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主要依据是《政府采购法》

1、释义

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采购,我国在《政府采购法》(简称采购法)第31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单一来源采购由于其自身采购方式的特殊性和必需性,被各国和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广泛采用。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简称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订合同方法即单一来源采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简称示范法)第51条规定了单一来源[1]采购,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简称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也与单一来源采购类似;欧盟《政府采购指令》(简称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也是单一来源采购。

2、适用条件

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

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

招标失败

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不归因于签约机构。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附加合同

如《指令》规定,就供应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供应品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但此类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年;就工程合同而言,现存合同的完成需要未预料到的额外工程,该额外工程既不能同主合同分开(经济和技术原因)又非常必需,只要该额外工程仍由原承包商完成且价格不超过原合同的50%;就服务合同而言,实际上不能同主合同分离,且为主合同的完成所必需的、未曾预料到的额外服务,只要该额外服务的总价值不超过主合同价值的一半并且该额外合同仍然授予原服

务提供者。《指南》、《协议》、《示范法》也都有类似规定。

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采购实体为谋求与供应商或承包商订立一项进行研究、实验、调查或开发工作的合同,但合同中包括的货物生产量足以使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可行性或足以收回研究开发费用

者除外。《示范法》、《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重复合同

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该原合同是通过竞争邀请程序授予且新合同授

予同样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除《示范法》外,其他国际规则都有类似规定。

设计竞赛

如《协议》规定,与设计比赛获胜者签署合同的情况,只要该比赛是按照公开邀请所有资格合格者都参加的方式

公开而有组织地进行,并且比赛是由独立的评判团判定。《指令》也有此规定。

另外,除了以上共同的适用条件之外,各类国际规则还有各自独特的适用条件。

《示范法》规定,在采购实体的采购涉及国防或国家安全、并断定单一来源采购为最适当的采购方法;或出于经济发展、就业、国内优惠等政策考虑情况下,也可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指南》规定,如果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商要求从某供应商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那么采购机构也可采用直接签定合同的采购方法。

《协议》规定,在商品市场上采购的产品或只有短时间内出现的条件极有利的采购,也可使用限制性招标方法。3、基本要求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39条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作了规定,即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

商应当遵循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

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坚持采购法第三条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尽管有其特殊性和缺乏竞争,但仍然要尽可能地遵循这些原则。

保证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履行行政事务的效果,因此,保证采购质量非常重要。虽然单一来源采购供货渠道单一但也要考虑采购产品的质量,否则实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本身就没有意义。

价格合理

单一来源采购虽然缺乏竞争性,但也要按照物有所值原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本着互利原则,合理确定价格。

4、程序流程

采购方式申请报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属于第3种情况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

采购人可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续签合同购买。

三、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

数应为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采购人代表应当作为小组成员之一。

四、组织谈判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采购人必

须对谈判结果进行认可,并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审核表。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符合采购人需求且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

五、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组织签订合同

根据采购人的委托要求,中心按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七、单一来源采购资料归档

项目经办人应将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资料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八、合同的履行和验收

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中心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项目验收和跟踪管理工作。

5、注意问题

除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外,采购人应当尽量避免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如果采购对象确实特殊,确有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必要,应当深入了解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和成本,以便有效地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尽量减少采购支出。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解释及流程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解释及流程 一、法律解释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流程 1、公示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异议 第三十九条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第四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

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区别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

区别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

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示范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法”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定合同方法即是单一来源采购。《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相当于单一来源采购。《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即是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会议纪要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会议纪要 2011年6月22日下午15:00,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异地远程数据备份项目”小组与杭州建易建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召开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会议。会议由信息科科长张斌主持,谈判小组成员张斌、李小平、叶凤云、卢维凯,以及建易公司的许雷飞、陈晓斌参加了这次会议。 交易中心信息科科长张斌对谈判资料的准备工作做了简要介绍,并对方案的各项建设内容的市场调研情况作了汇报,主要包括后续维护服务和备份软件市场报价调研等。项目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双方就技术方案达成一致。 在听取交易中心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后,建易公司经过考虑,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项目备份软件采用CommVaultSimpana V9.0,包括CommVault 9.0统一管理服务器模块CommServe 1套,MA介质管理服务器模块1套,windows文件系统备份客户端5套,连续数据复制模块5套,重复数据删除磁盘备份1套,Sql数据库on windows备份模块1套,本次报价包含安装实施及一年5*8免费服务,如提供后续服务费用需另计; 二、本项目不涉及到对中心原有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和交易网站的数据、软件等方面的改造、整合和对接,如甲方需要费用另计;

三、由于本项目涉及数据移动介质备份,考虑到备份服务器架设在公司办公用房内,公司同意提供三年备份数据光盘刻录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如提供后续维护服务费用另行约定; 四、本项目涉及第一年光纤租赁费及初装费用基于杭州建委OA 专线报价,如不采用此专线需另行报价,光纤租赁续费另行约定; 五、由于本项目涉及交易数据保密,后续双方需签订保密协议并遵照执行; 六、项目最终报价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 最后,与会双方对会议的协商结果表示满意,形成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签订依据,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杭州建易建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谈判邀请书)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年月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2) 第二章单一来源谈判须知及谈判程序 (3) 一、谈判须知 (3) 1.采购内容及范围 (3) 2.资金来源 (3) 3.费用 (3) 4.合格的供应商 (3) 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构成 (3) 6.货币 (4) 7.有效期 (4) 8.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4)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程序 (4) 9.采购谈判小组 (4) 10.采购谈判程序 (4) 11.谈判成交 (5) 12.签订合同 (5) 第三章采购需求 (7)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8) 第五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9) 封面及目录 (9) 价格部分: (11) 一、报价表 (11) 二、报价明细表 (11) 商务部分: (12) 一、报价函 (1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3) 三、资格证明文件 (14) 技术部分 (15) 一、技术方案 (15) 二、服务计划及承诺 (15) 三、项目组人员安排 (15) 四、其他资料 (15)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致: 1、(实施单位名称)需对实施采购,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采购内容: 2.3 实施地点: 3、谈判文件的获取 你方可凭此邀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年月日午时分前,到处领取谈判文件。 4. 谈判申请书的递交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响应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午时分,地点 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加盖公章)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采购人) 年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资料(含谈判邀请书)

实用标准文档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年月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2) 第二章单一来源谈判须知及谈判程序 (3) 一、谈判须知 (3) 1.采购内容及范围 (3) 2.资金来源 (3) 3.费用 (3) 4.合格的供应商 (3) 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构成 (3) 6.货币 (4) 7.有效期 (4) 8.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4)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程序 (4) 9.采购谈判小组 (4) 10.采购谈判程序 (4) 11.谈判成交 (5) 12.签订合同 (5) 第三章采购需求 (6)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7) 第五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8) 封面及目录 (8) 价格部分: (10) 一、报价表 (10) 二、报价明细表 (10) 商务部分: (11) 一、报价函 (1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2) 三、资格证明文件 (13) 技术部分 (14) 一、技术方案 (14) 二、服务计划及承诺 (14) 三、项目组人员安排 (14) 四、其他资料 (14)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致: 1、(实施单位名称)需对实施采购,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采购内容: 2.3 实施地点: 3、谈判文件的获取 你方可凭此邀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年月 日午时分前,到处领取谈判文件。 4. 谈判申请书的递交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响应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午时分,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加盖公章)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采购人) 年月日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主要依据是《政府采购法》 1、释义 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采购,我国在《政府采购法》(简称采购法)第31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单一来源采购由于其自身采购方式的特殊性和必需性,被各国和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广泛采用。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简称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订合同方法即单一来源采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简称示范法)第51条规定了单一来源[1]采购,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简称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也与单一来源采购类似;欧盟《政府采购指令》(简称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也是单一来源采购。 2、适用条件 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

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 招标失败 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不归因于签约机构。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单一来源采购如何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如何谈判 1在谈判之间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采购中,要想成功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重要的就是必须实现做好充分的谈判准备,要根据采购的数量、金额等方面的多少来决定具体的计划,也就是说先要做足功课,知己 知彼才能百战百胜,采购人员自身要对所需采购的材料相关的专业知识必须了解,例如要 是购买设备就要了解设备的是否是进口的,是不是涉及到税率的问题,对供应商的了解等 方面,并且要先烈好提纲,以免在谈判时忘记哪一项重要的,这样的话就可以在谈判的过 程中能够充分的掌握各种重要信息,让供应商无懈可击,最终达到理想的谈判目标。 .2尽量和最终有权做决定的人物进行谈判 对于专业的采购人员来讲,平时面对的人群有可能时候推销员、企业代表、各个级别 的主管、等人物,这些任务是根据供应商的企业闺蜜来决定的,也就是说这些面对的谈判 对象的权限不同,往往就会出现谈判之后,对方却决定不了谈判结果,需要请示上级的决定,这样就可以拖延时间,再找其他的谈判高手来进行寻找破绽,因此,这时候采购人员 要避免与没有决定权的当事人进行谈判,这样可以减少浪费时间、不免露底给对方,那么 就要在正式谈判之前先确定好对方的权限。如果无法说服对方的首脑时,还可以采取把谈 判的矛头指向“对方组员”。这正如古时候的攻城掠地一般,只要先拿下城外的要塞,就 可以长驱直入了。在无法说服时,便应改弦易辙,设法通过“对方组员”来动摇“对方首脑”的立场。 3打好开端谈判 打好开端的策略实际上就是指在采购谈判的过程中先给出一个低于供应商实际要求的 谈判起点为主,之后以让利的条件在来吸引对方,这样就可以击败同类竞争对手,然后在 将供应商引诱上钩,在其进行谈判,最终强迫供应商让步,达到自己的利益目标,另外, 作为专业的采购人员还要懂得谈判对方的需要,然后根据对方的需要在非原则性的问题上 尽量满足,还有就算是有多好的供应品也不能流露出内心满意的看法,要让在供应商那里 他们达到准确的印象,要让他们以为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获得一点让步,在谈判时尽量不要 便显出很肯定和很满意的态度,让他们觉得让步与不让步在采购方心中时刻有可无,不要 要让对方猜到你在想什么,这样才使你更尽快的达到你想要的谈判结果。 4探知临界价格 在谈判中采购方想知道供应商的最低出让价,供应商想知道采购方的最高接受价,以 便判断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临界价格。探知临界价格的技巧有:以假设试探;低姿态试探;规模购买试探;让步试探;合买试探等方式。 5开盘报价明确、清晰而完整

单一来源谈判

一、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性来源采购五种方式;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三十九条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第四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 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示范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法”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定合同方法即是单一来源采购。《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相当于单一来源采购。《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即是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磋商的对比一、发布时间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的第三章竞争性谈判、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第五章询价 2、 二、概念 1、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百度)。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 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第二条)。 2、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 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百度)。 3、广义的询价是指获得准确的价格信息,以便在报价过程中对工程材料(设备)及时、正确的定价,从而保证准确控制投资额、节省投资、降低成本。询查材料设备价格的 方法有:造价信息(地区刊物)、电话询价、上网查询、市场调查、厂家报价、造价 通等。询价时应该能尽可能多的提供预购的产品信息,数量等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 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适用条件 1、竞争性谈判: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单一来源采购: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 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 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采购 3、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4、竞争性磋商: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 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响应文件时间或公示期 1、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单一来源采购的特征及操作

单一来源采购的特征及操作 作为《政府采购法》法定的几种采购方式之一,相关法律对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较为笼统,给实践操作带来一定困惑。。 概念界定 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我国《政府采购法》中没有作出明确定义,一般意义上,是指采购人向单一的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方式。 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以下简称“世亚行贷款项目”)工程、货物和非咨询服务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即直接采购,是指在没有竞争(单一来源)的情况下直接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在世亚行贷款项目咨询服务采购中,单一来源选择即无竞争的选择方式。 适用情形 世亚行贷款项目工程、货物和非咨询服务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5种情形:续签现有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合同;为了与现有设备相配套,设备或零配件的标准化而向原供货商增加订货;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某些货物是实现要求的性能或某设备或成套设备或设施的性能能得到保证的关键;所需设备具有专利性质,并且只能从单一来源获得;应付自然灾害以及借款人宣布的和世行、亚行承认的紧急状况。 世亚行贷款项目咨询服务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4种情形:任务为该公司以前承担的工作的自然连续;处理意外情况,例如救灾,和借款人宣布和世行、亚行接受的紧急情况;很小的任务;对该任务而言,只有一家公司是合格的或具有特殊价值的经验。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发生如下情形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其中规定的“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情形,又可细分为“原主合同已有货物、服务的添购”和“原主合同未含的货物和服务、仅为保证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需要而增添的采购项目”两类。我们可以把前一类项目简称为“追加订单”采购项目,后一类项目简称为“功能配套”采购项目。 经过比较不难发现:对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而言,无论是世亚行工程、货物和非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的5种适用情形还是世亚行咨询服务项目的4种适用情形,都大体上与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情形类似。鉴于这一特点,可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大体归并,并简称为“来源唯一”、“紧急情况”、“追加订单”、“功能配套”和“小微咨询”5种情况。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文件格式模板(律师事务所)

谈判文件格式规范 目录 一、承诺函 二、资质证明文件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代表授权书 四、报价书 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承诺函 X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XXXX公司关于企业债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我所决定参与本次选聘谈判,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我所参与本次谈判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真实可信、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独立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执业1年以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1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 我所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任一承诺内容,自愿放弃谈判资格,同意贵方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如已签订合同,贵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所承担由此给贵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XXXX律师事务所(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资质证明文件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代表授权书 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所委托代理人,参加XXXX公司专项法律服务的谈判活动,并以本所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谈判有关的事宜,本所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所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 1、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签字。 2、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报价书 XXXX公司: 我所已仔细研究了贵司提供的《XXXX公司关于企业债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现报价如下: 专项法律服务费万元【大写:万元整】 我所提供的谈判文件,在年月日前有效,在此期间对我所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所保证在有效期内不撤回文件,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修改文件。 若我所违反邀请书规定,我所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XXXX律师事务所(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代表签字。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 本法第三十九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立法目的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 单一来源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非常特殊,不具备竞争性,因而都没有对其采购程序作出规定。 在本法起草期间,起草组对是否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一致认为规定具体程序确有一定困难,但对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从法律上给予必要的约束。因此,本法第三十九条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出一些基本管理要求,未直接作出程序性规定。本法规定的含义主要是规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当遵 循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 1.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坚持本法第三条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尽管有其特殊性和缺乏竞争,但仍然要尽可能地

遵循这些原则。 2.保证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履行行政事务的效果,因此,保证采购质量非常重要。虽然单一来源采购供货渠道单一但也要考虑采购产品的质量,否则实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本身就没有意义。 3.价格合理。 单一来源采购虽然缺乏竞争性,但也要按照物有所值原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本着互利原则,合理确定价格。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除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外,采购人应当尽量避免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如果采购对象确实特殊,确有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必要,应当深入了解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和成本,以便有效地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尽量减少采购支出。

最新整理单一来源谈判流程是怎样的_有什么策略技巧

单一来源谈判流程是怎样的_有什么策略技巧 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单一来源谈判流程,供你阅读参考。 单一来源谈判流程1、采购立项 中心接受采购计划,对计划进行打包和归类,确立采购项目,明确项目经办人。 2、制定采购文件 项目经办人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了解采购需求,达成一致意见。 3、采购方式公示 中心于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如无异议,方可单一来源采购。 4、采购文件发布 供应商到政府采购中心索取招标文件,或在网上下载。 5、单一谈判

中心邀请专家等成员组成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确定成交价等内容。 6、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中心进行合同审核和见证。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谈判项目流程 1.预算执行确认书(采购人向财政局审批,由其确定采购方式并公示7个工作日); 2.政府采购中心确认采购人该年是否与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若无,由采购中心制作委托代理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 3.填写并提交技术参数需求表(由政府采购中心提 供空白表格,由采购人填写); 4.制作采购文件(由政府采购中心制作); 5.将采购文件发给采购人进行确认,若有需要修改之处,采购人将情况反馈给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修改;若无,采购人须对采购文件确认函签字盖章并交给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函由政府采购中心提供); 6.将采购文件(一份)及采购文件备案表(一式两份)送政府采购监管科进行审批备案;

7.邀请谈判供应商组织谈判(采购中心将谈判邀请 函盖章后传真给谈判供应商,并将采购文件同时发出,谈判供应商若同意,将确认回执签字盖章后回馈给采购中心); 8.出具评标报告、发布预成交公示; 9.按时向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之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之客观性。现将规则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研究,阐述如下: 1.招标失败。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流程的通知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流程的通知【信息时间: 2011-5-19 阅读次数: 55 】【我要打印】【关闭】 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现就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前公示 对于预算单位因只有唯一供应商而需要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采购单位、拟采购内容、拟采购供应商、单一来源理由、公示期限、异议反映途径。 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须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在填写公示内容后递交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由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协助预算单位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后审批程序 经公示,若无供应商向预算单位提出异议,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须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即可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采购领

导小组提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并附上公示情况说明。 三、组织采购谈判 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后,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成立采购谈判小组(由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区监察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实施采购谈判。 采购单位与供方签订合同,采购工作完成。 四、公示后发生异议处理 (一)在规定公示期限内若有供应商提出异议,须书面向预算单位提出,并由预算单位在收到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针对反映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若预算单位未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针对反映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特殊情况 对于获得保密部门批准的保密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无需公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审价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审价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竞争性不足,在适用过程中往往发生价格与质量的争议。为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四十一条明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深化总后物资采购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审价工作由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分别采取谈判、交叉审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审价等方式组织实施。作为卫生事业单位的采购组织者,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政策法规框架下,围绕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审价的适用条件、需求编报、实施规程等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尝试,明确谈判审价工作由单位采购管理机构统一组织,需求单位、采购机构、审价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谈判审价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明确适用条件 单一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之一。合理采用该方式,能够简化流程、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若选择不慎重,也有可能造成竞争不充分、采购价格虚高,引发质疑或投诉。各级、各地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也往往将其作为审计检查的重点。 考虑到工作实际,我们把以下5个条件作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依据: 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保护的原因,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者供应商拥有专用权,且无其它合适替代标的的,即唯一性;二是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即配套性;三是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即一致性;四是年度计划以外临时增加且按正常工作程序难以完成的作战训练、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任务特别紧急的,即应急性;五是被单位安全保密委员会确认为涉及军队、单位安全保密项目,需要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即保密性。 规范需求编报 需求编报由需求单位负责。需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自身掌握的信息,在上报年度采购需求时,依权限经业务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的需求格式向采购管理机构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申请时需提供采购项目的需求立项审批报告;综合市场供应情况及行业调研,申请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及依据;所需货物的品牌型号、供应商(开发商、承包商或代理商)等信息。 创新审价模式 1.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认和技术审核 采购方式确认和技术审核由采购管理机构负责。针对单一来源采购标的物的不同性质,分别由采购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核后报批或直接报批。 具体说来,采购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保护的原因,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者供应商拥有专用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的,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核后报批。技术审核组由3人组成,一般从军队专家库中抽取,特殊项目可根据需要邀请。 采购以下标的物则可直接报批: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年度计划以外临时增加且按正常工作程序难以完成的作战训练、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任务特别紧急的;被单位安全保密委员会确认为涉及军队、单位安全保密项目,需要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通过审批后,相关采购信息将在军队物资采购网或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技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技巧 篇一:采购谈判技巧及案例 采购谈判压价技巧+案例 采购价格谈判是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业务人员讨价还价 的过程。对于采购人员来说,是想办法压价的过程;而对于业务员来说,是固守报价的过程。而采购员在压价时应掌握五种技巧。第一种技巧:还价技巧 1、要有弹性 在价格谈判中,还价要讲究弹性。对于采购人员来说,切忌漫天还价,乱还价格;也不要一开始就还出了最低价。前者让人觉得是在“光天化日下抢劫”,而后者却因失去弹性而处于被动,让人觉得有欠精明,从而使价格谈判毫无进行的余地。 2、化零为整 采购人员在还价时可以将价格集中开来,化零为整。这样可以在供应商心理上造成相对的价格昂贵感,会比用小数目进行报价获得更好的交易。这种报价方式的主要内容是换

算成大单位的价格,加大计量单位。如:将“公斤”改为“吨”;“两”改为“公斤”;“月”改为“年”;“日”改为“月”;“小时”改为“天”;“秒”改为“小时”等。 3、过关斩将 所谓“过关斩将”,即采购人员应善用上级主管的议价能力。通常供应商不会自动降价采购人员必须据理力争。但是,供应商的降价意愿与幅度,视议价的对象而定。因此,如果采购人员对议价的结果不太满意,此时应要求上级主管来和供应商议价。当买方提高议价者的层次,卖方有受到敬重的感觉,可能同意提高降价的幅度。 若采购金额巨大,采购人员甚至可进而请求更高层的主管(如采购经理,甚至副总经理或总经理)邀约卖方的业务主管(如业务经理等)面谈,或直接由买方的高层主管与对方的高层主管直接对话,此举通常效果不错。因为,高层主管不但议价技巧与谈判能力高超,巨社会关系及地位崇高,甚至与卖方的经营者有相互投资或事业合作的关系。因此,通常只要招呼一声,就可获得令人意想不到的议价效果。 4、压迫降价 所谓压迫降价,是买方占优势的情况下,以胁迫的方式要求供应商降低价格,并不征询供应商的意见。这通常是在卖方处于产品销路欠佳,或竞争十分激烈,以致发生亏损和利润微薄的情况下,为改善其获利能力而使出的杀手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 区别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陕西省实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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