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围,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面的履职情况。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

(二)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确保全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根据超限额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对限额管理体系进行调整;

(三)积极推动本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研究和应用,为压力测试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进行审查,不断完善压力测试程序;

(四)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市场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负责对外部审计报告所发现的市场风险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案并采取改进措施;

高级管理层可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履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能。

第十二条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法有足够的了解。

第四章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第十三条本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

计量、监测和控制法。

第十四条本行应当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

第十五条本行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法计量承担的所有市场风险。

本行市场风险的计量式包括但不限于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并采用压力测试的式进行补充。

第十六条本行应当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对各类和各级限额的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和更新限额。

总的市场风险限额以及限额的种类、结构应当由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本行在设计限额体系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

(二)能够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

(三)业务经营部门的既往业绩;

(四)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

(五)定价、估值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

(六)压力测试结果;

(七)部控制水平;

(八)资本实力;

(九)外部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

第十八条本行应当为市场风险的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和安全。

第十九条本行应当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案,并定期对应急处理案进行审查和测试,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和本行声誉可能受到的损害。

第五章市场风险报告体系

第二十条本行应建立明确的市场风险报告体系,包括报告路线、报告容、报告频率。有关市场风险情况的报告应当定期、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供。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报告应当遵循规定的发送围、程序和频率。

第二十一条市场风险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全部或部分容:

(一)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

(二)对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的结构分析;

(三)盈亏情况;

(四)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法及程序的变更情况;

(五)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六)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包括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

(七)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情况;

(八)部和外部审计情况;

(九)市场风险资本计提情况;

(十)对改进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市场风险应急案的建议;

(十一)市场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当出现重大市场风险事件时,相关部门应提高市场风险报告的报送频率。

市场风险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出现超过我行部设定的市场风险限额的重亏损;金融市场发生重大事件、引发较大市场波动对我行市场风险管理产生的影响;交易业务中的违法行为;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第二十三条市场风险信息披露

本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披露市场风险状况的相关定量和定性信息,主要包括:

(一)所承担市场风险的类别、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及不同类别市场风险的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

(二)有关市场价格的敏感性分析,如利率、汇率变动对我行收益、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三)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四)市场风险资本状况。

第六章市场风险部控制和审计

第二十四条本行按照商业银行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部控制体系,作为本行整体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促使本行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二十五条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本行应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适当分离,实行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业务

经营部门的业务人员不得参与业务正式确认、对账、市值重估、交易结算和款项收付;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十六条本行应当避免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与市场风险管理目标产生利益冲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避免薪酬制度具有鼓励过度冒险投资的负面效应,防止绩效考核过于注重短期投资收益表现,而不考虑长期投资风险。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薪酬不应当与直接投资收益挂钩。

第二十七条本行稽核部作为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可靠、充分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部审计应当既对业务经营部门,也对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进行。部审计报告应当直接提交给董事会。董事会应当督促高级管理层对部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案并采取改进措施。稽核部门应当跟踪检查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部审计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容:(一)市场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

(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文档的完备性;

(三)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市场风险管理职能的独立性,市场风险管理人员的充足性、专业性和履职情况;

(四)市场风险管理所涵盖的风险类别及其围;

(五)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可靠性,市场风险头寸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数据来源的一致性、时效性、可靠性和独立性;

(六)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所用参数和假设前提的合理性、稳定性;

(七)市场风险计量法的恰当性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八)对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九)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

(十)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系统的有效性;

(十一)市场风险资本的计算和部配置情况;

(十二)对重大超限额交易、未授权交易和账目不匹配情况的调查。

第二十九条本行在引入对市场风险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出现重大变动或者存在重缺陷的情况下,应当扩大市场风险部审计的围和增加部审计频率。

第三十条在部审计力量不足时,本行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市场风险的性质、水平及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

第七章市场风险资本

第三十一条本行应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政策自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政策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方案计划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论文.pdf

摘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外同行的激烈竞争,但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理念、技术、方法等方面都与国外同行存在明显差距,因此,我国急需加快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改革。文章首先阐述了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领域发生的变化,然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变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基本使命就是以承担风险和管理风险来获取收益。美国花旗银行前总裁沃特·瑞斯顿曾指出:“银行家的任务就是风险管理,简言之,这也是银行的全部业务。” 随着整个风险管理领域的迅速发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而现代风险管理也表现出与传统风险管理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风险管理环境和风险管理方法的改变。 (一)风险管理环境变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利率、汇率及股票价格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应对市场化条件下这三大风险变量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金融业内部的行业结构整合力度的加大,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出现了一些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化金融机构,在我国当前仍实行金融业分业监管的体制下,无疑使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6年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由此而带来的国际竞争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市场大量创新金融产品的出现,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得市场的结构更加复杂,商业银行理解和认知新产品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二)风险量化度量和管理方法的革命 传统的风险管理主要采用管理的主观经验判断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及手段,较少使用风险的量化模型,难以解决当前金融市场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风险度量和管理这一领域正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变化,尤其VaR、CSFP、KMV等大量先进的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的出现。这些风险管理技术的出现才使风险定价、信用衍生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以及金融机构整体经济资本配置和全面风险管理得以迅速发展,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二、我国现行银行风险管理的缺陷 近几年来,我国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银行高级管理层不再只盯着贷款业务,风险部门不再只擅长于管理风险,交易人员也不会谈衍生产品而色变。但是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银行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还不完善 在我国,许多银行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治理规划,一些银行在组织结构设计上也存在缺陷。尽管大多数银行在表面上已经建立了多种风险类型的管理委员会,但他们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数量上要么太多,要么不足,而且都没有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由于各委员会的职能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也就难以避免管理上的重叠与缺口。 (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有力的技术保证。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起步时间较晚,导致积累的相关基础数据不足。同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使得不少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基础数据收集困难、公布出来的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等问题。而且,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这些都制约了风险管理模型的建立。 (三)风险量化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还停留在最初阶段。虽然有少数银行自主开发出了模型,但都很简单,而且并未得到实践的检验。一些关键风险管理参数及计量模型,如预期损失(EL)、经济资本(EC)、风险调整后收益(RAROC)等并没有被大部分商业银行所采用,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更多停留在制度建设与资金计划层面,一些先进的风险量化模型与技术还没有得到普及与有效应用。 (四)风险管理工具缺乏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商业银行规避风险、获取收益的重要工具,促进了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开展。然而,目前我国既缺乏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对冲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的平台,也没有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供商业银行通过贷款证券化、贷款出售转移风险。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极大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多样化资产组合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明显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途径 (一)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对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制度安排。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模版

23 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市场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法所指的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第三条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第四条市场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我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各部门要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下安全、稳健经营。确保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与其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为了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我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 第五条我行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股东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六条实施市场风险管理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类别,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3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3.1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3.1.1公司治理机制仍不完善 目前,中国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已在内部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建立“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公司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3.1.1.1存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公司治理理论中的“内部人”控制,是指经理班子通过对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控制,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外部人利益现象。现在我们要分析的是,在中国银行公司治理中,作为“内部人”的总行高管层,“非职业经理人”身份和干部管理体制决定了他们的利益与委托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也决定了他们虽然控制着银行的经营管理权,但绝不会轻易利用权力去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但大量的事实证明,银行的不良资产的较大比重集中在一线,而不良贷款的形成并非源于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不足,而在于银行员工被利诱、拉拢和收买。银行案件多集中在基层机构的事实,也似乎证明了“内部人”控制发生了“层级性位移”,同时,也说明大型银行公司治理中多层级“内部人”控制问题是严重的。 3.1.1.2监事会尚未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制度属于平行式二元模式(不同于的传统的二元模式?),董事会与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产生,其法律地位平等,董事会只对股东大会负责无需对监事会负责,而监事会只有监督权并无决策权,更不能任免董事会成员,或否决董事会决策;另一方面,监事会成员都来自于股东和内部员工,而这些人在行政上受制

于董事会或管理层,其独立性不可避免地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3.1.1.3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改进 科学激励机制的基础在于建立公正、公开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中国银行还尚未建立有效地董事、监事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董事会和监事会尚未对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从而难以对董事和监事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董事会也未普遍建立书面的、制度化的对高级经营层成员绩效进行评价的标准和程序,仅对每年高级经营层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认定,对高级经营层年度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也主要以任务完成情况为主,缺乏系统的立足长远发展的考核。 3.1.2缺乏明确合理的操作风险容忍度 所谓操作风险的容忍度,是指银行依据本行的风险偏好确定的可接受的操作风险敞口(暴露)。目前,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的风险容忍度方面存在两个问题: 3.1.2.1容忍度尚不明确 近年来,中国银行为了控制操作风险,普遍加强了操作风险管理、积极开展案件治理工作,但各银行的操作风险容忍度还不够明确,己确定了“适中”的风险偏好,但还未能依据此确定具体的风险容忍度,部分银行简单的把案件防控目标作为操作风险的容忍度。 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风险容忍度应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全行逐级分解落实,容忍度应当逐步量化。容忍度不明晰的原因,一方面是操作风险的量化工作正在起步,损失数据收集正在开展或不能据以形成合理的风险管理标准,但主要原因是银行董事会对于此问题的重视和研究仍不够充分。 3.1.2.2容忍度过于严格

XX农商行银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压力测试是指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为采取必要措施提供量化支持。 第三条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主要目的: (一)损失分析:分析个别风险因子或某些风险因子集合发生极端不利变化对市场风险投资组合造成的潜在损失,测算极端历史情景下市场风险投资组合可能遭受的重大损失,本办法中,如无特殊说明,市场风险投资组合指的是交易账户投资组合; (二)监管沟通:为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监管信息,协助监管机构了解银行的市场风险状况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第四条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是本行风险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压力测试在评估本行风险承受能力和制定风险缓释策

略方面的作用,本行压力测试应遵循以下方面: (一)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风险控制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压力测试方法及结果; (二)应在人才配备和IT基础设施方面投入足够的资源; (三)应建立压力测试方法和实践的完整文档记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管控; (二)确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三)确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案; (四)审阅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五)确定压力测试重大影响指标; (六)高级管理层权限内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本行风险管理部作为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牵头管理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牵头管理全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交易账户进行压力测试; (二)拟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三)拟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案; (四)整理汇总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五)拟定压力测试重大影响指标; (六)高级管理层要求完成的其他有关市场风险压力测试事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合规稳健经营理念,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贷款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贷款公司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管理办法》、《贷款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思想是:追求稳健,以适度承担风险获得适中的回报;反对不计风险盲目追求高收益的激进经营行为;果断把握较低风险较高收益的市场机会,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平衡。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风险管理体系,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确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制订详实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倡导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二)创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有效风控的同时兼顾效率、价值的均衡,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确保贷款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公司经营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支持业务拓展和创新,保障公司的经营目标的实现;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终稿)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概述 随着近几年我国银行业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加大,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科学地评价信贷客户,将企业所属行业和区域的风险值细化、专业化,以期有效地掌握信贷客户的各种信息,预知其信用风险变化趋势,及时地改变其抵押和担保组合,将所发放贷款的风险降到最小并发挥其最大的效益,是新时期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商业银行开展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尽管银行每年都在新增贷款,但银行的全部贷款中,存量贷款所占的比例仍然是最大,所以存量贷款的风险防范是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如何控制银行存量贷款的风险?存量贷款不是新发放贷款,它和新发放贷款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和银行之间已经存在交易记录,对于如何通过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交易记录来识别存量贷款的风险大小,各银行都进行了大量的探索。重庆银行从2007年3月份开始一种新的管控模式,那就是由专门的的贷后管理部门实施独立的贷后评价。重庆银行在企业申报续授信时,由信贷监控部对存量贷款的基本情况、授信结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第二还款来源、授信后审批条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将评价结果送交专门的贷款评审部门,作为贷款评审的重要依据,所以贷款的后评价成为银行控制风险又一道关口,这无疑加强了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 (二)商业银行开展信贷风险管理评价的基本原则 1.动态检查和静态分析相结合原则。管户人员原则上应通过走访支行、到企业实地调查、调阅财务报表等信贷资料,核实相关情况,了解企业现状。 2.合法合规原则。现场检查工作必须以我行相关规章制度为准绳,确保检查程序合法合规。 3.客观原则。管户人员通过调阅信贷资料、现场调查等手段,出具全面、公正的续授信贷后评价意见。 (三)商业银行开展信贷风险管理评价的主要内容 后评价工作通过动态的下户检查和静态的材料分析相结合方式予以开展,主要关注授信后审批条件落实情况、存续期间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等工作重点。具体而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评价工作: 1.基本情况:如客户名称、注册资本金、股东结构、法人代表、主营业务有无重大变化等。 2.授信结构:通过登录人行信贷征信系统,查询企业有无关注或不良类贷款,负债总额有无较大增减,他行授信政策有无重大变化等。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1、在行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性风 险的管理丄作。2、拟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经批准后公布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定期检讨和修订,并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各业务单位制定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指引进行检查,对其中不符合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规定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有关单位修订。 3、制定、跟踪并完善全行性的信贷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信贷决 策规则和流程,拟订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4、负责全行信贷产品管理的调研、审批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5>负责对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考核与业务指导,负责对分(支)行信 贷业务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负责对分(支)行放款审核中心的管理丄作,负责全行贷款风险分类的核查和管理匸作。6、负责对总行公司业务部授信管理处及风险经理在整体职责履行方面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参与授信管理处负责人及风险经理的选聘工作。 7、负责对信贷审批工作的后评价。 8、编制、汇总各类风险管理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行长办公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负责提供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单位所要求的银行风险管理信息。负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预警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包括测量组合的风险;对行业、目标客户、现有客户等进行研究,编制研究报告,拟定我行信贷组合战略方案;分析信贷组合绩效。

10、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客户信贷风险评级体系及定价模型,负责CECM系统和个贷系统管理。11、负责统筹对零售授信管理中心和实施正式方案分行的对公授信管理中心的管理。12、负责全行信贷风险管理培训,建立信贷人员的准入与资格认证制度。 说明: 1 1、法律合规部已不再作为我部二级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其负责全行合规性风险的管理丄作,故以上职责中合规性风险管理(第1条)不再为我部职责。 2、根据行办会相关决议,授信后管理职责山公司部调整到风险管理部,根据新分工以上第6条调整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分行的授信后管理工作,负责向银行管理层及时汇报全行授信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及发现的各种问题。 总行风险管理部处室职能划分 综合规划处职责: 负责协助总经理室草拟全部的工作总结及规划,监督全部工作计划(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执行情况;全行风险管理机构的考核和人员的管理;总行风险报告的草拟和意见反馈,全行风险报告体系的管理工作;全行的拨备预算、记帐等相关管理工作;按规定向银监会定期报送存贷款、不良贷款等报告;本部门的行政事务。 风险政策处职责: 依据莆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负责组织草拟及维护全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审核各部门提交的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相关文件; 根据风险核准制进行新产品的风险审核;全行操作风险的统筹组织。 风险监控处职责: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机制,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维护本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机构(以下简称为“本行”)。本行由XX银行及其下设各级附属机构组成。附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按照监管规定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风险是导致商业银行的资本、价值或收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通过风险识别机制,本行定期对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并在各类风险中认定主要风险。主要风险是指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以及独立评估风险程度不高、但与其他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含国别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含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 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全过程。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围绕发展战略及风险偏好,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主要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有效地实施风险管理,确保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由风险文化和组织、政策、流程、

技术管理体系等构成,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一)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督。 (二)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限额。 (三)全面、及时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五)完善、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七)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 本行通过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实现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密切结合,有效维护本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五条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原则 (一)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原则。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应与发展战略目标一致,风险管理应平衡风险与收益,确保银行业务健康发展,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二)独立性原则。清晰界定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并确保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 (三)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覆盖银行整体及各产品、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对每一类风险都有效地管理。 (四)全员参与原则。建立全员参与的风险文化和配套机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所属全体经营管理人员都应按照其工作职责参与风险管理工作,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职责。 (五)匹配性原则。确保资本水平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收益与

浅谈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制研究

浅谈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制研究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控制 论文摘要:降低和控制风险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首要任务,详细介绍了国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国内商业银行借鉴。 1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架构 西方商业银行都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对各类业务、各种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对风险进行分类。如摩根大通银行将风险主要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和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权益风险,按照风险种类进行管理和控制。 在风险控制结构的设计上,主要考虑要保证银行能够形成强势的、信息充分的风险文化,使银行在进行经营决策时,能够在风险与回报之间进行平衡,进而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因此,风险控制的要点是要保证银行的经营行为要与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保持一致,避免造成过大的风险压力。 在组织架构上,实行层级管理,分为3个层面。首先是董事会及其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其职责主要是从宏观层面上设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方针,批准风险管理政策、进行风险限额授权、对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等,而不涉及具体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其次是高级行政管理层,负责建立操作流程、风险限额、风险准备的提留等。再次是具体执行层面,由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具体业务风险的管理、授信业务的审批、检验风险管理程序是否合理。 蒙特利尔银行自董事会到各级管理部门均建立了不同层次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包括董事会所辖风险审核委员会、行长所辖部门风险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资本管理委员会等。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审核风险管理的政策及规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处理大额业务或特殊业务、制定信贷政策及风险管理框架等;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处理特定行业、部门或产品的风险;专一的小组负责贷款的清理及回收。信贷员正式上岗之前必须经过一系列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资格认定;对待特殊风险问题,需聘请咨询专家提供支持;资产组合管理人员通过引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利用外部各种渠道掌握客户的全面信息。审计部门每季度对银行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向董事会的审计小组进行汇报。 蒙特利尔银行很强调风险管理专家的作用,在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前台经营部门中都设有风险专家,风险管理专家的能力和经验有助于强化风险管理的作用,提升纪律化、高效的风险管理程序的价值;为评估和接受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标准;在决策过程中采用有效的模型,以作出合理商业判断。 摩根大通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在董事会下设有风险政策委员会,负责所有风险的管理。风险政策委员会下设立了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职责有两项,一是负责战略指引,二是负责内部评价。执行委员会下设立了资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资本委员会的职责有以下6项:(1)提出资本比率的目标建议并负责监控该比率;(2)提出资本分配的建议;(3)监控公司及母公司的流动性,批准抵押品及流动性计划政策;(4)评价公司的资本充足性及债务水平;(5)为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的讨论提供一个论坛;(6)从潜在流动性风险的角度评价特殊目的实体的风险敞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有以下6项:(1)提供全面、直接的风险描述及风险偏好;(2)评价并批准公司政策和风险战略:以保证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控能够准确反映经营授权、经营行为、合法性及是否满足监管要求等;(3)批准集合限额和授权以控制风险;(4)监控重要风险敞口、头寸集中度、资产流动性、重要头寸及交易的风险限额,对压力情况给予特别关注;(5)评价折扣的充足性并批准损耗;(6)提供风险讨论的论坛。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Ⅹ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宗旨】 (4) 第二条【定义】 (4) 第三条【操作风险的主要类别】 (4) 第四条【适用范围】 (5) 第五条【操作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 (5)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与职责分工 (5) 第六条【架构原则】 (5) 第七条【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 (6)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 (7) 第九条【分行管理层】 (8) 第十条【风险管理部】 (8) 第十一条【各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 (8) 第十二条【法律合规、运营管理、信息科技、安全保卫、人力资源等部门】.. 10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10) 第三章操作风险管理制度 (10) 第十四条【范畴】 (10) 第十五条【制度体系】 (11) 第十六条【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11)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11) 第十八条【内部控制制度】 (12) 第十九条【紧急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2) 第二十条【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细则】 (12) 第二十一条【对分支行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细则的特别规定】 (13) 第四章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和技术 (13) 第一节业务标准操作流程管理 (13) 第二十二条【基本思路】 (13) 第二十三条【职责】 (13) 第二节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 (14) 第二十四条【操作风险识别】 (14) 第二十五条【操作风险评估】 (14)

第二十六条【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 (15) 第三节操作风险控制与缓释 (15) 第二十七条【操作风险应对措施】 (15) 第二十八条【外包】 (15) 第二十九条【保险】 (16) 第四节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 (16) 第三十条【操作风险监测】 (16) 第三十一条【关键风险指标】 (16) 第三十二条【操作风险报告】 (16) 第三十三条【操作风险预警】 (16) 第三十四条【操作风险事件举报】 (17) 第五节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17) 第三十五条【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17) 第六节操作风险资本管理 (17) 第三十六条【监管资本】 (17) 第三十七条【经济资本】 (18) 第七节配合监管 (18) 第三十八条【政策程序报备】 (18) 第三十九条【提交报告】 (18) 第四十条【配合检查】 (19) 第四十一条【整改】 (19) 第五章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19) 第四十二条【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19) 第四十三条【传达】 (19) 第四十四条【业务培训】 (19) 第四十五条【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培训】 (20) 第四十六条【全员操作风险管理培训】 (20) 第四十七条【操作风险管理考核及奖惩】 (20) 第六章附则 (20) 第四十八条【重检】 (20) 第四十九条【解释】 (21) 第五十条【实施】 (21) 附件:名词解释 (22) 一、操作风险来源 (22) 二、固有风险与剩余风险 (22) 三、可能性和影响性 (23) 四、操作风险应对措施 (23) 五、关键风险指标(Key Risk Indicator,KRI) (23) 六、风险映射 (24) 七、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 (24) 八、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库 (24)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1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现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印发给你们,请《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遵照执行。银监会鼓励暂不准备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参照本《指引》改进风险管理。 请各银监局将本《指引》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七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的目的在于,明确商业银行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时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以及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和监管要求。 本指引所称的内部模型(或模型)指商业银行用于计量市场风险资本的

风险价值(VaR)模型。 本指引所要求的市场风险资本计量范围包括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等四大类别市场风险。商业银行的结构外汇敞口不在计算范围之内。 商业银行开展代客理财业务所产生的交易活动,应按其性质计入交易账户,并按本指引的要求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第四条任何拟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的商业银行,都必须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监管机构的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风险因素 第五条内部模型在计量不同类别市场风险时,必须包含足够的、能够准确反映可能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暴露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风险因素。 四大类别市场风险所包含的风险因素应分别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一)利率风险。 1.每一种计价货币的利率所对应的一系列风险因素都应包含在内部模型中。 2.商业银行应采用业内普遍接受的方法构建内部模型中的收益率曲线。该收益率曲线应划分为不同的到期时间,以反映收益率的波动性沿到期时间的变化;每一个到期时间都应对应一个风险因素。 3.对于主要货币和主要市场的利率变化所产生的较大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采用至少六个风险因素构建收益率曲线。风险因素的数量应最终由商业银行交易策略的复杂程度决定。 4.风险因素必须能反映主要的利差风险。 (二)股票风险。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序实施和推行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提升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XX》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可能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并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不包括

法律风险、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五)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户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本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七)法律和合规风险是指本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八)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本行总体经营目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并履行相应风险管理职责,有效识别、评估、应对、监测及报告涵盖全行各类业务的风险,进而为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持续过程。 第四条全面风险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全面性原则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研究

金融学期中论文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研究 姓名:张童 学号:20132073 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专业班级:统计学01班 指导教师:刘琼芳 重庆大学 2015年12月

摘要 本文介绍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形成,重点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及其与《巴塞尔协议》的内在联系,随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现状。 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形成,本文介绍了资产风险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风险资产管理理论,以及巴塞尔体系的形成、COSO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也详细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及《办法》与《巴塞尔协议》的内在联系。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现状的分析,本文介绍了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发展过程,重点从统一授信风险管理体系、三位一体授信决策体系两个方面介绍了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机制发展现状,并对比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与国外先进银行的差距,指出了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巴塞尔协议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总述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一直是学者们的研究重点。随着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的重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体现出了鲜明的与时俱进的发展特征。从亚当·斯密的资产风险管理理论、20 世纪60 年代的负债风险管理理论、70 年代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到80 年代的资产负债表外风险管理理论,以及金融工程学的产生、巴塞尔体系的形成、COSO 委员会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发布,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已经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概括来说,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经历了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风险资产管理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等五个阶段。 1、资产管理理论 自银行业的产生起直到20 世纪60 年代以前,近200 年时间,西方商业银行管理的重点一直放在资产管理上。形成了许多理论,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准备金理论、亚当·斯密的真实票据理论、普鲁克诺的预期收入理论、超货币供给理论和资产转化理论。这些理论的共同点就是:银行如何把资产管理好并维持其流动性。该理论过于偏重流动性和安全性,牺牲了盈利性,不利于鼓励银行进取精神。 2、负债管理理论 负债管理理论认为,银行可以主动管理负债,通过积极的竞争去争取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以及向欧洲美元市场、联邦资金借款来扩大资金来源。负债管理理论是为适应工业化国家在20 世纪六七十年代早期的经济繁荣、金融市场长足发展、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通过竞争抢夺金融市场份额的需要而产生的。它给银行传统的流动性管理带来了创新与活力,是对银行传统信贷管理理论的突破,标志着银行在流动性管理上更富有进取性。该理论较好地解决流动性和收益性之间的矛盾,有利于鼓励银行家的进取精神,但是却更多地依赖外部经营条件,往往会加大商业银行经营的风险。 3、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贝克(Becker)于1977 年提出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该理论强调对银行的资产风险和负债风险进行全面管理,并且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协调各种不同资产和负债在利率、期限、风险和流动性等方面的搭配,做出最优化的资产负债组合,以满足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要求。伴随着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的发展,逐渐出现了多种银行资产负债的管理方法,如资金汇集方法、

基于VaR模型对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研究

基于VaR模型对我国商业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研究 一.绪论 1980年后,商业银行进行混业经营变革的同时对经营相对放松监管,在这段时间内,金融领域竞争不断加剧,市场风险逐渐成为研究者们所关注的问题。在金融市场中,银行业作为金融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同时提升商业银行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 金融市场中各变量的变化或波动将导致未来资产组合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而产生金融市场风险。在此定义中,金融市场中各变量指的是包含股票的价格、利率、衍生品价格等变量,这些变量同时也被称作市场风险因子。以上定义可以得出结论,金融市场风险基本上可以定义为金融资产价格风险。 而在金融市场中,银行业作为金融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成为货币传导机制的重要一环,自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将成为金融风险管理研究的课题之一。首先,金融产品的多样化扩大了银行的收入来源,随着我国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尤其以表外业务为主的规模不断发展扩大,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随之扩大。其次,我国国内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开 放的市场环境使得国内大多传统分业经营的界限日益模糊,商业银行走上混业经营成为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与此同时,众多金融衍生工具的诞生、银行业务的不断完善创新,都为商业银行创造了巨大的利润,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金融风险。如何在提升商业银行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增强银行本身的抗风险能力,现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基本类型 (1)市场风险:广义上讲是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银行表内、外头遭受损失的风险;狭义的指股票市场风险属于系统风险。 (2)流动性风险: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可能性分为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相对而言,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 (3)声誉风险:简单的说,企业声誉就是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美誉度、知名度与忠诚度,它能够给企业创造丰厚的价值,制企业最重要、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之一。任何有损于企业声誉的事件都会导致企业价值的损失,对商业银行来说,声誉风险是其最大的威胁。 (4)操作风险: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聘用员工做法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做法、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交割及流程管理等7种表现形式;操作风险具有非营利性,可转化成市场和信用风险,故不好区别。 (5)信用风险: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金融工具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工具的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工具持有人带来损失的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包括违约风险、交易对手风险、信用迁移风险、信用时间风险、可归因于信用风险结算风险。 (6)国家风险:指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中,由于别国宏观经济。政治环境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7)战略风险:由于战略决策失误或战略实施不当而导致的风险。(8)合规风险:指因违反法律或监管要求而受到制裁、遭受金融损失以及因未能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行为准则或相关标准而给银行带来的损失。 三、VaR模型对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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