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卫法监发[ 2002]63号)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

c.编制预评价方案。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概况;

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

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

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

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工程分析;

b.职业卫生调查;

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

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

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没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

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

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2.4.2.1 收集资料

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应收集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前运行期间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资料。

2.4.2.2 类比调查

对新建建设项目,应选择同类生产企业进行类比调查,内容如下:

a.选址

同类建设单位自投入使用以来,其选址与国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协调情况。

b.总平面布置

同类建设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居住区、废弃物处理、辅助用地的分布,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布置、运行、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

c.职业病危害现状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性质,近年来工作场所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平均浓度(强度)。

d.职业病防护设备

同类建设单位防毒、防尘、防高温、防寒、防湿、防噪声、防振动、防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各类防护设施配置和运行效果。

护耳用品、防护口罩、防护服、急救箱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休息室、卫生问、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卫生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e.职业病发病情况

同类建设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发生的情况,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案例(包括原因、过程、抢救、整改措施)。

f.组织管理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人员设置。

g.专项经费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备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情况。

2.4.3 分析和评价

2.4.3.1 评价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主要评价标准见附件2。采用评价标准时应注意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2.4.3.2 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检查表法、类比法与定量分级法相结合原则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a.检查表法

依据评价标准、规范,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有关内容与国家标准、规范符合情况。

b.类比法

利用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监测、统计数据,类推拟评价的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c.定量分级法

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性、劳动者接触时间进行综合考虑,计算危害指数,确定劳动者作业危害程度等级。

依据有关标准,新建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同类企业类比调查,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根据已有测定资料,分别取得劳动者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等数据,计算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指数。计算方法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对目前尚无分级标准的或无类比调查数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等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等,结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配置方案,预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2.4.3.3 评价内容和指标

2.4.3.3.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资料,确定建设项目各评价单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描述其理化特性、毒性、对人体危害、工作场所最高容许浓度、接触人数、接触方式,评价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

2.4.3.3.2 选址、总平面布置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

2.4.3.3.3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a.采用无毒、低毒或避免劳动者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

b.在生产许可的条件下,隔离含有害作业的区域,使其避免对无害区域或相互之间的污染和干扰;

c.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布置在工作地点机械或自然通风的下侧;

d.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热作业应设在建筑物的最上层;热源应尽可能设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有天窗下方。

2.4.3.3.4 建筑物卫生学要求

a.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设计要求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b.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发散车间应利于通风散热;高湿车间应设置防湿排水设施,防止顶棚滴水和地面积水。

c.建筑物采光、照明符合现行《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等。

2.4.3.3.5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主要包括:

a.除尘设施

b.排毒净化设施

c.通风换气设施

d.事故应急设施

e.噪声控制设施

f.防暑设施

g.防寒设施

h.防湿没施

i.振动控制设施

j.非电离辐射防护设施

k.电离辐射防护设施

2.4.3.3.6 应急救援设施

2.4.3.3.7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4.3.3.8 卫生设施

2.4.3.3.9 职业卫生管理

2.4.3.3.10 职业卫生经费概算

2.5 预评价报告编制

预评价报告编制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汇总、分析各类资料、数据;

b.做出评价结论,完成预评价报告。

2.6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按规定格式编写(格式见附件3),其主要内容包括:a.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法;

b.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

c.对建设项目选址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作业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主要产生环节、对人体的主要职业危害、可能产生的浓度(强度)及其职业危害程度预测等;

d.对拟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分析及评价,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

e.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

f.评价结论:对评价内容进行归纳,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的建议,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2 评价方案编制

评价单位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预评价报告内容和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情况编制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评价目的、依据和范围;

b.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

c.现场调查与监测的内容与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d.组织实施计划与进度、经费安排。

3.3 现场调查

评价单位在接受评价委托后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职业卫生学调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3.1 生产过程的卫生学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a.化学因素(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原料、半成品、中间产物、产品和废弃物的名称、生产和使用数量、理化特性、劳动者接触方式和接触时间。

b.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振动、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

c.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致病病原体。

3.3.2 作业环境卫生学调查;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学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卫生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3.3 调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各阶段设计审查时提出的职业卫生审查意见。

3.3.4 职业卫生管理调查

a.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b.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情况;

c.职业健康教育、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健康监护情况;

d.职业卫生资料归档情况。

3.4 现场监测: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

3.4.1 测试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3.4.2 测试条件;按设计满负荷生产状况。

3.4.3 测试频次:根据生产工艺、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变化情况以及危害程度分类,一般连续采样测定三天,每日上、下午各一次。

每次同一点不同时间内测定,采取样品不得少于三个,测试结果取其均值(放射、噪声等物理因素测试结果除外)。

特殊情况按相应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3.4.4 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测试点的设置原则见附件4。

3.5 职业性健康检查

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确定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

3.6 评价结果

a.评价选址、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b.工程防护设施及其效果,

c.计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每个测试点浓度(或强度)的均值,其中粉尘浓度的测试数据计算几何平均数,毒物浓度计算算术平均数或几何平均数(其测试数据如为正态分布计算算术平均数,如为偏态分布则计算几何平均数),噪声测试数据不计算均值,每个测试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未超过标准的为合格,超过标准的为不合格;

d.依据上述计算结果,评价各项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评价因生产工艺或设备技术水平限制,对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岗位所采取职业卫生防护补救措施效果;

e.评价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配置情况;

f.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3.7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和内容;

b.建设项目及其试运行概况;

c.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其浓度或强度,职业病危害程度;

d.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设施、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e.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评价;

f.评价结论及建议。

3.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规定格式编写,格式见附件5。

主要评价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85

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91

6、小型工业企业建厂劳动卫生基本技术条件GB16910-1997

7、有毒作业分级 GB12331-90

8、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5817-86

9、高温作业分级 GBT/T4200-1997

10、低温作业分级 GB/T14440-93

11、冷水作业分级 GB/Tl4439-93

12、噪声作业分级 LD80-1995

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7

14、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1654-89-GB1l666-89

GB18053-2000-GB18083-2000

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16、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4792-84

17、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702-88

18、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10434-89

19、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6-89

20、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7-89

21、其它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程和规范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格式

1、封页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评价机构(加盖公章)

年月日

2、封二

评价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3、封三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承担单位:评价机构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报告审核人:

4、封四

目录;按照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内容、方法、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分析、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内容的顺序排列。

5、正文

按照目录内容编写,纸型规格A4纸,字体为国标仿宋体,标准4号,30行/页, 30字/行。

6、附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测试点设置原则

1、化学因素的测试点设置原则

1.1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测试点的选择原则

1.1.1测试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奏地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但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操作,且应避免生产过程中待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

1.1.2选择的测试点必须包括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点,并引作为重点测试点。

1.1.3在测试点上设置的收集器应在劳动者的呼吸带,距地面1.5米

1.2工作场所测尘点选择原则

1.2.1测尘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尘地点

1.2.2测尘位置应选择在劳动者经常活动的范围内,且粉尘分布较均匀处的呼吸带,有气流影响时,-般应选择在作业地点的下风侧或回风侧,移动式产尘点的采样位置,应位于生产活动中有代表性的地点,或将采样器架设于移动设备上。

2、物理因素的测试点设置原则

2.1车间内噪声测试点选择原则

2.1.1著车间内各处A声级差别不大(小于3分贝),则只语在车间内选择1-3

个测点。

2.1. 2若车间内各处声级波动较大(大于3分贝),则需按声级大小,将车间分成若干区域,任意两个区域的声级差应大于或等于3分贝,每个区域内的声级波动必须小于3分贝,每个区域取11个测点。这些区域必须包括所有劳动者为观察或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工作、活动的地点和范围。

2.1.3测量时,应将传声器放置在操作人员的耳朵位置(人离开)。

2.2微波辐射测试点的选择原则

2.2.1为测得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所受辐射强度,必须在各操作岗位分别予以测定,应以头和胸部为代表。

2.2.2当操作中某些部位可能受更强辐射时,应予以加测。如需眼观察波导口或天线向下腹部辐射时,应分别加测眼部或下腹部。

2.2.3当需要探索其主要辐射源,了解设备泄漏情况时,可紧靠设备测试。其所测值仅供防护时参考。

2.3超高频辐射测试点的选择原则

2.3.1工作场所场强测量时,区分别测量操作点的头、胸、腹各部位。

2.3.2对设备泄漏场强测量时,可将仪器天线探头置于距设备50mnl处测量,其所测数值仅供防护时参考。

2.4其它职业病危害因素测试点的设置原则按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格式

1、封页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评价机构(加盖公章)

年月日

2、封二

评价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3、封三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承担单位:评价机构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报告审核人:

4、封四

目录,按照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内容、方法、标准、建设项目概况、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内容的顺序排列。

5、正文

按照目录内容编写,纸型规格A4纸,字体为国标仿宋体,标准4号,30行/页, 30字/行。

6.附件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为提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风险,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设立环保卫生监测站,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环保卫生监测站具体负责对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监督检测由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 (二)公司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进行一次日常监测,每周对作业场所噪声强度进行一次日常监测,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用具的使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企业自身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日常监测。 (三)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辨识和评估: 1、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公司生产现场情况,确定职业危害检测点,并绘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2、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检测地点或岗位,应该适当 增加检测次数; 3、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当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辨识评估。

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 Q ICS 13.100 C 70 备案号:xxxxx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Guidelines for pre-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报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目次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5) 5 评价依据 (5) 6 评价范围 (5) 7 评价方法 (5) 8 评价程序与内容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 (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章节与内容组成 (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格式 (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张忠彬、李戬、杜欢永、郭金玉、陈建武、张伟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 /T 19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2 职业病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的各种危害。 3.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pre-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3.4职业病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1范围 本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逮、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止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198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H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绎、使用与维护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称准。 3,1 施工现场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参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3.2 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3.4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且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 3.5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6 项目分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分包。 4 基本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4.3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M2及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人。1万M2~5万M2的工程至少配备2人。5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总论; 2、项目概况及试运行情况; 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 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 7、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与评价; 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10、结论;11、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来源分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按照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十大类。 职业卫生三级预防原则:病因预防、临床前期预防和临床预防。 职业病危害评价人员复习题答案;1.采用类比法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时,应当确;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 3.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对高毒;4.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是缺氧或剧毒品,当浓度很高;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6.全面通风的效果取决于;7.最高容许浓度(MAC)或作用,可导致严重急性;8. 职业病危害评价人员复习题答案 1.采用类比法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时,应当确定拟建项目与类比项目之间的相似性,主要考虑工程一般特性的相似性、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相似性、环境特征的相似性等。2.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是缺氧或剧毒品,当浓度很高可危及生命时,则应选用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 5.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6.全面通风的效果取决于 7. 最高容许浓度(MAC)或作用,可导致严重急性损害的化学物质而制定的不应超过的最高容许接触限值。 8.概括地说,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 9.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10.当接触浓度超过PC-TWA,达到PC-STEL水平时,一次持续接触时间不应超过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 4 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60min 。 11. 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 日。 12.应组织有关专家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对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一是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二是为用人单位提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3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 术语和定义 4.1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2监测:监,监视监听监督的意思;测,测试测量测验的意思。监测,偏重于观察。 4.3检测:用指定的方法检验测试某种物体(气体、液体、固体)指定的技术性能指标。适用于各种行业范畴的质量评定,如:土木建筑工程、水利、食品、化学、环境、机械、机器等等。 4.4评价:通常是指对一件事或人物进行判断、分析后的结论。 5 权责 5.1 安环办负责本制度的拟、修、废。 5.2 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按要求具体实施。 6内容 6.1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6.2 安环办负责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6.3安环办负责对进厂职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并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或安排休养。

6.4 各车间、班组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5 正常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6.6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并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6.7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7. 附则 7.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2 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1范围 本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逮、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止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198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H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绎、使用与维护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称准。 3,1 施工现场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参工程的新建、扩建、改

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3.2 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3.4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且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 3.5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6 项目分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分包。 4 基本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编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样例) 委托单位: 检测与评价场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号: 检测评价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封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说明 (一)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协议和技术文件进行。 (二)报告中有涂改、增删或复印件检验印章不符者无效。 (三)本报告的检测结果及本单位名称,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 (四)对本检测与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报告正文共页,报告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一份)。 检测与评价单位: 技术档案存放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正文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一、一般情况 受检单位:地址: 委托单位:联系人: 联系地址:电话: 邮编: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年月日样品数量: 检测时间:年月日检测仪器: 二、检测与评价依据: (一)采样依据: (二)评价依据: 三、现场情况: 四、测试条件与样品采集

五、检测结果与评价(详细检验结果见附录2) *C 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 STEL:短时间接触浓度,C MAX:最高浓度检测结果表明: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附录 附录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点分布示意图 附录2. 检测检验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测人(签名):校对人(签名):审核人(签名): 报告签发人:检测评价机构(盖章)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在水电建设工地中,易产生以下几种职业性危害因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精神紧张疲劳,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不合理的工具等,在炎热季节露天施工的太阳及辐射等,及生产性粉尘等。按国家规定,职业危害是企业行为,应该由企业负责,并且永远由企业负责,职业安全人员的任务是通过深入现场调查劳动条件,把那些严重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重点岗位和危害性找出来,进行重点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逐步减轻直至消除职业危害,保护水电建设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由于我局是常年野外施工的生产单位,易产生危害因素主要是以下三种:1、生产性粉尘与尘肺病;2、高温危害;3、噪声危害。尤其是粉尘,是我们水电建设者最大的职工危害。 (1)生产性粉尘与尘肺病 1、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影响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某些生产过程中散逸到空气中,并能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而我局的生产过程中最易造成大量的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及电焊尘等,长期吸入大量的粉尘,使肺内滞留的粉尘达到一定量,可使肺的防御功能失去平衡,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引起尘肺(矽肺病),在我

们水电建设行业中主要是: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筛分尘肺几种。 2、尘肺病的致因 尘肺病发病与吸入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的省电性等有关以外,所从事工作的劳动强度,个人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等,对尘肺的发病也有一定的影响。 (1)、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速度越快,越易患尘肺。 (2)、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越高,接尘时间越长,吸入人体的量越多,越易患尘肺。 (3)、粉尘对人体呼吸系统的危害程度与粉尘的分散度有密切的关系,粉粒越小,沉降速度越慢,进入肺部的机率越大,对人体危害越大。 (4)、劳动强度越大,越容易患尘肺,个人体质越差,越不注意个人防护,就越易患尘肺病。 (2)高温危害 高温危害:从事野外作业的水电职工,常时间爆晒太阳光下,如未能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外界热量不断地作用于人体,而体内热量散发困难,使体内蓄热过多,在加以体内盐份随汗流大量排出,于是引起头晕、头痛、体温升高、

ZW-JB-2014-00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ZW—JB—2014—004 一、评价范围 原则上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并包括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评价范围还应包括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以及设备设施的利旧内容。 对于可研阶段施工方案尚未确定的情况,预评价报告可作说明后省去相关分析评价内容,仅需在补充措施建议中明确建设单位相关职责;待施工方案最终确定后,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补充相关预评价内容,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评价方法 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采用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三、评价基本原则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评价过程 1.工程分析 通过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概况、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与产品的名称和用(产)量、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建设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内容,并初步识别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及建设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特点与分布。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分析还应明确工程利旧情况。 2.类比调查 本部分适用于采用类比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 1)类比企业职业卫生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类比企业与拟建项目的可比性分析;类比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存在的作业岗位、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频度等;类比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维护状况;类比企业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情况;类比企业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等。 2)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尽可能收集类比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最新检测资料,分析明确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分布及其浓度(强度)等。收集的检测资料的质量、检测种类和范围应符合要求,引用时应注明检测报告来源。没有可收集的检测资料时,应制定检测方案,并对类比企业进行现场检测。 3.职业病危害评价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在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识别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岗位、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频度、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及导致的职业病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出无防护措施时各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的预期浓度(强度)范围。 2)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根据类比检测结果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状况,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各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评价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与符合性。对于没有类比检测数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根据各种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来推测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并评价。 当类比检测或分析推测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浓度(强度)范围超过GBZ 2或其他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应分析超标原因。 3)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根据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的作业岗位环境状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类比检测或分析推测结果以及GB/T 11651、GB/T 18664等相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

(2002年3月11日卫法监发[2002]63号发布) 1. 总则 1·1 为了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 1·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的规定。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a.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 c.编制预评价方案。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容: a).建设项目概况。 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 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容和方法; 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 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 工程分析;

b. 职业卫生调查; c. 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容: 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 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 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 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 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2.4.2.1 收集资料 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应收集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前运行期间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资料。 2.4.2.2 类比调查 对新建建设项目,应选择同类生产企业进行类比调查,容如下 a.选址 同类建设单位自投入使用以来、其选址与国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协调情况。 b.总平面布置 同类建设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居住区、废弃物处理、辅助用地的分布,尤真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布置、运行、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 c.职业病危害现状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性质,近年来工作场所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平均浓度(强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总局令第47号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 三、定义 1、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2、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四、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五、工作程序 1、总则 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 2、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 (2)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 (3)事故性监测; (4)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 (5)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3、监测点的确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的设定和监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工作场所空

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等规范要求,由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监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监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 5、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须经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审核、认可; 6、具体监测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 7、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六、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七、监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职业卫生与安全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监测,应根据监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周期向公司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结果告知书》,将监测结果通过公示牌向全公司通

AQT 8009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Q/T 8009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张忠彬、李戬、杜欢永、郭金玉、陈建武、张伟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 /T 19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 福建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 c.编制预评价方案。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概况; 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 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 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 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工程分析; b.职业卫生调查; 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

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 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没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 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 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2.4.2.1 收集资料 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应收集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前运行期间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资料。 2.4.2.2 类比调查 对新建建设项目,应选择同类生产企业进行类比调查,内容如下: a.选址 同类建设单位自投入使用以来,其选址与国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协调情况。 b.总平面布置 同类建设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居住区、废弃物处理、辅助用地的分布,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布置、运行、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 c.职业病危害现状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性质,近年来工作场所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平均浓度(强度)。 d.职业病防护设备 同类建设单位防毒、防尘、防高温、防寒、防湿、防噪声、防振动、防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各类防护设施配置和运行效果。 护耳用品、防护口罩、防护服、急救箱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休息室、卫生问、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卫生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e.职业病发病情况 同类建设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发生的情况,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案例(包括原因、过程、抢救、整改措施)。 f.组织管理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人员设置。 g.专项经费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监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1)公司以安监部、行政办公室为单位,成立职业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配置专职职业病管理人员。 组长:马永生(安监部副部长、职业病专职管理) 副组长:陈曦(办公室主任) 组员:王志丽孙利芳 ①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②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③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④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⑤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2)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 (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①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②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③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④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⑤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7)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完整资料)

第一部分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 1 评价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2 评价依据 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规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主管部门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有关资料、预评价工作委托书等。 3 评价范围 新建项目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项目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原则上不包括建设期的相关内容。 通过对与拟评价项目相同或相似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以及对拟评价项目有关的文件、技术资料的分析,类推拟评价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产生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估,预测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

5.2 检查表法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5.3风险评估法 通过对职业病危害的风险评估,确定拟评价项目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承受水平,并按照承受水平采取防护措施,使风险降低到可承受水平。 5.4 综合分析法 采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类比分析、经验推断、专家权重、定量分级等方法相结合的原则,从多层次、多途径、多方位对拟评价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6 评价程序 6.1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项目的立项资料和技术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预评价方案并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原则及要点等。 收集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等;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有关图纸(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有关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资料(改、 依据预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通过工程分析、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类比调查等,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及风险评估。 6.3完成阶段 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通过分析、评价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组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进行专家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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