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转介和危机干预制度经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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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转介和危机干预制度

一、学校心理老师认真分析和评估来访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如遇以下两种情况应做好转介工作

1.对心理老师心存不满,不愿接受进一步咨询的来访学生应介绍其去寻求其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2.心理异常情况较为严重,达到心理障碍甚至心理疾病的,应及时转介去专业医疗机构

二、转介和危机干预工作主要流程

1)对来访学生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给予转介到其他机构的建议,征求来访者的意见2)介绍适合来访学生具体情况的机构,提出建议

3)如问题较为严重,涉及到伤害自己或者他人,属危机干预领域,则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上报政教处,进行备案。并与班主任一起通知该生监护人,详尽分析学生情况,给出转介去专业医疗机构就医的建议。学校各方面将配合医院做好该生的治疗工作

4)如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坚决拒绝就医,视情况严重程度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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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转介制度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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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二级学院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然后由二级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教学内容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目录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1) 学校各功能室使用规则 (2)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3) 学校心理咨询基本原则 (4)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5) 学校心理辅导员工作制度 (6) 学校心理咨询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8) 来访者须知 (9)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一、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自我意识,树立人生理想和信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掌握学习策略,开放学习潜能,提高学习效率,积极应对考试压力,克服考试焦虑; 三、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状况,培养人际沟通能力,促进人际间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正确对待和异性同伴的交往,知道友谊和爱情的界限; 四、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承受失败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五、在充分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特长和社会需要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培养职业道德意识,进行升学就业的选择和准备,培养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学校各功能室使用规则 一、咨询员及来访者应做好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各室卫生。咨询员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功能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四、各功能室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功能室内物品设备使用及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和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41627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合理利用咨询室,对心理状态不利的学生进行疏导。 二、保持室内环境的洁净。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进入心理咨询室前要敲门,经允许才进入。 四、未经同意,禁止动用书柜内的物品。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五、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团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六、科学使用心理量表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恰当地对量表结果进行解释。 七、做好咨询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

保持正常使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二、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方案守法、信息保密”原则。 三、同感、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四、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五、若要实施心理测验,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 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了解自己的专业局限性,对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七、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 八、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咨询关系,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员;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咨询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徐州市第三中学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班主任向心理辅导室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给年级处长,然后由年级处长向心理辅导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辅导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辅导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四)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是指我校对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通过特殊通道,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然后由医院为心理危机高中生提供优先会诊、检查、治疗与住院等便利,减少周转环节,使危机学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评估、诊断和办理住院手续,提高危机干预的时效性,保证危机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对有。 自杀企图并计划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对其施行有效的监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并迅速通知学生家人到学校,由学校、医院、学生家庭共同采取干预措施。为了促进高中生心理健康成长,提高高中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精神卫生服务质量,我校与精神专科医院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良好的联络机制和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签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1、要热爱来访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心理学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2、要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来访学生力求做到尊重、理解、关心和接纳,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的神态。 3、要与来访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学生的意见,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需要而牺牲学生的利益。 4、在一切咨询(辅导)活动中,心理辅导教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学生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学生对辅导教师的过分依赖。 5、要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出于极度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学生。 6、要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于自己不合适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建议学生去有关部门治疗。对来访学生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7、要保护来访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必须隐去一切可能暴露学生身份的信息。 8、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9、要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10、按时上班,坚持心理咨询的经常化、规范化。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一、咨询教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咨询教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教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四、咨询教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咨询教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教师应注意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咨询教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八、咨询教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学校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制度

学校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制度 为保障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得到及时的、有针对性的、更为专业的心理治疗,并对其退学、休学及复学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经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分析评估后,认为学生有心理疾病的可能,或无法明确诊断的,或家长有要求转介出去的,应及时帮助家长了解转介就医的手续及地点。 二、在学生转介就医前,需填写“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出登记表”,由教务处、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备案。 三、第一次转介就医的学生,由家长向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及时通报就医情况和结果,心理辅导教师做好记录。 四、学生如需住院治疗或无法上学,家长需出具医院证明或意见,学校予以办理休学手续。心理辅导教师做好记录。 五、因心理疾病休学的学生康复申请复学的程序 1.向学校出具医疗部门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学生就医的病历卡。 2.心理专职辅导教师对学生心理情况进行一般评估,提醒家长在学生复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3.家长填写复学申请书,学生在复学过程中因旧病复发而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4.经心理专职辅导教师评估,同意复学的,填写“学生心理问题

转介返回登记表”,家长办理复学手续。 5.学生复学后,心理专职辅导教师要求班主任关心学生复学情况,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级心理委员对其密切关注。心理辅导教师应定期与其谈心,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年级组和班主任。 6.心理辅导教师制定学生复学后可能发生心理危机的防备预案,进行定期跟踪咨询、风险评估、作出处置。 六、对有心理疾病学生转介至医院就诊及康复回校复学的所有资料归档,要求一档一卷。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本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职工服务。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六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七条: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心理咨询室守则 一、心理咨询室必须保持安静的环境,使其成为学生诉衷肠,师生谈心的好场所。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拥有一片爱心,热爱这项工作,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并掌握咨询的技巧和心理测试、心理训练的方法。 三、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本着“真诚、热情、无私、保密”的基本原则,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矫治心理障碍、不断完善自我。 四、遇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咨询老师能及时发现并转送有关医院进行心理治疗。 五、咨询老师应主动争取家庭的配合,形成辅导网络,使学生在校内外都能得到有效的心理帮助。 六、咨询室对本校学生或学生家长、社区提供免费咨询,并为教育小区服务,接受外校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咨询。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一、服务宗旨 热情关怀、真诚沟通、无私奉献、助人自助。 二、服务目标: 认识自我、悦纳自我、欣赏自我、完善自我。 三、服务原则 透视心灵、关注成长、抚触生命、保密互信。 四、服务方式 当面咨询——由心理咨询老师直接为师生解答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 网络咨询——通过QQ或者发邮件的方式与心理咨询老师进行沟通和交流。 其他方式——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交流。 五、咨询师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材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 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

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城东二中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规章,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2012.2

心理教育规章制度 总则 1、服务宗旨:这里的握手较有力,这里的微笑更持久。 2、服务目标: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 3、服务原则:相互信任,对来访者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成才路把脉导航 职责 一、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职责 1、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2、按时上岗,守时守信,对咨询预约不迟到、早退(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 3、以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者的接待、预约和登记工作。 4、严守真诚理解、态度积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的原则,为来访者自决自主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和及时的支持。 5、在咨询工作中,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安全的咨询环境。 6、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填好“个案受理案例报告”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 7、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 二、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搞好自我成长,提高心理素质。 2、注意自我形象,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不能有闲聊、娱乐、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 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安宁、干净、整洁、有序。 4、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 三、心理咨询工作者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优良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地位、价值观和经济水平等任何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征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咨询开展中应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工作者产生依赖。 四、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 1、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来访者的资料决不可当作社会闲谈话题,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大全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汇编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八、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

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充分体现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有的“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咨询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咨询记录”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积累,及时总结。 六、咨询老师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八、咨询老师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人员职责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1. 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和现代健康新观念; 2. 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 3. 建立合理的认知; 4. 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5. 建立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 6. 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 7. 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8. 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调适; 9. 创设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10. 举办咨询活动,指导家庭教育。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三、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 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 五、负责对专、兼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的培训。 六、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 七、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 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九、举办专题讲座、咨询活动,指导家庭教育。 十、建立和维护学校网站心理健康教育栏目。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使用制度、岗位职责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 三、对未成年人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开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四、心理咨询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运行。 五、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心。 六、做好台账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七、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工作。 八、爱护室内各项设备设施,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一、心理辅导员必须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中心心理咨询师,其他人不得单独进入辅导室。

心理咨询室使用规则 1、咨询员及来访者应做好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各室卫生。咨询员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2、各功能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3、各功能室设备及物品使用时需要师生共同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4、功能室内物品设备使用及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和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5、使用心理咨询室的设备时使用人要爱护设备,按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设备,保管好设备的相关附件和资料。 6、使用教师要按照规定的使用权限使用心理工作室设备,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从事的工作。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第一条服务宗旨: 热情关怀、真诚沟通、无私奉献、助人自助。 第二条服务目标: 认识自我、悦纳自我、欣赏自我、完善自我。 第三条服务原则: 透视心灵、关注成长、触抚生命、保密互信。 第四条服务方式: 当面咨询——由心理咨询老师直接为你解答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书信往来——将你思想上的困惑用书信的方式转达给任何一位你信得过的心理咨询老师,该老师同样以书信的方式同你沟通交流。其他方式——电子邮箱、QQ、电话等方式交谈。 第五条咨询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7、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8、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9、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第六条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

心理咨询室各项制度

刘峪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下班。 二、咨询室卫生由专人负责打扫,保持日常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且严重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可介绍她到别处就医。 十一、咨询室内相关资料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十二、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刘峪学校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刘峪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本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 服务好每一位同学。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六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表。 第七条: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心理咨询室制度

心理辅导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辅导人员必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辅导工作的保密原则并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资料。 二、有关资料若是用于教学案例或作为研究成果发表,必须做到隐匿来访者真实姓名、单位,应避免使用能辨认出来访者身份的有关信息,保证做到不侵犯来访者的任何隐私。 三、在心理辅导工作中,心理辅导人员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拒绝任何关于来访者情况的调查,如出于心理辅导或教育工作的需要,有关来访者的材料需要相关人员(包括来访者的班主任、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等)知晓的,知晓内容应限制与解决问题有关的范围之内,有关知情者应做好集体保密。 五、心理辅导人员应切实做好有关来访者材料的管理与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有关辅导对象的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随便向他人通报有关来访者前来辅导的信息资料。 六、心理辅导工作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像、录音和其他资料,均属保密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中。 七、除了心理辅导人员,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保密性档案材料。 心理健康的十大标准 1、充分的安全感。

2、充分了解自己,有自知之明。 3、生活的目标能切合实际。 4、与现实环境能保持接触。 5、保持个性的完整与活泼。 6、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中,有正向积极的人际关系,也有负向消极的关系,而人际关系的协调与否,对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8、能适度的表达与控制自己的情绪。 9、不盲从,有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才能与兴趣爱好。 10、能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辅导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辅导人员在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一、转介目的 为保障心理咨询的专业性,确保来访者能获得最佳的心理咨询服务,特制定本转介制度。 二、转介条件 1.当辅导老师由于工作安排改变等原因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时,应提前将个案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2.在辅导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辅导进行的因素,或辅导老师感到自己无法完成辅导时,应及时将个案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3、当来访者主动要求转介时,可结束辅导,帮其转介。 4、个案转介时应向来访者说明转介原因,在来访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转介。 5、在一位心理辅导教师和某位学生的辅导关系尚未结束时,其他心理辅导教师不得与该生建立辅导关系。 6、个案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7、接受转介的辅导老师应仔细了解个案情况并及时与来访者预约访谈。

8、当心理辅导教师认为来访者有精神疾病方面问题时,应及时咨询精神科医生,通知家长,并建议将来访者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治疗。 三、转介工作流程 1.对来访学生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给予转介到其他机构的建议,征求来访者的意见 2.介绍适合来访者具体情况的机构,提出建议。 3.如问题较为严重,涉及到伤己或者伤人,属危机干预领域,则第一时间通知所在班级的年级主任(或班主任),上报各级部及相关处室,进行备案。并与班级的年级主任(或班主任)一起通知该生监护人,详尽告之学生情况,给出转介去专业医疗机构就医的建议。 4.如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坚决拒绝就医,责成监护人办理有关休学(休假)治疗手续,并视情况严重程度上报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 二0一八年五月

心理咨询室工作规章制度

坳南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一、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二、对师生咨询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三、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四、保持室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五、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六、在规定时间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七、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爱护室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一、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充分利用课和课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使用率。

坳南学校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一、咨询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员。 二、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二级学院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然后由二级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

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四)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是指高校对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通过特殊通道,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然后由医院为心理危机大

心理咨询室各项制度

东疏镇第一小学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负责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东疏镇第一小学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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