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强制执行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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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根据、管辖〕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六十二条、第四百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第五十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一条至第四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12.13 法释〔2000〕45号):第十条。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3.8 法释〔2000〕8号):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至第九十六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对违法执行行为的异议〕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五条至第十条。

第二百二十六条〔变更执行法院〕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三百零四条至第三百一十六条、第四百六十四条、第四百六十五条、第四百七十九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10.19 法发〔2011〕15号):12。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5.27 法〔2011〕195号):9、11。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机构、程序〕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10.19 法发〔2011〕15号):3、4、5、10、11、27。

第二百二十九条〔委托执行〕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5.3 法释〔2011〕11号):第一条至第四条、第六条至第十二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1993.9.25 法发〔1993〕26号):十一至十四、十六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二十九。

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六十六条至第四百六十八条。2、法官行为规范(2010.12.6 法发〔2010〕54号):第六十条。

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六十九条至第四百七十一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执行承担〕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七十二条至第四百七十五条。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回转〕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一百七十三条、第四百七

十六条。

第二百三十四条〔调解书执行〕第二百三十五条〔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2011.3.10 高检会〔2011〕2号):二至五、七。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六十三条。

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行〕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七十七条至第四百七十九条、第四百八十一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8.23 法释〔2006〕7号):第二十七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16 法释〔2001〕14号):第二十一条。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10.19 法发〔2011〕15号):23。

第二百三十八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条、第四百八十一条。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

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2000.9.1 司法通〔2000〕107号):一、三至八。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三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二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三十条。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10.19 法发〔2011〕15号):7。4、法官行为规范(2010.12.6 法发〔2010〕54号):第六十七条。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义务〕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四条。

第二百四十二条〔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金融资产〕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四条至第四百八十六条、第五百一十六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6.18 法释〔2003〕10号):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货物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4.22 法发〔1997〕8号):一至六。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5.27 法〔2011〕195号):2、4。5、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法院查询和人民银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联合通知(2010.7.14 法发〔2010〕27号):一至六、八、九。

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第二百四十四条〔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五百零一条。

第二百四十五条〔查封、扣押财产程序〕第二百四十六条〔查封财产保管〕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八条至第四百九十三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12.14 法释〔2005〕14号):第一条至第六条。3、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4.11.4 法释〔2004〕15号):第一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9.21 法释〔2001〕28号):第二条至第十七条。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1.10 法发〔2008〕4号):二至十四、十七。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有关期间问题的答复(2006.7.11 法函〔2006〕76号):全文。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11.9 法〔2004〕239号):一至七。

第二百四十七条〔拍卖、变卖财产〕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八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11.9.7 法释〔2011〕21号):第六条至第八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09.11.12 法释〔2009〕16号):第一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至第十三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05.11.15 法释〔2005〕16号):第一条至第九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5、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

知(2011.10.19 法发〔2011〕15号):22。

第二百四十八条〔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五百条。第二百四十九条〔指定交付〕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九十五条。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第二百五十一条〔财产权证照转移〕【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五百零二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2012.6.15 法〔2012〕151号):全文。3、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04.2.10 法发〔2004〕5号):一至十一、十三至二十七。4、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2000.9.4 法发〔2000〕21号):全文。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行为的执行〕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五百零三条至第五百零五条。

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五百零六条、第五百零七条。

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履行〕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五百一十七条。

第二百五十五条〔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五百一十八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五百一十三条、第五百一十四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9.13 法释〔2010〕12号):第十八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8.23 法释〔2006〕7号):第二十五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12.25 法释〔2001〕30号):第二十五条。5、法官行为规范(2010.12.6 法

发〔2010〕54号):第六十一条。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被风险处置证券公司相关案件的通知(2009.5.26 法发〔2009〕35号):四、五。

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五百一十九条至第五百二十一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9.13 法释〔2010〕12号):第十八条。3、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2009.3.19 法发〔2009〕15号):一至三。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终结裁定效力〕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执行请求: 申请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合同》约定的下列款项: 1.本金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 2.合同期间利息人民币______元,逾期利息人民币______元(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3.执行期间利息,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为收回借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执行费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月利率___‰,借款期限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位于 XX路X号4号楼X单元X层西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字第____号,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抵押至____做担保。如借款人、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出借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约定了明确、具体的核算方式”。 合同签订当天,双方在______公证处办理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公证书编号:_________号】。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本金。为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经申请人向____公证处申请核查执行事实。____年___月____日,公证处下发了_______号《执行证书》。 鉴于被申请人在公证文书生效后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是一篇好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这里给大家转摘到XX。 篇一:法院强制执行正式范本 强制执行 申请人: 韩东洋,男,1984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身份证:1111111111111111111111X、 被申请人: 北京天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住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南法信大街118号天博中心C座B1层。 法定代表人:毕升,董事长。 第三人:天海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大街118号院2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毕升,董事长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京顺劳仲字[xx]第1021号]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年12月15日至xx年9月30日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金、结清xx年12月15日至xx年9月30日在职期间全部工资及加班工

资、带薪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8000元人民币。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北京天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第三人天海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xx年11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做出[京顺劳仲字[xx]第1021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现在该调解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附: 1、XX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执行申请人: 年日月 篇二:强制执行范文 强制执行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强制执行申请书全

强制执行申请书(一) 申请人:张某,男,汉族,1963年3月19日出生,住址:上海市XXXXXX 被申请人: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某电话: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2009年6月15日至2010年8月26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10年9月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08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09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10)皇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09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10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10】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一二审判决书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二) 申请人: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被申请人: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X)XXXX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 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在法

论我国民事强制执行中申请人的权利保护.doc

论我国民事强制执行中申请人的权利保护 - 【摘要】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的发展是给予对申请人权利保障是一项制度体现,在人权的保障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在利益关系问题的处理上不可避免的会相应的产生一些矛盾,这些矛盾和纠纷问题的解决就需要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文章以民事强制执行中申请人的权利保护问题为研究对象,对于申请人权利保护现实意义的界定做出细致的分析,对民事强制执行中申请人的权利保护的必然性做出准确的解读。为促进民事强制执行中申请人权利保护的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完善我国的司法体系。 【关键词】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人;权利保护;对策 一、民事强制执行中申请人权利保护的意义界定 (一)民事强制执行的定义 民事强制执行在概念的界定上主要体现在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讲,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书,按其内容和要求加以实现的活动。”而民事强制执行是强制执行的内容表现,对应着行政强制执行和刑事强制执行。在狭义上的强制执行也就是我们所要研究的民事强制执行。在民事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应当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情况进行强制性的执行,对其执行的标准和完成的程度进行严格的评判。民事强制执行应该是对于申请人的权益的充分保护,按

照申请人的意愿进行表述,也就是说只有申请人进行执行申请,法院通过立案执行,法院的轻质执行的被动性质的,是对于申请人权益的保护,如果申请人申请延期执行或者撤销执行,那么法院就可以中止执行。因此,对于民事强制执行的界定我们就可以从以上申请人权益保护的意义进行总结,即申请人通过生肖的法律文书,对于债务人没有履行的义务,请求相应的权力机关进行公力救济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的活动或者法律制度。 (二)民事强制执行对于申请人权利保护的意义 通过民事强制执行的概念界定,可以看出申请人的权利保护是民事强制执行的重要基础和目的,民事强制执行的开始和中止还有终结和申请人的意识表现相统一的。对于民事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权利保护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申请人权利的保护是民事强制执行的重要目的。在民事强制执行的程序启动以后,执行机关可以通过国家的强制性的手段,实现严格的判决、裁定和协调支付等法律内容,强制债权人对于申请人的债务进行偿还。申请人权益的保护依靠法律的强制性的实施手段,在民事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受到合法的保障。其次,申请人权利的保护充分体现在民事强制执行的程序运行中。民事强制执行体现是法律程序,民事案件当中的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和权益的保护是紧密联系的,如果债务人没能履行相应的义务,申请人的权益就会损害,民事强制执行就是对处在弱势方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最后,申请人权利的保护实现了民事强制执行的民主性与公平性。 二、民事强制执行中申请人权利保护的必然性 (一)民事强制执行中权利保护是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条件

《民事诉讼法》对强制执行的规定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执行的新规定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决定,此决定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决定对申请强制执行方面作了许多修改和增加完善,这对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很有效的措施,但同时对一些强制执行的历史法律空缺还是未能完善,现结合笔者在申请(被申请)强制执行方面多年来的办案实践经验,谈谈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的新规定和不足,供大家探讨。 1.申请执行管辖法院的增加 第二百零七条改为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上述新规定,当事人可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其他有利于申请执行的情况,有选择的向某管辖法院申请执行,这既避免了法院之间委托执行的时间和财力的浪费,又有利与申请人根据其或被申请人不同的实际情况而向不同的法院申请执行。 2.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上移执行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原相关规定,法院承办执行案件的时间为6个月,满6个月后,未执行的法院一般会以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止执行,这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权利。新规定的出台使得申请人如认为承办法院超过6个月还是未执行的,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避免了承办法院的地方保护主义或不尽职的执行行为。 3.申请执行期间的延长 第二百一十九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五条,修改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原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根据双方主体是否为个人而分别规定为12个月和6个月。这样的区别对待也是无实际根据的。笔者曾代理过一些申请执行或恢复执行案件,好多案件因原规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和范文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和范文 通过诉讼,判决、裁定生效后,对方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未按判决、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和判决、裁定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1: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联系方法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联系方法等) 申请事项: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xx元和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双倍利息。 事实与理由: (具体写明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年3月日 附: 1、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附2: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李xx,男,x族,19xx年x月xxx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xx市xx区xx路xx 号xx小区xx号楼xx室。电话13579 被申请人李xx,男,x族,19xx年x月xxx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室。电话24680 请求事项: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xx元(包括货款xxxx元、案件受理费xxx元)和迟延

履行债务期间的双倍利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李xx与被申请人张xx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xx 年xx月xx日作出(20xx)x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或调解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前偿还货款xxxx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该判决书(或调解书)已生效,现履行期限届满,被申请人仍然未按《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履行义务。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2013年4月日 附: 1、xx区人民法院(20xx)x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民事执行申请书

民事执行申请书 篇一: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被申请人: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X)XXXX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X年X月X日前支付申请人XX元。被告于X 年X月X日已支付XXX元,尚有XXX元未支付。被告于X年X月X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签订协议书并注明已收过其已支付的赔偿费用,且延迟之前规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剩下的赔偿费用XXX元。 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篇二:民事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个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邮编) (单位写清楚: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职务、住所地、电话、邮编) 被申请人(个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邮编) (单位写清楚: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职务、住所地、电话、邮编) 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及生效情况: 被执行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举证: 申请人要求查扣被执行人的上述有关财产,若查扣错误,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致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一: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职务:经理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

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法院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 (大连理工大学,116000) 摘要: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虽然在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把民事诉讼审判阶段作为重点,但是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民事权益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执行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加大了执行力度,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执行当事人和有关利害关系提供了更充分的救济途径,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可以预见,此次修改必将对执行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修改 一、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特点 ( 一)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概念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以实现债权债务为目的,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和其他执行参与人进行民事执行活动的程序。是在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性手段, 强制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诉讼活,目的是使诉讼审判程序中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及其内容在事实上得到实现。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并非诉讼的必然程序,而是在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时才启动的一种强制性程序,这种程序是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前提和基础, 是民事审判的后续和保障。 ( 二)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特征 第一,障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强制权,行使民事执行权的是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包括仲裁机关、部分行政机关)解决的民事案件的执行权均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强制执行权。第二,执行程序是与强制性措施合为一体的法定程序。民事执行以其明显的强制性为主要特征,它表现在人民法院凭借国家强制力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迫使执行义务人履行义务,使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得以实现。第三,执行是以有效法律文书为依据的法定程序。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执行工作,根据的是已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制作的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是当事人申请执行和人民法院据以采取执行的主要依据。第四,执行一般是以当事人申请为主要依据的有偿程序。申请执行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在一般情况下, 当事人不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不应自动启动执行程序,申请执行当事人就应交缴一定的执行费用,所以是一种有偿的程序。 二、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判决执行难的原因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标准范文

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北京XX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大兴区XX镇XX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赵XX 电话:139101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网络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XX市XX道44号 法定代表人:刘XX 电话:139101xxxxx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05)海民初字第179xxx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89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2004年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以上共计379499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5年10月20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2005)海民初字第179xxx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89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2004年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32409

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 1、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 法院一份+再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 2. 授权书明确代为申请、领取执行标的、代为和解等基本要求就可以了。给法院一份。 3. 带判决、申请人身份证、强制执行申请到法院立案庭。 ①一审法院来执行 ②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 两年之内申请执行。

最新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3篇-精品

恢复强制执行要怎么写呢?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3篇,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人:某某,男,汉族,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镇煤矿,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矿长,电话: 被执行人:某某,男,汉族,联系方式 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之间因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业经重庆市渝北区人院于2008年10月30日作出(2008)渝北法民初字第5960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生效后在申请人的执行过程中,第一、第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第一被申请人拒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特申请贵院给予恢复对判决的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1、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再给付申请人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及相关费用288705元; 2、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从判决生效日起至前述费用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双倍债务利息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3、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承担本案执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之间因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业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作出(2008)渝北法民初字第5960号民事判决,判决为:“一、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二、由原告(被申请人)重庆市渝北区中河镇煤矿给付被告(申请人)张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65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6950元、伤残津贴3118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1550元、生活津贴2478元、交通费200元、鉴定检查费1027元,合计388705元,限于判决书生效后立即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第一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均于2008年11月份领取判决书后未上诉。该判决生效后,两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执行的过程中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为“由第一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270000元,此款在2009年3月前付100000元,其余170000元从2009年4月起每月给付5000元,2009年12月前全部付清。否则申请人可以要求恢复对判决的执行并由第二被执行人承担担保清偿责任”。《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第一被申请人支付了首期费用100000元,但至今并没有按《执行和解协议》给付每月的5000元而未履行约定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

关于民事强制执行相关法规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根据、管辖〕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六十二条、第四百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第五十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一条至第四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12.13 法释〔2000〕45号):第十条。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3.8 法释〔2000〕8号):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至第九十六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对违法执行行为的异议〕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五条至第十条。 第二百二十六条〔变更执行法院〕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 【关联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1.30 法释〔2015〕5号):第三百零四条至第三百一十六条、第四百六十四条、第四百六十五条、第四百七十九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法释〔2008〕13号):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10.19 法发〔2011〕15号):12。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5.27 法〔2011〕195号):9、11。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机构、程序〕 【关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10.19 法发〔2011〕15号):3、4、5、10、11、27。

法院强制执行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法院强制执行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题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从来都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虽然相关法律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的时候还是困难重重,不少被执行人甚至以身试法,公然对抗法院的执行人员。那么大家知道我国关于法院强制执行最新规定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

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二十九条

法人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三篇)

法人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三篇) 篇一: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执行申请人:XXXXX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 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强制执行海民初字第33333号民事判决书,即: 1、被申请人向执行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七百万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12年1月31日作出海民初字第33333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执行申请人违约金人民币七百万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

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因xx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内容包括:申请执行人姓名,住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写明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结尾签名,盖章。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加强和法律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民事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若是遇到法院做出了判决,而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实际上,民法对此做出了规定,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保护自己权益。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提供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以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民事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

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8月26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xx年9月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08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xx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xx)皇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1、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 2、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xx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一) 申请人:张某,男,汉族,1963年3月19日出生,住址:上海市XXXXXX 被申请人: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某电话: 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XX年6月15日至XX年8月26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XX年9月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XX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XX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XX)皇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XX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XX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第一讲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1、私力救济机制:私人调解、和解; 2、社会救济机制:人民调解(可诉可确)仲裁(或裁或审); 3、公力救济:诉讼(强制执行力保障)。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 1、从法律体系角度划分,属于基本法; 2、从调整的社会关系角度划分,属于部门法; 3、从内容的角度划分,属于程序法; 4、从公私法角度划分,属于公法。 三、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标的是法院的裁判对象,即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诉讼请求(主张)和诉讼标的物(具体对象)相区别。 四、诉的种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1、确认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包括积极的确认之

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 给付财物之诉和给付行为之诉(积极给付之诉或消极给付之诉)。 3、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五、反诉(构成要件,与反驳的区别) 1、构成要件 (1)主体:反诉的原告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本诉的原告。 (2)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 (3)独立性:本诉的撤回不影响反诉的效力。 (4)程序同一:程序必须属于同一种类。 (5)管辖同一: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6)牵连关系: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第二讲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与对等,同等相区别) 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1、同等原则(常态) 2、对等原则(报复) 三、辩论原则 1、辩论原则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全过程,但不适用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 2、辩论权专属于当事人 3、包括口头辩论和书面辩论 四、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相区分) 1、处分原则在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均可适用 2、处分权专属于当事人 3、当事人可以做出实体性和程序性处分 4、处分必须依法处分,诚信处分 五、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六、民事检察监督原则(公对公) 七、支持起诉原则(与公益诉讼没有关系)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______,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______乡县xx乡xx村xx组。 被申请人:______,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户,______县xx镇xx 路xx号。 请求事项: ⒈强制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 ⒉强制被申请人支付诉讼费用_______元; ⒊强制被申请人双倍支付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的贷款利息; ⒋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执行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一案,____县人民法院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中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第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支付上述_____元劳务承包款。第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出上列 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人: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上列当事人,因___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 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裁决],被申 请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决确定的义务,需要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 分述如下: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上列当事人,因______事项,经公证处于年月日,发给字第号强制执行公证书。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 述如下:事实和理由:请求目的: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 篇四:提请上级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区。。村。号。楼。号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区桥。。。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向我支付欠款。。。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年。月。。日起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 2、强制被执行人向我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事实和理由: 2021年月日,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拒绝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判定的义务,我依据2021年 月日生效的2021。。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向武汉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决定立案执行,案号为。 截至今日,。。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已经超过6个月,但在我无数次的催促下,该 法院仍未执行。 签名:xuexila 日期: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模板

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 表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________公司、______公司之间因借款合同纠纷事项,经______公证处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发(2019) ____证经字第____号《执行证书》,据此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事项分述如下: 申请事项 _______元 1、被执行人______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贷款本金 及截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利息_______元; 2、被执行人______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_________元为基数,以____%为年利率计算); 3、被执行人______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元为基数,以日千分之二 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 为标准计算); 4、被执行人______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公证费_____元、律师 费_____元; 5、被执行人______公司对被执行人______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6、执行费用由二被执行人共同承担。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事实和理由 ______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提供信托贷款本金 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贷款利率为年利率___%,逾期还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50%。同日,申请执行人与______公司签订《保证合同》,______公司为______公司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履行向申请执行 人提供连带责任公证。____年___月___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______公司、______公司共同向______公证处申请办理上述《信托贷 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________公证处 出具了编号为(2019)____证经字第____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 债权文书公证书》,赋予上述《信托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现《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已经届满,但被执行人 ______公司并未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清偿借款本息,故申请执行人依照约定向__________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________公证处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2019)____证经字第____号《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为:1、贷款本金_______元及截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利息_______元;2、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_________元为基数,以____%为年利率计算);3、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 _______元为基数,以日千分之二为标准计算);4、公证费_____元、律师费_____元;5、被执行人______公司对被执行人______公司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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