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改革,完善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专科护理管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患者安全、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以精神科急危状况处置为主的临床路径等

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促使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在借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框架的基础上,调整并增加了具有精神病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1节,设置335条评价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8节321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精神病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3节14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精神病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公立精神病医院,其余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采用卫生

部颁布的《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

年版)》的分类和表达方式。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整理 制度、职责、流程及应急预案

等级医院评审中有关护理的制度、流程、职责条目 第三章患者安全 1、门诊就诊和住院患者的身份标识制度。 2、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相应职责。 3、患者转科交接时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和流程。 4、转接身份识别和交接流程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5、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标识的患者和科室有明确制度规定。 6、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7、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流程。 8、有紧急抢救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9、医嘱制度、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10、有手术患者术前准备的相关管理制度。 11、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 12、有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 13、手部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规范。 14、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15、特殊药品的存放区域、标识和贮存方法的相关规定。 16、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 17、有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相关制度。 18、有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操作规范及输液反应应急预案。 19、建立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 20、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 21、有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相关制度。 22、有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相关制度、处置预案与工作流程。 23、有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工作流程。 24、有压疮诊疗与护理规范。 25、有预防压疮的护理规范及措施。 26、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与流程。 27、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制度。 28、优化医院患者安全管理方案或制度规范。 29、创诊疗前、或使用药物治疗前、或输液输血前,有具体措施与流程。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1、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制定相关制度。 2、查看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3、护理人员分层级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4、对护理核心制度(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安全输血等制度)和岗位职责有培训、考核。 5、有修订制度、职责、常规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程序并有修订标识。 6、有护理管理制度培训计划。 7、有适合医院实际情况的护理人员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8、各护理岗位人员符合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的要求。 9、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10、有聘用护理人员资质、岗位技术能力及要求、薪酬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具体执行方案。 11、护理人员相应岗位职业防护制度。 12、有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 13、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分级护理制度。 14、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及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 15、有危重患者风险评估、安全护理制度和措施。 (护理人员危重病人护理能力培训与考核制度) (危重病人护理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应急预案) 16、有患者围手术期护理常规、评估制度与处置流程。 围手术期病人护理规范(护理常规、评估制度与处置流程)。 17、有医嘱核对与处理流程。 18、有查对制度。 19、有观察、了解和处置患者用药与治疗反应的制度与流程。 (病人治疗、用药管理制度及流程) 20、双人查对签名制度 21、有输血反应处理预案、报告、处理制度与流程。。 22、有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与流程。 (输血技术操作管理制度及流程) 23、有保障常用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使用的制度与流程。 24、常用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意外处理预案及措施。 25、有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及质量考核标准。 26、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三级医院评审细则》对信息系统的相关要求

2.1.3.1建立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36:职能部门:门诊办公室)) 【C】 1.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预约转诊服务,有规范,有流程。 2.有与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协议。 3.规范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工作。 4.转诊预约患者携带转诊全面病历资料。 【B】符合“C”,并 1.有提高转诊质量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2.信息系统 ....支持病历资料协同传输。 【A】符合“B”,并 对预约转诊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持续改进转诊工作。 3.2.3.1有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处置流程。((78: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执行科室: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C】 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包括重要的检查(验)结果等报告的范围。 2.接获非书面危急值报告者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 (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 3.医生接获临床危急值后及时追踪与处置。 4.相关人员知晓上述制度与流程,并正确执行。 【B】符合“C”,并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2.信息系统 ....能自动识别、提示危急值,检查(验)科室能通过网络及时向临床科室发出危急值报告,并有醒目的提示。 【A】符合“B”,并有危急值报告和接收处置规范,持续改进有成效。 3.6.2.1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12)((88: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C】 1.医技部门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 2.接获危急值报告的医护人员应完整、准确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 (50分) (一)医疗服务 (20分) 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 (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 (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 (10分) 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 (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

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 实施细则 为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参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和《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制定《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二级精神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公立二级精神病医院,其他二级精神病医院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共设置7章, 61节33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8节316条,用于对二级精神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 29项。 第七章共3节18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精神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二级精神专科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

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二)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评分说明的制定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plan(计划),D即do(实施),C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文件

附件: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 一、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90%;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750分≤总分<900分; 2.245分≤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 《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必须做好的,且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终止评审进程)的作用。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 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未达到60%,本年度临床科室(麻醉科、口腔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核心标准三: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核心标准四: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核心标准五: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得有神经内科、消化科、风湿免疫科、泌尿科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 2 —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

一、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90%;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750分≤总分<900分; 2.245分≤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 《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必须做好的,且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终止评审进程)的作用。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

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未达到60%,本年度临床科室(麻醉科、口腔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核心标准三: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核心标准四: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核心标准五: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得有神经内科、消化科、风湿免疫科、泌尿科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核心标准六: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10%。 核心标准七: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6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30%;或比例在10%以下,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7个百分点;或比例在10%-20%,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或比例在20%-30%,但较上年度增长了3个百分点。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人次的比例≥50%,或未达到5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3.0个百分点。 核心标准八:临床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完善的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诊疗方案应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医诊疗方案数量≥4个。

四川省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XXXX年版)实施细则1

四川省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 实施细则 为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参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和《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制定《四川省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四川省二级精神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公立二级精神病医院,其他二级精神病医院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共设置7章, 61节33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8节316条,用于对二级精神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 29项。 第七章共3节18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精神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二级精神专科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

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二级口腔医院、三级口腔医院标准

二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高频铸造机 中熔铸造机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火焰光度计 分析天平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三用枪 1支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病历书写柜 1张 医师座椅 1个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1.5; (三)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1人;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装置: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 手术床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银汞搅拌机 超声洁治器光敏固化灯 配套微型骨锯光固化烤塑机 铸造与烤瓷设备 X光机 X光牙片机 口腔体腔摄片机断层摄片机 超短波治疗器激光器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精神病医院改革,完善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专科护理管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患者安全、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以精神科急危状况处置为主的临床路径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促使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在借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框架的基础上,调整并增加了具有精神病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精神病医院,其余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第一节坚持医院公益性 第一条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二)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精神科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可提供 24 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并能接受外辖区转入患者服务。 (三)重点临床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区、市)前列。能承担本省(区、市)精神专科临床质量控制任务。 (四)医技科室设置及开展项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满足医院业务需要;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区、市)精神专科医院前列。 (五)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教学培训相关设施设备、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满足国家或本省(区、市)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和业务指导工作需要。 第二条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 (一)坚持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三)将推进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根据本省(区、市)精神卫生需求和专业发展特点,提高

三级甲等医院评定标准

三级甲等医院评定标准 一、什么是三级甲等医院? 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而划分的医院等级之一。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国除国家特殊医院以外的最高等级的医院。 中国内地现对医院实行“三级十等”,在三级中设置特等,三级特级医院是专指那些规模特大的医院。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共三个等级。一、二级医院有甲、乙、丙三等;三级中有特、甲、乙、丙四等。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五百张以上,定为三级,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所以,三甲医院和特级医院是医院中等级最高的。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 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是按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获得超过900分者。各项评分比例如下:三级综合医院(1000分)=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科室设置(30分)+ 人员配备(30 分)+ 医院管理(140分)+ 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 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105分)+ 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统计指标(100分),(具体请看第四项《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二、三级甲等医院配备要求?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科室设置:临床——至少设肛肠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医技——至少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3版(释义归纳)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 年版)释义总结 三级医院设置标准: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原卫生部2004 颁布。 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卫生技术人员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1. 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 中药、西药人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 护理人员: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开放床位:指医院目前实际开放的床位。 病房护士:指普通病房护士总数,不包括重症监护、手术室、门诊等。 在岗护士:全院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在医院从事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医院水电气管道维修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区域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起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地理环境、卫生与疾病状况、不同人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区域卫生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与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和培植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不同规模的卫生机构,使卫生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区域卫生的整体发展。 急诊科独立设置:依据:《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 号。 重症医学科:依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力医政发[2009]23 号重症医学床位:是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规定,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提供及时、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的床位。 医院总床位:是指开放床位。 重症收治标准: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十六条重症医学科一收治标准,第十七条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中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实行“危重程度评分” 。 正高职称:指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职称包括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教授等。包括本院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制度、已按规定进行定期能力考核并合格、医院下达低职高聘文件及兑现待遇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公立医院改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 号),《国务院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 009-2011 年的通知》(国发[2009]12 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 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医卫管发[2010]20 号)。

(最新)三级口腔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口腔医院评审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基础上~增加口腔专业特色条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共7章66节~设臵34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0节318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口腔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1 第七章共6节2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口腔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口腔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2 3 目录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 ........................... 9 一、医院设臵、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 臵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 9 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 ..................... 9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 务.............................................. 10 四、应急管 理 .................................... 11 五、临床医学教 育 ................................ 11 六、科研及其成 果 ................................ 12 第二章医院服 务 ................................ 12 一、预约诊疗服 务 ................................ 12 二、门诊流程管 理 ................................ 13 三、急诊管 理 .................................... 13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 . (14)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 14 六、患者的合法权益 .............................. 14 七、投诉管

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解读(4)

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解读(4)

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解读(4) ——组织和策划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实践 血液净化 1、专业设置和人员、设备配备: (1)血透室,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负责日常工作。 (2)血透室护士配备合理,每名护士负责操作及观察的患者数量不得超过5个。 (3)医师、护士接受 6 月上岗前培训。 (4)血透室分区与布局合理,“三区”划分清楚。设备设施完善,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5)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配置合理,药品无过期。 2、质量管理制度: (1)有质量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工作人员知晓。 (2)有规范的透析诊疗流程,医师每日查房,护士正确执行透析治疗医嘱,实施透析治疗护理常规,严格查对程序。 (3)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

无包装破损并在使用期限。 5、透析液配制: (1)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程序,有记录。 (2)透析用水参照美国医疗器械协会(AAMI)对血液透析用水的要求管理。定期进行残余氯、硬度及电导率监测,内毒素和反渗水化学污染物检测合格。 (3)透析液和透析粉,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布的III 类医疗器械(透析液和透析粉,编号6845-07)的标准。 (4)透析液配制有操作常规,透析液配制符合要求 6、透析器复用管理: 不复用。 第四部分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第五部分医院管理 员工培训 1、建立医院教育(或培训)委员会,负责进行培训中长期规划,每年至少两次会议讨论培训工

作。由院部领导担任主任,有专职人员,委员由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的主任担任,有分工及岗位职责。 2、建立员工培训管理体系,分院部层面、职能科室层面、业务科室层面,科室建立教育培训小组。有院部与科室的年度培训计划与培训项目、课程表,有培训材料。 3、建立稳定的师资培训队伍,建立各类院内(专科)培训基地。 4、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包括理论大课、小课堂、技能课,分必修、选修项目。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制度职责、管理知识、质量、安全、医疗纠纷、应急、消防、岗前教育、传染病、医院感染、专业技能、诊疗规范以及外出进修等。 5、有定期评估制度,有明确的考核方案,评估内容纳入考核。 6、院部与科室有各自的培训重点。院部层面侧重于法律法规、制度职责、管理知识、质量、安全、医疗纠纷、应急、消防、岗前教育、传染病、医院感染、外出进修等。科室培训重点在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岗位职责、诊疗规范等。 7、高层管理者定期向临床科主任和护士长,传

二级精神专科医院评审标准12月30日

四川省二级精神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省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参照卫生部《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卫医管发〔2012〕16 号)制定《四川省二级精神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四川省二级精神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适用于二级精神医院。 本细则共设置7章, 61节33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8节316条,用于对二级精神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 29项。 第七章共3节18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精神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二级精神专科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

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臵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口腔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1.5; (三)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1人;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装置: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 手术床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银汞搅拌机 超声洁治器光敏固化灯 配套微型骨锯光固化烤塑机 铸造与烤瓷设备 X光机 X光牙片机 口腔体腔摄片机断层摄片机 超短波治疗器激光器 肌松驰仪肌电图仪 颌力测试仪显微镜 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恒温培养箱

电冰箱离心机 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 敷料柜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蒸馏器 洗衣机下收下送密封车 水净化过滤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与二级口腔医院相同;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口腔医院) 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1].12.21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项。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方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解读

(2011-11-09 19:16:46) ——组织和策划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实践 第一部分医院服务 预约管理 1、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包括诊室、现场、电话、网络四种形式。 2、预约实行时间段形式。 3、提前预约时间不受限制,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可采取中长期预约。 4、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抵制“号贩”。 5、有预约诊疗工作流程,有医院领导层分工负责,医疗事务部负责实施。 6、特殊情况需变动出诊时间,至少提前一周公告。对已预约病人短信告知。 7、有对医务人员,重点是专家门诊、专病门诊等的管理制度。 8、专家门诊、专病门诊全部实行预约,并有限号措施,以保证质量。普通门诊预约不超过20%。 9、在门诊便民服务中心、预约处以及门诊候诊区域有主动提示初诊患者可通过预约挂号复诊的指示或其他告知形式。 10、普通门诊应有一月内医师排班的告知信息。 11、建立有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院的预约转诊服务。 门诊流程管理 1、门诊布局遵循以疾病群相对集中、疾病群检查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 2、有门诊病人就诊流程。门诊大厅显著位置有病人就诊、检查、住院的流程图。 3、每个候诊区域有检查预约中心、医技检查区域、住院预约中心的图示。 4、各个部门有本部门服务的流程图、时间段。 5、医技部门有预约、检查、取报告的流程及时间表;有检查注意事项告示。 6、有医技检查预约中心,中心有预约流程图。

7、有住院预约中心,有住院服务告知。 8、门办负责门诊就诊流程优化,每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流程优化。 9、开展自助挂号等多种形式,对象为复诊病人及医保、农保病人,缩短挂号时间,缩短就诊流程。 10、医技部门有有效措施为危重病人优化检查、取报告流程。 便民措施 1、门诊挂号区域公开医生出诊信息。 2、缩短候诊时间:挂号排队不超过20分钟,取药不超过15分钟。 3、候诊、侯检有提示,重点科室有二次信息叫号措施。 4、开展夜间门诊、节假日门诊和节假日专家门诊。 5、提供简易的便民物品:如轮椅、雨伞、开水等。 6、开展重点专科简易门诊,包括心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 7、开展导医服务,提供咨询服务。 8、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活动。至少节假日有志愿者在门急诊、病区开展活动。 9、对70岁以上老人及外地病员住院,优先安排。 10、每周有医护人员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业务工作。每月有医护人员下社区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并有记录。 11、病区:提供费用、价格查询服务;提供出院叫车服务;提供出院预约服务、提供家属生活指南等。查房期间家属等候区提供座椅设施。 12、候诊、侯检区域有通过排队叫号的队列提示。 13、门诊候诊区域提供座椅设施。 14、出院结算全年无休。 医保政策及价格公示 1、相关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时公示,有明确的渠道,在一周内告知医务人员,并有医务人员接获信息的记录。 2、告知医保病人及家属相关医保(含农保等)信息与自负费用的诊疗项目: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作用等。促使医疗机构改变旧有的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本标准共7章72条390条。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与社会评价,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6节36条,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质量与安全信息进行日常监测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提示为核心标准条款。

目录 第一章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二、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四、应急管理 五、临床医学教育 六、科研及其成果 第二章医院服务 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 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五、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投诉管理 八、就诊环境管理 第三章患者安全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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