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身患大病能否参加互助医保(精)

退休人员身患大病能否参加互助医保(精)
退休人员身患大病能否参加互助医保(精)

退休人员身患大病能否参加互助医保

编辑同志:

我是1998年退休的本市职工,原工作的单位早就关闭,我们退休人员身边除有一张银行卡(每月领取养老金用)和一张医保卡外,其他都没有了。最近,我患病需住院治疗,听说退休后生大病可以办理大病医保,而且是由单位集体办理,可是我原来的单位已经没有了,我去找谁才能办理呢?特通过你们咨询。

读者谢浩清

记者调查

为实现上海市政府提出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市总工会推出了4项面向职工的医疗保障计划,其中一项是面向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计划。这些保障计划的原则是“个人自愿、工会组织、集体投保”,资金的筹措采用“个人交一点、单位出一点、工会帮一点”的办法,建立起全市性的、有数百万职工参加的互助互济组织。

考虑到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企业、歇业企业及失业后退休的职工(简称“散户”)的需求,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从2002年开始,每年4月接受“散户”参加互助保障计划。今年“散户”参续保时间为2006年4月1日至4月25日,需要参保的人员到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街道(镇)的工会服务点办理。参加“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人员,必须是享受“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人员,其中包括:1,破产、歇业企业的退休职工;2,到退休年龄并已领取退休证的原失业人员;3,到退休年龄并已按月领取社保局退职费的退职人员。

另外,在2006年4月份以后因失业、丧劳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城保)的新退休“散户”,如需参加“退休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两个月内,持《个人养老金核定表》复印件到街道(镇)工会服务点办理参保手续。

大病保险的报销需要知道什么问题

大病保险的报销需要知道什么问题 对于那些曾经因为得了大病而没钱医治的家庭来说,大病医保新制度简直就是雪中送炭,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大病保险的报销需要知道什么问题。 小编采访:因病致贫伤了一家人 家住凤凰山的吴先生原本家庭和睦、幸福,他与爱人都有稳定的工作,10岁的儿子乖巧懂事,在邻居们的眼里这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没想到去年,乡下的老母亲不小心摔倒了,母亲脑出血导致半身瘫痪,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困境。据吴先生介绍,住在乡下的老母亲此前身体一直不错,去年夏天的一个中午,母亲在老家的院子里洗衣服,因为没站稳不小心滑了一跤,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诊断后说是脑出血导致母亲半身瘫痪,吴先生的哥哥听说母亲半身瘫痪,害怕花钱就躲了起来。这下子老母亲住院的一切费用都压在了吴先生两口子的身上,母亲生病期间的住院费用,加上后期的康复费也比较高,吴先生的经济压力一下子变得很大。吴先生听朋友说:“从2015年起有个叫大病保险的可以在一般医保报销的情况下多报销一些”。随后,吴先生便拨打本栏目电话想请记者打听一下。

根据吴先生介绍的情况,记者来到钟山区人资社保局了解当前大病保险政策的相关情况,根据该局工作人员关于大病保险的相关介绍以及具体的文件规定,记者整理了下面三个问题,希望对有需要的市民有帮助: 问题一:办理结算的时候需要那些材料呢? 答复: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院治疗期间发生的治疗费,治疗结束后,在定点医院办理出院,定点医院医保办打印《六盘水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一式三份,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由个人与医院结算,属于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的,定点医院每个月汇总后与属地经办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院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诊转院治疗的,按《贵州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暂行规定的通知》实行逐级转诊转院制度,由下级医院转往上级医院。市外转诊转院由社保经办机构指定医院填写《六盘水市社会保险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诊转院。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治疗结束后持所需资料到转出的定点医院报销医疗费,属于大病保险费用的部分由医院记账,打印《六盘水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一式三份,由本人确认签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由个人与医院结算,属基本统筹和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的,定点医院每月汇总后与属地经办机

单位大病保险政策你都清楚了吗

单位大病保险政策你都清楚了吗 单位大病保险就是单位为大家缴纳的保险里,包含了大病保险,也就是社会保险,现在,环境的影响、食品的不安全、辐射的工作,使得我国患上大病保险的人越来越年轻化了,很多人会选择去投保一份基础的单位大病保险为自己提供一份更好的保障。 事业单位儿童统筹医疗管理 医疗保险是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事业单位当然也会为员工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来为员工获得一定的保障。政府也出台了有关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1、事业单位哪些人员应参加本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局局机关除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在民办学校工作的原区内在编的公办教师。 2、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是多少?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档案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按本人档案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

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 3、个人医疗帐户的构成? 参加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由区医保处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的部分),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35周岁以下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计入个人帐户;36—50周岁以下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计入个人帐户;51—60周岁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计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按其养老金的%划拨个人帐户。 4、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可以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1)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2)住院治疗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3)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段中的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自付。 5、参保人员可在哪些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 参保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我区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显著位置悬挂医保机构颁发的定点标志铜牌。 6、参保职工如何办理住院和医疗费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因病经定点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医院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从门诊到住院,从小病到大病无所不包,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障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二是对医患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成本高,效率低,浪费严重,一些医疗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人情方、滥检查、乱收费,一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的意识,“小病大养”,“一人看病,全家吃药”;三是覆盖面比较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即使国有企业职工也基本上是以企业保险为主,职工医疗费用社会互济差,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无法统筹互济,职工医疗保障苦乐不均,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另外,许多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因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根据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现行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什么区别?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现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的创新和机制转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变过去国家为

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承担无限责任的作法,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二是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的责任,实现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均衡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互助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面制约机制。 4、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什么? 我市《暂行规定》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缴;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5、企业和个人如何缴费?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8%,其中6%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个人按本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并全部计入其帐户。 6、为什么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退休退职人员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弱势人群。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参与市场竞争。三是考虑到退休退职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作出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2012年08月31日03:16新京报张轶骁我要评论(1582) 字号:T|T 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昨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昨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 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北京情况

淮南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淮南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办理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 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 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 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 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办理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 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 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 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社会医疗保险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其中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为了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则是企业为了不降低职工现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而建立的,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的补充形式。 什么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指参保职工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自然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定36000元)以上,0-15万元的大、重、特病保险。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可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指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5万元以上至12万元以内的部分由补充保险基金报销90%。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1、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政府补贴,由区社保中心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报销标准使用的。 2、补充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制定政策自行管理。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报销政策 城镇职工:〔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 城乡居民:〔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按城乡居民第三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的统筹基金支付额〕×75%。 哪些项目属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 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家庭病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的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

2020年国家大病报销的相关政策

2020年国家大病报销的相关政策 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 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 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 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 了15%。 解读四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目前,我国大病保障覆盖人群已达7亿人左右,而到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也就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可是 钱从哪里来呢?仅靠国家肯定是不行的,意见给出的办法就是引入商 业保险。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 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 务监管费。 解读五保障方式: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当然,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比如,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 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 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华南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马斌认为,这种组合拳,将更有效地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厚实的医疗保障网。 4月26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此次调整大病险经办工作,探 索运用大病险基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是对国家新政策 精神的执行,也是为了继续维护参保人大病保障权益。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公布了《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 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在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 支付限额等方面与现行政策相比没有变化。最大的不同是,意见稿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2013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市政办〔2012〕250号 市政办〔2012〕250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为解决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费用负担,以及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年累计医疗费用虽未超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偏重等问题,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2011〕122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大额医疗救助是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补充,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应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 二、资金筹集 (一)大额医疗救助缴费由参保人按年度缴纳36元,当年度有效。 (二)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每年第一季度从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无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在缴纳当年第一个月的职工医保费时,同时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我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05号)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 (四)大额医疗救助费的征收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逾期不缴者,不能享受当年的大额医疗救助待遇。 三、资金管理 大额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年结余的

2018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2018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因身患重病并且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居民,可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是国家出台的一种救助政策。2018年大病救助标准有哪些变化呢?其报销比例是多少呢?报销范围有哪些?具体整理如下: 大病救助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大病求助群体 1、社会散居孤儿;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3、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 4、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 5、见义勇为负伤人员; 6、以及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 7、城乡低保对象; 8、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大病救助范围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大病不予求助范围 1、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2、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 3、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4、不能按照区县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流程

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流程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人们生活规律不平衡,疾病也由之接踵而来。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在必要的时候,重大疾病保险以为人们提供保险金的方式解决了人们大病治疗后顾之忧,但仍然有些人不知重大疾病保险如何报销。 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流程 重大疾病保险一直是深受人们欢迎的人身险产品之一,那么,重疾保险怎么报呢?下面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 1、需去医院确诊。 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医院确诊都会有确诊书,确诊书是衡量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根本。 2、及时报案。 一旦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如若符合保单上的疾病范围,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3、备齐理赔资料。

大病保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 (2)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下面以一则案例来说明: 2005年3月,投保人黄女士为其本人投保了某家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投保年龄34岁,并诚实坦然的告诉了保险公司自身健康状况,同意加费承保。 2007年初,被保险人无意发现右甲状腺结节,大小约15*12mm,当时未予重视,肿块无伴随症状。8月份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门诊查B超示右侧甲状腺低回声,右侧颈部淋巴结肿大,CT示右侧甲状腺冷结节。入院行甲状腺切除术,术后甲状腺乳头状癌并淋巴转移。经委托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对于重疾保险出险后的报销,每个保险公司报销的比例和要求都不一样,消费者在购买时和出险时,都要详细咨询保险公司,妥善保管好单据,尽早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社保报销之后,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报销事宜。

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 保险实施细则 日期:2013-03-25 13:07:23 稿源: 赣人社发[2012]2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社会保险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29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财社[2012]3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建立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保障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指省直原公费医疗统管单位、自管单位编制内的在职和退休职工(正厅及以下人员)。上述人员按规定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等三个层次医疗保险。 第四条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完全一致,其它的医疗待遇通过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保障。 第五条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统一执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的规定。超出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六条 部门职责: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拟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规划、政策、标准、管理制度、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负责审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定点资格;会同财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纳入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的性质、编制、人员和财政经费给付等情况;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和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省财政厅负责按规定审核安排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财政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及理赔须知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及理赔须知 重大疾病发病率高的地方,其实并不在压力太大的城市,而是在农村,因为农民的衣食并不是很强,所以当重大疾病发生的时候,一整个家庭的经济负担都会加重,甚至出现经济坍塌的现象。新农合大病保险就是针对农村的村民而设计的一款保险,只要农民投保这一份保险,如果投保的人发上了什么重大疾病,并且确认了,保险人就会根据合同上的规定向被保险人发放一定的保险金,在其治疗期间,能够及时得到保险金按时上交医药费用,如果是在上交医药费之后,保险人同样也会根据所有的医药费,进行比例的换算,给予一定的保险金,使这个家庭的经济能够尽快得到支持。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及理赔须知 新农合大病保险有效地缓解了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那么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

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下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的理赔须知为例: (一)理赔对象和理赔范围:已享受本年度新农合补偿,且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限医院发票)扣除新农合起付线超过2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 以下情况不属于理赔范围:在省内非定点医院、Ⅴ类医院、省外二级以下(含二级)医院、预警管理的省外医院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非医疗机构发生费用;纳入预警管理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费用;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新农合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

大病医疗保险规定

大病医疗保险规定 所谓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其中不含应自付费用)。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大病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的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能够长期稳健运行的有效机制。 大病医疗保险有什么规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大病保险又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重点的医改任务更进一步的提出了要求,所以今年主要强化几个举措: 一、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大病保险的效能,使大病保险基金进一步发挥其应有效能,力争做到能够享受大病保险的人群、符合条件享受的尽量让他享受到。同时提高大病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二、大病保险基金上要增加。今年财政对于基本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40元中有10元用于大病保险基金。同时要求各地当地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尽量地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受益水平。 政府是希望能够力争做到人们都能够享受大病保险,符合条件享受的尽量能让其享受到。

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 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 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 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 60 日内,逾期不 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 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办理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 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 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 23 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 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 5 月、11 月到规定的定点

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
《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 7 月、 1 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报销比例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 50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意见》指出,大病保险 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 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 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 用给予保障。 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 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 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 例越高。 【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XX年5月,人保健康承保了浙江省XX市本级补充医疗保险。经过一年的运行,XX市人均住院费用由XX年的13314元降低到XX年的11994元,减少了1320元,市本级和三区的479人次得到1043多万元补偿,XX市政府建立起708万元的重大疾病风险基金,人保健康也实现盈利485万元,收到了政府和市场双赢的初步成效。XX年,XX市政府决定将全市80%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交由该公司,原保费收入达4450万元。 一、XX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背景 XX—XX年,太平洋寿险在经营XX市补充医疗业务期间,受诸多因素影响,累计亏损600余万元。XX年,XX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经营效果也不理想。XX年5月,在总结新农合商业化运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XX市政府决定将该业务交由专业的商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浙江省分公司以“契约型”模式运作。根据协议,医保部门每月向职工征收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费后,将补充医疗的保费划转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相关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将赔付与保费收入的差额部分留作公司利润,但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

的15%,即若赔付率低于85%,差额部分提留为重大疾病风险基金。XX年,该公司承保18.63万人,原保费收入2236万元。 (二)主要做法 在与医保部门的合作中,人保健康改变了以往被动进行风险控制的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事中管理,充分利用两者资源,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署办公制度。针对医保中心经费不足、人手短缺的情况,在人保健康的建议下,保险公司和医保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的新模式。人保健康在医保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审核医疗费用,配合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聘请医学资深人士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咨询。 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和动态预警制度。通过参与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人保健康进一步完善了自身信息系统,实现对治疗情况的全程监控。同时,设立动态预警名单制度,及时提醒重特大病情、超标准医疗费用等,加强了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 三是建立授权巡查住院制度。经医保中心授权,人保健康获得了对病患住院情况的巡查权利,取得第一手医疗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不合理诊疗,从源头上控制了造假行为。

大同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大同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导语】:需要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相关手续吗?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出大同市大病医保报销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办理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精)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 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0〕100号 2010年04月23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现就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 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调整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 三、在职职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90%;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70%。 四、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 五、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和无业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万元。 六、参保人员2010年5月1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执行,2010年5月1日后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本规定执行。 七、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万元(含)以上且有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7万元(含)以上的,由市医保中心审核。 八、本通知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多少一年

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多少一年 大病医疗保险也就是重大疾病保险,其能够减轻这些负担,对医疗的费用给予报销。但是,一般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往往比较高,很多投保者会想了解其具体的保费。下面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多少一年 一般来说,投保者在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时有两种选择:一是投保消费型大病医疗保险,二是选购储蓄型大病医疗保险。 消费型大病医疗保险缴费相对较为便宜,一年在几百元左右。而储蓄型大病医疗保险一年保费相对较贵,但后期返还可充当一定的保险费。不过具体缴费多少,还是根据所购买的产品来决定的。像保障期限越长、保额越高、保障范围越广等,所缴纳的保费也就越高。因此,大病医疗保险缴费的高低是可以根据投保者自身的经济状况来决定的。 大病医疗保险怎么买

很多人投保时容易进入一个误区,认为保额越高就代表着保障越高,却忘记了保费同样会根据保额升高。其实保额的选择可以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来决定,不可太高也不可过低。 据了解,目前大病的治疗费用,最少需要五六万,最高则要上十几万,所有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时,保额最好在15万元到20万元之间,这样才能保障疾病之后的医疗保障。 此外,合理的缴费方式也可以减少大病医疗保险保费支出。市面上的大病医疗保险一般分为年缴、月缴、一次性缴清等几种方式。专家建议选择年缴,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而且不少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保费豁免的功能,像招商信诺的安享康健重疾险,当被保者患有特定疾病时,保险公司在给付赔偿金的同时,还好豁免剩余所需缴纳的保费,而保障依然继续。这样一来,就能够节省大部分的保费。 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保障的对象是我国参加了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 从基本医保层面来讲,目前我国主要有三种保险制度,一是职工医保,二是新农合,三是城镇居民医保。 根据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医保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人,覆盖率高达95%。其中,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的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标准

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含超标的服务设施)以外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并实行累加补偿,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为: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患者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同意后报销70%。需转外治疗的,经批准办理转外手续,报销比例统一为50%。 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 0%。 据悉,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需要转到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 大病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30元,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24.57元,但这不需要参保人另行办理参保和缴费,而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不增加城乡居民额外负担,因此,大病保险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既不增加政府投入,也不增加个人负担,又能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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