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F药品美国申报注册文件模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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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F申报资料撰写格式(制剂)

3.2.P.1 剂型及产品组成

3.2.P.2 产品开发

3.2.P.2.1 处方组成

3.2.P.2.1.1 原料药

3.2.P.2.1.2 辅料

3.2.P.2.2 制剂

3.2.P.2.2.1 处方开发过程

3.2.P.2.2.2 制剂相关特性

3.2.P.2.3 生产工艺的开发

3.2.P.2.4 包装材料/容器

3.2.P.2.5 相容性

3.2.P.3 生产

3.2.P.3.1 生产商

3.2.P.3.2 批处方

3.2.P.3.3 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

3.2.P.3.4 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

3.2.P.3.5 工艺验证和评价

3.2.P.4 原辅料的控制

3.2.P.5 制剂的质量控制

3.2.P.5.1 质量标准

3.2.P.5.2 分析方法

3.2.P.5.3 分析方法的验证

3.2.P.5.4 批检验报告

3.2.P.5.5 杂质分析

3.2.P.5.6 质量标准制定依据

3.2.P.6 对照品

3.2.P.7稳定性

3.2.P.7.1 稳定性总结

3.2.P.7.2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方案及承诺

3.2.P.7.3 稳定性数据

CTD格式8号申报资料主要研究信息

(药学部分:制剂)

3.2.P.1 剂型选择依据及产品组成

(1)本品为普通片剂,规格为:10mg

每片XXXXX片的处方组成见表3.2.P.1。

附表3.2.P.1 XXXXX片药物组成表

(3)XXXXX片的内包装材料为铝塑板,有避光和防潮的作用,与XXXXX的内包装材质相同。

内包材的生产厂家具有内包材注册证,执行国家标准。

3.2.P.2 产品开发

XXXXX是HMG-CoA还原酶的一选择性、竞争性抑制剂,可以显著降低胆固醇水平,并降低心肌梗死或脑卒中的发病危险。临床试验已经证实XXXXX降低胆固醇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其它汀类药物,对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高脂血症患者以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者有明显疗效。

XXXXX(商品名)作为目前世界上顶级降血脂药物,由美国华纳-兰伯特公司研制开发。1997年上市,之后并入辉瑞公司。自1998年以来取得了优异的业绩,成为当今世界增长最快的药品,连续三年名列全球畅销处方药第一位,2003年全球销售92.3亿美元,2004年高达108.6亿美元。华纳-兰伯特公司的XXXXX在1999年9月获准中国申请药品行政保护,在国内由大连辉瑞生产销售。目前,国内原北京红惠制药(现更名北京嘉林药业)已获得XXXXX 及片剂产品的生产批文,天方药业研制开发XXXXX胶囊,于2005年9月29日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我公司立项仿制XXXXX片,规格与辉瑞制药(大连)有限公司的XXXXX相同,为:10mg/片。

3.2.P.2.1 处方组成

3.2.P.2.1.1 原料药

性状: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溶解性:XXXXX不溶于PH≤4的水溶液,能微溶于蒸馏水、PH为7.4的磷酸盐缓冲液、乙腈,轻度微溶于乙醇,易溶于甲醇。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48个月

分子式:XXXXX

分子量:XXXX

化学名:XXXXXXXXXXXX

英文名:Atorvastatin Calcium

化学结构式:

XXXXXXXXXXXX

生产厂家:XXXXX

批准文号:XXXXXX

质量标准:药品注册标准YBH00262010

原料检验:依据药品注册标准XXXX检测XXXX原料,有关物质图谱于参比制剂的有关物质图谱进行对比。检测结果见原料检验报告书及有关物质检测图谱检测结果分析:XXXXXXX原料的各项检测结果均符合规定,有关物质检测图谱中的杂质峰与参比制剂的杂质峰的保留时间一致。其中有一个小杂质峰是参比制剂的有关物质检测图谱中没有的,经咨询专家认为,这个杂质峰不会影响到制剂的特性,该原料可以使用。

3.2.P.2.1.2 辅料

XXXXXX片所用辅料与参比制剂的处方组成一致,辅料分别为:乳糖、微晶纤维素、碳酸钙、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丙基纤维素、聚山梨酯80、硬脂酸镁,均为口服固体制剂常用辅料,规格为药用级,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标准,用量均在常规用量范围内。薄膜包衣预混剂(绿色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标准号为:YBF00032009用量均在常规用量范围内。

XXXXX片辅料选择合理性分析见表3.2.P.2.1.2。

处方组成与参比制剂XXXX一致,不进行原辅料的相容性试验。

3.2.P.2.2 制剂研究

3.2.P.2.2.1 处方开发过程

3.2.P.2.2.1.1 参比制剂的选择依据及其处方信息:

原研厂家的处方信息:

经检索,查找到了关于处方组成的文献,原文如下:

薄膜包衣材料为:

欧巴代@-1-7040包衣预混剂(组成: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滑石粉,二氧化钛)、西甲硅油。

采用以上辅料,通过处方用量筛选试验,制备出溶出曲线与XXXX相似,杂质数量小于XXXXX的XXXXX片。

3.2.P.2.2.1.2 对参比制剂的研究

依据进口药品注册标准(XXXX)起草XXXX片质量标准草案,对质量标准草案中的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研究(研究过程见质量研究申报资料)后对“XXXX”进行质量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分析“XXXX”的性状、溶出曲线、有关物质和含量等,为处方和工艺研究明确目标。

参比制剂的来源及质量检测结果见附表3.2.P.2.2.1.2。

结果分析:

性状检测结果表明:XXXX为薄膜衣片,片芯为白色。

平均片重检测结果表明:XXXX平均片重约为0.1526g/片。

溶出度检测结果表明:XXXX的溶出速度快。

有关物质检测结果表明:XXXX的杂质非常小。

含量均匀度检测结果表明:XXXX的含量均匀。

检测方法的方法学研究结果表明,XXXXX的进口药品注册标准的各项检测方法符合要求,以下XXXXX片的处方与工艺研究的样品采用该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3.2.P.2.2.1.3 处方用量筛选试验

3.2.P.2.2.1.3.1 片芯处方筛选试验

采用XXXX的处方信息中的辅料,进行片芯处方筛选试验。

分别采用不同用量的乳糖、微晶纤维素、碳酸钙、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丙基纤维素、吐温80和硬脂酸镁的组合,设计3个处方,采用湿法制粒,检测外观、有关物质、溶出度以及含量,与XXXXX的质量检测结果对比分析,选择出合适的处方用量。

检测依据:XXXXX片质量标准草案。

检测结果:

XXXXX片芯处方筛选试验结果见表3.2.P.2.2.1.3.1

处方1:片面光洁,溶出度比XXXX慢,淘汰此处方。

处方2:片面光洁,溶出度比XXXX稍微慢,淘汰此处方。

处方3:片面光洁,溶出度与XXXX接近,有关物质符合规定。

试验结论:

采用处方3。

3.2.P.2.2.1.3.2 确定处方试验

采用片芯处方用量筛选试验选择的处方,连续制备3批片芯,每批5000片,检测性状、含量、溶出度、有关物质等项,确定采用选择的处方是否能够制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XXXXX片确定处方试验结果见表3.2.P.2.2.1.3.2。

表3.2.P.2.2.1.3.2 XXXXX片确定处方试验结果表

结果分析:

检测结果表明:三批样品的形状、有关物质、含量均匀度、溶出度、含量等均符合要求,与XXXXX没有明显差异。

结论:选定的处方可行。

3.2.P.2.2.1.3.3薄膜包衣试验

采用的胃溶性薄膜包衣预混剂是由北京英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具有目前国内独家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薄膜包衣预混剂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F20090004)。

根据薄膜包衣预混剂的生产厂家介绍,用70%乙醇作为溶剂,配制固含量为11%的薄膜包衣预混剂溶液进行包衣试验,片芯用确定处方试验的三批样品,考察包衣质量,确定包衣液是否适合。

XXXXX片薄膜包衣试验设计及结果见表3.2.P.2.2.1.3.3

表3.2.P.2.2.1.3.3 XXXXX片薄膜包衣试验结果表

试验结果分析:制成的薄膜衣光洁完整,包衣液浓度合适。

试验结论:用70%乙醇配制浓度为11%的薄膜包衣预混剂溶液可行。

3.2.P.2.2.2 制剂相关特性

3.2.P.2.2.2.1 有关物质

检测薄膜包衣试验的三批样品的有关物质,检测结果与XXXX进行对比。

结果表明自研产品的杂质种类与杂质数量小于XXXXX,符合仿制药品的相关指导原则。

3.2.P.2.2.2.2 溶出曲线

检测中试放大的一批样品的溶出曲线(四种溶出介质),检测结果与XXXXX进行对比。

结果表明自研XXXXX片在四种溶出介质中的溶出曲线与XXXXX的溶出曲线相似。

3.2.P.2.3 生产工艺开发

3.2.P.2.3.1工艺参数的选择试验

根据处方研究选定的处方,分别采用不同的干混时间、湿混时间、制粒筛网目数、烘干温度、整粒筛网目数、总混时间、压片压力、包衣温度、泡罩包装温度等工艺参数,连续试制三批样品,对比检测各个工序的中间体的质量控制指标,选择出合适的工艺参数。

工艺参数选择试验设计及结果分别见表3.2.P.2.3.1-1和3.2.P.2.3.1-2。

表3.2.P.2.3.1-1 XXXXX片工艺参数选择试验方案

试验结果分析:

从干混粉末和湿混软材的检查结果分析,选择干混30分钟、湿混30分钟;

从颗粒均匀性检查结果分析,选择18目筛制粒;

从颗粒的水分、有关物质检查结果分析,从节约能源提高效率考虑,选择60℃烘干90分钟;

从颗粒均匀性检查结果分析,选择14目筛整粒;

从总混后颗粒的含量均匀度检查结果分析,选择总混30分钟;

从片芯的脆碎度检测结果分析,选择压力为7.0kg;

从薄膜衣的外观检查结果分析,选择包衣温度为:40℃;

从泡罩包装的的质量检查结果分析,选择上下加热板温度为100±10℃,热合板温度为160±10℃。

试验结论:选择以上分析中的工艺参数。

3.2.P.2.3.2工艺重现性考察

试验方法:采用选定的处方和工艺重复生产三批,每批5000片并检测考察处方、工艺是否有良好的重现性。

检测依据:XXXXX片质量标准草案。

检测结果:见表3.2.P.2.3.2-1及3.2.P.2.3.2-2

可以制备出质量均一的产品。

3.2.P.2.3.3 制剂稳定性评价

选择工艺重现性一批样品进行制剂稳定性评价的考察,重点考察其性状、含量、溶出度、有关物质等项。

试验结果见表3.2. P.2.3.3。

试验结果分析及结论:

各项考察指标与0天比较均无明显变化并与XXXX相似,说明选定的处方可行。

3.2.P.2.3.4三批中试放大试验

采用处方筛选和工艺研究确定的处方与工艺,中试放大三批,每批5万片。依据质量标准草案检测三批中试样品,与XXXXX的各项检测结果进行对比。三批中试投料量、工艺参数见表3.2.P.2.3.4-1。

三批中试质量检测结果见表3.2.P.2.3.4-2

试验结果分析:

含量均匀度检测结果表明:三批中试样品的质量均一。

有关物质检测结果表明:三批中试样品的杂质数量小于XXXX。

溶出曲线检测结果表明:三批中试样品在四种溶出介质中的溶出曲线与XXX相似。试验结论:该处方和工艺可行。

3.2.P.2.3.5 工艺研究中的主要变更及其相关的支持性验证研究

工艺重现性生产设备见附表3.2.P.2.3.5-1,中试设备和工艺重现性设备有所改变,中试生产设备见附表3.2.P.2.3.5-2。

结论:工艺重现性试制和中试生产所用的混合设备、制粒设备、干燥设备、薄膜包衣的设备有所改变,因此,制备工艺参数也发生了改变。

工艺重现性批量为:5000片,中试生产扩大为5万片,中试生产过程如下:

第一步:称取处方量的XXXXX、乳糖、微晶纤维素、碳酸钙、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加到CH-50型槽型混合机中,混合30分钟。

第二步:粘合剂的配制:量取处方量50%的纯化水加热至70~80℃,称取处方量的羟丙基纤维素,加入热水,边加边搅拌,加入剩余的纯化水,加入聚山梨酯80,搅拌均匀。

第三步:分次加入配制好的黏合剂制粒。

第四步:干燥整粒后加入处方量的硬脂酸镁,用三维混合机进行总混,测定中间体含量,压片、包薄膜衣即得。

同法制得后两批产品制备过程及结果见表3.2.P.2.3.4-1、表3.2.P.2.3.4-2。

结果分析:

以上中试产品按自拟的XXXX片质量标准及中间体半成品检验标准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说明本品制备工艺稳定可行,质量可控,适合工业化生产。

工艺研究代表性批次汇总见表3.2.P.2.3.5-3。

3.2.P.2.4 包装材料/容器

(2)包材选择依据

被仿制样品XXXX的包装为双铝包装,我们选择XXXXX片的内包装材料也为双铝,有避光和防潮的作用,与XXXXX的内包装材质相同,双铝包装密封性好,携带方便。

(3)所选用包材进行的支持性研究

不适用

3.2.P.2.5 相容性

不适用

3.2.P.3 生产

3.2.P.3.1 生产商

企业名称:XXXXXX

地址:XXXXX

电话:0371-*******

传真:0371-*******

3.2.P.3.2 批处方

XXXXXX片批处方见表3.2.P.3.2

表3.2.P.3.2 XXXXXX片批处方(10万片)

3.2.P.3.3 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

3.2.P.3.3.1 工艺流程图

3.2.P.3.3.2 工艺描述

(1)称量:

称取处方量的XXXX、乳糖、微晶纤维素、碳酸钙、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丙基纤维素、聚山梨酯80、硬脂酸镁。

(2)粘合剂配制:

量取处方量50%的纯化水加热至70~80℃,称取处方量的羟丙基纤维素,加入热水,边加边搅拌,加入剩余的纯化水,加入聚山梨酯80,搅拌均匀。

(3)制软材

将称好的XXXX、乳糖、微晶纤维素、碳酸钙、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加到槽型混合机中,混合30分钟。边搅拌边喷入制备好的粘合剂,加完后继续搅拌30分钟。

(4)制粒

装上18目筛网,用摇摆式颗粒剂制粒。

(5)烘干

将湿颗粒平铺在托盘中装入热风循环烘箱中,60℃烘干90分钟。

(6)整粒

装上14目筛网,用摇摆式颗粒剂整粒。

(7)总混

将颗粒加入三维运动混合机中,加入硬脂酸镁,混合30分钟。

(8)压片

装上4*10mm异形冲,调整片重至0.145~0.155g;调整压力至6~8kg,开始压片。(9)配制包衣液

在配制罐中加入称量好的95%乙醇和纯化水,配制70%乙醇溶液,启动搅拌机,使液面刚好形成漩涡为宜。将包衣粉平稳撒在漩涡液面上,加料完毕,再持续搅拌45分钟,用120目筛网过滤。

(10)包薄膜衣

将片芯投入包衣锅内,开启热风机,使片芯预热约10分钟,开启喷枪,调整雾化压力,使包衣液呈雾化状态喷洒在片芯上没保持出风温度在40℃左右,直至薄膜衣完整。

(11)泡罩包装

用铝塑泡罩包装机双铝泡罩包装,7片/板或14片/板。

(12)外包装纸盒

1板/盒,1张说明书/盒;

封条:10盒/条

装箱:20条/箱。

3.2.P.3.3.3 主要的生产设备

3.2.P.3.3.4 大生产的拟定规模

XXXXX片注册批规模为5万片,拟定大声规模50万片,即注册批生产规模的十倍。

3.2.P.3.4 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

XXXXX片关键步骤及工艺参数控制范围见附表3.2.P.3.4-1。支持关键步骤确定的合理性以及工艺参数控制范围的合理性的研究结果见表3.2.P.3.5 工艺验证和评价。

XXXXX片关键步骤及工艺参数控制范围见附表3.2.P.3.4-1

表3.2.P.3.4-1 XXXXX片关键步骤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表

XXXXX片中间体的质量控制标准见表3.2.P.3.4-2

3.2.P.3.5 工艺验证和评价

在三批中试样品6个月的加速和长期稳定性试验考察后,进行三批工艺验证试验,工艺验证和评价见附件3.2.P.3.5中的工艺验证方案、工艺验证报告和批生产记录。

检测依据:XXXXX片质量标准草案。

检测结果:XXXXX片工艺验证检测结果见表3.2.P.3.5-1;三批工艺验证成品检测结果见表3.2.P.3.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79 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药物制剂C-T-D申报资料(4、5.2类)最新模板.

制剂CTD格式申报资料 4、5.2类 3.2.P 制剂 3.2.P.1 剂型及产品组成 (1)说明具体的剂型,并以表格的方式列出单位剂量产品的处方组成,列明各成分在处方中的作用,执行的标准。如有过量加入的情况需给予说明。对于处方中用到但最终需去除的溶剂也应列出。 表1(注:表格依次编号,下同):处方 (2)如附带专用溶剂,参照以上表格方式列出专用溶剂的处方。 (3)说明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及容器。 3.2.P.2 产品开发 说明产品开发目标。说明原研药上市情况。详细提供包括原研药的质量概况在内的相关研究资料或文献资料来论证本品的剂型、处方组成、生产工艺、包装材料选择和确定的合理性。 3.2.P.2.1处方组成 3.2.P.2.1.1原料药 参照《化学药物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提供资料说明原料药和辅料的相容性,分析原料药的关键理化特性(如BCS分类、晶型、溶解性、粒度分布等)与制剂生产及制剂性能的相关性,并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与文献。

3.2.P.2.1.2辅料 说明辅料是否适合所用的给药途径结合辅料在处方中的作用分析辅料的哪些性质会影响制剂特性,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与文献。 3.2.P.2.2 制剂研究 3.2.P.2.2.1处方开发过程 参照《化学药物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提供处方的研究开发过程和确定依据,包括文献信息(如对照药品的处方信息)、研究信息(包括处方设计,处方筛选和优化、处方确定等研究内容)、辅料种类和用量选择的依据、分析辅料用量是否在常规用量范围内,以及自制样品与原研药的质量特性对比研究结果(需说明原研药的来源、批次和有效期,自研样品批次,对比项目、采用方法),并重点说明在药品开发阶段中处方组成的主要变更、原因以及支持变化的验证研究。 如生产中存在过量投料的问题,应提供过量投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相关研究资料。 3.2.P.2.2.2制剂相关特性 对与制剂性能相关的理化性质,如pH、离子强度、溶出度、再分散性、复溶、粒径分布、聚合、多晶型、流变学等进行分析。提供自研产品与原研药品的理化性质、质量特性对比研究结果,例如有关物质等。如为口服固体制剂,需提供详细的自研产品与原研药在不同溶出条件下的溶出曲线比较研究结果,推荐采用f2相似因子的比较方式。如为手性药物,详细提供光学纯度和构型稳定性的研究控制情况。 3.2.P.2.3生产工艺的开发

中药新药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1: 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本附件中的中药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本附件中的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一、注册分类及说明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9.仿制药。 (二)说明 注册分类1~6的品种为新药,注册分类7、8按新药申请程序申报。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天然的单一成份及其制剂,其单一成份的含量应当占总提取物的90%以上。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是指未被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药材规范(统称“法定标准”)收载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是指替代国家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药材的未被法定标准收载的药用物质。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具有法定标准药材的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组成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其有效部位含量应占提取物的50%以上。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包括: 6.1中药复方制剂; 6.2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6.3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 中药复方制剂应在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主要包括: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主治为证候的中药复方制剂、主治为病证结合的中药复方制剂等。 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应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其适应症用现代医学术语表述。 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包括中药和化学药品,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以及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三者组成的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是指不同给药途径或吸收部位之间相互改变的制剂。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药物注册及进出口管制部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药物注册及进出口管制部 药剂制品/物质注册申请指南 前言 这份指南旨在提供关于药剂制品注册申请的指引。阅读这份指南时应一并阅读下 列现行于香港与监管药剂制品相关的法例及其附属法例: ●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 ●抗生素条例(第137章) ●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 ●不良广告(医药)条例(第231章) 2. 如本指南与法例有所矛盾,将以后者为准。申请人应于提交申请前详细了解 这份指南的内容。 必须注册的药剂制品 3.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规例》,药剂制品在销售、要约出售、分销及管有作该等用途或 其他用途之前,必须向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药剂制品」的定义,指施用于人或动物,并且用作下列用途的任何物质或物质组合: (A) 被表述为具有治疗或预防人类或动物的疾病或效力;或 (B) 可应用或施用于人类或动物,其目的是 (i) 透过药理、免疫或新陈代谢作用,以恢复、矫正或改变生理机能;或 (ii) 作出医学诊断。 4. 在考虑你的产品是否属于「药剂制品」时,你需考虑产品的成分,以及有关产品的说 明。在一般情况下,当产品的成分中有药性成分,或在其标签、传单、宣传册子、包装、广告或其它宣传物品上载有“医疗”用途时,该产品会被列为符合药剂制品的定义,需要注册。一般化妆品、浴用制剂或消毒剂等产品,如成分中无药性成分,以及无列明任何医疗用途时,则可能不属于药剂制品。可是,你必需对产品的成分完全认识。 如果作销售用途的产品被发现含有属于药剂制品的成分,你可能会触犯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 注册条件 5. 你的药剂制品如要获得注册,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疗效和素质方面的标准。 申请人 6. 如果你的药剂制品是在香港制造的,注册申请人是该药剂制品的持牌制造商;或与 有关持牌制造商订立合约的持牌批发商。 7. 如果你的药剂制品是在香港以外地方制造的,注册申请人则是入口该药剂制品的持 牌批发商,或该药剂制品的海外制造商在香港的分行、附属公司、代表、代理商或分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与申报资料要求内容

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分类 1. 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 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 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 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 料药及其制剂。 5. 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 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 药品名称。 2. 证明性文件。 3. 立题目的与依据。 4. 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5. 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 6.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 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 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9. 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0. 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1. 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标准品或者对照品。 12. 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13. 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 14. 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 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7. 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流程

目录 1.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2. 境内申请人新药申报流程 3. 化学药品申报资料要求 4. 化学药品临床试验要求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以上,属注册分类1~5类按新药申报程序申请注册,6类按仿制药申请程序申请注册。

境内申请人,新药申报流程(以上注册分类中1~5类申报流程) 准备报临床申报资料(具体资料项目要求附后) 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申请资料 拿到受理号,相关进度, 便可以从SFDA网站上 查询https://www.360docs.net/doc/3512734465.html, 省局,受理,5工作日内组织对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30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将初审意见,《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报告》,申报资料送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 审评进度,审评人员名 单及联系方式可以从 CDE网站查询。 https://www.360docs.net/doc/3512734465.html, CDE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90工作日) 如果必要,CDE将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49道 当选题39道 1 药品必须经由( )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 ),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口岸药品检验所)对抵达口岸的进口药品依法实施的检验工作。 A口岸检验 B进口备案 C出口备案 D口岸备案 3进口药品必须取得( )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 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 )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A药监局申报,药监局 B公安局申报,公安局 C工商局申报,工商局 D海关申报,海关 5 ( )制定、修订、公布进口药品目录。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 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海关总署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D海关总署 6 ()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 A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口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口岸海关 7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的部门的具体职责不包括() A受理进口备案申请 B审查进口备案资料; C办理进口备案或者不予进口备案的有关事项; D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8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的部门的具体职责不包括()(删除) A通知口岸药品检验所审查进口备案资料; B办理进口备案或者不予进口备案的有关事项; C联系海关办理与进口备案有关的事项; D通知口岸药品检验所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9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的部门的具体职责不包括() A通知海关对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 B办理进口备案或者不予进口备案的有关事项; C联系海关办理与进口备案有关的事项; D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审查进口备案资料 10 报验单位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A公民 B组织体 C自然人 D独立法人 D第九条 12 特定进口药品,必须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手续。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删除) A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驳回申请: B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进口备案: C海关不予进口备案: D海关驳回申请: 13进口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时,货物到岸地应当从( )口岸选择。 A就近 B沿海

新药注册,申报资料,套

新药注册,申报资料,套 篇一: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 药品注册资料的的准备 一、1~32号申报资料审查的要点与体会 二、全套资料的综合体会 回顾: CTD格式申报资料与附件2格式的比较 20XX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 化学药物申报格式项目(仿制药6类)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5.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9.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0.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1.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标准品或者对照品。 12.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13.原料药、辅料的及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 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四)临床试验资料 28.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CTD格式的申报资料仅替代(二)药学研究资料部分,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一、1~32号申报资料形式审查要点与体会 为便于梳理与阐述,对同一号资料分为以下三种情形:A:新药报临床 B:新药报生产(A、B:包括注册分类1~5类) C:仿制药(注册分类6) 1号资料(药品名称): A:包括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英文名、汉语拼音,并注明其化学结构式、分子量、分子式等(见相关要求)。 如果是新剂型、新命名、应附上药典委员会命名的复函补充:对于缓控释制剂命名统一命名为:缓释制剂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关于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批准文号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申请再注册。为落实国家局《关于印发药品再注册和批准文号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局受理办定于2007年7月1日前对目前批准文号有效期已满和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品种进行集中受理。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药品批准文号有效起始日期记算原则 参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转发关于印发药品再注册和批准文号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食药监注发 [2007]71号)中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起始日期计算原则。 二、不予再注册的情形及判定原则 参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转发关于印发药品再注册和批准文号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食药监注发 [2007]71号)中不予再注册的判定原则。三、省局受理办实行集中受理制度,申报企业需要一次性申报全部有效期已满和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品种。 四、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1、药品生产企业证明性文件(该项申报资料为一次性申报品种的共用资料)(1)药品生产企业证明性文件封皮见(附件1); (2)一次性申请再注册品种的目录(一式五份、并以EXCEL格式存储U盘中),目录格式见(附件2); (2)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年检记录页复印件; (3)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变更记录页的复印件; (4)涉及再注册品种或剂型的GMP证书的复印件; (5)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负责的保证声明(附件3)(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上述证明性资料复印件需清晰、有效,每项复印件上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2、具体品种再注册申报资料目录,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顺序排列各项资料。 3、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批准的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1)国家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的品种,提供省局转发国家局“关于公布换发药

进口药品注册程序

进口药品注册程序 参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 一、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SFDA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二、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SFDA提出申请。 三、SFDA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30日内),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3个批号的样品进行检验。 SFDA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四、中检所收到资料及样品后,应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检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检所。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五、中检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根据审查意见

再复核。 六、中检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SFDA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七、FDA药品审评中心在120日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如需补充资料,需在4个月内一次性将资料补充完毕。SFDA审评中心应在40日内对补充资料进行审评。 八、SFDA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SFDA。SFDA依据综合意见,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批准可延长10日)。审批决定作出10日内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九、申请人拿到《药物临床试验批件》需向SFDA提交临床方案等备案资料,进行6-8个月的临床试验。 十、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十一、SFDA药品审评中心应在120日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进口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

进口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暂行) 一、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换证申请的要求 申报单位在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换证申请资料时,必须在《换发进口药品注册证申请表》中“换证所附资料”项依照资料编号顺序逐一标出所报送的资料项目,并在“变更内容”项中详细申明如下内容: (一)此次申报换证品种的处方、生产工艺与前次申报内容有无变化,若有,请附详细说明; (二)在注册证有效期内是否有进口检验或抽查检验不合格记录,若有,请附详细说明; (三)在注册证有效期内国内外有无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若有,请附详细说明; (四)所报品种的标准是否进行过复核; (五)其它变更内容。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换证申请将不予受理。 《医药产品注册证》换发申请亦按照上述要求办理。 二、报送进口药品包装、标签的要求 (一)进口药品换证时,申报单位提交的药品包装、标签的样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审查,对不符合《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3号令)的,予以改正或责成申报单位改正;审查合格的,连同其它资料审查情况一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以下简称注册司)审核,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对药品包装、标签事项不再另行批复。 (二)新申请注册和增加适应证的补充申请品种,其包装、标签的设计样稿可在完成临床研究后,随同临床研究报告、药品说明书一并报送药审中心,按程序审理。

(三)申请换证的品种应在申报时同时提交符合第23号局令要求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的样稿。 三、申报单位在审评过程中更改项目的要求 在药品审评过程中申报单位提出更改项目,如因持证商品名称改变而变更《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持证单位名称,或更改产地、包装规格或增加规格等,申报单位可直接将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报送注册司受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受理办),由受理办分类处理,并将受理的品种转药审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下列补充资料可以受理,并在原定审评时限内完成: 1、变更《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持证单位名称; 2、增加或完善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3、缩短药品有效期; 4、包装、标签样式改变。 (二)下列补充资料可以受理,但应在原定审评时限的基础上按补充申请的审查时限,相应延长60天: 1、改换产地,且原产地已不再生产该药品; 2、改变药品规格(有确切的临床依据说明原申报规格临床不再适用,必须改用新规格); 3、改变质量标准内容; 4、延长药品有效期; 5、改变辅料及生产工艺; 6、增加药品规格,但不改变用法、用量及适应症; 7、改变药品说明书中除安全性以外的其他内容。 (三)下列补充资料可以受理,但应按重新审评计时: 1、增加适应症; 2、增加药品规格,且适应症有改变或需改变用法、用量。 (四)下列补充资料不予受理: 对原申报资料进行技术支持的补充资料。

药品注册申报模版

注册分类:中药、天然药物第11类 申报资料目录 (一) 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成果的总结与评价 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最新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药材来源及鉴定依据 12、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辅料来源及质量标准 15、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提供药品标准物质的有关资料 16、样品及检验报告书 17、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汉语拼音: 命名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页。 2、证明性文件: 附件1《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附件4《不侵权行为保证书》。 附件5《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复印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中药“”处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页。处方由、、、、、等十七味中药构成,其中的作用为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尿通淋;的作用为泻热通肠、凉血解毒,逐淤通经;的作用为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 因此,具有,消肿止痛的功效。对于脏腑毒热,血液不清引起的,血淋,白浊,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疥疮,,红肿疼痛均有很好的疗效,受到广大医药工作者和患者的欢迎,市场前景广阔。所以,我们选择了这个品种,通过试验对其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进行了研究,进一步加强了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体及产品的质量控制,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4、对主要研究成果的总结及评价: “”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根据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政策要求,现按中药注册分类第11类要求开展有关的研究工作,现将各项研究工作总结如下: 4.1 工艺研究 我们对的提取工艺进行了研究。其君药大黄的主要有效成分是蒽醌甙类物质,我们以大黄酚作为对照品,用HPLC法测定大黄酚的含量,计算提取过程中大黄酚的转移率,以确定最佳的提取条件。经试验证明水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它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进口药品注册注意事项

附件4: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他。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29.其他。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30.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 31.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模版

申报资料目录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成果的总结与评价 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最新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药材来源及鉴定依据 12、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辅料来源及质量标准 15、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提供药品标准物质的有关资料 16、样品及检验报告书 17、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汉语拼音:

命名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页 2、证明性文件: 附件1《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附件4《不侵权行为保证书》。 附件5 《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复印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I- I -, 中药“”处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页。处方由........ 等十七味中药构成,其中的作 用为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尿通淋;的作用为泻热通肠、凉血解毒,逐淤通经;的作用为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 因此,具有,消肿止痛的功效。对于脏腑毒热,血液不清引起的,血淋,白浊,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疥疮,,红肿疼痛均有很 好的疗效,受到广大医药工作者和患者的欢迎,市场前景广阔。所以,我们选择了这个品种,通过试验对其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进行了研究,进一步加强了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体及产品的质量控制,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尹 AL°、I I I I f / f I / 4、对主要研究成果的总结及评价: “”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根据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政策要求,现按中药注册分类第 11类要求开展有关的研究工作,现将各项研究工作总结如下: 4.1工艺研究 我们对的提取工艺进行了研究。其君药大黄的主要有效成分是蒽醌甙类物质,我们以大黄酚作为对照品,用HPLC法测定大黄酚 的含量,计算提取过程中大黄酚的转移率,以确定最佳的提取条件。经试验证明水提以20倍水量为宜,即第一次 8倍水量,第 二次6倍水量,第三次6倍水量,大黄酚的转移率达到 83.1% ,提取收膏率为19.2%(比重为1.35,50 C ),加入处方量的,减压干燥,粉碎后装入胶囊,成品收率为98%以上。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体例与整理规范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体例与整理规范 为加强药品注册纸质申报资料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范。当申报资料同时进行CTD 格式提交时,纸质申报资料的体例设置必须与CTD 申报格式电子文档相一致。 1.2 纸张规格 申报资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规格、纸张重量80g, 纸张全套双面或全套单面打印,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1.申报资料的体例要求 1.1字体、字号、字体颜色、行间距离及页边距离 1.1.1 字体 中文:宋体 英文:Times New Roman 1.1.2 字号 申报资料封面:加粗4号;目录:小4号;正文内容格式:小4号字;表格: 5号字,采用三线表;脚注:5号字; 英文: 12号字。 1.1.3 字体颜色 黑色 1.1.4 行间距离及页边距离 行间距离: 单倍。如果文中有分段序号,则序号必须有括号,比如: (1),(2)或①,②等 纵向页面: 左边距离不小于2.5厘米、上边距离不小于2厘米、其他边距不小于1厘米。 横向页面: 上边距离不小于2.5厘米、右边距离不小于2厘米、其他边距不小于1厘米。 页眉和页脚:信息在上述页边距内显示,保证文本在打印或装订中不 丢失信息。 1.2 公式格式 1.2.1 公式位置 不带编号公式,直接采用居中格式,注意去掉公式前的空格 带编号公式,公式居中,编号右靠齐,编号格式:(各章序号-公式 序号),例如 1100()2d 2d Z Z n evp sat Z i i i K T T r z H P X r z ππ=-=?∑?? (3-2) 微分符号:所有公式中的微分符号“d”均为正体。 公式为正文内容,通常其后的参数说明应提行顶格

原料药进口注册流程相关问题

原料药进口注册流程 进口化学药品注册证书核发,其分类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注册分类,即:注册分类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注册分类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2

进口原料药一般注册程序 原料药进口注册,按照是否已有同类物质在中国上市销售,分为两种不同注册程序。 1.若拟进口原料药已有同类物质上市销售,则可按仿制要程序审批,较为快捷; 2.若拟进口原料药位首次在中国上市销售,则必须按照新药程序审批,并使用该原料药制成的制剂进行临床试验(即必须与制剂捆绑注册),周期长,投资大。 至少3个月 9个月 至少3个月 9个月 约1年 9个月 API 是否有同类产品在中国上市 是 否 第一步 准备注册 申报资料 第二步 SFDA 受理和审评第二步 获得IDL 第一步 准备注册 申报资料 第二步 SFDA 受理和审评 获得 CTP 第三步 进行 临床试验 第四步 SFDA 受理和审评 获得IDL 一般程序 新药程序 API: 进口原料药 IDL :进口药品注册证 CTP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原料药进口注册流程

药品注册法(局令28号) https://www.360docs.net/doc/3512734465.html,/WS01/CL0053/24529.html 申报制剂用的进口原料必须经过国家批准的一次性进口 获得一次性进口批件,开展制剂研究(从所在省局开始,省局同意后,再拿着省局同意的证明去国家局申报一次性批件速度很快的,国家费用在2000 ) 同时申报进口原料的IDL 在获得临床批件或者生产批件前,取得进口原料的IDL 生产临床用样品的进口原料. 1. 一次性进口原料药的程序及需准备哪些申报资料?有申报资料模板最好。 答:到国家局网站上下载一个一次性原料药进口的申请;其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打一个报告给省局,说明要进口的原料药原因、数量等等(数量要有明细说明);报告后面附公司资质、拟进口原料药的相关资质。 省局进行批复; 省局批复后再报国家(连同省局批复和临时进口申请表),国家局审批后下发一次性进口药品注册批件,时间约2-3个月,审批费2000元。 2、国内可以采用原料和制剂同时申报,进口原料是不是一定要拿到注册证后才能用于研究? 答:进口原料药用于研究(比如小试、质量研究中的方法学等)无须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仅有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即可。 一次性进口”亦或“临时进口” 1.许可条件: 重大灾情、疫情所需药品,临床特需、急需药品,捐赠药品和研究用样品等,在尚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情况下,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批准进口。此类药品仅 限在特定范围内用于特定目的。[1] 2. 申请材料[1]: 1)书面申请报告; 2)拟进口药品的相关材料,必须有中文译本;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于不同申请事项,应当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表”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对于进口药品,应当提交其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其格式应当符合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申报资料项目中对有关证明性文件的要求。 除变更药品规格、改变产地、改变制药厂商和注册地址名称外,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不能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可以依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说明。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修订的药品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学研究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原注册申请相关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理毒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7.临床研究资料: 要求进行临床研究的,应当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要求,在临床研究前后分别提交所需项目资料。不要求进行临床研究的,可提供有关的临床研究文献。

(完整版)药品注册申报流程

药品申报流程流程 一、国外已上市品种: 1 直接进口制剂 以国外公司名义申请制剂的进口注册证,注册工作由国外公司在国内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办理。国内公司仅作为其经销商。此类情况仅是商业层面上的合作,国内公司不以自己名义进行药品注册申报,当然也可作为国外公司的代理机构,受其委托,代为办理相关注册事宜。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提交申报资料,如已在国内进行多中心临床试验,可直接申请药品进口注册证,自提交申报资料受理之日起计算,其总的流程约为12个月,主要经过的部门有:国家药监局受理中心、药品审评中心、中检所、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化药处、陕西药监局注册处。 进口药品注册(无需临床试验)的申报流程图 如所申请品种未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则需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要求进行临床前申报,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流程及所经部门与申请药品进口注册证相同。 根据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相关临床要求实施临床试验后,按分类3提交申请生产申报资料,申请药品进口注册证。流程及所经部门与申请药品进口注册证相同。

进口药品注册(临床批件)的申办流程图 进口药品注册(完成临床药品进口注册证)的申办流程图

2 进口制剂分装 以国外公司名义申请大包装制剂进口,然后国内分装公司以自己名义按进口制剂分装相关规定申请制剂分装。申请流程及所经部门与直接进口制剂相同。3. 进口原料药,在国内加工制剂 原料药由国外公司申请进口注册证,.制剂由国内加工企业按国内品种申请药品注册证及生产批文,具体注册类别根据国内上市状态按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划分(一般为3类或6类)。 原料药的进品注册申请按进口药品注册(临床批件)申请流程进行申报。制剂按国产药品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或注册分类6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及所经部门参照新药临床试验申报流程(1-5类)、新药生产申请流程(1-5类)及仿制药申报流程(6类)进行。 4. 3类新药(即仿国外) 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的申报流程进行申报,目前我公司新药“吡非尼酮”“罗氟司特”,即按此流程进行。具体申报流程及所经部门参照新药临床试验申报流程(1-5类)、新药生产申请流程(1-5类)进行。 二、国外未上市品种 1 原料药与制剂均未上市: 与国外公司同步开发,由双方在各自合同规定区域内进行注册申报,即国内企业以自己名义负责在中国的相关研究与注册申报,此类情况应是国内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类新药证书与生产批文的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及所经部门参照新药临床试验申报流程(1-5类)、新药生产申请流程(1-5类)进行。 2 已上市品种开发国内外均未上市的新剂型: 首先也要进行原料药的进口注册,再由国内企业使用该进口原料进行新剂型在国内的研制与注册, 原料进口具体申报流程及所经部门,按进口药品注册申报流程进行;制剂按国内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及所经部门参照新药临床试验申报流程(1-5类)、新药生产申请流程(1-5类)进行。

新药申报资料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中药新药申报资料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一、药学方面的常见问题 (一)、制备工艺及研究资料5,6号资料 1、剂型选择的依据 (1)未充分了解所选剂型的特点和局限性,盲目求“新”或赶时髦而选择某些新剂型,如蛇胆川贝含片、××皂甙软胶囊。 (2)未考虑临床对所选剂型是否需要,或所选剂型的给药途径是否适于临床适应症。如生脉滴丸,保心包贴膜用于手术创口; (3)未从处方药物成分的理化性质(如溶解性、酸碱性、极性、解离度、稳定性等)方面,考虑所选剂型是否会影响制剂中药物的释放、吸收或 稳定性。如牛黄不宜做成口服液,水溶性较差,在成品中较难鉴别检查 出来。 (4)用药对象选择不合理,治疗牙痛的药制成××香口胶。 (5)用药剂量偏多。胶囊一次服用6粒以上,偏多;若一次服用量为15克生药,出膏率为10%,1.5克浸膏,若加辅料为2.0克,装0号胶囊, 5粒,基本认可。若一次服用量为50克生药,制成胶囊剂偏多,制成 颗粒剂则不会偏多。若是50克生药,作成胶囊偏多,作成颗粒剂则不 偏多,但服用不如胶囊方便,应综合考虑。 (6)同一品种已有多个剂型,但剂改所选剂型并无先进性。如双黄连栓,用于治疗成人感冒。

2、工艺路线设计 (1)设计依据:①未提供;②阐述不够清楚,未从处方药味所含有效成分的理化性质、有关药材提取物的现代药理报道、中医临床用药情况及剂型要求等方面阐述设计思路,以说明处方中各药味的处理方法(如水提、醇提、打粉等)及所采用的成型工艺路线;③设计的理论依据不够充分时,未设计多条工艺路线进行实验对比。 (2)打粉入药:①选择过多药味以生粉入药,造成服用量偏大或卫生学指标难以控制;②未说明药材生粉入药的理由,或提供的依据不够充分。 (3)挥发油的提取与包合:①未提供某些含挥发油药材不提挥发油的依据; ②挥发油与制剂的疗效有关,但未考虑提油;③固体制剂中,挥发油未设计对其包合,以增加其稳定性。 (4)醇提与水煎:①对方中药味所含有效成分的性质未加分析,就盲目沿袭传统用药习惯而设计将全方药材用水煎提;如青皮、大黄等②对某些既含水溶性又含醇溶性有效成分的药材,未说明理由而设计单用水提或单用醇提,如丹参、五味子等。 (5)分提与混提:①未考察药材中有效成分的理化性质或配伍变化(如生物碱类与有机酸类、鞣质类成分在共煎中可形成沉淀而在滤过操作中损失)而设计群药混提;②一些药味可混提而设计为分提,致使工艺复杂化。 3、工艺条件的优选 (1)药材的前处理:净制,炮制:未说明符合药典或各地的炮制规范,自拟的炮制方法应提供理由和检验标准,并适合大生产。粉碎:①未提供药材打粉的出粉率;②出粉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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