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堆装货物管理办法

散堆装货物管理办法
散堆装货物管理办法

太原铁路局散堆装货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散堆装货物的装载质量,确保铁路货物装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货物运输

规程》、《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文电,特制

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中的散堆装货物系指:煤、焦、砂、矿粉、铝钒土、生铁、石膏、球团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的货物。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太原铁路局管内各货运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及与国铁接轨的地方、合资铁路。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4条承运散堆装货物的货运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及与国铁接轨的地方、合资铁路应安装轨道衡、计量漏斗仓等计量设施,确保不发生超载。第5条使用装载机装载散堆装货物且无轨道衡等计量设施时,装载机必须安装称重装置,未安装称重装置的装载机不得参加铁路装车作业。

第6条使用不能计量的皮带机、半壁仓、老式筒仓等装车的企业,应制定安装计量设备推进计划或改造装车系统计划,并进行落实,逐步达到铁

路计量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装车站应优先安排有计量设备的装车点

装车。

第7条货运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因线路条件不能安装轨道衡等计量设施,可暂按量尺划线装车,但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轮重测重仪,抽查

重车重量。100车及其以上抽查不少于5%,100-30车抽查不少于10%,

30车以下不少于20%。并填记“轮重测重仪抽查记录”(见附表一)。第8条轨道衡、计量漏斗仓和装载机称重装置,必须有国家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签发的产品合格证。使用时要有计量部门的定期检验合格证。

第9条轨道衡、计量漏斗仓必须具备存贮、打印功能,有关计量数据需保存3个月。不具备上述功能的轨道衡、计量漏斗仓要逐步进行改造,以

实现自动计量、存贮、打印功能。装载机称重装置应具备打印汉字称

重单的功能,称重单应有总重、车号、装车起止时间、总次数、每斗

重量等内容,不具备上述功能的要及时升级改选。

第10条各装车站要与装载机所有权单位签订装载机称重装置使用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防止违章操作,防止弄虚作假,防止出具虚

假称重单。

第三章装车作业

第11条各装车站及装车单位装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严格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和铁道部关于货车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车地板、车门、

车窗等技术状况不良危及行车安全的货车。一般状况不良,确需使用

时须采取安全措施,以确保运输安全。

第12条装车前,车站应严格检查货物密度测定记录和上站磅单,确定装载高

度和装车吨数。杜绝伪报货物密度、伪报磅单等弄虚作假行为。

第13条装车时应做到均衡装载货物,充分利用车辆的容积,严格按允许增载货车车型、货物品类及允许增载重量装载。做了不偏载、偏重、超载,

不亏吨,确保货物不洒漏。

装运煤炭应逐步采取防尘措施,冬季装运煤炭还应按规定采取防冻措

施。

第14条敞车装载煤炭在局管内运输,到站为局管内的车站时,可起脊装载,但起脊高度应保证货物不会造自然洒落。

敞车装载煤炭,到站为局管外的车站时,其装载高度不得超出车辆端

侧墙,如确需超出车辆端侧墙采取围档措施装运时,需经路局货运处

批准。

第15条使用轨道衡、装载机称重装置确定货物重量时,托运人须提供过衡检斤单据一式两份,托运人、车站各持一份,车站要由专人保存,保存

期半年。

第16条装车作业完毕后,装车单位应及时清理货车车体外部、车钩、手闸台等部位上的残货和杂物。挂车前车站应进一步检查确认,防止遗留的

残货或杂物高速运行时飞起(散落)打伤人和设备。

第17条装车后要及时清理道沿、整理货位,保证道沿及货位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第18条使用轨道衡、计量漏斗仓确定货物重量时,车站须在货物运单记事栏内加盖圈“衡”戳记;使用装载机称重装置确定货物重量时,车站须

在货物运单记事栏内加盖圈“称重”戳记。

第19条使用轨道衡、计量漏斗仓确定货物重量的车站要要建立健全轨道衡、计量漏斗仓抽查制度和监衡制度,确保数据准确有效。

第20条使用装载机称重装置的车站,要加强对装载机称重装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章操作责任者的责任追究。杜绝装载机称重装置带病作业,

杜绝装载机称重装置关机作业,杜绝装载机称重装置提供虚假称重

单。

第21条使用汽车衡拼装货物,须严格上站作业程序,认真填记“散堆装货物拼装检斤记录单”(见附表二)。每个货位堆放货物不得超过60

吨,同时还应将同类货物按每堆1吨堆放,以确保配装需要。同时要

建立定位、定吨码放制度和安全管理办法。货位上应挂牌,货位与货

位间距不得小于0.5m,防止混码、混装、超装。

第22条按测定货物密度量尺划线装车的要做到“六必须”即:必须检查空车是否符合装车条件、必须按批测量密度、必须装车前测量划线、必须

车车进行装后检查、必须在运单上详细记载货物密度及长宽高、必须

按规定对装车质量进行签认。

第23条超过检定期限的计量衡器和装置不得作为装车作业的依据,应从失效日起改用测密度、量尺划线装车。

第24条车站发现货物超载时,必须进行卸载,并进行二次复衡。车站应建立二次复衡作业办法,按规定填记“卸载登记簿”(见附表三),经车

站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

第25条焦碳装载及使用平板车装运石膏、铝钒土等散堆装货物方案另文公布。

第四章货物密度的测定

第26条货物密度应按月度进行测定,雨季(6-9)及货物质量变化较大时,需按批测定。按月测定货物密度时,须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货物密

度测定完毕。按批测定密度时,须在装车前将货物密度测定完毕。第27条货物密度测定应使用车地板平整,不少于3立方米的汽车按装车工况进行测定,并将货物充实、填满容器,以减少误差。

第28条每一种货物必须测定三次以上,取最高值,密度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第四位采取进位法处理。

第29条货物密度测定完毕后,参加测定货物密度的有关人员必须在“散堆装货物密度测定记录”(见附表四)上签字,测量单位将“散堆装货物

密度测定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车站备案。车站还应填记“散堆

装货物密度测定汇总台帐”(附表五),保存期半年。

第30条装车站必须对托运人测定货物密度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第31条托运人未按规定测定货物密度或未向车站提报“散堆装货物密度测定记录”,车站有权暂停托运人装车。

第32条散堆装货物密度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货物密度(吨/立方米)=货物重量(吨)/货物体积(立方米)

第五章量尺划线

第33条根据测定的货物密度和现车内部实际长、宽尺寸,按下列公式计算出不同车型的装车高度。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数采用舍去

法处理(如:1.789m取值为1.78m),单位为:米

1、规则车型装车高度H的计算方法

计算装车高度(米)

=货车容许重量(吨)/(货车长(米)×货车宽(米)×货物密度(吨/立方米))

2、不规则车型装车高度的计算方法

车辆端侧墙顶部至货物顶面的距离(米)

=(货车容积(立方米)×货物密度(吨/立方米)-货车容许重量(吨))/

(货车长×货车宽×货物密度)

当该计算值大于0时,计算装车高度小于车辆端侧墙高度,当该

计算值等于0时,计算装车高度等于车辆端侧墙高度,当该计算

值小于0时,计算装车高度大于车辆端侧墙高度。

第34条当计算装车高度小于车辆端侧墙高度时,以计算装车高度作为实际装车高度。

一般敞车需在车辆每一侧墙内侧各画2条装车线,每一端墙内侧各画

1条装车线。线长不得小于300mm,宽不得超过8mm,画线须保持水平。

C80、C76、C5D、C61型货车可在车辆内侧四角处各画一条折线,端墙

处线长不少于300mm,侧墙处线长不少于600mm。

当计算装车高度与车辆端侧墙高度相同或大于货车端侧墙高度时,

须在车辆定检期上方注明计算装车高度超出端侧墙的高度差,标注

格式为“+0mm”或“+×××mm”。

第六章卸车作业

第35条车站应加强卸车组织和管理,凡托运人在运单上注明收货单位或共用单位为专用线卸车时,不得强制在货场或其他专用线卸车。凡未注明

的,不得强制送往专用线卸车。

第36条卸车后,应将车辆清扫干净,做到卸后车内不留残货、杂物等,并关好车门、车窗,按规定清理失效的装载加固材料和捆绑铁线。

第37条卸车后要及时清理道沿、整理货位,保证道沿及货位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第38条卸车站应加强卸车后的检查,不得将未清理干净的车辆放行。

第七章交接检查

第39条专用线、专用铁路装卸车后,要与铁路在规定地点办理交接。办理交接时要逐车检查,现车交接,不得信用交接。发现超载、偏载、偏重、

货物洒漏、车门关闭不严等装载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车内有垃圾时,

须由专用线、专用铁路改正后,方可放行。

第40条与地方、合资铁路的接轨站在与地方、合资铁路办理交接时,要严格按照《地方、合资铁路交接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其他

第41条车务站段要建立“散堆装货物管理台帐”(见附表六)。设专(兼)人负责每日登录“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和“5T系统”,发现

涉及本单位的超偏载信息,应认真组织分析并到处理站(或到站)进

行核实。同时要定期对散堆装装载质量进行检查、分析和考核。

第42条车务站段装载加固小组检查、抽查散堆装货物时,要检查磅单、称重单、测密表、拼装记录单和装载加固状况,必要时可利用衡器或轮重

测重仪进行抽查。车站须建立货物重量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43条安装轨道衡的主要卸车站要建立超载信息反馈制度,经轨道衡检测发现超载后,要及时电告发站并抄送路局货运处。对安装轨道衡的主要

卸车站不落实有关制度,不按规定操作轨道衡,漏报、隐瞒超载信息

等问题要追究责任站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44条发生货物超载时,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太原铁路局货车超载考核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考核。

第45条本办法由太原铁路局货运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环节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其转移过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废物移出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包含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在内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收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可以免于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应当将收集、转移情况记入危险废物收集者的收集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台账中。 第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第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 第七条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合规委托责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运输单位和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二)(分类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 (三)(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准确重量(数量)、危险特性,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四)(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转移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的醒目处清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 (五)(核对及交付责任)核对运输者、运输工具及收运人员的信息与转移联单是否相符,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连同联单一并交付运输者; (六)(申报登记责任)如实记录、妥善保管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一、我单位固体废物暂存间和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管理责任人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负责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工作。 二、我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每班应统一分类收集并贮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内,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三、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若发现需处置可上报单位主管领导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否则,发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或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的一次罚款200元;被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予以罚款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者,承担30%经济损失。 四、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好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环保管理台账。 五、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一、每年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二、及时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 五、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六、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出售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

SWI05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SWI05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1 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部门、各车间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4.2.2.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a)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b)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e)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a)生产中产生的粉尘直接回收至成品包装;产生的废编织袋、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a)废弃涂料、油漆由行政部负责在提出处理要求,对废弃物集中处理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车间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b)废弃油漆、更换下来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墨盒、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其它有害废物,由行政部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 4.3.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行政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4.3.3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行政部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由行政部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行政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3.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各部门、车间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弃物清单》中。 4.4行政部和安环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 记录

装货卸货管理规定

搬运组装货、卸货管理规定 1、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 2、听从仓管员的指挥,按要求装货、卸货(包括装货卸货的位置、时间、顺序等)。 3、搬运货物前,应采取保护措施: A、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B、搬运前应进行捆扎; C、放置的高度15L/20L桶不得超过5层,套装箱不得超过8层,周转箱不得超过5 层; D、单桶/单排连续叠置不得超过3层; E、整板发货未发完需退回仓库的,应先调整好放置位置,并捆扎后,再搬运。 4、运货前,检查栈板是否有损坏、能否承重,检查货物放置是否稳妥,发现异常情况, 立即处理,采取保护措施或消除隐患后,方可运货。 5、装货时,应: A、检查货车车厢是否平整。不平整的,应在货车车厢底部放置纸皮,填充平整后再 装货,放置纸皮后仍不平整的,不得装货,同时报告仓管员和物流文员,按指 令处理。 B、检查车厢底板是否干净、干燥。若不干净,应督促司机清理;若不干燥,应先清 扫,再加垫纸皮等物品后再装货。 C、轻拿轻放,不推、拖、扔、滚、倒置,防止铁桶底部与车厢底部摩擦,损坏包装, 发生事故。装塑料桶装货物时,必须逐桶手提装货,禁止几桶叠放、底部转动 装货。 D、同车装几个客户的货时,应用纸皮、捆扎绳索或其他物品分隔开。 E、平板车上装铁桶货物时,应在车厢板两边铺纸皮后再装铁桶,以避免铁桶滑走引 起货物倾倒。 F、放置在车厢末尾的货,或者叉车叉货悬空,装货时,应有专人装货、专人负责保 护,以免其倾倒。 G、“十环”产品应与非“十环”产品分开放置,禁止混放。 H、装货完毕,应督促司机对货物进行有效捆扎,平板车必须打好夹板。 6、注意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如实际重量与标识明显不符,包装破损,泄漏,200L稀释 剂未按规定用桶等),及时向仓管员反馈。 7、正确预测货物体积,并结合车况、场地情况装货卸货,确保运输或储存安全。 8、卸200L空桶时,地面应放置轮胎、纸皮或木片,禁止直接往地面上扔或直接在地面 上滚动、拖动。 9、装稀释剂时,应避开运输车辆的排气管。 10、严禁兰、白水同车发放,严禁蓝白水无外包装“裸发”,严禁挤压。 11、捆扎货物的绳索,应收集后交仓管员处理;其他塑料带、垃圾应在装货完毕后清理、 放入垃圾箱。 12、卡板上的货物装卸完毕,应将卡板轻置于库房一侧的规定区域内,不得影响通行; 禁止扔、抛卡板,禁止将卡板置于花坛、草坪上;雨天禁止将木质卡板放置室外。 13、发现已损坏或有安全隐患的卡板,应单独放置,由叉车司机运至工程部维修点后, 搬运组长通知工程部维修。 14、灌装溶剂时,应严格按流程操作,并督促仓管员按流程表检查、记录。应先接好地 线,在品名确认无误后方可灌装;灌装完毕后,应关闭进料阀,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禁止在雨中作业,禁止在雷电时作业。 15、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装卸货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废弃物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8386 废弃物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废弃物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确保废弃物的处置过程及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 1.1、安全环保部 1.1.1、负责废弃物的管理、监督,协调生产过程中液体废弃物的清理和处置; 1.1.2、负责联系排放污水水质的监测和污水处理过程的监督; 1.1.3、负责危废处置相关事宜。 1.2、生产采购部负责设备设施安装维修中废弃

物处置的归口管理。 1.. 2.1、负责对相关方施加必要的环境影响。 1.3、各部门 1.3.1、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的收集、分类、管理及运送至指定地点贮存; 1.3.2、负责环境治理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和控制。 2、废水排放 2.1、机械加工、少量酸洗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 2.2、废油、废溶剂、酸碱废液及其它废液严禁倒入污水管网,由安全部与相关部门对接委外有资质的厂家处理。 2.3、各部门生产工艺废水应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购 买、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管理。 第三条运城发电公司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 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 体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 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 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二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定期上报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第六条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 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责任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责任部门应当建立、健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措施。 第十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照环 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 的种类、产生量等相关资料。当污染物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申报。 第十一条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 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二条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 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 堆放废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第十三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 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加强废弃物的管理,使固体废物的处置规范化。 2、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 3.2各部门按规定分类投放储存固体废弃物。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4、工作程序 4.1产生固体废弃物的部门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 染。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2根据公司的生产产品的过程,可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处理方式分可回收和不可回 收。 4.3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4.3.1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各部门根据分类清单,将固废物按类别暂放在指定区域或垃圾 桶。 4.3.2指定的清运负责人定期将固体废弃物送往公司指定集中存储地点。 4.4固体废弃物的存放 4.4.1对不同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 4.4.2存放容器或区域需设置标识,避免发生乱倒、乱放现象,造成环境污染。各部门负 责本区域的收集与标识, 生产部负责集中存放地的设置与标识。 4.4.3安环科指定专人监督管理,进行严格标识,分类存放,防止发生废弃物乱堆及洒落 现象,保持地面清洁。 4.4.4固体废物存放收集应防止雨淋、散扬。 4.5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4.5.1废弃物的处置原则: a.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问题,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b.处置过程中,不应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c.对于办公耗材或其它废料,首先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是否由供应商回收。 d.处置情况要建立台帐,加以记录和统计。 e.回收或存储地点转移的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固废物。 4.5.2对有回收价值的金属废料、废纸板、废塑料等废弃物及时处理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或相关供应商。 4.5.3对没有回收价值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一起,送到生活垃圾箱,不得随意倾掷,垃圾 箱内的生活垃圾按市政环卫部门要求清运。 4.5.4生产部和安环科需经常检查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 决,并作好记录。 固废分类清单 说明:以上清单只是提供指引并不全面,还有其他未列的废弃物都应分类,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生产部。 广北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技术部 2018.6.14

装货卸货管理规定精编版

装货卸货管理规定精编 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搬运组装货、卸货管理规定 1、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 2、听从仓管员的指挥,按要求装货、卸货(包括装货卸货的位置、时间、顺序等)。 3、搬运货物前,应采取保护措施: A、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B、搬运前应进行捆扎; C、放置的高度15L/20L桶不得超过5层,套装箱不得超过8层,周转箱不得超过 5层; D、单桶/单排连续叠置不得超过3层; E、整板发货未发完需退回仓库的,应先调整好放置位置,并捆扎后,再搬运。 4、运货前,检查栈板是否有损坏、能否承重,检查货物放置是否稳妥,发现异常情 况,立即处理,采取保护措施或消除隐患后,方可运货。 5、装货时,应: A、检查货车车厢是否平整。不平整的,应在货车车厢底部放置纸皮,填充平整后 再装货,放置纸皮后仍不平整的,不得装货,同时报告仓管员和物流文员, 按指令处理。 B、检查车厢底板是否干净、干燥。若不干净,应督促司机清理;若不干燥,应先 清扫,再加垫纸皮等物品后再装货。 C、轻拿轻放,不推、拖、扔、滚、倒置,防止铁桶底部与车厢底部摩擦,损坏包 装,发生事故。装塑料桶装货物时,必须逐桶手提装货,禁止几桶叠放、底 部转动装货。 D、同车装几个客户的货时,应用纸皮、捆扎绳索或其他物品分隔开。 E、平板车上装铁桶货物时,应在车厢板两边铺纸皮后再装铁桶,以避免铁桶滑走 引起货物倾倒。 F、放置在车厢末尾的货,或者叉车叉货悬空,装货时,应有专人装货、专人负责 保护,以免其倾倒。 G、“十环”产品应与非“十环”产品分开放置,禁止混放。 H、装货完毕,应督促司机对货物进行有效捆扎,平板车必须打好夹板。 6、注意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如实际重量与标识明显不符,包装破损,泄漏,200L稀 释剂未按规定用桶等),及时向仓管员反馈。 7、正确预测货物体积,并结合车况、场地情况装货卸货,确保运输或储存安全。 8、卸200L空桶时,地面应放置轮胎、纸皮或木片,禁止直接往地面上扔或直接在地面 上滚动、拖动。 9、装稀释剂时,应避开运输车辆的排气管。 10、严禁兰、白水同车发放,严禁蓝白水无外包装“裸发”,严禁挤压。 11、捆扎货物的绳索,应收集后交仓管员处理;其他塑料带、垃圾应在装货完毕后清 理、放入垃圾箱。 12、卡板上的货物装卸完毕,应将卡板轻置于库房一侧的规定区域内,不得影响通行; 禁止扔、抛卡板,禁止将卡板置于花坛、草坪上;雨天禁止将木质卡板放置室外。 13、发现已损坏或有安全隐患的卡板,应单独放置,由叉车司机运至工程部维修点后, 搬运组长通知工程部维修。 14、灌装溶剂时,应严格按流程操作,并督促仓管员按流程表检查、记录。应先接好地 线,在品名确认无误后方可灌装;灌装完毕后,应关闭进料阀,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禁止在雨中作业,禁止在雷电时作业。 15、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装卸货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定义 危险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4职责 管理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管理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5管理细则 5.1固体废弃物分类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含油棉纱手套抹布、废油漆罐、废油桶、生产废水沉淀的淤泥;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物流产生的废纸箱、废木托盘;生产产生的报废铝材及铝材边角料。 5.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可回收废弃物,即废纸、费托盘、铝材及其他金属应设立单独的储藏地点,勿与不可回收废弃物混放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生活垃圾或报废不能再用的产品。存放由垃圾箱内,由清洁人员按期收运存放到车间北面的垃圾站内。 5.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危废暂存仓管理员必须熟悉库内所有危废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及异常 应急措施,并在危废仓库适当位置上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标识。 危险废弃物仓库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4:00-16:00,各部门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 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卸货和装货安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卸货和装货安全规章制度 示范文本

制度文书样本 QCT/FS-ZH-GZ-K573 卸货和装货安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服从车间统一安排。 2、装卸货时认真检查钢丝绳是否牢固,卸夹是否配套及牢固。 3、装卸货人员思想必须集中,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二辆行车抬吊时,必须同时起吊,绳钩必须垂直,杜绝斜吊或超重吊。 4、在放垫块时注意手脚。 5、夜间装卸货必须有足够灯光。 6、装卸货堆放要整齐堆平。 以上几条必须严格执行,如违章,一切责任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章本人自负,损失公司的机械设备照价赔偿。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第2页/总2页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 1 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者3人在48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医疗卫生机构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1.目的范围 为了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的管理,减少和预防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对生产、办公、服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置。 2.职责 2.1各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的废物、办公垃圾的分类、贮存和管理。 2.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废进行收集、分类、和管理,并对呼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进 行监督和考核。 2.3行政部负责办公区域内的办公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硒鼓、墨盒等)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定义 3.1.1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本公司生产/办公及员工的日常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关固态废弃物质。 3.1.2减量化:通过可能的措施,减少废物的产生量或处置量,包括减小体积、数量、各类等。 3.1.3资源化:对废物进行充分合理的再利用,鼓励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做到物尽其用。 3.1.4无害化:对废物进行物理、化学等方式处理,降低或消除其危害性及对环境的污染。 3.2固体废物的来源 在公司活动、产品、服务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如:废电线、元件、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办肥废物等)。 3.3固体废物管理控制原则: 本公司在制定生产工艺时考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和产品废弃的因素,尽量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并使单位产量逐渐减少。 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应力求科学、合理,把对环境的污染减低到国家法律和标准要求以内或高于要求,需要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4固体废物的分类 A)危险废物:包括废日光灯管、废硒鼓、墨盒、废电池、含油废物等。 B)可回收非危险的废物:废包装物、废纸张、书籍杂志等。 C)生活垃圾。 3.5固体废物的标识 在各类固体废物存放区域、各收集容器上应有注明该区或或该容器收集何类废弃物的标志,标志应明显、保持清晰、完整。 3.6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 A)生产部和行政部分别负责对生产、办公各类废物确认类别;公司生产、办公活动产生的固体废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定义 危险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4职责 管理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管理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5管理细则 5.1固体废弃物分类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含油棉纱手套抹布、废油漆罐、废油桶、生产废水沉淀的淤泥;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物流产生的废纸箱、废木托盘;生产产生的报废铝材及铝材边角料。 5.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可回收废弃物,即废纸、费托盘、铝材及其他金属应设立单独的储藏地点,勿与不可回收废弃物混放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生活垃圾或报废不能再用的产品。存放由垃圾箱内,由清洁人员按期收运存放到车间北面的垃圾站内。 5.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危废暂存仓管理员必须熟悉库内所有危废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熟悉使用消防器材 及异常应急措施,并在危废仓库适当位置上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标识。

装卸作业管理规定

装卸作业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装卸作业管理制度 为提高装卸工作质量,规范装卸工作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装卸工作基本要求 1、装卸过程中对货物应轻拿轻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严禁野蛮装卸,如损坏货物应照价赔偿。 2、严禁在货物上乱写乱画。严禁踩踏产品。严禁滑行装卸小车。 3、在进行装卸作业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打闹嬉戏和上班前酗酒。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不得赤膊装卸。 4、香烟、火种、个人衣物、水具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放在休息室,不得放在库区内。严禁在禁烟区吸烟。装卸工应在休息室休息,不允许在库房内休息。 5、在装卸过程中应听从库房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堆码规定进行堆放。 6、装卸作业中不能刁难客户和送货司机,更不得向客户和司机索取钱物。 二、成品装卸工作要求 (一)成品出库 1、承运车辆到达公司货场时,装卸组长负责指挥承运车辆按规定停放。停放的位置应不影响现场通行,有利装车,有利安全。 2、货物装车前要检查承运车辆的货厢及卫生情况。承运车辆应不会污损装运的产品。 3、按公司出库单指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取货和装车。如有疑问,应及时报告当班保管员。 4、取货从货位尾部开取,为方便取货,可并排两列开取。取完两列再从头至尾取另两列,取货后,货位上剩余的产品应齐整。取货后堆码不符合要求的,应在装车结束后主动进行整理。 5、取货结束后,由最后一次取货的人员,对照货位卡,对该批号产品发货数,结存数进行核实。核实后发现货位卡和实物不一致的,应立即报告发货保管员处理。 8、固定货位的垫仓板严禁移动。非固定货位的垫仓板被移动的,取货结束后,必须复位。 9、发现出库产品外包有损坏的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报告当班保管员。出库产品外包上有灰尘的,应清理后再装车。

现场废弃物管理办法

编号:SM-ZD-22173 现场废弃物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现场废弃物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了正确处置现场作业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节约资源,特制订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作业活动的废弃物处置。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5.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3 《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8.1。 4 主要应对风险 4.1 管理缺失或个人失误造成环境污染。 4.2 现场废弃物处置不符合国家法规及地方标准。 5 释义

5.1 一般废弃物,是指比较常见的、对环境和人体相对安全的废弃物,例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纸、废塑料、玻璃瓶、易拉罐、废铁等。 5.2 危险废弃物,是指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3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6 职责分工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现场废弃物的管理程序,监督检查废弃物的管理情况,审核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资质。 6.2 垃圾场负责一般废弃物和非油漆类危险废物的直接管理工作,油漆作业部负责含油漆类危险废物的直接管理工作。 6.3 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负责将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或包装。 6.4 采办部联系具备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并组织签订废弃物处置合同。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油、塔低物、废干粉、废胶块等化学废渣和废滤布、不合格品及不能送往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的其他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各单位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转移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用户进行处置。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符合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负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要按其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设

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擅自停用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确有必要停用或拆除的,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 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在安全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 第十一条各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首先采取措施在厂内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或无害化,然后考虑贮存、处理、处置等措施。 第十二条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并根据需要在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点设置识别标志。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需要向厂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排放固体废物时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分类搜集、存放,严禁乱排乱放,禁止向生活垃圾场或其它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倾倒工业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需要将工业固体废物送至厂区外处置的单位,必须报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厂转移处置。 第十六条工业固体废物必须经过包装、固化或采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后,方可分类转移到处置地。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分析回答题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编码:GY01/G10.52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G 编制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 编制人:牟桉永程国艳阚新东 审核人:王树徽 批准人:朱明会 2014-10-10批准 2014-10-20实施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发布 页脚内容7

修改码:0 文件编码:GY01/G10.50 页码:1/7 1 范围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油田经济协调发展,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废气排放管理指导意见>等三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的通知》(安全[2010]573号)的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防治管理职责、指标分解、源头控制、隐患治理、排污许可和监督考核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直属、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2.1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11和Q/SY 1002.1-2013标准规定的术语。 2.2固体废物,是指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3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的废物。 2.4一般固体废物,是指上述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 2.5环境敏感区,是指油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盐田、水库、沿海滩涂、鱼虾养殖区、湿地保护区、人口集中区和城市景观区等区域。 3 职责 3.1油田公司机关处室职责 3.1.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处室。负责组织固废防治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与修订;固废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制定与考核;固废隐患防治管理;负责组织固废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3.1.2规划计划处负责组织投资列支的固废污染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和计划管理。

物料装卸与防护管理规定

编号:SM-ZD-64762 物料装卸与防护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物料装卸与防护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装卸与摆放操作规范 1.1装卸、搬运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公司统一配置的防护用品。 1.2装卸人员在开货车侧面挡板前,需检查车内是否有物料挤压挡板门,如有挤压现象,需整理正常后方可开门进行装卸作业,避免人员和物料在开门时掉下,造成人员伤害或物料损坏。 1.3卸货前需检查装卸作业区域是否有人,非装卸人员不允许滞留装卸区域。 1.4卸气瓶等滚动性物体时,手不能朝物体滚动的方向。 1.5装卸物料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成线,摆向一致,不允许多种物料混放在一起。 1.6装卸时应做到轻搬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不压纸,堆放要平稳,捆扎要牢固。 1.7装卸时应按照物料外箱标识提示堆码,不得超高和

倒立放置。 1.8装卸时严禁使用表面脏污或变形托盘,严禁使用变形工装。 1.9易碎或装卸难度较大的物料,在搬运前应制定明确的搬运方案,以确保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 1.10装卸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包装,包装拆除后应复原。 1.11人工装卸、搬运物件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和工具,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互相呼应。 1.12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阀块、等精密零部件不允许叠放,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1.13镀锌、镀镍、阀块等精密零部件,在装卸前需对托盘或容器软化后方可装卸,以免损坏表面。 1.14装卸货物时,负荷不应超过规定值,叉子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叉子上,不许用单个叉尖挑物。 1.15卸货摆物料时,严禁将物料着地放置,且要注意站立位置,不准人站在通道上而背朝通道面向通道线内。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模板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对固体废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物,减少废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部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理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 职责与权限 3.1安环部是固体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标准,并下达各部门,负责环保指标的考核。 3.1.2负责查找厂内环保隐患,并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1.3负责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3办公室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 4 管理流程与要求 4.1 固体废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废活性炭、污泥。 4.1.2一般固体废物: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外的固体废物。4.1.2.1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2.2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

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单位应按照废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固废场。临时的存放场所,应有明确标识并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3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及存放 4.2.3.1各车间产生的危废按规定标准包装收集。 4.2.3.2各车间将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向安环部申请危废转移。 4.2.3.3安环部根据危废类型指定转移地点,在生产区转移需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源登记台账》,需按安环部要求存放在危废房。 4.2.3.4未经审批,各部门位不得私自将危废进行转移。 4.2.3.5接收单位未见转移单应拒绝转移作业,在未经批准准而执行转移作业后,将对转移单位进行考核。 4.2.3.6建立固废转移档案,对转移数量、类型、时间进行统计。4.2.4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4.1公司产生的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4.2.4.2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入库后由仓库统一处理。 4.2.4.3不可回收的废物放入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 固体废物的处理 4.3.1 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4.3.1.1危废暂存点达到一定量后由单位安环部上报公司副总申请固废转移,移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联单、过榜单等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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