员的全部荷载,通过底座、垫板传到地基上。

(2)大横杆(也叫顺水杆、纵向水平杆、牵杆等)。它与墙面平行。其作用是与立杆连成整体,将脚手板上堆放的物料和作业人员的荷载传到立杆上。

(3)小横杆(也称横楞、横担、横向水平杆、六尺杠、排木等)。与墙面垂直,作用是直接承受脚手架上的荷载,并将其传到大横杆上。在双排脚手架中,它是连接内外两排架体,增强脚手架整体稳定性的重要杆件。

(4)斜撑(也称斜戗、八字撑)。它是紧贴脚手架外排立杆,与立杆斜交并与地面成45°~60°角的连续设置的杆件。其作用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倾斜,并承受脚手的平作用力。

(5)剪刀撑(也称十字撑、十字盖)。它是在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向斜支撑杆件。双杆互相交叉,并都与地面成45°~60°角。其作用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并承受脚手架的水平作用力,增强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6)抛撑(也称支撑、压栏子)。它是设置在脚手架外排,从地面支撑脚手架的斜杆,与地面成60°角。其作用是增加脚手架的横向稳定性,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或倾倒。在支脚手架初期和拆脚手架剩最后几步时,其作用尤其重要。抛撑应用一水平支撑(也称马梁、反支撑)与脚手架立杆连接,以增强稳定性。

(7)扫地杆。它紧贴于地面的纵向水平杆,其作用是增强脚手架立杆根部的稳定性。

(8)连墙杆(也称拉接)。是沿立杆的竖向(垂直)不大于4m,水平方向不大于7m,设置能承受拉和压而与主体结构相联的水平杆件,其作用主要是承受脚手架的全部风荷载和脚手架里、外排立杆不均匀下沉时所产生的荷载。

(9)脚手板(也称跳板、架板)。它是铺于小横杆上直接承受施工荷载的构件。

(二)单排脚手架的适用范围和搭设技术要求

1.单排木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0m。

2.单排扣件式或螺栓连接的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5m。

3.竹脚手架以及承插式钢管和角钢脚手架不准搭设单排。

4.单排脚手架不能用于半砖墙、180m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墙体的砌筑,在空斗墙上留置架眼时,小横杆下应实砌两皮砖。

5.单排脚手架的搭设

(1)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宜小于240mm。

(2)不应在砌体的下列部位中留置架眼:

1)砖过梁上与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

2)砖柱或宽度小于740mm的窗间墙。

3)梁和梁垫下及其左右各370mm范围内。

4)门窗洞口两侧240mm和转角处240mm的范围内。

5)设计图纸上规定不允许留架眼的部位。

(三)木脚手架构造与搭设技术要求

1.基本构造

木脚手架按其搭设形式有双排架和单排架两种,(图从略)。

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和小横杆的间距应根据脚手架的用途、荷载和建筑平立面使用条件等确定。一般砌筑和装修工程用的脚手架构造参数可参考下表。

注:1.大横杆的最下一步可放大到1.8m。

2.每根立杆长度:平房4~6m,楼房8~10m。

搭设木脚手架前,清除场地内障碍物,根据需要和杆件特征选好立杆、横杆等,应把根大、梢小的杆子做为立根,直径均匀的做为横杆,稍有弯曲的杆子作斜杆,然后按所确定的立杆距离放线挖坑,埋杆前应先将坑底夯实,并于底部垫以砖石块,以防下沉,然后分层夯实,若架子不高,或地面为岩石、混凝土时,或挖坑遇坑内土质松软时,则应沿立杆底部加绑扎地杆,扫地杆的设置见图(从略)。

上下两根立杆接头处,其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5m,绑扎不少于三道。为了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相邻立杆的接头应互相错开。为保证重心在一直线上,如果第一次接头在左边,第二次接头便在右边,第三次接头又在左边,照此类推,并大头朝下、小头朝上,上下垂直。立杆搭接到建筑物顶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檐口400~500mm,外排立杆则要高出檐口800~1000mm,以便绑扎护身栏杆。最后一根立杆的接头,应小头朝下大头朝上,且将杆子的高出多余部分下错找齐,俗称封顶。

大横杆一般绑在立杆里面,为使大横杆的表面保持水平,接头应大小头搭接,小头放在大头上,搭接长度不小于1.5m,绑扎不少于3道。接头位置,要上下里外错

开,同一步架内,两根大横杆的接头,不应在同一个跨间内。

小横杆应绑在大横杆上,单排架小横杆大头应靠里,双排架大头应靠外,靠立杆的小横杆应与立杆绑扎,上下相邻的小横杆应分别绑在立杆的不同侧面,以使立杆能沿中心受荷,小横杆端头伸出大横杆的长度不应小于300mm。

大横杆绑在立杆里面时,斜撑应绑在外排立杆的外面。

脚手架绑到3~4步以上时,应设置抛撑,其间距不得大于7根立杆,底脚应埋入土中至少200mm以上。双排或单排脚手架,应在每隔15m左右的地方及山墙部位,设置剪刀撑,从下到上连续设置,剪刀撑与大横杆、立杆的交叉点应全部绑扎。

脚手板的铺设:对于双排架,在墙与里排立杆之间,一般两块,宽度400~500mm,里外立杆之间则应满铺脚手板,接头为搭接时,必须搭在小横杆上,板端头超出小横杆的长度应不小于200mm,搭接方向符合运输方向。对接时接头下面应设两根小横杆,并使板端距小横杆不大于200mm。

二步以上(含二步)的脚手架,每步应绑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180mm高的挡脚板。或绑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底角封牢。

2.搭设方法

先竖立杆,里外排立杆要等距成方,其接长要先外后里。成排立杆竖好后,绑扎大横杆,绑完第一步大横杆后,小横杆按间距布置,靠立杆的与立杆绑牢,其余的与大横杆绑牢(可绑一端),以后逐层上搭时,小横杆可隔一根抽一根,但靠立杆处不应抽拆,相邻应按梅花形抽拆,待四步大横杆绑完后,应立即绑剪刀撑,往上绑第二道剪刀撑时,上下两道的端部应互相交接,交接处应绑在立杆上,每对剪刀撑的大头应置于下面。最下一步剪刀撑的底脚,应距立杆700mm,并埋入土中300mm以上。

脚手板如有不平之处,禁止用砖块、瓦片等物垫塞,须用木块垫好,并用绳子绑牢,同时每隔三层楼高要留一步架的脚手板,门口处或通道口上方的脚手板应保留,以防高处坠物伤人。

四步以下的脚手架应设临时支撑,待搭到四步以上时再设抛撑,拆除临时支撑,架高大于7m不便设抛撑时,应设连墙点与建筑物牢固拉接,拉接点竖向每隔三步(或4m),纵向每隔5跨(或7m)设置一个。连墙点的作法:可在墙体内预埋钢筋环或在墙内侧放

短木棍,用双股8号铁丝穿过钢筋环或捆牢短木棍以拉紧架子的立杆,同时将小横杆顶着墙面。3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拉接,可用钢管拉接件与结构别抱,或采用其他钢性拉接方法,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拆除连墙点。

(四)竹脚手架构造与搭设技术要求

1.基本构造

它的构造与木外脚手架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当用竹篾绑扎时,立杆旁要加设顶撑,顶着小横杆,用以分担小横杆传来的荷载,不使大横杆因受荷载过大而下滑。一般砌筑和装修工程用的竹脚手架,其立杆间距,大横杆间距和小横杆间距可参考下表。

立杆接长,其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5m,大横杆接长的搭接长度不小于2m,每一搭接处至少绑篾三道。

每根立杆处要绑一小横杆,两根立杆之间也须绑一小横杆;剪刀撑、斜撑、抛撑等的设置,以及立杆、抛撑埋设深度,与木外脚手架相同。

竹脚手架上应使用竹脚手板或木脚手板,不宜用钢脚手板。

立杆与大横杆和小横杆相交处亦绑一个扣;但在相邻两根大横杆上应绑成八字形。三根杆子相交处,不能同时绑三根,应每两根一绑,即先绑一、二根,再绑一、三根,然后绑二、三根,即称为三箍绑扎法。

2.搭设方法

竹脚手架搭设方法同木外脚手架,但应注意靠立杆的各步、顶撑应对齐成垂直线,顶撑的竹杆要采用根端或中段制成,每根顶撑扎篾三道与立杆扎牢,底层顶撑须将地面夯实,并垫好砖、石块以免下沉。

脚手板的铺置与木外脚手架相同,但当竹笆脚手板横铺时,在两大横杆间应加不少于两根的搁栅。

(五)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造与搭设技术要求

1.基本构造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由钢管和扣件组成,它的基本构造形式与木脚手架基本相同,有单排架和双排架两种。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和小横杆间距见下表。

注:最下一步的步距可放大到1.8m。

扣件和底座的基本形式有:

直角扣件(十字扣件)。用于连接扣紧两根垂直相交的钢管联接。

回转扣件(旋转扣件)。用于两根呈任意相交的钢管的联接。

对接扣件(一字扣件)。用于两根钢管对接联接。

底座。用于承受脚手架立柱传递下来的荷载。立杆的接头,相邻杆要错开,并布置在不同步距内,其接头距大横杆的距离不要大于步距的1/3;立杆的垂直偏差,当架高在30m以下时,不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大于架高的1/400~1/600,同时全高要不大于100mm。

上部单立杆与下部双立杆中的一根对接,则该杆承受全部上部(单立杆部分)荷载的70%以上和下部荷载的一半;上部单立杆与下部两根双立杆,用不少于3道旋转扣件搭接,上部单立杆的底部要支于小横杆上,然后于立杆与大横杆的连接扣件之下加设两道扣件(扣在立杆上),且三道扣件要紧接,以加强对大横杆的支持力,这种连接方式,下面两根立杆承受荷载相同。

立杆与大横杆要用直角扣件扣紧,不能隔步设置或遗漏,若用双立杆,应都用扣件与同一根大横杆扣紧;当架高超过30m时,要从底部开始,将相邻两步架的大横杆错开布置在立杆的内、外侧,以减少立杆偏心受载情况,且同一排大横杆的水平偏差不得大于该片架总长的1/300,也不要小于50mm。

小横杆应贴近立杆布置(对于双立杆,则设置在双立杆之间),用直角扣件与大横杆扣紧;当为单立杆时,上下层小横杆应沿立杆左右侧布置,并在两立杆间根据需要加设1~2根小横杆,随着架子的搭高不宜拆除贴近立杆的小横杆。

剪刀撑。当架高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剪力撑与地面的夹角成45°~60°;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需沿脚手架两端和转角处设置剪刀撑外,每隔7~9根立杆要设一道,剪刀撑应沿架高连续设置,并在相邻两道剪刀撑之间,联结成整体,剪刀

撑的两端除用旋转扣件与脚手架的立杆或大横杆扣紧外,中间还要增加2~4个扣接点,与之相交的立杆或大横杆扣紧。

连墙杆要设置在框架梁或楼板附近等具有较好抗水平力作用的结构部位,其垂直距离不大于4m,也不得大于3个大横杆的步距;水平距离为4.5~6.0m,也不得大于立杆的4个纵距。连墙杆的作法见下图(从略)。

在铺设脚手板的操作层上,要设置护身栏和挡脚板,栏杆高度为1.2m两道护身栏,档脚板高不得低于180mm,或一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与架子绑牢。

2.搭设方法

地基必须按规程和脚手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处理,应牢固可靠。严格遵守搭设顺序:摆放扫地杆→逐根树立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和扫地杆扣紧→装第一步大横杆并与各立杆扣紧→装第一步小横杆→装第二步大横杆→装第二步小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在装设连墙杆后拆除)→装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装连墙杆→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脚手板→绑护身栏及挡脚板,并挂立网防护。

搭设时要及时与结构拉接,或采取临时支顶,以便确保搭设过程中的安全,并随搭随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同时适度拧紧扣件,螺栓的根部要放正,当用力矩扳手检查,应在40~50N2m之间,最大不能超过80N2m,连接大横杆的对接扣件,开口应朝架子内侧,螺栓要向上,以防雨水进入。

双排架的小横杆靠墙一端要离开墙面50~100mm,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要大于100mm,以防杆件滑脱。

剪刀撑的搭设要将一根斜杆扣在立杆上,另一根扣在小横杆的伸出部分上;斜杆两端扣件与立杆节点的距离不大于200mm。最下面的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离地面不大于500mm。

在结构施工和装修施工中,高层建筑用多立杆式脚手架时,必须编制专项脚手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有施工图、结构计算书。为了减轻多立杆式高层脚手架底部架体的承受荷载,降低脚手架基础的承受压力,必须根据计算的要求,采取卸荷措施,将卸荷装置以上的脚手架的自重和施工荷载,部分地卸给建筑结构承担。

1.挑脚手架卸荷。在高层框架式结构的卸荷层楼面上预埋钢筋吊环,将工字钢挑梁后端插入吊环,前端伸挑出支托脚手架大横杆(要贴近立杆),使上部荷载通过大横杆与立杆的连接扣件,部分地砖给悬挑梁,再传给建筑结构,以达到卸荷的目的。应视卸荷重量,适当增加扣件数量,设在大横杆与立杆的联接扣件之上。

2.斜支撑脚手架卸荷。在高层框架式结构的卸荷层楼面上预埋短钢管,将斜支撑钢管下端用扣件与预埋短钢管联结,斜支撑钢管或顶在建筑结构的立柱上,上端用扣件与大横杆(要贴近立杆)联结,使上部荷载通过大横杆、联接扣件、斜支撑钢管传给建筑结构,以达到卸荷的目的。在斜支撑钢管与架体大横杆联结处,应当增加水平拉接件。

3.吊拉脚手架卸荷。用钢丝绳把将要卸荷处的大横杆与立杆的联结点向上吊拉于上部梁、板或立柱上的预埋吊环上,以达到卸荷目的。每根钢丝绳应吊拉大横杆与立杆相临水平方向上的两个联结点。钢丝绳卡子至少应卡3个。

四、脚手架拆除的技术要求

(一)竹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完毕由专业架子工拆除脚手架。

2.脚手架拆除时,作业区及进出口处必须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指挥,严禁非

作业人员进入。

3.拆除的杆件应自上而下传递或利用滑轮和绳索运送,不得从架子上向下抛落。

4.脚手架拆除必须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先绑的后拆,后绑的先拆。拆除顺序:栏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严禁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进行拆除。

5.杆件拆除时注意事项

(1)立杆,先抱住立杆再解开最后两个扣。

(2)大横杆、剪刀撑、斜撑,先拆中间扣,托住中间再解开两头扣。

(3)抛撑,先用临时支撑加固后,才允许拆除抛撑。

(4)剪刀撑、斜撑及连墙点只能在拆除层上拆除,不得一次全部拆掉。

(5)整片脚手架拆除后的斜道、上料平台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前进行加固,以保证其整体稳定和安全。

6.特殊搭设的脚手架,应单独制定拆除方案,保证拆除工作安全进行。

(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

1.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逐级进行技术交底。

(4)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拆除顺序应逐层由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所有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后拆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支撑加固。

3.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

(3)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三)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

1.当脚手架使用完成后,制订拆除方案。拆除前应对脚手架作一次全面检查,清除所有多余物件,并设立拆除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拆除顺序自上而下逐层拆除,不容许上、下两层同时拆除。

3.连墙撑只能在拆到该层时才许拆除,严禁在拆架前先拆连墙撑。

4.拆除的构件应用吊具吊下,或人工递下,严禁抛掷。

5.拆除的构件应及时分类堆放,以便运输、保管。

(四)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

1.工程施工完毕,应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确认不再需要脚手架时,方可拆除。拆除脚手架应制订方案,经工程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行。拆除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2)脚手架的拆除,应按后装先拆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从跨边起先拆顶部扶手与栏杆柱,然后拆脚手板(或水平架)与扶梯段,再卸下水平加固杆和剪刀撑。

2)自顶层跨边开始拆卸交叉支撑,同步拆下顶层连墙杆与顶层门架。

3)继续向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门架与配件。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三步,否则应加设临时拉结。

4)连续同步往下拆卸。对于连墙杆、长水平杆、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跨门架后,方可拆除。

5)拆除扫地杆、底层门架及封口杆。

6)拆除基座,运走垫板和垫块。

2.脚手架的拆卸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入室内堆存。

(3)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搭钩上的锁片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卸,不准硬拉,严禁敲击。

(4)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

严禁抛掷。

3.拆除注意事项:

(1)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

(2)脚手架拆除时,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均须加以检验。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进行必要的整形,变形严重者,应送回工厂修整。应按规定分级检查、维修或报废。拆下的门架及其他配件经检查、修整后应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锈蚀。

五、一般安全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和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2.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由符合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要求”有关条文要求执行。

5.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门式脚手架以及其他纵向竖立面刚度较差的脚手架,在连墙点设置层宜加设纵向水平长横杆与连接件联接。

7.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

(1)在架上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5m。位于立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联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杆。

(2)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4)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5)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6)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8.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影响作业的安全和发生掉物伤人。

(3)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或一手把持在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4)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垫高办法,且垫高不要超过50cm;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层。在升高作业面时,应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5)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中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请注意”、“请让一让”的信号。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6)严禁在架面上打闹戏耍、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相互避让时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并应有防火措施。一旦着火时,及时予以扑灭。

10.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运送杆配件应尽量利用垂直运输设施或悬挂滑轮提升,并绑扎牢固。尽量避免或减少用人工层层传递。

(2)除搭设过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业人员不得攀缘脚手架上下,应走房屋楼梯或另设安全人梯。

(3)在搭设脚手架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设材料。

(4)作业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是。

11.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在雷暴较多的地区施工时,应安设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12.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并应遵守如下要求:(1)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工具和材料,当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应按规范的规定值控制,即结构脚手架不超过3kN/m2;装修脚手架不超过2kN/m2;维护脚手架不超过1kN/m2。

(2)脚手架的铺脚手板层和同时作业层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

(3)垂直运输设施(如物料提升架等)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

载控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的数量和在转运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

(4)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5)过梁等墙体构件要随运随装,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

(6)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及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13.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件,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4.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有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设或改善后,才能上架进行作业。

15.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在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的方案进行拆除作业,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结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的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联结、取出并随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邻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2)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他较长、较重、有两端联结的部件时,必须要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单人进行拆卸作业,防止把持杆件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拆除水平杆件时,松开联结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立杆时,在把稳上端后,再松开下端联结取下。

(3)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应加强指挥,并相互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的任意拆卸。

(4)因拆除上部或一侧的附墙拉结而使架子不稳时,应加设临时撑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动影响作业安全。

(5)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拆卸作业区内。

(6)严禁将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保持现场文明。

(二)安全技术要求

确保脚手架在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应符合如下安全技术要求:

1.构架结构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构架尺寸的同时,应确保以下安全要求:

(1)构架结构稳定

1)构架单元不缺基本的稳定构造杆部件。

2)整体按规定设置斜杆、剪刀撑、连墙杆或撑、拉件。

3)在通道、洞口以及其他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规定荷载的部位,根据需要设置加强杆件或构造。

(2)联结节点可靠

1)杆件相交位置符合节点构造规定。

2)联接件的安装和紧固力符合要求。

2.基础(地)和拉撑承受结构

(1)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地)应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上边缘不得小于1m,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则,应作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脚手架立杆之下必须设置垫座和垫板。

(2)脚手架的连墙点、撑拉点和悬空挂(吊)点必须设置在能可靠地承受撑拉荷载的结构部位,必要时应进行结构验算。

3.安全防护

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人员和物品发生坠落。

(1)搭设和拆除作业中的安全防护:

1)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2)对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拉结。

3)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拉设安全网。

4)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2)作业面的安全防护:

1)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20cm。脚手板应与脚手架可靠拴结。

2)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①挡脚板加二道防护栏杆。

②二道防护栏杆绑挂高度不小于1m的竹笆。

③二道防护横杆满挂安全立网。

④其他可靠的围护办法。

(3)临街防护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1)采用安全立网、竹笆板或篷布将脚手架的临街面完全封闭;

2)视临街情况设安全通道。通道的顶盖应满铺脚手板或其他能可靠承接落物的板篷材料。篷顶临街一侧应设高于篷顶不小于1m的墙,以免落物又反弹到街上。

(4)人行和运输通道的防护:

1)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板篷。

2)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的入口应设坡度或踏步,并设栏杆防护。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_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902号 2011-01-28批准 2011-12-01实施 1 总则 1.0.1 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扣件式脚手架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脚手架与支撑架,包含本规范各类脚手架与支撑架,统称脚手架。 2.1.2 支撑架 formwork support 为钢结构安装或浇筑混凝土构件等搭设的承力支架。 2.1.3 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single pole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只有一排立杆,横向水平杆的一端搁置固定在墙体上的脚手架,简称单排架。 2.1.4 双排脚手架 double pole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简称双排架。 2.1.5 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fastener steel tube full hall scaffold 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脚手架。该架体顶部施工荷载通过水平杆传递给立杆,立杆呈偏心受压状态,简称满堂脚手架。 2.1.6 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fastener steel tuber full hall formwork support 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脚手架。该架体顶部钢结构安装等(同类工程)施工荷载通过可调托轴心传力给立杆,顶部立杆呈轴心受压状态,简称满堂支撑架。 2.1.7 开口型脚手架 open scaffold 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手架为开口型脚手架;其中直线型的脚手架为一字形脚手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强制性条文

共16条 3.4.3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并且不应大于4m。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建工集团施工现场脚手架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规定

建工集团施工现场脚手架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集团施工现场钢管、扣件的质量和规范使用的监管,确保脚手架施工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钢管、扣件合格供方的管理。各单位物资主管部门要在2006年4月1日前,负责对供方进行资格审查,选定的生产或租赁单位要求必须具备市建委备案资格,并查验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评审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各单位应当控制供方数量,选择少数规模和实力较强的企业进行合作,提倡对钢管、扣件实行集中供应。 二、从2006年4月1日起,各施工项目采购或租赁钢管、扣件时,必须从本单位《合格供方名录》内选择,项目部不得自行评审选择供方。需要临时增补的,必须上报本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经审批合格后,方可执行采购或租赁。 三、加强对钢管、扣件的检测检验。各施工项目由材料部门牵头,安全、技术质量部门配合,做好进场验收管理工作,并登记验收检查记录。具体包括: 1、各单位试验室应按照市建委《钢管、扣件使用管理通知》要求,增加相应检测项目,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测,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需要时可向市建委质量监督总站或法定检测机构提出技术指导和服务要求。 2、资料验收:采购和租赁钢管、扣件时,项目部要与供货方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明确质保责任;要索取并查验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由材料部门存档备查,并有验收记录;资料不全的不得使用。 3、质量验收: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进场后第一次使用前,项目部首先要按照《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和《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规定的指标和检验方法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其中对旧钢管、扣件应当逐件检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游标卡尺和扭力板手,并对其进行管径、壁厚和扭力矩检查;按标准规定抽取扣件样本送试验室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矩指标复验,无复验条件的可委托有见证取样检验机构或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外观检验和复验资料由材料部门存档备查,并做到有验收记录。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有关检验资料须上报集团公司施工管理部和安全监管部。

钢管脚手架扣件使用说明书

钢管脚手架扣件使用说明书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根据国家建筑机械化研究所图纸进行设计,按 GB15831-1995标准进行生产制造,其使用说明如下: 一、型号规格 1、直角扣件KZФ48A(GB15831-1995) 2、旋转扣件KUФ48A(GB15831-1995) 3、对接扣件KDФ48A(GB15831-1995) 二、用途 各类型号建筑扣件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外径为Ф48mm钢管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钢管的支点、交点的紧固,对于水利、化工、冶金、矿山、铁路等基建工程同样适用。 三、使用方法 1、直角扣件:用于垂直两根钢管交叉联结紧固,钢管脚手架的纵向杆和横向管联接紧固的直角扣件,它应在螺栓扭力距(拧紧程度)40N·m时,确保横向管在受外荷载后不产生下滑现象。 2、旋转扣件:用于两根任意角度钢管交叉联结紧固。也就是脚手架的剪刀撑和高层建筑所用钢管脚手架双面柱的联结扭力距和直角扣件相同。 3、对接扣件:用于两根钢管的对接联结,主要有垂直管横向水平管、斜撑的接长。 四、主要技术参数 1、建筑扣件采用GB944-88《可锻铸铁件》的规定,其机械性能不低于可锻铸铁牌号KTH330-8的要求, 2、产品检验均按GB2828-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规定的二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进行。 3、建筑扣件活动部位都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均小于1mm。 4、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5mm。 五、附件 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均为本厂的外购件,但本厂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采购附件,并保证其质量。 T型螺栓:M12总长75mm(GB196-81) 螺母:M12对边宽为22mm,厚度为14mm(GB196-81) M12平垫圈:厚度2.5mm(GB95-85) 旋转中心铆钉:Ф14 半圆头铆钉:Ф8(GB876-86)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钢管扣件检验标准

依据京建材2006]72号文,北京市建筑工地用扣件、钢管需进行复试,详见如下: 钢管脚手架扣件抽样方法 一、扣件 1、抽样批: 单位工程每次进场的同一规格、同一型号、同一生产厂家的10000件为一批,不足10000件按一批计。 2、检测项目及抽样数量 扣件进场后由技术组织材料、安全、质量、试验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合格后由试验员按以下标准抽样并进行委托。 ⑴、直角扣件 检测项目: 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扭转刚度性能。扣件批量范围(个): a 281~500 抽样数量:8 b 501~1200 抽样数量:13 c 1201~10000 抽样数量:20 ⑵、旋转扣件 检测项目: 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扣件批量范围(个): a 281~500 抽样数量:8 b 501~1200 抽样数量:13 c 1201~10000 抽样数量:20 ⑶、对接扣件 检测项目: 抗滑性能、扣件批量范围(个): a 281~500 抽样数量: 8

b 501~1200 抽样数量: 13 c 1201~10000 抽样数量: 20 ⑷、底座 检测项目: 抗压性能。扣件批量范围(个): a 281~500 抽样数量:8 b 501~1200 抽样数量:13 c 1201~10000 抽样数量:20 二、钢管 1、抽样批: 单位工程每次进场的同一规格、同一型号、同一生产厂家的750根为一批,不足750根按一批计。租赁站现存的用于现场脚手价的钢管,由租赁站送公司试验中心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可对现场进行租赁。 2、试验项目: 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压扁试验 4、抽样数量: 钢管进场后由技术组织材料、安全、质量、试验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合格后由试验员在涂刷防锈漆的钢管上按以下标准抽样并进行委托。 试验项目试件尺寸(mm)取样数量(根)取样部位 拉伸试验500 2 钢管上切割 弯曲试验600 2 钢管上切割 压扁试验300 3 钢管上切割 三、钢管脚手架扣件外观检查附件质量要求 1.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脚手架搭设规范

脚手架搭设规范 一、前言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的搭设及施工管理,体现企业具有特色外脚手架形象及标准化施工能力,本标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了《建筑工程外脚手架搭设内标准》。 (2)本标准对外脚手架的立面形象、构造要求、搭设拆除、检查与验收、管理要求做出了具体陈述,并且对一些特殊部位的构造作法进行了细化,细化的部位主要包括:阳台处、飘窗处、外用电梯卸料平台处、电梯井及采光井内、建筑物阳角处等。 (3)本标准具体内容与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不符的,以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为准。二、基本参数要求 (1)钢管材质要求:钢管应采用国家标准GB/T13793或 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型号宜采用 Φ48.3×3.6mm(方案按Φ48×3.0mm计算),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扣件外观检查无裂纹,在螺栓拧紧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外架手架钢管必须进行防锈处理,除锈后刷一道防锈漆和两道面漆。 (4)木脚手板型号3000(6000)×200(250)×50,两端采用Φ1.6mm镀锌铁丝绑扎;钢筋网片式脚手架采用HPB235Φ6钢筋制作截面40mm间距,用Φ1.6mm镀锌铁丝固定在小横杆上。

4 外立面形象 (1)脚手架外侧防护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外架上应设置公司标志(“公司”横幅)和宣传标语。保证外架协调美观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体现企业特色。

钢管脚手架扣件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1995)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4054—1980《钢管脚手架、对接销和底板要求及检验程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管脚手架扣件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外径为48mm钢管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需用的扣件。钢管外径为51mm的扣件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700碳素结构钢 GB 196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mm) GB 867半圆头铆钉 GB 95平垫圈C级 GB 9440可锻铸铁件 GB 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309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3 符号 △1:横管的位移值; △2:竖管上扣件盖板的位移值; P:荷载; θ:旋转角; f:扭转刚度试验的位移值; △:抗拉试验的位移值。 4 分类 扣件分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 4.1扣件和底座型式见表1(从略)。 4.2扣件型号由扣件代号、扣件型式、主参数和更新或变型代号组成。型号说明如下: 4.3标记示例 a.直角扣件 直角扣件KZ Φ48A GB 15831 —1995

b.底座 底座 KDZΦ48A GB 15831 —1995 5 技术要求 5.1扣件必须符号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进行生产。 5.2扣件铸件的材料应采用G B 9440 中所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低于KTH 330-08牌号的可锻铸铁或GB 11352中ZG 230-450铸钢制作。 5.3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的要求。 5.4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5.5 扣件(除底座外)必须经过65 N 2m 扭力矩试压检验,不允许破坏。 5.6 外观和附件质量要求 5.6.1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5.6.2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小于49(52)mm。 5.6.3 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5.6.4扣件表面大于10mm2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 5.6.5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5.6.6错箱不应大于1mm。 5.6.7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值(或深)不应大于1mm。 5.6.8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5.6.9铆钉应符合GB 867的规定,铆接处应牢固,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1mm,且美观,不应有裂纹存在。 5.6.10 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 B 700的有关规定。螺栓、螺母的螺纹均应符合GB 196的规定,垫圈应符合GB 95的规定。T型螺栓M12,总长为72±0.5mm,螺母对边宽22±0.5mm,厚度14±0.5mm。T型螺栓和螺母的螺纹用3级精度环

最新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文件.doc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4.3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 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 6.2.3 主节点出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 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 件连接。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 且不应大于4M 。 6.6.3 高度在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力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 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 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 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 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 岗。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 泥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 固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5.1.6 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 不应大于200; 2 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6.1.9 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 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 调支托,U 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碶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 ,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 ,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规范标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规范 一、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1.1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 条的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表1.5的规定; 5、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1.2 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1.5 序号3 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规范表1.5 序号4 的规定; 1.3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1.4 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5 序号5 的规定; 3)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2、木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 厚度,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2)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要求; 构配件的偏差应符合表1.5 的规定

二、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2.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 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2、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本规范第2.3、2.5 条的规定 2)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3)技术交底文件; 2.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 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本规范表2.4 项次1、2 的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 2.4、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规定;

钢管脚手架扣件试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钢管脚手架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扣件的试验过程进行规范,使试验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钢管公称外径为的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扣件的检验。公称外径为51mm的钢管脚手架扣件及在用的扣件也可参照本作业指导书执行。 3.职责: 扣件检测室检测员负责扣件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测工作的配合。 4.工作要求: 执行标准: GB 15831—2006 钢管脚手架扣件 扣件检验: 扣件在主要部位不得有缩松、夹渣、气孔等铸造缺陷。扣件应严格整理,与钢管的贴和面应紧密接触,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 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对扣件进行外观检查: 扣件各部位不应有裂纹。 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或深)值不应大于1mm. 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皮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T型螺栓和螺母应符合GB/、GB/的规定。 活动部位应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年号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应清晰完整。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应采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5.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及方法 试验应采用GB/T3091中公称外径为、壁厚为的钢管,其外表面应均匀涂覆红丹漆干燥后进行试验。每做一次试验试验,扣件应移动一个紧固位置。 试验所用的液压式万能试验机和百分表的精度应为±1%,扭转刚度试验装置用的精度应为±2%,定力式扭力扳手精度应为±5%,环规、塞规应为3级精度。 试验用扣件的T型螺栓、螺母、垫圈应是未经使用过的合格品。 试验时,横管上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盖板与座之间的开口应向上。

脚手架钢管检测标准

脚手架钢管、扣件的检测标准 脚手架钢管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包括: 1、产品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700—88《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的规定,企业备案时须提供钢材的材质报告; 2、产品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3793—92《直缝电焊钢管》或GB/T 3091—200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的要求; 3、外观尺寸符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外径48mm,最大负公差0.5mm;壁厚3.5mm,最大负公差0.5mm。 扣件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包括: 1、脚手架扣件(铸铁可锻铁或铸钢制造)执行GB15831—1995《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 2、钢板冲压扣件执行JG3061—1999《钢板冲压扣件》标准。 钢管的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包括:屈服强度、伸长率、钢管弯曲、外观质量、外径、壁厚、端面偏差等。 扣件需要检测的主要指标有力学性能和扣件的外观和附件质量。 扣件力学性能主要是:直角型式扣件的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及扭转刚度;旋转型式扣件的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对接型式扣件的抗拉性能;以及底座的抗压性能(如下表)。

扣件的外观和附件质量主要包括以下十三项指标:

1、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2、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小于49(52)mm; 3、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4、扣件表面大于10 mm2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 mm2; 5、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 mm2; 6 、错箱不应大于1 mm; 7 、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值(或深)不应大于1 mm; 8 、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 mm2; 9 、铆钉应符合GB 867的规定,铆接处应牢固,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1mm,且美观,不应有裂纹存在; 10、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B 700的有关规定。螺栓、螺母的螺纹均应符合GB 196的规定,垫圈应符合GB 95的规定。 11 、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 mm; 12 、产品的规格、商标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要清晰、完整; 13、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能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抽样的组批规则是什么? 1、钢管的组批规则是:每批钢管由同一尺寸、同一牌号、同一材料状态组成,每批钢管的根数不大于400根。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工程技术标准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工程技术标准 标 准 第五册:脚手架部分 1.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工程技术标准 2012年4月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施工工艺 1、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采用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的施工。 2 、材料性能要求 1)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1992)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19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 2)扣件: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的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主要机具与设备 1)垂直运输设备:塔吊、人货电梯、施工井架。 2)搭设工具:活扳手、力矩扳手。 3)检测工具:钢直尺、游标卡尺、水平尺、角尺、卷尺。 4 、作业条件 1)脚手架的地基必须处理好,且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2)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应清理干净。 3)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达到《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5 、工艺流程 脚手架搭设顺序如下:放置纵向扫地杆→逐根竖立柱→安放横向扫地杆→安装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安装第二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 平杆→加设临时抛撑→安装第三步、四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 6 、施工要点 1)地基处理必须加设底座和进行安放垫木(板),并对地基做好夯实处理。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铺放垫木(板)和安放底座垫木(板)必须铺放平稳,不得悬空,安放底座时应拉线和拉尺,按规定间距尺寸摆放后加以固定。 3)放置纵向扫地杆、竖立杆 (1)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

钢管脚手架扣件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管脚手架扣件试验作业指 导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钢管脚手架扣件试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钢管脚手架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扣件的试验过程进行规范,使试验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钢管公称外径为48.3mm的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扣件的检验。公称外径为51mm的钢管脚手架扣件及在用的扣件也可参照本作业指导书执行。 3.职责: 扣件检测室检测员负责扣件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测工作的配合。 4.工作要求: 4.1 执行标准: GB 15831—2006 钢管脚手架扣件 4.2 扣件检验: 4.2.1 扣件在主要部位不得有缩松、夹渣、气孔等铸造缺陷。扣件应严格整理,与钢管的贴和面应紧密接触,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 4.2.2 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4.2.3 对扣件进行外观检查: 4.2.3.1 扣件各部位不应有裂纹。 4.2.3.2 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4.2.3.3 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或深)值不应大于1mm. 4.2.3.4 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皮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4.2.2.5 T型螺栓和螺母应符合GB/T3098.1、GB/T3098.2的规定。 4.2.2.6 活动部位应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4.2.2.7 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年号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应清晰完整。 4.2.2.8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应采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5.试验方法:

脚手架 扣件 顶托 木材技术质量要求

脚手架、扣件、顶托、木材 技术及质量验收要求 分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进场时分包单位材料员必须先核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验证厂家资质、合格证原件、各种检测报告复印件,确保资料齐全有效,并经项目部材料、质量、技术、试验现场验收合格填写进场物资报验单报监理验收且见证取样送检后入库,待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物资。注:厂家资质、合格证、各种检测报告(一式4份,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交项目材料部,由材料部负责填写进场物资报验单报送监理,并将各种资料转交总包资料室。 1、钢管 1.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 Q235 级钢的规定。 1.2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3.6 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1.3根据《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规定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进场的脚手架钢管规格必须是φ48.3×3.6,验证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也不得验收进场,承重的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在进场后第一次使用前,现场抽样进行力学性能检测:抗拉强度(规范标准值≥370/mm2)、屈服强度(规范标准值≥235N/mm2)、断后伸长率(规范标准值A≥15%)。 2、扣件 2.1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2.3根据《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

钢管脚手架扣件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管脚手架扣件试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钢管脚手架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扣件的试验过程进行规范,使试验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钢管公称外径为48.3mm的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扣件的检验。公称外径为51mm的钢管脚手架扣件及在用的扣件也可参照本作业指导书执行。 3.职责: 扣件检测室检测员负责扣件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测工作的配合。 4.工作要求: 4.1 执行标准: GB 15831—2006 钢管脚手架扣件 4.2 扣件检验: 4.2.1 扣件在主要部位不得有缩松、夹渣、气孔等铸造缺陷。扣件应严格整理,与钢管的贴和面应紧密接触,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 4.2.2 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4.2.3 对扣件进行外观检查: 4.2.3.1 扣件各部位不应有裂纹。 4.2.3.2 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4.2.3.3 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或深)值不应大于1mm. 4.2.3.4 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皮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4.2.2.5 T型螺栓和螺母应符合GB/T3098.1、GB/T3098.2的规定。 4.2.2.6 活动部位应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4.2.2.7 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年号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应清晰完整。 4.2.2.8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应采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5.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及方法 5.1.1 试验应采用GB/T3091中公称外径为48.3mm、壁厚为3.5mm的钢管,其外表面应均匀涂覆红丹漆干燥后进行试验。每做一次试验试验,扣件应移动一个紧固位置。 5.1.2 试验所用的液压式万能试验机和百分表的精度应为±1%,扭转刚度试验装置用的精度应为±2%,定力式扭力扳手精度应为±5%,环规、塞规应为3级精度。 5.1.3 试验用扣件的T型螺栓、螺母、垫圈应是未经使用过的合格品。 5.1.4 试验时,横管上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盖板与座之间的开口应向上。 .

钢管脚手架扣件规范GB15831-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831一1995 钢管脚手架扣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831一1995 钢管脚手架扣件 Steel tube scaf ffold couplers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4054-1980《钢管脚手架、对接销和底板要求及检验程序》1主题容与适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管脚手架扣件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外径为48mm钢管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需用的扣件。钢管外径为51mm的扣件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700 碳素结构钢 GB196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mm) GB867半圆头铆钉 GB95平垫圈.. C级 GB9440可锻铸铁件 GB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309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3符号 △1,:横管的位移值; △2:竖管上扣件盖板的位移值; P:荷载, :旋转角; f:扭转刚度试验的位移值; △:抗拉试验的位移值。 4分类 扣件分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 4.1扣件和底座型式见表1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一12一14批准 1996一08一01 实施

表 1 4.2 扣件型号由扣件代号、扣件型式、主参数和更新或变型代号组成。 型号说明如下:

4.3 标记示例 a.直角扣件 直角扣件 KZ?48A GB15831-1995 b.底座 底座 KDZ?48A GB15831-1995 5技术要求 5.1 扣件必须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进行生产。 5.2 扣件铸件的材料应采用GB9440。中所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低于KTH 330-08牌号的可锻铸铁或GB11352中ZG 230-450铸钢制作。 5.3 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的要求。 5.4 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5.5 扣件(除底座外)必须经过65N·m扭力矩试压检验,不允许破坏。 5.6 外观和附件质量要求 5.6.1 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5.6.2 盖板与座的开距不得小于49(52)mm, 5.6.3 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5.6.4 扣件表面大于10mm,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 5.6.5 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

钢管脚手架扣件检测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确保试验人员对有关钢管脚手架扣件检测标准的正确理解执行,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钢管公称外径为48.3mm的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 3 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编制。 4 仪器设备 4.1主要仪器:钢管脚手架一体机(包括20kN及100kN传感器、2个小变形位移计、1个大变形编码器)、定力力矩扳手、外径为48.3mm、壁厚为3.5mm外表涂红丹漆的钢管。 5 检测程序 5.1技术要求 5.1.1扣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进行生产。 5.1.2扣件铸件的材料、主要部位、形状、扣件用钢管及其他配套附件的材料、外观和附件质量要求等技术指标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标准中第5.1-5.3、5.5-5.8条的规定。 5.1.3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5.1.4扣件试验的取样,按GB/T2828.1中规定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进行。 5.1.5被检产品采用随机抽样,每批扣件必须大于280件。当批量范围大于10000件时,超过部分应作另一批抽样。

表1 扣件力学性能 5.3.1抗滑性能试验 ⑴扣件在做抗滑性能试验时,当施加于横管上(扣件两侧)竖向等速增加的荷载P 达到规定值时,测量位移值Δ1和Δ2。

⑵在预加荷载P为1.0 kN时,将位移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当P增加至7.0 kN时,记下Δ1值;当P增加至10.0 kN时,记下Δ2值。 ⑶扣件的两个圆弧面均应进行试验。 5.3.2抗破坏性能试验 ⑴抗滑性能试验后,未损坏的扣件可用作抗破坏性能试验。此时,应在扣件下部附加一个防滑支撑垫。当P为25.0 kN时,扣件各部位不得破坏。 ⑵试验只做一个圆弧面。 5.3.3扭转刚度性能试验 ⑴扣件安装在两根相互垂直的钢管上。横管长2000mm以上,在距中心1000mm处的横管上加荷载P,在无荷载端距中心1000mm处测量横管位移值。 ⑵在预加荷载P为20 kN时将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第一级加荷80N,,然后每100N 为一级加荷,直加到900N。在每级荷载下应立即记录测读值f。 5.4旋转扣件力学性能试验 5.4.1抗滑性能试验 ⑴扣件在做抗滑性能试验时,当施加于横管上(扣件两侧)竖向等速增加的荷载P 达到规定值时,测量位移值Δ1和Δ2。 ⑵在预加荷载P为0.2kN时,将位移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当P增加至7.0 kN时,记下Δ1值;当P增加至10.0 kN时,记下Δ2值。 ⑶试验只做一个圆弧面。 5.4.2抗破坏性能试验 抗滑性能试验后,进行抗破坏性能试验。当P为17.0 kN时,扣件各部位不得破坏。5.5对接扣件抗拉性能试验 扣件承受等速增加的轴向拉力,测量位移值Δ。当预加荷载P为1.0 kN时,将位移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然后继续加荷。当P增加至4.0 kN时,记下Δ值。 5.6底座抗压性能试验 以1.0kN/s的速度均匀加荷。当P为50.0kN时,底座不得破坏。

钢管脚手架扣件施工方案

土地储备及评审交易中心综合楼室外附属工程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钢管脚手架扣件施工方案 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张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及评审交易中心综合楼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餐厅、门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围墙、地坪及室外管网工程。 二、脚手架方案选择 结合本工程结构形式,实际施工特点,建筑物四周搭设落地式全高全封闭的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此架为一架三用,既用于结构施工和装修施工,同时兼作安全防护。 脚手架搭设采用双排单立杆。立杆离结构外沿0.3m,横距为1m,纵距为1.5m , 大横杆布局为1.8m. 三、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 1 、地基处理: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基础上底座下设置垫板,其厚度不小于50mm ,布设必须平稳,不得悬空。并设置排水措施。 2、立杆:全楼脚手架采用双排单立杆,立杆顶端高出结构檐口上皮 1.5m。立杆接头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与大横杆采用直角扣件连接。接头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柱接头避免出现在同步同跨内,并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cm。 3、大横杆:大横杆至于小横杆之下,在立柱的内侧,用直角扣件与立柱扣紧, 其长度大于3跨,不小于6m,同一步大横杆四周要交圈。 大横杆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其接头交错布置,不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 平距离不小于50cm ,各接头距立柱的距离不大于50cm 4 、小横杆:每一立杆与横杆相交处,都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上,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15cm 。小横杆间距应与立

关于脚手架钢管检测标准

关于脚手架钢管、扣件的检测标准 脚手架钢管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包括: 1、产品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700—88《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的规定,企业备案时须提供钢材的材质报告; 2、产品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3793—92《直缝电焊钢管》或GB/T 3091—200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的要求; 3、外观尺寸符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外径48mm,最大负公差0.5mm;壁厚3.5mm,最大负公差0.5mm。 扣件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包括: 1、脚手架扣件(铸铁可锻铁或铸钢制造)执行GB15831—1995《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 2、钢板冲压扣件执行JG3061—1999《钢板冲压扣件》标准。 钢管的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包括:屈服强度、伸长率、钢管弯曲、外观质量、外径、壁厚、端面偏差等。 扣件需要检测的主要指标有力学性能和扣件的外观和附件质量。 扣件力学性能主要是:直角型式扣件的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及扭转刚度;旋转型式扣件的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对接型式扣件的抗拉性能;以及底座的抗压性能(如下表)。 扣件的外观和附件质量主要包括以下十三项指标: 1、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2、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小于49(52)mm; 3、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4、扣件表面大于10 mm2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 mm2; 5、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 mm2; 6 、错箱不应大于1 mm; 7 、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值(或深)不应大于1 mm; 8 、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 mm2; 9 、铆钉应符合GB 867的规定,铆接处应牢固,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 1mm,且美观,不应有裂纹存在; 10、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B 700的有关规定。螺栓、螺母的螺纹均应符合GB 196的规定,垫圈应符合GB 95的规定。 11 、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 mm; 12 、产品的规格、商标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要清晰、完整; 13、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能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抽样的组批规则是什么? 1、钢管的组批规则是:每批钢管由同一尺寸、同一牌号、同一材料状态组成,每批钢管的根数不大于400根。 2、扣件的组批规则是:每批扣件由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材料状态组成,每批须大于280件,当批量超过10000件,超过部分应做另一批检验验收。 施工用钢管、扣件备案对产品检测报告要求是省级以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报告的签发时间要求在一年以内,检测报告要求是型式检验抽样报告。 有关产品质量检测的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国家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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