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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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信息公开办XX年工作情况总结XX0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XX年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信息公开办

(XX年1月7日)

XX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完善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根据上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条例》为标准,积极组织,快速推进,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确定专人组织实施的组织体系,认真按照《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二是强化培训。召开全县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邀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人员对《条例》、《重点工作安排》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三

是完善机制。参照上级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等表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既防止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漏公开,又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

核,有效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度和公开度情况

认真梳理政府信息,界定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信息类别,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畅通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处理图办理。

三、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XX 年共主动公开文件数2378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

(永及时公布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成绩单)

政办?XX?143号)。

1.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永春县XX年预算执行情况及XX年预算草案》在经县人大审议批准后,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县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三公”经费有关精神,准确把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及时公开《永春县县本级XX-XX 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住房保障政策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申请条件和程序、运营及退出管理等相关信息。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在项目建设所在地现场设立信息公示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保障性住房

专栏,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信息、房源信息等。三是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按照“三审三公示”原则,坚持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信息公开。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级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文件。二是食品安全

违法信息公开。在对各类食品经营单位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动态均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日常监管等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食品安全网上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场。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在各级电视台、各类报刊等媒体上播(刊)发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报道50多条。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办事事项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各类涉及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实施科室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等环保审批事项及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信息进行公示。二是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我县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做到及时发布我县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三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受理情况、报告书简本和审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5.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下发任务分解表,由相关责任部门分别负责,政府信息工作部门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凡公共资

源交易的相关信息,一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

接受群众监督,实现资源权公开规范运行。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工作公开透明。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一是安全生产控制信息公开。每季度发布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设立专栏,发布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动态、通报及查处情况。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一是征地告知。认真落实好告知、确认、听证制度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分为两阶段进行,分别是征地报批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告知、确认、听证和征地经依法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告知征收土地方案,确保征地告知切实落实到被征地村组和农户。二是将征地信息公开作为用地审批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家、省上规定,报批用地必须同时报送征求农民意见、公

告、听证等情况、“告知、确认、听证”制度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用地。三是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地经依法批准后,即发布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办理补偿登记。县人民政府在征地经批准后十日内发布征地公告,并在被征地单位和土地承包经营者所在地张贴;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的

期限内,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十五日。四是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在房屋所处地点对房屋征收信息进行公告、公示,内容包括征收范围、房屋调查结果、征收补偿方案、分户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

8.推进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

对国家和省政府、省物价局公布取消、调整和减免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除及时将文件转发相关单位,要求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的同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一是招生信息公开。公开《XX年招生工作意见》、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招生纪律等信息,同时向考生提供中考成绩

及普通高中录取结果查询。二是教师信息公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方案、日程安排、面试名单、入围名单。三是教育工作公开。公开教育日常工作以及期末工作安排的内容。公开XX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网站主渠道功能,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加强县档案馆的公共查阅点建设,完善硬件设施配备,开展现场查阅、网上查阅、电话咨询

篇二:文件的解读

财税【XX】59号文件的解读

股权收购、合并、分立,实际上是同标的企业股东打交道,所以当事各方要求有标的企业的股东;而资产收购是同标的企业本身打交道,因此当事各方不用有对方股东。

债务重组和资产收购,不涉及股东层面,因此当事各方为两方;而股权收购、合并、分立,涉及股东层面,当事各方为三方。

(一)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合并,本质上是一样的,

都是“经济意义上的合并”,或者叫“资本扩张”。

(二)投资、分立,本质上都是资本的收缩。

只是,投资是分立出自己的子公司,而分立这是分立出兄弟公司,本质上并没有不同,只是由于经营架构的需要不同而已。

因为合并、分立也会引起注册名称、住所、企业组织形式等的改变,但是本文件中的“法律形式改变”是除了其他重组类型涉及到的。法律形式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下,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第一,企业由法人企业改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即:由交纳企业所得税改变为交纳个人所得税;第二,企业注册地址由境内改变为国外,即:改变了税收管辖权;第三,由高税率地区迁移到低税率地区。在美国还有一种情况下,要进行清算处理,即:由核定征收(s型)企业改变为查账(c型)征收企业,或者由查账(c 型)征收企业改变为核定(s型)征收企业。

59号文件定义的债务重组,其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的让步事项,如果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而是了为

了避税的目的进行的债务重组,不能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只有有让步才是债务重组,用非货币性资产偿债,

如果没有让步,不属于债务重组。

本文件中的股权收购是指大额股权交易,要达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程度。符合特殊重组条件的股权收购,实际上是以股权作为资产来投资或换股的行为。

1、59号文件的股权收购同一般小量收购股权不同,是指达到对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

2、即使通过收购能够达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仍然要符合59号文件

第5条的5个条件,才能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

文件中的资产收购是指购买实质经营性资产的行为。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实际上是大量资产进行投资的过程。

①股权收购:达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

②资产收购:购买实质性经营资产。

③合并:购买对方全部净资产。

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与合并密不可分。都是为了实现对对方资产的控制,只是交易形式不同,三者并没有完全明确的界限。

1、资产收购:有些企业为了避免并购企业麻烦的法律

与报批手续,采取了将对方企业全部经营性资产收购的方式,实质上实现对对方的合并。所以资产收购可以看做是“经济意义上的合并”模式。资产收购,支付对价的对象是拥有被收购资产的企业本身,而不是被收购企业的股东。

2、股权收购:通常称之为经济意义上的合并。是为了合并对方企业的子公司,而不同对方企业打交道,而是同对方企业的母公司打交道,进行并购,但是被收购企业保持原来的独立法律形式。

3、企业合并:是同被收购企业的(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总结)股东打交道,但是被收购企业不保持原来的法律形式,而是并入合并企业的做法。

因此,三者只是交易模式不同,都是为了实现对对方资产的控制,没有明确的界限。企业在进行重组时,要考虑三种做法的各个税收待遇,以确定重组模式。因此,企业收购股权时,进行筹划要考虑三类模式。第一,购买资产。第二,购买股权。第三,将对方企业合并。或者创造条件进行三种模式的组合处理,例如:为了买对方的地,可以采取让对方将地分立出去,然后购买股权。或者让对方分立出去,然后进行合并。

注意点:

合并:

1、合并必须是将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的行为。而资产收购则是实质性经营资产转让的行为。

2、合并分为新设合并和存续合并。

3、合并是依法合并。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一般企业注销需要进行公司法意义上的清算,而依法合并给了一条“只解散不清算”的途径,而法律上不进行清算,并不等于税收上不清算。在实施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情况下,虽然法律上无需清算,税收上要进行清算。分立:

1、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存续分立。

2、分立的具体形式又分为换股分立和普通分立,只有普通分立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定义,换股分立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定义。而

国税函[XX]698号的解读

一、本通知所称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

二、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

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未按期如实申报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投资企业有未能分配的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四、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转让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

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五、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实际税负低于%或者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

(二)境外投资方与其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

(三)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情况;

(四)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与中国居民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

篇三:全年办公室工作总结

XX年办公室工作总结

XX年办公室在各部门大力协作下、在领导的指导下,着重围绕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群工作管理、离退休工作等工作重点,发挥办公室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作用,开展工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如下:

一、工作情况 1、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核心资源将直接决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要求办公室把人力资源各环节的日常具体工作做细、做好,从而协助研究所形成企业独有的文化和氛围,提高企业凝聚力,维护企业的创新和活力;建立激励职工按照企业与职工共赢的发展之路,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水平,基本情况:截止十月底,研究所在岗职工期末总数163人,平均年龄37岁,女职工36人,本科以上学历共72人,占职工比例44%,高级职称共6人,中级职称19人,高级技师2人,技师2人,工程师3人,高级工56人。

研究所各部门人员配备及人员流动情况

截止到10月,共解除劳动合同11人,人才流失率为%,为历年最高,针对这种情况,办公室作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职工离职原因,把握好职工的思想动态,查找各方面问题。工资及保险等费用统计表(单位:元,半年数,待改)

其中发放分红权激励万元,半年奖励36万元。XX年上半年落上调100元饭费补贴,达到每人300元/月,调整了岗位工资基本保障部分,由1260元调整至1400。并随之

调整了职工加班费计算基数;进一步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并于4月份申报了五险基数、6月申报了住房公积金基数。

继续执行《北京有色金属与稀土应用研究所技术创新奖励条例》、《职工学历培训的暂行规定》,XX年10月以前共有5人取得高级工证书,4人取得中级职称证书,1人取得高级技师证书,奖金已经发放到位。

为了鼓励职工不断创新、不断钻研、不断学习,研究所制定了创新奖励制度,通过专业委员会几次评审、打分,确定了XX年度的获奖名单及金额,并于XX年5月、6月落实发放。本次获得创新奖励的人员共计294人次,合理化建议20人次,共发放奖金73020元,并要求获奖人员填写了个人奖惩审批表。

开始执行“长家匠”技能、职称评定制度,已接到职工申请表6份,将在下一阶段开展专业委员会评定及党政联席会批准的工作培训:为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职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企业及职工个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力度。 XX年培训计划52项,已完成32项,培训完成率为62%。截止10月底,XX年度研究所共培训共计52次,培训人数共计151余人次。其中外培21项,内培31项。

办公室累计培训12次,包括新职工入职培训、入党积

极分子培训、岗位普法培训等,参加培训人员共计36人次。

财务部累计培训1次,为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培训人数为2人。安监部累计培训2次,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培训人数为17人。

研发中心累计培训4次,为质量体系内审员培训,培训人数为9人。理化室累计培训13次,包括质量手册培训、化学检验安全培训、差热分析技术培训、拉伸试验技术培训等,培训人数为81人。并将于11月底开展班组长管理知识培训,对提高班组长管理水平有重要作用。

目前看来,基本达到了培训的预期效果。除完成XX年度研究所全年培训计划、临时培训项目、培训申请及培训台账等培训电子表格外,完成了电子版个人培训档案,其和纸制个人培训档案相比,更加简便快捷,提高了工作效率,查询时间短,录入内容也比较丰富,且其不占用外部空间,安全性也有一定提高,降低了人工成本。

招聘:XX年1-10月招收正式新职工6人,其中含原金鹰派遣职工3人。分别安排至技术部及制造部工作。

绩效考核:研究所通过对职工进行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职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培训及休假等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企业自我约束的用人

机制,以实现人才在企业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质、精干、高效的职工队伍。1-10月共进行了3次职工测评打分工作,并对XX年全年测评进行了汇总,总体讲效果比较平稳,可以认为比较客观的反映了职工的各方面表现。办公室要进一步改进打分机制和方法,让测评工作更加有效、公平,更好的为XX年聘任、考核、奖惩、评优提供依据。

在结合个人表现及岗位需要的情况下,XX年1-10月共调整、任命领导干部7人,挂职锻炼14人。

劳动关系管理: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人,固定期劳动合同人;解除劳动合同11人,死亡1人。召开了一次劳动争议调解会,支付经济赔偿金6万元(具体数额待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均与北京市相关人事劳动政策保持一致,严格守法依规办事。考勤管理是企业核算职工报酬的一个重要依据,现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基本保障了考勤的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管理,通过一年多的执行,职工已经基本适应了考勤管理方式,出勤情况大为改善,部分也报表越来越规范、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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