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侦察

电子侦察
电子侦察

电子侦察卫星,是美国预警侦察及截取它国通信情报

的重要工具,其研发及使用状况,一直处在高度保密之中。

8月15日(提前出版)出版的英国《简氏防务周刊》,对美

国电子侦察卫星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详细地披露。

美国电子侦察卫星的现状

自1962年5月发射世界上第一颗电子侦察卫星以来,

美国至今已发展了4代这种卫星---第1代为低轨道卫星,第2-4代主要为地球静止轨道和大椭圆轨道卫星。冷战结束后,随着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化和卫星技术的进步,早期发展的第2代“峡谷”、“流纹岩”,以及第3代“小屋”、“旋涡”、“猎户座”、“大酒瓶”、“折叠椅”等电子侦察卫星,已先后停止发射并陆续退役---虽然有些卫星(如“大酒瓶”)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美国主要使用第4代电子侦察卫星,包括“水星”、“顾问”、“命运三女神”和“号角”等。

“水星”是美国空军的静止轨道电子侦察卫星,主要用于截获通信情报。它不但能侦听到低功率手机的通信信号,还可以收集导弹试验时的遥测、遥控信号,以及雷达信号等通信电子信号。该星由休斯公司承造,采用长约100米的新型特种天线。

“顾问”卫星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地球静止轨道电子侦察卫星,用于截获电子情报。电子侦察卫星现正从低高度向高高度和地球静止轨道发展,这得益于星上侦收机灵敏度的提高。该卫星采用大型接收天线,可接收的最小地面信号的强度是低轨道卫星的1/5000。在常年值守的电子侦察装备中,静止轨道电子侦察卫星有较多的优势:卫星轨道越高,地面覆盖面就越宽,时效性也越好。所以,美国很重视发展这类卫星。

当然,目前也在使用低轨和大椭圆轨道电子侦察卫星。例如,用于侦察雷达等电子设备无线电信号的“命运三女神”就是低轨道电子侦察卫星,它运行在高度454千米、倾角63.4度的圆轨道,工作时3颗卫星为一组,组内各星保持约50千米的距离,星间可相互进行光通信,用4组星就可以完成全球无缝隙监视。

电子装备与电子对抗在现代军事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电子侦察卫星在战争中的作用也不断加强。美国为保持和加强在电子侦察卫星方面的优势,于20世纪90年代研制了“号角”卫星,从1994年至今已发射了至少3颗。由美国空军和中央情报局联合使用的“号角”由休斯公司研制,重5-6吨,天线直径100米,运行在近地点360千米、远地点36800千米的大椭圆轨道上,主要任务是把窃听范围扩大到包括俄罗斯和中国北部在内的高北纬地区。它吸收了当今军用航天系统中最先进的电子技术和数传技术,配备了极高频中继系统,装有复杂而精细、展开后足有一个足球场大的宽频带相控阵窃听天线,可同时监听上千个地面信号,包括俄罗斯与其核潜艇舰队之间的通信。“号角”可近似连续地进行信号情报侦察,在夺取制信息权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它的入轨使美军电子侦察能力跃上一个新台阶。

第五代侦察卫星揭开面纱

电子侦察卫星现正日益受到各军事大国的青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它无法有效侦听到地下有线通信的信号、情报处理速度较慢、易受电子对抗措施的影响等等。为此,美军正在加紧研制第5代新型电子侦察卫星,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第5代电子侦察卫星“入侵者”(intruder),该卫星是美国“集成化过顶信号侦察体系”(IOSA)的组成部分,是利用天基网的发展思路和新的设计理念研制的,目的是提高电子侦察质量,降低系统成本。它具有多轨道能力,可代替当今静止轨道和大椭圆轨道的卫星并集通信情报和电子侦察于一身。

美国还在研制具有一定隐身特征的“徘徊者”(prowler)静止轨道电子侦察卫星和“奥林匹亚”(SB-WASS)低轨道电子侦察卫星。前者用于侦察、定位战略目标,后者用于海军、安全局等部门的电子侦察一体化计划。

不过,考虑到资金等问题,美国国家安全局和国家侦察局已决定暂时不再投资建造新一代电子侦察卫星,而是在目前在役的IOSA-1的基础上进行改进,未来几年主要以“猎户座”地球同步轨道卫星为基本型进行改进。国家侦察局将在一项称为“先进电子情报体系结构”的研究中继续研究改进电子侦察卫星的方法。在研制新型电子侦察卫星的过程中,重点是要不断发展超大型天线技术。因为这种卫星天线很大,所以其收拢、展开和变形等处理技术很复杂。

电子侦察卫星正向多功能、长寿命、实时性强和适应范围广等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星上电子侦察设备的信号处理能力与处理速度,提高电子侦察卫星的抗干扰能力、变轨能力及抗摧毁能力,是美军电子侦察卫星的发展趋势。(

(完整版)论侦查途径的选择和依据

论侦查途径的选择和依据 侦查途径是指查明案件事实、搜集犯罪证据、揭露与证实犯罪,从而顺利完成破案任务的路径。由于刑事案件形形色色,因此,破获一起案件路径也有若干条,有的会使案件陷入僵局,耗时费力;有的则为案件提供线索,少走弯路,成为破案的捷径。在案件侦查之初,若干条侦查途径都有破获案件的可能,但是如何能从众多的途径中选择出最佳途径。这就需要侦查主体要善于分析案件特点,找出一般规律,从实际出发,并且遵照一定的原则,选择正确的侦查途径。正确的选择侦查途径,可以缩短侦查进程,直取犯罪嫌疑人要害,发现罪犯,获取罪证,对于提高破案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物力的投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侦查途径选择时遵循的原则 侦查途径的选择关系到案件的破获和进展程度,因此,不能凭个人喜好来决定,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无论在什么样的案件中,或者在选择侦查途径的过程中,我们都不能凭空想象,必须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所有案件和现场在发生和发现后,都以某种形式存在着,侦查员要发现掌握这些情况,才能了解犯罪,认识犯罪从而展开侦查工作,所以要深刻的认识到这些客观事实。破案之初,首先要搜集与案件相关的客观事实,分析、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并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才能为做出正确的选择打下基础。 (二)、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在侦查途径的选择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一切侦查活动的开展和进行都要接受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监督。侦查人员本着“立警为民、执法为公”的原则为人民服务,就必须依法办案,并且自觉的接受法律的监督。侦查活动更要满足法律规范,所得到的侦查结果才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承认。因此,侦查途径的选择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的要求,任何侦查环节、每项侦查措施都要合乎我国法律和要求。所选择的侦查途径也要合法。

我周边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卫星侦查能力

近年来,我周边主要国家和地区积极发展侦察卫星,提高卫星侦察能力。日本已建成第一代军用侦察卫星星座——“情报搜集卫星”(IGS)系统,并寻求发展分辨率更高的下一代军用侦察卫星。印度不断提升民用遥感卫星性能,加快“国家预警与反应系统”的构建步伐。韩国制定长远规划,逐步实施本国的侦察卫星计划。台湾地区也丝毫不放松在侦察卫星方面的努力,采取多种手段提高卫星侦察能 力。 日本军民兼顾,力图成为卫星侦察大国 日本极为重视航天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强调以卫星侦察为主,多种侦察监视手段相结合,组成全方位、全天候的侦察预警体系,提高战场信息感知和获取能力。在侦察卫星发展方面,日本以 IGS为核心,军民兼顾,力图成为卫星侦察大国。 实施IGS计划,构建侦察卫星星座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加快了侦察与情报力量的建设步伐。1996年5月,日本防卫厅提出要建设独立的卫星情报系统,加强对邻国军事情报的搜集能力。1998年8月朝鲜试射导弹后,日本借机实施其酝酿多年的侦察卫星发展计划,并将其命名为IGS。1999年4月1日,日本专门设立卫星信息搜集委员会,探讨研制、使用侦察卫星带来的相关问题。2001年4月2日,日本成立侦察卫星办 公室,以推进日本的侦察卫星计划。 IGS系统的空间部分由2颗光学成像卫星和2颗合成孔径雷达成像卫星组成。前者主要在白天和气象条件较好的时候拍摄地面目标,后者则不受气象条件限制,可全天候全天时监视地面目标。4颗卫星协同工作,每天可对全球拍摄一次,监测地球任何地区的变化。2007年2月,该系统的第四颗卫星IGS-3B入轨。至此,日本第一代军用侦察卫星星座基本构建完成。 目前,日本正在研发分辨率更高的新一代卫星,计划2009年和2011年分别发射下一代光学成像卫星(分辨率达0.5米)和雷达成像卫星(分辨率优于1米),取代现役侦察卫星。 发展多用途民用卫星,兼作军事用途 尽管日本可以获得国外商业成像卫星的高分辨率图像,但使用别国卫星在观测时间和地点等方面要受到很多制约。因此,日本的策略是发展自己的多用途遥感卫星,既可民用,也能提供军事侦察信息。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先后发射了“海洋观测卫星”(MOS)、“日本地球资源卫星”(JERS)、“先进地球观测卫星”(ADEOS)和“先进陆地观测卫星”(ALOS)等4个系列的遥感卫星,目前在轨的 有ADEOS和ALOS-P星。 2002年12月入轨的ADEOS-2卫星上搭载有日本、美国和法国研制的5种先进监测装置。星上的多光谱光学遥感器——“全球成像仪”(GLI)可以综合探测陆地,海洋和大气,获得分辨率较高的图像。2006年1月24日发射的ALOS卫星是日本耗时10年研发的目前世界最大级别的地球观测卫星,造价约5亿美元。尽管日本称该卫星用于地图绘制、陆地观测、资源探测及灾害监控等,但其最重要的作用是为日本政府提供急需的卫星情报,是一颗名副其实的“侦察卫星”,能对整个亚太地区进行 全天候监视。

浅论网络犯罪侦查

【摘要】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的智能犯罪。在侦查网络犯罪中,除了应借鉴侦查传统犯罪的方法外,更应探索新的侦查途径,采用新的侦查方法。首先,应想方设法获取网络犯罪案源;其次,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初查;第三,在网络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除了采用传统方法取证外,还应重点对与网络犯罪相关的电磁记录、命令记录等网络证据进行搜集;最后,应依托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侦查措施。【关键词】网络犯罪;案源;勘查;侦查措施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网络专门知识,以计算机为工具对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进行侵犯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①“网络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信息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网络空间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每年都以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速度增长,其所造成的损害远远大于现实空间的犯罪......”②按照《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的推测,20xx年以后,全球使用因特网的人数将以更加惊人的速度发展,预计至20xx年全球因特网用户将达7.65亿。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跨国性、专业化程度高、隐蔽性强、取证困难,而且犯罪主体年轻化,犯罪分子常常连续作案,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对网络犯罪侦查的研究,目前在中国大陆基本上仍处于空白状态。实际部门办理此类案件尚无理论指导,因此,对网络犯罪侦查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总体上说,侦查网络犯罪一方面应借鉴侦查传统犯罪的方法,另一方面应针对网络犯罪的特点寻找切实可行的对策。一、网络犯罪案源的获取网络犯罪跨跃物理与虚拟两大空间。网络犯罪与发生在物理空间里的犯罪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突出特点之一便是犯罪行为难以发现及被害人不愿举报。这一特点决定了要发现网络犯罪是相当困难的。鉴于此,则极有必要探寻获取网络犯罪案源的方法,否则,无案源,侦查工作也就无从谈起。获取网络犯罪案源,除了采用传统的发现案源线索的方法外,还可以采用以下一些方法:(一)建立网络系统发现犯罪。即从各个要素入手,建立一个完善的获取犯罪信息的网络系统,通过此系统搜集案源线索。首先,从组织要素考虑,组建反网络犯罪机构。其次,从意识要素入手,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第三,为系统的顺利运行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第四,在满足有关要素的基础上,使系统运行起来,通过该系统搜集与网络犯罪有关的线索。如,国际刑警组织与美国的AtomTangerine公司合作,建立反计算机犯罪情报网络,该网络可以收集计算机及网上犯罪活动的情报,特别是犯罪分子即将攻击的目标和他们可能使用的手段。 ③我国可以参照国际刑警组织的做法,在国内建立同样的网络系统。(二)通过科技手段监视获取。即由控御主体利用各种现代技术建立跟踪或搜索系统实现对网络犯罪的监视,通过监视发现案源。如,韩国警方于20xx年7月份成立了“网络犯罪对应中心”。该中心利用实时跟踪和事件分析等先进搜查系统严密监视网上犯罪,并及时加以打击。中国大陆于20xx年2月26日面向全国发行了全国首款互联网净化器软件“网络警察110”,通过这一技术手段可以截堵互联网上的邪教、色情、暴力等有关信息。美国斯坦福研究所旗下的AtomTangerine公司研制出一个名为“网络雷达"的程序,可以监视计算机及网上犯罪活动。 ④又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FTC)建立一个特殊的因特网研究室,该研究室通过搜索机器人(这是一种可自动搜索因特网可疑内容的技术)等先进技术对网上广告进行全天24小时监控,通过监控可以及时发现网络欺诈的种种迹象,以便实现及时打击。⑤再如,美国联邦调查局于20xx年研究并设立了打击网络犯罪新系统。此系统包括三个子系统:一个是“信息搜集系统”,该系统将帮助联邦调查局依据《外国情报侦察法》的规定,为窃听活动建立一个“灵活而即时的信息搜集基础”;另一个是名为“数字风暴”(DigitalStorm)的信息分析系统,该系统可以使联邦调查局经法庭授权之后,对电话和手机的传输信息进行过滤和检查;第三个系统是“企业数据库”,据此系统联邦调查局可以通过一个保密的全球网络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同时,美国为此新系统的建立投入了7500万美元。上述相关做法均值得借鉴。(三)通过设立打击网络犯罪网站获取信息。即设立一个专门用于打击网络犯罪的综合性网站,此网站既有新闻发布、官员讲话、法律文本和司法部门的其他报告,也有关于调查黑客、

当前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困难策略

一、经济案件侦查的难点1、办案经费紧缺,这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问题。 ①在打击经济犯罪过程中,这个问题更显突出。经济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往往携带了大笔不义之财,多逃往外地(有的甚至逃往境外、国外),犯罪所得转移隐匿地点多,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外出追逃、取证、查帐次数多,范围大,费用支出大;②公安部又明文强调办案干警不准同受害人同吃、同住、同办案,不准索取办案经费等;③对追缴的地产、设备等固定资产需鉴定、评估,对有的帐目需要中介机构审计,而公安机关又无鉴定、评估等专项经费来源,需要从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垫付,公安机关有限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案经费,与侦办此类案件实际需要差距较大,特别是一些大要案的查办更是力不从心,久而久之必然软化了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2、取证难:经济犯罪行为取证难主要表现在取证的时间、空间跨度大,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多,相互关系错综复杂。如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为隐匿罪证,往往跨省市、跨区域虚开,甚至几十个、十几个省市的不法分子相互虚开,公安机关如要获取“有货虚开”亦或“无货虚开”、“善意取得”、“恶意取得”的证据,往往需要依据发票线索,查明最初销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是否一致,是否有所提供货物的能力,货物的来源是否真实等关键问题,而这些跨省市、跨区域的调查取证,所需周期较长,查证难度大。特别是有些案件对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主观故意、危害后果、犯罪行为与后果的因果关系的侦查和证明就更难了。3、发现难:经济犯罪的隐蔽性、预谋性及作案时间长的特点,使经济犯罪较普通刑事犯罪发现难。大多数经济案件不是发生在现在,只是事情败露在现在。作案的过程往往是一、两年或更长的时间,所以说经济犯罪引发的后果具有滞后性。案情只有发展到没有新的资金注入来偿还以前投资者的本金时,犯罪结果才会骤然爆发,而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需要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其次经济犯罪多与内部腐败问题紧密相连,许多部门是先掩盖起来,尤其是金融案件,先不报,实在包不住了,才报案,这样时过境迁,犯罪证据查起来就相当困难了。4、法律适用难: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司法解释滞后,以致对部分案件性质的认定难以统一。有的行为有社会危害性,甚至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但法律无明文规定;有的法律规定过于抽象,表述概括性强,又无相关司法解释相辅,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如当前的传销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大、影响坏、受害人多的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以法律规定按“非法经营罪”论处。但在具体的查办过程中,往往是有人无物,经营数额和财产损失很难认定,客观上削弱了打击的力度。再有公安机关的案前初查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确。公安机关的案前初查由于没有立案,不在法律规定的侦查活动范畴之内,因此也不能行使侦查活动的职权和采取相应的法律强制措施和手段,如不能查询银行存款等,制约了侦查工作的开展。另外经济犯罪形式多种多样,手段狡猾隐蔽,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案件定性难度大。如实践中对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承包中经济纠纷与职务侵占往往难以区分,造成了公、检、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定性认识不一致,影响了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处理。二、对策:1、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搞好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要保证。经济犯罪的特征和经侦工作的实践证明,无论是部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还是侦办具体案件,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都难以顺利开展和深入进行。公安机关对有关打击经济犯罪重要工作部署、重大行动和大要案件的侦办工作,以及在执法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对涉及有关部门和工作难度大的问题,及时请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出面协调,解决困难,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一个良好的条件。2、统一思想,切实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抓紧建立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防控机制和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以信息情报为主导,以案件侦破为核心,专群结合的打击经济犯罪体系,全面提升防范和打击犯罪的整体水平。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

犯罪现场侦查学

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犯罪行为是犯罪现场的根本标志,是构成犯罪现场的核心要素;物质形态变化要素是犯罪行为的结果是犯罪事实的明证,既包括物质形态的显性变化也包括隐性变化。印象痕迹属物质痕迹的范畴,但心理痕迹不是。三者的获取方式各不相同。 有形的形象痕迹——靠技术勘验获取、无形的印象痕迹——靠现场访问获取、犯罪心理痕迹——靠现场分析获取 犯罪现场的特点:留痕性;反映性;复杂性;易变性;可知性:前二者表明犯罪现场是可以认知的,后二者说明这种认知过程是不易的,甚至是艰难的。 犯罪现场的分类:根据多个现场形成时主要犯罪行为及其关联行为发生的地点分为:主体现场、关联现场。 主体现场:行为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地点或场所。如杀人现场 关联现场:主体现场以外的行为人实施与主要犯罪行为相关的犯罪行为的地点或场所。 根据对同一现场不同部位的划分为:中心现场(现场中心)、外围现场(现场外围)。 中心现场:是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主要地点,通常处于整个现场的中心部位。 外围现场:是作案人在现场中心部位周围或附近活动过的地点,通常处于整个现场的外围区域。 根据犯罪现场形成后有无重大变化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原始是相对的,变动是绝对的。所不同的是:变动的程度。 现场的基本状态:痕迹物品的分布状态、结果的呈现状态。主要看其有无重大改变,有则变动,无则原始。 根据作案人对现场处置的主观意图分为:破坏现场、伪装现场、伪造现场。 伪装现场:作案人为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中或之后对现场状态进行了掩饰性改变的现场。与伪造现场的区别点:犯罪事实存在而伪装成不存在或某种性质的犯罪行为伪装成另一种性质的犯罪行为。 伪造现场:通常称作“假案现场”。行为人出于某种动机目的而虚构的犯罪现场。与伪装现场的区别点:犯罪事实本身不存在,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谎称受到了犯罪侵害。 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简称“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或检查以及调查和分析的一项侦查活动。大多数情况下,现场勘查是侦查破案工作的起点、基础和重要“门户”。 现场勘查的基本内容(《规则》第5条) 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简称“现场勘验”、“实地勘验”。这是现场勘查的核心内容。 现场访问,又称“现场调查”。这是现场勘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现场分析,又称“临场分析”。这是现场勘查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其它内容:现场勘查前期处置、现场保护、现场紧急措施、必要时进行的现场复验复查、现场实验等。这些都是现场勘查不可或缺的内容。现场勘查的任务首要任务:查明犯罪现场情况,确定事件性质、事件性质,在现场勘查中经常遇到的有三种:1、刑事犯罪案件;2、意外事故3、伪造现场的假案。 查明现场情况的核心内容是:后果、过程、原因。 核心任务:寻找、发现、搜集犯罪线索和证据 阶段性任务: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初步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部署下一步的侦查工作。 特殊性任务: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一)及时二)全面三)细致四)客观五)合法六)安全(双向安全要求) 组成与分工:犯罪现场勘查的主体是侦查人员,包括:现场勘查指挥员、侦查员和刑事技术员。 刑事技术员通常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以下人员:痕检技术人员、文检技术人员、法医、毒化检验人员、勘查记录人员(照相员、笔录员、绘图员)、警犬驯导员等。 现场勘查的参与人员:检察人员;专业人员;见证人;发案地派出所民警、巡警;单位保卫人员、保安人员等 职责:勘查指挥人员的需具备的条件和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勘查人员的职责 现场勘查指挥人员的职责: 1决定和组织实施紧急措施2 制定和实施勘查工作方案3 对参加人员进行分工4 指挥、协调现场勘查工作5 确定见证人 6 审核现场勘查工作记录 7 组织现场分析 8 决定对现场进行处理 现场勘查侦查员的职责: 1 实施紧急处理 2 开展现场调查访问 3 固定提取痕迹物证 4 制作勘验检查记录 5 参加现场分析 6 提出现场处理意见 为规范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05年8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申领发放<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行《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证》制度,1996年《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中关于《犯罪现场勘查证》的格式即行废止。该《通知》就申领范围和资格条件规定如下:申领《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证》的人员,应当是公安机关从事刑事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 (三)《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证》有效期为5年,逾期重新申领。对于调离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岗位,或者不适合继续从事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证件核发机关,证件核发机关将证件收回。 第三章现场勘查的前期处置 第一节接报案处置受案最新法律文书样式修改为刑事、行政通用文书:《受案登记表》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向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等出具《受案回执》。另外,对报案人等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登记,并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接报案时应查明的主要问题:接报案时要结合《受案登记表》问明以下5方面情况: 1. 案件基本情况和处警情况 2.被害人和被侵财物情况3犯罪嫌疑人的情况4.报案人的情况5. 现场的准确位置和到达路线 第二节 一、临场常规处置一)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到达现场后,指挥员应带领侦查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1.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2.亲自察看现场情况。 (二)登记在场人员,掌握重要知情人重要知情人,主要是从现场的发现人、报案人、被害人及其亲属和在现场周围居住、工作、停留的人,以及在作案人来去路线上了解有关情况的人中寻找。 三)邀请现场勘查见证人必要性:与我国“自侦自鉴”的侦查制度有关。见证人是相对中立的第三方,以此显示勘查活动的客观、真实与公正。所谓见证人是指与案件无关、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见证侦查人员或者办案的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自然人。 第二节临场处置 四)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二节临场处置 1.专门人员的条件。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是为了协助侦查人员解决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他们势必要参与一些勘查活动。因此,在聘请时应把握两个条件: 一是具有解决勘查中所遇专门问题的专门知识,并掌握相应的专业技能; 二是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并愿意协助侦查部门工作。 第二节临场处置 2.专门人员的职责。专门人员的职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勘查研究专门性问题,并提出专业意见,供侦查人员分析案情时参考;二是根据侦查人员的要求,将专业意见制作成合格的证据材料或从技术角度制作检验鉴定书。 第二节临场处置 现场紧急情况常见的有:1.危急情况(险情)常见的现场险情有:人命危险、火险、爆炸险、有害物质扩散险、建筑物坍塌险等。 2.其他紧急情况第一,现场上发现犯罪嫌疑人第二,发现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不久第三,被侵害财物特征明显或数额巨大 第二节临场处置,现场紧急措施所谓“现场紧急措施”,是指针对现场存在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或解决办法。 现场紧急措施根据决定及实施权限,可分为:保护型紧急措施和侦查型紧急措施。 保护型紧急措施只要是先期到达现场的警察都有权决定实施,侦查型紧急措施只有侦查指挥人员(勘查指挥人员)才有实施的决定权。 保护型紧急措施的内容有:抢救生命(救助受害和受伤的人)和财产;排

网络安全基础知识之侦察与工具

网络安全基础知识之侦察与工具 整理 :编程学习网本文已被浏览 :8818次 如你先前所知,黑客和安全审计人员采取的第一步都是侦查网络。在本讲中,你将接触一些网络侦查的工具和方法。安全扫描 安全扫描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你将利用 Ping 和端口扫描程序来侦查网络 ,你当然也可以使用客户端 /程序,如 Telnet 和 SNMP 等,来侦查网络泄漏的有用信息。你应当利用一些工具来了解网络。有些工具很简单,便于安装和使用。有时,审计人员和黑客利用程序语言如Perl, C,C++和 Java自己编制一些工具 ,这是因为他们找不到现成的针 对某种漏洞的工具。 另外一些工具功能更全面,但是在使用前需要认真地配置。专门从事网络管理和安全的公司出售这些工具。你将在本课中学习使用这些工具。好的网络级和主机级扫描器会试图监听和隔离进出网络和主机的所有会话包。在学习这些“Hacke-rin-a- box”的解决方案前,你应当先接触一些当前黑客常常使用的技巧。 Whois 命令 Whois〔类似于 finger 〕是一种 internet 的目录服务, whois 提供了在 Internet 上一台主机或某个域的所有者的信息,如管理员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和 Email 地址等信息,这些信息是在官方网站 whois server 上注册的,如保存在InterNIC 的内。 Whois 命令通常是安全审计人员了解网络情况的开始。一旦你得到了Whois 记录,从查询的结 果还可得知 primary 和 secondary 域名的信息。 nslookup 使用 DNS 的排错工具 nslookup ,你可以利用从 whois 查询到的信息侦查更多的网络情况。例如,使用 nslookup 命令把你的主机伪装成 secondary DNS,如果成功便可以要求从主 DNS 进行区域传送。要是传送成功的话,你将获得大量有用信息,包括: ·使用此 DNS 做域名解析到所有主机名和 IP 地址的映射情况 ·公司使用的网络和子网情况 ·主机在网络中的用途。许多公司使用带有描述性的主机名。 使用 nslookup 实现区域传送的过程 ( 1)使用 whois 命令查询目标网络,例如在 ( 2)你会得到目标网络的 primary 和 slave DNS 的信息。例如,假设主 DNS ( 3)使用交互查询方式,缺省情况下 nslookup 会使用缺省的 DNS; ( 4)列出目标网络 DNS 会把数据传送给你,当然,管理员可以禁止DNS 进行区域传送,目前很多公司将 DNS 至 于防火墙的保护之下并严格设定了只能向某些主机进行区域传送。 一旦你从区域传送中获得了有用信息,你便可以对每台主机实施端口扫描以确定它们提供了那些服务。如果你不能实现区域传送,你还可以借助 ping 和端口扫描工具,当然还有 traceroute。 host

侦查人员应有的素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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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优秀侦查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内容摘要】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侦查人员作为侦查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控制着整个侦查活动的局面,对寻求案件突破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侦查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侦查人员是否具备专业化的侦查水平,“慎友”、“慎独”的处事态度,令行禁止的纪律作分,严守机密的职业习惯以及为领导分忧的敬业精神等多方面的素质。根据所学的“刑事侦查教程”,明白了要成为一名优秀侦查人员应当具备的素质。 【关键词】专业化侦查技能素质 检察机关通过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实现对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但由于侦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特殊性,每一项侦查活动的决策和实施都会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直接关系到特定法律关系的稳定和诉讼参与人的利益。要解决职务犯罪的复杂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就必须建立一支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的工作作风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侦查队伍,才能保障侦查活动决策和实施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基本素质。 一、专业化的侦查水平 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查处的是职务犯罪,犯罪分子多为有职有权,社会阅历丰富,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作案手段和犯罪方法

日趋现代化、专业化和智能化,这些人往往社会关系复杂,交际面广,关系网厚,部分犯罪嫌疑人还精通法律,反侦查能力较强,给突破和查处该类案件带来诸多困难。面对这一类特殊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侦查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往往起着破案的关键作用。 1、法律理论水平。法律理论水平是侦查人员作为执法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侦查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公正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践中,侦查的对象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他(们)的行为方式也是五花八门的,作为一个整体,他们所具备的知识几乎涉及所有的学科。这就决定了一名优秀的侦查人员必须开阔视野,广泛涉猎各种科学知识,不仅要掌握基本的刑事、民商法等法律知识,而且还要掌握一些与侦查工作“休戚相关”的科学理论知识,如会计、金融、证券、外汇等相关知识。随着涉外案件的增多,侦查人员不仅要熟悉中国法律、中国的诉讼制度和实务,而且要熟悉外国法律、诉讼制度和实务,了解外国当事人的办事习惯和思维方式,善于同外国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只有这样,才能应对千变万化的事物,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与时俱进。 2、专业化的审讯技能。审讯技能是侦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本领,是侦查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侦查人员必须在熟悉和掌握侦查业务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侦查技术知识,犯罪心理学知识,其他科学和社会生活知识。并从实践需要出发,结合不同案件,有针对性地加强实要性、可操作性和技术性的专业技能训练,强化自身的专业素质。根据法律的规定,传讯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12小时,在12小时内,侦查人员的讯问技巧、谋略和对部分证据的运用以及对双方心理态势的把握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能否突破案件。这就对侦查人员的审讯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职务犯罪侦查总结

职务犯罪侦查 职务犯罪侦查: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为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查获犯罪人,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1)职务犯罪侦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 (2)客体是职务犯罪案件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或者在履行职责或行使职权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的社会、组织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犯罪行为。 侦查对象具体包括四类:一是贪污贿赂犯罪 二是渎职犯罪 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暴力取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虐待被监管人员、破坏选举等七种犯罪案件 四是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直接受理的重大犯罪案件。(3)手段是专门的调查工作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4)任务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 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1 侦查方式“由人到事” (往往对象明显,犯罪事实属性不清,或者是事情性质清楚,但是具体的犯罪数额、结果、危害程度不明确,所以这些需要认真调查,依法收集证据加以支持) 2 案件线索难暴露(首先,职务犯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文化素质较高,通晓法律、工作程序,手段更为隐蔽;其次,多数没有确定的被害人;再次,这类案件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往往在短时间内难以表现出来,不易被人察觉,群众对案件的举报、控告也缺乏积极性)这一特点要求侦查工作要积极主动去发现、揭露案件。 3 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一是自身的素质决定了反侦查能力强,二是犯罪主体易利用职权,地位编织关系网、制造保护层;三是与其他参与人、利害关系人之间订立攻守同盟,共同毁灭证据、转移赃款、逃跑等) 4 言词证据突出,收集、固定证据难(首先,这类案件大多没有可供勘查的犯罪现场和痕迹,往往也没有直接的被害人和相关物证,主要通过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等证据来证明。其次,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时间间隔较大、犯罪事实发生的时就和被发现的时间间隔也较大,所以证实犯罪的直接证据、原始证据较少;间接证据、传闻证据较多,时过境迁,证据很难被取得、固定) 5职务犯罪往往与其他犯罪相关,部分案件“案中有案”(如涉及到伪证、包庇等犯罪案件,有些往往从偷税、虚报注册资本等犯罪入手;而渎职类犯罪案件的侦查,涉及到“原案”——一种是渎职犯罪构成要件,如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一种原案是认定该类犯罪重要的事实和证据,如放纵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就要先查清是否构成了“销售伪劣商品罪”)这特点加大了侦查的工作量,而对于“原案”的取证更难。 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 (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 (2)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线索(自侦部门的“以案带案”;相关业务部门发现的线索; 侦查人员自行摸排的线索) (3)犯罪嫌疑人自首(三机关都应接受,对不与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

反侦察能力_12

美国联邦调查局简称FBI,里面的成员都是精英中的佼佼者,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十分厉害的机构,却被一个智商167的天才犯罪者戏耍了整整17年。这个天才犯罪者叫做泰德.卡辛斯基,他的智商仅仅次于霍金和爱因斯坦,年仅16 岁就被哈佛大学数学系录取。因为讨厌工业化社会,他离群索居,之后因为他隐居的地方受到房屋扩建、森林上空飞过飞机、常常有噪音的打扰,在这个导火索的作用下,他开始邮寄炸弹。整整17年他邮寄了16枚炸弹,炸死3人,炸伤23人。如果最后不是他弟弟提供了举报线索,很有可能FBI是无法找出凶手的。为什么他能够做到17年都不被发现呢? 反侦察能力谈起反侦察能力,大家第一时间都会想到杭州男子在家中杀害妻子并分尸的新闻。许多网友在看相关报道时,都会后怕。大家都在感叹,这个丈夫的“反侦察能力”实在是太强了,前期居然能够骗过众人,甚至引导大家往其他完全不相干的方向去思考。反侦察能力指的是预测侦察者的思路和调查手段,在犯罪过程中避免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同时利用侦察者的思维习惯把他们误导进入错误的方向。用通俗易懂的话说就是犯罪分子猜测警察的心理有多准,以及通过猜测警察的心理如何避免自己被发现,同时误导警察的判断。任何一个反侦察能力高的犯罪分子都会在犯罪方式上深思熟虑。 首先我们在看泰德.卡辛斯基的履历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他是一个数学系的专家,但是他选择的作案工具是炸弹。炸弹往往是擅长机械专业的人才能做的,FBI在进行犯罪分子心理画像的时候的预测之一就是机械师,也就是说泰德选择了一个和自己的社会履历毫无关系的犯罪工具。然后,他通过邮件寄出的炸弹是他手工制作的炸弹,上面没有任何的指纹和DNA信息,在他被弟弟举报之后警察搜索他住的房子发现了炼金、化学等等方面的书。这意味着他的炸弹的具体组成成分都是他自己制造出来的,警方通过炸弹原料是无法顺藤摸瓜找到线索的,他高超的智商为他制作炸弹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接下来是他出行总是戴着墨镜和风衣。 即使有监控拍到他也得不出相关的线索,即使警方在一次他邮寄的未引爆的炸弹中发现了刻字的FC和一些树叶这也没有办法帮助警方破案。最后他是如何通过邮件这样的包裹实施炸弹犯罪的呢?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泄露很严重的时代,他知道一些人的住址,然后通过快递邮寄过去,有时候他会故意写错收货地址。这样一来,包裹就会被退回到他写的发货地址那里,这个发货地址正好是他的目标。因果关系人类拥有天生的建立因果关系的本能,我们人类总是喜欢问各种各样的为什么?比如说人为什么活着、泰德为什么会犯罪……世界上的事情是否每一件事都会有因果关系这难以定论,但我们可以知道的是泰德深知人们喜欢因果关系的心理。 在他第一次邮寄炸弹的时候,他选择的是一个大学教授,这是他随机选择的,结果FBI却将犯罪人群预估为相关的学生。在他有一次邮寄给航空公司的炸弹的时候,这次FBI将重点放在前航空公司的成员上。FBI总是遵循了一定的因果法则的心理,结果这刚好被泰德利用。社会印象泰德是一个离群索居的数学系专家,他十分擅于塑造自己这个形象。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就像白银案中犯罪分子是一个看起来憨厚老实的大叔。往往智商高超的犯罪分子是不会表现出他

网络侦察技术分析

网络侦察技术分析(一) [本文原创,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一名严谨的黑客在入侵之前会先进行网络侦察及分析,以判断可行性及应采取的入侵方法。我们今天就讲一下一名黑客是如何进行网络侦察的。 首先,我们介绍一下安全管理的规范。一名好的网络安全人员,应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网络进行安全评估:1、从黑客角度进行思考,寻找现有的网络漏洞,对网络资源加以保护;2、从安全管理者的角度进行思考,寻找最佳途径既可保障安全又不影响商业运作效率。 从安全管理者角度考虑,安全管理者知道网络是如何配置的,更多从防火墙内部发起探测,关注内部网络的服务器和主机是否有异常情况,但黑客是不知道目标网络的配置情况,他们是从防火墙外部进行攻击/渗透的,所以一名合格的安全管理者还要从防火墙外部进行渗透看是否能穿透防火墙而控制网络主机。 如图: 从安全顾问角度考虑,首先要从不知情者的角度加以定位,然后以内部知情人的角度来评估网络安全 如图: 下面我们看一下不同基点的安全管理结构: 首先我们介绍一下基于网络的安全管理结构。 如图: 由图可知,基于网络的管理产品将软件安装在一台服务器上,由它来向网络提出查询,提出查询的要求,其中主机往往是管理者,扫描网络上所有可疑的活动。在这种结构下每台计算机被动的响应查询,优点是主机并不知道被监视,缺点是监视端口会对交换机的性能产生影响 我们再介绍一下基于主机级的安全管理结构。 如图: 由图可知,这是一种分层管理体系,一层是图形界面,二层是管理者,通过代理发出查询请求,从代理收集信息进行显示,三层是安装在每台主机上的代理。可安装SNMP辅助管理。 安全审计的三个阶段: 对于安全管理的几个概念我们介绍完了,我们看一下网络攻击的动机。随着木马/病毒及黑客技术的商业化,网络攻击行为越来越多的是为了名利目的。现在所存在的主要动机为:偷

网络犯罪侦查

武汉纺织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题目:网络犯罪侦查 姓名:陈稳 学号:0904681079 专业:网络091 指导教师:孔维广 日期:2012年5月10日

网络犯罪侦查 摘要: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网络专门知识,以计算机为工具对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进行侵犯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①“网络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信息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网络空间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每年都以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速度增长,其所造成的损害远远大于现实空间的犯罪......”②按照《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的推测,2000年以后,全球使用因特网的人数将以更加惊人的速度发展,预计至2005年全球因特网用户将达7.65亿。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跨国性、专业化程度高、隐蔽性强、取证困难,而且犯罪主体年轻化,犯罪分子常常连续作案,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对网络犯罪侦查的研究,目前在中国大陆基本上仍处于空白状态。实际部门办理此类案件尚无理论指导,因此,对网络犯罪侦查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总体上说,侦查网络犯罪一方面应借鉴侦查传统犯罪的方法,另一方面应针对网络犯罪的特点寻找切实可行的对策。 关键字:网络安全,犯罪,侦查 一、网络犯罪案源的获取 网络犯罪跨跃物理与虚拟两大空间。网络犯罪与发生在物理空间里的犯罪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突出特点之一便是犯罪行为难以发现及被害人不愿举报。这一特点决定了要发现网络犯罪是相当困难的。鉴于此,则极有必要探寻获取网络犯罪案源的方法,否则,无案源,侦查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获取网络犯罪案源,除了采用传统的发现案源线索的方法外,还可以采用以下一些方法: (一)建立网络系统发现犯罪。 即从各个要素入手,建立一个完善的获取犯罪信息的网络系统,通过此系统搜集案源线索。首先,从组织要素考虑,组建反网络犯罪机构。其次,从意识要素入手,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第三,为系统的顺利运行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第四,在满足有关要素的基础上,使系统运行起来,通过该系统搜集与网络犯罪有关的线索。如,国际刑警组织与美国的AtomTangerine公司合作,建立反计算机犯罪情报网络,该网络可以收集计算机及网上犯罪活动的情报,特别是犯罪分子即将攻击的目标和他们可能使用的手段。③我国可以参照国际刑警组织的做法,在国内建立同样的网络系统。 (二)通过科技手段监视获取。 即由控御主体利用各种现代技术建立跟踪或搜索系统实现对网 络犯罪的监视,通过监视发现案源。如,韩国警方于2000年7月份成立了“网络犯罪对应中心”。该中心利用实时跟踪和事件分析等先进搜查系统严密监视网上犯罪,并及时加以打击。中国大陆于2001年2月26日面向全国发行了全国首款互联网净化器软件“网络警察110”,通过这一技术手段可以截堵互联网上的邪教、色情、暴力等有关信息。美国斯坦福研究所旗下的AtomTangerine公司研制出一个名为“网络雷达 "的程序,可以监视计算机及网上犯罪活动。④又如,美国联

论侦查模式

论侦查模式 摘要:近年来,随着各类刑事犯罪的层出不穷,同时犯罪特点、犯罪规律也出现明显的变化,刑事犯罪的暴力化、组织化现象在逐年变化,犯罪分子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工作运用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娴熟,这严重影响到社会治安秩序,给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种种恐慌。于此同时,这些刑事活动给我们公安刑事执法活动带来困难重重和种种不变,对此,我们如何快速转变侦查思路,如何调整侦查计划,如何重新布置侦查警力,构建一个新的侦查体系,开拓新的侦查途径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社会稳定时,能快速有效地解决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难题,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侦查模式;信息化侦查; 一、侦查模式的定义 从古至今,各行各业都有一套自己特有的工作方式方法,工作人员对这些方法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认知,他们通过大脑把这些认知和见解与工作相互结合,形成一系列的工作体系,这就形成了他们的工作模式。什么是模式,模式是指某一系统的结构状态和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关系经过概括、提炼和抽象所形成的样式,简单的来说,模式是指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同样,在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中,也有自己特有一系列的侦查模式。什么是侦查模式,侦查模式,是指侦查主题进行侦查活动时所采用的程式。 关于侦查模式的讨论,是侦查员在长期侦查工作中积累下的经验。侦查模式的提出,为侦查人员提供了一系列可行的参考模式,为侦查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侦查模式是一种提示、一种参考、一种思路,解决了大部分侦查员在侦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侦查模式从大量实际侦查行为中概括出来作为侦查行为的理论抽象、基本框架和标准。侦查模式是一个框架,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员在进行侦查活动时所依照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也是侦查活动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侦查员在进行侦查实践活动中所依据的不再是那些已为我们事先规定好的标准和方法,而是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改变的提供更范围更广的方式方法。因此,不论哪种侦查模式,在实际操作当中都有它的局限性,然而最大的局限性就是将不同案件的不同方法过于绝对化、模式化、方法化,这就意味着本身有千变万化的灵活思路被这些模式所禁锢在一个绝对化的框架当中。 所以,侦查模式不是实际行为本身,它并没有实际行为中的具体细节。侦查模式不是绝对的模式和绝对的标准。 二、侦查模式的种类 侦查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从案到人、从人到案、从案到案、从物到案侦查模式。这四种侦查模式有特定的特点,在不同情况是运用不同的侦查模式。 (一)、从案到人的侦查模式 从案到人的侦查模式,是指某些特定犯罪案件在发生以后,刑事侦查员在侦查实践活动中积极收集并利用这某一单一案件或多个系列案件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实施犯罪过程中以及实施犯罪后遗留下的各种痕迹物证和其他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蛛丝马迹,运用多种途径、各种方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查找、查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方式。 这种侦查模式,是侦查员从一进入现场开始为起点,在犯罪现场中搜集痕迹物证,主要的侦查任务是查明犯罪嫌疑人,侦查思路就是从已经发生的犯罪结果追溯嫌疑人进行违法犯罪的原因和造成犯罪结果的对象。从字面上可以看出,从案到人的侦查模式,简单的来讲就是侦查员根据在现场发现的痕迹物证的“案”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人”。这种侦查模式在现在的刑事工作中运用的比较广泛,侦查人员从案发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然后进行现场调查访问,之后采取各种侦查措施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线索进而找到先醉嫌疑人最后抓获破案的过程。 (二)、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

加强侦察情报体系建设对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57585246.html, 加强侦察情报体系建设对策研究 作者:秦思斯 来源:《青年生活》2019年第27期 摘要:随着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进入新时代,部队侦查情报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未来,应着眼侦查情报工作体系建设,以侦查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强物质支持保障水平;以侦查技能建设为突破,提高部队管理训练水平;以管理体系建设为根本,强化情报信息融合能力;以侦查人才建设为抓手,提升侦查情报综合能力,以此推进我军侦查情报能力全面提高。 关键词:侦查情报体系;支持保障;对策建议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进入新时代,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着眼兴军强军各项要求,我国军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国内外发展形势的日益复杂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我国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为严峻,更加需要强大的军队作为发展的坚强后盾。在这样的背景下,侦查情报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提高军队作战能力的重要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1]。 一、以侦查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强物质支持保障水平 我军装备配备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要和平时期有用、战争中管用、特别是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要做到这一条,不仅需要完成装备管理保障制度,更要着眼军队未来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装备计划,特别是对于部队侦查装备的配备上,更应结合当前不断提高的技术水平,以及日益多元的任务目标,不断完善侦查装备配备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侦查装备对军队侦查能力的支持保障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 首先要着力加强装备保障顶层设计。严格按照军委提出的全军装备现代化建设要求,提高部队侦查装备的整体性、系统性,并以此为内容强化方案设计,形成优势突出、系统推进、协调统一的侦查装备技术体系[2]。在侦查装备配备上,应着眼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前沿,重点配 备具备现场感知技术、应用现代信息收集和传输技术的侦查装备,提高全军侦查装备支持保障水平。坚决杜绝低水平、重复性投资。 其次要强化跨部门体系融合。现代战争条件下,信息的获取渠道日益多元化,侦查手段和侦查渠道也不断丰富。要加强无人机渗透、大数据分析、网络监听监视等高新技术与传统侦查手段的融合,特别是对全球定位技术、三维图像探索等技术难题集中攻关,从而形成技术互补、功能衔接、多部门相互融合的全方位侦查装备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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