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语文等十四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语文等十四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语文等十四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川教〔2010〕12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语文等十四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语文等十四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2、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3、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4、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物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5、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6、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生物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7、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8、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历史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9、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地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10、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11、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12、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美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13、四川省普通高中程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14、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通用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六

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教[2004] 293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各部门: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主题词:教师资格实施细则印发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4年11月5日印发 抄送: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 附件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在依法批准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市(州)、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教师资格的分类及适用 第五条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六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第七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川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标准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国际视野;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一)均衡性原则 根据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及总课时数和课时比例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对新型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步增加。 (二)综合性原则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为切实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安全,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单位食堂疫情防控的六条措施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5号)、《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7号)、《四川省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川教〔2020〕127号)精神,现就做好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卫生健康、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新冠肺炎食堂卫生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食堂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和就餐过程中传播。二、严格食堂人员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凡有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的人员,要及时送诊或隔离观察。坚持每天对在岗员工进行晨检和体温检测,凡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停岗送诊。加强个人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四净”(工作服净、帽净、口罩净、围

裙净)制度。员工须配戴口罩、穿着工作服上岗,并及时更换口罩,每天对工作服进行洗涤和消毒。进入操作区要对手部等进行清洁消毒,加强洗手及消毒频次,保持手部卫生。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自我防护、应急处置和餐饮服务能力。三、确保食堂清洁卫生要每天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检查、维护,食堂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食堂后厨实行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四、规范食堂餐食制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服务规范等要求,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生熟分开、食品加工、加热存放、售卖等各道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采购、制作或经营野生动物和其他不明来源的食材食品。严禁在食堂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现场宰杀活畜禽。严禁食堂承接非必要性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制售冷荤凉菜,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提供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生食海产品等制作和销售。五、控制就餐人员流量针对学校食堂就餐人员多且集中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让学生、教

四川省教育厅提出规范办学行为的八项措施

四川省教育厅提出规范办学行为的八项措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四川省教育厅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出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包括: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办校办班行为、规范考试评价行为、规范教材使用、规范教师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严格问责制度等8个方面。 规范教学行为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8小时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 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2小时之内。 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高中生不早于7:30。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面试就近入学原则,高中停止审批跨市(州)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原则,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执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区域招生,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级以上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学校不得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2015年修订)

2015年5月12日,四川省教育厅以川教〔2015〕41号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安排如下: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安排 一、各学年教学时间安排 全年52周:教学时间39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各学年39周教学时间安排:一至八年级每学年上课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 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九年级全学年上课33周,复习考试4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二、每周活动总量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二年级周活动总量26课时;三至六年级周活动总量30课时;七至九年级周活动总量34课时;每课时以45分钟计。 三、课程计划表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2015年修订)

课程设置说明 1.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其中,信息技术教育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三年级开始单独开设,每周1课时;劳动与技术教育从七年级开始开设,每周1课时;其他内容统整到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学习。各地应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开足开好,课时必须得到保证,不得挤占或挪用。

2. 地方课程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统一规划(见《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学校课程由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意见》(川教〔2010〕120号)开发与管理。 3.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增强学科育人功能,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4. 一至九年级设置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应遵照“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强调实践特征,注重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引导学生掌握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增强学生的体能,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等,为学生终身参加体育锻炼奠定基础,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5.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以及综合实际活动中的小学劳动教育等专题教育主要安排在地方课程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内容主要渗透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 川教[2004] 295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各部门: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具备体检条件的高等学校(院)医院名单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师资格体检办法印发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4年11月5日印发 抄送: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附件1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检范围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二、体检要求 1、体检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中具备条件的校(院)医院(名单见附3)负责进行。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安排一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 职务的医师承担主检工作,并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体检队伍要相对稳定,以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 (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 (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 (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川办函[2009]190号)要求,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臵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学校课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2小时之内。 3、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高中生不早于7:30。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4、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

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在天气特别炎热寒冷时不得安排补课。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二、规范招生行为 5、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6、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原则,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执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区域招生,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级以上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学校不得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不得以金钱、物质、为亲属安排工作以及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擅自跨市(州)招生。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停止审批跨市(州)招生,对原经批准可跨市(州)招生的学校,进行清理规范。 7、严禁违规提前招生。学校须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每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结束前进行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8、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其

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附件3 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 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等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中英语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普通高中英语新课程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部分课程理念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理念 《标准》是由教育部制订的指令性文件,是高中英语教学的依据。《标准》从课程性质的界定到课程目标、内容标准、课程结构及课程实施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课程改革的新理念。 1.奠定共同基础,构建终身发展平台 普通高中英语新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英语课程的自然延伸,也是基础教育阶段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英语教学的总目标,都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为进一步学习打好基础。这个基础包括持续的学习动机、初步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但高中阶段与义务教育阶段相比,课程目标在层次、水平和侧重点上都有所不同。义务教育阶段强调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习惯和自信心,通过英语学习和实践活动,逐步掌握

英语知识和技能,奠定运用英语的基础。而高中英语新课程则根据高中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发展的需要,在进一步发展学生基本语言运用能力的同时,着重提高学生用英语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培养学生用英语进行思维和表达的能力,为他们进一步学习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2.提供多种选择,满足个性发展需求 高中阶段的英语新课程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满足个性发展的需求,高中英语新课程突出了选择性。设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是实现课程可选择性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多样化的课程既反映社会的需求,也可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高中英语新课程力求为每个学生提供自主选择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使学生在选择中提高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自主发展的能力,确立自己未来发展的方向。 3.变革传统学习方式,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高中英语新课程的设计与实施,有利于学生改变传统的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采用自主探索、合作交流、参与实践的学习方式,使学生通过接触与社会、科技和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真实、自然的语言材料,通过观察、体验、探究等积极主动的学习方式,发挥自己的学习潜能,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因此,在教学中应增加开放性的任务型活动和探究性的学习内容,使学生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教学还要有利于学生学会运用多种媒体和信息资源,拓宽学习渠道,使学生形成具有个性的学习方法和风格。 4.关注学生情感,提高人文素养 情感对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向上的情感和自信心会有效地促进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率。高中英语新课程特别关注学生的情感,尊重学生的个性,营造宽松、民主的学习氛围和平等、和谐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在英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稿[试题]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稿) 根据《中共中央国家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和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试行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均衡性原则 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总课时数和课时比例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以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对新型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级增加。 2、综合性原则 注重学生的直接经验,加强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三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不断扩大的实际,把课程内容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使之生活经验不断丰富、社会性逐步发展。 3、选择性原则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云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高等学校的科技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科研环境的逐步改善和管理手段的提升,对原有的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对原有“基金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修订。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教育厅设立的云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基金的管理范围。 第二条“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是经省财政立项云南省教育厅设立的每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基金,是专门面向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一项扶持性基金。 第三条每年度基金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由“云南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实施,云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承担管理工作。项目立项后实行教育厅与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基金资助项目的类别及原则 第四条基金资助项目类别由五类组成: 1、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类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 3、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兴农类项目; 4、青年教师科研类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5、在读研究生科研类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第五条立项资助原则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类项目主要资助有一定前期科研基础工作,有特色、有水平,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主要资助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研究、学术研究以及应用研究项目。 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兴农类项目,支持对国民经济建设有意义的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和振兴农业发展的科研项目。 青年教师科研类项目,旨在培养年轻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储备科技后备力量,用于资助36周岁(含36周岁)以下具有中职以上的青年教师开发科研活动。 在读研究生科研类项目,主要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以上各类项目立项均按照:择优支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三章申请及评审 第六条科研基金每年组织一次项目申报及评审。由高校教师自愿申报、学校遴选限额推荐的方式。 第七条基金项目的申请,由申报教师(课题组)在“云南省教育厅科技处”的网站上采用电子版方式申报,按要求网上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及有关内容。 第八条经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能否保证研究工作基本条件等进行审核,学校按当年限额遴选推荐,通过网上系统报送,并提交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项目汇总表”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备案。 第九条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四川省教育厅综合改革

个人收集了温度哦精品文档供大家学习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 =========================================================================== 附件 2014-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务分工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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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附件5 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 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及《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帮助广大化学教师更好地理解《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把握高中化学(实验)教科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化学新课程实验,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提高我省高中化学教学质量,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化学学科组在总结其他省新课程实验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课标”和高中化学(实验)教科书的研究,结合四川高中化学教学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部分课程理念与课程目标 一、普通高中化学课程理念 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是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化学》或《科学》相衔接的基础教育课程。课程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在保证基础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多样的、可供选择的课程模块,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高中化学课程应有助于学生主动构建自身发展所需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了解化学学科的特点,加深对物质世界的认识;有利于学生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学习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加深对科学本质的认识,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学生形成科学的自然观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更深刻地认识科学、技术和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逐步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因此,普通高中化学课程应遵循如下基本理念: 1.立足于学生适应现代生活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着眼于提高21世纪公民的科学素养,构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相融合的高中化学课程目标体系。 2.设置多样化的化学课程模块,努力开发课程资源,拓展学生选择的空间,以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3.结合人类探索物质及其变化的历史与化学科学发展的趋势,引导学生进一步学习化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形成科学的世界观。 4.从学生已有的经验和将要经历的社会生活实际出发,帮助学生认识化学与人类生活的密切关系,关注人类面临的与化学相关的社会问题,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参与意识和决策能力。 5.通过以化学实验为主的多种探究活动,使学生体验科学研究的过程,激发学习化学的兴趣,强化科学探究的意识,促进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川新课标高中理科各科教材顺序和内容

四川新课标高中理科各科教材顺序和内容 高一上:数学:数学必修1,数学必修4。 物理:必修1。 化学:必修1。 生物:必修1。 高一下:数学:数学必修5,数学必修2。 物理:必修2。 化学:必修2。 生物:必修2。 高二上:数学:数学必修3,选修2-1。 物理:选修3-1。 化学:选修3,选修4。 生物:必修3。 高二下:数学:选修2-2,选修2-3,选修4-4,选修4-5。 物理:选修3-2,选修3-4。 化学:选修4,选修5。 生物:选修1。

数学新课标版教材

高中物理新课标教材目录·必修1 第一章运动的描述 1 质点参考系和坐标系 2 时间和位移 3 运动快慢的描述──速度 4 实验:用打点计时器测速度 5 速度变化快慢的描述──加速度 第二章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研究 1 实验:探究小车速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 2 匀变速直线运动的速度与时间的关系 3 匀变速直线运动的位移与时间的关系 4 匀变速直线运动的位移与速度的关系 5 自由落体运动 6 伽利略对自由落体运动的研究 第三章相互作用 1 重力基本相互作用 2 弹力 3 摩擦力 4 力的合成 5 力的分解 第四章牛顿运动定律 1 牛顿第一定律 2 实验: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 3 牛顿第二定律 4 力学单位制 5 牛顿第三定律80 6 用牛顿运动定律解决问题(一) 7 用牛顿运动定律解决问题(二) 高中物理新课标教材目录·必修2 第五章曲线运动 1 曲线运动 2 质点在平面内的运动 3 抛体运动的规律 4 实验:研究平抛运动 5 圆周运动 6 向心加速度 7 向心力 8 生活中的圆周运动 第六章万有引力与航天 1 行星的运动 2 太阳与行星间的引力 3 万有引力定律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 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 AAAA 学院申报时间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课题负责人承诺: 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选题没有同时申报过其他类别的项目。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AA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AA 省教育厅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填表说明一、申请书封面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按以下所列填写。 1、马哲和政治学(马列、科社、党建、哲学、政治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 3、社会学; 4、法学; 5、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 6、文学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8、管理学; 9、教育学心理学; 10、美术学音乐学; 11、体育学; 12、其它(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闽台关系研究) 二、申报单位指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三、>申请书采用 A4 幅面。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一、基本数据表项目名称关键词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台湾籍(是/否)项目负责人所依托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名称主要参加者姓名出生年月专业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专长本人签字第一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第二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预期成果 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其它字数(单位:千字)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二、项目设计论证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控制 3000 字以内,如需要可另行加页。)

2012年四川省专升本教育厅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 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川教〔2012〕61号各普通高等院校、有关成人高校: 为顺利完成我省2012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 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选送非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选送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对口升本学校 省教育厅根据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有关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对“专升本”对口学校进行确认。“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民办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可试行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四、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 校内“专升本”计划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中编制“专升本”分专业计划。 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按照对口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专升本”分专业计划。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相关专业的协调发展,并于4月5日前向我厅报送《2012年度跨校“专升本”录取计划表》及《2012年度校内“专升本”录取计划表》(见附件1、2)。我厅将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数据并参照相关学校的教学基本条件及教学质量进行分校的计划确认。逾期未报录取计划的学校,不得开展“专升本”录取工作。

8、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历史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附件8 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 历史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中历史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普通高中历史新课程的实施,引导广大高中教师更好地理解历史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结合课程改革先行试验省、区、市的经验和我省的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历史教学改革,特制定《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历史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部分课程理念与课程目标 一、历史课程的基本理念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原则精神,结合历史学科和历史教学的特点,提出了高中历史新课程的基本理念。这些理念对我们理解和实施高中新课程具有指导意义。 1.全面发挥历史教育的功能 历史课程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必须全面发挥历史教育的功能,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历史意识、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以适应时代要求。 人文素养是公民最基本的素质,一般是指对人类历史和社会各

种文化现象的了解与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历史课程在养成现代公民应具备的人文素养方面具有其他课程不可替代的教育功能。 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优秀文明成果,可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陶冶关爱人类的情操,养成理解和尊重他人、理解和尊重其他国家和民族及其文明的正确态度。 通过历史学习,汲取历史智慧,增强历史意识,了解中国和世界的发展大势,可以养成理性态度,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史学观与方法论,从历史角度和现实角度去观察、分析、解决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 2.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在内容选择上,既坚持基础性,重要的史实、基本的历史概念、基本的历史线索和规律,构成高中历史的主要内容体系;又坚持时代性,课程内容注重与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生活,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课程结构上具有选择性,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兴趣、认知水平和个性化发展要求。在课程内容的安排上体现多样性、多视角、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有利于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组织教学,有助于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高中历史课程应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必须坚持时代性,密切与学生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的联系,使历史贴近现实,更好地发挥历史教学的社会功能。 3.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普通高中历史新课程的设计与实施,有利于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师要切实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念,充分考虑到高中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原有的历史知识基础,注意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实施

篇一:《四川省义务教弃课程计划表(2015年修订)》 2015年5月12 B,四川省教冇厅以川教(2015)41号印发《四川省义务教冇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冇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根据《四川省义务教冇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安排如下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宜安排 一、各学年教学时间安排 全年52周教学时间39周,寒爭假、国家法立节假日13周。各学年39周教学时间安排一至八年级每学年上课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九年级全学年上课33周,复习考试4 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二、每周活动总量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二年级周活动总量26课时;三至六年级周活动总量30课时: 七至九年级周活动总量34课时:每课时以45分钟计。 三、课程计划表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2015年修订) —1— —2— 课程设置说明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国家规泄的必修课,苴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冇等。其中,信息技术教育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三年级开始单独开设,每周1课时;劳动与技术教冇从七年级开始开设,每周1课时;其 —3— 他内容统整到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学习。各地应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开足开好,课时必须得到保证,不得挤占或挪用。 地方课程由省教冇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统一规划(见《四川省义务教疗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学校课程由学校根据《四川省教冇厅关于进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近期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期接部分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通知,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申报者点击链接查看通知和指南,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2016年度“工业设计产业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公告与课题指南 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申报书一式4份,活页10份。 2、2016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郭沫若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4日,申报书一式5份。 3、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书 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申报书一式4份,活页3份。 4、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的通知(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申报书一式6份,活页5份。 5、彝族文化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书、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4份。 6、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申报材料直接交张大千研究中心 7、关于申报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项目指南、申报书)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申报书一式5份。 8、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16年度研究项目申报通告(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8份。 9、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的通知 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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