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综合体接管、验收和移交指引

商业地产综合体接管、验收和移交指引
商业地产综合体接管、验收和移交指引

综合体接管、验收和移交指引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商业项目的管理,通过明晰工程在建设期、验收期和投入使,后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明确工程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时间,尽快使商业项目满月各种应有的使用功能、达到使用条件、发挥其功效,维护开业后商业综合体的正博运行,减少物品丢失与损坏、减少各用户的投诉、减少安全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商业综合体接管、验收和移交指引。

1.2责任和义务

1.2.1项目公司总经理和相应的商管公司总经理为移交、接收负责人,工程副总为直接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为具体经办人。

1.2.2办理移交是项目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项目公司组织所建的项目在开业前应完成相应验收,达到开业的条件。

1.2.3商管公司在开业前应提前积极配合项目公司做好接管的准备工作,接管和验收是商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1.2.4商管公司在设计功能范围内有提出质量问题、要求项目公司组织定期整改达到合格的权利和义务,达到开业条件后,不能因为有质量缺陷问题拒绝接管,拒绝办理接管手续。

1.2.5项目公司与商管公司应密切配合,做好接管与移交工作。对亍工期来得及的项目,开业前应完成全部的工程缺陷整改和全部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移交工作;对于时间紧,急于开业的项目,则在开业前至少要办理接管手续:清点物品、设施、设备数量和记录设施、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态,并办好所有物品接管工作,而开业后则应按照要求尽快完成全部验收和移交工作。

1.3开业前项目公司必须与商管公司经充分的沟通协商,针对项目情况制定接收移交计划(附表一)。

1.4各主力店的验收与移交由商管公司组织,由项目公司向各主力店移交,

商管公司负责监督

1.5综合体项目商业部分(除商管公司组织的主力店的移交之外)由项目公司统一向当地商管公司移交,商管公司视情况再向相关主力店移交。

1.6移交、接收组织及人员分工:由项目组织移交小组,由项目商管公司组织接管小组,由股份公司项目中心质量监管部、商管公司进行监督。必要时可邀请规划院、成本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等部门参与。项目公司、商管公司工程副总为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直接负责人,直接领导相关移交、接收事宜,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各专业工程实体和资料的移交、验收接管。在移交过程中,当项目公司和商管公司产生矛盾影响移交情时,由股份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质量监管部和商管公司成立监督小组,协调解决。移交、接收组织架构图:

2、接管、验收和移交工作程序

2.1开业前的准备和复合工作

2.1.1开业前,项目公司与商管公司沟通办理接管计划,组织交接培训、组织设备操作培训。

2.1.2项目建设内容已按股份公司批准的经营策划书、设计施工图内容、变更商签证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人员责任落实明确

2.1.3 项目使用功能符合设计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2.2接管

2.2.1接管工作应在开业前完成。开业前不能完成接管的,要上报接管计划到股份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质量监管部批准。

2.2.2项目公司各专业首先把设施、设备清点,商管公司接到接管清单后,由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商管接管人双方当场核对清点,无误后,双方在项目接管记录表(见表二)上签字。

2.2.3商管公司在接管过程中对发现的未完工作、质量问题用遗留问题清单(见表三)记录清楚,双方签字。

2.2.4项目公司应及时完成未完工作内容,如调试,联动运行等,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限期整改。

2.2.5项目公司在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含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且对提出的

质量问题进行彻底的整改后,进行自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接管及移交。

2.3验收及移交办理。通过资料和现场核查,达到标准要求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2.3.1商管公司在接到验收和移交通知后,检查竣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见附表四)。

2.3.2项目公司应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完成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竣工图的编制、设施设备质量缺陷的整改,项目移交前所有竣工相关资料达到国冢要求的标准。

2.3.3根据竣工资料,核对工程是否与竣工图纸等资料相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做法,数量等。

2.3.4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设计图纸等核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再次提出工程施工质量缺陷。

2.3.5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经过规划、消防、人防、电梯、环保、供电、市政、燃气、水质、质监站等部门正式验收且质量等级在合格以上。

2.3.6商管公司应与项目公司密切配合,完成验收、移交工作(见附表五:项目设备移交清单)。

2.3.7 接管、验收和移交工作程序:

2.4 保修期

2.4.1 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1)未完成项目的移交,且在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当地项目公司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到现场解决,并督促问题的解决。

2)已完成项目移交,且在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开业前项目须具备的条件.

a.已完成项目移交,且在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当地商管

司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到现场解决

b.施工单位怠于维修或维修两次以上仍存在质量问题的,物业公司可要求项目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组织进行维修,费用经项目公司确认后从施工单位质保金和工程尾款中扣减。

c.因施工单位怠于维修或两次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业主索赔责

任,由物业公司配合项目公司做好取证工作,以便于向施工单位追讨违约责任。

2.4.2 超过保修期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超过保修期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由当地商管公司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到场解决,并督促问题的解决。

3、开业前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3.1取得开业前政府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各项验收报告。

3.2基于股份公司商管公司(物管部)在扩初设计时已对设备和机电系统及设相关管理用房进行了确认,验收移交时,商管公司不得增加项目和功能。如需增加,则在验收移交后,由股份公司商管公司另行报告申请。

3.3设计图纸有效性、完整性,应取得审图单位的审图意见,重大问题应得到落实。

3.4相应阶段有关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方面的设计变更,要有设计单位的签章和相应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的签字,及时办理了签认手续。

3.5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在雨后或进行持续淋水2h,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小于24h,屋面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畅通。

3.6开业使用的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作蓄水检验,蓄水深度宜为20-30mm,24h内无渗漏。

3.7各种给排水、采暖管道系统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压试验必须按照设计图纸上的要求进行试验,各项试验(验收)记录中填写的试验压力值应与实际试压的数僮一致,经外观检查,应无渗漏。

3.8各种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经外观检查,应无渗漏。3.9清(吹)洗、灌水、通水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冲洗达到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人口处的颜色基本一致;生活水管道系统要求在管道出口处的水质(颜色、透明度)与人口处的颜色基本一致,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应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排水管的灌水试验在设计无要求的情况下,其灌水高度不应低于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的高度,在满水1 5分钟水面下降后,灌满后再观察5分钟,以水面不下降为合格;室内排水系统通水试验,按给水系统的l/3配水点同时开放,检查各排水点畅通,接口处无渗漏;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进行通球试验。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1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ZBP 30001—90 (1991年7月1日)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本标准。 1.2 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应按本标准执行;依法代管,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其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l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l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l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BGJ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 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GJl3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接管验收地方政府设置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接管建设单位移交的新建房屋和实行产权转移的原有房屋进行的验收。 3.2 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并决定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市、县政府用收取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建造的房屋、征(拨)地拆迁安置中按规定把产权划归政府的房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以及其它应由政府接收并决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3.3 新建房屋建成后未经确认产权的房屋。 3.4 原有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4.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4.1 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4.2 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b. 供电、采暖、给水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认。 4.3 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4.3.1 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3

XX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docx

XX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 1、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 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承包合同执行是否达到约定要求的重要 环节。项目部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过程的各项工作。 在组织竣工验收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严格 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办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手续, 积极配合业主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管 理程序包括: 竣工验收准备; 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组织现场验收; 移交竣工资料; 办理交工手续。 1.1竣工验收准备 组织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编制 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各施工单位限期完成。对竣工收尾计划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督促和配合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量评价,整理各项交工文件及技术资料,包 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准书、土地、规划批准文件、 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工程概(决)算书、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 资料,提出交工报告。 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对工程的收尾、修补、成品保护、资料整 理、场地清扫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竣工收尾工作满足有关

要求。 完成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将按工程建设验收标准的规定先内部 组织预验收,邀请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参加,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 到了验收的要求,对各项文件、资料认真审查,通过初步验收, 找出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分析、汇总验收结论及资料。 1.2组织现场竣工验收 在内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发出预约 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 事宜。 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会同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本项目各单 体的验收工作。对于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 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进行分阶段竣工验收。 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质量等情况核查合格后,形成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各参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作为竣工验收 依据。 2、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2.1 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 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 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且具有完整的监理 资料,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 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1资料: 1.1产权资料 1.用地批准资料 2.项目批准资料 3.施工许可证 4.用水、用电、用气指标批文 1.2技术资料 1.住宅区规划图,小区竣工总平面图。 2.所有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4.地图勘探报告,沉降观察记录。 5.地下管网竣工图。 6.所有设备订货合同、产品合格证、随即资料(使用说明检验报告),随即专业工具清 单。 7.电缆铺设记录。 8.线路及电力电缆试验记录。 9.发电机、电动机检查试运转记录。 10.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1.电气设备绝缘检查。 12.电气设备送电验收记录。 13.防雷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14.防雷引下线焊接记录。 15.水、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 16.通风机风量测量调整记录。 17.环保达标验收许可证。 18.消防验收许可证。 19.房屋测绘验收资料。 20.房屋验收记录。

21.绿化平面图。 2房屋 2.1内墙面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方正顺直,无明显抹纹,接槎平整,无空鼓开裂,批嵌细腻,无脱皮;预留洞、槽、管道等各面层及门窗与墙面空隙填嵌密实,色泽一致,尺寸正确。方正、整齐、光滑;阴阳角垂直、方正、允许偏差3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2mm,阴阳角垂直、方正、允许偏差小于3mm,检查每个面不少于3个接点,墙表面细裂缝空鼓处,经修补后应保持与原墙面色泽一致,无修补痕迹。 2.2顶棚(层高),开间尺寸验收标准基本同墙面各房型房间净高,开间长,宽尺寸符合设计标准。顶棚在开整度得基础上应水平,检查点每间不少于5个点,允许偏差5mm 开间尺寸两头应相等,允许偏差小于10mm。 2.3地坪表面平整,水泥颜色一致,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开裂空鼓,表面无麻面,不不起砂,地坪2m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4mm。踢脚线平整顺直,高度一致,无空鼓开裂,与墙面结合牢固,上下接槎平整,分色清楚,检查没面不少于3个点。 2.4进户门、电表箱门、弱电箱门、水表箱门门扇开启灵活,不碰擦,无自开、自关、回弹现象;表面平整,光洁无雀丝、划痕、毛刺、锤印和缺、断角与墙体间砂浆填嵌饱满均匀;框的正、侧面垂直,允偏差小于3mm,框的对角线允许偏差小于3mm框与扇,扇与扇搭接宽度为1.5-2.5mm,高低差小于2mm,门锁、拉手、插销、小五金、门磁头安装齐全,无遗漏,安装位置准确,牢固,表面整洁无污染,油漆涂膜无缺损、划伤,门锁开关灵活,钥匙插入拔出无卡阻现象。电表箱、水表箱、弱电箱必须使用通锁。2.5阳台除符合楼地面地坪要求外,不倒泛水,无积水,无渗漏,抗渗带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无空鼓裂开;阳台栏杆表面明显凹坑和损伤,划痕不超过0.5mm,杆整齐一致,位置正确;阳台挂落线宽度一致,出底板高度一致;阳台墙面涂料无色差;阳台立管清洁无污染。 2.6卫生间、厨房间墙面细砂批嵌粗细一致,平整清洁,纹路上下顺直,无裂缝,不起壳,地坪平整。卫生间地面48小时盛水试验,以水覆盖满地面为准,达到不渗不漏。各出水管道灌水通球试验,每根管道试验2分钟。给水进户阀门开启灵活,水表运转正常。 2.7塑钢门窗门窗安装牢固,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开启灵活,无倒翘,阻滞及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精)

1目的 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2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4.1.1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4.1.2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4.1.3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括有: a 施工合同; b 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 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4.1.4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a 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b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c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部门、施工单位。 4.2验收程序 4.2.1 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部复审通过后, 由工程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b 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现场验收检查。 4.2.2 工程中间验收 4.2.2.1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收申请》 ,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 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 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 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 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及方法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及方 法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B.面层无裂纹、损伤、色泽一致,对缝线条须直; C.对缝砂浆饱满,线条须直。 3.水泥砂浆面层:抹灰平整,压光均匀无空鼓、无裂纹、无起泡等缺陷。 4.卫生间、厨房和前后阳台地面: A.用小桶、塑料胶管向地面冲倒水,观察水流向准确到地漏,不应有积水,倒泛水。 B.第二天到楼下检查楼面无渗漏。 五、门窗 1.开启自如,手轻摇晃门窗与墙面接触牢固,无晃动和裂缝出现;目视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 2.从室内轻摇晃门锁与门连接牢固,开启灵活。 3.木门油漆均匀,观察门缝线条均匀,不掉角,无变形。 4.单指轻击玻璃安装牢固,无轻微晃动现象,玻璃胶缝密实,玻璃面层无裂缝,无损伤和刮花痕迹。 5.电子对讲门: A.开启灵活,通话器完好无损,通话清楚; B.不锈钢门无刮花痕。 6.防盗铁门无锈迹和刮花痕迹。 7.窗台泛水正常,无向室内倒流缺陷。 六、楼梯、扶手 1.混凝土结构的楼梯:裂缝,面层剥落,钢筋无外露。

2.钢木结构的楼梯: A.用力轻摇晃动,无弯曲。 B.钢筋锈蚀,无弯曲。 C.木块表面无龟裂,油漆脱落,色泽一致,表面平滑,不扎手。 七、插座 1.电器插座,单指轻击,检查盖板安装牢固,无晃动并紧贴墙面;盖板无损坏,符合安全要求。试电笔检查,每个插座电源接通是否正常。 2.天线插座,单指轻击,盖板安装牢固,盖板无损坏(收视效果由业主入住后检查)。 3.电话插座,只进行外观验收,单指轻击,盖板安装牢固,盖板无损坏。 八、接线盒 1.单指轻击,盖板安装牢固,目视盖板损坏; 2.用试电笔检查每处预留线头的电源接通是否正常,并用电胶布安全缠包线头。 九、开关 1.安装牢固,目视盖板损坏; 2.开关灵活,开启接触效果良好。 十、照明灯具 1、用木或硬竹片等物体碰灯具无轻微摇晃,与楼面紧贴,零配件齐全,灯罩完好无损。 2、打开所有灯具,检查电源接通是否正常.灯具发光是否正常。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由项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开发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验收、移交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验收移交的组织 (一)集团成立工程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主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公司、施 工技术管理中心、项目拓展中心、产品设计中心、营销管理中心、成本合约部、物业管理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验收移交工作列入集团节点计划考核,原则上在施工单位向项目公司移交后1 个月内,由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单体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室外工程以达到 具备装修条件即水通、电通、道路通为准),无法按期组织实施的,项目公司需在当月内 书面报请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涉及到工程量大或技术难度高的变 更部分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甩项。 第四条验收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一)图纸资料的验收(此项资料移交物业管理处) 应予验收的图纸资料一般应包括: 1、全套工程竣工图纸(含小区规划图); 2、机 电设备使用说明书; 3、电梯使用许可证;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物业管理过程的项目); 5、供水、供电的指标批文; 6、供气系统验收证明;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 8、其他资料。(二)维保资料 1、工 程保修协议;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施工单位联系方式; 4、其他资料。 项目公司组织验收原则上提前五天发出验收通知单到相关部门,较小的项目经与物业 公司沟通后可提前三天通知,发出验收通知的同时一并将所拟验收的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 给接收部门。除发现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延期移交以外,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组织 实施移交。 第五条验收移交的程序

住宅小区项目接管验收移交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住宅小区项目接管验收移 交方案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80183住宅小区项目接管验收移交方案 Reside ntial area project takeover, accepta nee and tran sfer pla 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住宅小区项目的接管验收与移交方案 一、物业接管验收的意义 物业的接管验收是对新建物业竣工验收的再验收。依据 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对已物业进行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它是直接关系到今后物业管理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一个重要步骤。物业的接管验收不仅包括主体建筑、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而且还包括道路、场地和环境绿化等,应特别重视对综合功能的验收。 二、项目接管验收重点 我公司如中标,将重点从一下几个方面出发,切实做好项目的接管验收和移交工作: *公司选派素质好、业务精,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工程技术 人员参加验收工作;

*既应从今后物业维护保养管理的角度验收,也应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对物业进行严格的验收,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接管验收中若发现问题,要明确记录在案,约定期限督促开发主体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直到完全合格; *落实物业的保修事宜。根据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 由开发主体负责保修,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保修保证金,或 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保修,开发主体一次性拨付保修费用; 三、接管验收工作目标 *明确交接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充分维护客户的利益 *为以后的物业管理创造条件:通过物业的接管验收,一 方面使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减少日常管理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工作量。另一方面根据接管有关物业的文件资料,可以摸清掌握物业的性能与特点,预防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利于计划安排好各项管理,为以后的物业管理创造了条件。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物业工程楼盘接管验收标准

楼盘接管验收标准目录 1.图纸技术资料接管验收内容 1 2.塑钢门窗接管验收标准 5 3.水泥、涂料和腻子墙面、顶棚接管验收标准8 4.饰面墙板(砖)接管验收标准9 5.水泥地面、砖地面、天然石材地面及散水坡接管验收标准10 6.屋面接管验收标准11 7.沥青、水泥路面接管验收标准12 8.干式变压器接管验收标准13 9.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接管验收标准(1、2)14 10.母线、低压电器接管验收标准16 11.电缆及桥架接管验收标准17 12.低压配线接管验收标准18 13.电气照明装置接管验收标准(1、2)19 14.电气接地装置接管验收标准21 15.电梯接管验收标准(1、2)22 16.管道、管件及阀门接管验收标准(1、2、3)26 17.管道绝缘层接管验收标准29 18.离心水泵、屏蔽泵接管验收标准(1、2)30 19.潜水泵接管验收标准32 20.气压罐接管验收标准33 23. 风管、风道、通风部件接管验收标准(1、2)34 21.风机、空气处理机组接管验收标准(1、2)36 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管验收标准38 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接管验收标准39 24.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接管验收标准40 25.其它项目接管验收标准42

图纸技术资料接管验收内容 一、政府文件接收及时间: 政府文件及楼宇验收合格资料,应年月底前交物业公司。 a)政府验收合格资料: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工程保修合同 图纸会审记录 各项竣工验收证明书 i.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ii.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iii.市完善配套办公室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iv.用电许可证; v.供用电协议书; vi.用水审批表、水费收缴合同书; vii.闭路电视使用协议书; viii.电梯使用合格证; ix.供暖系统验收合格证; 二、房屋产权资料 房屋产权情况清册,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的产权情况、数量、分摊原则和分摊系数。 其他资料(六图二书一报告) 按1/1000比例尺的现状图 (1)规划总平面图 (2)道路规划图 (3)竖向规划图 (4)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 (5)绿地规划图 (6)居住小区的详细规划说明书 (7)环境预评价书

项目总承包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第十五节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1.竣工验收的计划、措施及承诺 1.1.1相关人员的培训 在工程竣工后投入使用前,组织专业人员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厂家技术人员对发包人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的培训,以确保物业管理人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能立即独立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 1.1.2工程使用说明书的准备 准备好相应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等;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作为竣工培训的主要参考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工程使用说明书》,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真实、完整、详尽地反映本工程实际情况。在竣工验收前将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初稿报给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真修改、整理《工程使用说明书》,并将修改后的《工程使用说明书》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使用说明书》的最终稿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在三方签字确认后一周内将正式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电子版)移交给发包人。 1.1.3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基于合同图纸、变更指令、经审批的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和配合图以及过程质量记录等进行准备和制作;此类图纸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及重庆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准备和递交。提供竣工图电子文档、晒印蓝图,所提供竣工图图纸的数量和格式、装订方式等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且负责本工程竣工图向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归档责任。 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制作自己的竣工图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将要求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的竣工资料随工程进度逐步提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统一分类整理。 在工程实际竣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根据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给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竣工图在竣工移交证书颁发前提供。 1.1.4竣工验收的规章承诺 应在整个过程中严格依照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和合同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质量保证、材料的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预检等与质量记录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 1.2竣工验收综合调试的组织 机电工程在竣工前对所有各系统进行整体调试(包括由专业分包人完成的部分),并在发现问题后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综合调试工作是机电安装施工的重点工作,也是检验前期各系统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要求的重要阶段,而且机电安装系统调试是包含多系统、多专业的综合性的工作。因此需要各专业在开始系统调试前分别作出专项调试方案。并报甲方及监理审批。 1.2.1检验工作流程

最新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

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 一、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主要环节,是承包单位向业主进行工程移交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部将督促承包单位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竣工验收计划,搞好工程验收。 由监理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指导书。其主要内容为:竣工验收的依据、验收的范围、验收的方法和步骤。主要包括消防系统验收、给水系统功能试验、排水系统功能试验、喷淋系统、消火栓、照明系统、防雷接地摇测等。项目管理人员参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竣工预验收,直至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备案手续。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1)、初步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结构、设备安装设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查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专业部门验收文件进行审阅。施工单位应对初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需做好记录,待总监理工程师复查无问题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竣工验收 ①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职能科室参加。 ②验收程序 a、监理单位组织到会人员签名。 b、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人员(单位、职务)。 c、主持人宣布组成验收组及专业组的人员名单(组长须由建设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d、建设管理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e、施工单位宣读施工总结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f、监理单位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汇报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 i、勘察单位宣读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g、设计单位宣读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强调施工图经审图机构审查情况、设计变更的复核情况、是否体现设计意图)k、专业组成员现场查验工程质量及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l、专业组发表意见。(由组长综合组员意见统一发表,也可由各

910701-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颁布单位】建设部 【颁布日期】 19910204 【实施日期】 19910701 【文号】建设部建标(1991)第69号 1991年2月4日国家建设部以建标(91)69号文发布了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全文如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本标准。 1.2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应按本标准执行;依法代管,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1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提及的“接管验收”,主要是指地方政府设置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接管建设单位移交的新建房屋和实行产权转移的原有房屋进行的验收。

3.2本标准提及的“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主要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并决定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市、县政府用收取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建造的房屋。征(拨)地拆迁安置中按规定把产权划归政府的房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以及其它应由政府接收并决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3.3新建房屋 建成后未经确认产权的房屋。 3.4原有房屋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4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4.1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4.2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采暖、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4.3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4.3.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 4.3.2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b.地质勘察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预决算;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373358025.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某公司物业接管验收标准

第一太平戴维斯综合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融科资讯中心分公司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大厦土建装饰的验收标准及程序 (3) 第二章电梯工程验收标准 (6) 第一节电气部分 (6) 第二节安全保护装置 (7) 第三节电梯各组成部分 (9) 第四节机房部分 (12) 第三章电气工程验收标准 (13) 第四章大厦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验收注意事项及验收条件 (17) 第五章弱电系统、消防系统验收标准 (21) 第一节弱电系统验收条件 (21) 第二节弱电系统验收程序 (23) 第三节消防系统验收接管程序 (25) 第四节消防中控室验收内容及其标准 (27) 第六章物业接管验收前所需资料 (30)

第一章大厦土建装饰的验收标准及程序 一.验收前需具备的图纸资料和文件 1.设计图纸、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 2.材料出厂质量证书、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3.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证书。 4.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5.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6.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试验报告及幕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二.组织验收小组人员熟悉合同、图纸、招投标文件及各项洽商变更。 三.验收时间由甲方、物业、总包方、监理四方订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时间表。 1.外围玻璃幕墙干挂大理石。 2.大厦室内大理石墙面、地面。 3.木墙面。 4.防火门、门锁、油漆、粉涮。 四.大理石干挂墙验收 1.大理石应表面整洁,线条顺直,对缝宽窄一致,色泽一致。 2.保温层完好(不得渗水、不透风)。 3.石材安装牢固无损坏,表面不应有咬色现象等。 4.石材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五.玻璃幕墙及遮阳板验收 (一)玻璃幕墙及遮阳板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擦洗干净。 (二)玻璃幕墙及遮阳板观感检验符合下列要求: 1.明框玻璃、框料应横平竖直,缝宽应均匀,并符合设计要求。 2.玻璃品种、规格与设计相符,整幅玻璃色泽应均匀,不应有水纹、气泡、折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 3.铝合金料不应有脱膜现象。 4.装饰压板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肉眼可察觉的变形、波纹或局部压砸等缺陷。 5.幕墙、遮阳板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及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建设部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ZBP 30001—9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本标准。 1.2 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应按本标准执行;依法代管。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 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13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接管验收 地方政府设置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接管建设单位移交的新建房屋和实行产权转移的原有房屋进行的验收。 3.2 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并决定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市、县政府用收取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建造的房屋、征(拨)地拆迁安置中按规定把产权划归政府的房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以及其它应由政府接收并决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3.3 新建房屋 建成后未经确认产权的房屋。 3.4 原有房屋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4.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4.1 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4.2 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采暖、给水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项目验收与移交实施细则

项目验收与移交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工程验收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PPP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验收管理,使工程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PPP项目按不同行业采用不同行业验收规定。 2.1建筑工程验收按预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 2,2交通工程验收按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 3、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 3.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3.2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3.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3.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3.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6项目施工合同。 4、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4.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4.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4.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5、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6、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7、工程项目中需要移交其他行业管理的工程,验收工作宜同时参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9、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10、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管理公司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管理公司应对提交的验收资

商业地产综合体接管、验收和移交指引

综合体接管、验收和移交指引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商业项目的管理,通过明晰工程在建设期、验收期和投入使,后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明确工程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时间,尽快使商业项目满月各种应有的使用功能、达到使用条件、发挥其功效,维护开业后商业综合体的正博运行,减少物品丢失与损坏、减少各用户的投诉、减少安全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商业综合体接管、验收和移交指引。 1.2责任和义务 1.2.1项目公司总经理和相应的商管公司总经理为移交、接收负责人,工程副总为直接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为具体经办人。 1.2.2办理移交是项目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项目公司组织所建的项目在开业前应完成相应验收,达到开业的条件。 1.2.3商管公司在开业前应提前积极配合项目公司做好接管的准备工作,接管和验收是商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1.2.4商管公司在设计功能范围内有提出质量问题、要求项目公司组织定期整改达到合格的权利和义务,达到开业条件后,不能因为有质量缺陷问题拒绝接管,拒绝办理接管手续。 1.2.5项目公司与商管公司应密切配合,做好接管与移交工作。对亍工期来得及的项目,开业前应完成全部的工程缺陷整改和全部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移交工作;对于时间紧,急于开业的项目,则在开业前至少要办理接管手续:清点物品、设施、设备数量和记录设施、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态,并办好所有物品接管工作,而开业后则应按照要求尽快完成全部验收和移交工作。 1.3开业前项目公司必须与商管公司经充分的沟通协商,针对项目情况制定接收移交计划(附表一)。 1.4各主力店的验收与移交由商管公司组织,由项目公司向各主力店移交,

项目验收移交方案

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工程 验 收 移 交 方 案

目录 1.竣工验收管理 (3) 1.1 竣工验收的条件 (3) 1.2 竣工验收程序 (3) 1.3 竣工验收计划 (6) 2.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措施 (7) 2.1 资料的管理职责及分工 (7) 2.3 影像资料管理 (8) 3保修责任 (11) 3.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11) 3.2 缺陷责任 (11) 3.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11) 3.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11) 3.5 承包人的进入权 (11) 3.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 3.7 保修责任 (12) 4 现场维护措施 (12) 5移交方案 (13) 5.1工程移交和遗留问题解决办法 (13) 5.2技术资料的移交 (13) 5.3其他移交工作 (14) 5.4工程价款的竣工结算 (14) 6工程交工后服务措施 (14) 6.1质量回访 (14) 6.2保修期限 (14)

1.竣工验收管理 1.1 竣工验收的条件 (1)总包管理单位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承包商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有竣工验收方案,包括验收时间、地点、验收路线、验收组名单,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 准的要求合格。 1.2 竣工验收程序 1.2.1 准最终检查程序 1.2.2 和建设单位对建筑和设备进行最后验收 在准最终检查完成后,在正式验收前7个工作日,我单位组织所有的分包单位与建设

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教程文件

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

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 一、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主要环节,是承包单位向业主进行工程移交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部将督促承包单位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竣工验收计划,搞好工程验收。 由监理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指导书。其主要内容为:竣工验收的依据、验收的范围、验收的方法和步骤。主要包括消防系统验收、给水系统功能试验、排水系统功能试验、喷淋系统、消火栓、照明系统、防雷接地摇测等。项目管理人员参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竣工预验收,直至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备案手续。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1)、初步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结构、设备安装设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查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专业部门验收文件进行审阅。施工单位应对初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需做好记录,待总监理工程师复查无问题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竣工验收

①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职能科室参加。 ②验收程序 a、监理单位组织到会人员签名。 b、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人员(单位、职务)。 c、主持人宣布组成验收组及专业组的人员名单(组长须由建设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d、建设管理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e、施工单位宣读施工总结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f、监理单位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汇报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 i、勘察单位宣读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g、设计单位宣读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强调施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