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工作发展经验与探索路径(2018-6)

深圳社会工作发展经验与探索路径

2007年,在民政部和广东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七个配套文件(简称“1+7”文件),明确的制度安排为我市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2009年7月,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确定深圳市为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2014年9月,民政部、深圳市政府共同召开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会议,深圳被授予“创建全国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称号。在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持续支持下,深圳初步构建了现代社会工作体系,社会工作在社会服务、社区治理、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深圳特点的发展之路。

第一部分深圳社会工作发展路径及经验介绍

一、制度引领、行业规范,建立现代化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深圳社会工作“1+7”文件是全国第一个围绕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机制和制度保障出台的综合性地方文件,体系完整、措施得力、操作性强,文件的颁布标志着,在2007年深圳就开始探索建立科学的社会工作专业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明确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等配

套政策措施。

在此基础上,深圳社工行业先后出台了《社工机构行为规范指引》、《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运营标准(试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中级督导选拔考核管理办法》等20余个配套制度和行业规范性文件,在横向方面涵盖了社会工作者注册与继续教育、督导选拔与管理、社工机构行为规范与评估、项目运作及评估、行业规范与监管等5大方面,在纵向方面对社会工作者行业准入、组织培育、生涯发展、服务评估、退出机制等全过程进行了系统规范。系统性的政府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和社工行业规范的出台与实施,初步构建了深圳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的制度体系,探索了中国本土化社会工作实践模式。

二、政府主导,社会运作,形成本土化社会工作实践模式

一是实现社工购买与资助方式社会化。2008年,深圳率先按照“政社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招标、竞标方式向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并以合同方式确定双方的责、权、利,促进公益资源的共享及合理分配,推动政府从直接“养机构、养人、办事”向购买公益性民间组织服务转变。同时,在政府1:1配比的资助下,企业进行社工服务自主购买,形成了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有效补充。

二是构建了“岗位+项目+社区”多元化社会工作实践模式。十年来,深圳社会工作经过社会化发展,形成了岗位、项目、社区服务中心三大综合服务模式。2008年,深圳探索社会

工作岗位“嵌入”政府职能部门及事业单位,2009年开始通过举办公益项目大赛鼓励和扶持社会工作项目发展,2011年起大规模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后更名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深圳社工服务已覆盖全市各区、街道和社区,累计通过1700个岗位、480余个项目及668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三是社工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自主化与社会化运作。在深圳社会工作“1+7”文件的指导下,深圳鼓励社工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自主发展,市民政局等政府部门委托行业协会开展登记注册、培训交流、督导顾问、维权规范、评选激励、宣传推广、项目研发、研究倡导、活动策划、统筹援建等服务,打造社会工作行业枢纽型组织;同时,政府部门充分放权,赋予社工服务机构发展空间,鼓励社工服务机构独立运营、自主运作、打造品牌,逐步形成了行业自治、行业自律的良好格局。目前,深圳社工服务已覆盖全市各区、街道和社区,累计通过2300个岗位、890余个项目及672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项目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已累计服务近1500万人次。三是社工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自主化与社会化运作,形成了行业自治自律的良好格局。目前,深圳共有社工行业组织(社工协会)14家,民办非企业社工服务机构184家,全市社工行业从业人员达8159名。

四是创新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自2009年初,深圳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对社工服务成效进行评估,基本形成了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委员会审核认定

的现代评估体系,构建了包括评估中心、会计师事务所、督导、顾问、市社工协会、用人单位、服务对象、机构员工多元评价主体,以绩效导向为重点的深圳评估模式。同时,按照“谁购买,谁评估”的原则,市区两级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了社工服务质量。

三、领域拓展、品牌突出,坚持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路径

2007年以来,深圳不断创新和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探索服务模式,丰富社会工作内涵,并通过建立各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为深圳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目前深圳在全市642个社区里建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70家,专业社会工作覆盖了各类群体,社工服务覆盖妇女儿童、老年人、青少年、教育、残障、医务、司法、禁毒、企业、少数民族与军队等14个专业领域,服务总量达800余万人次。同时细分服务领域,推动服务领域精细化,例如精神卫生领域、灾害领域等,都努力打造领先全国的专业服务平排。

1.在企业社会工作方面,深圳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探索了企业(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解决企业中人际冲突、劳动冲突及员工生产生活适应性不良等社会问题,初步构建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劳资共同参与、平等协商的新型劳资互动模式,并组织召开了三届全国企业社会工作研讨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企业社会工作的引领示范效应。

2.在灾害社会工作方面,深圳社工不仅积极参加了汶川地震文县救灾、雅安地震救灾、12.20光明滑坡救灾等众多应急

介入服务,还建立了全国首支灾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通过建立灾害社工培训、演练、介入服务等一系列机制,打造了一支“日常勤训练、战时能应急”的灾害社工服务队伍。截至目前,深圳市已有6支灾害社工队伍,人数达303人。2016年,深圳市灾害社工队伍被纳入“中国民政部救灾社会力量数据库”、“市级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先后获得鹏城慈善推动者公益创新奖、深圳关爱行动“百佳市民满意项目奖”、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十大行动”(2018年)等荣誉。

3.在援疆社会工作方面,深圳自2010年起启动了“援建新疆喀什社会工作站”项目,立足当地妇女、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贫困家庭等群体的需要,开展当地贫困农户能力建设、深喀儿童交流活动、喀什社工人才培养及社会组织培育、资源引入等18个民生服务项目。八年来,深圳共派遣援疆社工55人次,培养本土社工186人,孵化6家本土社会组织,服务总量达10万人次,助力本土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有效的促进了当地社会工作和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深圳首创“社会工作援疆”模式,成为全国社会建设发展地方性援助项目服务的典范城市。

4.在药品安全服务方面,深圳社工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平台和专业服务手法,将“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同药品安全建设的方针相结合,打造“买药安全、用药指导、过期药品回收一体化”的服务平台,联合专业医药机构、药物成瘾防治机构、环保机构和广大志愿者组织,为社区居民编织药品安全服务网。目前,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项目已经覆盖全市642个社

区的670个服务点,安全回收家庭过期用药约6.3吨,该项目已列入深圳市政府 12 项重大民生工程之一。

(五)探索了“双工联动”和“三社联动”服务模式

在“1+7”文件指导下,深圳率先在国内提出社工、义工(志愿者)“双工联动”(两工协作)机制,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带动各方”的良性循环服务链。在“双工联动”机制中,社工引领志愿者,依托党群社区服务中心平台,整合辖区多方社会力量,挖掘社会组织潜力,为社区居民、企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能力建设、项目资源对接等全方位扶持,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了“三社联动”新模式。截至2017年12月,已有346家社区中心成立社区志愿者组织,逾62万余名社区志愿者参与其中,项目效果明显。

在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深圳为深化服务质量,持续进行社工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为深化社会工作服务建立了标准和规范。2013年,深圳制定了包括残障、妇女儿童、教育、禁毒、老年、企业、司法、医务、社区等九大领域的社工服务指标体系。2016年,深圳统筹起草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作为民政部行业标准在全国发布。2016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老年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灾害社会工作等8个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立项。

四、内培外引、产研协作,完善了社工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社工培训体系。目前,深圳建立了以深圳市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平台为支撑,横纵多层次

社工人才培训架构模式。横向方面包括初、中、高级培训,初级层次包括新社工岗前培训、分领域培训、社区营造与社区培力等;中级层次包括社工督导人才梯队培训、社工明星讲师培训、社区基金会人才专项培训等;高级层次包括中国社会创新成长计划、社会组织中高端人才培训、境外公益机构跨界培训等。纵向方面培训手段统一与个性化同时兼顾,运用“互联网+”思维,运用O2O模式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线上利用“U学院”手机APP,进行社会工作微课堂学习,线下安排互动性研讨性课程,实现社工线上与线下互动培训,满足不同社工对培训内容及形式的多样化需求。社工学院以社会工作14个服务领域的专业课程体系为基础,以9大社会工作服务指标体系为标准,以3大类28个系列的153门专业课程为支撑,以全国首支创客教育影响力基金为依托,以内地首个规模达200人的民间社工明星讲师团为内训导师,以“教学相长”和“产研互动”为理念形成9大社会工作服务指标体系和14个服务领域专业课程体系。

二是培养本土社工人才,搭建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四级”梯队。为了保障深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准和社工人才素质,深圳建立社会工作督导机制,提升社工服务质量,培养本土社工专业人才。经过近十年来的发展,形成了“一线社工——督导助理——初级督导——中级督导”的四级人才梯队。目前,深圳市本土督导人才队伍达近千人。

五、搭建平台,深化服务,构建社工服务机构培育和项目发展机制

一是以中国公益项目大赛为平台,助推社工服务机构转型。由深圳主办的五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引入互联网众筹、创投基金等创新机制,累计筹集和发放公益创投资金近10637105.77元,资助223个公益项目。大赛为社工服务机构构建了公益创新生态链支持平台,其中60%获奖项目由社工服务机构获得,“互联网+”运营O2O模式的嵌入,推动了社工服务项目迅速拓展,提升了社工服务机构自我造血和解决社会问题能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优质社会创新项目应运而生。例如“病患临终关怀项目”、“城中村流动儿童安全号列车计划”等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社会服务项目;“军营社会工作”、“助力党建,社工随行”党建服务、“关爱外来劳务工社工服务”、“非深户籍缓刑青少年矫正”、“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等项目成为深圳市公益服务创新的名片。

二是深圳市各级政府积极为社工服务机构创造项目平台,推动深圳社会服务的发展,如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民生微实事项目等,每个社区200万/年,全市约14亿/年,其中80%以上民生服务类项目由社工服务机构负责执行。

三是搭建金融行业跨界合作平台,社工行业组织与建设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社工服务机构贷款、人才贷款等公益金融服务,为社工服务机构发展注入活力。

六、社工引领,多元共治,探索三社联动新模式

2007年深圳出台社会工作“1+7”文件,率先在国内提出社工、义工(志愿者)“双工联动”(两工协作)机制,通过打通部门壁垒,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带动各方”

的良性循环服务链,达到组织、评比、发展等融合,打造集社工、志愿者、社区团工负责人等多重身份的“双工联动”人才队伍,为深圳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奠定了基石。目前全市670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由原先一元化管理模式,转化为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社区为平台,社工为引领,社会组织为载体,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多元共治“三社联动”新模式。社工通过依托党群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共享社区信息,整合辖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居委会、居民、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成为社区资源链接者;社工通过运用专业手法,注重挖掘社会组织潜力,提供政策咨询、能力建设、项目资源对接等全方位扶持,形成孵化网络平台,成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领者;社工通过调研居民需求,制定服务菜单,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实现从“观众”到“演员”转化,成为社区服务实施主体主导者。深圳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强化专业社会工作驱动功能,拓展社会组织孵化职能,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协调互补、多元共治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了“三社联动”新模式。

七、政策倾斜、倡导关爱,建立社会工作行业保障机制

为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留住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深圳市人才扶持的相关政策对社会工作行业予以倾斜。一是率先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人才安居范围,开创全国先河,截至目前,深圳社会工作行业累计为500余名社工申请人才安居租房补贴,总金额达180余万元,累计获得73套市级配套人才安居房。二是深圳多个区级政府出台社会工作人才扶持办法,为辖区内服

务的社工在住房、深造学习、专业研究等多方面提供资源保障和便利。三是设立了全国首个社工关爱互助基金,除链接社会资源外,还倡导社工行业以自助互助方式,帮助遭遇重大疾病和生活困难的社工。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已成为了深圳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深圳社工运用专业优势,以群众需求为本,研发服务菜单,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了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提升了深圳社工参与社会建设的话语权。目前,深圳市、区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有32名社会工作行业人士当选(其中党代表8名、人大代表17名,政协委员7名),人数为历年之最。社工代表委员们通过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到社会政策的制定之中,推动了社会福利的政策优化。

深圳社工发展,通过香港资深社工的传、帮、带,经过深圳自身的摸索实践,形成本土化社会工作实践的“深圳模式”,引来其他地区研究学习。一是实现社工购买与资助方式社会化。二是构建了“岗位+项目+社区”多元化社会工作实践模式。三是社工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自主化与社会化运作。四是创新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八、成功举办亚太地区社会工作会议

2017年9月26-29日,第24届亚太地区社会工作区域联合会议在深圳召开,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名社工行业组织代表、社会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社工机构代表参会。该会议是亚太区域最大规模的社会工作研讨与

学术交流专业会议,也是我国大陆首次承办国际社会工作会议。大会紧扣“挑战与责任——创新社会工作与可持续发展”的会议主题,彰显了深圳乃至中国社会工作十年成果,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扬。

第二部分发展及问题反思

一、制度设计效果明显,但政策法规体系仍需完善

2007年出台的“1+7”文件,对深圳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国各地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有政策逐渐显露出匹配性、针对性、操作性不足的情况。同时,社会工作的法律支持保障不足,国内至今仍没有一部关于社会工作或社会工作人才的专门法律,造成了在社工服务购买、跨部门合作、社工薪酬待遇、专业化提升等方面的问题,对社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公共服务需求增加,社会工作覆盖面仍需加大

随着社会转型发展,市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多,对服务差异化的要求显著提高,而目前深圳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为7090人,以全市1300万常住人口计算,约占0.54‰,与美国的2‰,日本的5‰,加拿大的2.2‰和香港地区的1.7‰相比,差距甚远,社工专业人才总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根据最新调查结果显示,除了民政、学校、禁毒、司法、卫生等传统领域,社会工作还有诸多可承接的公共服务领域:在市级层面,19个职能部门有17个提出涉及44

项公益服务可转移至社工服务机构;在区级层面,更有82项服务事项可转移至社工服务机构,可见,未来社工服务岗位拓展将成为一项关键性任务。

三、社工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专业服务仍需深化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深圳已建立一支超过7000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但由于深圳城市规划、发展状况等历史原因,现有的社区多元主体治理格局促使社工服务从原先“嵌入式”到“发展式”模式转变,对社工专业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虽然深圳已拓展10余个服务领域,服务覆盖全市所有社区街道,然而社工服务浅层化、同质化“一刀切”问题严重,项目特色化程度仍显不足,社工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与群众预期及实际需求有明显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工专业分工及纵深发展。如何将精细化专业服务触角延伸至更多的服务群体,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能覆盖的“盲点”,将是深圳社工必须攻破的难题。

四、政府主导模式形成,部门联动与跨界合作仍需加强

深圳依托“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的模式,在过去十年中有效推进了深圳社会工作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造成了社工服务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过于依赖甚至依附发展的问题。当前深圳社工服务机构资金绝大多数来源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购买服务,缺乏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限制了社工机构未来的发展,影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经过十年的发展,各政府部门对社会工作的认知不断增强,但各系统、部门之间的有机联动尚未形成,不利于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有

利的环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尚未形成合力,有待形成跨部门合作,整合资源,推动社会工作发展。

五、社会工作服务规模不断壮大,但社会工作服务专业认同有待加强

十年来,深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扩增,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持续拓展,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但由于我国长期缺乏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环境、社会工作开展时间短、社会工作专业呈现不足等众多原因,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地位尚未能有效建立,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专业认同仍然提升缓慢,对社会工作的价值内涵、专业方法、职业地位等认识不深,对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认同度不高,成为了社会工作得不到充分重视、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的阻碍。

第三部分新时代下深圳社会工作发展探索当前,深圳的社会工作发展形势和基础已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现行一些政策措施与社会工作实践不相匹配、不相适应的问题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突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深圳市民政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自2017年起开始起草编写《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目前已陆续完成公众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听证会等工作程序。

在起草过程中,深圳市民政局在对“1+7”文件内容全面覆盖的同时,坚持传承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若干措施》在继承“1+7”文件构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的发展方向、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政府购买服务的供给机制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积极回应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立足新部署、新任务以及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对“1+7”文件未能落实但至今仍迫切需要落实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完善;对“1+7”文件中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阻碍社会工作深入推进的政策措施进行了针对性的调整;对“1+7”未涉及但行业发展需要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创新。力争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和社会工作服务监管水平提升等途径,全面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推动社会工作功能作用发挥得更加专业、全面、突出。具体来说,与“1+7”文件相比,《若干措施》的主要变化和创新点有5个方面:

一是关于薪酬待遇,明确提出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发布的“卫生与社会工作”工资指导价位的平均值作为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价,建立职级体系,并定期调整各档各级薪酬标准,有效解决了“1+7”文件实施以来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难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的情况,改变了我市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普遍偏低的状况,全面提升行业吸引力和队伍稳定性。

二是关于继续教育,将民政部门统筹组织,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普惠型、低价位的继续教育模式,调整为“政府调控、行

业指导、机构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模式。行业主管部门回归主责,集中优势资源强化岗前实训和行业中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将作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责任主体,按照自身发展使命、项目服务需求开展教育培训,并强调从业人员自身在更新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等方面应承担更大义务,有效解决了当前培训经费分散且标准偏低,课程设置理论教学多、实践实训少、内容泛化脱离服务等问题。

三是关于督导,将现行从督导助理、初级督导,再到中级督导的层级式选拔和管理制度,调整为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同步的督导制度,督导从原来的职业晋升渠道回归到职业技能提升手段,从身份管理转变为项目配套服务,全面推动督导人员作为项目成员,直接参与一线服务。这既是贯彻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变行业内优秀人才脱离一线服务的现状,全面保障服务质量与专业化方向的现实需要。

四是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将民政部门统一购买岗位,派驻各职能部门使用的服务供给机制,调整为“谁使用谁购买”服务项目的供给机制,将购买经费纳入购买主体的部门预算,并相应建立符合社会工作服务特点和规律的服务采购方式。此转变,改变了购买主体与使用主体相对分离的状况和经费增长空间受限于福彩公益金规模的现实,可有效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上的主动性、能动性,更好地满足不同领域不同服务对象日趋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需求,全面提升服务实效。

五是关于监管机制,将“放宽登记门槛,多重考核监管”调整为“严把准入门槛,以信用为核心”,提出探索推行“政府定标准、机构做承诺、日常少监管、失信严惩戒”的承诺制管理模式,率先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表现监察和合同履约评价机制。此转变,拓宽了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渠道、手段,通过以信用为核心,制定《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等方式,可有效减少考核监管频次的同时提升监管效能。

六是加强深港社会服务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改革试验区最核心的命题。作为国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工作。香港在现代服务业、金融、法律、会计、建筑等方面具备优势,广东省委、省政府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高度重视。深圳作为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毗邻香港,在社会服务领域合作的探索与尝试,也将为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此领域的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我们将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广东省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贯彻《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圳市《关于打造深圳标准构建质量发展新优势的指导意见》和《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社会工作发展的核心和努力方向,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发挥社会工作在提升民生幸福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营

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辐射引领作用,助力我市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

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目前面临了新的发的机遇,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相信通过各行业、各地区的思维碰撞,社会工作将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不断发展。今天我的分享到此结束,还请各位领导干部给予指导和建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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