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根据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部署,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国有资产处置与重组

第一条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原则上应实行"收益法"和"市价法",使评估结果接近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国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企业产权界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整体出售、股权转让、资产变现、租赁经营,凡能够实行竞争招标的,均应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基础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竞拍形成价格和确定权属。经批准以协议价出让的,可在评估价基础上上下浮动确定实际价格,向下浮动一般不能超过10%。

第三条以承担全部债务、整体接收(安置)职工为前提购并国有企业,资大于债的,按净资产作价;资债相当的,按零资产作价;资不抵债的,实行零价以下负债剥离后的零资产作价,剥离出的负债可以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价抵补,或由企业所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从国有资产收益中抵补。被购并企业在债务没有清偿前,受让方无权自行处置资产。

第四条企业改制时,待处理的流动资产损失、产成品损失、递延资产的潜亏挂帐和逾期3年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同级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核准,

可按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的顺序冲减。其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可按改制前一日应收账款余额5%计提坏账准备金;企业存货可比照上市公司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

第五条购买国有企业产权,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先租后买或租买结合等形式进行。对一次性付款,且持股比例达到总股本60%的,按成交价格下浮10%;持股60%以上的,每增加1%,按成交价格下浮0.5%;持股额达到100%的,按成交价格下浮30%。实行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不应低于成交价款的30%,余款须5年内付清并按银行同档利率计付利息。

第六条鼓励企业员工集体持股和经营者持大股。经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批准,或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可将已作必要扣除后的净资产按评估价折成股份,根据责任大小全部或部分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科技骨干和其他员工出售。国有中小企业净资产提倡全部由企业职工买断。出售时可按1:2比例(购1赊2)用现金购股。未支付现金的股份,持股者拥有收益权和表决权,无所有权、继承权和转让权。赊股还款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期间收益主要用于还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作为净资产量化。改制企业历年的应付工资和其他对内欠款,征得本人同意后可折股分配给本企业有关职工(含离退休职工)。

第七条允许改制后企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发明成果转化后参与收益分配,在企业增资扩股时,职务发明成果和个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可视其价值作价入股。技术成果作价的金额须经股东会协商同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同级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八条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可从改制后的企业总股本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国有股设置股份期权,在一定期限内按原定价格配售给企业经营者;也可以部分国有股对有较大贡献的优秀企业经营者和其他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第九条设立国有企业退出基金。国有企业退出基金的管理,由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负责,未授权的由同级国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基金来源主要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资产变现、租赁经营等资产收益。该基金除用于支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安置补偿费用外,主要以财政借款方式在5年内留作企业或资产经营公司的流动资金,财政每年收取1%的资金占有费。企业使用退出基金的,应当作出还款计划,5年后分期偿还。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可以对资产置换过程中的费用抵扣进行审批,未授权的须报同级国资管理(财政)部门审批。国资管理(财政)部门应建立国有企业退出基金监管制度,同时将国有资产转让等收入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备案。

第十条设立国有企业破产准备金。资金由市财政拨款,列入专户。该资金只用于弥补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与财产变现的时间差带来的资金缺口。市属国有企业申请破产准备金,可经企业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提出,经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负责资金运行。破产企业财产变现后必须及时还款,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建立市本级商业企业改革准备金,支持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的商业企业改制重组。资金来源:(1)整体拍卖、出售国有商业企业净资产收益;(2)转让商业企业国有股份收益;(3)国有商业企业剩余资产租赁及国有股红利收

益;(4)从财政安排的商业发展资金中,每年划出一部分。资金用途:(1)国有商业企业资不抵债,净资产负值部分经审核认定后,给予适当补偿;(2)改制商业企业资产安置职工不足部分及行政性公司参与改制前欠缴的职工养老统筹金,经审核认定后,给予适当补偿;(3)拍卖、出售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产权收益不足以支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费的,经审核认定后,给予适当补偿。商业企业改革准备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企业改制前为其他国有企业贷款担保的,原则上由改制后的企业重新办理的有关手续,并在企业改制时预留出与担保额相当于的净资产,实行专项管理,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如被担保企业已宣告破产,或已列入破产计划,或已进入破产程序,按可能造成的担保连带损失额从净资产中提留,用于以后实际担保损失的核销。实际损失大于提留资产的,不足部分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如未发生连带偿债责任,或偿债后剩余部分资产,或偿债后又从被担保企业索回的资产,原则上由原资产所有者收回。

二、土地、房产权属的处置

第十三条非国有制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国家有特殊规定除外)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可继续沿用行政划拨方式使用3年;整体收购国有企业,其用地采取出让方式并且不改变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按现行规定标准减半缴纳;今后若改变土地用途的,减免部分必须补齐缴纳。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国有企业的,国有土地可实行租赁,由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土地租金按现行规定标准减半缴

纳。企业退二转三,继续在原划拔土地从事第三产业或以土地入股合资合作兴办第三产业(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缓收3年。

第十五条理顺企业生产经营用房的产权关系。国有工商企业租用的由房产部门管理的公房,经租用企业和房产经营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并评估作价(作价时应对企业维修公房的投资进行必要扣除),可采取以下处置方式:有偿转让房屋产权给相关企业;以房屋重置价入股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继续由企业租赁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以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房产登记费减按抵押额的0.25%收取;企业向银行办理展期贷款,房产抵押续期登记费按抵押额的0.01%收取;企业确有特殊困难的,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三、企业债务处理

第十七条受让方承担被兼并国有企业历年欠缴的地方税款,补缴确有困难的,经地方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改制时,原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企业扭亏扶持金,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可转作国家资本金。经债权人同意,改制企业所欠非金融机构的债务可转为债权单位对改制企业的股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给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四、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险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职工安置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986年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入厂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执行哈政发[1998]8号文件,按我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标准的2-3倍计发安置补偿费;1986年实

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入厂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我市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标准,每满一年工龄计发一个月补偿费,一般不超过12个月。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再就业时由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分担)至法定退休年龄,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待遇。按市政府规定时间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改制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出售部分资产或预先从净资产中扣除职工安置补偿费,专项用于富余职工安置。其净资产不足以扣除职工安置补偿费用的,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办法以等额土地资产补齐。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这部分土地资产涉及的出让金,可按哈政发[1998]8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处理。企业其余土地,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

第二十一条企业改制过程中,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改制后的企业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并按省、市有关规定继续承担原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取暖费等有关费用,也可根据有关规定,按职工平均余命年从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

第二十二条下岗职工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从事社区便民服务业,除向社区服务管理部门缴纳一定管理费外,免收其他行政性规费。下岗职工持单位代销证明进入早夜市销售企业库存积压产品的,免收市场管理费和推位费。下岗职工申(补)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工商管理费第一年免缴,第二、第三年减半缴纳。

五、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十三条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免征;对不发生资金流动的过户行为,不按交易行为征收有关税费;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费全免;企业的资产、土地、房产等项评估费,减按国家规定标准低限的30%收取;办理资产、土地、房产、工商、税务以及水电、通讯等变更登记时,有关部门一律只收工本费,每项收费最高不得超过100元。

第二十四条租赁经营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5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前两年通过财政支出的办法,全额落实返还资金,后3年减半返还。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招待所、医院、学校、食堂等),应在改制过程中逐步剥离,实行独立经营,剥离后3年内仍按企业内部经营对待。

第二十六条经财税部门批准,改制后企业在有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可增提折旧1-3个百分点,在成本(费用)中专项列支,用于企业技术改造。

第二十七条省、市政府已明确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支出落实资金。今后发生的需政府给予财税扶持的事项,按照"政策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八条兼并、收购国有企业,改制后允许继续使用原名称登记注册;原企业已拥有的许可证、商标以及各种专项审批,按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国有企业整体改制或以实物作价出资设立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分块搞活、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安置富余人员而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国

有企业设立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经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出具确认文件或资信担保证明,即可作为核定股权、注册资金和中方投资的依据,免于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和验资。国有企业整体改制或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的,可在公司设立登记后一年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备案手续。

六、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负责,市体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国资局、地税局等部门组成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政策落实;综合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企业改革、改组、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十一条建立企业改制重组申报制度。国有企业改组改制需由企业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和债权债务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提出改制方案,已授权的由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审批,报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备案;未授权的报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批,由其列入工作计划并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为确保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稳步进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持社会稳定,凡涉及到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企业,均应在上报改制方案前,由企业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组织资产评估,然后报请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国有资产权益进行审计予以确认、核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市委、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X〕37号)和中共X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X农委[X]6号)、中共X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X〕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明晰和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为重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X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全镇24个村(居)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居)于

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我镇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办公,细化工作措施,制订改革方案,各村(居)应设立相应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小组,既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又要依法履行民主决议程序。制定具体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镇、村(居)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实行分类登记造册。清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但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不纳入清理核实范围。清核资产可以不作评估,按实际盘点数量,可以按账面原价确定价格。清产核资结果,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 (三)核对成员,界定身份。严格遵循《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X农业〔X〕21号)规定的“宣传发动、

【投资合同】《县商贸系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县商贸系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县商业总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县饮食服务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经理 乙方:_______县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__村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主任 _______________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主任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推进________县商贸系统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农村信用社金融债权,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落实乙方金融债权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下属企业________县饮食服务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从________社借款1笔金额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从城关社借款1

笔金额_____元,截至本补充合同签订日,拖欠利息_____元,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合计_____元。 二、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借款用于________县饮食服务公司的事实及借款本金利息金额无异议。 三、因企业改制,甲方现将下属企业________县饮食服务公司转让给丙方,对所欠乙方的债务一并转让,对此甲乙丙三方均表示同意。 四、从《________县商贸系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丙方负责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 五、丙方在注册成立新的企业后,应当在取得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_____日内,以新企业的名义与乙方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以取得的企业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提供抵押,资产抵押不足部分,提供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丙方提供的保证人乙方不予认可的,由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上述事项必须予以积极协助。 六、在丙方新企业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前,甲方对丙方的还款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丙方新企业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完毕之日止。 七、本合同不受《________县商贸系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出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如该合同被撤销、认定无效等原因不再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由甲方提供新企业为乙方落实债权,在落实债权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丙双方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本补充合同生效后,丙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偿还的,必须书面向乙方说明情况。丙方为及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允许的各种制裁措施。

乡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最新工作总结

乡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最新工作总结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县委、农业局统一安排我镇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乡镇之一,其中我镇X、X村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我镇在县农业局,县农经站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镇实际,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按照时间、步骤实现了整体推进,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基本情况:我镇X村共X户,人口X人,耕地面积X亩。X村共X户,人口X人,共X亩耕地。经清产核资,X村资产总额为X元,负债总额为X元,净资产总额为X元,其中可量化资产为X元。村集体资源X平方米。本村成员资格界定按照《X村成员资格认定办法》进行界定。截至X年X月X日。界定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X人。X村按经营资产进行量化,量化金额X元,设置股份X股,每股X元。其中个人股X股,集体股X股。量化集体土地,水面X平方米,设置份额X份,每份X平方米。其中个人份额X份,集体份额X份。X村经清产核资,X村资产总额为X元,负债总额为X 元,净资产总额为X元,其中可量化资产为X元。截至X年X月X日。界定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X人。X村按经营资

产进行量化,量化金额X元,设置股份X股,每股X元。其中个人股X股,集体股X股。股权证X股,X股现已发放到每个股民手中。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做到责权明确 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县经管站指导下,我镇进行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专题研究,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拟定并上报了县产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党委委员、管区书记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X月X日X村、X村分别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村委委员为成员的村领导小组,以村会计为组长,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二)重视宣传培训,做到村民自觉拥护 首先,坚持逢会必讲,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党委、政府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逢会必讲的课题,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公开信、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及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把改革的相关政策原原本本地传达给农村群众,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给群众。其次,在初始登记阶段前,两村召开群众代表会,让群众充分认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目的,让群众充分了解本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土地实测中,村组干部进行实地实测,每家每户核

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分析

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分析 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分析 摘要: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还不够完善,在改革中还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国有企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系统的阐述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1-0018-02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飞速发展,这其中国有企业的改革对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始终不够完善。如何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达到最优化是我们当前急需探索和研究的问题。 一、产权及产权制度定义 所谓产权就是指企业财产的占有和支配权,产权所包含的并非一切社会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而是指对以企业为基本组织形式的生产要素组合的支配权利。企业产权制度,是产权制度在企业中的体现。它是界定和保护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个人、组织的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规则。它对由产权而引发的管理权限、收益划分、连带责任和代理职责等进行详细的划分。 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是由科斯创立的,他把交易成本引入到产权分析,论证了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关键。西方产权理论认为,完整的产权包括归属权、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转让权等多种权利。所以,产权制度体系内容应当包括产权界定制度、产权分割制度、产权使用制度、产权受益制度和产权处置制度等。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714063659.html,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 作者:李收房 来源:《农家科技》2018年第09期 摘要:东海县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遵循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切实保障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核实集体家底,界定成员身份,产权股份量化,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做好改革工作,要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抓好宣传培训和组织保障,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东海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释放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动能 1.资源整合要效益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有效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荒置土地,并且通过流转,让土地向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聚集,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土地的规模效益。通过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就从农业发展内部提供给了资金支持,弥补了农村资本投入不足的瓶颈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将流入农村,这样就从外部加大了对农业资本的投入。通过内部的造血和外部的输血,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发展新动能和历史新机遇。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生产“三要素理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劳动、资本要素的集中、活化与提升。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因地制宜,对农村土地资源较多,农民改革意识较强的村庄,注重产业扶持和政策引导。汤庄村流转土地613亩,流转率达30%以上,郇圩村流转土地959亩,流转率达40%以上,西蔡村流转土地932.28亩,流转率达100%,并且都成立了土地经济合作社,破解农村土地小农经营,闲置分散,生产率低的发展难题,真正实现土地的规模效益,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资源盘活要收益 产权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而流动性是产权最为重要的特征。牛山街道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明晰所有权、稳固承包权基础上,放活经营权,让资源盘活,劳动力自由流动,释放产权的激励功能、协调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牛山街道产权制度试点改革,17个村 共清查资源性资产79480.76亩,经营性资产33147.88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1445.14万元。通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实施基础不同,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度不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集体产权底子不清影响清产核资工作。第一,原始档案不全。因时代久远,发现普遍存在原始档案缺失严重,登记与当时实际无法进行核实。第二,知情人变化较大。知情人病逝或外出的较多,对当时的实际情况无法全面掌握,导致集体资产被个人占用,有的资产多次承包流转,对资产的归属性出现了很大的争议,有的资产由于时间久远、原承包人过世等多种原因已经成为无主资产,如何登记争议较大。第三,遗漏情况较严重。一些没有登记造册的,如库潭、老旧房屋、机器设备(老茶厂等)、集体所有的地块和林地等隐性资产核查厘清不到位。 二是经费不足制约工作开展。第一,开展清产核资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主要是摸底、核实、确认等过程复杂,这些工作不仅繁杂而且需要准确,工作量大,容易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导致清产核资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为产权改革工作留下隐患。第二,档案平台建设及后续改革措施需要较大的建设资金支持。 三是股权内部流转可能出现不畅。第一,出现有偿退出转让吸引力不强问题。若股权内部流转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吸引力不够,极有可能出现有平台无流转现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终目的难以实现。第二,内部流转资金压力较大。许多已流转的资源、资产由经营者管理多年,投入资金相对较大,如出现意外情况需收回,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无力赎回,其他成员也无意出资购买,造成资产、资源浪费。第三,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产权不敢兴趣,绝大多数的村无经营

农村集体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成立公司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农村集体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成立公司 篇一: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草案)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群众增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力,推进村级民主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xx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xx30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25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改制现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股份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建立股份合作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

基础,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和明晰村级集体“三资”产权主体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两个分离,即农村基层组织社会行政职能与发展经济职能分离(村企分离),户籍身份与村集体经济资产权益分离。按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思路,盘活村级“三资”,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增加农民集体“三资”经营性收入。-1- (二)目标要求。探索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加强指导。改革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整个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

产权制度改革年终总结

产权制度改革全年总结 按照中共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唐发[2010]28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市场化,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条件、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农工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与精心指导下,我处结合唐山实际情况,将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按照时间、步骤实现了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53%;林地、林木确权登记颁证山区完成67%、平原完成9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97%;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完成35%;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村完成85%,2011年农村各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具体数据详见附表。 二、主要实施办法和步骤

1、权责明确,领导带队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县(市)区专门成立了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市)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农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定期通报及督导工作进度,形成了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切实发挥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农工委政策法规处在王晓峰书记带领下,采用走基层访农户,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形式检验检察各县(市)区实际完成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总结经验。 2、方案细化,联系实际 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工作中各县(市)区,理论联系实际,听取基层干部意见,认真研究破解制约工作顺利开展的困难和问题,对基层工作均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方式、方法,也为其他县(市)区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案例和经验。 3、宣传培训,统一要求 为解决好农村承包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林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确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针对各县(市)区的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一、重大意义(为什么改)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经济是《宪法》明确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部分。这个集体经济是在建国以后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再通过农业合作化,再通过农村改革而逐步形成的。《物权法》对集体的所有权性质做了新的概括,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集体所有。这里有两个要点:第一,不是这个组织所有,是组织的成员所有,所以要这次改革要把产权明确到成员。第二,不是村里干部、少数人所有,尽管他有些支配权和管理权,但从产权关系上讲,他们没有所有权。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是行使集体产权关系的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成员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二)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我们国家全面市场化和快速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资本积累日趋增加,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加速流动,集体经济结构和集体资产的表现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使得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尤其是在集体资产所有权及其处置、组织成员资格界定、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等方面引发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为解决目前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中央做出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并于去年12月26日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从宏观层面来讲,即“两个适应”:第一个适应,就是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第二个适应,就是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从具体层面讲:首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其次,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第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第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改革的内容(改什么) (一)改革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目前主要有三大类别,分别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doc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 上的讲话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1) (xx年xx月xx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孙书记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面,就如何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和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保护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身份的社员当股东,村民变股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监督、分配收益的一项制度创新。 二、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健在于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于农民增加收入意义重大。从权利看,绝大多数私有制国家的农民只有一个土地权利,而中国农民则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家庭拥有承包地带来的土地权利,一个是集体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 ◎《意见》主要涵义 重大意义 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资产所包括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四个明确” 一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方向。就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三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推进原则。主要是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四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实施要求。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要加大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法律政策环境。 主要内容 1.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2.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4.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5.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根据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部署,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国有资产处置与重组 第一条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原则上应实行"收益法"和"市价法",使评估结果接近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国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企业产权界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整体出售、股权转让、资产变现、租赁经营,凡能够实行竞争招标的,均应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基础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竞拍形成价格和确定权属。经批准以协议价出让的,可在评估价基础上上下浮动确定实际价格,向下浮动一般不能超过10%。 第三条以承担全部债务、整体接收(安置)职工为前提购并国有企业,资大于债的,按净资产作价;资债相当的,按零资产作价;资不抵债的,实行零价以下负债剥离后的零资产作价,剥离出的负债可以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价抵补,或由企业所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从国有资产收益中抵补。被购并企业在债务没有清偿前,受让方无权自行处置资产。 第四条企业改制时,待处理的流动资产损失、产成品损失、递延资产的潜亏挂帐和逾期3年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同级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核准,

可按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的顺序冲减。其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可按改制前一日应收账款余额5%计提坏账准备金;企业存货可比照上市公司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 第五条购买国有企业产权,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先租后买或租买结合等形式进行。对一次性付款,且持股比例达到总股本60%的,按成交价格下浮10%;持股60%以上的,每增加1%,按成交价格下浮0.5%;持股额达到100%的,按成交价格下浮30%。实行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不应低于成交价款的30%,余款须5年内付清并按银行同档利率计付利息。 第六条鼓励企业员工集体持股和经营者持大股。经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批准,或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可将已作必要扣除后的净资产按评估价折成股份,根据责任大小全部或部分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科技骨干和其他员工出售。国有中小企业净资产提倡全部由企业职工买断。出售时可按1:2比例(购1赊2)用现金购股。未支付现金的股份,持股者拥有收益权和表决权,无所有权、继承权和转让权。赊股还款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期间收益主要用于还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作为净资产量化。改制企业历年的应付工资和其他对内欠款,征得本人同意后可折股分配给本企业有关职工(含离退休职工)。 第七条允许改制后企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发明成果转化后参与收益分配,在企业增资扩股时,职务发明成果和个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可视其价值作价入股。技术成果作价的金额须经股东会协商同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同级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 产权制度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规则。下面是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欢迎参阅。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范文1 根据大委发【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

乡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汇报

乡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汇报 X镇辖区总面积X.X平方公里,距离市区X公里,辖X个行政村、X个村民小组,现约有X人口。截止目前,全镇X个村,全部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占总数的X%,确认成员X人。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X个行政村均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 按照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进行前期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成员认定工作、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工作、成立合作社工作等五个阶段的工作,保证我镇的工作进度与质量。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X.前期工作。通过发放传单,召开会议等方式,广泛收集村民意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册、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向广大村民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思想认识。 X.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帐内、帐外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资源等进行彻底的清理、核实,确认量化资产。对固定资

产等实物性资产进行实地盘查,对往来款项须经当事人或单位证实。 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对得到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后报镇备案,全镇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工作。 X.成员身份界定。在成员身份界定中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充分考虑外嫁女、入赘婿、义务兵、在校大学生、移民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坚持以户籍登记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考,以民主评议为结果的原则,结合村情实际,提出股东资格认定办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X.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工作。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折股量化的农村集体资产。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的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具体事项,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股权和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将集体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量化到人、落实到户,以户为单位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其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依法享有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股权管理原则上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言稿暨汇报

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原创)根据县委、县府领导的安排部署,我镇XX村被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实践,在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走出了一条自己特色的道路,即“产权改革引领脱贫攻坚”,运用“产权改革+精准扶贫”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蓬安县西北部,距县城区28公里,幅员面积27平方公里,辖18个村1个居委会,125个村民组。辖区总人口18223人,幅员面积27平方千米。总户数3864户,耕地面积10117亩(其中田5250亩,土4867亩),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1亩。精准脱贫整村退出村5个,脱贫任务人口1280人。 二、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镇属各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试点村也相应的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同时将拟今年整村脱贫退出的合作村和马家嘴村一并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范围。 (二)广泛宣传,深入调查民意。我镇在试点村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大会广泛宣传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做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点工作家喻户晓,我镇组织召开大小会议100余次,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组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组干部深入到农户家中对农村土地、林地、房屋产权的基本情况以及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调查,广泛收集民意。 (三)确权颁证,加快土地流转。镇党委政府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以“逐步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围绕“四个中心”:即“确权主体以农民为中心、登记颁证以村组为中心、改革责任以镇为中心、监督指导以市县为中心”,本着“严程序、保稳定、稳推进”的原则,圆满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农村土地流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我镇指导试点村对资产、资金、资源进行逐笔逐项清查,清查一项登记一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村“三资”清查小组,负责对清查登记的“三资”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重点核实“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

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中共古马镇委员会 古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做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化、等值化发展战略,深化农村土地、林木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市场化,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 目标任务:到2011年末,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②林地、林木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④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完成50%。⑤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各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认真搞好登记和确权

发证等项具体工作。 (一)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二)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依法保障农民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的基本程序,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改革重点 (一)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1、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由县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造册,核发所有权证书。由国土和林业部门分别负责确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2、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由县人民政府对使用人合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乡镇企业占地等)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及使用权证书核发管理工作。 (二)开展农村林地、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林业部门负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水作者:尹鸿伟魏晨?来源:南风窗? 成都下辖的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村口的巨幅宣传牌上“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两行大字赫然醒目。新春刚过,开满油菜花的鹤鸣村表面看似宁静,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已经令其内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这里的农民的生活主题就是每年奔向大小城市打工。如今,随着农民对于土地和房屋确权完成,农村社区开始复活。 成都市从2008年开始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准确地触及了土地这个本质话题。“农村发展钱从哪里来?”这是成都自2003年开始城乡一体化改革就一直思考的课题。成都的改革者认为,农民实际上是端着“金饭碗”过着贫困和相对贫困的日子。改革者希望,把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维护农民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进而带动“农村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成都造就新型城乡形态的关键环节。 从试点开始的改革 2005年夏天,成都市农委对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全市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占8.35%,5万元以下的村占38.11%,无集体经济收益的“空壳村”比例达到35.24%;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能分配兑现到农户手中的仅占39.33%。

鹤鸣村地处肥沃的川西坝子,2007年,连接成都至青城山的成青快速公路经过鹤鸣村,昔日的“边角地带”变成了“香馍馍”。这一年,村里40多亩土地流转出去了,“粪都不浇一下就有钱进”,过去外出打工抛荒的村民开始找村干部,想要回退耕的承包地。 这确实让鹤鸣村村干部很为难。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村里一些常年外出打工的村民不愿意种地了,原因很简单:打一天工就可以买10多斤大米。在鹤鸣村八组,长期抛荒的土地就有五六亩,组长只能把抛荒田地需缴纳的税费分摊到其他村民头上。而村委会主任余跃每年多了一个任务:挨家挨户恳求村民栽田种地。 “土地联产承包解决了农民的吃饭问题,可土地上刨不出‘金娃娃’来。”2001年开始,全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开始试点,到2006年,农民不仅不再交各种税费了,每年还有种粮补贴。土地上能够产生的好处又让不少村民心动了。 距离鹤鸣村几十公里外的大邑县韩场镇兰田社区,这些年来食用菌产业风生水起。到2009年底韩场镇流转的4000亩土地中,大部分集中在兰田社区。 成都希望土地流转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增强,闯市场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可农民闯市场的动力在哪里?早在2003年,成都部署城乡一体化战略时,就提出探索建立农村与城市同步增收的渠道,通过土地规模经营等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doc

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成立机构,精心组织。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陇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陇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重点等事项,为推进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是坚持原则,突出重点。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耕地、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现实等5项原则,以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等资产确权登记、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重点,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试点,到XX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任务,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三是试点示范,协调推进。以天成镇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从XX年9月至XX年3月底,利用半年时间,按照清查、勘界、确权、登记、发证、管理程序,分宣传发动、制订方案、调查摸底、清产核资等5个阶段,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全面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强化保障,维护稳定。为保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全县上下按照“县上加强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掀起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高潮。

一是成立机构,精心组织。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陇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陇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重点等事项,为推进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是坚持原则,突出重点。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耕地、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现实等5项原则,以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等资产确权登记、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重点,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试点,到XX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任务,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三是试点示范,协调推进。以天成镇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从XX年9月至XX年3月底,利用半年时间,按照清查、勘界、确权、登记、发证、管理程序,分宣传发动、制订方案、调查摸底、清产核资等5个阶段,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全面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强化保障,维护稳定。为保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全县上下按照“县上加强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掀起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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