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复习资料全套——法律全套

事业单位复习资料全套——法律全套
事业单位复习资料全套——法律全套

1、概念:国家制定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程序为标志,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2、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意志性、国家性、规范性、强制性

3、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表现形式):

宪法:全国人大制定通过修改,根本大法。其修改首先由人大

常委会或1/5人大代表提议,2/3人大代表通过方可。普通法一半

通过即可。

法律:人大制定修改基本法律,人大常委修改自己制定的法律

和闭会期间补充修改人大制定的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省人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自治法规:自治区、州、县,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同级,较

大市的地方规章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

特别行政区法:经全国人大授权制定。

国家条约和国际惯例。

4、法的分类:成文与不成文,实体和程序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律、一般法和特别法、国内法和国外法。

5、法的特殊分类:公私法、普通法和衡平法、联邦法和联邦成员。

6、法系:大陆和英美法系。我国属于。外部特征。

7、法的效力:对象效力(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我国采取的综合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外国人在中国除豁免外适用中国法)

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生效,失效(废止))

空间效力(管辖区内)

8、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组成

主体:自然人、集体(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国家

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

内容:主客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9、法律责任:主体和客体,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违法的人人为故意的心理状态,造成了客观事实,破坏了社会关系。

10、法律制裁: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11、法律监督: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群众监督)

客体(公务活动)

内容(对活动进行监督)

国家机关监督包括: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检察和审

二、宪法

1.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2.宪法监督:普通司法、专门主管、最高国家权力主管机关

3.国家性质: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联盟:爱国统一战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一部宪法,一套中央机构)和复合制(邦联和联邦)

国有经济: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土地归集体所有,矿藏和水流只属于国家。

4.公民权利和义务

平等权:法律平等

政治权利: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选举和被选举等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通信

社会经济权利:疾病、老弱、丧失劳动力的享受物质帮助

劳动权和教育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5.国家机构

全国人大:立法权(制定修改宪法和法律

人事权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行政权改变和撤销,战争和平问题)

常委会:常务机关。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外的法律

主席:国家机关。国家元首职权

国务院: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的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国家军事机关

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地方行政性法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地方规章)

民族区域自治机关:

最高法院:上下级监督指导,人大产生。

最高检察院:上下级领导,双重从属制,人大产生。

6.法律不合适,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行政法规不合适,国务院裁定

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定

注意:无隶属关系的只能撤销,有错必纠,改变是有隶属关系

民法(纲领性作用)

1. 概念: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2. 民事法律关系主客体:

主体:公民和法人,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行为能力。小于10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组织,自然人的集合。具有独立人格、财产和责任能力。

3.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违反法律,合

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变更或撤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4. 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5. 民事权利的分类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6. 民事责任:

四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归责原则: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7. 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2年,伸出眼睛1年,(人身,出售、延付、寄存)

中止继续计算、中断重新开始。

8. 合同法

主体至少2个,法律关系平等

合同订立:经历要约和承诺2个阶段,注意撤回(要约到达前)和撤销(承诺到达前)。

合同效力:成立生效,合同无效以及变更,撤销同民事。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债权人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转让,应通知债权人。

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折价、违约金、赔偿损失

经济法

1. 概念:本质是国家队经济的干预和协调

2. 基本原则:公有制为主体,多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国家适度干预

自由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相结合

经济效率和经济公平

经济产出和投入的比例,经济效益。

3. 反不正当竞争法

假冒他人商标、排挤,串通投标

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降价销售鲜活商品、有效期、季节性降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3. 产品质量法:

用于销售为目的的商品。

质量监督: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

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义务:质量及包装,产品标识的要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产品责任:生产者无过错责任

销售者的过错责任

损害赔偿,受害人都可以向双方要求赔偿。

诉讼时效2年。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包括商品

争议解决:协商、行政部门申诉,调解、仲裁、诉讼

商法

1. 与民法关系:一般法和特殊法。

2. 公司法: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股东认缴,不能募集股份,发行股票。

注册资本:生产经营、商品批发50万,商业零售30万,科技开发10万

组织机构:权利机构(股市会)、执行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东认购,等额股份,可上市,可募集

发起人应当为5个以上股东,半数在中国有住所。

注册资本:最低1000万,上市至少5000万。

股东不能直接控制和随意抽回股份,但可以转让股份。虚假出资5%

——10%罚款

抽逃1%——5%罚款

3. 保险法

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注意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险人、保险人

人身保险合同:2年内自杀,仅退投保费,没有保险金。

犯罪致死,没有保险金。

4. 证券法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目的:筹集资金。

方式: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直接和间接发行

证券上市:公开发行,提请证券交易所,集中进价买卖

证券交易:证券持有人再证券商营业部交易。

证券市场管理:证监会

5. 财税法

增值税:我国境内的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

营业税: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个人所得税免纳:外交离退老干部,国债,军人转业费、保险赔款可减:残疾、孤寡、烈属,自然灾害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部分

1.概念:官民之间的那些事。

官对民的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民对官可以复议,可以诉讼,可以要求赔偿(行政救济)

2.行政法包括

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组织(官主体)

行政救济(民对官)

3.行政组织

行政机关:最主要的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比如国务院

行政机构: 行政机关中不对外行使职权的部分。

行政主体:名,权,责,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组织。注意: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组成

部委行署(审计署)

直属机构(总局,局,海关总署)

特殊直属机构(国资委)

部门管理的局(烟草局,民用航空局)

直属事业单位(证监,银监)

议事协调机构(学位委员会)

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办公厅,侨办,台办)

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有部委行署,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办公厅,办事机构,除证监,银监,保监,电监以外的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都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注意: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政府——省级(厅,局、委员会),上报国务院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级(局(科)),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各级行政机构(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

注意:公务员

概念: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军事机关不是。

取得:犯罪、开除的禁止录取,其他选任、委任、聘任三种方式。

执行:命令有错可以抗,上级坚持应执行。上级有错上级负,明知是错责自负。

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每半年一加。

禁止:兼职禁止,任职回避,地域回避,离职回避

交流:调任(机关外调入),转任(内部调动),挂职锻炼(去下级)申诉控告:人事不满找原机关,或上级机关

控告,上级机关,监察机关。

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自由裁量权)、应急性原则

注意:行政行为

概述: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拘束力、确定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外部和内部、抽象和具体、行政立法执法司法行为。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废止:

违法,被迫的导致无效

不合法,不适当的撤销,谁的过错谁负责

废止的损失,行政主体不负赔偿责任。

行政许可法

概念:申请——审查——批准(特定权利)

基本原则:依法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禁止转让(驾照之类不能转)

行政许可的设定:可设定事项(安全+资源)

不可设定事项(人事、财务、外事)

县级政府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发许可证——听证(重大事项)

20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程序法

概念:实现公共行政为目的,以行政公开和行政听证制度为核心

行政处罚

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行政拘留、其它处罚

决定:法律(各类处罚,包括人身自由,仅公安)

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外)

规章(警告,罚款)

处罚适用:不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14至18周岁,减轻行政处罚。处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同一违法事项不罚款多次),追诉失效2年。处罚程序: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罚缴分离:行政机关罚,银行缴,国库所有

听证:三七开会委辩录。当事人应当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七日内告之地点时间

行政复议

概念: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范围:

有错必纠,人事、调解、仲裁不属于复议范畴。

行政复议的管辖:

上一级行政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同级处理)

街道上级(区),区上级(县),地方公署上级(市)

行政复议程序:申请(60天,书面,口头)——受理(5日)——审理(书面审理,30天内决定,包括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决定最长90天)

行政监察法:

概念:行政系统中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

监察主体:行政监察职能部门,双重领导体制,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同检察院。

检查权限:调查职责,对人事和行政处分提监察建议。

监察程序:检察程序(立项)

调查处理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做决定、送达、执行)

异议复审程序(不服监察建议,监察决定,行政处分决定)

国家赔偿法

范围:人身权(派出所由公安局赔偿)、财产权

不属于赔偿范围:个人行为,受害人自身原因

复议后赔偿加重部分由复议机关赔偿。

行政诉讼法:

基本原则:L依法独立,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合议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制。回避原则等

诉讼范围:除国防外交,人事外

诉讼管辖:级别管辖(高级法院:本辖区重大案件

中级法院: 发明专利,海关案件,本辖区重大案件

最高法院:全国重大案件)

地域管辖(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管辖法院为院机关的所在地法院

复议机关改变原决定,管辖法院为改变为复议机

关所在地法院或原机关法院)

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原则:原告就被告。

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移转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原告,被告(行政主体),第三人(利害关系人),共同诉讼人(5人以上为集团诉讼),代理人(法定,委托,指定代理人)

行政诉讼程序:一审,二审

被告胜诉(维持原判,驳回请求)

原告胜诉(撤销(证据不足))

变更(显示公正)

履行判决

确认判决

行政诉讼裁定:程序性问题的裁判

行政诉讼决定:判决,裁定之外的,书面形式。

审判监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常识题积累一

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常识 题积累一 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

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4、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6、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应用文概述;②.应用文特点;③.应用文的作用;④.应用文分类、撰写;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练习题

民法经典练习题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D)。 A: 公民的合法权益B: 私人的合法权益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 不当得利 答案: D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A: 2万元B: 4万元C: 8万元D: 6万元 答案: C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等价有偿原则D: 公平原则 答案: B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B: 三十日/拒绝追认C: 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 答案: B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答案: C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答案: B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B: 三个月 C: 六个月D: 十二个月 答案: C 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 消灭实体权利C: 消灭时效D: 起诉时效 答案: C 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A: 法定继承B: 代位继承C: 遗嘱继承D: 父母 答案: A 试题10: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A: 配偶B: 兄弟姐妹C: 子女D: 转继承

2019年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0

2019年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法律热点

2021年1月1日开始,随着民法典正式实施,引发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也将落地施行。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在“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只要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只能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 《民法典》中“婚姻编”的修改可谓亮点频频,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都将是热点问题。 一、冷静期制度 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可考查点为离婚冷静期时间以及离婚冷静期满后的效力。 二、新增可撤销婚姻情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删除了结婚实质条件中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将结婚时有禁婚疾病且婚后未痊愈情形从无效婚姻中删除;新增“告知严重疾病”的规定,即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考查点为有严重疾病下的婚姻效力,即为可撤销,而非无效。

三、修改可撤销婚姻起算点 现行婚姻法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时间的起算点修改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进一步明确了起算点,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 可考查点为新起算点以及结合案例形式,计算是否具有撤销权。 四、新增离婚法定情形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法规定的五种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情形基础上,新增了一款法定离婚情形,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考查点为与现行法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法院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做区分。 《民法典》实施在即,关注新闻,联系修改亮点,绝对是把握法律知识的利器。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

百度文库专用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宪法B民法 C刑法D行政法【】 2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A法律编纂B法律制定 C法律整理D法律汇编【】 3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A评价作用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D指引作用【】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 A修改宪法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A政治权利B监督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D人身自由权利【】 6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 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 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事业单位考试之公基法律知识复习重点

事业单位考试之2017年公基法律知识复习重点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考试多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而公共基础知识中必然会涉及法律知识。那么,2017年的法律知识又会有哪些重点和新的考法呢?不妨结合近来各地的考情以及时政新闻看看今年的重点复习内容。以下,为大家整理了事业单位考试之2017年公基法律知识复习重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传统知识点重者恒重 在各地的考试大纲中,法律知识部分一般都罗列了以下内容: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律制度以及诉讼法等。甚至有一些地区还会有经济法的相关内容。由于每次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总体比重不大,因此,对于以上知识点的考察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往往都是挑出个别考点予以考察。但其中并非没有规律可循,这些内容中考察较多的往往集中在宪法、民法、行政法等知识点上。尤其是宪法,对于各地的事业单位考试都比较青睐。因此,要想复习好法律知识,对于这些传统的知识点应掌握到位。 二、新法新规加以重视 与以往较为不同的是,今年施行的法律法规非常多。而这些法律法规名称本身就可以作为一道时政题进行考察,也可以考察其相关的内容。这就要求考生朋友在复习过程中多读书、多看报、多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内容。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

义务等;我国首部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也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放开所有盐 产品价格,普通食盐价格或下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 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信用卡违约金取代滞 纳金,每日最多提现1万元;交通运输部公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有航班延误新规,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等等。 此外,各个地方也有一些自己的新规实施,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往 往也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常客,建议考生朋友可以作为时政内容 进行了解。 三、依法治国结合时政 “依法治国”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近几年来这个词被 多次提及,那么在今年的考试中还需要了解这个词的相关内涵, 并结合一些时政热点进行复习。 其实,早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 方略,将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鲜明地突出了对“法治”的强调。党 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 方略”,还把依法治国作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 基本内容。当前的事业单位考试也越来越注重时政的考查,因此,也需要将一些时政热点适当的和我们的法治观念中进行结合。 以上便是2017年公共基础知识中法律知识中需要考生朋 友予以重视的内容,祝各位考生朋友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之八大法律考点剖析

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八大法律考点剖析 一、法理学:整个法律学习的基础,一部法哲学,学习时侧重于理解。 核心考点—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2.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行政法规:是指由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规章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7.经济特区法规 8.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二、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每年都会涉及,学习时侧重于记忆。 核心考点—重要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三、刑法:一部有趣的法律,学会在案例中理解掌握刑法的要义。 核心一: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1.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知识产权(上)

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知识产权(上) 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还是比较多的,尤其像是一些硕士、博士或者是教授的一些文章被抄袭现象,这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那么,就让我们具体的来了解一下知识产权吧!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相信很多小伙们多这个概念还不是很了解,那我们就先看下概念: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 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力。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主要 有: (l) 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这个客体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 是无形财产权。 (2)知识产权其有法定性。知识产权必须经过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才 能产生。 (3)知识产权具有专摧到生。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力人所专有,权力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 使用该项权力,否则为侵权。 (4)知识产权其有时间性和地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地域的限制。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严 格的时间限制,有效期届满,权力人以外的任何人可无偿使用,不会发生侵权问题。 再就是知识产权的分类,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

权。今天先给大家介绍著作权和专利权,也是平时我们最为熟知的两项。 二、著作权 (一)著作权的概念与内容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民 事权力。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它同版权系同义语,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 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依法所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力,具体包括:发表 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通过对其作品进行使用、处分获 得财产收益的权力,分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 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力。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 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的作品。 一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 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人类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成果; (2)具有独创性; (3)具有可复制性。 (二)著作权的保护 我国对作品实行自动保护原则,作者在作品完成时即取得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规 定了侵犯著作权的15 种行为,任意一种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下面要介绍的是专利权,这个大家可要仔细看看哦,没准哪天你研发的东西被别人侵占了,就可 以用到的。

事业单位法律常识

1. 法的特征是:(1)意志性,法体现的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国家性,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国家权力的体现;(3)规范性,法以权利和义务确定人们的行为规则,以确立、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4)强制性,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违反义务的行为予以国家名义的制裁。 2. 成文法是指国家立法机构按照既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和实施的法律,一般都以法典和单行法规文件形式出现。 3. 不成文法是指不经过正式的立法机构的立法程序而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人民法院加以确认、因而不具有法典和单行法规文件的存在形式的法律,主要由习惯法和判例构成。 4. 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作相应的变化,否则就不能达到为自己经济基础服务的目的。 5. 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且通过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6. 法与政治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可以归纳为政治主导法律,法律规制政治。 7. 法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行为标准上的确定性与模糊性;存在形态上的一元性与多元性;调整方式上的外在侧重与内在关注;运作机制上的程序性与非程序性;强制方式上的外在强制与内在约束;解决方式上的可诉性与不可诉性等方面。 8. 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将法律责任划分为:(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 9. 法律制裁可依不同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与法律责任的种类相对应,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10.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1. 实现依法治国必须重视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强化民主政治;(2)维护法律的权威性;(3)保障司法公正;(4)坚持依法行政;(5)搞好法律监督。 12. 法的制定必须要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即要依法制法。 13. 在我国,国家立法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行使。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这些决议或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17.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8.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依法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19.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即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即地方政府规章。 21. 法的实施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法的适用;一种是法的遵守;还有一种是法的执行。 22. 宪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有关国家基本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国家政权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受到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宪法关系,宪法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23.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权力制约原则;(4)法治原则。 24. 1954年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 25. 1975 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形成了我国的第二部《宪法》。 26. 1978 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1975年《宪法》的修改,形成了我国的第三部《宪法》。 27. 1982 年12 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我国第四部《宪法》,也就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第四部《宪法》由序言和四章正文构成,共138 条,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四部《宪法》施行以来,曾先后进行了4 次修改,共通过《宪法》修正案31 条。 28.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9.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0.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属于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 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D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考试综合知识就是公共基础知识,要根据具体的考试而看,例如福建与四川的综合知识考试内容既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又包括职业能力测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型 一般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型为主,但是目前很多省份公基的考试形式已不再是单纯的客观题型,多数倾向于公基+材料写作的形式,像湖北、江苏、河北等地的考试中,公基里政治、法律等内容也出现了主观题的形式,比如案例分析、简答、简析等题型。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在备考公共基础知识的过程中,由于考试科目很多,建议考生提前拟定一个详细的复习计划,计划内容应该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各个学科门类。在各个具体学科复习过程中,首先是分析历年真题,其次是从头到尾梳理理论框架,再次是在历年真题和框架的基础上找出重点和难点,进行重点复习,最后是习题训练。习题训练建议先按照每个模块进行专项练习,临考前一周再做模拟卷,体验真实的考试状态。

201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

201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里,法律部分属于专业型的内容,且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需要考生平时不断的积累和练习。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考试经验,为大家进行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积累,助考生一臂之力! 1.法律上保护人身权有以下方式:( )。 A.民事制裁 B.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批评教育 参考答案: ABC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 A.主体 B.法律事实 C.内容 D.客体 参考答案: ACD 3.在确认经济合同无效后,( )。 A.合同未履行的,不行履行 B.合同已履行的,继续履行完毕 C.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应停止履行 D.合同可以变更后履行的,予以变更 参考答案: AC 4.下列原则中,( )属于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A.自动保护原则 B.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C.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 D.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参考答案: BCD 5.债发生的根据即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 A.合同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 ABCD 【更多相关考试备考资料和最新公告等请点击山西事业单位考试网查看!】(https://www.360docs.net/doc/3714316616.html,/shanxisheng/) 6.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权利能力应该( )。

A.终止 B.中止 C.继续存在 D.继续存在十年 参考答案:A 7.债可因下列事实而发生( )。 A.拾得遗物 B.借贷 C.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参考答案:ABC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 A.3年 B.5年 C.2年 D.4年 参考答案:B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A.一半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一 参考答案:D 10.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指行为人( )。 A.意图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的某种危害结果 B.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C.实现其内心愿望的起因 D.行为追求的最终结果 参考答案:B 相关推荐:山西事业单位近期考试汇总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一、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指示。法通过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引。 (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法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件事而制定的,而是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而制定的。 (3)法是能反复适用的。 2.法是国家的社会规范 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由。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正是由于法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法的本质 所谓法的本质,是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与法的外部现象相比较,法的本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法的本质首先表现为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的初级本质。法与国家政权是密切相联的,如果没有国家政权作依托,法既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实现。统治阶级一旦把本阶级的意志宣布为国家意志,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主要知识点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主要知识点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点之法的概念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点之法的概念 从事业单位各年各类的考试公告以及相关考情考点来看,法的概念一直都是考试的重点内容。法的概念属于法理学的开篇,而法理学是我们学习法律最先入门的学科,为我们后续的法律学科学习打下基础。在进行法理学的学习时最先掌握和理解的就是法的概念,法究竟是什么。这一部分在我们整个法理学中是重要考点,在某些谚语题中可能会加深考试难度,但只要学员把知识点记牢了并加深理解,这一部分的考查将会成为易得分点。因此需要学员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熟练掌握,下面就对该知识点进行深入讲解。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的概念这一句话虽然很短,但是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很多重要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大家在考试过程中经常会遇见到的考点,同时也是大家学好后续法律知识的重要突破口。 (一)考点提炼 (二)考点详解 1.决定因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

“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这句话,告诉了我们法不是由立法主体来决定,也不是由国家机关来决定,而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在哲学上我们一直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就是上层建筑之一,因此它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经济基础。比如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各种网络型犯罪,在无网络时代是没有的。随着网络的产生与发展,这些犯罪才被写入到刑法当中。 2.本质:统治阶级意志(人民)的体现 从“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句话中,我们要首先明确我国的统治阶级是谁?其实也就是明确我国的国家权力掌握在谁的手里。很明显,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我国的统治阶级是人民。那么法作为统治阶级进行国家统治的重要手段,在其制定过程中,毫无疑问是蕴含着人民的意志的,而且是人民的整体意志。 3.创制方式:国家制定或认可 那么,发生何时产生和如何产生的呢?这就涉及到法的创制方式。从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到“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这句话,从而明确一是法在国家出现之后才产生;二是法有两种创制方式,即制定和认可。由此,需要学员警醒,原始社会是没有法的存在的。另外,在制定上,说明了法是从无到有的,通过创制而来的法属于制定法。而在认可上就与之相反,说明了法也可以是由本来就有的一些规范而来,比如某些道德规范,我们赋予其法律效力,使其成为法。 4.保证力量:国家强制力(法与道德的最主要区别) 我们知道有很多社会规范在调整和约束我们的行为,那么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哪里呢?从概念上我们可以看到“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句话,这就强调了法和其他社会规范,尤其是道德的最主要区别。法作为统治

事业单位考试常识考点部分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小练习 在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中,法律常识一直以来都是必考内容之一。本篇就通过一些题目帮大家简单回顾一些法律常识。 1.下列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是()。 A.低保户老王起诉镇村干部截留其低保费 B.困难职工小刘起诉工厂,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C.贫困户老张因邻里纠纷动手,致邻居轻微伤而遭侵权之诉 D.下岗职工孙某起诉其子,要求支付赡养费用 1.【答案】C解析: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故本题答案选C。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思,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A.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应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D.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答案】B。解析:《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答案选B。 3.根据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A.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B.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C.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 D.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3.【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人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C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

2020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100题)

范文 2020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1/ 8

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100题) 2020 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 100 题) 1.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

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3. 《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 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 -1-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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