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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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说明

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

服务的说明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一、法律法规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1日施行)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九条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已经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适用情形

1、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

2、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从而从时效上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已委托过的供应商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3、招标失败

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

三、单一来源采购程序流程

(一)采购方式申请报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属于第3种情况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续签合同购买。

(二)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应为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采购人代表应当作为小组成员之一。

(三)组织谈判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采购人必须对谈判结果进行认可,并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审核表。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符合采购人需求且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

(四)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五)组织签订合同

根据采购人的委托要求,中心按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六)单一来源采购资料归档

项目经办人应将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资料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七)合同的履行和验收

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中心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项目验收和跟踪管理工作,赵华.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书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 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xxxx采购服务 合同编号:xxxxxx 签订日期:201 年月日 甲方 (采购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供应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财政部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通知(财综〔2014〕96号)、《x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xxxxx办发〔xxxxxx〕6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购买服务内容 xxxxxxxxxxxxxxx向xxxxxxx购买xxxxxx重大项目推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为统筹、协调、管理、推进xxxx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技术力量服务,研判、汇总全区xxxxx进展情况,日常报表和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 第二条:时间节点

20xx年1月至20xxxx年1月。 第三条:服务项目经费及支付 1.服务项目经费与支付:经商议,甲方支付给乙方年服务费用xxxx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元整),包括乙方进行重大项目推进服务项目等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 2.支付方式:以上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转账支付,乙方须在正式转账前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票据,由甲方按相关规定办理划款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1 年,自 20xxxx年1 月20 日起至 20xxxxx年1 月19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后与相关规定内容、要求不一致,或发现乙方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通知(财综〔2014〕96号)、《xx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苏财社〔2014〕216号)、《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苏财社〔2014〕254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4〕181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政府为困难家庭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全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由政府为其购买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或委托亲友、邻里提供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是: (一)保基本、可持续原则。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注重补贴范围、标准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先保障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惠及全体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 (二)属地管理原则。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补贴对象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各乡镇和民

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管理,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购买流程,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强购买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凡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应交给社会力量承接。 第三章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 第四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主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养老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养老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也可根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或其家庭意愿,委托其有能力、有爱心的亲友(子女、配偶除外)、邻里提供服务。具体购买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由区民政局审核确定。 第六条购买内容包括: (一)购买机构养老服务:主要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原则上应优先选择

“闻政杯”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政府购买服务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因是 (A) A.政府购买服务转变了传统的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 方式 2.关于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是 (D) D.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3.以下对于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对服务机构的)补助区 别的错误表述是(C ) C.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要求必须与服务产出数量直接挂钩 4.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的关系是(A) A.政府购买服务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律框架 5.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与政府采购主体的区别是 ( B ) B.政府采购的主体比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范围 更大 6. 政府购买服务与PPP 在项目性质方面的区别是( B )

B.PPP 项目主要涉及公共工程建设及(或)运营,而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主要涉及无形的服务 7.政府购买服务与PPP 在政府支出责任方面的区别是() A.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遵循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 8.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与 PPP 在主体间关系和合同期限方面的错误表述是( D ) D.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政府与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平等买卖和长期合作关系 9.政府购买服务与PPP 在合作主体方面的区别是(B) B.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与政府进行合作、提供服务的 主体包括私人部门、社会组织等 10.以下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的是(C) C.社会组织 11.以下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的错误表述是(C) C.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12. 以下选项中,哪项不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C)

C.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 位 13.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D ) D.自然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14.以下有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政府购买服务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B) B.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既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也不能作为购买主体 15.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作用,在以下选项中,错误的是( D) D. 可以同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16.关于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一般原则,表述错误的是 (C ) C.属于劳务性质 17.以下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领域的是(D) D.商业性服务 18. 关于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的错误表述是( C )

案例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案例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广州市政府目前在20个街道办进行购买社会服务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社会福利与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青少年教育、残障康复、婚姻家庭等领域。 第一家进社区的社工机构是广州阳光社会事务中心,设在越秀区建设街。它是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的5个教师发起成立的,理事成员全都是老师,理事长朱静君是系主任、副教授。 2009年年初,建设街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大胆创新,以居民自治为切入点,向广州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购买服务,建立了“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率先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展专业的社会服务。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成立后,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下,接收、发展了多名社工党员,并于2010年6月正式成立了“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党支部”,深入开展了“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行动。阳光社工站党组织和党员以低保低收入家庭、边缘困难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和独居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为服务目标,通过采取“四种方式”,推进“四个培育”,实现“三个转变”,并取得了可喜成效: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畅通了,社区的服务品质提升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增强了,自治意识和能力也提高了。 2009年阳光社会事务中心刚成立时,越秀区政府尝试性付给它28万元,用于购买建设街的社区自治服务。随后两年,中心获得了市、区两级财政超过500万元购买项目,专业社工由5人发展到40多人。2009年在30多个社工机构评估中获得第一名。 广州市民政局一位处长说,在购买服务之前,政府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基本上都是交给社区居委会做,如果不将这些社会服务"外包"出去,居委会实际上是做不好的。一是居委会承担着社会治安、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计生等130多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居委会工作人员根本无暇开展有效服务;二是社区的专职社工缺乏专业的处理问题的手段和能力,有"专职",而无"专业";三是居委会被群众认为是"衙门",专职社工被认为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无论好坏都经常受指责。而社工都是社会问题处理专家,同样的问题,他们的处理手法截然不同。 日前,湖南省邵东县综治办与邵东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夜间治安巡逻协议书》,将县城城区夜间治安防控承包给了保安公司。这在当地引起争议,并引发了关于把治安外包是否妥当的讨论。 如今,公共服务购买模式已是大势所趋,政府也由公共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解释及流程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解释及流程 一、法律解释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流程 1、公示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异议 第三十九条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第四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

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

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有哪些 * IT、电信、计算机、电子、机械、仪器仪表、化工、冶金、生物、国际贸易、财政、WTO、金融、经济、保险、法律、文学、建筑、汽车、石油、能源、环保、交通运输、军事、航空航天、农机、医药、医疗设备、涂料、纺织造纸、印刷、农林牧渔业、食品等 * 大型招/投标书、各种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网络方案、设备安装手册、质量手册、产品说明书、使用 说明书、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公司简介、公司章程、媒体广告、海报、宣传册、新闻发布稿、证明材料及出国资料等 * 大型的网页与网站翻译 * 计算机软件翻译及汉化等项目(软件本地化) * 文学作品翻译(散文、诗歌、广告语、杂志、期刊) * 公证翻译(出国留学资料、国际驾照、邀请函、资质证明、委托书、营业执照、公证材料等) * 国际性会议的同声传译及各种谈判的口笔译服务 * 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安排服务 * 商务性旅游、访问翻译陪同服务、临时性文秘服务工业工程:产品说明、目录手册、设备安装、调试手册、使用说明、标书文件、行业标准、技术标准、项目招标书、质量手册、行业标准经济贸易:销售手册、用户手册、备忘录、公司简介、公司章程、产品目录、促销材料、商业信函、营销计划、企划方案、案例分析、科研报告、市场调研报告、财务分析、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商业计划书等、会议资料、新闻发布、网站文字、企业内刊、宣传广告法律法规:法律条文、各类合同、协议、契约、标书、上市公司年报、公告通知、意向书、招股说明书、证书、证明、专利资料、司法/仲裁文件、政府公文、外交公文等。 个人资料:个人简历、入学申请、求职申请、学历证书、成绩单、证明材料、公证书、签证申请、往来信件、邀请信、委托书、国际证明、学术论文。 文化文艺:散文、诗歌、广告、杂志、著作剧本、影视对白IT:用户手卌,技术文献,其他有关电脑技术文书的翻译。用户网站本地化/国际化。 图书翻译:经济类、畅销书、小说、电子商务、工程类。拥有众多翻译案例,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图书翻译公司。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五条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履职服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购买服务。 第六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xx〕32号》等法律法规精神,发挥安全生产技术专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的新型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安全发展。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职责、权利 1、负责协调被服务企业的相关事宜(例:陪同人员),为开展专家隐患排查提供便利条件。 2、对甲方的咨询服务进行跟踪监管。 3、及时收集企业对乙方服务质量的意见,引导和规范乙方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4、针对乙方反馈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不定期收集乙方服务质量意见,跟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对服务信誉差的专家,可建议乙方调整专家,及时反馈上级安监部门,情节严重的解除服务协 议。 二、乙方职责、权利 1、负责配备相关行业安全检查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咨询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2、为甲方辖区企业提供安全检查、现场服务。以书面形式体现所检查的内容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用车和校企合作用车及培训产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第一包:汽车实训基地实训车辆及设备) 本项目服务于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汽车电子专业,同时兼顾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车检测检测与维修赛项(高职)/汽车运用与维修赛项(中职)】和东南汽车和本校校企合作项目,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改,推动产教融合,对接岗位核心技能,培养双师型团队,提高本校人材质量及人材培训质量。 车辆及设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推荐厂家说明: 1、技能竞赛为了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指定品牌、指定车型和设备,公开 招标难以进行,故本项目采购的设备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校企合作用车及培训产品,为了保证校企顺利运营,理论与实训统一,汽车企业在相 关车型和相关设备方面做相关规定,公开招标难以进行,故本项目采购的设备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汽大众2018款迈腾B8汽车和2018威朗15S自动进取款是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竞赛规程中指定的车型,北京中经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器材提供商,为全国汽车职业院校提供过多种类型的竞赛设备,同时作为校企合作项目培训器材供应商,且车辆属于通用型标准产品。因此,申请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设备的供应商为北京中经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中经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东南汽车(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SECC北京技术培训中心唯一的培训产品供应商,基于采购人与东南汽车(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SECC北京技术培训中心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书,因此,本次实训设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北京中经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东南汽车及相关培训产品,用于汽车技术培训及实训。

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流程

编制预算环节 1、各业务处对部门上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具体项目、购买金额、购买方式)、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初审。审核购买方式时,按以下原则把握:集中采购限额(1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实施政府采购;超过100万元的项目,一律实施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上的项目,可由单位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 2、预算处对各业务处初审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复审,征求政府采购处意见。 3、政府采购处依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逐一审核把关,审核其就是否应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形成意见反馈预算处。 4、预算处同步批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指标管理模块,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非政府采购”指标类型,便于统计分析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 5、综合处统一公布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实施目录。预算执行环节 1、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2、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上,由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按以下程序执行: 各业务处指导、督促部门编制、申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承接主体资质、购买方式(委托、补助等)、购买程序、购买标准、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内容。 各业务处审核部门申报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在审批购买服务用款计划时,将审核意见录入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用款计划”摘要栏。 各业务处督促部门在实施购买后,将购买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报业务处、支付中心备案。 各业务处督促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经审核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支付中心根据业务处“用款计划”摘要栏审核意见、购买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她合法原始凭证支付资金。 3、分散采购限额(单笔5万元)以下零星购买服务项目,经业务处审核用款计划,支付中心按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4、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由购买主体提出申请,各业务处审核,经厅领导批准同意后,预算处办理预算调整手续。属于政府采购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年终结余、结转资金,由各业务处

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试题

“闻政杯”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试题 及参考答案100题 “闻政杯”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政府购买服务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因是(A) A.政府购买服务转变了传统的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B.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就是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职能应该是“划桨” C.政府需要组织公共服务的生产并亲自“划桨” D.政府不需要自己生产公共服务,应当将所有公共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 2.关于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是(D) A.十七届四中全会 B.十八届四中全会 C.十九届二中全会 D.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3.以下对于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对服务机构的)补助区别的错误表述是(C)

A.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要求 B.服务机构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 C.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要求必须与服务产出数量直接挂钩 D.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要求未必与服务产出数量直接挂钩 4.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的关系是(A) A.政府购买服务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律框架 B.政府采购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框架 C.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D.政府采购从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5.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与政府采购主体的区别是(B) A.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比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更大 B.政府采购的主体比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范围更大 C.政府购买服务强调购买主体要承担服务职能 D.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6.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项目性质方面的区别是(B)

B.PPP项目主要涉及公共工程建设及(或)运营,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涉及无形的服务养老院购买养老服务属于PPP项目 D.公共工程建设及(或)运营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7.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政府支出责任方面的区别是(A) A.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遵循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 B.政府对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年度财政支出的比例作出限制 C.PPP项目遵循“先预算后采购”的原则 D.按照现行规定,本级政府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5% 8.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主体间关系和合同期限方面的错误表述是(D) A.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政府与服务机构单次合作期 限较短,需要与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相匹配,通常为1年,按现行规定最长不超过3年 B.PPP项目强调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通常需要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 C.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特别注重激励相容、收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D.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政府与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平等买卖和长期合作关系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4年12月31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 1 / 11

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磋商程序 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 2 / 11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主要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内容包括:。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______年___ 月日至______年___ 月日止,共计天。 3、服务地点:。 第二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付款方式 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 ); 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 合同总价__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 则处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9日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 2020年1月3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 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 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指导和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 管理。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五条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第七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购买主体可以结合购买服务项目的特点规定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承接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三章购买内容和目录 第九条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第十条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 (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 (四)融资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提高全员人口素质,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构筑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四道防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确立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并在全国推广实行。本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承接了我县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2017年,我中心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锐意创新,努力工作,圆满地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一、工作实效完成情况 全县共完成项目目标人群4926人,达全年工作任务4100人的120%,(即目标人群覆盖率),共检出各种异常的22167人次,被评估为高风险的648人(男201人、女447人)。目标人群全部建立了家庭档案,作了相应的登记造册,并全部录入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疗服务信息系统,100%做了评估及咨询指导,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均达100%;不定期的举办了优生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讲座,受教育群众逾万人次;做专题节目10期,多次在县电视台播放;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数万册,做固定标语10幅,准时间高质量的完成了每月相关数据的上报;优生检验室在国家、省室间质评活动中均取得了100分的优秀成绩。

二、服务购买执行情况 购买试剂、耗材支出万元;网络、水电、车辆、办公用品支出万元;聘用专业人员劳务支出万元;维护、人员培训、印刷、宣传、资料、会议、下乡督查等支出万元。共计支出万元。 在这一年中,我中心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不足,许多工作还有待于加强,为了更进一步的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购买服务的主体要求,创造更好的条件来打造这项利民惠民工程,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0日 、

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流程 - A

服务——政府购买 依据相关政策及资料,对政府进行购买服务时是否需要立项进行判断。 一、服务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二、政府购买服务是否需要立项 涉及政府立项的文件,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操作指南》第七条: 对于列入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项目发起方应按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应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 注1: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要提交项目立项报告

注2:要判断服务是否属于”新建、改建、存量项目”的范畴 项目类型的社会公认分类为(未找到政策规定): 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注:按照定义理解,此类项目指工程项目,服务应不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操作指南》第七条的规定范围。 三、服务怎么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综述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组织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数量、质量及绩效考评结果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在履行职责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事项,参照本办法规定购买。 第三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稳妥。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公众需求,并结合市场发育程度,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研究制定指

导性目录。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突出重点,优先购买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先易后难,将看得准、拿得稳的项目先推下去,一时看不准、有疑问的要深入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行。 (二)公开择优。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程序、标准等,并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建立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 (三)注重绩效。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方法,强化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和考评结果运用,在充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努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健全机制。与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制度相衔接,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准入资格认定、预算管理、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机制,努力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管理规范、高效运转的政府购买服务格局。 第二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 第五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包括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两个责任主体。购买主体是指承担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并对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负有组织协调和监管责任的各

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的PPP转化运作

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的PPP转化运作 李娜 作者简介:李娜,系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投融资事业部研发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代研究院研究员。 摘要:近期出台的财预〔2017〕87号文,通过“负面清单”明确列举了不能够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并要求短期内整改到位,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迫在眉睫。本文试图简要分析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的PPP转化运作,为近期政府购买服务整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 PPP转化运作 一、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87号文规范要求 近期,财政部等部委连出新政重拳,极大地触动了地方政府和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神经。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相关文件,在整顿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规范PPP及政府购买服务、控制地方结构性金融风险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财预〔2017〕87号文较之前的文件重在对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层面的重申和细化,如从预算管理上,要求先有预算,然后才能购买服务,不得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预算支出的依据,希望抑制政府购买服务中的“擦边球”行为,防止购买服务成为地方政府违规增加隐性负债的工具。 87号文还通过“负面清单”明确列举了不能够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包括不得将

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货物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这将有利于遏制地方政府变相举借债务的财政风险,对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化和泛滥化的趋势进行了管控,对日后实操及监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二、新政策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影响 (一)政府购买工程服务模式 政府购买工程服务模式,基本是政府以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并承担逐年回购责任,和当地平台公司及关联方虚构政府采购协议,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平台公司或关联方以政府支付的款项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这种模式主要特征表现为:地方政府常常是先签订合同,再取得有关预算的人大决议,属于“先上车、再买票”的模式;还款来源直接锁定财政,所需资金列入预算管理;政府购买工程服务付款期长,一般为10-12年左右。 这种操作方式的好处在于,政府纳入预算只是按照当年实际购买的范围纳入,平台公司应收款则覆盖整个项目合同期限,这样的差异为地方政府融资提供了空间。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现状 地方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为建设工程违规举债的行为具有不透明性,但可以从以下几个公开的资料来了解此类业务的规模:1.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就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发现违规举债问题中指出,“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2.2017年3月末,中国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在业绩发布会上给出了一组数据:2016年农行政府购买服务贷款余额1123亿,产业基金贷款余额538亿,PPP贷款余额128亿。128亿PPP贷款余额只占2016年农行新增信贷(8049亿)的百分之一,占贷款余额(9.71万亿)的万分之一。 以上两方面只是揭示了政府购买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冰山一角,实际情况远比这严重。相比PPP,政府购买服务既实现了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目的,又规避了PPP项目复杂繁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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