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

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
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京政办发﹝2011﹞4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京政发…2011?15号)关于研究建立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长效机制,2015年底前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不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使用6年及以上且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黄标车)。

一、工作思路、目标和实施方式

(一)工作思路。

以改善空气质量和实现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减排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依托市场交易平台,通过经济鼓励和强化监管相结合方式,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实现机动车污染减排目的。

(二)工作目标。

实现“十二五”期间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以上,削减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1万余吨。

(三)实施方式。

对淘汰老旧机动车车主给予政府补助,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对淘汰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的车主给予企业奖励。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办理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凭证发放工作。

二、政府补助、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政府补助范围和标准。

1.补助范围。对淘汰(转出本市和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

的车主发放政府补助,重点淘汰国家第一阶段和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其中转出车辆需要定期参加机动车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以及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助。

2.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按照机动车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别确定,执行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政府补助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1.奖励范围。淘汰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新车时,以企业奖励凭证冲抵车款方式获得企业奖励,企业奖励新车车型必须是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公示车型。企业奖励车辆不包括摩托车及低速载货汽车。

2.奖励标准。企业奖励标准由各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额度的原则自行确定,并根据客、货机动车以及销售价格划分档次。企业奖励建议标准见附件1。各企业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内公布的新车销售价格应为市场指导价格。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搭建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

委托第三方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一个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和若干个实地业务办理网点。根据相关授权,由第三方负责审核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有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政府补助和发放企业奖励凭证,并提供相关服务。交易办理平台具体功能及第三方工作职责见附件2。

(二)政府补助、企业奖励申领程序。

车主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后,通过网上或业务办理网点申

请获得企业奖励凭证,更换新车时使用企业奖励凭证在汽车销售单位兑现企业奖励,新车注册登记后,再回交易办理平台办理政府补助。如车主承诺只淘汰老旧机动车,不购臵在交易办理平台上公示的新车,交易办理平台审核后办理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企业奖励申领及办理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3。

(三)交易办理平台费用。

政府购买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提供的服务,并为交易办理平台提供一次性开办费用;交易办理平台日常运行费用由第三方向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服务所收取的交易费用支付,交易费用标准为100元/车。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老旧机动车更新淘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布臵相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各区县政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督老旧机动车交易费用收费执行情况。

2.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推进汽车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监测、分析汽车产业经济运行态势。

3.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审核老旧机动车是否属于财政供养;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政府补助资金方案,拨付政府补助资金;监

管交易办理平台补助资金办理情况。

4.市环保局负责全程监督管理交易办理平台工作。根据污染减排计划,制定年度淘汰老旧机动车目标;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淘汰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额度;监督审核车辆环保标志和新车环保目录;统计分析老旧机动车淘汰等相关数据;严格车辆排放检测。

5.市交通委负责加强“绿色车队”建设和使用,督促营运老旧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审核营运车辆是否符合相关能耗标准。

6.市商务委负责监督报废车辆解体回收有关信息审核;规范机动车报废行为;指导报废解体企业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适时研究出台车辆强制淘汰办法。

7.市国资委负责监管交易办理平台的国有资产和企业运行情况;会同市金融局共同监管交易办理平台资金。

8.市工商局负责规范二手机动车交易行为;加强对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管;指导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老旧机动车过户服务。

9.市金融局负责引导和规范交易办理平台相关交易行为,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加强对交易办理平台资金的监管,推动老旧机动车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

10.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监督审核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及参加年检情况;及时提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明细信息,并协助市环保局统计分析老旧机动车数据;对转出老旧机动车再转回本市的,若不退还补助资金将不予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严格老旧机动车安全检测。

11.各区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目标,宣传动员车主及时淘汰老旧机动车,督办淘汰进度。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工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监督指导交易办理平台运行。

(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要继续加强对机动车安全和尾气排放的执法检查,提高车辆维护保养水平。

(三)第三方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原则,不断完善交易办理平台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总结经验,为建立完全市场交易模式创造条件。

(四)各汽车生产企业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认真履行企业奖励承诺,监督汽车销售单位及时兑现企业奖励,防止欺诈行为发生。

附件1:

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建议标准(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一、政府补助标准

注:1、6—8年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淘汰手续之日止。

2、8年以上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淘汰手续之日止。

二、企业奖励建议标准

不同价位客车企业奖励建议标准(单位:元)

注:1.可向上浮动不超过20%;

2.排量1升(含)以下的微型客车可向下浮动20%。

不同价位货车企业奖励建议标准(单位:元)

附件2:

交易办理平台具体功能及第三方工作职责授权第三方(北京环境交易所)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平台信息系统)和若干个实地业务办理网点,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交易办理平台功能及第三方工作职责如下:

一、交易办理平台功能

(一)基本功能。

按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授权,通过平台信息系统为车主审核办理政府补助及企业奖励凭证。

(二)服务功能。

实时发布新车奖励信息,提供老旧机动车处臵渠道信息和实物处臵、金融产品等服务,增强汽车生产企业与老旧机动车车主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办理便利性,吸引更多汽车生产企业及老旧机动车车主积极参与,促进二手车交易及新车销售。

1.信息发布。通过平台信息系统,以政策介绍、办理手续、新车奖励、老旧机动车处臵等内容为主,为老旧机动车车主、汽车生产企业、二手机动车经营经纪公司、汽车报废解体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吸引更多汽车生产企业和老旧机动车车主参与。

2.二手机动车转出。为车主提供老旧机动车转出一条龙服务,包括实时详细的二手车处臵信息、公平透明的老旧机动车转出模式和快捷迅速的办理手续。

3.报废解体。吸收本市具有正规回收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参与,为通过平台信息系统报废解体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提供便利快捷的老旧机动车报废解体服务,缩短小客车指标臵换获取时间。

4.新车销售。汽车生产企业为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提供新车介绍和企业奖励信息,更换新车“一条龙”服务(具体模式各企业自行确定),缩短淘汰老旧机动车车主申请小客车指标及更换新车手续办理时间。

5.金融产品。提供金融产品,更换新车的车主可获得优惠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服务。

二、第三方工作职责

提供办公场所和人员、软硬件设备等相关条件。通过平台信息系统和业务办理网点,为淘汰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办理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凭证,监督企业奖励资金发放。同时提供信息发布、实物处臵、金融产品等服务。

受环保、公安交管、商务和财政等部门委托,负责审核车辆环保标志、车辆参检信息和淘汰更新情况,以及车辆是否属于财政供养。审核交易办理平台新车销售价格是否与汽车生产企业市场指导价一致。

附件3:

政府补助、企业奖励申领办理工作流程

一、车主须提交的材料

(一)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淘汰老旧机动车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更换新车的,须提供新车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淘汰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工作流程

(一)车主淘汰老旧机动车(转出本市或送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

(二)车主通过业务办理网点或平台信息系统查看相关信息,选择在交易办理平台公示的奖励车型。

(三)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淘汰老旧机动车补助、奖励申请。

(四)通过审核的车主可通过平台信息系统自行打印或业务办理网点领取拟购买车辆对应的企业奖励凭证。

(五)车主在更换新车时,凭企业奖励凭证申请企业奖励。

各汽车生产企业利用平台信息系统在汽车销售单位查询核实并发放企业承诺奖励,车主予以确认。

(六)车主持新车发票等相关材料向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七)每月末交易办理平台向汽车生产企业提交月度报表,汽车生产企业支付交易办理平台交易费用。具体流程见下图:

四、淘汰老旧机动车工作流程

(一)车主淘汰老旧机动车(转出本市或送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解体)。

(二)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淘汰老旧机动车补助申请。

(三)车主持相关材料通过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已淘汰老旧机动车并领取过政府补助的车主,如另行购臵新车,不再享受企业奖励,交易办理平台也不再受理车主其它申请事项。

淘汰老旧机动车工作流程

李昆生—关于老旧车淘汰方案的介绍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相关情况的介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在洪峰副市长的领导下,我局总结了近年来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经验,参考国内外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的主要经验,起草了《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局深入开展了调研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先后召开了7次座谈会,听取了中汽协、全国28家汽车生产企业、12个市属委办局和11个车友会车主代表的意见;走访调研了北汽集团等8家国内主要汽车生产企业;并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1.5万名车主进行了意愿调查,取得了广泛的支持。现就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市进一步淘汰老旧机动车的必要性 (一)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必须进一步淘汰老旧机动车随着本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机动车排放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约束日益明显,治理难度加大。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近500万辆,机动车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和氮氧化

物的分担率分别达到86% 、25%和56%。 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在控制增量的同时削减存量。本市治堵摇号政策和将于2012年继续率先在全国实施的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将有效减缓新增机动车的污染排放,但预计“十二五”末机动车总量将突破600万辆,带来部分机动车排放增量。因此,通过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优化机动车结构是削减存量的关键。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并不高,但它对污染的贡献率却很大。研究表明,使用8年以上的车辆仅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26.6%,但其污染物排放量占到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 (二)完成“十二五”减排指标必须进一步淘汰老旧机动车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考核城市的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指标,我市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指标为12.3%,需减排氮氧化物2.2万吨。我市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的分担率在50%以上,需减排氮氧化物1.1万吨。我市在“十一五”期间已基本淘汰了黄标车,“十二五”期间这方面的减排潜力已十分有限,必须进一步淘汰老旧机动车。 (三)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需要进一步淘汰老旧机动车淘汰老旧机动车可以腾出宝贵的环境容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推动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为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的现代市场体系,能够进一步增强

急救中心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急救中心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救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 二、适用范围 急救中心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出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定时检查救护车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 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值班医务人员接到120 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 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并通知副班医师、护士、司机在10 分钟内回急救中心值班。由出诊医生在出诊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我院住院病人需要救护车转院或送回家者,在确保有一辆救护车待命状态下,请示科主任后方可出车,并由值班医师在救护车转运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到达地点、回院时间。 (三)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四)救护车离开本院须报科主任同意,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

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 小时院内值班,由急救中心值班医师及科主任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 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急救出车后收费;我院住院病人需要救护车转院或送回家者,先交费,司机见发票后出车。 三、严禁非医疗用车,发现私自非医疗用车,查明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医务科处理。 急救中心 2011-5-17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 修改内 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北京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办法

附件 北京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排放管理,保障机动车排放达标使用,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以及机动车环保监督抽查。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包括机动车登记时的环保检验和登记后的环保定期检验,环保监督抽查包括本市车辆排放污染抽查及外埠进京车辆排放污染检测。 第三条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并向社会公布。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和规范进行环保检验,并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申请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通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在认证合格有效期内; (三)检测设备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具备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条件; (四)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检测人员应经培训并 — 1 —

合格; (五)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的其他规定。 第五条机动车注册时的排放污染检验包括按照环保目录进行的外观检查和排放检测,新购臵机动车列入国家免检范围的车型,免于注册登记时的排放检测。 (一)外观检查。依据环保目录检查排放控制装臵型号一致并连接完好。 (二)排放测试。汽油车执行双怠速标准;柴油车执行自由加速标准。 第六条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和排放检测。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不予进行排放检测。 (一)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动车牌照和车架号等与车辆登记信息一致; 2. 机动车排放净化装臵外观和连接完好; 3. 适用车辆OBD系统指示灯显示正常,使用OBD诊断仪抽查无排放故障代码。 (二)排放检测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1. 汽油车执行简易工况检测标准,简易工况无法检测车辆执行双怠速检测标准; 2. 柴油车(含低速货车)执行简易工况检测标准,简易工况无法检测车辆采用自由加速检测标准; — 2 —

2015全国汽车保有量

(原标题:2015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79亿平均每百户有31辆私家车) 央广网北京1月25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3.27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超过2.8亿人。 汽车保有量达1.72亿辆,新注册量和年增量均达历史最高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群众购车刚性需求旺盛,汽车保有量继续呈快速增长趋势,2015年新注册登记的汽车达2385万辆,保有量净增1781万辆,均为历史最高水平。汽车占机动车的比率迅速提高,近五年汽车占机动车比率从47.06%提高到61.82%,群众机动化出行方式经历了从摩托车到汽车的转变,交通出行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全国有40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北京、成都、深圳、上海、重庆、天津、苏州、郑州、杭州、广州、西安11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8.32万辆,与2014年相比增长169.48%。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33.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56.93%,与2014年相比增长317.06%。 私家车总量超过1.24亿辆,每百户家庭拥有31辆。

2015年,小型载客汽车达1.36亿辆,其中,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型载客汽车(私家车)达到1.24亿辆,占小型载客汽车的91.53%。与2014年相比,私家车增加1877万辆,增长17.77%。全国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31辆私家车,北京、成都、深圳等大城市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超过60辆。 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超3.2亿人,驾龄1年以内的驾驶人达3613万。 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相适应,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也呈现大幅增长趋势,近五年年均增量达2299万人。201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超3.2亿人,汽车驾驶人2.8亿人,占驾驶人总量的85.63%,全年新增汽车驾驶人3375万人。从驾驶人驾龄看,驾龄不满1年的驾驶人3613万人,占驾驶人总数的11.04%。男性驾驶人2.4亿人,占74.29%,女性驾驶人8415万人,占25.71%,与2014年相比提高了2.23个百分点。

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

顺昌县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救护车的使用管理,保障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命绿色通道畅通,依据闽卫医[2014]3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管理 救护车接受医务科和急诊科的双重管理。救护车的使用由急诊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急诊科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县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 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危重患者转上级医院,正常上班时间问医务科报备,其他时间向总值班报备2、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院长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救用车的情况下,由急诊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值班医生、值班护士、值班司机查看自己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救护车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救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救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救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急诊科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救护车和人员。 9、调度员由急诊科护士长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二、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和随车记录,如无记录扣绩效50元。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司机班班长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须报院长同意后,方可维修。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

北京市机动车检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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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旧机动车购买合同(正式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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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旧机动车购买合同(正式版)范 本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注: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名称: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车辆状况: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买方负责、□卖方负责、□___________ 买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______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

时间:2004-04-19文章来源:浏览:6191 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暂行) (京卫医字[2002]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地区救护车的配置、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救护车使用的严肃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急救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北京地区范围内配置、使用救护车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救护车指医疗卫生机构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以及运送血液的专业特种车辆。 第三条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全市救护车的配置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救护车的配置审查、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救护车的分类及装备标准 第四条根据国家救护车QC/T457-1999的专业标准和北京地区实际情况,救护车按用途分为下列5种类型: (一)救护指挥车:具有现场指挥功能的救护车,用于大型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指挥工作。 (二)运送救护车:拥有一般的急救医疗设备和药品,能对现场或运送过程中的伤病人员进行救治的救护车。 (三)急救救护车:拥有急救复苏抢救设备和必备药品,能在现场或运送途中对危重伤病人员进行抢救的救护车。 (四)卫生防疫救护车:拥有卫生防疫专业急救设备,能够对现场疫情进行紧急处理的救护车。 (五)血液运送救护车:拥有运送血液专业设备,能够按有关要求为医疗卫生机构运送血液的救护车。 第五条救护车装备标准 (一)运送救护车 1、诊箱:内含插管箱、心脏复苏泵、呼吸气嘴、简易呼吸器、便携式吸引器、听诊器、血压计、叩诊锤、体温表、剪刀、镊子、血管钳、三角巾、四头带、颈托、夹板等,必备的口服和静脉药品。 2、供氧系统:氧气瓶不小于3升,配有氧气压力表、流量表、湿化瓶等。 3、担架:车式可固定担架。 4、心电图机。 5、输液导轨或吊瓶架,照明灯。 (二)急救救护车 1、诊箱:内含插管箱、心脏复苏泵、呼吸气嘴,简易呼吸器、便携式吸引器、听诊器、血压计、叩诊锤、体温表、剪刀、镊子、血管钳、颈托、夹板等,必备的口服和静脉药品。 2、供氧系统:氧气瓶不小于7升,配有氧气压力表、流量表、湿化瓶等,另配有便携式氧气瓶。 3、药品柜:放置各种抢救药品。 4、担架:自动上车担架、铲式担架。 5、骨折固定垫(真空固定垫)。 6、外伤包(内有夹板、颈托、上下肢止血带、纱布、三角巾、四头带等)。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 为进一步加快本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步伐,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载 客汽车和汽油载货汽车。 一、总体思路 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车主给予政府补助,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对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的车主给予企业奖励,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 二、政府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补助范围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1年及以上进行解体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报废或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其中转出车辆需要定期参加机动车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报废或转出,不享受政府补助。 (二)补助标准

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补助标准详见附件。补助标准按报废或转出时间分为两档,第二档较第一档下调20%。 三、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新车时,其新车车型属于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公示车型的,以企业奖励凭证冲抵车款方式获得奖励。 (二)奖励标准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对报废或转出车辆后购置新车的车主奖励力度,建议奖励金额不低于政府补助标准,各汽车生产企业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内公布的新车销售价格应为市场指导价格。 四、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期限 对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 五、申领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具体办法 (一)由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提供相关服务 政府委托第三方(北京环境交易所)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和若干实地业务办理网点。根据授权,由第三方审核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报废或

中国汽车保有量、

中国汽车保有量、千人汽车保有量及汽车潜在需 求分析[图] 2019年04月24日 13:41:10字号:T|T 一、中国千人汽车保有量分析 2018年1-11月,我国共销售汽车2287.1万辆,同比减少0.1%,其中乘用车1930.4万辆,同比减少1%。预计2018年全年销量同比负增长。受益于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2016、2017年汽车销售维持了较高的景气度,但也提前透支了汽车消费,加之2018H1三四线城市以及中西部地区楼市旺盛影响,2018年汽车消费趋弱。 未来中国汽车销量慢增长将成为常态。2019年,三四线城市仍将是增长主力,驱动因素主要为GDP、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 乘用车批发销量增速走势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汽车行业市场供需预测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2017年中国汽车保有量2.17亿辆,2018年中国汽车保有量达2.4亿辆,比2017年增加2285万辆,增长10.51%。 2011-2018年中国汽车保有量走势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03年至2017年,中国汽车工业飞速发展,CARG达到17%,20187年底,国内汽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1.89亿台,汽车千人保有量从2003年的17台达到2017年的156台,用时14年。纵观全球,中国千人人均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尤其是对比日本、美国两大汽车大国,其实中国的人均汽车保有量还是相对很少的。

2013-2018年中国私人汽车保有量走势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8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是170辆左右,距离主要发达国家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比如美国的千人保有量大概是在800辆左右,欧洲、日本大概在500-600辆左右。所以,未来一段时间,汽车消费潜力还是有,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大的。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院领导同意。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院领导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我院由院办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上班时间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下班时间应在半小时内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由院长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救护车收费标准 依据:《兰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08 年修订版》 救护车费(五公里内,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20 元/次 救护车费(5 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3 元 救护车费(接送传染病人、五公里内) :45 元/次 监护型救护车加收1 元/公里

北京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BF—2002—0104 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旧机动车买卖交易。签订合同前,当事人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注: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初次登记日期:;行驶公里数:。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车辆状况:。 第二条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元;大写: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买方负责、□卖方负责□。 买方应于年月日在(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______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提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各车管所分布图

1、车辆管理所总所 联系地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领导,下设7个副处级和6个科级机构,同时负责20个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业务指导,承担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任务。电子邮箱:jgjcgs@https://www.360docs.net/doc/3711240873.html,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南四环18号出口或者博大路(吕营大街)出口。乘车路线:927专 线、803快车、740 、657或乘地铁到四惠站换乘984支、740、657路公交车,十八里店南

2、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 联系地址:朝阳区孛罗营北街1号。(暂定)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负责承办朝阳区、通州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3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7家检测场、2家考试场、14所驾校、2个解体厂的监督管理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京沈高速路车管所出口(从东四环上京沈高速,第一个出口出去,延辅路走,盛华检测场旁边,五方桥西南角)。乘车路线:753、363、运通111路公交车在五方桥西公交站下车,前行50米后往南100米路东侧即到。 3、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 联系地址:海淀区北安河乡6号海淀驾校院内。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负责承办海淀区、门头沟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2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5家检测场、1家解体厂、3家考试场、13所驾校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八达岭高速路北安河出口直行桥下(北安河桥)左转(沿着出京方向,北清路直行,即西北方向,到头,右转一公里,左手)。乘车路线:颐和园成346公共汽车至西埠头河滩站。 邮政编码:100194 4、车辆管理所京丰分所 联系地址:丰台区卢沟桥小屯路西南坟248号。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负责承办丰台区、石景山区的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和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停复驶业务、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号牌、检字的补领业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变更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承担对4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9家检测场、5家考试场、12所驾校的监督管理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京石高速岳各庄桥沿辅路行驶,出京方向有车管所牌子。乘车路线:乘338路公交车至小屯中学站下车向西1000米路北,乘850、851、751、817路公交车至张仪村终点站向东500米路北。 邮政编码:100071 5、车辆管理所京顺分所 联系地址:顺义区后沙峪镇泗上村裕民大街17号京顺考试场旁。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负责承办东城区、顺义、怀柔、密云、平谷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6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8家检测场、5家考试场、29所驾校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京承高速路后沙峪出口桥下左转。乘车路线:东直门404路至来广营再乘910路到泗上村,东直门乘975路公共汽车至车管所站,顺义乘小16路小公共汽车至

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京政办发﹝2011﹞4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京政发…2011?15号)关于研究建立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长效机制,2015年底前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不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使用6年及以上且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黄标车)。 一、工作思路、目标和实施方式 (一)工作思路。 以改善空气质量和实现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减排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依托市场交易平台,通过经济鼓励和强化监管相结合方式,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实现机动车污染减排目的。 (二)工作目标。 实现“十二五”期间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以上,削减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1万余吨。 (三)实施方式。 对淘汰老旧机动车车主给予政府补助,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对淘汰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的车主给予企业奖励。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办理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凭证发放工作。 二、政府补助、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政府补助范围和标准。 1.补助范围。对淘汰(转出本市和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

2015年全国机动车拥有量对比统计

2015年全国机动车拥有量 2015-06-17 21:12 中国道路运输在线点击量:1155次字号:T|T 2015年我国有多少汽车?有多少私家车? 一、机动车保有量达2.7亿辆,广东等12省(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千万 5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69857309辆,与上月相比,增加1233097辆,增长0.4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438227辆,增长5.24%。 从统计情况看,5月机动车保有量月增量超过120万辆,机动车增长速度仍处于较快增长水平。 从机动车分布省份看,广东、山东、河南、江苏、河北、浙江、四川、云南、安徽、广西、湖北、湖南等12个省(区)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其中广东、山东、河南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分别为24773189辆、2370467 3辆、20040594辆,分别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9.18%、8.78%、7.43%。从行政区域划分看,华东和中南地区机动车保有量相对集中,达到164272380辆,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60.87%。 二、汽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摩托车保有量不断减少 5月,全国汽车保有量为161664992辆、摩托车保有量为90635480辆,分别占机动车总量的59.91%、33.59%,汽车所占比重较去年同期上升3.1个百分点,摩托车下降2.81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汽车保有量增加1346916辆,增

长0.8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005680辆,增长10.99%。与上月相比,摩托车保有量减少了127602辆,下降0.14%。从统计情况看,5月份汽车保有量月增量超过134万辆,保持较快增长,占机动车比率不断提高。 三、载客汽车增长迅速,是汽车实现增长的主要因素 5月,载客汽车保有量为130252874辆,占汽车总量的80.57%,占机动车总量的48.27%,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66和4.01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增加1 367990辆,增长1.0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768465辆,增长14.78%。从统计情况看,载客汽车增幅明显,今年以来,月增量连续5个月超过100万辆,是汽车保有量实现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从载客汽车构成来看,小型载客汽车所占比例较大,达95.94%,大型、中型载客汽车所占比例较小,分别为1.03%和0. 74%,微型载客汽车占2.3%。面包车保有量为13123319辆,占载客汽车总量的1 0.08%,占汽车总量的8.12%。与上月相比,增加67883辆,增长0.52%。 5月,小型载客汽车保有量为124959302辆,占载客汽车总量的95.94%,占汽车总量的77.3%。与上月相比,增加1438439辆,增长1.1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7543490辆,增长16.33%。与上月相比,大型、中型、微型载客汽车分别减少1788辆、20342辆、48319辆,分别下降0.13%、2.07%、1.59%。从统计情况看,小型载客汽车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是载客汽车主要增长点。 四、载货汽车增长平稳,轻型载货汽车增长较快

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

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救护车管理,适应院前医疗急救和卫生应急工作需要,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重庆市救护专用车管理办法(试行)》(重公安车管〔2000〕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救护车,主要指用于日常院前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救灾防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以及运送血液、免疫疫苗等特殊物品的专业特种车辆。 第三条凡在本市入籍的救护车,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负责全市救护车的配置审批、监督管理工作;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市救护车配置标准、救护车标志标识,会同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救护车的配置审核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救护车分类 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WS/T 292-2008),结合我市实际,救护车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一)医疗救护车。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院前急救、伤病员转运。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车徽、线条、数字“120”、医院的中英文名称等要素构成,具体按《重庆市救护车外观制式规范(暂行)》(渝卫〔2013〕27号)执行。医疗救护车分为4种型号。 1.普通型救护车(A型):为基础处理、观察和转运轻症病

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2.抢救监护型救护车(B 型):为救治、监护和转运急危重症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3.防护监护型救护车(C 型):为救治、监护和转运传染性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4.特殊用途型救护车(D型):为特殊用途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二)卫生应急救护车。 主要用于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含矿山救护队)的现场检测、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通讯、后勤保障以及人员运输等专用车辆,车型不限,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车徽、线条、卫生应急队伍名称等要素构成。 (三)疫苗冷链车。 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运输。全密封货厢,货厢内有专用制冷包和专用制冷系统(制冷温度不低于-20℃),用于存放疫苗、药品。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车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名称等要素构成,车身上喷有“疫苗冷链”字样。 (四)血液运送救护车。 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为医疗机构运送血液的车辆,配备有运送血液专业设备,车身喷有“急救送血”字样。 第六条救护车设计、性能、功能、电气要求、整车、医疗舱以及所配置的医疗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装备参考标准。 第七条救护车应当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救护用标志灯具。标志灯具应符合国家标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13954-2009)的规定。选用的灯具尺寸与安装位置应符合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三章配置标准 第八条救护车配置原则应根据区域人口状况、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急救、卫生应急任务需要,合理配置,实行全域覆

北京验车年检完全攻略

xx验车/年检完全攻略(转贴并修改)年检/验车 一、验车前准备工作: 1、明确验车时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号牌尾号对应的月份内进行检验。即: 号牌尾号为“8”的车辆,要在8月1日——31日内验车。新型个性化牌照年检时间按行驶证的上注明的检验日期进行。(其实所有的车都按行使证注明的月份或年检标后面注明或打孔的月份年检)。 2、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该交而没交的,赶紧补交。证明丢失的,赶紧补办。 3、上网查车辆违章记录,如有记录,赶快处理。 二、验车时必须带的xx: 1、车。(废话!: )) 2、行驶证。正副本xx。 3、车船使用税完税或免税凭证。 4、养路费缴费或免征凭证。 5、有效期为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如果是分期付款没有保险单原件的,拿保险单复印件(盖保险公司章)、保险卡,说明理由。 6、验车经办人(一般是车主)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意原件和复印件都要。身份证复印件要沿边缘剪好。 7、钱。一般要人民币200元左右,最好多带点儿。 三、验车步骤:

1、验尾气。凭行驶证领取尾气检测表,填好,把车交给验车师傅(别拔钥匙)验尾气,交尾气检测费。 2、领取尾气检测合格记录单。尾气检验如果合格,当时即可领取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记录单。如果不合格,修理后再检测,当然要再交一次钱。 3、领环保标。凭尾气检测合格记录单、检测费发票、行使证,到窗口交钱领取环保标。 4、填表。“机动车定期检验登记表”,可以到验车场凭行使证领取,也可以提前从网上下载。填好必要项目,贴好身份证复印件。 5、交表。出示: 填好的表、行使证、尾气检测合格记录单,缴押金。工作人员会先查询有无违章记录,然后交给你: 盖好章的验车单、押金收据(要保存好,用得着)。 6、验车。到最初领表处,出示前面领到的东西和保险单,审查合格后即可排队验车。 7、打印验车数据单。验完车后,打印验车数据单。 8、调修。如有不合格项目,进行调修。最起码也要调一下灯光。调好以后盖章。 9、验养路费、车船使用税。验完xx。 10、总检核准,交费。要出示刚才的押金收据。 11、领标。交钱领年检标。打印行使证。 12、贴标。把年检标、环保标贴在前风挡。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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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的需求量也是必要的,节省过户效率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可以帮您节省下来不必要的开销。(过户大厅复印材料1元/张) ●卖方(原车主)应准备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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