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金(Ronald Dworkin):美国公民的反对政府的权利

德沃金(Ronald Dworkin):美国公民的反对政府的权利
德沃金(Ronald Dworkin):美国公民的反对政府的权利

德沃金(Ronald?Dworkin):美国公民的反对政府的权利

(本文作者德沃金(Ronald Dworkin),美国法学家、纽约大学等校法理学教授。本文是他所著的《认真地看待权利》中(1977年)第八章。)

作者认为,在七十年代的美国,权利之声压倒一切,争论最激烈的问题是美国公民是否享有违反法律的道德权利?在一个民主国家中,一般认为每个公民都负有必须遵守全部法律这种一般道义上的责任,即使他可能愿意改革其中某些法律;同时大多数人的中间派的正统立场是:人们有服从法律的责任,但是如果他们的良心同这种责任发生冲突时,他们有服从自己良心的权利。他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任何如果自称认真地看待权利。他必须接受以下两个观念或其中之一。第一个是人类尊严观念,它认为有一些对待人的方法同承认他是人类社会成员是不一致的,是极不公正的。第二个是政治上平等的观念,它认为政治社会地位较弱小的成员有权像比他强有力的成员那样,取得政府同样的关注和尊重。

一、公民们的权利

现在在美国的政治辩论中,权利之声压倒一切。美国政府是否尊重公民在道义上的和政治上的权利?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种族政策是否同这些权利背道而驰?少数民族由于其权利一直受到蹂躏,是否有权利以违犯法律作为回答?或者不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人本身是否享有权利,包括要求对违犯法律的人们给以处罚的权利?上述的这些问题,现在占有突出的地位,这一点是毫不奇怪的。当一个政治社会分裂的时候,权利的概念,特别是反对政府的权利这个概念就自然大有用处;而对于合作的呼呈或者对于共同目标的呼呈却是没有意思的。

这个辩论并不包括关于公民是否享有某些反对政府的道义权利问题。现在看来各方面都同意公民们享有某些反对政府的道义权利。例如传统的法律家和政治家认为美国法律制度承认言论自由、平等和正当程序等个人权利,并且把它看作可以自豪之处。他们主张我们的法律值得尊重,其根据,至少一部分,就是由于此项事实,因为他们不想主张极权主义制度值得同样的尊重。

当然,某些哲学家拒绝接受公民除了法律给他们的权利之外还有什么其他权利这种观点。英国的边沁认为,道义上的权利这个概念是“胡言乱语”。但是那种见解从来不是美国正统派政治学说的组成部分,而且双方的政治家为了证明他们所要做的许多事情是正当的,都诉诸人民行使这种[道义上的]权利。在这篇文章中,我所关心的并不是要为公民享有反对政府的道义权利这个论点辩护。我所要做的倒是,探讨一下这个论点对于那些表示接受它的人们(包括现在的美国政府在内)说来其含意是什么。

公民享有什么特定的权利,这当然是大有争论的。例如,公认的言论自由权利是否包括妨碍[秩序]的示威?在实践上,对于一项个人权利的内容是什么的问题,政府具有最后的决定权,因它的警察将执行它的官员和法院所说的事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观点必然是正确的观点,他就一定认为人们只享有政府所选定的那种道义上的权利,这就等于说他们根本没有道义上的权利。

所有这一切,在美国有时被宪法制度搞混了。在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里面,在正当程序、平等保护和同类的条款里面,美国宪法规定了一套个人的合法权利。按照现行的法律实践,美国最高法院如果认为国会或者州议会的行动违反上述规定时,它有权宣告其无效。这种实践过去曾经使一些评论家猜想在道义上的个人权利受到这个制度的充分保护。但是事实不像是这样,也不可能是这样。

美国宪法把法律的有效性决定于对复杂的道义问题的答案,例如某一个法律是否尊重一切人固有的平等这种问题的答案,从而把法律上的和道义上的问题融合起来。这种融合,对于非暴力的反抗问题的辩论发生重大的后果。但是它剩下两个突出的问题。它没有告诉我们美国宪法——即使适当地加以解释——是否承认公民享有道义上的一切权利,而且也没有告诉我们——如同许多人所设想的——公民是否有遵守法律的义务,即使这种法律侵犯了他们

的道义上的权利。

当某些少数人所主张享有的道义上的权利,是法律否认的——像实行地方的学校制度——和法律认为不受美国宪法保护的权利的时候,上述两问题就奕成关键性的问题。又如现在,当情况引起大多数人的充分注意,以致认真地建议修正美国宪法,废除一些权利和“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right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的时候,第二个问题就变成关键性的问题。在一些国家里,那里没有与美国类似的宪法,例如在联合王国,上述问题也是个关键性的问题。

当然,即使假设美国宪法尽善尽美并且大多数人听之任之,但这不等于说美国最高法院就能够保障公民们的个人权利。最高法院的判决仍然是一项法律上的裁决,而且它必须把判例和制度上的各种因素,像法院和国会的关系以及道德问题,都考虑进去。而且并不是任何司法判决都必须是正确的判决。对于发生争论的法律与道德问题,法官们支持相互不同的观点。(例如,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上,除记述多数意见的法院意见外,还记述某些法官不同的意见。——译者)。正如在尼克松任命最高法院法官的斗争中所表明的,一位总统有权任命自己一派的法官,唯一条件是只要他们诚实和干练就行。

因此,虽然宪法制度对于在道义反对政府的权利有所补充,但是它远远不足以保障这些权利,甚至不能够确定他们是什么东西。这就是说,在某种情况下,立法机关以外的其他部门对于这些争端具有最后的发言权,这就使得那些认为这个部门是极度错误的人们很难满意。

对于法律将来怎样付诸实现这件事,政府的某个部门将有最后的发言权,这当然是不可避免的。当人们对道义上的权利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双方都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一方是有理的;而如果不要出现无政府状态的许,某项决定就必须有效。如果我们不能够坚持美国政府对于公民的权利必须作出正确的答案,我们至少可以坚持它必须力争这样办,我们可以坚决要求它认真地对待权利,遵照关于这些权利是什么内容的首尾一贯的学说,并且前后一致地恪守它自己的宣言办事。我将努力说明这是什么意思,并且说明这对于当前的政治辩论将发生什么影响。

二、权利和违法的权利我将从争论得最激烈的问题开始论述,一个美国人究竟是否享有违反法律的道义权利?假设某一个承认一条法律是有效的,那末他是否因此就负有遵守法律的义务?那些试图回答这个问题的人们似乎可以分为两派。保守派——我将这样称呼他们——似乎不赞同任何不服从的行动。当这些行动受到检举的时候,他们好像感到满意;而当定罪裁决被撤销的时候,他们就感到失望。另一派,即自由派,至少对于某些不服从的事件表示更大的同情;他们有时不赞同控诉,并且庆祝宣告无罪释放。然而,如果我们超越这些情绪上的反映进一步观察,并且留意两派所采用的论据,我们就发现一种令人大吃一惊的事实。对于想象上使双方意见分裂的原则问题,双方所作出的答案却是基本相同的。

双方所作的答案是这样的;在一个民主国家里,或者在一个至少在原则上尊重个人权利的民主国家里,每个公民都负有必须遵守全部法律这种一般的道义上的责任,即使他可能愿意改革其中某些法律。他对他的同胞们负有此项责任,[因此]这些同胞们服从他们不喜欢的法律,这对他是有利的。但是这种一般的责任不能够是一项绝对的责任,因为一个社会即使在原则上是公正的,也还可能产生不公正的法律和政策,而且一个人除了对国家的责任之外还有其他责任。一个人必须履行对他所信仰的上帝的责任和对自己的良心的责任。如果他的这些责任同他对国家的责任发生冲突,那末最后,他人权做自己认为正当的事情。如果他决定自己必须违犯法律,那么他必须接受国家所作的判决和给予的处罚。他应该承认。他在宗教上的或者道德上的义务虽然高于但是不能消灭他对同胞们的责任。

当做这个共同的答案可能以十分不同的方式出来。有些人可能把对国家的责任说成基本的,而把那些不同政见者说成宗教的或者道德的狂热者。另一些人可能很勉强地说明对国家的责任,而把反对它的人们说成道德上的英雄。但是,这些都是调子上的差异,我认为,我

在上面所认述的共同立场,反映出两派的大多数人的观点。这些人在具体案件中有的支持,有的反对非暴力的反抗。

我并不是说这是每一个人的观点。当然有些人把对国家的责任看得很高,以致他们不同意可以凌驾其上。另一方面,至少在美国,肯定有些人否认一个人负有服从法律这种道义责任。但是这两种极端的立场是极少数。属于中间派的人们则采取我所说的正统的立场,即人们有服从法律的责任,但是如果他们的良心同这种责任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们有服从自己的良心的权利。但是如果事情就是这样,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一种自相矛盾的情况:人们对于一个原则上的问题所作答案相同,可是在具体的案件中他们意见不同是如此之大,分歧是如此之深。对每一方面说来,至少在某些案件中,矛盾甚至更加深刻,所采取的立场好象同双方所接受的理论上的立场枘凿不相容。例如当某人基于良心上的理由逃避兵役或者鼓动励别人犯这种罪行的时候,这种立场就受到检验了。保守派争论说,必须对这样的人们提出控诉,即使他们是出于真诚的。为什么必须控诉他们?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或者鼓励他人不尊重法律。简单地说,他们必须受到控诉,以便使他们不敢这样做,并且使像他们那样的其他的人们引为前车之鉴。但是这里似乎有一个巨大的矛盾。如果一个人有按照自己的良心的命令行动的权利,那么国家怎么能够主张使其人不敢那样行动是正当的呢?国家对于自己所承认的人们有权利做的事情,加以禁止和惩处,这不是邪恶的事情吗?更有甚者,不仅保守派主张对于那些出于道德信念而抉择法律的人们加以控诉。如众所周知,自由派也反对听任那些种族主义的学校职员对消灭种族隔离政策采取怠工,即使自由派承认这些学校职员认为自己拥有从事法律所禁止的事情的道义上的权利。的确,自由派并不常常坚持必须执行关于消灭种族隔离的法律是正义的,所以必须执行。但是这种观点看来也不能自圆其说:如果我们承认人们有服从自己的良心的权利,那么控诉那些按照自己的良心办事的人,能够说是正当吗?

因此我们遇到两上难题。对于一个原则问题,双方的每一方面都认为彼此有着深刻的分歧,而双方对此问题又怎么能够抱有相同的立场呢?每一方所主张的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怎么能够同双方所接受的原则立场似乎完全不相容呢?一个可能的答案是:那些表示抱有共同立场的人们全部或者其中某些人是伪君子,嘴上说的是良心的权利,而他们在事实上并不承认。这种指责似乎有点道理,当那些声称尊重良心的政府官员拒绝穆罕默德•阿里在他们的州里出席作证的权利的时候,这时一定包含着某种伪善。如果阿里虽然在宗教上感到踌躇,但是假使他参了军的话,他就会被认可作证。因此,除了知道人们所想的同他所说的不是一回事这种真实情况之外,我们必须进行探索,以便作出某种说明。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必须请大家注意:“权利”(right,或译权,下同。——译者)这个词在不同的上下文里面有着不同的含意,这是哲学家们熟知的,但是在政治的讨论中常常被人们忽视了。当我们说某人有权做某件事的时候,大多场合我们暗示:如果别人干涉他那样做,那是错误的,或者至少暗示:如果别人认为干涉是正当的,必须提出某些特别的理由。当我说:虽然你应该把钱用在值得花的地方,但是如果你愿意,你有权把你的钱拿去赌博,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使用“权利”这个词的强硬的意义。我的意思是:即使你打算花钱的方式我认为是不对的,但是任何人如果干涉你,他就错了。

我们在这种意义上说某人有权做某事,这同我们说的他做某件是‘对的’事情(the ‘right ’thing)或者说不是错误的事情,这里面有明显的差别。某人可以有权利做某件对他说来是错误的事情,如上述赌博。反过来说,某件事情如果让他来做,可能是对的,可是他没有权利去做,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让某人干涉他那种企图,这可能不是错误的。如果我们的军队俘虏了一名敌军,我们可能说在他说来正确的事情是设法逃跑,但是我们不会因此说我们法设阻止他逃跑是错误的。如果我们认为我们的事情是正义的,我们将认为我们竭其全力阻止他逃跑是对的。

一个人是否有权做某件事,同他所做的某件事在他说来是否正确的事情,这两者有所区别,通常是不会发生混乱的。但是有时却发生混乱,认为我们有时说一个人有权做某件事,当时我们的意思只是否认他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因此当我们说俘虏有“权利”试图逃跑的时候,我们的意思不是说我们阻止他逃跑是错误的,而只是说他没有不设法逃跑的责任。当我们谈论某人有权利按照他自己的原则行动或者有权利遵照自己的良心行动的时候,我们就是这样子使用“权利”这个词,我们的意思是:他基于自己的诚实信仰行动并没有做错,即使我们不赞同他的那些信仰,并且即使由于政策或其他理由,我们必须强迫他违反他的那些信念行动。

假设一个人认为给贫困者的福利支出是极大的错误,因为它削弱企业,于是他每年申报全部所得税,但是拒绝缴纳半数。我们可能说,如果他愿意的话,他有权拒绝缴款,但是政府有权对他起诉,要求缴纳全部税款,并且如果为了使征税制度有效地实施,必要时有权以拖欠税款为理由判处罚款或者监禁。对于大多数的事件,我们不采用这种廉洁。我们不说:日常的窃贼如果他愿意话有权行窃,只要他到时付出的罚金就是了只是当我们认为一个人由于自己的信念而违反法律并没有做错的时候,我们才说他有权违反法律,即使国家有权惩罚他。

上述的这些区别使我们看到在下述的传统的问题里面存在含混不清的地方:一个人究竟有没有违反法律的权利?这个问题的意思是否问:一个人究竟是否拥有在强硬意义上的违反法律的权利,因此如果采取逮捕和控诉等方法阻止他,政府就做错了?仰或在问:他违反法律究竟是否做对了,因此我们应当完全尊重他,即使政府把他监禁?

如果我们采取正统派的观点作为第一个问题,同时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的答案,那么就会出现我们所说的自相矛盾的情况。但是如果把它作为对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保守派和自由派都确实同意,有时候一个人由于自己良心的驱使他违反法律所做的事情并不是错误的事情。而当他们意见不一致的时候,他们是在国家应有什么反应这个不同的问题上有分歧意见。双方都确实认为,有时国家应当进行控告。但是这同被控诉的人违反法律而做了正确的事情这个命题并不是不一致的。

这些矛盾似乎是真实的,因为这两个问题常常没有分清楚,而且传统的观点总是作为对非暴力反抗问题的一般的解决方法提出来。但是一旦把两个问题分清楚,人们就了然明白:这种观点所以一直获得广泛的承认,只是因为当采取这种观点的时候,把它作为对第二个问题答复,而不是对第一个问题的答复。由于对良心的权利这个棘手的观念把关键怀的区分搞混了。这个观念已经成为最近讨论政治责任问题的中心。但是它是使我们离开关键性的政治问题的不相干的东西。如果问题是当一个人是否在道德上做错了违反法律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的良心状态可能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或者是问题的核心的。但是如果问题是他是他是否有权(在强硬的意义上)这样做的进修,它就不一定是决定性的,甚至不是核心的。虽然一个没有权(在强硬的意义上)去做某些事情,即使自己的良心并不要求他这样做。

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直到现在几乎没有人认真地试图答复几乎每一个人都要询问的问题。我们把这些问题更清楚地提出来,以便能够重新开始探讨:一个美国人究竟是否有权(在强硬的意义上)去做某件违反法律的事情?如果有权,在什么时候?为了答复提出来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设法进一步搞清楚前面提到的公民至少有某些反对政府的权利这种观念的含义。

我说,在美国,公民被看做享有某些反对他们的政府的基本权利,某些被美国宪法规定为法律上的权利的道义上的权利,如果这个观念有意义并且值得夸口的话,这些权利必须是我在上面所说的强硬意义上的权利。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这样一种主张必须含有下述的意思;即使政府认为公民将要说的话将会产生损害多于好处,但是如果政府阻止他们讲话,那是错误的。

这是一个关键性的论点,我要详细论述它。当然,一个负责的政府必须准备证明它所做的任何事情是正当的,特别是当它限制公民自由的时候。但是如果估计该项作为即使是一项限制自由的作为,将增进哲学家所谓的公众利益,即估计将产生对全体的利益多于损害,通常就是充分正当的证明。因此,虽然纽约市政府禁止机动车在历星顿大街行驶需要有正当的理由,但是如果主管官员根据可靠的证据认为,对许多人有利直过了对少数人不方便的话,这就是关于正当性的充分的证明了。然而,当谈到个别公民有反对政府的权利,像言论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认为这样一种证明是不够的。

并不是所有法律上的权利,甚至宪法上的权利全是反对政府的道义上的权利。我现在享有在第五十六条大街驾车进出的法律上的权利,但是政府如果认为为了大众利益把这条大街作为单行线,它这样做并没有错误。我按照宪法享有每两年选举国会议员一次的权利,但是如果全国和州政府按照宪法修改程序,根据公共利益的判断,把国会议员的任期从两年改为四年,它们这样做并没有错误。

但是那些像言论自由权利之类我们称之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被人们认为是属于强硬意义上的反对政府的权利。这是我们的法律制度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夸耀之所在。如果公民享有言论自由道义上的权利,那么政府取消那条保障言论自由的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就犯错误,即使它们深信:如果剥夺言论自由,大多的人境遇会更好些。我们一定不要把论点夸大了。主张公民享有反对政府的权利的人并不需要说下面那种过头的话:国家永远没有正当理由废止这个权利。例如,他可以说,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政府如果为了保护其他人的权利,或者为了避免灾难,或者甚至为了取得明确的重大的公共利益,必要时也可以废止这种权利。(然而如果他承认最后和要可以作为正当理由的话,他就可能把正在讨论的问题看作不在最重要的或基本的问题之列。)他所不能够做的事情就是说,政府可以根据如果不存在此项权利就充分成立这一极小的理由,名正言顺的废除此项权利。他不能够说,只要政府认定它的行动总的说来大概会给社会带来好处,它就有权采取此项行动。因为如果他承认这点,就会使他所主张的权利化为乌有,而且说明他使用‘权利’一词的意义不是强硬意义,而只有强硬意义才能够使他的权利主张具有通常认为必须具有的政治重要性。

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我们这两个不服从问题的答案看来是很清楚,虽然是非正统的。在我们在社会里,一个人有时的确拥有强硬意义上的不服从法律的权利。每当法律错误地侵犯他的反对政府的权利的进修,他就拥有这种权利。如果(说)他享有关于言论自由的道义上的权利,这就是说,他拥有违反政府——由于他享有的权利——无权制定的法律的道义的权利。这种有服从法律的权利,不是孤零零的权利,它同良心有关联,并且补充其他反对政府的权利。它只是这引起反对政府权利的一个方面,除非否认存在任何这一类权利,否则此项权利在原则上是不能予以否认的。我们一旦认定反对政府的权利是我所说的强硬意义上的权利,那么这些答案看来是显而易见的。例如我对于政治问题有讲心里话的权利,那末政府把我讲心里话作为非法看待,这就错了,即使政府认为这是为了一般利益。然而,如果政府确实把我的行为作为非法看待,它执行反对我的法律,这就犯了进一步的错误。我的反对政府的权利意味着:政府阻止我说话是错误的,政府不能够由于仅仅采取这第一步就使它阻止我的作法成为正当的。

当然,这并没有确切地告诉我们,人们的的确有什么反对政府的权利。它没有告诉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否包括示威的权利在内。但是它的确意味着:通过一项法律决不能够影响人们的确拥有的这类权利。而这一点具有关键性的重要性,因为它规定当非暴力的反抗成为问题的时候,个人对本人的决定有权采取的态度。

保守派和自由派双方都设想:在一个一般地过得去的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有服从法律的义务,不论法律是怎么样的。这是正统观点中‘一般义务’条款的渊源。自由派虽然认为这种义务有时可以撇在一边,但是他们,正如正统观点所坚持的,也认为服从的义务以某种潜

在的方式存在,因此一个人既然承认这种义务,就得接受处罚。但是在承认各种权利的社会里,这种一般义务几乎是各说各的。如果一个人认为他有示威游行的权利,他就一定认为政府不论是否由于法律上的理由罅他示威游行是错误的。如果他有权利这样认为,那么谈论服从这样子的法律义务,或者谈论接受国家没有权利难予的处罚的义务,那是愚蠢的。

保守派将反对我使用他们的观点迅速作出论断。他们会争辩说,即使政府通过某个法律,例如限制言论的法律是错误的,但是有独立的理由证明,政府贯彻执行一旦通过的法律这样做是正当的。当法律禁止示威游行的时候,他们主张说,比个人说话的权利更重要的某项原则,即尊重法律的原则,在发生作用。如果一项法律,即使是恶法,如果不贯彻执行,那么对法律的尊重就会削弱,整个社会就会受到损失。因此如果言论被认为是应受谴责的和有罪的话,个人就失去关于说话的道义的上的权利,而政府为了公共幸福和一般利益,必须对他执行法律。

这种论据虽然是很流行的,但是除非我们忘记了所谓个人有反对国家的权利是什么意思,这种论据才似乎是合理的。非暴力的反抗会削弱对法律的尊重,这一点决不是明明白白的,但是即使我们假设其如此,这件事是题外之话。指望获得功利主义的利益,并不能够作为阻止一个人做他有权利做的事情的正当理由。我们所设想的由于尊重法律而赢得的利益,单纯是功利主义的利益。除非包括某种牺牲一定是:我们放弃某些边际利益,而这种利益是我们的国家由于取消这些显得不合适的权利会获得的利益。因此一般的利益不能够成为剥夺权利的正当理由,即使这种讨论中的利益是高度的对法律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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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权利

3.1 公民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自主学习】快速阅读教材32--40页,通过自学解决以下问题。 1、公民基本权利包括的内容? 2、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 3、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重要性? 4、政治自由的内容、重要性? 5、监督权的内容、意义? 人身自由 【自主学习】快速阅读教材34--36页,通过自学解决以下问题。 1、人身自由权的含义、包括的内容、重要性? 2、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侵权表现? 3、人格尊严权包括的内容、侵权表现? 4、住宅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自主学习】快速阅读教材36--39页,通过自学解决以下问题。 1、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的内容? 2、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3、教育作用? 4、文化权利包括的内容、法律依据? 【课堂检测】(学后再练,看你表现) 1.(2017·江苏苏州)随着互联网发展,广大网民可以通过人民网、新浪网等平台反映问题、提出意见,相关政府部门将定向解答、限时回复解决。这一做法( ) ①保障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②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监督权 ③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④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2017·江苏盐城)2017年1月江苏“12345在线”平台正式运行,市民可通过微博、微信等7种 渠道反映诉求,复杂问题由省、市、县协同联办。这一平台运行能够( ) A.保障公民行使监督权 B.扩大公民的政治权利 C.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 D.保障了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 3.已满16周岁的小王同学即将进入高中学习。下列不属于小王享有的权利是(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人身自由权 4.(2017·湖州)右图漫画《生财有道》中人物的行为提醒我们应该( ) A.积极保护智力成果 B.依法维护名誉权利 C.增强隐私保护意识 D.维护财产收益权利 5.(2017·宁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法中关于“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即使无所得最高也可罚百万元”的规定,主要 是为了保护公民的( ) A.生命健康权 B.受教育权 C.财产权 D.隐私权 6.(2017·山东烟台)很多人喜欢在朋友圈晒美食、晒旅游、晒自己与家人的合影……在收获朋友们 点赞的同时,也泄露了个人的许多信息。省地各级公安部门多次发布信息提醒:个人信息需谨慎发布。对此,我们应该( ) ①为了保护隐私而拒绝上网②要正确认识网络的两面性,避其所短、扬其所长 ③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隐私意识④依法律己,尊重他人的隐私。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7.(2017·湖北随州)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的《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要求对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这告诉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人的( ) A.姓名权 B.肖像权 C.生命健康权 D.人身自由权 8.(2017·江苏连云港)2016年4月14日晚间,高利贷逼债者长时间拘禁于欢母子,这就剥夺了这对母子作为公民的最基本权利( ) A.生命健康权 B.人身自由权 C.公民隐私权 D.言论自由权 9.(2017·广东)某塑胶制品公司安全主任怀疑工人杨明偷舍友的手机,使用绳索将其反绑,挂牌游 街示众一个多小时。这侵犯了杨明的(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小赵,18岁时应征入伍,在某海岛驻防。每当人们合家团聚的时候,他总是默默地坚守岗哨,时刻待命。服役期间,他苦练军事技术,积极参加部队举办的文化夜校。退役后,他开了一家小餐馆。他诚信经营,每月主动到税务部门缴纳各种税款。他童叟无欺,深得顾客信赖。他为人正直,针对有些工商管理人员在维持市场秩序时的粗暴行为,写信给工商局,建议文明执法。他深得当地群众信任,在镇人民代表选举中,光荣当选为镇人大代表。 小赵的经历中,他依法行使了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

2015政府公共关系测试卷和答案四套

《政府公共关系》教学考一体化 试题一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7小题,共21分)(总分21.00) 1.下列不属于政府公共关系收集信息职能的内容是( D )。(3.00分) A. 政策形象、管理水平的信息 B. 领导者形象信息 C. 机构设置和办事效率的信息 D. 产品与服务形象、企业形象的信息 2.公共关系的客体是指( A )。( 3.00分) A. 与公共关系主体有一定利益关系的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 B. 以提供商品、劳务为手段,以实现营利为目的的基本经济单位 C. 作为特定的公共关系活动的承担者的社会组织和特定个体 D. 公共关系的活动方式和工作过程 3.1952年,卡特里普和森特出版了权威的公共关系学著作是( A ) 。(3.00分) A. 《有效的公共关系》 B. 《公共关系学》 C. 《公众舆论的形成》 D. 《原则宣言》 4.( D )年底,新华社两位记者以“政府形象”为题,报道了上海市实行廉政的情况,我国公共关系的热点开始进人社会政治生活领域。(3.00分) A. 1986 B. 1998 C. 1989 D. 1988 5.被誉为公共关系之父的是( C ) 。(3.00分) A. 巴纳姆 B. 卡特里普 C. 艾维.李 D. 伯尼斯 6.20世纪( A )年代末,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洪流,公共关系作为一门新兴的科学被引进我国。(3.00分) A. 70 B. 60 C. 90 D. 80

7.1923年,首先把公共关系作为一门课程推上了纽约大学的讲堂是( C )。(3.00分) A. 乔治.迈克尔利斯 B. 托马斯.马文 C. 爱德华.伯尼斯 D. 艾维.李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10小题,共40分)(总分40.00) 1.政府公共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ABCD )。(4.00分) A. 政府公共关系的主体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 B. 政府公共关系的目标具有社会性和非赢利性 C. 政府公共关系与社会政治生活密切相关 D. 政府公共关系的公众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 2.政府公共关系的收集信息职能主要包括( ABCD )。(4.00分) A. 收集机构设置和办事效率信息 B. 收集领导者形象信息 C. 收集有关政府的其他信息 D. 收集政策形象、管理水平的信息 3.艾维.李的公共关系思想提出的两个原则是( CD ) 。( 4.00分) A. 投公众所好 B. 凡宣传都是好事 C. 公众必须被告知 D. 说真话 4.中国特色政府公共关系的显著特征,是( BCD )。(4.00分) A. 理论性、职能性 B. 目的性、服务性 C. 和谐性、发展性 D. 实践性、继承性 5.政府公共关系的职能,是( ABCD )。(4.00分) A. 协调沟通 B. 收集信息 C. 决策咨询 D. 宣传引导、树立形象 6.公共关系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 ABCD )。(4.00分) A. 以沟通为手段 B. 以互惠为原则 C. 以美誉为目标 D. 以真诚为信条 7.任何公共关系活动都必须涉及三大基本要素,是( BCD )。(4.00分) A. 塑造良好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的知名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人权、权利和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 人权 所谓人权就是人作为人的权利。我是个人,我怎么才能使得我真正成为一个现代人的权利。人权是与生俱来的,人权是一种自然状态,人权是一种出生以来就获得的自然存在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讲,人权是不可以限制的,是不可以剥夺的。人权的主体是人,决定了人权具有普遍意义,你是人,他是人,中国人是人,美国人是人,英国人是人,日本人是人,因为有这样一个共同点,所以世界上就签订了一些人权的公约,比如说国际人权、世界人权宣言,我们国家也加入了一些世界上的人权公约。世界上出了亚洲以外,其他的各大洲都有它这个洲的人权公约,在欧洲还有人权法院来保障人权公约的实现。人权的主体是人,而这个人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人,所以人权具有一种普遍性,世界各国可以互相之间就人权进行交流。作为人当然还有一些最基本的人权,美国人、中国人、日本人、英国人,都是作为人,他有一些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当然并不排除每个国家由于国情不同,他侧重保护的人权不同,或者说在人权的基本标准基础上要重点保护的其他的人权是什么,允许不同的国家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增加一些。这是人权。 权利 权利就是一个人他可以做什么事情,或者可以不做什么事情的这样一种资格,或者说一种可能性。我们说的权利一般来讲它是通过法定的形式把人权肯定下来的这种形式,或者说权利是对人权的一种法定化。我们前面讲了人权是一种自然形态,是自然而然存在的,它并不是写在纸上的、写在书面上的,而权利是将人权当中的一部分,把它用书面的形式按照法定的程序把它肯定下来的,所以权利是法定的形态,是人权的法定化。我们一说权利那就说它是法定的,是法律规定的。 基本权利 一般说来宪法当中所规定的权利都叫基本权利,就是一个国家把这个国家当中的公民所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在宪法里做了确认。所以基本权利是权利当中的基本部分,权利概念比基本权利概念要大,基本权利仅仅是权利当中的基本部分。 它们三者之间是这样一个关系,人权应该说是原身,权利是人权的法定化,基本权利是对权利当中或者说在人权当中最基本的部分、不可或缺那一部分的一种法定化,这是三个概念。 公民基本权利的主体 公民 基本权利的主体是谁?这个主体首先是公民。比如我们国家的宪法里的规定,宪法规定的这一章的标题叫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所以基本权利的主体首先是公民。什么是公民?公民就是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某个人他具有哪个国家的国籍,他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比如我们具有中国国籍,所以我们就是中国公民。判断某人是哪个国家的公民,它的唯一标准就是国籍。我们取得国籍通常的方法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因为出生,第二个是因为入籍。因出生而获得这个国家的国籍,我们在坐的学员我估计都是这种情况;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因在一个国家呆的时间很长,居留的时间很长,或者说在这个国家有投资,或者说跟这个国家的人结婚,或者说继承遗产等等这些因素,加入了某一个国家的国籍,就脱离了原来的因为出生所获得的国籍。因出生而获得国籍在不同的国家原则也不一样,这个原则主要有三个,一是出生地主义,你出身在哪个国家,你就具有这个国家的国籍;第二种是血统主义,就是无论你出生在哪个国家,你的父母具有哪个国家的国籍你就随父母具有那个国家的国籍;第三种原则是混合主义,就是将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两者之间相结合。我们国家所采用的就是第三个原则,将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两者之间相结合这样一个混合主义。比如说美国采用的是出生地主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她怀孕了到美国,在美国出生他就具有美国国籍,他采用的是这样一个主义。当然,单纯采用出生地主义或者血统主义很容易造成无国籍或者双重国籍这样一种现象。无论是无国籍或者双重国籍,应该说都非常不利。如果是无国籍,他任何国家的公民都不是,相应的就没有一个国家去保护他,他的权利可能就受不到任何保护;如果是双重国籍,他也可能造成诸多不便,虽然有两个国家三个国家去保护他,但是同时他也要在这三个国家分别履行义务,这也可能造成一些不便。所以我们国家采用的第三个,结合主义、混合主义,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双重国籍或者无国籍而采用这样一个原则。由中国公民生育的孩子具有中国国籍;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民的基本权利》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集体备课

一、导入新课 师生互动: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刘斐,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大家想不想和她做朋友?别急,我们先看看刘斐的介绍。 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小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她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校园。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高中毕业的暑假参加勤工俭学,获得1000元收入。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年满18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庄严的赞成票。 问题:请说说刘斐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提示:姓名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著作权、荣誉权、获得劳动收入权、选举权。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针对刘斐趁假期回乡参加选举一事。 1.思考:(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政治自由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监督权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第33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及图片) 2.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归纳总结: 政治权利和自由条件意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年满十八周岁是公民的一项基本

公共关系学试题与参考答案

公共关系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 小题,每小题 1 分, 共 2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美国全国公共关系协会 (PRSA)成立的时间是 ( C ) A.1978 年 B.1955 年 C.1948 年 D.1947 年 2.现代公共关系发端于 ( B ) A. 马斯洛时期 B. 巴纳姆时期 C.艾维·李时期 D. 爱德华·伯尼斯时期 3.从公共关系实际操作的发展历史看,公共关系的管理功能首先是作为组织的( C ) A. 耳目 B. 修正者 C.发言人 D. 反馈者 4.公共关系人员所应具有的沟通交流意识实际上也可以说是一种( D ) A. 协调意识 B. 调查意识 C.环境意识 D. 信息意识 5.组织中主要负责提出公关活动目标、计划和方案,设计公共关系项目的专职人员是( D ) A. 分析人员 B. 技术人员 C.传播人员 D. 计划人员 6.在公共关系学中,组织的总体特征和实际表现在社会公众中获得的认知和评价,称为( C ) A. 关系 B. 舆论 C.形象 D. 观念 7.各种党派团体、职业团体、群众社团组织、宗教组织等都属于( A ) A. 互益性组织 B. 营利性组织 C.服务性组织 D. 公益性组织 8.被筛选出来的能成为公共关系工作的中心对象称为 ( A ) A. 目标公众 B. 外部公众

C.组织公众 D. 内部公众 9.“刻板印象”又称为 ( D ) A. 首因效应 B. 近因作用 C.晕轮效应 D. 定型作用 10.廉政建设、社会治安在舆论对象中属于 ( B ) A. 社会事件 B. 社会问题 C.社会冲突 D. 社会运动 11.当组织“臭名远扬”时,组织的实际形象状态为 ( D ) A. 高知名度/高美誉度 B. 高美誉度/低知名度 C.低知名度/低美誉度 D. 低美誉度/高知名度 12.下列选项属于公共关系管理过程中环境因素的是 ( C ) A. 印刷媒介 B. 组织的机构设置 C.公众对象 D. 工作方法选择 13.“意见领袖”这一重要概念来源于 ( A ) A. 两级传播论 B. “3S”论 C.把关人理论 D. 议题设置论 l4. 公关调查的对象是 ( C ) A. 社会组织 B. 消费者 C.公众 D. 受众 15.公共关系广告的主要目的是 ( D ) A. 推销产品 B. 提供服务 C.赢得经济利益 D. 确立组织形象 16.视觉识别系统 VIS 中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多的要素是 ( B ) A. 标准字 B. 标志 C.标准色 D. 象征图案 17. 决定广告策划成败的关键是( A ) A. 广告创意 B. 广告定位 C.广告媒介安排 D. 广告效果测定 18. 下列选项属于政府公共关系职能的是( B )

《政府公共关系》形考作业1-4全部答案

《政府公共关系》网上作业参考答案 (2011-03-18 14:07:54) 转载▼ 标签: 杂谈分类:电大作业 形成性考核作业1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 1. 一些宾馆、酒楼不惜金钱,以苛刻的选美条件来招选几位美女充当“公关小姐”,让她们当“门卫”、迎宾客,这种现象扭曲了公关的真正意义,我们把这一现象称为( A )。 A. 花瓶公共关系 B. 黑色公共关系 C. 关系公共关系 D. 人情公共关系 2. 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总目标是( B )。 A. 发展经济 B. 塑造良好形象 C. 与企业竞争 D. 缓解民愤 3. ( D )是公共关系的手段。 A. 美誉 B. 真诚 C. 互惠 D. 沟通 4. ( D )是政府公共关系的基本任务。 A. 处理和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B. 处理和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C. 处理和协调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D. 处理和协调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5. 塑造政府形象的有效途径是(C )。 A. 人际关系 B. 庸俗关系 C. 政府公共关系 D. 行政管理 6. 在西方,公共关系开始于( A )。 A. 古希腊 B. 古罗马 C. 古埃及 D. 古印度 7. ( B )首先把公共关系作为一门课程推向了纽约大学的讲堂。 A. 艾维?李 B. 爱德华?伯尼斯 C. 杰斐逊 D. 张金马 8. 公共关系的原则是( C )。 A. 美誉 B. 真诚 C. 互惠 D. 沟通 9. 公共关系主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总和,一般通称为( B ) A. 公共关系活动 B. 公共关系状态 C. 公共关系职业 D. 公共关系 10. 20世纪初,新闻界开展了一场( B ),这一运动直接指向政府和大企业,揭露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及大企业的丑恶行径。 A. 静坐运动 B. 扒粪运动 C. 大字报运动 D. 公关职业竞聘运动 11. 权威性公共关系著作( A )提出了著名的“双向对称”的公共关系模式。 A. 《有效公共关系》 B. 《公共舆论的形成》 C. 《公共关系教育大纲》 D. 《政府公共关系》 12. (B )公共关系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被引进我国。 A. 20世纪60年代 B. 20世纪70年代 C. 20世纪80年代 D. 20世纪90年代 13. 公共关系的目标是( A )。 A. 美誉 B. 真诚 C. 互惠 D. 沟通 14. ( B )是公共关系的信条。 A. 美誉 B. 真诚 C. 互惠 D. 沟通 15. ( C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宣告成立。 A. 1989年 B. 1990年 C. 1991年 D. 1992年

公共关系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1)

公共关系学,1.现代公共关系传播的本质是组织与公众之间信息的(C)双向交流,2.组织开展公共关系活动的基础是(A)公共关系状态3.组织形象处于最佳状态的是(,6. 组织公共关系活动的出发点应当是(A)从事实出发7.组织与公众沟通的重要途径就,10.组织行为识别系统的英文缩写是(CBI)11.公关礼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B),18.在国内开展公共关系工作,一般不需要提高知名度的是(A)政府公共关系, 公共关系学 一、单项选择题 1.现代公共关系传播的本质是组织与公众之间信息的(C)双向交流 2.组织开展公共关系活动的基础是(A)公共关系状态 3.组织形象处于最佳状态的是(B)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影, 4.组织形象的基础是(D)产品形象 5.组织与公众联结的方式是(B)传播沟通 6.组织公共关系活动的出发点应当是(A)从事实出发 7.组织与公众沟通的重要途径就是运用(D大众传播) 8.组织以自身的名义,在社会上率先发起某种活动,提倡某种有进步意义的新思想是(C公益广告)。 9. }组织成员之间地位平等,相互之间有着广泛的接触,但是没有中心人物的传播网络是(C环形网络)。 10.组织行为识别系统的英文缩写是(C BI) 11.公关礼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B)尊重公众原则 12.公共关系可直接称为:(A)公众关系 13.公共关系的英 文是(A)Prhlic Relations 14.公关谈判的第三个阶段是(C)交锋阶段 15.把重点事实和主要结论放在文章的最前边,然后按事实重要性排列事件的新闻公 报结构是(D)倒金字塔结构 16.把重点事实和主要结论放在文章的最前边,然后按事实的重要性排列事件是(A倒金字塔结构)。 17.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距离也是一种传达态度的信息,社交距离是指(C)约在~米 18.在国内开展公共关系工作,一般不需要提高知名度的是(A)政府公共关系 19.在组织(D顺利发展时期),公关宣传应当致力于保持和维护组织形象,巩固既 有成果,并力争提高知名度,扩大组织影响。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点复习知识交流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公民基本权利》 知识点复习 www.5y kj.co m 3.1 公民基本权利 【核心素养】法制意识 【教材分析】 本节课是教材第二单元第三课的第一框,本单元逻辑架构十分明显,先讲权利后讲义务,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概念。本框内容详细介绍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及涵义,以及行使公民基本权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意义。本框内容教学安排一课时,主要目标是帮助学生知晓权利的内容,理解其内涵及其价值,增强权利意识。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对自己所享受的权利略知一二,但权利意识模糊,对于自己究竟享有什么权利知之甚少,法治观念及公民意识淡薄。另外,由于中学生是弱势群体,有可能面对侵权受到伤害,而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因此,对他们进行权利教育,使之明确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就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课程标准】 课程依据标准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权利与义务”。具体的课程内容标准是“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学目标】 、通过探究“小云一家的权利”“选举人大代表”等案例,结合教材,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及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和涵义。 2、阅读教材,结合案例探究,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意义。 3、列举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养成和增强权利意识,感受宪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关系。 【教学重难点】 重点: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及涵义。 难点:理解公民的住宅权和财产权的内容与含义,能够准确指出宪法中的住宅权和财产权的内涵与其他法律中的区别。 【教学方法】

公共关系学考核试题答案

《公共关系学》(课程代码00182)复习资料 (一) 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总分:60分) 1、公共关系的本质属性是( C ) A. 传播公众 B. 告知公众 C. 传播沟通 D. 管理形象 2、国际公共关系联合会成立于(B ) A.1948 年 B.1955 年 C.1975 年 D.1978 年 3、某公关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市场形象调查与设计服务,它属 于(A ) A. 专项业务服务公司 B. 专门业务服务公司 C.综合服务咨询公司 D. 独立业务服务公司 4、在高层领导直属型中,公关机构处于整个组织系统的(C ) A. 第一层次 B. 第二层次 C. 第三层次 D. 第二、三层次之间 5、全员公关培训的对象是组织的(C) A. 全体公关人员 B. 全体领导人员 C. 全体人员 D. 全体不合格者

6、公共关系机构中的财务人员属于( D ) A. 计划人员 B. 领导人员 C. 文秘人员 D. 专门技术人

7、与组织无关,其观点、态度和行为不受组织的影响,也不对组织产生作用的公众集体,称为(A ) A. 非公众 B. 潜在公众 C. 知晓公众 D. 行动公众 8、在公共关系学中,组织的公众特指(B ) A. 消极受众 B. 积极受众 C. 内部公众 D. 外部公众 9、由于第一印象的强烈影响,产生了知觉的偏见,这被称为 (A ) A. 首因效应 B. 近因效应 C. 晕轮效应 D. 定型效应 10、大脑对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反映是 (C ) A. 需要 B. 态度 C. 知觉 D. 心理 11、马斯洛认为人最高层次的需要是(D) 12、“五四运动”、“大生产运动”、“学先进活动”等在舆论 A. 安全需要 B. 要 社交需要C. 自尊需要D. 自我实现需 A. 社会事件 B. 社会问题 C. 社会冲突 D. 社会运动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范文最新推荐------------------------------------------------------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实现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下面是查字典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 1 / 8

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

政府公共关系政府公共关系形考作业一

.政府公共关系-政府公共关系形考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共2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 题目1 完成 满分10.00 标记题目 题干 (1)名词解释----政府公益广告: 政府政治类公益广告是指内容以表现国家综合实力,国家政策,民族文 化为主的公益广告,它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政府形象类公益广告、 国民号召类公益广告和民族文化类公益广告。 题目2 完成 满分10.00 标记题目 题干 (2)名词解释----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是政府或某个社会组织定期、不定期或临时举办的信息和新 闻发布活动,直接向新闻界发布政府政策或组织信息,解释政府或组织 的重大政策和事件。新闻发布会通常:有正规的形式,符合一定的规格, 根据发布会所发布的内容精心选择召开的时间和地点;邀请记者、新闻界 (媒体)负责人、行业部门主管、各协作单位代表及政府官员参加;实现了 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媒体集中,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大众 传播手段的集中发布,迅速将信息扩散给公众。新闻发布会通常由新闻 发言人自己主持,即承担发布会活动中的新闻发布、点请记者提问、回 答问题等所有环节的工作。新闻发布会的基本程序是先由发言人发布新 闻,然后再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是社会组织在发生重大具有积极影

响的事情时,向新闻界公布信息,借助新闻提升该组织或者与该组织密 切相关东西的形象的会议。 标记题目 信息文本 二、单选题。共10小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标记题目 题干 单选(1)、一些宾馆、酒楼不惜金钱,以苛刻的选美条件来招选几位 美女充当“公关小姐”,让她们当“门卫”、迎宾客,这种现象扭曲了公关 的真正意义,我们把这一现象称为()。 选择一项: A. 花瓶公共关系 B. 人情公共关系 C. 黑色公共关系 D. 关系公共关系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花瓶公共关系 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标记题目 题干 单选(2)、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总目标是() 选择一项: a. 塑造良好形象 b. 与企业竞争 c. 发展经济 d. 缓解民愤

公共关系学试题(A、B)试卷及答案

卷号:3106 座位号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 《公共关系学》试题 A卷 2013年5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5分) 1.公共关系状态: 2.政府公共关系: 3.名门战略: 二、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的字母序号填在括号内。每题1 分,共15分) 1.组织开展公共关系活动的基础是() A.公共关系意识 B.公共关系观念 C.公共关系状态 D.公共关系策划 2.1906年,艾维·李发表了著名文件是() A.《有效的公共关系》 B.《原则宣言》 C.《公众舆论的形成》 D.《公共关系学》 3.在部门所属型的公共关系部中,把公共关系职能定位于传播功能,主要是因为将公共关系部归属于() A.销售部门 B.广告宣传部门 C.接待部门 D.办公室 4.建设型公关主要适用于组织发展的() A.严重失调时期 B.顺利发展时期 C.稳定时期 D.初创时期 5.把重点事实和主要结论放在文章的最前边,然后按事实的重要性排列事件,逐次写出是()。 A.倒金字塔结构 B.并列结构 C.顺时结构 D.金字塔结构 6.公关谈判的第三个阶段是() A.导入阶段 B.概说阶段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总分得分 得分评卷人得分评卷人 准考证号 学生证号 姓名 分校(工作站)

C.交锋准则 D.妥协阶段 7.根据社会分工和自身的条件,企业准备在社会上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角色属于()。 A.经营方针 B.经营哲学 C.行为准则 D.企业使命 8.女士坐在较低的椅子上或沙发上,最好采用的坐姿是() A.双腿垂直式 B.双腿斜放式 C.双腿叠放式 D.双脚交叉式 9.独立公众,属于按以下哪一类公众分类法进行分类的() A.按所属关系 B.按发生关系的时序 C.根据重要性程度 D.根据态度 10.公众从对象的某些特征推及对象的整体,从而产生“以偏概全”的心理现象是()。 A.晕轮效应 B.刻板效应 C.选择效应 D.首因效应 11.对广告有印象的人数与接触广告媒体的人数的比例是()。 A.记忆度 B.收视率 C.注意度 D.对比度 12.印刷精美,表现力强是以下哪种媒体的优势()。 A.杂志 B.报纸 C.电视 D.广播 13.邀请嘉宾出席宴会的请柬必须提前()寄出。 A.一周 B.二周 C.五天 D.三天 14.职业水平高,看问题比较客观是()。 A.公关公司的短处 B.公共关系部的短处 C.公关公司的长处 D.公共关系部的长处 15.提供各种实惠的服务工作,以获得社会公众的好评,树立组织良好形象的公关模式是() A.服务型公关 B.宣传型公关 C.社会型公关 D.交际型公关 三、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择答案中,选择二至 五个正确的。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公共关系涉及的学科有()。 A.伦理学 B.管理学 C.社会学 D.营销学 E.传播学 2.爱德华·伯尼斯出版的公共关系学著作有()。 A.《公众舆论的形成》 B.《公共关系学》 C.《不效的公共关系》 D.《原则宣言》 E.《公共关系原理》 得分评卷人

MPA《政府公共关系》试题

MPA政府公共关系考试试卷及答案 考试科目:《政府公共关系》考核方式: 姓名:学号: (注:考生务必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一、论述题(每道题15分,共75分) 1、什么是政府公共关系?请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谈谈为什么需要开 展政府公共关系工作? 2、请结合自己的认知,分析政府公共关系有哪些特征? 3、协调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之间的关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如何 培养他们对政府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或者说需要把握哪些原则。) 4、简述政府公共关系沟通传播的基本原则 5、如何使舆论在政府公共关系活动中发挥作用呢? 二、案例分析题(25分) 2007 年 6 月 1 日 A32 版 5 月 30 日下午 2 点多,贵阳市延 安西路段至紫林庵路段发生了将进 3 个小时的大堵车,而这个时间 贵阳极少发生堵车现象。堵车是因为有盲人在盲道上被政府牌照汽 车撞倒,处理此事的派出所民警处理不当,殴打盲人,所以讨要说法 的盲人们堵住了这条贵阳主干道。当地残联向记者确认了网友说法的 基本事实。 据现场盲人描述,大约 14 点左右,一辆挂政府牌的小车在客车 站门口盲道上撞倒几位盲人,然后几位盲人遭延安西路派出所人员 暴打,后被带走,小车亦离开。盲人家属及附近的盲人在短时间内汇

集到客车站门口,将延安西路阻断,造成贵阳市区大塞车。在现场的盲人、家属及路人表示,此举仅仅是希望能够讨回一个公道。”从现场盲人的口中获悉,受害盲人被小车撞了以后,要讨个公道,却被附近派出所的人暴打并关起来,盲人家属到场要求释放,被拒绝,甚至连见面也不被允许。当地的盲人虽然没有正式的组织,但都是有联系的,他们很快就聚集起来。由于盲人是在客车站门口被撞倒的,而延安西路派出所的位置就在客车站里面一栋楼里,所以盲人都停留在客车站门口,围堵起来。派出所的人没有再出现,现场只剩下交警,但对此事束手无策,只能站在盲人身后不远处。后来又有群众自发加入到盲人的队伍中。 被批评的延安西路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事件发生地点所属的贵阳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向记者肯定确有堵车事件,并翻查了当时的交通记录,显示了 30 日下午 2 时 40 分在延安西路段发生大堵车,而且当时交警支队的领导都到了现场调解事件,贵阳市残联和维稳办也同去了。贵阳市残联办公室的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确有此事,当时残联一位领导到场参与调解。不过因为“领导在开会”,不能接受采访。贵阳市客车站一位负责人表示知道堵车的事,起因是派出所处理不当。他说,塞车是从车站门口的东侧开始的,一直延伸至紫林庵路段。事件持续到下午 5 点多才结束。 问题: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管理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关注度最高的领域之一,请结合该案例,请谈谈如何妥善处理此次事件。 一、论述题

公共关系学2013年试题及答案

2 0 1 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公共关系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括号肉。每题2 分,共3 0 分} 1.在本教材中,我们给出一个简洁的公共关系定义是( )。 A. 通过宣传与一般公众建立的关系,社会组织向其公众报告它的活动、政策等情况, 企图建立有利的公众舆论的职能 B. 公共关系是一种管理哲学,在所有的决策和行动上,都以公众的利益为前提 C. 公共关系是以相互满意的双向传播为基础,以好名声和负责仸的行为影响舆论的 有计划的努力 D. 公共关系是一门管理科学,主要通过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传播,协调关系、处理 危机、塑造形象,在满足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求得组织自身的发展 2. 分析组织的自我形象与实际形象之间的现实距离时使用( )。 A.组织形象象限图 B.形象要素调查表 C. 语意差异分析法 D. 形象要素差距图 3. ( )是公关工作对象中最敏感、最重要的一部分。 A. 消费者公众 B. 社区公众 C. 媒介公众 D.名流公众 4. 被誉为公共关系学之父的是( )。 A. 伯尼斯 c.巴纳姆 B. 征求广告 D. 响应广告 5. 组织成员之间地位平等,相互之间有着广泛的接触,但是没有中心人物的传播网络是( ) A. 辐射型网络 B.链式网络 C. 环形网络 D. G 型网络 6. 展览会可以使组织找到自我、宣传自我、增进效益,它是( )。 A.商业性的 B.公益性的 C. 宣传性的 D.既有商业性的又有非商业性的 7. 当社会发生重大问题时,与有关的公众组织、群体或个人面对面地交流,昕取公众的意见,回答公众问题,解释政府立场,争取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属于政府公关中的( )。 A. 收集信息 B.发布新闻 C. 协商对话 D. 办事公开 8. 把重点事实和主要结论放在文章的最前边,然后按事实的重要性排列事件是( )。 A. 倒金字塔型 B.并列结构 C. 顺时结构 D.金字塔型 9. 公共关系工作程序的第四步就是对公共关系活动效果的总结评估。公共关系评估的 首项重要意义就是( }. A. 开展后续公共关系工作的必要前提和依据 B. 改进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环节 C. 增强团结、激励内部公众的重要形式 D. 衡量公共关系活动效益的重要依据 10. 对社会上的某些事件,以组织名义做出反应,以显示本组织的社会责仸感,并引起公众共鸣的公关广告是( )。

政府公共关系复习题及答案

政府公共关系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 1、政府公共关系 所谓政府公共关系,是指政府为了争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公众中塑造良好形象,运用传播沟通手段处理和协调与公众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一系列活动。 2、政府公共关系传播 政府公共关系传播是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和信息交流过程。 3、政府公共关系调查 政府公共关系调查是社会调查的一种,它是指社会组织根据某种需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为准确地收集有关信息而进行的专项活动。 4、政府公共关系策划 就是政府机构和政府公共关系人员为了实现塑造政府形象这一基本目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需要解决的政府公共关系问题和宏微观的条件,谋划设计出相应的政府公共关系战略,并制定出最优行动方案的过程。 5、政府内部公共关系 从外延上看,我们把围绕政府内部行政关系而形成的公共关系,称为政府内部公共关系。从内涵上看,是政府为达到特定的目标,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所进行的,重视与行政行为对象在思想、感情等方面达到理解和交流,从而更有效地提高行政效率的管理方法。 6、行政组织形象 所谓行政组织形象,是公众在对政府加以综合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政府的整体印象和基本评价,是政府行为在公众心目中的客观反映。 7、策划新闻事件 是指政府的公共关系人员,为了达到宣传该政府机构的良好形象的目的,而精心策划能达到新闻媒介关注并为之传播的真实事件。 8、政府公共关系谈判 政府公共关系谈判,是指谈判双方为了各自特定的利益目标,遵循互利的原则,通过对话、沟通、协调的方式,达成协议(合同)的过程。 9、公共关系状态 所谓公共关系状态,就是公共关系主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的总和。 10、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是政府、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公民为公布有关重大新闻而兴趣办的,邀请电视台、报社、电台、杂志社、新闻网站等媒体的新闻记者和相关人员出席,发布消息、回答提问的一种特殊的会议形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1、政府公共关系的职能包含(ABCDE) A.收集信息 B.决策咨询 C.协调沟通 D.宣传引导 E. 树立形象 2、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的能力结构要求包含以下(ABCDE) A.交际能力 B.沟通能力 C.组织能力 D.思辨能力 E.创新能力 3、政府公共关系公众的特征(ABCDE ) A.公众的相关性 B.公众的群体性 C.公众的复杂性 D.公众利益的多维性 E.公众的变动性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点复习.docx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点复 习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点复习 3. 1公民基本权利 【核心素养】法制意识 【教材分析】 本节课是教材第二单元第三课的第一框,本单元逻辑架构十分明显,先讲权利后讲义务,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概念。本框内容详细介绍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及涵义,以及行使公民基本权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意义。本框内容教学安排一课时,主要目标是帮助学生知晓权利的内容,理解其内涵及其价值,增强权利意识。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对自己所享受的权利略知一二,但权利意识模糊,对于自己究竟享有什么权利知之甚少,法治观念及公民意识淡薄。另外,由于中学生是弱势群体,有可能面对侵权受到伤害,而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因此,对他们进行权利教育,使之明确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就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课程标准】 课程依据标准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权利与义务”。具体的课程内容标准是“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

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学目标】 1、通过探究“小云一家的权利”“选举人大代表”等案例,结合教材,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及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和涵义。 2、阅读教材,结合案例探究,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意义。 3、列举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养成和增强权利意识,感受宪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关系。 【教学重难点】 重点: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及涵义。 难点:理解公民的住宅权和财产权的内容与含义,能够准确指出宪法中的住宅权和财产权的内涵与其他法律中的区别。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小组讨论法。 【教学过程】 问题导入 人人有权,其国必兴;人人无权,其国必废;此量如日 月经天,江河行地,古今不易,遐迩无殊。一一清?何启?胡礼垣

政府公共关系学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 1. 一些宾馆、酒楼不惜金钱,以苛刻的选美条件来招选几位美女充当“公关小姐”,让她们当“门卫”、迎宾客,这种现象扭曲了公关的真正意义,我们把这一现象称为(A )。 A. 花瓶公共关系 B. 黑色公共关系 C. 关系公共关系 D. 人情公共关系 2. 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总目标是( B )。 A. 发展经济 B. 塑造良好形象 C. 与企业竞争 D. 缓解民愤 3. ( D )是公共关系的手段。 A. 美誉 B. 真诚 C. 互惠 D. 沟通 4. ( D )是政府公共关系的基本任务。 A. 处理和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B. 处理和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C. 处理和协调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D. 处理和协调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5. 塑造政府形象的有效途径是(C )。 A. 人际关系 B. 庸俗关系 C. 政府公共关系 D. 行政管理 6. 在西方,公共关系开始于( A )。 A. 古希腊 B. 古罗马 C. 古埃及 D. 古印度 7. ( B )首先把公共关系作为一门课程推向了纽约大学的讲堂。 A. 艾维?李 B. 爱德华?伯尼斯 C. 杰斐逊 D. 张金马 8. 公共关系的原则是(C )。 A. 美誉 B. 真诚 C. 互惠 D. 沟通 9. 公共关系主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总和,一般通称为( B ) A. 公共关系活动 B. 公共关系状态 C. 公共关系职业 D. 公共关系 10. 20世纪初,新闻界开展了一场(B ),这一运动直接指向政府和大企业,揭露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及大企业的丑恶行径。 A. 静坐运动 B. 扒粪运动 C. 大字报运动 D. 公关职业竞聘运动 11. 权威性公共关系著作( A )提出了著名的“双向对称”的公共关系模式。 A. 《有效公共关系》 B. 《公共舆论的形成》 C. 《公共关系教育大纲》 D. 《政府公共关系》 12. (B )公共关系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被引进我国。 A. 20世纪60年代 B. 20世纪70年代 C. 20世纪80年代 D. 20世纪90年代 13. 公共关系的目标是(A )。 A. 美誉 B. 真诚 C. 互惠 D. 沟通 14. ( B )是公共关系的信条。 A. 美誉 B. 真诚 C. 互惠 D. 沟通 15. ( C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宣告成立。 A. 1989年 B. 1990年 C. 1991年 D. 1992年 16. 从历史角度看,公共关系产生的政治条件是(D )。 A. 人性管理取代理性管理 B. 市场经济取代小农经济 C. 大众传播取代个体传播 D. 民主政治取代专制政治 17. 公共关系活动中,政府为了争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公众中塑造良好形象,运用传播沟通手段处理和协调与公众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我们称为(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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