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1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主体质量行为,加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重点,以健全施工单位、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为主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现场管控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均衡提升。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具体目标是:工程质量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施工单位、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等参建主体完善质量决策、保证、监督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全面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有效运转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全员质量意识,规范全员质量行为,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建立工程实体质量关键节点、关键工序和质量验收的标准化流程和内容清单,实现工序标准化、工艺标准化、细部做法标准化;完善三级技术交底制度,全面落实“三检一交”、见证取样、样板引路、分户验收、工程质

量常见问题预防与控制、施工资料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化等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符合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覆盖率达到100%。

二、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对施工单位、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一)质量行为标准化。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运转效率,强化全面管理,提高质量水平。

(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现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围绕实体质量形成过程,遵循“施工按规范、验收按标准、操作按工艺规程”的原则,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建筑节能、屋面防水等分部分项工程中关键工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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