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 1994年l2月3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及产籍管理,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房屋,系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石家庄市市区、县(市)城区、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第三条房屋权属登记及有关房屋权属档案、图纸等的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城市房屋的所有权及他项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外,不得分离。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房屋他项权证》)是国家确认房屋权属的合法凭证。

第六条房屋权利人应对其享有权利的房屋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未办理

权属登记的,其权属不受保护。

第七条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及产籍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及产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石家庄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负责本市市区内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及产籍管理,县(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及产籍管理。

第八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颁发房屋权属证件并有权依法收回或撤销房屋权属证件,除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外,其它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第二章房屋权属登记

第九条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及他项权登记。

房屋权属证件载明的日期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属确定日期。

第十条房屋权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也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证明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登记。

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由房屋代管人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下列期限内办结登记手续。

(一)初始登记为六十日;

(二)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为三十日;

(三)他项权登记为十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个人须在新建房屋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图纸、总平面图和有关批文,办理初始登记。

单位或个人合建房屋的,按各自的投资建房面积办理初始登记;批准文件中只注明一方的,以注明的一方名义办理登记。单位或个人集资建造的房屋,以批准文件批准的申请方办理登记。

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预售商品房,应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图纸、投入资金证明、预售许可证明和有关批文办理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翻建、改建或扩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持原房屋权属证伴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后办理有关建筑许可手续,并在竣工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原房屋权属证件、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图纸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须在下列行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交规定证件办理转移登记。

(一)买卖、赠与或交换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权属证件、合同书、公证证明和完税证明;

(二)调拨、征购、合并、兼并、入股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合同书和所有权交接文书;

(三)继承、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件、有效的继承文书、分割协议;

(四)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或调解引起所有权转移的房屋,须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原房屋权属证件。

第十五条房屋因拆除、倒塌及其它原因灭失,须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件、拆除许可证、价格评估报告书、灭失处理报告或其它证明文件,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人设定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须在设定行为发生之日起十日内,

提交房屋权属证件、土地使用证、价格评估报告书、当事人签定的有效合同及有关证明,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设定他项权利的房屋,未经他项权人同意不得转让。两次及两次以上设定他项权利的房屋所担保的价值,不得超过该房地产总值。

设定的他项权利期满,应在期满之曰起十日内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在转移行为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转移登记。

第十七条对享受国家或单位的补贴或优惠条件而购买、建造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登记时应在底册和房屋权属证件上裁明。

第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房屋所在街道的名称、房屋门牌号码发生变动及其他原因,使房屋权属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持证人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件、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房屋权属证件遗失或损毁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持证人应经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审查后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所有权人或持证人持报载的声明和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在上述期限内有人主张权利的,不予补发,但须告知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第二十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根据霜要可对辖区未办理权属登记或权属登记不规范的房屋进行总登记或验证。房屋所有权总登记或者验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和验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依法继承或人民法院判决的外,禁止转移、变更所有权或者设定他项权利。

(一)在已经确定的城市拆迁范围内的;

(二)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范围内;

(三)所有权有争议的;

(四)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五)其他依法禁止转移、变更所有权或者设定他项权利的。

本条前款第(一)、(二)项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二条下列房屋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一)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

(二)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发土地使用证的;

(三)权属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有权收回或撤销房屋权属证件。

(一)申请人虚报、瞒报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致使所发房屋权属证件有误的;

(二)房屋权属证件所载内容与房屋权属面积等情况不符的;

(三)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件的;

(四)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判应当收回或撤销的;

(五)房屋灭失一年以上,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收回或撤销房屋权属证件的书面决定,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曰起十五日内,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无主房屋或依法应予没收的房屋,由房产管理机关提请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第二十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又无法定继承人或合法代管人的,由房产管理机关代管,并公告认领,期限为四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管期内原所有权人认领的,经审查属实,予以发还。代管期满仍无人认领的,按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三章房屋产籍管理

第二十六条房屋产籍管理是对房屋产籍档案的建立、修正、保管、使用而进行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应建立科学的房屋产籍和房屋测绘制度,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房屋所有权单位应建立健全房屋产籍档案管理制度,并接受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八条测绘单位对房屋实施测绘,应当遵循房屋管理和测量规范的要求,绘制符合规范的图表,准确反映房屋的自然状况,为审查确认房屋权属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十九条房屋产籍档案由下列资料构成:

(一)确认权属的证明文件;

(二)房屋的测绘图纸;

(三)房屋登记资料;

(四)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和房屋所有权单位必须加强各类产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如实统计并根据房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产籍档案,保证产籍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三十一条房屋产籍档案由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永久保存。禁止伪造、擅自涂改、销毁房屋产籍档案。

第三十二条房屋产籍档案因故灭失或损毁,由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资料补制。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予以协助。

第三十三条房屋权属统计资料,由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分级汇总上报。

第三十四条房屋产籍档案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经允许抄录、复印档案的,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三十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零点一元的逾期登记费,并责令限期登记;

(二)瞒报、虚报房产的,责令重新登记,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件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并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发证而拒绝发证或不予答复,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二)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四)伪造、损毁、丢失或擅自涂改、销毁房屋产籍档案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房屋权属登记及产籍管理收费执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九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石家庄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石家庄城市发展史

火车拉来的城市 ——石家庄近代发展史 作为在石家庄度过童年的学生,我选择它作为本次分析的对象。 图示:1901年石家庄周边简图和石家庄村平面图 一农业化时期(村落)(公元十四世纪—1902) 最早聚落记载始于明初,原是防御北方游牧民族的真定卫的军屯(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无行政级别。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升格为真定府获鹿县下属行政村,附近有到保定的官道(不久废弃)与当时的政治中心真定城隔滹沱河相望。到清末,石家庄村的面积约平方公里,仅有200户人家,600余口人。 二农业向半城镇化过渡时期(村落—县/府级行政中心:1902—1912) 1898年清政府向外国贷款修建北京到汉口的芦汉铁路,该铁路于1902年延伸到正定到石家庄一带,并于石家庄村东头修建了一个小型转运站。取更大的行政中心“枕头镇”之名命名为“枕头站”。此时的官道新废弃不久,获鹿仍是该地的行政中心山西商贾最主要的住宿地。 随着同年芦汉铁路的通车,石家庄周围的商店、酒肆、旅馆陆续开业。外国商人也开始在此地暂停。次年,石家庄村落开始延伸并兼并了振头镇和邻近数村,原大清邮政振头代办亦升格为邮政分局,地位逐步超越了获鹿。 图示:1905年石家庄周边格局 1903年,正太(正定到太原)铁路开始修建,由于正定府治所在滹沱河北,该河当时流量很大而且水文条件复杂,为了省去高昂的架桥费用,正太铁路起点被就近改在枕头站。并在村东做了一段转弯副轨(可能为了分流,这一弯恰好成为了以后半个世纪内石家庄市区的东部边界),1907年铁路竣工通车。 图示:上:1911年石家庄周边格局,下:正太饭店和劝业商场 相关配套设施也随着铁路的到来逐步开始兴建:1906年石家庄电报房建成,1907年华北最早的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支行建成,同年石家庄第一座国际化的豪华饭店——正太饭店建成,这座接待过孙中山和蒋介石的法式小洋楼成了石家庄真正崛起的标志,故有“先有正太饭店,后有石家庄”之说。 到1912年清帝逊位前,石家庄城区已经极大地向东南扩大延伸,形成了以南部大桥街为主的旅馆居住区和村南的商业中心,共有商户106家,并开办了“民生”“劝业”“石门”几大商场。 正太铁路端头的南移,石家庄崛起的真正诱因。至此石家庄的地位逐步超越了北边的正定县城,成为了京晋冀重要的物资转运中心和客流集散地。仅次于直隶行政中心保定。 三半城镇化向城镇化过渡时期(县/府级行政中心—市级行政中心,1912—1937)(1)北洋政府时期: 清朝灭亡后,北洋政府出于稳定华北局势的需要,将石家庄更名为“石门”,并将天津、保定、石门一同作为华北重点发展区域,又恰逢第一次世界大战,外商在华北投资锐减,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在这里获得了市场、出现了第一次勃兴。 1914年,井陉煤矿石门焦炼厂在石门落成,这里产出了我国第一批独立生产的优质焦炭、并出口了日本。这是石家庄工业化真正的起步。 1916年,石门第一座大型娱乐场所”升平茶园”开业。 1919年,通过当地爱国商人集资,中国内地电灯公司石门分公司、平和轧棉公司、万华肥皂公司在此成立。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的规定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用地规划管理 第一节城乡建设用地分类与使用 第二节开发强度控制 第三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四节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划定 第五节生态协调区规划管理 3第三章建筑规划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建筑间距控制 第三节建筑退地界 第四节建筑退线 第五节商业办公建筑 第六节建筑高度与景观控制 第七节附属绿地、配套停车规划管理规定 4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管理 第一节城市道路工程 第二节城市公共交通 第三节其他规定 5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给水、排水工程 第三节其它市政工程 6第六章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管理 7第七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与计算规则 附录2:附表 附表1:石家庄市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附表2:石家庄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 附录3:附件 附件1:《石家庄市容积率指标管理规定》 附件2 石家庄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附录4:术语及附表 A 术语 B 附表 1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家庄都市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正定新区、正定古

城、西部山前区、滹沱河沿线地区等对城乡规划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以按照相关研究或相关规划的成果执行。 其它县(市)应当单独制定有关技术规定;尚未制定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3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执行,上述规划无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 2第二章用地规划管理 第一节城乡建设用地分类与使用 第二章用地规划管理 第一节城乡建设用地分类与使用 第5条城市建设用地应当根据受保护的重要程度按表5-1进行分类管理,并应严格保护A1类用地、优先保证A2类用地。 各类建设用地在符合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等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表5-1及以下规定进行混合与兼容使用: (一)土地混合使用:是指在规划管理中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混合地类,在用地主导性质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混合使用符合控规规定的其它性质的用地。 (二)土地兼容使用:是指在规划管理中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单一性质用地,在其主导性质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兼容使用符合控规或表5-1规定的其它性质的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三)混合或兼容使用土地的,应按照用地面积比例对用地进行划分,并在出具规划条件前明确具体用地性质和用地划分比例,按照相应的规范确定有关规划指标及配套设施要求。确需按照竖向混合使用方式进行用地划分的,应结合具体地块的建设条件与开发需求,综合考虑相关要求经技术论证确定。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混合使用时,不宜按照建筑面积比例进行用地划分。 (四)土地兼容和土地混合使用不得同时采用。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石家庄市公交车路线大全

石家庄市公交车路线大全 1路 首车4∶50 末车22∶30 公交三公司→ 动物园→ 参院学院→ 时光街→ 八一站→ 空军医院(→ 白求恩医学院)→ 和平医院→ 油漆厂(海联医院)→ 烈士陵园(石药集团)→ 维明街口→ 人民商场→ 国贸中心(金百丽广场)→ 火车站→ 南三条市场→ 市招待处→ 北国商城→ 人民广场→ 省博物馆→ 谈南路→ 印染厂 2路南货场—柳辛庄 首车5∶30 末车21∶30 南货厂→ 圣安驾校→ 河北电机厂→ 省五交化公司→ 东岗头→ 供水总公司→ 公交总公司→ 河北剧场(四十中学)→ 市城管局→ 北国商城→ 省四院→ 棉一立交桥→ 棉五→ 东货场→ 运河桥客运站→ 棉六→ 二六零医院→ 休干所→ 省胸科医院→ 柳辛庄 3路国大健康城(胜南汽车站)—火车站 首车6∶00 末车21∶00 国大健康城(胜南汽车站)→ 金利街口→ 塔南路→ 石栾路口→ 栾城道口→ 东平路口→ 珠光灯饰城→ 平安高架桥→ 石油公司→ 东三教彭村→ 南长街口→ 中华大街口→ 省农发行→ 裕华路口→ 省建设银行→ 火车站 4路好家居—省农科院(心理医院) 首车6∶00 末车20∶30 好家居→ 钢厂南门→ 钢厂→ 和平世家小区(翟营大街)→ 金刚集团→ 和平路装饰建材广场→ 华清街口→ 华药→ 育才街→ 印染厂→ 棉一→ 棉五宿舍→ 水泵厂→ 军械学院→ 河北中兴公司→ 省二院→ 省文化厅→ 省医院→泰华街口→ 省电大→ 省农科院→ 省农科院(心理医院) 5路省测绘局—省医院 首车4∶50 末车22∶30 省测绘局→ 省民航局→ 建华街口→ 省中医院→ 裕彤体育中心→ 省体育馆→ 省博物馆→ 人民广场→ 北国商城→ 市招待处→ 南三条市场→ 火车站→ 国贸中心(金百丽广场)→ 人民商场→ 市中医院→ 儿童活动中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510670502.html,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市场研究及运营战略一体化服务商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CHINA MACHINERY MARKETING ACADEMY 官方网站:产业规划https://www.360docs.net/doc/3510670502.html,/ 版权声明:该报告知识产权归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篡改、挪用、从事盈利性宣传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510670502.html,

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510670502.html, 州作为西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努力将兰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兰州新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 发挥兰州新区产业转移承接大平台、综合交通运输大枢纽、西向南向开放大门户优势,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大数据、现代农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及国际产能合作、生产加工贸易、服务外包等产业,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人才集聚、资源集聚、要素集聚,打造支撑兰州—西宁城市群乃至甘青两省发展的重要产业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及中新南向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开放平台。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发挥产业、技术、人才、资源等优势,以科技体制改革、产业品质提升、人才资源集聚、产业合作发展为重点,实施重大创新工程,深化与中科院系统在兰院所和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大专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支持重离子加速器大科学工程等国家战略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大科学工程民用领域装置开发及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建,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编制 8月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石家庄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编制。本规划范围覆盖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西至西外环路,东至新规划的京珠高速公路,北至北外环路,南至南外环路。这一规划将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用地在原来13个分区(《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版)》)的基础上,重新划分为24个分区,各分区具体情况如下表。 分区规划范围布局结构 大郭分区位于省会西北区域由于总体规划确定大郭军用机场保留,所以该分区布局结构不变。联盟分区西二环北路、石太高速、泰华街、和平西路所围合区域北部是重点发展区,南部是以居住为主的城市建成区。 石岗分区北起石太高速南至和平路,东起京广铁路西至泰华街根据街道办事处、道路界线,将本分区分为六个居住片区;联盟路至石岗大街形成区级公共设施中心。运河桥分区和平东路、体育北大街、京广铁路、石太高速所围合区域分区布局结构为“一区、一中心、四带、五片”。“一区”指由光华西路及建设北大街两侧的市场用地、贸易用地及商业金融等用地所形成的“T”形区域,是光华路生产资料贸易区的主要组成部分;“一中心”指位于胜利北街与建设北大街交叉口处的东北城市副中心;“四带”指分区四个绿化带;“五片”指分区内五个居住区。 和平分区北起北二环路,东为京石高速,西临体育大街,南贴跃进路、和平路规划空间结构为“二轴三片区”。“二轴”为光华路轴线、翟营大街轴线;“三片区”为西部片区、中部片区和东部片区。 西郊分区北起石获北路,南至槐安路,西起西三环路,东至西二环路在石获南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附近建设市级公共设施中心;在苑东街与三简路交叉口建设区级公共设施中心;在工农路与时光街交叉口附近,形成区级设施中心。 友谊分区北马路、西二环、滨河街、泰华街所围合区域布局结构为“一轴两心六片区”。“一轴”指沿友谊大街形成的公共服务设施轴;“两心”指友谊大街与新华路、友谊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附近区域的片区中心;“六片区”指按主干道分割,兼顾办事处管辖范围,划分为六个居住区。 中华分区北起和平路,南至槐安路,西起泰华街、滨河街,东至胜利大街布局结构为“五区、两中心、一带”。“五区”即五个居住片区;“两中心”即新华路—中华大街—裕华路—胜利大街所围合的市级商业中心和新华路—师范街—工农路—中华大街所围合的省行政中心;“一带”即依托新胜利大街形成的集休闲、娱乐、旅游为一体的发展轴带。 平安分区建设大街、中山路、中华大街、裕华路所围合区域是以金融、贸易、商业及南三条市场为代表的城市商务中心,布局结构为“一轴一中心五区”。“一轴”即总体规划确定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摘要: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全市辖城东、城中、城北、城西四区,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湟源三县,总面积7665.23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2000年市域总人口202万人,市区户籍人口71.17万人,总人口共95.8万。 城市景观轴:城市的主要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商务博览、民俗表演、市民活动,都集中在这条轴线上。 滨河景观带:主要通过“软质景观”体现城市自然风貌,结合带状城市特色,利用“三河六岸”,形成十字轴自然景观游览带,串联永久性生态绿地。城市开敞空间的创造:包括城市街道空间、广场空间、绿色空间和水空间。城市视线走廊的控制:通过对建筑高度的控制,在城郊公园—城市景观至高点之间,形成通透的视线走廊。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全市辖城东、城中、城北、城西四区,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湟源三县,总面积7665.23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2000年市域总人口202万人,市区户籍人口71.17万人,总人口共95.8万。 西宁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界处。市区平均海拔2100米,气压低,含氧量只有海平面的70%。 西宁市既是进出高原和省内联系的必经之地,又处于地质灾害多发地区。这里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梁峁起伏,是典型的黄土地貌景观。境内多发生暴雨,历时短、强度大。暴雨洪水过程陡涨陡落,水土流失严重。市区紧邻的南北山地区多次发生崩滑、泥石流灾害。山岳挟持盆地的特殊的地形塑造了“错位十字”的特殊城市结构。 通过对青海省的区域特征、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的研究,“总规”明确了西宁市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化模式。通过对主要经济活动流向的研究,确定城市主要发展方向和格局。 为进行全面、准确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总规”分析整个西宁盆地地区地下水赋存条件及分布特征,研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规律。在立足区域水文地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议。 特殊的地形条件使西宁在冬季的静风频率高达64%(1998年)。大气污染问题是西宁市改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总规”立足于区域发展的视角,与相关专业部门多次沟通,提出“建设西宁到张掖铁路,形成西宁市第二条外出铁路通道”的设想,并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认可。这条第二通道不仅大大提升了西宁的区域地位,也起到了加强了青海省的对外交通联系、完善欧亚大陆桥铁路通道功能的作用。 在本轮规划前,西宁市仅辖大通一县,出于明确区域城镇职能,提升西宁整体竞争力的考虑。“总规”建议将平安、互助作为西宁附属县整体考虑。 依据市域城镇分布特征,规划形成西宁市——总寨——鲁沙尔——甘河滩——多巴环状综合经济区。这种“大西宁”的结构有利于消除主城区“十”字结构的缺陷,加强城镇间的有机联系和良性互动,促进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石家庄战略分析与展望

石家庄市战略分析与展望 一、城市简介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全省的政治、经济、科技、金融、文化和信息中心,是国务院批准实行沿海开放政策和金融对外开放的城市之一。石家庄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北靠保定,东临衡水,西倚太行山,与北京、济南、天津三大都市几乎是等距相望,位置优越。现辖6个区、12个县、5个县级市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16.3788万人,其中市区面积455.8平方公里,人口286.2万人(2010年人口普查)。 石家庄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城市。独特的省会地位、繁荣的商贸更为发展商贸会展旅游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京广铁路、石太铁路、石德铁路、石太客运专线已通车、京广高铁(京石客运专线、石武客运专线)将于2012年底全线通车,石家庄将全面进入高铁时代。 石家庄自然资源及旅游资源丰富,交通通讯便利,基础设施配套,工商业发达,市场前景广阔,投资环境较为优越,是国内外客商投资兴业的理想之处。城市竞争力蓝皮书发布:石家庄市民幸福感第一,本次发布的城市竞争力首次尝试对294个城市进行了幸福感调查,结果显示,在294个城市中,石家庄市居民幸福感排名第一。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的今天,石家庄依托自身优势,正在全力打造“中国药都”、“全国纺织基地”、“华北重要商埠”、“北方特色农业区”和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中心为主导的支柱产业,为早日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二、城市愿景 ●石家庄在未来20-50年间将经历从点—块—团—田字型结构—中字型结 构等演化过程,最终形成串字型结构。 ●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在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基础上,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 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未来产业布局为:北部的行政、办公、商务和高科技研发中心;南部的 物流、创新工业中心;西部旅游休闲度假、生态农业中心;东部产业集 群中心;中部现代服务、生活居住中心。 城市定位 中国经济增长第三引擎中的重要支点,首都经济圈的第三级,冀中南经济圈的经济振兴中心,河北省省会,中国医药之都,华北中南部的物资集散和交通枢

石家庄近期建设规划

石家庄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是石家庄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城市建设上水平的关键阶段。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 2020)》,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石家庄市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合理安排近期建设项目,制定本 规划。 第二条.规划层次 依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近期建设规划分为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 为石家庄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5848平方公里。着重确定市域的发展战略、空间等级结构和产业体系等。 2、都市区 为市内五区及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和栾城县,总面积2657平方公里。着重从都市区协调发展角度出发,提出包括空 间建设策略、产业布局引导、生态环境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 目安排等内容。 3、中心城区 为规划建成区,总面积约287平方公里。规划确定中心城区重大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和公园 绿地等建设项目安排。

第三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第二章.市域统筹发展 第四条.总体发展思路 遵循“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功能协调配套、要素优化配置”的原则,实施“中部率先隆起,东部整体突破,西部 加快发展”的区域经济协调互动发展战略。 第五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中部区域:要努力实现产业集聚、功能提升和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统 筹推进城市建设与城市工业,打造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带动区 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区,“领跑”全市经济发展。 东部区域:以产业聚集区建设为突破口,形成以区域产业协作区为龙头的制造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高地,对接京津辐射 的特色县域经济隆起带和华北平原城乡统筹示范区。 西部区域:重点发展绿色工业、生态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旅游业,打造省会绿色生态屏障,加快富民强县步伐。 近期重点建设大西柏坡、东部产业新城、空港产业区、正定新区、南部工业区五个战略性地区。 第六条.产业发展战略 突出“园区战略”、“产业集聚战略”,集中力量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区,打造空港产业区、 大西柏坡、井陉—矿区、南部工业区、辛集五个产业协作区。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顺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含大良街道办、容桂街道办、伦教街道办),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正文中字体如此标识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原《顺德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5-2010年)》等有关规划与本规划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规划期限 本次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远期)为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为2005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 1. 本规划依据珠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构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广佛都市区的角度出发,注重研究顺德与区域其它城市之间的协调统筹,尤其是顺德中心城区和广州的番禺、南沙以及中山、江门等之间的关系。

2. 本规划从建设、完善大佛山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发展和建设多级格局组团城市(即“2+5”组团模式)的理念,特别是要着力将顺德中心城区(即大良容桂组团)打造为大佛山两个百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区之一。 3. 本规划从顺德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发展空间和发展规模。研究在不同阶段的顺德中心城区动态发展,确定规划远期与近期的城市合理规模和城市形态。 4. 本规划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变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树立工业立区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合理调整现有中心城区内的各项产业布局,确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为发展各项产业提供支持。做好大良、容桂、伦教现有的空间形态的整合,做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最优。 5. 本规划充分利用顺德中心城区的地理位置和山水环境等自然条件,突出城区特色和风貌,正确处理好城区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融城区于自然环境之中,建造具有优美的人居环境的滨水花园式城市。 规划编制重点 1. 根据大佛山市区划调整和区域综合交通条件的变化,结合珠江三角 洲良好的发展机遇,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及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内和大佛山市域内的定位和职能;进一步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大良、容桂、伦教等三街区各自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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