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大学生在就业过程可能会遇到的就业风险,并指出如何规避

列举大学生在就业过程可能会遇到的就业风险,并指出如何规避
列举大学生在就业过程可能会遇到的就业风险,并指出如何规避

可能遇到的就业风险:

1.黑中介:顾名思义就是没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中介,一般都是

以优越的条件来诱惑你去上当受骗,最常见的就是以虚假信息赚取登记费。近年来还流行黑中介、用工单位和培训学校联手欺骗求职者。职介收取中介费后把求职者介绍到用工单位,该单位以需要培训为名让求职者到某指定学校参加培训,交一定数量的培训费。

求职者参加培训取得“ 合格证”后上岗,所被要求做的工作往往无法完成既而自愿辞职。

黑中介、用工单位和培训学校三家再分所得到的“油水”。这种骗术往往穿着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让出入社会的大学生防不胜防。

2.传销:有些大学生对由于对传销和直销区别认识不清,或因为巨大利益诱惑,或因为当

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从而深陷传销不可自拔。

3.试用期: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和实习期概念混淆,让毕业生一直被试用下去降低他的雇佣

成本,或在试用期结束被莫名其妙的理由辞退,或降低试用期的工资等欺骗就业者的行为叫做试用期陷阱。

4.合同陷阱:我们大学生常见地回遇到三种合同陷阱。一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

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5.押金、保证金陷阱:这是就业者遇见最多的骗局了,单位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如押金、

保证金、培训费、服装费

6.虚假招聘:一些单位虽然常年打着招聘广告,实际上他们不缺人,只是为了扩大企业的

知名度,利用校园招聘来做免费广告,有得更是以考试、培训为由,赚取考务费培训费。

7.高薪招聘:这对许多求职者无疑是充满极大诱惑,对不熟悉行业的求职者,别有用心的

企业会通过开具诱惑力的薪水标准,诱使求职者上当,最终不予兑现。

如何规避:

1认真删选招聘信息,尽量去合法正规的网站去找招聘信息,不要去那些简陋的中介。对于高薪低能力的招聘信息要理智,留一份怀疑。

2慎重提供个人信息。特别是在网上,要认真核对单位的有关执照等,在确认对方身份之前不要透露自己信息。

3规范签订就业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细心察看合同条款。

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我们就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试用期、违约金、劳动合同等法律知识

5树立正确的财富观,避免传销一夜暴富的思想诱导和高薪招聘的利益诱惑。认清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使能够分出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充分认识传销的本质及其危害。6. 加强就业指导,提高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使他们充分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多面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就业风险的鉴别能力;

浅析大学生创业的风险和规避方法

浅析大学生创业的风险和规避方法 摘要 随着大学生就业环境的恶化,大学生创业在这几年变得炙手可热起来。作为当代大学生,创业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让我们走向人生的巅峰,也有可能让我们失败。因此,明确大学生创业的风险并学习如何规避风险对于我们来说就变得异常重要。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管理风险 一.大学生创业现状 大学生创业这个话题在近年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了各种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于社会来说,这掀起了一波创业的浪潮,创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机。而新型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融资渠道多元化,政府也出台了众多扶持政策,这些因素对于有心创业的大学生是个很好的契机。但是尽管国家和学校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诸多支持和优惠政策,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现状仍令人堪忧。有关统计表明,自创企业在一年内失败的比例高达50%-80%[1]。对高校学生创业来说,这个比例更高。面对如此高的创业失败率,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怎么面对创业的风险并进行有效防范呢?政府和社会也在高度关注大学生创业。但是对于大学生创业能否创出一番事业,能不能真的会有所作为,很多人都持观望的态度。 二.创业风险的理解 创业过程就是创业机会、资源、团队之间高度配置适当的动态平衡过程,但随着时空的变迁、机会模糊、市场不确定性、资本市场风险及外在环境等因素的冲击,这三个要素也会因为相对地位的变化而产生失衡的现象,这种失衡现象称为创业风险[2]。一般有两个角度理解风险,一是强调了风险表现为结果的不确定性,一是强调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前者属于广义上的风险,说明未来利润多寡的不确定性。后者属于狭义上的风险,只能表现为损失,没有获利的可能性。风险的核心含义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如果采取适当的防范策略使破坏或损失的概率不会出现或者说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继而采取及时而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风险可能带来机会。由此进一步延伸的意义,不仅仅是规避了风险,可能还会带来比例不等的收益。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风险越大,回报越高。因此如何判断风险、选择风险、规避风险继而运用风险,在风险中寻求机会创造收益,意义将更加深远而重大。鉴于此,大学生创业风险是指在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过程中,因创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创业机会的复杂性,创业企业的多样

企业招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企业招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1、招聘广告撰写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招聘信息的发布离不开招聘广告的撰写,在招聘的宣传广告材料上,一定要注意不要虚拔单位的地位,颜色和版式要符合公司的性质和文化内涵,同时在对应聘人员的要求上,不能出现如性别、年龄、民族等歧视性要求,以免影响企业的对外形象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的不同而受歧视。此外,《就业促进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公平就业的内容,明确了反对就业歧视的具体内容,如性别歧视、民族歧视、疾病歧视等。关于疾病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在撰写招聘广告时,应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就业的机会,避免包含有意或无意的身高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身份歧视以及疾病歧视等内容。 2、员工背景调查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当前由于求职人员在市场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用人单位招聘门槛也越来越高,求职者面临极大的压力,求职者被迫对自己进行包装,在简历的制作当中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需要,难免会有弄虚作假的成分。这就需要对应聘者的背景进行调查。而且《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赋予了用人单位背景调查的权利,即《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

高校图书馆工作总结范文

高校图书馆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学校图书馆工作总结范文 回顾过去的一年,图书馆工作主要围绕图书馆的职能,并根 据学校的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工作计划,主动开展各项业务 工作,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教学、科研活动中的文献信息保障 职能以及对读者的教育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对图书馆20xx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1、根据教学及读者需求,及时补充馆藏。本年度共采购新 书2089册,其中外文原版图书183种。图书经费共支出62989.30元,截止12月31日,图书总册数77705册。采购中坚持把好图书资料的质量关,图书验收确保不出任何差错。平时除了《文汇读书周报》和《全国新书目》订购新书外也 通过网上选书,及时补充馆藏。对于读者推荐图书,不是有 求必应,而是分清良莠,不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决不会为需 求而购买。 作为中专图书馆,在电子资源建设方面,我们重视数字资源 的共享,今年,我馆继续与教育网络图书馆合作,共享了维 普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超星32万电子图书以及数据库个人用户版的使用。本年度购买超星电子图书82675种,主要是XX年后的新书,网上共享的电子图书是XX年以前的版本,这样虚拟资源与实有资源可互为补充。此

外还新建了视频资源库,购买视频235集。这些电子资源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安装,将于下学期投入使用。 2、按规范编目要求分编图书,提高分编质量。根据《图书 分类规则》、《书目数据录入原则》等分类编目规则分编图书,做到了归类、编目、标引准确,严格按著录要求录入数据,为今后书目信息资源共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人手少、工作 量大的情况下,完成新购图书的著录加工工作,全年编目10批图书,共加工著录新书2089册。 3、调整报刊收藏结构,满足读者阅览需求。根据学校教学 科研活动的需要和报刊发行情况,及时调整报刊收藏结构,图书馆注重收集学校重点学科的期刊资料,尽量收集与本专 业学科相关的期刊资料,并根据学校课程设置情况,保证新 开设专业的相关期刊订购,尽量满足读者对报刊的阅览需求。今年订购20xx年期刊255种,报纸27种,订阅外文杂志3种,报刊订购较往年有所减少。各科室20xx年上半年报纸23种,报刊经费支出共59617.88元。装订过刊673册,并全部编目加工录入中文期刊库,过刊总册数为8909册,基本满足了读者利用报刊的需求。 4、电子阅览室电脑设备进行了更新,并免费开放,供学生 上网查阅网上资源,同时禁止玩游戏及浏览不健康内容。 二、读者服务工作 1、继续发挥传统服务优势,做好基本读者服务工作。图书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与防范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会大环境的角度来说,就是整体就业环境风险,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就是个人就业能力风险,从就业所涉及到的社会关系出发就是社会就业关系风险。规避大学生就业风险的方法与途径有很多很多,但是宗旨就是提升大学生社会存在的幸福感和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满意度。合理的规避大学生的就业风险,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和大学生本人的共同努力。也只有通过多方面、综合的治理,才能最终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几年来,我国的高教事业不断发展。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式己经由“国家统一分配”向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逐步走向市场”的方向转化。当然,从其意义上看,这对大学生的竞争意识,进取精神都是有好处的。但是社会的改变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与问题,当代大学生对于就业求职其中的法律问题意识的薄弱,对其解决方法的缺乏。致使大学生会面对很多求职问题,但往往只是忍气吞声,不敢更不会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中国的大学生因国务院的扩招政策,增长速度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快速,2016年的大学毕业生据估计将达到780万的前所未有的人数。这么多人数所带来的就业问题不能被忽视,本文将从大学生面对求职会出现的法律问题与解决办法进行谈论。 一.大学生面临的几种常见就业法律问题 1.关于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问题 其一,毕业生不能按约定履行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实质上是一种

就业合同或用人合同,是供需双方录用与被录用关系的法律依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实际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却屡屡发生,如,毕业生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最终只能履行一份协议而造成违约;因出国、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军、选干等造成就业协议不能履行而构成违约。其根本原因是毕业生对于其法律方面了解的不深入。其二,就业单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甚至是就业协议。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中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还有的公司会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签订“一边倒劳动合同”,即合同中主要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很少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例如与求职者约定诸如“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或要求求职者写下“保证书”逃避责任。剥夺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甚至有侮辱、体罚等侵犯人身权的“卖身合同”,等等。但在现实之中,毕业生毕竟供大于求,就业单位会以职位为要挟或以高工资去诱惑。一些大学生或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是害怕失去职位,往往就范。 2.大学生求职时面临的用人单位的歧视现象 其一是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因为一些就有的观念,或是因为女性先天的因素。就业单位往往会重男轻女,不

高校图书馆工作职责

高校图书馆工作职责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书屋的管理工作。 三、具有完善的出版物进出登记台账,做好读者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 四、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六、经常宣传新书内容,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七、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账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鉴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灾、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和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九、对读者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读者管理图书的服务队伍。 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书库、借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图书管理员应具备的素质

有很多人认为图书管理就是简简单单的借书、还书,近似于简单体力劳动,毫无技术性可言。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图书管理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图书馆(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直接影响到图书馆(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培养图书管理员应具备的素质,以便以后的图书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正视图书管理工作,热爱本职工作资料室的藏书量与日俱增,没有一套科学的管理程序、 科学的管理方法是不可能管理好的,因为图书管理所包含的技术含量也非常高。新旧更替更加频繁,各种专业分工越来越精细化,图书管理者面对这样一个浩瀚的、不断变化的书籍的海洋,掌握它、发挥它的作用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而绝对不是简单的机械劳动。每个图管理者必须理解这一点,认识到图书管理的重要性,正视图书管理事业。称职的图书管理员必须把图书管理当作自己的事业一样精心经营。热爱本职工作是空口而谈,要能够主动地去学习、去思考、去研究,积极地开展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图书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地利用, 从而推动图书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态度和技能 美国著名的图书馆学家谢拉说:“服务,这是图书馆的基本宗旨。”要提高服务质量,必须坚持贯彻“两心原则”———细心、耐心。 1.图书管理需要细心

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五章大学生创业法律纠纷处理 第一节民事诉讼 第二节如何?请仲裁 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对于大学生创业,国家给予政策优惠、资金扶持、能力指导等各方面的支持、自主创业成为很多将毕业或毕业大学生的选择。但在市场经济中,创业的法律风险却不会因为是大学生创业而开“绿灯”。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遭遇法律问题的事时有发生。 请看下面两个案例: 案例一 在上海大学读大四时,秦亮通过熟人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一级代理商上海美天通信科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得知“美天”正准备推广CDMA校园卡业务。秦亮认为可以发动老师、同学购买,赢利几乎唾手可得。 由于“美天”要求必须与公司为主体来签协议,秦亮和几个同学在家长的帮助下,注册了上海想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与“美天”签署了《CDMA校园卡集团用户销售协议书》。协议约定:“想云”在上海大学进行CDMA手机及UIM卡捆绑销售的权利,并对校园卡用户资料真实性及履行协议承担保证责任,用户必须凭学生证和教师证购买,一人

一台;如“想云”发展用户不真实,“美天”有权停机,“想云”承担不合格用户的全部欠费…… 在同学和老师的宣传下,秦亮的生意很红火,一共发展了4196名用户。秦亮和“想云”可从“美天”获得10余万元的回报。 但是“美天”给秦亮支付了2万元钱后,联通公司发现“想云”递交的客户资料中有几百份是虚假的,有一部分根本不是校园用户,有的是冒用别人的身份证,最终形成了大量欠费。“美天”为此得赔偿联通442户不良用户的欠费52万余元,联通还扣减“美天”406部虚假用户和不良用户的手机补贴款36万余元。 “美天”将“想云”及秦亮起诉到法院,要求“想云”及秦亮承担上述赔偿款项,另赔偿“美天”406部虚假、不良用户手机的补贴差价6万余元,未归还的手机价款15万余元和卡款5100元,总计100万元左右。 一审法院认定秦亮借用“想云”公司名义与“美天”签订销售协议,协议书上是秦亮的签名和“想云”的公章,并无其他“想云”公司的人员参与,故秦亮与“想云”公司共同承担100万元的赔偿责任。由于“想云”本来就是为这项业务成立的公司,加上经营亏损,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秦亮成了债务承担人。一分钱没挣到的秦亮反背上了100多万元的债务。 秦亮不服判决,他称自己凭肉眼无法辨别证件的真伪,而业务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1、怎样从招聘渠道上防患未然,维护就业权益? 在我们前面提到的几种招聘信息来源渠道中,由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正式发布的需求信息以及各地方教委、人事厅(局)教育系统主办的面向大学生毕业生招聘会上所获得的需求信息,可信度相对较高。多数招聘单位都与高校或教育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建立了长期供需合作关系,招聘过程及选聘待遇都比较规范。而由一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才交流大会,其招聘对象多为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对大学毕业生而言针对性不强。对于报纸及部分人才网站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大学毕业生应慎重处理。一般来讲,地方综合性报刊所刊登的招聘消息大多面向社会人员,不适用于没有太多工作经验、社会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同时,一些刊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并不认真核实招聘广告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招聘单位自身的资质情况更是不闻不问。越是把聘用后待遇吹嘘天花乱坠的招聘信息,越是对应聘者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的招聘广告越要审慎对待。同样,对于校内公共海报栏里随意张贴的各种告示、街边小广告以及公众BBS上随意发布的帖子,大学毕业生们也应持慎重的态度。各类人才网站上发布的需求信息也不宜盲从。一方面,一些投机心强的人才网站为吸引所谓“读者眼球”,将网站“人才库”和“单位信息库”盲目做大,其中各类信息的时效性往往偏差较大;另一方面,一些招聘单位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动机,往往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甚至充当“黑中介”、“黑猎头”。据国内某大型人才网站内部人士透露,2003年该网站注册求职者人数超过30万人,而真正通过网站提供信息找到满意工作的不到300人。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也要慎重,那也要慎重,找工作岂不畏首畏尾错失良机?” 我们说,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三思。盲从注定会导致失败,审慎不等于惧狼畏虎。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应多选择规范的信息来源渠道求职,另一方面,应仔细认真地分析每一条招聘信息,思考招聘条件字里行间背后的含义,有必要的话,既可以登录该招聘单位的网站或致电该单位人事部门查实有关消息,又可以向当地工商、人事部门核实该单位资质情况。2、怎样在“实习期”“试用期”维护个人的就业权益? 2009年5月,河南某大学与某市某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双方约定:该大学向这家企业提供实习学生58名,企业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教学,实习期限为2009年5月8日至11月7日。今年5月郑某等3人被学校委派到该企业实习,从事技术员工作。7月1日,3位学生在学校正常领取了大学毕业证书。随后3人提出,他们已经属于毕业生,而不再是学校委派的实习生,企业应当给予他们正常劳动者的待遇,但此要求遭到企业拒绝。学校和企业都认为只有实习期满才能获得正式员工的待遇。9月24日,3位毕业生决定离开该企业,但该企业坚持不向3人发放9月份工资,双方为工资给付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此后,3位毕业生向该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认为此案不属于其受理范围,于10月23日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10月26日,3人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2月27日,郑海等3位毕业生拿到了应得的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了聘用双方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作为就业供需市场的一项惯例,“实习期”、“试用期”也是大多数招聘单位籍以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而法律关于试用期、实习期的工资待遇问题却并没有明确表述。很多招聘单位都认为“试用期的工资完全可以由企业自主确定”。但这并不等于招聘单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任意地制定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水平。因为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理应支付的,足以维持职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高校校内商品买卖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44630915.html, 高校校内商品买卖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策略作者:郑石露范唯雯佴振辉孙翡跃 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6年第06期 【摘要】本文对高校校园内商品买卖作了概述,分析了校内商品买卖的法律风险,提出了应对策略。要建立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寝室商业经营行为。 【关键词】高校;校内商品买卖;法律问题;应对策略 对每个大学生而言,四年的大学生活充斥着各种商品买卖。校内商品买卖作为其中之一,以交易安全、买卖便捷、价格实惠和内容亲民的特点脱颖而出,而其良好的发展势头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高校校园内商品买卖概述 本文所指的“校园内”具有两层含义。性质上指各高等院校,主体一方须为在校大学生,交易的地理范围以各高校公布的校园版图内为准。“商品”是指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即具有交换价值和可流通性的商品。[1] 1、校内二手商品的分类 根据商品的性质可以分为二手商品和非二手商品的买卖。后者根据买卖主体不同,分为学生与第三方商家的合作(主要形式为校园代理)、第三方商家入驻与学生自主经营等三种类型。其中第三方商家可分为餐饮类、零售类(如便利店)和其他服务类商家(如快递服务点、打印店),学生自主经营可通过参与大学生创新活动基金项目、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形式的自主创业等形式进行。 2、校内商品交易现状 (1)校内二手商品买卖。目前上海金融学院共存在三类二手商品交易:学生组织的二手书买卖,校方组织的校园跳蚤市场和“金院跳蚤节”。 学生组织的二手书买卖实则交易平台,二手书所有人交予平台以原价3折代售书籍并平分收益,即原价15%。通常学校事先购买教材,如果学生不需要,可将新书按8.5折退至教务处。那么学生可以以先退书后向平台买书的方式,获得原价45%的收益,资金直接打入学生校园一卡通。该模式实现了教材的回收再利用并降低学生在教材方面的经济负担。 校园跳蚤市场由校就业与创业工作处组织,定期在学校大学生创业园举办,由学生向在校师生进行商品买卖。该活动要求事先登记,审核后获得摊位,具有时间和内容的固定性。“金

浅谈大学生创业的风险与防范

浅析大学生创业的风险与防范 创业是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拓展职业活动范围、创造新的业绩的时间过程。创业,尤其是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已经成为一国经济持续繁荣、稳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美国为例,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美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是创业在发挥基础性作用。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起了创业的热潮,特别在国家大力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势态下,大学生们的创业热情不断上涨,许多同学也从“前怕豺狼后怕虎”的状态变成创业大军中的一员。 一、大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大学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2010 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631 万,再加上历年没有就业人员,超过700 万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创业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政策取向。因此,在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我国政府相应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不失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但是,据统计,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同时,创业成功率也比较低,只有2%~3%。以下两个案例将从不同角度揭示大学生创业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分析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风险、风险形成的原因以及防范风险的方法。 案例一: 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十多年前放弃了自己在政府中让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毅然下海,从白酒到房地产,打造了“天地壹号”苹果醋。悄悄进入养猪行业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在广州开设了近100家猪肉连锁店,营业额达到两个亿,被人称为广州千万富翁级地“猪肉大王”。 案例二: 成都某高校食品科学系的6名研究生筹集资金20万元,在成都著名景观——琴台故径边上开起了“六味面馆”。第一家店还未开张的时候,六位股东就把眼光放到了五年之后——先把第一家店搞好,积累经验,5年之内开20家连锁店。而目前,由于面馆长时间处于无人管理和经营欠佳的状况,投资人已准备公开转让。这家当初在成都号称“第一家研究生面馆”的餐馆仅仅经营了4个多月,就不得不草草收场。 纵观这两个案例,同样是大学生创业,但结果却是天壤之别。这其中的原因,实在值得人探寻。

大学生创业就业各阶段的法律风险

大学生就业的法律风险 一、就业的事前防范 (一)规划职业生涯,为就业奠定基础 ,是指个人在对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经历及不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结合时代特点,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确定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借助职业生涯规划,可克服求职时遇到的困难和阻碍,避免就业风险。日前,上海就业促进中心调查发现,41%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最大的就业困惑是缺乏明确的求职目标和规划。②教育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项目专家周其洪指出:“职业生涯规划对大学生来说越早越好,早一些认识自己,明确方向,就能打有准备的就业之战。同时,职业生涯规划还有助于拓宽视野和就业渠道,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缓解就业的心理压力。”③对大学生来说,只要确立了人生的追求目标、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就能树立起价值判断的坐标系,理性分析所应聘的职位是否与自己的目标、相一致,从而不被世俗潮流蒙蔽,识别就业陷阱破绽,规避。 (二)客观评估自身能力,明确择业标准 定位不准是大学生在就业中产生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生风华正茂,一方面很容易高估自己,另一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盲目求职,必然会存在一定风险。大学生在就业时,一定要客观评估自身能力,保持相对冷静的意识、平和的心态,为自己设定一个心理底线;要明白求职实际上是在为自己寻找一个奉献才华、收获成长的平台,要把单位的发展和自己将要做的工作放在首位,而将利益放于次位,这样才能客观地审视就业风险。同时,不要过分追求自己的职业生涯而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不平等条约,或者因过分追求单位的表面光环而放弃对自身权益的争取和保护。 (三)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 根据央视栏目调查发现,有55%的大学生遭遇过就业陷阱④,这一数据说明了就业过程中侵权现象普遍存在。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大学生缺乏法律支持。因此,要预防和控制就业风险,大学生在求职前应主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草案)》和劳动部制定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事部制定颁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的《》《关于实行若

(完整版)大学生就业风险及应对措施

大学生就业风险及应对措施 就业风险,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机遇常常伴风险而生。对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风险更是不可避免,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扫荡全球之际,就业风险更是一个无法摆脱的难题。我国大学生在近几年出现了就业难和就业不公平现象,这两大问题不仅在短期内难以解决,而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风险。此前,学界已有人提出“大学生就业风险”这个概念。 大学生就业现状依然比较严峻,总劳动力富余,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供不应求,人才缺口数据巨大,专业人才需求具体表现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上面。量能不足,供者缺陷,这是大学生自身就业态度问题,现在应届生普遍存在着过于自我,缺乏实践锻炼,意志力薄弱和动手能力差等弱点。大学生对薪酬,专业对口率,工作稳定性和就业发展预期空间满意度较低。 一、可能遇到的就业风险: 1、黑中介:顾名思义就是没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中介,一般都是以优越的条件来诱惑你去上当受骗,最常见的就是以虚假信息赚取登记费。近年来还流行黑中介、用工单位和培训学校联手欺骗求职者。职介收取中介费后把求职者介绍到用工单位,该单位以需要培训为名让求职者到某指定学校参加培训,交一定数量的培训费。求职者参加培训取得“ 合格证”后上岗,所被要求做的工作往往无法完成既而自愿辞职。黑中介、用工单位和培训学校三家再分所得到的“油水”。这种骗术往往穿着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让出入社会的大学生防不胜防。 2、传销:有些大学生对由于对传销和直销区别认识不清,或因为巨大利益诱惑,或因为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从而深陷传销不可自拔。 3、试用期: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和实习期概念混淆,让毕业生一直被试用下去降低他的雇佣成本,或在试用期结束被莫名其妙的理由辞退,或降低试用期的工资等欺骗就业者的行为叫做试用期陷阱。 4、合同陷阱:我们大学生常见地回遇到三种合同陷阱。一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大学生就业指导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推进,高校毕业生剧增,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然而,大部分毕业生对劳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因此在就业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困惑。本文就从劳动法律法规入手,对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座椅探讨。 一、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 劳动关系是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手段。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在作用、内容等方面都有着诸多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俗称为三方协议。大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之后都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第一,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第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动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绵绵,权利义务内容更为明确和具体。第三,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第四,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部门主管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简言之,就业协议中通常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达成的一致,对权利义务内容的约定较为简单,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关于权利义务的详细约定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方式完成的。因此,劳动合同是大学生就业协议的有效补充。 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过程看,就业协议书反映了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意向,体现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聘用的意愿,成为了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因此,劳动合同不同于就业协议,其作用同样不可小觑。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订立书面的就业协议 我国的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法律关系,同时也调整事实的劳动关系。因此,即使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的就业协议,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能受到保护。但是,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条件下,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劳动过程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没有书面约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以切实的保障。如果遇到纠纷,一方面,劳动者需要证明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证据,劳动者也很难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条件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书面的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以及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最有力证明。 2签订的就业协议须合法

大学图书馆工作总结

大学图书馆工作总结 1、一月份圆满完成了“十五”“211工程”的《数字图书馆》子项目验收,取得优秀成绩。六月底又配合学校完成了“十五”“211工程”总项目的整体验收。 2、努力做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工作,完成十月份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评估中图书馆的检查。 3、完成了全年2.5T数据的电子资源更新与建设、延安路多媒体阅览室计算机扩容、汇文系统升级、OPAC检索机及阅览室查询终端安装和调试,延安路图书馆防火墙等具体方案实施,还有效控制了下半年频繁发作的网络病毒,查明及解决了一起交换机故障等。 4、科技情报和教学工作,本学期共完成科研查新81项,博士开题查新155项;研究生及本科生开设的文献检索课374学时计754人;在xxxx校区面向全校师生开设数据库使用培训21次;出版了20万字12期的纺织信息参考和各种类型的收录查引和咨询等工作。今年也是我馆在《xxxx高校图书情报工作研究》创下历史最好记录,论文刊登用稿第四。 5、教育部CALIS项目建设 “CALIS学位论文数据库”新编学位论文数据记录400余条,目前正进行“现代纺织信息参考平台”的升级及其入库工作,基本完成CALIS“现代纺织信息参考平台”建设。

6、xxxx校区图书馆建设 *完成了电子检索室、电子书阅览室和教学参考文献阅览室的建设,进行了管理软件的调试,管理模式的研究和每周六天全天候对读者开放服务; *延安路校区的外刊合订本的数据回溯和补充、重新典藏并搬迁至xxxx校区图书馆。完成xxxx校区过刊库建设; *完成了xxxx校区工具书阅览室的建设; *完成了期刊阅览室的外文报刊区的建设,对中文报刊区进行了调整; *根据学院搬迁即时组织调拨研究生论文、外文期刊、工具类图书到xxxx校区; *完成了xxxx校区馆两个储备书库的整理工作; *信息技术部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了xxxx校区图书馆导读系统安装和调试; *为满足xxxx校区读者特别是研究生读者的需求,11月再次组织研究生从延安路抽调9000多册图书经重新加工典藏后运往xxxx校区。 7、读者服务工作 *与团委、学生会协同,成立了大学生图书馆管理委员会,加强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同时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高校校内商品买卖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高校校内商品买卖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本文对高校校园内商品买卖作了概述,分析了校内商品买卖的法学法律风险,提出了应对策略。要建立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寝室商业经营行为。 对每个大学生而言,四年的大学生活充斥着各种商品买卖。校内商品买卖作为其中之一,以交易安全、买卖便捷、价格实惠和内容亲民的特点脱颖而出,而其良好的发展势头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高校校园内商品买卖概述 本文所指的“校园内”具有两层含义。性质上指各高等院校,主体一方须为在校大学生,交易的地理范围以各高校公布的校园版图内为准。“商品”是指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即具有交换价值和可流通性的商品。[1] 1、校内二手商品的分类 根据商品的性质可以分为二手商品和非二手商品的买卖。后者根据买卖主体不同,分为学生与第三方商家的合作(主要形式为校园代理)、第三方商家入驻与学生自主经营等三种类型。其中第三方商家可分为餐饮类、零售类(如便利店)和其他服务类商家(如快递服务点、

打印店),学生自主经营可通过参与大学生创新活动基金项目、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形式的自主创业等形式进行。 2、校内商品交易现状 (1)校内二手商品买卖。目前上海金融学院共存在三类二手商品交易:学生组织的二手书买卖,校方组织的校园跳蚤市场和“金院跳蚤节”。 学生组织的二手书买卖实则交易平台,二手书所有人交予平台以原价3折代售书籍并平分收益,即原价15%。通常学校事先购买教材,如果学生不需要,可将新书按8.5折退至教务处。那么学生可以以先退书后向平台买书的方式,获得原价45%的收益,资金直接打入学生校园一卡通。该模式实现了教材的回收再利用并降低学生在教材方面的经济负担。 校园跳蚤市场由校就业与创业工作处组织,定期在学校大学生创业园举办,由学生向在校师生进行商品买卖。该活动要求事先登记,审核后获得摊位,具有时间和内容的固定性。“金院跳蚤节”不定期举办,不要求提前审核,形式上会与商家合作,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020-风险管理下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

风险管理下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全面深化改革,高校毕业生 逐步确立起了以市场资源配置为主的就业机制。社会转型的冲击、高校扩招等诸多因素,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发严峻,就业风险也日益突出。基于风险管理视角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是将风险管理思维与当前就业风险管理工作相契合,对于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 防范意识, 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管理部门风险意识等各方面都 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风险管理;就业风险;防范 前言 国家在“十三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了“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 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稳定并扩 大就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合理控制就业风险,积极应对就业风险 影响因素,已成为高校管理部门与高校毕业生必须面对和需要解决的 重要问题。 1 引言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有很多种不同的定义方式,最早 源于美国,比较常见的定义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 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

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本文中的风险管理,可以理解为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所面临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建立以就业风险识别、风险规避和应对处置的积极措施,以期能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 学校个体就业管理行为;以风险管理为视角,深入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所面临就业风险问题及其特征,利用风险管理的思维,为高校毕业生规避就业风险提供借鉴参考,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将 高校就业安全问题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有助于高校管理部门把握安全 风险,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稳定风险的认识,拓展相关实践应用。 2 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特征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具备客观性、突发性等诸多特点,就高校 毕业生就业风险特征而言,它同样具备风险的一般相关特征,了解其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2 .1 客观性 风险是由客观环境里的主客观因素引起,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 移而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具有客观性。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 过程本身,不可避免地因为客观环境变动而发生风险事故,认识和发现这些潜在风险,寻找其规律特征,有效应对就能降低和减少因客观 环境而带来的就业风险。另一方面,不论从高校管理行为还是高校毕 业生就业行为来讲,都有其复杂性和思想性,存在客观的认知能力, 这一切这也决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 .2 相关性

智慧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见面课: 1、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研究 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保护劳动者)。 下列哪项争议应当适用《劳动法》(某企业总经理与该企业就带薪休假问题发生争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合同。(终止) 下列哪项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标的(税后利润审计)。 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形式是(不定时工作制)。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采取的处理方式是(解除合同)。 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劳动报酬)。 关于三方协议的说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三方协议是当事人针对未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达成的合意,不具备法律效力) 某公司安排工人刘路春节期间上班。根据劳动法,该公司应支付其不低于原工资报酬的(300%)。 2、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暑假打工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对此说法不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2003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关于在校大学生打工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在校大学生打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家教是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一个主要途径。从事家教工作的大学生与聘请家教的学

2018年高校图书馆工作计划

高校书馆工作计划 高校书馆工作计划【一】 20XX年是实施“十五”发展规划最后一年,也是我院迎接教育部教学水平评诂最关键的一年。去年大家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勤奋工作,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成绩,开了个好头,为今年更好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年我们的任务仍很艰巨,任务繁重,我们要以200年学院党政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书馆工作实际,继续以迎评工作为重点,认真整改;以服务工作为中心,开拓创新;以提高馆员素质为根本,强化教育。在基础设施、文献资源、人员队伍建设及科学管理、读者服务等方面要不断完善和拓展。为明确任务,齐抓共管,高质量完成200年书馆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年度书馆党政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1、按照院党委的布置和要求,利用周三下午时间认真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 2、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坚持每月一次支部活动,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党章”,并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找差距、提意见、定措施、抓整改,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求进取、理想淡漠、先锋作用不突出等问题,从而提高党员的自觉意识、先锋意识、群体意识和荣誉意识,增强观念,转变作风,保持和发扬党的三大作风优良传统。 3、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一是按时召开支部大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二是加强青年馆员的培养和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青

年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吸收优秀青年加入到党组织队伍中来,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加强党支部廉政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防腐倡廉意识,从而自觉遵章守纪,争做清政廉洁、公道正派的好党员好干部。 5、加强职工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继续以以人为本、无私奉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馆里的精神支撑,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优质服务”、“馆荣我荣,馆衰我耻”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道德品质休养和文化素质。 6、调整人员专业结构。目前书馆22名工作人员中,没有科班毕业的书馆专业人员,计算机专业人员仅有一名专科毕业生。如此的专业结构,已经影响了书馆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随着我院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的不断深入,计划下一步我们将以存储传播知识信息为工作重点,构建一个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中心,要形成一个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没有专业人员企能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根据书馆目前工作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将继续向学院提出用人计划,今年引进书信息情报专业人员2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7、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根据书馆任务多,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组织骨干人员,分期分批参加省内有关业务短期培训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 8、增强馆际交流和协作,扩大宣传我院、我馆的知名度,分期分批组织骨干力量到市内有关高校书馆参观学习。以此达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取长补短,不断提高书馆工作水平,推进书馆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9、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围绕当前高校乃至我校“书馆信息网络化

大学生就业风险

大学生就业风险 就业风险的几种主要表现 1.“选错地” 我国地域幅员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因而也就存在不同的就业风险。一般而言,中心城市或东部发达地区因其经济发展优势,创造了较多工作岗位,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择业机会。选择在这些地区就业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大学毕业生初次择业失败的风险。然而,由于这些地区人才济济,导致人才竞争同样激烈,机会与就业风险并存。相反,到西部、到基层地区就业,尽管经济欠发达,然而却有可能蕴含着极大的发展机遇。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一般父母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离自己太远,所以大学生毕业就业的选择一般都会是家,或者是家附近,而那些从农村或是偏远地区出来的孩子,更是不愿意回到当初的地方,选择在大城市,因而一般大城市的就业面临的压力较大。 2.“入错行” 由于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信息不完全对称,很可能导致毕业生“入错行”。社会职业分类庞杂,一个大学毕业生在工作之前不可能完全明白洞悉所有职业的特点,所以他很可能选择了非个人所长的职业。即使毕业生所选行业恰好与所学专业匹配,选对了行业,仍然担负着一定的风险。因为职业生活所涉及的不仅是毕业生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还要考虑诸如个人品质、性格等因素。所以,一旦由于缺乏对某些行业和职业的了解,大学生就会面临“入错行”的风险,对今后个人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不是所有人将来从事的行业都会是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很多人的工作跟在大学学的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大学生就业眼光要放宽,不能老盯着自己的专业领域,也要适当涉足其他领域。 3.遭遇虚假招聘

一些单位常年打着招聘广告,实际上他们并不缺人,只是为了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利用校园招聘、宣讲会来做免费广告。这样一方面可以应付政府施加的压力,另外一方面又可给企业做隐形的宣传,既不用花大量的广告费,又可以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应聘者了解自己的企业,何乐而不为?对于这样的招聘单位,求职者投出简历以后,大多得不到回应。很多高校中都有大大小小的招聘会,例如上次在我们学校有个百盛集团的招聘会,虽然我没有去,但是从外面看,去的人不在少数,但是最后成功的,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 同时,也有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打着各种名目收钱。有的美其名曰通过考试录取,其实是为了赚取应聘者所交的考务费;有的用人单位以培训为由,要应聘者交培训费、保证金等,而在解聘时,又往往以种种理由拒退财物。而就业者对单位不满意要求辞职时,单位又以不退抵押财物作要挟,使求职者进退两难。 4.误入“试用”、“高薪”陷阱 试用期本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资双方的利益。现实中,试用期大多被片面地理解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试用,有些用人单位随意规定试用期长短,或者延长试用期,试用期一满,就找个理由将人辞退,或是利用试用期与签约时间的时间差以榨取廉价劳动力。试用期期间,这种企业一般不为应聘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费用,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高薪招聘,对许多求职者来说无疑充满极大的诱惑。对不熟悉某些行业的求职者,别有用心的企业会通过开出极具诱惑力的薪水标准,或是针对薪水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诱使求职者上当受骗,最终不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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