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尚检英吉沙光伏一电站并网运行

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尚检英吉沙光伏一电站

年月日

(书面形式报送时需盖章)

(一)逆变器

尚检英吉沙光伏一电站并网逆变器共 40 台,其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SUN8000-500KTL,500kW型号光伏逆变器40台。其中满足电压适应性要求的逆变器40台,完成 100 %;满足频率适应性要求的逆变器 40 台,完成 100 %。

满足低电压穿越整改风电机组 40 台,完成 100 %。

(二)无功补偿

尚检英吉沙光伏一电站威凡智能电气高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WSVG-002/10 型号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台,容量为±2Mvar。

已经(已经/还未)配置 RCS-915AB 型号汇集线系统母差保护,已经(已经/还未)配置 PQM-09 型号电能质量在线检测装置。

(三)二次系统

尚检英吉沙光伏一电站保护定值(已经/还未)已经报送电网调度部门审查备案,(已经/还未)已经配置电站监控系统,(已经/还未)已经配置调度数据网,二次系统及设备安全防护(可以/不能)可以满足要求。

(四)运行管理

尚检英吉沙光伏一电站已经配置光功率预测预报系统,还未实现电站发电计划上报功能,还未与省调主站风功率预测系统进行联调,运行正常。

(备注:正在申请联调计划,待调通。)

三、反事故措施整改工作总体评价及存在问题

综合上述四个方面,尚检英吉沙光伏一电站对于反事故措施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尚检英吉沙光伏一电站满足反措整改工作满足要求 3 项,还未完成满足反措整改要求工作 1 项,具体情况见附表三。其中未完成反措整改工作要求的项目分别是:

1、正在申请光功率预测预报系统联调计划,计划完成时间为2015年2月20日。

存在问题:

对于没有完成反事故措施整改工作的项目已经开始完善。待满足要求后第一时间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一:

风电机组保护定值单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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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发生的造成停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相关术语及事故分类 2.1 相关术语解释 2.1.1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1.2 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3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4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2.1.5 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2.1.6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2 事故伤害程度分类: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2.2.1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2.2 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2.2.3 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 2.3 事故等级划分 2.3.1 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重伤1至2人(含2人); b:一次轻伤3至10人(含10人); c: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d:一次漏油0.2至10吨(含10吨); e:一次泄漏化学危险品10吨以下(含10吨)。 2.3.2 重大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死亡1至2人;

化学反事故措施

化学反事故技术措施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化学技术监督规定》和《。。。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规定,发电分公司特制定油、气化学反事故措施。 1油务防范措施 1.1油罐区及油系统防火的防范措施 1.1.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各项要求。油区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规定。油罐区内油罐壁间的防火间距和易燃油、可燃油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标准。 1.1.2.。。。各水电站内应划定油区。油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要办动火工作票。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油系统母管管段和支线。 1.1.3油区管理制度必须上墙,用油应进行严格登记;进入油区应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 1.1.4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1.1.5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油污,不准储存其他易燃

物品和堆放杂物。 1.1.6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油区内的消防栓数量和布局符合消防标准,同时配备有沙箱,消防锨,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和消防水喷淋装置以及烟雾灭火器。 1.1.7油区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油系统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1.1.8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1.1.9到油区工作的人员,应了解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对不熟悉的人员应先进行有关油的燃点安全教育后,方可参加油设备的运行和维修工作。 1.2充绝缘油、透平油设备的防范措施 1.2.1新充入投运前的变压器油质及运行中变压器油质按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检验。 变压器油质标准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9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标 准版本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含义 (一)电力企业,是指电力公司和以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基层企业(单位); (二)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三)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1?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 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 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 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 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2.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1.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各相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疏散、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3.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请就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二十五项反措重点措施实施细则

江苏省电力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实施细则(一)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省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1、领导层要做到:熟悉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制度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落实;亲自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随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2、管理层要做到:掌握安全生产规程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制订、完善有关规程制度,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设备运行分析等工作,对事故隐患清楚,并采取应对措施;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工作,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3、执行层要做到: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清楚工作任务和分工;清楚本职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标准,具备工作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技能;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和工作质量。4、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5、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时,各单位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在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时,不得与

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二)强化生产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试岗、离岗、 1 内部待岗的规定》,各生产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安全规程的考试,要求参考率百分之百、考试合格率百分之百,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停岗脱产学习一个月再行补考,仍不合格者作下岗处理。2、公司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对所属单位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规程、规定的考试,考试成绩在公司系统通报。3、开展标准化作业,加强“两票”的考核,要求票面规范,操作正确。重要操作安监、生技部门到场监督指导,切实做到“安规”要求百分之百执行,操作正确率百分之百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措施百分之百落实,标准化作业百分之百到位。(三)建立安全监督与管理体系,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创新激励约束机制。 1、深入开展以“零违章”为目标的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加大对“安全生产奖惩规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含义 (一)电力企业,是指电力公司和以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基层企业(单位); (二)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三)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等工作; (四)电力生产区域,是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运行、检修维护、试验、修配场所,基建施工安装现场以及生产仓库、汽车库等;

(五)“以上”、“以下”,规定中凡是涉及到数量“以上”字样的包含本数,如“10人以上”,包含10人,其它类同;凡是涉及到数量“以下”字样的,则不包含本数,如“110kV以下”,不包含 110kV; (六)外包工程发生事故本企业负有责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 1.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七)多人轻伤,是指对受伤者造成的、折合损失工作日之和达到105日以上的失能伤害。损失工作日的计算参见《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八)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其中财产损失的价值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如果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和设备残值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变压器反事故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63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变压器反事故措施标准 版本

变压器反事故措施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等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加强变压器的全过程管理 1.1 加强变压器选型、定货、验收及投运的全过程管理。应选择具有良好运行业绩和成熟制造经验生产厂家的产品。在设备订购前,应向生产厂家索取做过相似变压器突发短路试验的试验报告和抗短路能

力动态计算报告;在设计联络会前,应取得所订购变压器的抗短路能力动态计算报告,并进行核算工作。 1.2 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新购变压器进行验收,确保变压器按订货合同要求进行制造、安装、试验。 1.3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应赴厂监造和验收,按变压器赴厂监造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进行监造,有关监造关键控制点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监造验收工作结束后,监造人员应提交监造报告,并作为设备原始资料存档。 2 相关试验和运输要求 2.1 出厂试验要求 2.1.1 测量电压为1.5Um/ 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的局部放电试验的放电量:自耦变压器中压端不大于200pC,高压端不大于100pC;其他变压器不大于100pC。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编号:SM-ZD-18154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

防止电力系统重大事故25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发【2000】589号) 国电公司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并于9月28日以国电发[2000]589号印发系统各单位。 国电发[2000]589号文说,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本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分别是: 1.防止火灾事故;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 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防止断电保护事故; 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7.防止接地网事故; 18.防止污闪事故; 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4.防止交通事故; 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工艺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工艺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1术语和定义 1.1工艺事故 因工艺操作失误、巡检不到位、故障处理不及时、技术整改方案落实不力,造成停产、减产或产品质量问题等称为工艺事故。 1.2工艺事件 凡因操作失误,维护不周,操作不当等各种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造成工艺指标偏离范围4小时之内(含4小时),经过采取措施调整,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为工艺事件。2事故的分类 2.1一般工艺事故 生产工艺线因非正常原因或工艺状况出现异常而未能提前主动发现,也未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下降或关键设备停车12-24小时的。(含24小时)。 2.2重大工艺事故 生产工艺线因非正常原因或工艺状况出现异常而未能提前主动发现,也未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下降或关键设备停车24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的。(含72小时)。 2.3特大工艺事故 A、生产工艺线因非正常原因或工艺状况出现异常而未能提前主动发现,也未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造成停产或主机停机72小时以上的。 B、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C、造成设备爆炸、车间火灾、厂房倒塌的。 D、特大工艺事故已构成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 故管理办法》由集团安环部或事业部安环部进行处理。

3工艺事故(事件)的上报处理流程 3.1工艺事故事件的报告 3.1.1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分厂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3.1.2发生工艺事件立即用电话口头初报分厂调度,在应急处理完毕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生产技术部备案。 3.1.3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事业部调度室,直接或逐级报告本分厂(部门)负责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先报火警。 3.1.4单位(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主管安全与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环保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及损失情况。需向上级部门报告的事故由安全环保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3.2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对于发生的事故事件,均应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进行调查和处理。 3.2.1事件由责任分厂组织调查处理,并写出事件调查报告,并于事件发生3日内将调查报告报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3.2.2事故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调查处理,在事故当日或最晚不超过2日必须组织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并在5日内出具调查报告。 3.2.3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则由事业部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组长由事业部总工程师担任。 3.2.4调查组成员应包括: 1) 发生事故分厂的厂长; 2) 与事故有关人员(当事人及其主操、调度、见证人);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11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 度正式样本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节事故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为了及时了解和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明确事故管理程序及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并造成生产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险肇事件。 三、安全环保部是所有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是事故管理第一责任人。 四、按事故性质可将事故分为: (一)责任事故:指违反自然规律、法令、法

规、条件、规程等不良行为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三)蓄意破坏事故:个人主观行为造成的事故。 五、按事故内容可将事故分为: (一)火灾事故:所有企业内部发生的与企业相关的着火事故。 (二)爆炸事故:企业生产过程中生的意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企业车辆及与企业人员有责任关系的车辆在行车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设备事故: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包括附件)、管道、电线、建(构)筑物设施以及仪器

发电厂集控电气运行专业管理制度及反事故措施汇编

发电厂集控电气运行专业管理制度及反事故措施汇编 为进一步落实“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反事故措施,做好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更好的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针对公司各台机组设备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制度及反措汇编。 本《汇编》在公司原有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的基础上,经收集整理和补充完成。自下发之日起,生产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管理水平,在管理和设备层面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和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请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运行、维护人员及各部门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发现并纠正措施中的不符合项,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以使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更趋完善并能满足公司各台机组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一篇反事故措施 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接地故障的措施 1.300MW发电机转子绕组概况 1.1 我厂#1、#2机组转子励磁回路采用三机有刷励磁系统 #3、#4机采用静态励磁系统。为了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或两点接地损坏转子绕组,特提出以下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措施。 2.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措施

2.1 调整发电机无功负荷时,注意严密监视AVR、ABB装置输出电流、电压的变化情况;发现有异常变化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研究处理。 2.2 严密监视发电机转冷水温度;转冷水每天化验一次,并控制在每立方厘米5微西以内,不合格时及时排污。 2.3 严密监视#5、#6、#7瓦的轴振及瓦振,振动有明显变化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超出规定值时,经确认无误后打闸停机。 2.4 正常运行中每班用发电机高阻检漏装置检查一次,并在运行日志及计算机运行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2.5 运行中若发生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造成发电机失磁或无功负荷大幅度摆动,导致发电机失步;经确认无误后解列发电机断开励磁,打闸停机。 2.6 若发生转子两点接地,造成失磁保护动作,立即切换厂用电,减负荷打闸停机。 2.7 发电机事故处理中,应密切监视其它运行机组无功负荷的变化情况及220kv、500kv系统的电压变化情况;及时汇报总值长,以便协调处理,并及时汇报网调。 2.8 每班加强检查发电机、主副励磁机、整流柜、AVR、ABB 装置的运行情况,若发现有异音、异味,温度异常升高等异常现象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研究处理。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预 防管理。 2 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70号)

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3 职责 3.1总经理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亡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事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 3.3生产部 3.3.1负责组织轻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3.2协助组织工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3.3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3.4工会

配电反事故措施要求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配电反事故措施要求(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503配电反事故措施要求 Anti-accident measures for power distribu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第一部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措施 防止人身事故的组织措施 布置作业前,必须核对图纸,勘察现场,彻底查明可能向作业地点反送电的所有电源,并断开其开关、刀闸。 对大型作业、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有关人员必须在施工前深入到现场,对现场周围的带电部位,行走路线和工作位置,以及对施工构成障碍的物体等核查清楚。以便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对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必须在工作前将缺陷发生的原因、处理方式以及处理工作时对现场条件的要求,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核查清楚。 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公

司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需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结合现场实际认真学习。 对常规的一般维护性作业,班组长要在班前班后会上将人员的任务分工,危险点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交待。 选派的工作负责人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并熟练地掌握所承担工作的检修项目和质量标准。 选派的工作成员需能在负责人指导下安全、保质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六项纪律”,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做好“危险点重点控制”工作,杜绝习惯性违章。(安全作业六项纪律:①执行工作票、监护制;②登高作业绑安全带、戴安全帽;③登木杆作业先检查杆根;④停电作业必须验电和挂地线;⑤带电作业要严格保持安全距离;⑥严禁无操作证人员操作电气作业。) 防止人身触电措施 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监护”制度。 设备标志齐全正确,严格执行“四对照”制度。防止误

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反事故措施计划编制和实施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实施反事故措施计划,有效地控制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中电大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 规定和程序 3.1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 3.1.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1.2 安全健康环境风险评价、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评价(包括发电厂并网安全评价)、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监督检查、技术监督检查结果,各类应急预案。 3.1.3 国内同类企业和本单位历年来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情况。 3.1.4 上级管理部门(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及电网公司等)下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各项反事故措施和有关文件。 3.1.5 需要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及事故防范对策。 3.2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步骤 3.2.1 反事故措施编制由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3.2.2 反事故措施项目立项时应说明立项原因、实施方案、计划费用,同时应明确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完成期限。 3.2.3 重大反事故措施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实施后的效果或目标(指标)。 3.2.4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反事故措施项目,形成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纳入安全生产计划(检修和技术改造计划等)。

3.2.5 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由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 3.3 各单位应于每年8月20日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报送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备案。 3.4 各单位必须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修理费、材料费和技术改造费用)和实施时间。 3.5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实施 3.5.1 反事故措施计划经批准后即可实施。 3.5.2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应及时汇报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 3.5.3 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应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组织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经过综合考评,具备实施条件的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完成率不应低于95%。 3.6 反事故措施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必须由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 4 职责 4.1 制度负责人:公司安环部经理。 4.1.1 负责制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4.1.2 负责检查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符合性、有效性。 4.1.3 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反事故措施计划执行情况。 4.2 制度执行人:公司各部门。 4.2.1 执行本制度,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议。 4.2.2 组织编制和审批反事故措施计划,落实反事故措施项目资金。 4.2.3 规范开展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工作,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的落实情况。 5 持续改进 5.1 检查与评价 安全生产部每年组织一次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填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放在本部门保存。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 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 1.1防止触电事故 (1) 1.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3) 1.3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5) 1.4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7) 1.5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9) 1.6防止电梯、起重伤害事故 (10) 1.7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2) 1.8防止液氨泄漏、爆炸伤害事故 (13) 1.9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6) 1.10防止其他伤害事故 (17) 2防止火灾事故 (19) 2.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9) 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20) 2.3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22) 2.4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3) 2.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24) 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25) 2.7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26) 2.8防止脱硫、湿除系统着火事故 (26) 2.9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7) 2.10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8) 2.11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30) 3防止电气误操作及机组误上电事故 (33) 3.1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3) 3.2防止机组误上电事故 (34) 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36)

4.1 电源 (36) 4.2网架结构 (37) 4.3稳定分析及管理 (38) 4.4二次系统 (39) 4.5无功电压 (40) 5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42) 5.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42) 5.2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47) 6防止锅炉事故 (50) 6.1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50) 6.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56) 6.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63) 6.4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67) 6.5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71) 7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83) 7.1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83) 7.2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84) 7.3防止压力容器失检 (85) 7.4加强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86) 8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87) 8.1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87) 8.2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90) 8.3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92) 8.4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96) 8.5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98) 8.6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00) 8.7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103) 8.8防止燃气轮机叶片损坏事故 (106) 8.9防止燃气轮机燃烧热通道部件损坏事故 (106)

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16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车间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正确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维护生产秩序,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抢救伤员,尽快恢复运营和生产,尽量减少损失。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者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 处理事故(事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事件),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究责任人,吸取教训,制定对策,防止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4 发生一般事件及以上事故(事件)时,应配合部门立即成立事故(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应包含安全员、事故(事件)所涉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合部门确定调查小组组长,明确调查小组各成员的责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事故(事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制定防范措施和提出处理意见。 5 车间应根据部门应急体系要求建立与车间有关的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抢修救援组织,配备抢修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演

反事故措施预案

金昌市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关于反事故措施的预案 批准人:———— 审核人:———— 编制人:———— 年 月 日 目录 前 言 ............................................... 一、标准编制说明 ...................................... 二、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 1突发火灾应急处理方案 ................................ 3防大风应急处理方案 .................................. 4防蛇、毒虫应急处理方案............................... 5 防止紫外线辐射、防中暑应急处理方案 .................. 6触电应急处理方案 .................................... 7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 ................................ 8雷击应急处理方案 .................................... 9全厂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 宋体、3号 宋体、3号

前言 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光伏电站管理的基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体系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必然要求。为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事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努力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公司发电运营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受控管理 本标准于2013年12月1日第一次发布 起草人: 薛超曹建井茂良 审核人:文庭荣 批准人:孔原 本标准由发电运营部负责解释 一、标准编制说明 1、范围 本标准划定了全厂各类突发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本标准制定了各类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 本标准明确了各类突发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原则; 本标准明确了相关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各运营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 国务院国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二、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1、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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