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与玻璃钢制品国家技术标准

玻璃钢与玻璃钢制品国家技术标准
玻璃钢与玻璃钢制品国家技术标准

玻璃钢的国家质量标准

GB/T 1747.0—1998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GB/T 1836.9—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1837.0—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 1837.1——2001连续玻璃纤维纱 GB/T 1837.2—2001玻璃纤维导风筒基布 GB/T 1837.3—2001印制板用 E玻璃纤维布 QB/T1476--1992 玻璃钢钓鱼竿 GB/T 3139-2005玻璃钢导热系数试验方法 GB 13117-91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 GB/T 7190.1-199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7190.2-199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第2部分:大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8237-2005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 13095.1-2000 整体浴室 GB/T 13095.2-2000 整体浴室类型和尺寸系列 GB/T 13095.3-2000 整体浴室 防水盘 GB/T 13095.4-2000 整体浴室试验方法 GB/T 14205-199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养殖船 GB/T 14206-2005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波纹板 GB/T 14354-1993 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食品容器 GB/T 15568-1995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 JC 552-1994 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 JC/T 553-1994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离心通风机 JC/T 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JC/T 658.1-199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 JC/T 658.2-199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2部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 JC 692-1998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壳体 JC/T 695-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 JC/T 696-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管件 JC/T 717-1990(1996) 地面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原ZB Q23 004-1990) JC/T 718-1990(1996)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树脂耐腐蚀卧式容器(原ZB Q23 005-1990) JC/T 779-200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浴缸 JC/T 783-2004 玻璃纤维增强改性酚醛塑料球阀 JC/T 838-1998 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 JC/T 941-2004 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 JC/T 944-2005 彩喷片状模塑料(SMC)瓦 JC/T 988-2006 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 JC/T 1009-200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检查井盖 JC/T 1010-2006 卫星地球接收站用片状模塑料(SMC)天线反射面 二、基础标准 GB/T 3961-1993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三、方法标准 GB/T 1446-2005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8-2005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玻璃钢管道质量检测标准

玻璃钢管道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玻璃钢管道的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产品的质量标准,维护公司的产品形象,进一步提升技质部门的质量管理水平,做到奖罚分明,权责明确,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现制定如下的质量考核标准: (一)内衬层 1.彻底清理模具,确保模具的平滑、光洁。脱模环上不得有树脂胶块, 且脱模环的安装位置必须合理到位。模具上涂抹的石蜡要均匀,不得出现白色积蜡现象。树脂、促进剂、固化剂的质量比严格按照设计比例进行配比。 2.缠绕聚酯薄膜时,钟型头缠窄薄膜,且其搭接为50%,管体缠宽的 薄膜,搭接为10%,缠表面毡、针织毡、网格布时要求张力大小适中,搭接均匀,搭接为其宽度的10%,严禁出现起皱、漏搭、高搭、及松弛现象。 3.在薄膜、表面毡、针织毡、网格布的表面淋涂树脂时,要求树脂均 匀分布,不得有未淋到的现象,同时还要求淋涂的树脂要完全浸透,不得出现干斑的现象,发现干斑,应及时补充树脂。 4.在分别缠绕完短切毡、网格布后要及时用压辊赶走管体内部的气泡, 避免因过多的气泡产生的应力集中,以及管体的不平整,不光滑现象。确保内衬的缠绕长度,严禁超出规定的长度。允许其尺寸误差不超过40mm。 5.待内衬层完全固化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缠绕工序,其固化标准为, 用手指按时 6.以上制作内衬的过程中,针对每根管道的制作,如有违反上述操作 规程,每违反一项扣除0.1分。依次累加,每根管子的质量达标要求由质检员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做详细记录(具体见表1)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结构层 1.对固化好的内衬层进行加砂和玻璃钢缠绕处理,用纯的玻璃钢钢对管道的承口、插口缠绕时,需用刮板将多余的树脂轻轻刮下,同时确保玻璃钢缠绕纱在承插口部位的平滑、光整性,要对承口、插口的宽度、厚度进行准确的控制。严禁因承插口尺寸过大而造成的缠绕纱、树脂的浪费。(具体尺寸见表2)质检员应及时对加砂后的管体周长进行准确的测量,确保其控制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具体尺寸见表3)。(所有型号玻璃钢管加砂后的管径周长偏差不超过3mm) 2.无论是环向缠绕或交叉缠绕的过程中,尽量避免断纱的情况发生,缠绕过程中出现的加纱、断纱情况比较严重(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使结构层的整体结构不均匀,外观不美观匀称,严重影响到其结构和外观的平整性和光滑性,直接影响到玻璃钢管道的结构性能的情况。 3.严格控制加砂时的准确位置,超出或达不到加砂的位置都视为不合格,加砂时厚度要均匀、连续。树脂一定要淋透,同时严格控制石英砂中淋涂树脂的质量,加砂时加砂布张力适中,不得出现破损、折皱,严禁在加砂过程中出现断砂或加砂布断裂的情况。整个管子不的出现大砂包,承插口部位严禁加砂。 4.玻璃钢管道外表面缠聚酯薄膜时,不得有漏缠、起皱现象,压头要平整、光滑,尽量避免出现气泡或密集性麻点、网眼、皱纹现象。缠绕薄膜时拉力要适中,禁止出现缠绕过程中薄膜拉断或拉不紧的情况。缠绕过程中薄膜要压紧压实,严格控制管道外表面的气泡,网眼数量,不可出现3个以上0.09m2的气泡或密集麻点。禁止出现严重影响管道外观的气泡。 5.缠绕完成后的玻璃钢管道进行固化处理,确保固化达到足够的固化度以利脱模,固化的具体时间要求为:环境温度大于30℃时,采用红外线烤板加热,固化时间不低于1小时。当环境温度小于10℃时,采用红外线烤板加热,固化时间不低于2小时。其余固化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待固化完全后,进行脱模处理,避免在脱模过程中出现碰伤、划伤、挤压、淋胶等情况,严禁出现管体严重损伤的情况,(具体见表4)管体损伤要及时修复,未修复或不能修复的管道属于不合格管道。 以上制作结构层的过程中,针对每根管道的制作,如有违反上述操作规程,每违反一项扣除0.2分。依次累加,每根管子的质量达标要求由质检员在整个生

玻璃钢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玻璃钢产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使QC检验人员准确地、更快地掌握玻璃钢产品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玻璃钢车间所有玻璃钢制成品的质量检验。 3.职责 3.1品质部:依本标准进行检验与测试; 3.2 生产部:依本标准进行产品生产; 3.3资材部(仓库):依本标准进行仓存。 4.作业程序 4.1检验场地:玻璃钢生产车间; 4.2检验工具:铅笔、卷尺、 4.3外观检验环境: 5.缺陷分类 5.1致命缺陷(CR):开裂、明显变形; 5.2严重缺陷(MAJ):属功能性缺陷,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5.3轻微缺陷(MIN):属外观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5.4缺陷度量代码:N:数目D:直径mm L:长度mm H:深度mm W:宽度mm S:面积mm J:间距mm

5.5.外观面区域划分: ①A级面:客尸使用产品时能一眼就看到的面; ②B级面:客户使用产品不太容易看到的面,例如:车顶、踏板处; ③C级面:产品组装后不可见的面,例如:车身底; 6.检验标准 6.1材料检验: 6.1.1用于制造玻璃钢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布等增强材料应为研发部认可的材料; 6.1.2 供应商应向我司提交每一批次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6.1.3树脂应为通用型不饱和聚酯树脂,超过贮存期的树脂不允许继续使用; 6.1.4加入树脂中的各种固化剂(包括引发剂和促进剂)、颜料、填料等添加剂应按规定的标 准,不能明显影响树脂及玻璃钢固化后的各项性能; 6.1.5预埋件一般采用与树脂胶接良好的闭孔结构的木材、铁板、方管等材料。木材应充分干 燥,湿度不大于18%; 6.2外观检验: 缺陷定义: 1)异物(杂质):因异物或跟产品不是同一种物质所造成的点状突起物。

玻璃钢防腐一般规定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防腐蚀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对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控制,保证防腐蚀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泥池和地坪、钢构件等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用于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材料没有国家现行标准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复验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 1.0.5 需要现场配制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试验确定,其配合比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不得任意改变 1.0.6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当需要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技术部的同意。 1.0.7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基层处理及要求 2.1 混凝土基层 2.1.1 基层必须坚固、密实;强度必须进行检测井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地下水渗漏、不均匀沉陷。不得有起砂、脱壳、裂缝、蜂窝麻面等现象。 3.1.2 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平整度应采用2m直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防腐蚀面层厚度不小于5mm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4mm。 2 当防腐蚀面层厚度小于5mm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2mm。 2.1.3 基层必须干燥,在深度为20mm的厚度层内,含水率不应大于6%;当采用湿固化型材料时,含水事可不受上述限制,但表面不得有渗水、浮水及积水;当设计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1.4 基层坡度必须进行检测井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坡长的土0.2%,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30mm。 2.1.5 承重及结构件等重要混凝上浇筑宜采用大型清水模板一次制成。当采用钢模板时,选用的脱模剂不应污染基层。 2.1.6 当在基层表面进行块材铺砌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直角,进行其他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斜面或圆角。

玻璃纤维执行标准

一、基础标准 GB/T 4202-2007 玻璃纤维产品代号 GB/T 18374-2008 增强材料术语及定义 JC 521-1993 玻璃球能耗等级定额 JC 570-1994 玻璃纤维纱能耗等级定额 二、产品标准 GB/T 17470-2007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 GB/T 18369-2008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18370-2001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 18371-2008 连续玻璃纤维纱 GB/T 18372-2008 玻璃纤维导风筒基布 GB/T 18373-200 印制板用E玻璃纤维布 GB/T 21825-2008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 JC/T 170-2002 无碱玻璃纤维布 JC/T 171.1-2005 涂覆玻璃纤维布第1部分:硅橡胶涂覆玻璃纤维布 JC/T 171.2-2008 涂覆玻璃纤维布第2部分:聚四氟乙烯乳液涂覆玻璃纤维布 JC/T 173-2005 玻璃纤维防虫网布 JC/T 174-2005 无碱玻璃纤维带 JC/T 175-2007 玻璃纤维套管坯管 JC/T 556-2005 磨碎玻璃纤维 JC 561.1-2006 增强用玻璃纤维网布第1部分:树脂砂轮用玻璃纤维网布 JC 561.2-2006 增强用玻璃纤维网布第2部分:聚合物基外墙外保温用玻璃纤维网布JC/T 572-2002 耐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573-2007 玻璃纤维缝纫线 JC/T 589-2008 增强橡胶用玻璃纤维绳 JC/T 590-2005 过滤用玻璃纤维针刺毡 JC/T768-2002 玻璃纤维过滤布 JC/T 784-2005 玻璃纤维工业用硬质绕丝筒 JC/T 841-2007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JC/T 896-2002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 JC 935-2004 玻璃纤维工业用玻璃球 JC/T 953-2005 缠绕用高强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996-2006 玻璃纤维壁布 三、方法标准 GB/T 1549-2008 纤维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T 6006.1-2001 玻璃纤维毡试验方法第1部分:苯乙烯溶解度的测定 GB/T 6006.2-2001 玻璃纤维毡试验方法第2部分:拉伸断裂强力的测定 GB/T 6006.3-2001 玻璃纤维毡试验方法第.3部分:厚度的测定

玻璃钢的国家质量标准

GB/T —1998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GB/T —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 ——2001连续玻璃纤维纱 GB/T —2001玻璃纤维导风筒基布 GB/T —2001印制板用E玻璃纤维布 QB/T1476--1992 玻璃钢钓鱼竿 玻璃钢导热系数试验方法GB/T 3139-2005 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 13117-91 GB/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8237-2005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 整体浴室 GB/T 整体浴室类型和尺寸系列 GB/T 整体浴室防水盘 GB/T 整体浴室试验方法 GB/T 14205-199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养殖船 GB/T 14206-2005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波纹板 GB/T 14354-1993 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食品容器 GB/T 15568-1995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 JC 552-1994 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 JC/T 553-1994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离心通风机 JC/T 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JC/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 JC/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2部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 JC 692-1998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壳体 JC/T 695-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 JC/T 696-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管件 JC/T 717-1990(1996)地面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原ZB Q23 004-1990) JC/T 718-1990(1996)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树脂耐腐蚀卧式容器(原ZB Q23 005-1990)JC/T 779-200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浴缸 JC/T 783-2004 玻璃纤维增强改性酚醛塑料球阀 JC/T 838-1998 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 JC/T 941-2004 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 JC/T 944-2005 彩喷片状模塑料(SMC)瓦 JC/T 988-2006 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 JC/T 1009-200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检查井盖 JC/T 1010-2006 卫星地球接收站用片状模塑料(SMC)天线反射面 二、基础标准 GB/T 3961-1993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三、方法标准 GB/T 1446-2005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8-2005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玻璃钢缠绕罐标准要点

JC/T587-1995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https://www.360docs.net/doc/363505197.html,发布日期: 2013-01-11 阅读: 901 字体:大中小双击鼠标滚屏 JC/T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以下简称贮罐)的分类、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缠绕法制造,在常压下贮存液体的地面立式、卧式圆筒形贮罐。 2引用标准 GB 144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144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 1462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GB 257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 3854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 5349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轴向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5351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短时水压失效压力试验方法 GB 823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JC/T 277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278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281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3分类 3.1按贮罐安装型式分为立式和卧式两种,其公称直径(内径)和公称容积规格系列见表1。 3.2按贮存的介质类别分为两类,其代号见表2。 3.3产品命名及其含义见图1 表 1 贮罐形 式 公称直径系列mm容积系列m3 立式600、800、1000、1200、1400、1600、 1800、2000、2200、2400、2600、2800、 3000、3200、3400、3600、3800、4000 1、2、3、4、6、7、8、9、10、12、 16、20、25、30、40、50、60、70、 80、90、100、120、140、160 卧式600、700、800、900、1000、1200、 1400、1600、1800、2000、2200、2400、 2600、2800、3000、3200、3400、3600、 1、2、3、4、6、7、8、9、10、12、 16、20、25、30、40、50、60、70、 80、90、100、120

玻璃钢制品外观尺寸检验标准

1 玻璃钢制品检验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玻璃钢制品。 2、引用文件 Q/HN 21-2011 检验抽样判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玻璃钢制品:制品是指以玻璃钢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成品。 4、要求 4.1 玻璃钢制品外观方面 4.1.1 外观采用目测法,用正常的或经过矫正的视力,在室内40W 日光灯下,眼睛与试板距离30cm 左右和约成120~140o 进行检验。 颜色:颜色应与选定的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 清洁:产品内外可见表面部位,均应清洁,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污物。 4.1.2 玻璃钢制品外观缺陷检验要求 损坏变形:玻璃钢制品表面不允许有碰伤、变形,表面应平整无边角翘起、折弯现象。 擦伤:不允许因摩擦造成的成片擦伤。 颗粒、杂质: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小颗粒、杂质,凸块、凸出的痕迹或流塑痕迹,允许分散和少量颗粒存在。 凹坑、气泡: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凹坑、气泡、气孔,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划痕:产品表面不能有超过0.2×10mm 的划伤,且划伤不能过深;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划痕,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分层:无 裂纹:无 4.2 玻璃钢制品尺寸方面 4.2.1 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工具 检查水平 AQL 1 长度(a) -1mm ~0 钢卷尺 Ⅰ 6.5 2 宽度(b) -1mm ~0 钢卷尺 Ⅰ 6.5 4 厚度(t ) ±0.3mm 千分尺 Ⅰ 6.5 4.2.2 检验方法 检验区域 颗粒杂质 (≤Φ1㎜) 凹坑 (≤Φ1㎜) 划痕 (≤Φ0.2×40㎜) 气泡、气孔 (≤Φ1 ㎜) 缺陷总 数 备 注 A 面 [正面、 顶面] 2 2 2 2 3 所有缺陷不能集中在一处。 任意两缺陷间距≥100㎜。 B 面 [侧面] 4 4 2 3 6 所有缺陷不能集中在一处。 任意两缺陷间距≥60㎜。 C 面 (底面) 表面平整,不能有影响安装的鼓包

玻璃钢检验规范(DOC)

玻 璃 钢 验 收 标 准 编制: 校对: 审核:

1.目的 为了能准确地、更快地掌握产品的检验标准,规范大丰和玻璃钢制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利于生产中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要构造材料,以手糊成型玻璃钢家具的材料检验、模具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 3.定义 3.1 AQL: 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可接受质量水平 3.2 缺陷等级 3.2.1 CRI(致命缺陷):AQL=0,开裂,明显变形。 3.2.2 MAJ(主要缺陷):AQL=0.65,属功能性缺陷,结构或者机构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3.2.3 MIN(次要缺陷):AQL=1.0,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3.3 外观面区域划分 3.3.1 A区: 正面, 3.3.2 B区: 反面 3.3.3 C区:组装后不可见面 4. 技术要求 4.1抽样计划 4.1.1根据MIL-STD-105E=Ⅱ AQL的取值CRI=0 MAJ=0.65 MIN=1.0 抽样计划表从不同的包装箱(包) 内随机抽样,其中性能测试按附表抽样数或按检验规范、判定按测试项说明。 4.1.2抽样开箱率要求:每批物料10箱(包)内按80%开箱抽样;超过10箱按60%开箱抽样,但不 小于8箱(包)。 4.2材料检验 4.2.1材料检验 4.2.1.1用于建造玻璃钢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应为技术部门认可的材料。 4.2.1.2玻璃钢车间应向技术部门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4.2.2胶衣树脂 4.2.2.1胶衣树脂应与玻璃钢基体树脂具有相容性,其性能指标应逐项检测,应提交的质量检验报 告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主要用于模具制作。 4.2.2.2基体树脂

玻璃钢制品外观尺寸检验标准

玻璃钢制品检验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玻璃钢制品。 2、引用文件 Q/HN 21-2011 检验抽样判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玻璃钢制品:玻璃钢制品是指以玻璃钢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成品。 4、要求 4.1 玻璃钢制品外观方面 4.1.1 外观采用目测法,用正常的或经过矫正的视力,在室内40W日光灯下,眼睛与试板距离30cm左右和约成120~140o进行检验。 4.1.1.1 颜色:颜色应与选定的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 4.1.1.2 清洁:产品内外可见表面部位,均应清洁,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污物。 4.1.2 玻璃钢制品外观缺陷检验要求 4.1.2.1 损坏变形:玻璃钢制品表面不允许有碰伤、变形,表面应平整无边角翘起、折弯现象。 4.1.2.2 擦伤:不允许因摩擦造成的成片擦伤。

4.1.2.3 颗粒、杂质: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小颗粒、杂质,凸块、凸出的痕迹或流塑痕迹,允许分散和少量颗粒存在。 4.1.2.4 凹坑、气泡: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凹坑、气泡、气孔,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4.1.2.5 划痕:产品表面不能有超过0.2×10mm的划伤,且划伤不能过深;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划痕,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4.1.2.6 分层:无 4.1.2.7 裂纹:无

4.2 玻璃钢制品尺寸方面 4.2.1 尺寸允许偏差 4.2.2 检验方法 4.2.2.1 检验项目a、b:分别在产品的长度或宽度方向上部、中部、下部各取一个检测点,取其平均值。 4.2.2.2 检验项目t:在玻璃钢制品四边中心进行测量,取其平均值,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继续阅读

玻璃钢产品标准

J T J-049-200 2 玻璃钢系列产品通用技术标准 Q/320109JT02-200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钢系列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定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一般玻璃钢产品,有特殊要求另行规定。 2、引用标准 GB144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1463玻璃钢比重试验方法 GB3854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巴氏硬度试验方法 JTG-054-2002检验指导书 JTG-048-2002产品(原材料)防护规范 3、技术要求 3.1产品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尺寸要求:按图纸规定执行。 3.3外观: 3.3.1对于外表将进行油漆装饰的糊制品,要求光洁平滑,允许修补,有花纹要求的产品只允许轻微修补,经油漆装饰后,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对于外表面胶衣装饰的糊制品,不允许有明显的修补痕迹。 3.3.2产品内表面应清洁,无毛刺和明显的高低不平、疤痕等缺陷。 3.4主要原材料:

a、191#树脂、短切毡、表面毡等由常州东风树脂公司定点采购 制作。 b、玻纤布(018、02、04mm)由南京金方格玻纤公司定点制作 3.5性能要求: 按图纸的规定执行,包括拉伸、比重、硬度等。顾客方有要求时检验。 4、检验方法 4.1尺寸:用卷尺、游标卡尺、检具等检测。 4.2外观:目测。 4.3原材料:按检查卡片的规定执行。 4.4性能要求:按GB1447、GB1463、GB3854执行。 5、检验、判定规则:按JTG-054-2002的规定执行。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产品应在内表面适当位置作标识,表明公司名称、合格证、产品名称、件号、生产日期、检验员签章等。 6.2包装: 由供需双方商定。 6.3运输 产品运输中应防撞、防压、注意保护产品表面。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及货架上,严禁碰撞、挤压,注意防尘、防潮。 6.5其它要求按《产品(原材料)防护规范》JTG-048-2002执行。

玻璃钢产品标准

玻璃钢产品标准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J T J-049-200 2 玻璃钢系列产品通用技术标准 Q/320109JT02-200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钢系列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定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一般玻璃钢产品,有特殊要求另行规定。 2、引用标准 GB144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1463玻璃钢比重试验方法 GB3854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巴氏硬度试验方法 JTG-054-2002检验指导书 JTG-048-2002产品(原材料)防护规范 3、技术要求 3.1产品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尺寸要求:按图纸规定执行。 3.3外观: 3.3.1对于外表将进行油漆装饰的糊制品,要求光洁平滑,允许修补,有花纹要求的产品只允许轻微修补,经油漆装饰后,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对于外表面胶衣装饰的糊制品,不允许有明显的修补痕迹。 3.3.2产品内表面应清洁,无毛刺和明显的高低不平、疤痕等缺陷。

3.4主要原材料: a、191#树脂、短切毡、表面毡等由常州东风树脂公司定点采 购制作。 b、玻纤布(018、02、04mm)由南京金方格玻纤公司定点制 作 3.5性能要求: 按图纸的规定执行,包括拉伸、比重、硬度等。顾客方有要求时检验。 4、检验方法 4.1尺寸:用卷尺、游标卡尺、检具等检测。 4.2外观:目测。 4.3原材料:按检查卡片的规定执行。 4.4性能要求:按GB1447、GB1463、GB3854执行。 5、检验、判定规则:按JTG-054-2002的规定执行。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产品应在内表面适当位置作标识,表明公司名称、合格证、产品名称、件号、生产日期、检验员签章等。 6.2包装: 由供需双方商定。 6.3运输 产品运输中应防撞、防压、注意保护产品表面。 6.4贮存

玻璃钢企业标准

Q/HAH 邯郸市峰峰华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HAH 003-2008 煤矿井下用玻璃钢管材 2008-07-05发布 2008-07-10实施邯郸市峰峰华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发布 煤矿井下用玻璃钢管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用玻璃钢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产品分类、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供排水、通风、喷浆和瓦斯抽放的玻璃钢管材产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4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3854 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 5351 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短时水压失效压力试验方法 JC552-94 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 JC/T838 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 MT558.3-2005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第3部分:玻璃钢管材 AQ1043-2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3 分类及型号规格 3.1 分类 煤矿井下用玻璃钢管材按用途分为供排水管材(KS)、喷浆管材(KJ),正压通风管材(KFZ)、负压通风管材(KFF)、抽放瓦斯管材(KW)和通用管材(KM)六大类种。 3.2 型号 产品型号按管材的公称内径、压力等级以及用途来划分,型号示例如下: FRP KFF 表示管材的公称直径单位为毫米(mm) 表示公称压力等级单位为兆帕(MPa) 表示用途 表示材质为玻璃钢 /( ) 内压失效环向应力,单位为兆帕(MPa) , , 示例:FRP KFFO.6-200表示公称压力0.6Mpa、公称直径为200mm的矿用玻璃钢负压风管。 3.3 规格 3.3.1管材的公称内径见表2。 3.3.2管材的单根长度见表3,如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管材的内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之处,且无对使用性能有影响的龟裂、分层、针孔、杂质、贫胶区及气泡。外表面无明显缺陷,如有特殊防护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 端面垂直度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玻璃钢制品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15-04-02 玻璃钢制品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玻璃钢制品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玻璃钢制品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标准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取消“玻璃钢制品工”职业下的所有工种,分为“手糊”“模压”“拉挤”“缠绕”“灌注”“喷射”“检验”7个方向。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王海龙、高克强、李文仿、仙宝君、武星、毛雅赛。参与起草人有:张煊、逄增凯、黄鹤、潘巧、张为军、胡秀东、凡鹏伟。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有:肖永栋、尹证、陈淳、孙巍、胡中永、王文一、李艳华、李文亮、朱亚琼。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宋晶梅,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孙倩、那文津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同时得到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钢分会、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材汽车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玻璃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北京中储能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盈科祥瑞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036站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玻璃钢电缆桥架质量标准_JB-T10216-2000

电缆桥架质量标准 JB-T10216-2000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08-1-21 16:05:18 阅读: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的定义、型号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高低压输配电工程的电缆桥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1988 半圆头方颈螺栓 GB/T 93-1987 弹簧垫圈 GB/T 97.1-1985 垫圈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408.1-1999 固体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工频 下的试验(eqvIEC60243-1:1988) GB/T 1410-1989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eqvIEC93:1980) GB/T 1720-1993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64-1989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 交变温热试验方法 (eqvIEC68-2-30:1980) GB/T 2423.17-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 盐雾试验方法 (eqvIEC68-2-11:1981) GB/T 2423.46-199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f: 撞击摆锤 (idt IEC68-2-62:1991) GB/T 2575-1989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耐水性试验方法 GB/T 3857-1987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药品性能 试验方法 GB/T 3880-1997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GB/T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eqvIEC 529:1989) GB/T 4956-1985 磁性金属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厚度测量 磁性方法 (eqvISO 2178:1982) GB/T 5270-1985 金属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电沉积层和化 学沉积层)附着强度试验方法(eqv ISO2819:1980) GB/T 5780-1986 六角头螺栓C级 GB/T 6170-1986 六角螺母A级和B级 GB/T 6892-1986 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玻璃钢水箱质量标准及其可塑性的介绍

玻璃钢水箱质量标准及其可塑性的介绍 腾嘉水箱,放心使用 玻璃钢水箱质量标准: 腾嘉玻璃钢水箱在生产上需要严格按照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各方面都要按照标准进行,否则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下面我们看一下玻璃钢水箱在质量上的标准。一、工程结构设计方面 玻璃钢水箱夹砂管在我国已有十多年的应用历史,在国内多年应用的基础上完成的《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水箱结构设计规程》(CECS190:2005)是国内玻璃钢夹砂管工程结构设计应遵循的规范,考虑到安全可靠而又合理经济地使用玻璃钢夹砂管,建议在设计时取玻璃钢夹砂管的长期竖向变形不超过3%。 二、管材质量 为保证管材质量,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材料 按照产品标准要求,应对生产中应用的原辅材料的技术指标应作出相应的规定: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结构层树脂:拉伸强度:60MPa;拉伸弹性模量:3.0GPa;断裂伸长率:2.5%;热变形温度:?70℃。规定原材料生产厂家应对所有原材料进行检测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重要原材料如玻璃纤维和树脂应经第三方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生产监控 对于管材的生产过程,宜请专业单位进行监造,以确保主要原材料的足量使用。 3.产品验收 产品出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除了应对每根管进行非破损检验外,每批管应随机抽一根进行破坏性检验,以确保管材质量。 实际上,在确定管材生产企业时,应选择生产规模较大、应用业绩较多、技术力量强、资金情况良好的企业来承担管材生产业务。 2.3 施工方面 玻璃钢水箱夹砂管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选择好合适的回填材料,严格控制回填密实度,只要达到了密实度的要求,才能控制住水箱的竖向变形,也就控制了水箱的内壁拉应力水平,这样在内水压作用后管壁的最大拉应力水平不会过高,能够安全运行。另外,在密封胶圈材料的选择、接口连接设计、与建筑物连接处防不均匀沉降等方面也应慎重处理。 2.4 工程管理方面 实际上,任何工程要取得成功,工程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是最根本的保证。工程

玻璃钢缠绕罐标准

JC/T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发布日期: 2013-01-11 阅读: 901 字体:大中小双击鼠标滚屏 JC/T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以下简称贮罐)的分类、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缠绕法制造,在常压下贮存液体的地面立式、卧式圆筒形贮罐。 2引用标准 GB 144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1449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 1462 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GB 257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 3854 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 5349 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轴向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5351 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短时水压失效压力试验方法 GB 823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JC /T 277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 /T 278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 /T 281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3分类 3 .1按贮罐安装型式分为立式和卧式两种,其公称直径(内径)和公称容积规格系列见表1。 3 .2按贮存的介质类别分为两类,其代号见表2。 3 .3产品命名及其含义见图1 表1

公称直径系列 mm 容积系列 m3 式 600、800、1000、1200、1400、1600、1、2、3、4、6、7、8、9、10、12、立式1800、2000、2200、2400、2600、2800、16、20、25、30、40、 50、60、70、 3000、3200、3400、3600、3800、4000 80、90、100、 120、140、160 600、700、800、900、1000、1200、1、2、3、4、6、7、8、9、10、12、卧式1400、1600、1800、2000、2200、2400、16、20、25、30、40、 50、60、70、 2600、2800、3000、3200、3400、3600、80、90、 100、120

玻璃钢检验规范

2012-4-5 制定 2012-4-5 实施 娄底市大丰和电动车辆有限公司 制定 玻璃钢验收标准 编制: 校对: 审核:

文件发行/修订履历

1.目的 为了能准确地、更快地掌握产品的检验标准,规范大丰和玻璃钢制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利于生产中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要构造材料,以手糊成型玻璃钢车壳的材料检验、模具检验,车壳建造检验、车壳密性试验、整车完工检验等检验要求。 3.定义 3.1 AQL: 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可接受质量水平 3.2 缺陷等级 3.2.1 CRI(致命缺陷):AQL=0,与安全规定及政府相关法令相抵触。 3.2.2 MAJ(主要缺陷):AQL=0.65,属功能性缺陷,结构或者机构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3.2.3 MIN(次要缺陷):AQL=1.0,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3.3 外观面区域划分 3.3.1 A区: 正面、顶部,即合上前盖时的上面及正对向我们的面;打开前盖时的前盖背面和储物盒表面, 顶篷边沿。 3.3.2 B区: 驾驶台下方,座椅下方,顶棚上方。 3.3.3 C区:车身内侧不可见表面。 4. 技术要求 4.1抽样计划 4.1.1根据MIL-STD-105E=Ⅱ AQL的取值CRI=0 MAJ=0.65 MIN=1.0 抽样计划表从不同的包装箱(包) 内随机抽样,其中性能测试按附表抽样数或按检验规范、判定按测试项说明。 4.1.2抽样开箱率要求:每批物料10箱(包)内按80%开箱抽样;超过10箱按60%开箱抽样,但不 小于8箱(包)。 4.2材料检验 4.2.1材料检验 4.2.1.1用于建造玻璃钢车身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应为技术部门认可的材料。 4.2.1.2玻璃钢车间应向技术部门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4.2.2胶衣树脂 4.2.2.1胶衣树脂应与玻璃钢基体树脂具有相容性,其性能指标应逐项检测,应提交的质量检验报 告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4.2.2.2基体树脂 4.2.2.3基体树脂应为通用型不饱和聚酯树脂,树脂牌号应经技术部门认可,超过贮存期的树脂不 允许继续使用。对有防火要求的车体都位应采用阻燃树脂或涂防火涂层,应提交的质量检 验报告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4.2.2.4增强材料 4.2.2.5增强材料一般采用无碱玻璃纤给,若采用增强型浸润剂的中碱玻璃纤维,其玻璃钢的耐水 性能必须达到无碱玻璃纤维性能要求。应提交的质量检验报告见附录C、附录D(提示的 附录)。 4.2.2.6添加剂 4.2.2.7加入树脂中的各种固化剂(包括引发剂和促进剂)、颜料、填料、触变剂、阻燃剂等添加 剂应按规定的限理,不能明显影响树脂及玻璃钢固化后的各项性能。 4.2.2.8芯材 4.2.2.9一般采用以基体树脂胶接良好的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木材、胶合板等材料。木材应 充分干燥,湿度不大于18%,使用前应提交的芯材质量报告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 5.1内部缺陷的无损检测 玻璃钢内部存在的裂缝、树脂聚集、褶皱、空洞、气泡、夹杂物等缺陷不能通过肉眼检验出来,引 进设备来检验。常用X射线照相法和超声波探伤法,其中X射线照相法获得缺陷的平面图像,超声 波探伤法判断缺陷所在的深度。 5.2理化性能检测

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

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

塑料化粪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化粪池(以下简称“化粪池”)的原材料、型号与构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热塑性树脂(PE、PVC、PP)为主要原材料制作成型的化粪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原材料 3.1基体材料应采以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聚丙烯(PP)等树脂为 主,允许掺入为提高材料使用性能和加工性能的增强材料和添加剂,但树脂含量(质量分数)应在80%以上,树脂具有生产商提供合格证明并符合相关标准。 3.2 允许少量使用来自本厂的洁净并具有相同成分的会用料,会用料在全部 原材料中的比例不应超过10%。 4 型号与构造 4.1型号 4.1.1 化粪池容积对应见表1 表 1 化粪池容积对应表 代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容积/m3 2 4 6 9 12 16 20 25 30 40 50 75 100 4.1.2 化粪池初始环刚度分别用Ⅰ(初始环刚度大于等于5000N/m2)和Ⅱ(初始环刚度大于等于10000N/m2)表示。 □-□-□ 初始环刚度(Ⅰ型或Ⅱ型) 代号(容积,单位:m3) BH-玻璃钢化粪池 示例:

代号为13(容积为100m3),初始环刚度为Ⅱ型的玻璃钢化粪池型号表示为:BH-13(100)-Ⅱ。 4.2 构造 4.2.1 化粪池在长度方向可分两格或三格。各格容量应符合GB 50015的要求。 4.2.2 化粪池构造应包括通气管、清掏孔、进水管接口、出水管接口。进出水口高差不应小于100mm。清掏孔当两格时为一个,三格时为两个。 4.2.3 化粪池结构不应采用金属类材料增强。 5 要求 5.1 外观 5.1.1 罐体外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泽应均匀、不应有明显划痕。 5.1.2 罐体内表面应为富树脂层,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玻璃纤维裸露,无目测可见裂纹、划痕、疵点及白化分层等缺陷。 5.1.3 罐体清掏孔直径不应小于500mm,高度不应小于100mm,边缘应整齐,厚度应均匀、无分层,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清掏孔的数量根据化粪池分格而定,分为两格的化粪池可设置一个清掏孔,分为三格的化粪池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清掏孔。 5.2 罐体尺寸偏差 罐体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罐体尺寸偏差 项目偏差 长度±100mm 直径±20mm 高度±20mm 壁厚任一截面的罐壁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规定的设计厚度,其中最小罐壁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90% 5.3 化粪池罐体物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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