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审(考试)、聘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工作人员刻苦学习、钻研业务,通过实践,积极获取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学以致用原则,注重通过评聘提升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素质。

(四)评聘岗位与自身工作岗位相结合原则。

(五)岗位级别聘任按照由低到高递升原则。

第三条评聘范围

(一)根据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主体岗位为会计类,辅助岗位为经济类、计算机类。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低于主体岗位等级。

(二)根据我中心申报、市人社局审批,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共24个,其中,初级岗位12个,中级岗位10个,高级岗位2个。

第四条评审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评审申报条件

1、申报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

2、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聘任期满,方可申报。

(二)评审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2、科室推荐;

3、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第五条聘任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初聘的,或聘任期满,续聘及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申请晋级聘任的,按以下程序聘任:(一)个人申请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准确、客观的概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科室评价

对申请人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工作表现给予评价认可。

(三)述职测评

1、有空缺岗位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经民主测评,

参评人员的2/3评价为“称职”者方可聘任;

2、空缺岗位不足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按中心领导与职工4:6权重比例,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得分高者为聘任候选人。

(四)聘任公示

对聘任候选人公示。

(五)集体决策

公示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的,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六)聘前谈话

单位领导与被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指出其工作成绩、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其中,聘任高级职称由主要领导谈话;

聘任中级职称由分管领导谈话;

聘任初级职称由科室负责人谈话。

(七)完善手续

综合科完成聘任手续。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解除聘约: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

(二)民主测评中,参评人员的2/3评价为“不称职”者;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者;

(四)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者。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

2018年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 一、管理原则 (一)评聘分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评、聘两条线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必须在本单位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进行聘用。对无编、无岗、岗位责任不清或考核不胜任的,原则上都不能聘用。(二)专业对口。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在所学专业或从事的技术岗位对口,对非专业、非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三)从事技术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按各自系统晋职,两者不能同时双跨。二、管理范围和职责 (一)管理范围 1、计生委主要有卫生、统计、图书、会计、新闻5个专业系列岗位。 2、在干部编制内,具有干部身份,并且在上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工作人员。(二)管理职责 所属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评审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二)具备履行相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对不具备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四)年度考核为优秀者。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指标分配 按市人事局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定的指标实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 五、评审材料的填报 评审材料要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不能空项,评审材料缺项或无单位意见的,一律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及待遇 (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本人的现实表现,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聘任,但要履行续聘手续。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和培训 各单位除有计划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外,可采取灵活多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培训。 八、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的具体内容(1)政治表现;(2)专业知识;(3)工作能力;(4)工作实绩。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奖惩工作各单位可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考核表,考核小组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划定考核等次(优秀、称职、不称职),并写出评语,报人事局审核。 对违纪或受过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考核材料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组织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姓名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职称系列 申报职称 专业名称 填表时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 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 填表说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证件名称”,填写本人居 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外国人永久 居留证/护照等证件;“证件号码”,填写对应证件的号码。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历、 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 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 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的基层用人单位,基层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 (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二、 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填写任职 资格通知文件号,高级职称由省属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州(市)人社局确认并盖章, 中、初级职称由省属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各级人社部门确认并盖章。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 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的外语、业务考试和专业技术考核。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 (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供院内外专家评审。 (四)递交外语水平资料。 六、评审程序 (一)根据学校下发的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

数额,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在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医院组织进行个人申报。 (三)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四)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中级评聘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额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评审推荐,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对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职聘办备案。 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五)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由学校统一将中级评聘委员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性论著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有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出明确同意意见者提交学科评议组评审。 (六)学科评议组评审 各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评审,按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向高级评聘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 (七)各系列评审结果公示。

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

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 一、管理原则 (一)评聘分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评、聘两条线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必须在本单位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进行聘用。对无编、无岗、岗位责任不清或考核不胜任的,原则上都不能聘用。 (二)专业对口。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在所学专业或从事的技术岗位对口,对非专业、非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三)从事技术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按各自系统晋职,两者不能同时双跨。 二、管理范围和职责 (一)管理范围 1、计生委主要有卫生、统计、图书、会计、新闻5个专业系列岗位。

2、在干部编制内,具有干部身份,并且在上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工作人员。 (二)管理职责 所属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评审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熟悉 __的有关方针、政策,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备履行相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对不具备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四)年度考核为优秀者。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指标分配 按市人事局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定的指标实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 五、评审材料的填报 评审材料要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不能空项,评审材料缺项或无单位意见的,一律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及待遇 (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本人的现实表现,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聘任,但要履行续聘手续。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和培训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提高员工和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和中冶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审委员会 (一)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别成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统一由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大学专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即可评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两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4、博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规定的,参加工作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博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中级职称满二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 第一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分离。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有专业技术资格而未聘到相应技术专业岗位的人员,可以使用该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但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确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各级卫技人员由院评聘审核小组根据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整 体结构比例,贯彻双向选择、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原则予以聘任。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聘任包括同级聘任、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1、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专业技术 资格相一致。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

务; (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主要指中级高聘为高级)。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必备条件: (1)德才表现突出,确属出类拔萃,具备所聘岗位职务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工作业绩和水平能力明显优于或高于具有同级聘任资格的应聘人员。 (3)任本职务满四年及以上; (4)学历在本科及以上。 备选条件: (1)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及以上为“优秀”的; (2)获市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3)获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 (4)个人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5)论文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凡具备以上的必备条件,同时满足备选条件中3项者,由评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半数及以上通过者,可聘副高或正高级,享受相应的所有待遇,并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专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务考试答案

_、单选题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C A、60,1/3 C B X 90,1/3 C C、60,2/3 Q D、90,2/3 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l号)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可不受所在()限制 C A、后学历年限 広B、单位岗位 C C、所学专业 r D、个人身份 3.《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规定,严格按规定组建评委会。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评委会成员信息库建设,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由评委会成员信息库中随机产生。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以上,各评委会成员连续参加评审会议不得超过()次。 C A、1/2、2 B、1/3、3

c、1/4、4 ' D、1/5、5 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走,召开评审会议时,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审委员会人数的()。 C A、1/2 Q B X 2/3 r C、3/4 r D、3/5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A、5 Q B、10 C C、20 C D、30 6.《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对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年。 年 C A S 1 厂B、2年 C、3年 D、4年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与继续教育政策解答

汉中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职称评审、聘任与继续教育政策解答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一、什么人可以申报职称晋升 (4) 二、申报职称晋升所需资料和申报程序 (4) 三、职称评审程序 (6) 四、职称审批程序 (7) 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方法 (8) 六、我市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建设情况 (9) 七、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0) 八、申报职称晋升的破格条件 (20) 九、实行资格考试或考试与评审结合的专业 (21) 第二部分资格证书颁发与管理 一、评审类资格证书的颁发与管理 (22) 二、考试类(含考评结合)资格证书的颁发与管理 (22) 三、资格证书的领取方法 (23) 四、资格证书的补发 (23) 第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任) 一、聘任制的基本内容 (23) 二、聘用制的基本内容 (24) 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24) 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25) 五、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程序 (25) 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核准 (26)

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 (26) 八、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 (27) 九、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条件 (27) 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聘用 (28) 十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调整 (28) 十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备案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9) 十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30) 第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32) 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 (34) 三、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履行的义务 (34)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5)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 (35) 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36) 七、多种学习方式可以纳入专业科目考核 (37) 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来源 (38) 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准 (38) 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工作任务 (38)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的应用 (39)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 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1. 总则 为保证为专业技术人员开辟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使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与经营管理人员同等的待遇和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技术创新的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2. 聘任权限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由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分别组织实施。 3. 聘任范围 凡在公司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济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 4. 聘任原则 4.1公司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简化的原则,突出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4.2 坚持评聘分开的原则,对于没有相应的社会职称人员可以参加集团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对于已具备社会职称的人员,高职可以低聘,低职也可以高聘。 4.3 竞聘人员应具有高尚的品德素质,忠诚于力诺事业,尽职尽责,富有奉献精神。 4.4 竞聘人员须在工作岗位上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或业务工作。 4.5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序列。技术职务级别或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和调整者,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或工资序列。 4.6 有经营管理职务者可受聘高于其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 4.7 聘期为一年,到期不聘者,其职务自然免除。 4.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为工程技术、经济等系列。 5.1 对于技术管理、技术研发岗位设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资深高级XX师(薪酬相当于主任级):资深高级工程师、资深高级经济师等; 高级XX师(薪酬相当于副主任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 资深XX师(薪酬相当于部级):资深工程师、资深经济师等; XX师(薪酬相当于副部级):工程师、经济师等; 助理XX师(薪酬相当于主管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等。 (对于其他技术岗位可参照以上系列进行。)

6-1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及评定与聘任管理办法_试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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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各市(州、地)人事局(处)、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近年来我省在职称评聘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经研究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学历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 3、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本专业中级职务。 4、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可申报评审(考试)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在评聘职称时可按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对待。 6、非本专业学历(相近专业学历除外)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若本人专业工作成绩突出,可破格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按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7、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者,其上学前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上学期间所学专业和上学后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一致的,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但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转正定职确定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计算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 8、国家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最低学历为本科毕业的中专教师及最低学历为大专毕业的高中教师,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再执行我省学历放宽条件。甘职改办[2000]13号文件第一条“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评聘单位有效、企业有效、兰外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不包括中专教师和高中教师。 二、关于外语 在县属(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晋升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xx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适用范围1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方式2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4第一节评审组织管理4第二节评审条件4第三节内部评审程序8第五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10第六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13第七章附则1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总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xx年版)》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xx年版)》(邮银发〔xx〕252号),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遵循“评聘分开.谁用谁聘”原则。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前提条件,聘任职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聘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各级机构在岗合同制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适用范围

第四条我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下述专业技术系列中开展:经济.工程.会计.统计.审计.新闻.翻译.档案.律师等系列。其 中,以经济.工程.会计为主系列。 第五条经济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经济员(初级).助理经济师(初级).经济师(中级).高级经济师(副高).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经营管理.业务产品开发管理.市场分析研究.营销方案策划.风险管理.授信管理.法律合规.资产保全.审计稽查.采购管理.人力资源.党群纪检.安全保卫.工会以 及从事行政综合管理等人员。 第六条工程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技术员(初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科技与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等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与工程相关人员。 第七条会计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会计员(初级).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高级会计师(副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核算.出纳.预算管理.资金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税务筹划.审计稽查与统计工作等人员。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实施方案之欧阳歌谷创编

欧阳歌谷创编 2021年2月1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实施方 案 欧阳歌谷(2021.02.01)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重新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适应范围和对象 (一)本办法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聘任条件、聘期考核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在编、正式聘用的卫生(非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务聘任。 三、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聘分开、可上可下、动态管理原则。 四、聘任形式和周期 (一)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平聘(包含内聘,同级聘任)、待聘(等待聘任)、降聘(高职低聘)、解聘(解除聘约)四种。 (二)聘任周期:平聘(包括内聘)周期为三年、降聘周期为一年。 五、聘任办法 (一)新聘人员 取得高、中、初级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聘任条件,在各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同级聘用,若现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无岗位职数时,则在聘任周期内按照不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实行内部聘用,若现聘任周期内聘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现聘任周期内聘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内聘,内聘时间为三年,下一聘期重新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内聘,不合格者将取消内聘资格,取消相应的工资待遇。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聘职数的,不予聘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办法(文件格式)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达钢公司[2011]212号签发人:江善明——————————————————————————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根据达钢公司[2011]64号文《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第五条第5款关于加强三支骨干队伍建设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在专业技术队伍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工程技术队伍、操作和维护队伍以及管理队伍,统称为专业技术队伍;队伍中的每一分子,称为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专业技术设置的职务,称为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不是行政职务,它是业务技能和水平的具体展现,服从战略、专心战术是它的使命,它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者。 第三条、针对具体岗位设置各专业技术职务,并通过具体程序进行聘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原则 1、根据国家授予的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结合本人业务技能和工作业绩,在专业技术职务设置限额内,实行评聘分离、择优聘任制度。 2、对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规定职责权限并发放待遇。 3、行政职务系列与非行政职务系列不得交叉聘任(工长、大班长、科长及年薪人员属行政职务系列)。行政职务系列符合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可以竞聘。竞聘成功后,不得交叉聘任,只选其一,并且只享受所选职务的相应待遇。 4、严禁低资格高聘任。在首次聘任工作中,对个别低资格人员,如贡献特别突出,在行业或公司从事本专业技术有突出业绩并能胜任一、二级职务的,可破格聘任,但最多只能高聘一级,并限期取得合格的相应资格。 5、遵循所设职数限制,遵循专业对口,不搞平衡照顾,做到宁缺勿滥。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及申报人员范围 1、集团公司在岗一年以上的所有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生产工艺技术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均属申报范围(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决定先在工程系列和维护技师系列试行,待正常后再全面推行)。 2、集团公司公布的各系统各层级专业技术职务,面向全集团公司招聘,申报范围内的所有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竞聘。 第六条、组织分工及工作职责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工作职责是: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科学、合理地审定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考评标准;组织、协调、监督各专业考评组的考评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级职数设置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汇总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结论和任期届满考核鉴定,呈报总裁签署聘任意见;负责对聘任后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业绩考核)发放待遇。 2、设立专业考评组 设立工程技术系列考评组,由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其工作职责是:制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评标准》,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内,对申报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作聘任考评结论和任期届满考核鉴定,制定本专业技术职务职责权限标准;制定本专业所聘职务人员的考核标准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8月25日修订日期: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的外语、业务考试和专业技术考核。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 (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供院内外专家评审。 (四)递交外语水平资料。 六、评审程序 (一)根据学校下发的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数额,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在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医院组织进行个人申报。

(三)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四)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中级评聘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额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评审推荐,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对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职聘办备案。 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五)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由学校统一将中级评聘委员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性论著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有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出明确同意意见者提交学科评议组评审。 (六)学科评议组评审 各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评审,按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向高级评聘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 (七)各系列评审结果公示。

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审(考试)、聘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工作人员刻苦学习、钻研业务,通过实践,积极获取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学以致用原则,注重通过评聘提升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素质。 (四)评聘岗位与自身工作岗位相结合原则。 (五)岗位级别聘任按照由低到高递升原则。 第三条评聘范围 (一)根据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主体岗位为会计类,辅助岗位为经济类、计算机类。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低于主体岗位等级。 (二)根据我中心申报、市人社局审批,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共24个,其中,初级岗位12个,中级岗位10个,高级岗位2个。 第四条评审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评审申报条件 1、申报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 2、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聘任期满,方可申报。 (二)评审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2、科室推荐; 3、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第五条聘任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初聘的,或聘任期满,续聘及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申请晋级聘任的,按以下程序聘任:(一)个人申请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准确、客观的概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科室评价 对申请人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工作表现给予评价认可。 (三)述职测评 1、有空缺岗位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经民主测评,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档次划分 我国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目前,专业技术职务共有29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又分为高、中、初级三个档次,其中有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又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两个层次,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又包含了助理级和员级两个层次。

(其中,工程序列专业繁多,具体情况登陆“大连人才”报名系统可查阅) 二、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l、考核确定。按照人职发[1990]4号和人职发[1991]11号文件规定,对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五大”

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方法是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问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表现情况及工作业绩提出考核意见,报审核机关进行核准。其中,初级资格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事行政部门确定,中级资格由市人事行政部门确定,高级资格由省人事行政部门确定。 2、评审。由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贡献方面的综合业绩材料,由其所在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和审议,以确定其是否能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3、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按政策规定,凡国家实行统一考试的专业系列,均不再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办理程序 (一)考核确定的系列(专业)、级别: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出站人员可考核确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全日制大学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考核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全日制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辽人发[2005]167号文件规定:考核确定不适用于医疗卫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8年度汇总整理)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名 单位 部门 系列 职称 名称 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姓 工作 主管 职称 申报 专业 填表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 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 填表说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证件名称”,填写本人居民身份 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等证件;“证件号码”,填写对应证件的号码。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 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 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 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表 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二、 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填写任职 资格通知文件号,高级职称由省属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州(市)人社局确认并盖章, 中、初级职称由省属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各级人社部门确认并盖章。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 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省、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甘李学校,以下简称“我校”,在职在编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以下简称评聘,实行“评聘合一”,即按照本校高级、一级、二级、三级评聘条件,根据岗位和教师实际情况,开展评聘工作,择优产生拟聘人选,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为,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第四条学校根据本校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甘李学校评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须经学校教师大会,教师出席人数不少于全体教师的90%,下同,讨论,并获半数以上出席会议教师表决同意,方可报本级教育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备案后,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可提出调整实施办法,调整内容经学校教师大会讨论,并获半数以上出席会议教师表决同意后,报本级教育部门备案。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备案意见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依据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评聘方案,组织开展评聘。 第六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时,学校将空缺职务,岗位,统筹用于本校教师评聘和人才引进。学校人才引进按照事业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章评聘条件 第七条学校在不低于《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所规定的条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方法、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具体评聘标准和量化考核指标,制定学校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以及五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学历资历标准。 我校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按照《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和参照《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考核量化标准》 ,竞争评聘。 第三章评聘方式 第八条学校依据本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制定评聘实施方案,组建评聘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按程序自主开展人才评价。 第九条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数和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评聘,择优产生拟聘人选,并聘用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实现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学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条学校优先妥善安排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教师。此类教师经考核合格、符合相应聘任条件的,可以不经评聘委员会评聘,由学校直接聘任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此后,学校空缺岗位的使用按照本评聘实施办法中评聘程序进行。 按照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学历资历对应表规定的条件,教师在改革前获 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等级,高于改革后评聘条件规定可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等级,的,保留其改革前聘任的层级,等级,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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