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总结报告10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10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10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高速公路第A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2013 年1月8日

高速公路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报送: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2、工程进展情况

二、环境概况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量指标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2、声环境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四、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2、废气治理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

五、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开展情况

1、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2、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

3、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4、工程环境监理程序

5、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及制度

6、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六、项目建设情况结论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遵毕高速公路第A驻监办所管辖1~4

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592+265.462~

K1620+600,全长28.5公里。

第一合同段里程桩号为:

K1592+265.462~K1593+830,起于思南至遵

义公路主线桥,止于遵义县龙坑镇龙坑村

西侧,路线全长1.565公里。龙坑互通式

立交由主线、A、B、C、D、E、F、G、H匝道、龙谢线和龙坑镇改路一、改路二、改路三、改路四等项目组成,路线总长度11.86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龙坑枢纽互通立交、半面山大桥、龙坑大桥。

第二合同段里程桩号K1593+830~K1604+100,起于遵义县龙坑镇望月潭山庄附近,止于遵义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路线全长10.412公里,长链142.468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龙坑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白果隧道和龙王庙大桥。

第三合同段里程桩号K1604+100~1612+800,起于遵义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止于遵义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路线全长8.718公里,长链18.345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乐理枢纽互通立交、理智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杨柳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和乐民河大桥。

第四合同段里程桩号K1612+800~K1620+600,起于遵义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止于白蜡坎村,路线全长7.8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鸭溪互通式立交、鸭溪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水洋湾服务区、鸭溪电厂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

(二)工程进展情况

工程进度是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期中施工活动的时间安排,是表示施工项目中各个

单位工程或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开竣工时间以及相互衔接关系的计划,它是进行进度控制的行为标准,也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进度监理的基础条件。

我办在工程进度管理方面针对各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督促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资源更趋于合理配置,根据各合同段工程分布特点及施工条件,优化施工组织、调整施工方案、并倒排计划测算必需达到的生产能力。考虑外界因素计划各分项工程的生产能力,相应配置足够人员及设备;梳理现有人员、设备到位情况,制定人员、设备增补计划。在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着重考虑工期调整后计划调整及资源配置增补因素,并多方面考虑工期保证措施及计划管理网络。对承包人每周进度控制情况进行评述,分析主要障碍因素,然后开展进度补救措施及下月工作部署。主要着重点是:

监督承包人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管理措施;要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是否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确并便于管理;是否能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相互关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是否能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变化;是否贯穿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将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之间的差距作为进度控制的关键。我办以周计划为最小审核单位,首先对承包人编制的周计划进行审核,审核的目的是确保其与总计划相一致;其次是检查其执行情况,分析其工期拖延的原因以及补救措施;最后是落实补救措施,调整下周工作计划。

对新增较大变更和抢险工程所造成的工期影响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这些项目一旦发生,我办即在原计划框架内要求承包人增派人力物力积极实施,使原计划工期不至于受到较大影响。

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一直以来就是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大要素,我办组织专门人员参

与承包人、业主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关系,督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本项目在实施期间,遇到凝冻天气,长达2月之久的连绵阴雨天气,,这些对土方施工以及绿化工程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但是经过各方的努力,与灾害抢时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二、环境概况

(一)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主要约束性目标:1、污染减排指标2、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3、杜绝发生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4、依法行政及严格环保执法责任制。

(二)工程质量指标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国家实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质量责任,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前款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四)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五)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

(六)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如施工时所需物料、油料等若堆置在河流、地表水体附近会由于管理不当、遮盖不严遇降雨或暴雨期受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另外粉状物料如水泥等若遮挡不严或没有进行遮盖也会导致起尘进而影响附近水体;若物料堆放地点选择不合理,堆放位置高度小于河流丰水期水位,也会由于降雨导致河流水位上升引起冲刷,污染水质。施工现场除物料堆放影响水质外,还存在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冲洗废水和机械冲洗废水。上述废水中悬浮物和石油类含量较多,该类废水若不处理直接排放会影响水体水质,并可能破坏水体功能。

(2)声环境影响

根据交通部JTJ005-9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的规定,公路施工噪声影响评价范围是指拟建公路施工场外缘l00m,料场l00m以及公路两侧和混凝土搅拌机周围50m处。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公路施工噪声限值标准,只能参照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进行评价,该标准对不同施工阶段作业所产生的施工噪声在其施工场界的限值详见表1-1。

表1-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单位:dB(A)

1.2 施工期噪声类比监测

公路施工期噪声虽然是暂时的、线型流动的,但也将持续几年的时间。因此公路施工期是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一个时期,公路施工可分为清理理线路、修筑路面几个时期,每个阶段使用的机械不同,产生的噪声也不一样。由于本项目尚未开始

施工建设,所以施工期噪声只能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来完成。根据吉林省环保所在洮白公路环评时在洮白公路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监测,具体常用施工机械设备在作业期间产生的噪声值祥见表1-2。

表1-2公路建设中各种常用施工机械噪声值一览表

表1-3 拌合场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表1-4施工场地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1.3 施工期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道路施工及拌合工作一般在白天进行,故噪声影响出现在白天,夜间一般不会受施工现场噪声的影响。

从表1-3和表1-4可以看出,道路施工期间在100m范围内的噪声较大,其噪声值超过我国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中的道路干线两侧标准。各类施工机械噪声对居住环境影响较大。距拌合场100m范围内的施工机械噪声影响严重,监测其噪声在200m处为60.5 dB(A),可见拌合场将构成施工期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源.因此,建议施工活动限定在白天进行,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噪防护,同时,尽量选择无敏感点的地方作为高噪声设备的作业场所,并缩短作业开机的时间,以减少施工期声学环境的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公路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扬尘、粉尘、沥青烟,还有少量苯并[a]芘。扬尘和粉尘主要来源于沥青混凝土和灰土的拌和,以及材料运输撒落和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沥青烟和苯并[a]芘产生于沥青的熬制、搅拌和路面铺装。

(1) TSP影响分析

①灰土拌合产生的尘污染

②散体材料储料场

③散体材料运输

④施工便道

(2)沥青路面施工对沿线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工程计划修建沥青结构面层。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的生产工艺分为化油系统和沥青混凝土拌和系统两大部分,沥青混凝土拌和站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粉尘和沥青烟。本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法分析沥青烟达标排放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弃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等,其主要成分为沙石、混凝土块、水泥块、砖头瓦块、土石方、泡沫塑料、玻璃陶瓷碎片、菜叶、菜梗等,这些固体废物往往存在于施工营地、沥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等附近。

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以及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数量、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人均垃圾产生量按1kg/d计,计算出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发生量约为2100t。

根据本项目水保报告,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废弃物约为826.45万m3。其产生量及防治措施详见本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章节。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项目的沿线设施如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以及航道管理站等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各生活垃圾产生场所的人员估算,人均垃圾产生量按1kg/d计,本项目沿线设施的垃圾发生量为325.66t/a。

四、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1)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桥梁桩基础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应尽量避免在汛期时桥涵桩基础的施工。

②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条款,堆放场地不得设在乌江、石阡河、包溪河、高过河及舞阳河等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地表水污染。以上河流两岸汇水范围内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也不得取土和临时弃渣。

③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④对采用钻孔桩基础施工的跨河桥梁,严禁将桩基钻孔出渣及施工废弃物排入地表水体,桥墩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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