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法申报程序

工法申报程序
工法申报程序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工法申报程序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申报程序。

第二条本申报程序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三条工法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企业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区内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自治区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编写的工法,经企业组织审定,为企业级工法。

自治区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审定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建设部负责审定和公布。

第四条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企业要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定工法开发与编写年度计划,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及时总结、组织编写。

第五条工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2、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

3、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4、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5、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

6、材料: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程、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

7、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

8、劳动组织及安全:说明本工法所需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要求,以

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采取的具体措施。

9、质量要求: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有关部门、地区颁发的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

10、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工期、成本、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物工程量和应用数量。一项工法的形成,一般需有三个应用实例。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练,数据要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第六条工法的申报、评审、认定和管理,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程序和分级管理的办法。企业级工法和自治区级工法的审定工作分别由企业和自治区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工法审定委员会评委人数由组织审定单位确定,一般为5~7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委不得少于50%。审定工法时,专家们应根据工法的技术水平与技术难度、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使用价值与推广应用前景、编写内容与方案水平综合评定工法等级。

第七条自治区级工法由企业申请,各盟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评审。自治区级工法每年9月1-5号受理一次。

申报自治区级工法,须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工法评审意见书》一式六份;

2、《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省级施工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意见书》一式六份

3、《内蒙古自治区年度自治区级工法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和Word文档磁盘一份;

4、工法文本(按第六条格式编写的打印件一式六份和Word文档磁盘一份);

5、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科技查新报告;

6、企业工法批准文件;

7、关键技术的鉴定证书、工程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8、介绍工法的演示光盘。

申报企业要对所申报工法的真实性负责,自治区建设厅在自治区级工法评审时要对所申报工法联网查新。

第八条工法的审定程序:

1、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2、工法主要完成人结合幻灯片或多媒体等形式进行现场发布;

3、评委针对有关问题提问;

4、评委提出现场评审结果。

第九条经工法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企业级、自治区级工法,分别由企业和自治区建设厅批准公布。经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可申报自治区级工法。经公布的自治区级工法才能申报国家级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自治区级工法不超过50项。

第十条企业要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编制推广应用工法的年度计划。工法可作为技术模块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标书文件中直接采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总结工法的应用效果。企业要注意技术跟踪,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工法在应用中的改进,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以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工法是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工法的开发、编写、审定等费用应从企业技术开发经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各盟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工法的推广应用工作,要加大工法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工法的基本知识和已实行工法企业的典型经验。要把企业实行工法的效果,作为考核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要把工法作为评价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特别对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法的企业,应予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开发和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企业应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并作为业绩考核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级工法者应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工法的管理与推广工作有显著成绩者,也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奖金从企业奖励基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工法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企业在申报自治区级工法和国家级工法时,其保密部分可作为附件送审,评委不得泄密。工法在对外宣传和公开发表时,其保密部分可以删除。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企业。

第十五条本申报程序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申报程序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编写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Array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编写计划项目 申报书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2018.5.1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年月制

填写说明 1. “申报单位”栏:填工法牵头完成单位,不超过1家,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 2. “工法名称”栏:为申报工法题目。 3. “类别”栏:请在“房屋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工业安装工程”三大类前“□”内划“√”。 4. “专业分类”栏: 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包括:①地基基础②主体结构③建筑装饰装修④屋面工程⑤机电安装⑥建筑节能⑦钢结构⑧其他; 土木工程类包括:①公路②铁路③港口与航道④水利水电⑤电力⑥矿山⑦市政基础设施⑧其他; 工业安装工程类别包括:①工业设备②工业管道③电气装置与自动化④其他; 如果没有对应专业,请填写“其他”,并注明自认可的专业分类。 5. “关键词”栏:主要填写“类别”、“专业”、“技术”……。 6. “牵头完成单位”栏:填写牵头完成单位,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7. “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栏:指申报单位的地址,联系人为企业负责工法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通讯方式,电子邮箱要填写准确。 8. “主要完成人”栏:最多可填写5人。 9. “工法关键技术简介”栏:主要是填写工法关键技术的核心内容,主要介绍其技术特点和工艺原理,字数在300字以内。 10. “工法是否涉及有关专利”栏:有专利填写专利名称及专利号,没有专利不要填写。 11. “工法关键技术获奖情况栏”:按实际获奖情况填写获奖名称和等级。 12. “工法的基本内容简述”栏:填写工法文本的简要内容,其中工程实践应用实例不少于2项。

工法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一部 工法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一部(以下简称总承包一部)在工程建设工法方面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总承包一部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申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级工法、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法、交通部公路工程工法和国家级工法的管理,其中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工法同属于省部级工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申报的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企业级工法可随时申报,总承包一部安全质量部集

中负责组织评审,省部级工法每年申报一次,由总承包一部安全质量部负责推荐,国家级工法每两年(在单数年份内)申报一次。 第六条已获得优秀企业级工法的可申报省部级工法,已获省部级工法的,经相应评选单位推荐后,方可参加国家级工法申报。 第二章企业级工法申报与评审 第七条企业级工法申报材料 1.企业级工法申报书(附件1); 2.工法正文; 3.研究报告(非必要条件); 4.查新报告(非必要条件); 5.鉴定报告(非必要条件); 6.已获科技成果奖励证明和专利证书(非必要条件); 7.工程应用证明; 8.经济效益证明; 9. 反映应用工法施工的照片(不少于10张)。 第八条企业级工法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工法完成人负责编写、汇总工法申报材料,报送总承包一部安全质量部。 (二)总承包一部安全质量部每年将在省部级工法申报前对

工法编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法编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总结我局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先进成套技术,进一步推动工程局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中建总公司有关文件、工程局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级(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局属各单位企业级(三级)工法的编制与管理,以及省部级(二级)工法的组织申报工作。 第二章工法的归口管理 第六条局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局工法的领导工作。 局属法人单位、局属区域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法的领导工作。 第七条局科技部负责工程局企业级(三级)工法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企业级

(三级)工法的年度编写指标下达、评审组织、审定发布、推广应用、及表彰奖励;以及从企业级(三级)工法中择优申报省级(部)级工法(主要指申报总公司级工法)。 第八条局属各单位、局属区域公司科技部门负责根据本单位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年度工法编写计划,组织并指导编写工作,并对编写的工法进行初步筛选后,报单位总工批准推荐申报企业级(三级)工法;并负责本单位中工法的推广应用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属区域公司科技部门制订的年度工法编写计划中,应明确工法编制人、编制时间、完成时间。由项目组织实施。 第九条项目部具体负责工法的编写工作,以及工法在项目的具体推广应用。 第十条局属各单位年度工法开发与编写计划应在每年年初报局科技部,科技部每季度对工法的编写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章工法的编制 第十一条工法应反映企业的管理技术水平、应用和推广水平及效果。它不同于规程、标准等,内容上具有新颖、适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和保证工程安全等特点,在编制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工法中的关键技术经过鉴定,达到工程局先进水平,且技术难度较大(附技术鉴定证书); (2)经过工程实际应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显著(附证明材料); (3)整体技术和装备对指导施工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第十二条工法的编写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格式进行编制。工法中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二)特点:说明本工法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 (三)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四)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五)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 (六)材料: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处理方法、外观

省级工程建设工法项目申报书及申报指南

附件5: 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工程建设省级工法项目 申报书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起止年限 申报时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制

工程建设省级工法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应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09〕330号)的规定,并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工法选题内容不应与已公布的省级工法重复。 2.原有经批准的省级工法,已超过6年有效期的,需重新申报,原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享有优先申报权。 二、填表说明 1.“申报单位”栏:应为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主要 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 2.“工法名称”栏:为申报工法题目。 3.“类别”栏:请在“房屋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工业安装工程”三 大类前“□”内划“√”。 4.“专业分类”栏: 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包括:①地基基础②主体结构③钢结构④装饰与 屋面⑤水电与智能⑥其他; 土木工程类包括:①公路②铁路③隧道④桥梁⑤堤坝与电站⑥矿山 ⑦其他 工业安装工程类别包括:①工业设备②工业管道③电器装置与自 动化④其他; 如果没有对应专业,请填写“其他”,并注明自认可的专业分类。 5.“关键词”栏:主要填写“类别”、“专业”、“技术”……。

6.“主要完成单位”栏:最多填2家,需用盖法人单位公章。 7.“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栏:指主要完成单位的地址,联系人为 企业负责工法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通讯方式,电子邮箱要填写准确。 8.“主要完成人”栏:最多可填写5人。 9.“工法关键技术简介”栏:主要是填写工法关键技术的核心内容, 主要介绍其技术特点和工艺原理,字数在300字以内。 10.“工法是否涉及有关专利”栏:有专利填写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没有专利不要填写。 11.“工法关键技术获奖情况栏”:按实际获奖情况填写获奖名称和等级。 12.“工法的基本内容简述”栏:填写工法文本的简要内容。 三、申报附件 1.申报工法选题关键技术《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2.提供主要申报单位企业资质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并打印《申报书》,并提交《科技查新报告》,与其它附件 材料扫描件简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将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 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张。所有材料要求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 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申报资料不齐备的将不予受理。

施工工法管理办法

施工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工法的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根据《中交集团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把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验证,所形成的技术先进、管理实用、操作可靠的工、料、机综合配套管理的施工方法。生产管理|评价报告|在线影音|网络电话@E$M8p{!~ ^c 第三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具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四条工法分为三个等级,即国家级(一级),省(部)级、集团级(二级),企业级(三级)。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企业级工法,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有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以逐级向上申报二级或一级工法。安全工程技术,注册工程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免费资源,电话短信,JAJAH,MV,VOIPX2N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工法(企业级工法)的管理。 第二章工法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安全评价等技术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专业研究;同时提供互联网免费资源信息,探讨免费网络电话(VOIP)、短信等的合理使用;以及提供免费在线影音。Z8Ev-K'~` 第六条工法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局总工程师领导开展全局的工法管理工作,各公司(处)、项目的工法管理工作由本单位的总工程师负责。主要工作机构为局技术发展处、各公司(处)技术科或工程部。 第七条局技术发展处职责 F-bB'lb tH'v} 1、研究制定开发、推广、应用工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企业级工法的评审,负责企业工法的批准、修改、更新或废止等具体工作。生产管理|评价报告|在线影音|网络电话'dX Pt$L 3、考核工法提出单位对工法开展技术跟踪的情况。生产管理|评价报告|在线影音|网络电话 x!nNZ2y$J!F 4、组织申报二级工法,积极配合集团申报一级工法,做好企业级工法的发布和归档管理工作。安全工程技术,注册工程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免费资源,电话短信,JAJAH,MV,VOIP_6o*n]1w7a#N 第八条各公司(处)的技术科或工程部应根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结合局工法编写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项目和人员编写工法。所编工法在施工实践中经不断改进和创新,须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的,应向局技术处提议,以便纳入工法修订计划,从而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工法的开发与编写 第九条局属各单位的技术部门负责人都可向局推荐本单位拟编写的工法计划、名称。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所有职工凡具备一定条件的,都可以提出申请,将自己熟悉的有一定成效的施工技术编写为工法。 R

2015江苏省工法申请书

附件1: 201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推荐汇总表填报地区(公章) 序号工法 名称 申报 单位 主要完 成人 联系人 电话(办公 电话、手机) 备注 备注:如超过有效期的省级工法重新申报,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原省级工法的批准文号。

附件2: 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 (2015年度) 工法名称 类别 专业分类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写说明 1.“申报单位”栏:应为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2.“类别”栏:请在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对应项中划“√”。 3、“专业分类”栏: 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包括:(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钢结构(4)装饰与屋面(5)水电与智能(6)其他; 土木工程类别包括:(1)公路(2)铁路(3)隧道(4)桥梁(5)堤坝与电站(6)矿山(7)其他; 工业安装工程类别包括:(1)工业设备(2)工业管道(3)电气装置与自动化(4)其他。 如没有对应专业,请填写“其他”并注明自己认可的专业分类。 4.“申报单位”栏:填写内容应与“申报单位意见”栏中的公章一致。 5.“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指申报单位的地址和联系人。 6、“主要完成人”栏:最多填写5人。 7、有效期超过8年申报的工法,应是其关键技术有所创新,仍具有先进性和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工法。 8、“工法应用工程情况”栏:最少填写2项工程;如填写1项(含)以下工程,应在申报表“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栏进行阐述。 9.工法关键技术涉及有关专利的,应在“关键技术及保密点”栏注明专利号。 10.“工法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情况”栏:该工法已形成了企业技术标准时,填写此栏。填写的内容包含企业技术标准名称、编号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推动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实际,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证明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所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工法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二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具有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属填补空白的应经国家科委认定的机构查新。 第四条工法级别

工法分三个级别:三级(企业级),二级(省部级),一级(国家级) 1.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企业组织评定,为三级工法。 2.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二级)。二级工法需已经企业评定为三级工法和推荐, 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评定. 3.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一级工法。一级工法经协会推荐,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 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工法的创建 第五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以下简称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b5E2RGbC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水利工法)的评审和管理,以及工程协会对水利企业工法的开发、应用和备案管理。p1EanqFD 第三条水利工法是指以水利水电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DXDiTa9E 水利工法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程、其他工程3 个类别。 第四条水利工法按层级分为水利企业工法和水利行业工法。 (一)水利企业工法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建立了企业工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工程实际应用开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方法,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报工程协会备案。RTCrpUDG 二)水利行业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协会组织评 审和公布,报水利部备案。

(三)水利行业工法可优中选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第五条工程协会每年定期对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备案管理。水利行业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法完成企业有完备的工法管理制度,开发、编制、评审和公布均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工法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 (四)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5PCzVD7H 第七条工程协会对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备案和不予备案的结论。 第八条水利企业工法备案有效期为十年。 第九条通过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在申报水利行业工法时,不得变更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但可以补充工法应用证明、关键性技术评价(鉴定)报告等资料。jLBHrnAI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申报水利行业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中国传统建筑风格

中国清真寺,目前我们见到的绝大多数是元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创建或重建之物。明代清真寺,在建筑的整体布局、建筑类型、建筑装饰、庭院处理等各方面,都已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而清代则是中国伊斯兰教建筑大发展的主高峰时期,另清真寺的特有建筑型制正是在此时完全形成的。 这些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清真寺具有哪些特点呢? 第一,中国寺院的完整布局。中国清真寺绝大多数采用中国传统的四合院并且往往是一串四合院制度。其特点是沿一条中轴线有次序、有节奏地布置若干进四合院,形成一组完整的空间序列;每一进院落都有自己独具的功能要求的艺术特色,而又循序渐进,层层引深,共同表达着一个完整的建筑艺术风格。 陕西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就晕类建筑的代表作。该寺总平面为一东本陕长的长方形,东西长245.68米,南北宽47.56米,总面积11684.54平方米。全寺分四进院落,每进庭均为四合院模式,设厅、殿、门楼,前后贯通。东端院墙正中的照壁,是全寺中轴线的起点,在这条中轴线上的依次排列着木牌楼、“五间楼”(二门)、石牌教育局、敕修殿(三门)、省心楼(邦克楼)、连三门(四门)、凤凰亭、月台、礼拜大殿等主要建筑物。中轴线的两侧,建有各式碑称,排列井然。庭院宽敞,与建筑物空间比例良好,整座寺院前后构成和谐一体的色调,犹如一幅宋卷轴画的意境。 这类完整的建筑布局,从北京东四清真寺、牛街礼拜寺、云南大理老南门清真寺、河南沁阳清真北寺、安徽寿县基本上得到反映。院落的循序渐进,使清真寺显得深化邃尊来;建筑物的井然有秩,突出了清真寺的严肃整齐和丰富性;整个艺术形体的重重叠叠落,又加强了主要建筑高大雄伟的姿态和巍峨气势。这种布局充分显示出中国传统建筑注重总体艺术形象的特点。 第二,中国化的建筑类型。内地清真寺的结构体系和建筑型制,一般都具有中国的特点。这些特点突出表现在大门、邦克楼和礼拜大殿等主要建筑上。 中国式的庙门制度。自明代以后,那种阿拉伯式拱券大门在内地已不多见,它已为中国式的寺庙大门所代替。 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借鉴孔子文庙的入口布局,将门楼设置在第一直院东端南北两侧的院墙上,两座门楼均为硬山式筒布瓦屋面,北大让正面门楣上砖雕“清真大寺”四字,别无其他装饰。 河北泊头市清真寺,寺门座西朝东,寺门前有上马石两块、旗杆一根,两侧有古式雕刻扇面八字墙陪衬,衬墙两边各开一便门供人出入。寺门门扇系朱红大漆,吊耳铜环,上端为武式古棚出厦,五脊六兽,硬山筒布瓦屋面,系仿北京午门样式。 北京东四清真寺,大门原为三间砖砌封火墙式建筑,外面不露木材,门左右两侧辟一房门以备平时人们出入,寺前有槐树四棵,是中国一般的庙门制度。 山东济宁清真东大寺寺门为大式木结构,三间五檩屋顶歇山造,用绿琉璃、黄剪边,有跑龙脊,富丽堂皇,大有曲阜孔庙之风。门前有建筑物有二:前为木栅栏门,后为清康熙年建石日月坊。寺门悬明代匾额,门前列抱鼓石一对,左右有八字墙,墙上饰有绿色琉璃瓦,与中央白色石坊相衬托,交互辉映,甚为悦目。

工法管理办法

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总公司工法的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技术积累,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工法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障工程质量、保证文明施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第二章工法的编写 第五条应由总公司各分公司(厂)、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推行工法的工作,其技术部门负责归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

第六条总公司各分公司(厂)、各科室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工法开发与编写计划,由项目领导层组织实施。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指定专人编写。 第七条工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2)工法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 (3)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对象或工程部位。 (4)工艺原理:说明本方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5)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 (6)材料与设备: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以及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 (7)质量控制:说明本工法所需要的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采取的具体措施。 (8)安全设施及成本保护: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门、省颁发的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 (9)环保措施: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进行保护。 (10)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201190号文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总公司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系统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管理及总公司优秀工法申报、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本办法制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156号)。 第二章工法等级 第六条工法分为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企业级工法。总公司优秀工法是总公司推荐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和国家级工法的基础和依据。 一级(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二级(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

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三级(企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第三章工法编写 第七条工法的编写原则: 1.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2.工法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3.工法的编写顺序是工法特点、工艺原理在前,最后引用一些典型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第八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3.对类似现有的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九条工法的编写内容及顺序 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意义。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意见、查新结论、专利、标准、工法应用及获奖情况。

集团工法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工法”)的开发、编制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为公司承接大型结构性工程打下基础,加强对工法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三条企业工法包括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拥有的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三个等级的工法。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领先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形成企业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申报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的可申报为国家级工法。 第四条企业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

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和缩短施工工期,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集团公司技术领导小组承担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法的编写 第六条集团由分管技术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工程部负责工法的日常管理,并指定专人承办。 第七条集团公司每个项目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提前进行工法选题排查,对可能产生工法的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提前制订工法开发与编制计划上报公司工程部,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工法研发项目可申报集团公司科研项目立项。 第八条工法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工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部门、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2. 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什么是施工工法

施工工法专业分类建筑市场标题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省份发布文号建建[1996]163号发文日期 1996-03-22 失效日期生效日期发文部门建设部城市发布说明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建[1996]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总公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自我部以(89)建施字第546号文印发《施工企业实行工法制度的试行管理办法》以来,得到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工法的编写水平和推广应用有了明显进步。为进一步推动工法开发、编写与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五年来推行工法的实践经验,将原《办法》修订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附: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第二章工法的编写第五条企业应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推行工法的领导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归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第六条企业要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工法开发与编写的年度计划,由项目领导层组织实施。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指定专人编写。第七条工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1.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2.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3.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4.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5.材料: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6.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7.劳动组织及安全:说明本工法所需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采取的具体措施。8.质量要求: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门,地区颁发的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9.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物工程量和应用效果。一项工法的形成,一般须有三个应用实例。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练,数据要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第三章工法的审定与公布第八条工法的审定工作按工法等级分别由企业和相应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审定时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工法审定委员会,评委人数由组织审定单位确定,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委不得少于30%。评委要保持相对稳定。对个别专业性强的工法,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审定。审定工法时,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6日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BIM在中国式建筑的应用分析

BIM在中国式建筑的应用分析 发表时间:2018-07-20T15:58:10.4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5期作者:申露 [导读] 摘要:BIM即为建筑信息模型(Buli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技术在国外已广泛使用,1975年,“BIM之父”—乔治亚理工大学的伊斯特曼教授创建了BIM理念发展至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泰州 225400 摘要:BIM即为建筑信息模型(Buli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技术在国外已广泛使用,1975年,“BIM之父”—乔治亚理工大学的伊斯特曼教授创建了BIM理念发展至今。而在国内2004年左右开始接触到BIM理念,从2008年开始小范围传播使用到如今被广泛提及。直至2013年左右BIM在中国建设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道路。传统中国式建筑已有固定的模式与建造方式,在新的理念的引入必然与已有的方式有所冲突,那么BIM在中国式建筑现阶段的应用有何亮点,又有何冲突呢?BIM给中国式建筑带来的是有利的更新还是颠覆传统模式的绊脚石呢?BIM在现阶段又用那些应用亮点呢? 关键词:BIM 优化性可视化性模拟性中国式建筑 BIM有三大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运维阶段。八大特点:可视化、协调性、模拟性、优化性、可出图性、一体化性、参数化性、信息完备性。其三大阶段在我国应用中现在体现其价值的更多是在施工阶段,其八大特点的使用更多的是在可视化性、模拟性、协调性与优化性。而在BIM技术运用成熟的国家三大阶段都已成为工程的技术支撑与完善的管理平台。 在中国建筑的大环境中业主方起主导作用,业主决定了BIM是否在项目中使用,从项目哪个阶段使用,使用的最终的目的。现阶段在国内更多的是有实力的大业主会考虑使用BIM技术,BIM技术在国内也有种叫嚣不叫好的现象。那么BIM技术在国内的应用现状到底又是怎么样的呢,应用点又有哪些呢?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开始,是工程建设的龙头,是贯穿整个工程的核心。从最初的手绘设计,到后来的二维设计,到现在的三维设计。我们称之为建筑行业的第二次革命就是三维设计,而三维设计的核心便是三维。BIM体现三维,而BIM的核心便是信息数据,BIM是以工程项目各相关信息数据作为基础,通过三维建模和数字仿真模拟来展现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 在国内前期BIM的应用更多的集中在三维展示及碰撞检测,包括招投标阶段的应用。BIM是可以做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从最初的项目策划到项目的概念设计,从扩初设计再到施工出图,BIM都可以完美的表现出来的。那么为什么在国内设计阶段运用BIM的项目不多呢,或者说在设计阶段BIM的价值没有体现的那么重要呢。关于这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说法,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人说只有复杂的项目才需要用,有人说大型商业项目可以用。也有人说住宅或者小项目不需要用BIM,其实表达出来的就是杀鸡无需用牛刀。但是从这些观点中体现出来一个统一的思想就是是认可BIM的存在和价值的。 BIM可视化性的特点:将抽象的二维建筑描述通俗化,三维立体直观化。使得设计方和业主方或者非专业人员对项目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的判断更为明确,决策更为精确。而在国内现有的BIM项目中,更多的是利用可视化性去做宣传展示,去进行招投标,只是利用了可视化性的很小的一个点,并且得到的利益回报是甚微的。 BIM价值并不仅仅如此,BIM的协调性将专业内多成员间、多专业、多系统间原本单独的、独立的设计成果置于统一的、直观的三维系统中去,避免由于沟通不便、不及时造成的的设计错误,提高设计的准确性、合理性,提升设计质量和速度。 而对于BIM的模拟性,可以利用BIM在真实场景中实现的建造过程和结果,通过模型所携带的真实信息数据在数字虚拟世界中现行实现。一可以检验设计是否合理,二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未来真实建筑的遗憾感。 在一个建筑物从设计到施工就是一个不断的优化的过程,而对中国式建筑的BIM运用的优化性更多的也是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在以往建设的项目中,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遇到难点先找设计院,然后几方开会讨论定方案。并没有提前预防或者提前控制所带来的优化问题。而在设计阶段可以通过BIM模型的共享,在模型中进行提前优化。通过协作平台几方协同工作来进行施工之前的优化。其实通过可视化、模拟性、协调性的特点使得提前优化成为可能。这点对于国内更趋向异形复杂或者超高层的建筑更有帮助,减少以往带来的沟通不便,优化滞后所导致的时间耽误,资金浪费。传统的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都是在不断的修改图纸,不断的出图,业主一个想法就会有相当大的工作压力,很多设计师都是怨声载道。因此在BIM信息平台中提前进行优化,提前向业主展示,这样也避免了后期业主的突发更改。 BIM在施工中可以进行方案优化,利用BIM模型的信息准确性进行四维处理。传统的模拟是三维模拟,在三维模拟的基础上通过BIM模型的准确性可以加上时间轴进行4D模拟,甚至可以进行5D模拟,而5D模拟就是在4D基础上加上资金管理。对于整个施工过程中有了更加系统,更加精准的管理工具。可以对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和难点内容进行模拟演练,寻找和制定最优的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 控制成本一直是工程建设的难点与各个项目公司的关注点。以往的成本预算按照二维图纸以及预算师的经验来进行算量。往往每个算量师算出来的量不是唯一的,经常出现多个量。这样就导致了投资方的怀疑。而运用BIM三维模型进行算量比以往的算量更加精准方便。只要是按照图纸来进行模型的创建,相对应把各个构件信息在模型中展现出来,那么所算出来的是唯一值。因此运用BIM三维模型进行算量有精准性的特点,在国内一些大型项目也已运用BIM模型来进行算量,进行成本把控。在未来的发展中也必将成为主流算量方式。 在国内施工中样板段也是每个大型项目必有的。传统的项目样板段,耗时,耗力,耗人。增加了项目的预算开支。而通过在软件中进行BIM样板的创建,可以达到1:1的精准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减小项目额外的人力成本,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并且对整个项目的治理管理也有着积极的帮助。 施工安全是整个项目的重中之重,运用BIM可以进行安全通道的设置,洞口,楼梯,基坑等进行临边防护设置,为现场安全提供建议。 在国内施工阶段最早运用BIM技术的是在机电管线安装阶段,通过软件工具提前进行管线综合,着重对管线密集、设备间、机房等区域进行管线排布。在排布完成后可以直接导出平面图、剖面图进行施工,大大减少了机电管线安装的工程时间,减少了返工次数,并且管线排布更加合理美观,净高要求更加合理。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家和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工程建设的过程,致力于扩建设规模,改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这也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方式与模式已经很难跟上现阶段的政府和市场的需求。而BIM技术的发展刚好为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BIM也必将成为未来的技术支撑。

新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新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4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内容如下: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十条国家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十一条申报国家级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公布为省(部)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已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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