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保密管理制度

人防办保密管理制度
人防办保密管理制度

人防办保密管理制度

一、文书处理保密制度

(一)文件收发

l、收、发秘密文件、资料、书刊、图纸、人事档案等,均须登记办理。

2、上报、下发的秘密文件,须经保密管理人员逐件检查、密封、登记后才能发出;收进的密件,保密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机要件的编号和份数,登记后再做处理。

3、除亲启件和人事档案外,对收到的密件均应进行启封、检查、登记。

4、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送保密管理人员登记,用后存档。

(二)文件承办

1、综合股设专人负责文件的承办、督办工作。

2、上级发至本办的各类文件登记后,由综合股根据文件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呈送办领导阅批后,呈送相关股室办理。

3、办领导批办的事项,各股分管人员,要做好承办、督办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三)文件制发

1、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一般由负责本项工作的业务股室起草,综合股审核,综合性较强的由综合

股负责起草。

2、各股室起草的文件,要符合公文格式,文理清楚,标点准确,由各股长和办分管领导审核,交综合股文字把关后,再呈请主要领导审批签发。

3、起草、修改或审批文件,一律用钢笔(蓝黑或黑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领导批示写在装订线以内。

4、各股室呈报正式文件的文稿应附“发文稿纸”。写明文件标题、秘密等级、印刷份数、发文范围。承办单位、撰稿人。

(四)文件打印

1、本办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由综合股负责。所有文件、材料打印、复印须经综合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2、打印机、复印机仅限打字员使用,末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3、严格控制打印、复印份数。

二、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执行保密法,严守国家机密,防止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密级档案的管理,不在无保密安全设施的地方存放密级档案。

(三)严格借阅审批手续,对有密级的档案,一般只准在档案室阅览,随用随还,不准非有关人员借阅。

(四)借阅密级档案不准抄录、复制,不准在私人通信、谈话中涉及档案机密。

(五)定期对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清除隐患。

三、微机保密管理规定

(一)机要指定专人管理,工作软盘要统一登记。

(二)在微机上起草、打印秘密文件,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并严格控制打印份数,由综合股统一分发。

(三)不准在公用软盘上存放任何密级文件、资料。凡是文件转存到工作软盘上,都要列入同等密级文件管理,并到综合处登记。

(四)日常工作微机和上网微机要严格分开,未经办领导同意,严禁私自上网。因上网造成失泄密,酿成严重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党政纪和刑事责任。

(五)外出携带便携式计算机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进行保密审查和登记备案。

四、指挥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一)人民防空各种预案、保障方案、资料,按密级要求分别登记、存放。

(二)微机所用各种软盘、移动磁盘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三)人防通信设施及分布情况,均属人防通信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四)使用通信设备时,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上传输秘密信息。

(五)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通信机房。

(六)密级文件、资料和其它带有密级信息的邮件,一律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准在普通邮政邮寄密级文件,不准在普通的传真机上传送密级文件。

五、人防工程建设保密规定

(一)严格管理人防工程建设的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涉密的规范性资料。按照保密管理制度要求,指定专人保管,严格使用范围,禁止向无关人员借阅。

(二)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人防工程(包括批建的防空地下室)的地理坐标、防护等级、面积、战时用途等技术资料必须严格保密,并按保密要求存放和上报,指定专人保管,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相关内容。

(三)上报的各类人防工程建设月、季度、年度报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专人负责,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相关内容。

(四)实施人防工程建设要及时认定工程密级,在办理审批手续和组织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并履行登记手续,与施工、监理、质检单位要签定保密协议,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文印室保密管理制度

(一)打印各种文件、汇报材料等要经综合股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

(二)打印、复印各种资料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三)文印室内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未经文印室工作人员允许和指导,不得擅自操作和使用。

(四)对各股室打印、复印的内容,软、硬盘贮存的内容不得在机关内散布,更不能外泄,确保机关政务的保密性。

(五)文印室内的软盘、硬盘、光盘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复制外借或拿走。

(六)不得打印、复印非公务文书。

(七)如需到外打印、复印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定点打印、统一结算。

人防责任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人防工程管理单位(权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统筹部署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抓好落实,不得擅自弃置人防工程,使工程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 三、建立定期维护制度。按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内容和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两年至少保养一次,确保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四、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和学习,自觉学习人防法律法规、国家有关人防工程技术规范和维护管理和保养知识。组织参加人防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五、强化保密意识,加强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 六、协助配合人防部门的检查。 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制

人防工程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和省人防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熟练掌握人防工程的防护、风、水、电和消防等各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式,积极参加人防业务培训; 三、按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内容和标准,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按照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检修工程内防护、风、水、电等设备设施,动态掌握各系统运转情况,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五、维护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解决; 六、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管理档案和维护保养日志; 七、密切配合人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及时向所在地人防部门报告维护管理工作情况; 八、加强保密意识,妥善保管人防工程有关资料。 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制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维护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人防、消防、公安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对人防工程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和值班巡视制度,发现治安、火灾、汛灾等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发现有危及人防工程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三、严禁破坏人防工程结构、防护设备设施和其他危害人防工程安全或降低防护效能的行为发生; 四、严格工程内用电管理,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严禁在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六、禁止闲杂人员在人防工程内逗留; 七、制订应急保障预案,做好防火、防汛和防突发事故等工作; 八、严禁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制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试行)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试行)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专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办公室负责本中心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U盘或安装其他设备。 二、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卫生网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科室所接卫生网专网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三、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四、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在互联网上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六、各科室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莆田市国家保密局报告。 七、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

武汉XX有限公司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保障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运行,防止国家秘密和公司内部信息泄露,根据国家行政法规和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内部网络是指覆盖公司在武汉、襄樊两地部门的网络;国际联网是指各单机用户为实现信息的国际交流,同国际互联网(因特网)或其它国际性公共网络相联。 第三条涉及联网的部门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内部网络和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和集团安全,泄露国家、集团和公司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计算机及其网络的管理与运行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计算机主机醒目处须有”涉密” 2

或”非涉密”标识,以示区分。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以及联入集团涉密系统的计算机为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严禁联入集团内部涉密系统。经集团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公司办和业务一部分别安排一台计算机接入集团涉密系统,实行专人管理。 第五条接入集团涉密系统的计算机由公司按国家对涉密网的管理规定和集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购置,由集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部门或在其指导下进行调试和维护管理。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设立专职网络管理员,对公司的联网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集团内部网上接入各类网络设备,也不得在已接入集团内部网的网络设备上随意安装各种软件,更不能以非法身份侵入内部网络或擅自更改各类网络运行参数。专职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对公司的联网计算机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要加强对公司计算机联网服务器的安全管理和对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有权出入计算机网络服务器机房的工作人员为公司专职网络管理人员,非工作人员进入须经公司党群办审查批准。 第八条公司联入集团内网的两台计算机需要保留软驱和光 3

关于2020年度保密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2020年度保密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保密委员会: 根据日办发电(2014)104号关于对全市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办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 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把保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领导重视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一是建立保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主任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二是列入党组 议事日程.办领导多次部署研究保密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 了两次保密工作精神的学习,学习了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了公文和计算机网络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探讨研究,制定了改进意见;办领导根据《中共山东省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办发【xx】14号)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了公文管理意见;分管主任还经常召开保密工作例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 精神.同时,为更好地做好保密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并将保密工作列入机关岗位责任考核目标,夏召峰主任代表人防办公室与市保密委负责人签定了2014年保守国家秘密责任书.三是模范 遵守保密制度.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带回的材料,当天交文管人员登记 管理,不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不横传涉密文件,不在亲属、子女等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移动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二、多措并举,保密宣传成效显著 四五普法以来,认真研究确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好重点兼职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做好涉密网络管理操作人员的保密教育,深入开展保 密理论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定密工作,实行保密工作目标管理,加大对电子公文、电子商务保密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层层签订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责任书,围绕《保密法》制订实施规范化建设方案,加强对

信息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制度.doc

信息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局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防止泄密和不合理使用,规范全局系统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化网络、计算机设备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内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师及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同志任主任,**任副主任。**为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成员,负责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日常运作与联络。 二、人员管理 (一)重要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 1.对重要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管理,并对上网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切实做好保密防范工作。 2.重要岗位中的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3.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加强网络监控,若发现计算机或网络遭到大规模的攻击,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资料泄露的情况,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

上报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和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4.重要岗位的重要资料要做好备份,以防止资料遗失、损毁。 5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遵守局信息储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及时更新系统漏洞补丁,升级杀毒软件。 6.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要加强重要岗位的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提高泄密隐患发现能力和泄密事件处置能力,共同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人员离岗离职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有关处室应即时取消其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三、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一)计算机及软件备案管理制度 1.购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由局信息中心统一组织购买,并由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有关信息参数登记备案后统一发放。 2.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要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技术档案,定期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检查。 3.计算机要安装正版信息安全防护软件,及时升级更新操作系统漏洞补丁与信息安全软件。 4.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

浙江省人民防空(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我省人民防空(民防)〔以下简称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增强人防(民防)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规定》、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我省科技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范围)列入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计划的项目按本规定实施管理,列入国家人民防空科研计划或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计划的人防(民防)科研项目,按相关规定实施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的研究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科研项目要紧密结合人防(民防)工作需要,围绕人防(民防)工作发展重点,深化战时和平时、灾时融入发展,开展理论、技术、标准的研究。 第四条(研究重点)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的研究重点为信息化条件下人防(民防)指挥手段和重点目标防护研究,灾时应急救援机制研究,人防(民防)通信设备融入城市管理和应急救援发展研究,城镇化进程中防护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理论研究,适应现代战争特点的防护工程建设和城市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融入发展的管理、技术、标准研制和新产品的研发,新形势下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训练研究等。 第五条(科研计划)各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确定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研究重点,与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同时上报第二年计划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并附各个项目《人民防空(民防)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筛选,予以立项,并列入省人防(民防)年度科研计划。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视情况对列入计划的部分科研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第六条(非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非财政性资金出资的新增科研项目,应由承研单位上报《人民防空(民防)科研项目申报书》,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初审,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立项,并列入省人防(民防)年度科研计划。 第七条(招投标)(科技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涉及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科研项目,原则上应当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确定承研单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研项目,可以不实行招投标: (一)目标不确定性较大(项目指标不易量化),难以确定评审标准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三)只有两家以下(含两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四)没有引起有效竞争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或发生其它情形而导致废除所有投标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管理制度 1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公司保密负责人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负责人,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兼职人员三人。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密工作岗位来界定涉密人员,即“以岗定密”。 1.核心涉密人员:含专职保密干部、绝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2.重要涉密人员:档案室负责(或具体工作)人、兼职保密干部、机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3.一般涉密人员:秘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涉密人员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由保密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批准确定。涉密人员确定后,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新增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根据最小化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设立保密级别。 1.保密级别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经保密负责人审核决定。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拥有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2.未经项目负责人(或保密负责人)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3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技术的范围包括: 1、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政策、规划、指南、计划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国防、军工研究项目及成果; 3、上级部门或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划定密级的科技保密项目; 4、科研项目结题前或对外公开前的原始资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课题任务书、调研论证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报告、图纸、配方等; 5、具有较高技术、经济价值且尚未公开的科技成果(包括:产品、材料、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X X X公司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本制度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公司各部门按照本制度明确的程序,经过申报、登记、审批,并在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备案的计算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人员。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确定及变更 第四条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审批制度。 凡用于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审批。凡未进行申报登记审批的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必须与涉密机实行物理隔离,不得连接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设备。 第五条申报登记审批的涉密计算机,由计算机的责任

人填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经所在部门审核,经保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的密级由其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未经保密委员会批准不得变更。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要标明密级,应在计算机主机显着位置上粘贴密级标识,标明责任人、密级、保密编号、部门等,密级标识须不易脱漏,不易损毁,标识标签由保密办统一制作和管理。公司保密办负责对涉密计算机登记、编号和粘贴密级标识。 第八条低密级计算机变更为高密级计算机时,由计算机的责任人填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公司保密办审定合格后重新进行编号,纳入高密级计算机进行管理。 高密级计算机一般不得变更为低密级计算机,如确需变更时,报公司保密办审定同意后,更换新硬盘,原硬盘卸下交公司保密办统一处理。涉密计算机未进行非密化处理(更换硬盘)前,不得转为非密普通计算机使用。 涉密计算机变更相关信息时(含更换使用人、变更位置等),使用人须填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审批通过后,由保密办办理变更手续。涉密计算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更换房间或将终端挪作它用。

.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Q/**** 232.03-201* **公司 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 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及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工作由信息化领导小组监督管理,信息管理部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工作的技术防范、监控管理及定期检查。 1.3 各部门计算机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工作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负全责;公司各职能部门领导要对本部门计算机网络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也要对本人所承担业务计算机网络的保密工作负责。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网络,及进行国际联网的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2 保密系统 2.1 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需要应当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设施。 2.2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2.3 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2.4 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2.5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相关数据库不得联网。

3 涉密信息 3.1 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3.2 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3.3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 信息系统管理 4.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领导负责制,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4.2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和重要性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4.3 各级保密部门应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4.4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4.5 各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保密培训,并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 4.6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5.1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或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包括公司新型科研项目信息、各类证照信息、招投标信息及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各模块数据信息等。 5.2 涉及公司秘密的计算机严禁上网。 5.3 进行国际联网的部门和个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与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与国际联网进

人防办保密管理制度

人防办保密管理制度 一、文书处理保密制度 (一)文件收发 l、收、发秘密文件、资料、书刊、图纸、人事档案等,均须登记办理。 2、上报、下发的秘密文件,须经保密管理人员逐件检查、密封、登记后才能发出;收进的密件,保密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机要件的编号和份数,登记后再做处理。 3、除亲启件和人事档案外,对收到的密件均应进行启封、检查、登记。 4、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送保密管理人员登记,用后存档。 (二)文件承办 1、综合股设专人负责文件的承办、督办工作。 2、上级发至本办的各类文件登记后,由综合股根据文件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呈送办领导阅批后,呈送相关股室办理。 3、办领导批办的事项,各股分管人员,要做好承办、督办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三)文件制发 1、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一般由负责本项工作的业务股室起草,综合股审核,综合性较强的由综合

股负责起草。 2、各股室起草的文件,要符合公文格式,文理清楚,标点准确,由各股长和办分管领导审核,交综合股文字把关后,再呈请主要领导审批签发。 3、起草、修改或审批文件,一律用钢笔(蓝黑或黑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领导批示写在装订线以内。 4、各股室呈报正式文件的文稿应附“发文稿纸”。写明文件标题、秘密等级、印刷份数、发文范围。承办单位、撰稿人。 (四)文件打印 1、本办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由综合股负责。所有文件、材料打印、复印须经综合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2、打印机、复印机仅限打字员使用,末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3、严格控制打印、复印份数。 二、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执行保密法,严守国家机密,防止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密级档案的管理,不在无保密安全设施的地方存放密级档案。 (三)严格借阅审批手续,对有密级的档案,一般只准在档案室阅览,随用随还,不准非有关人员借阅。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模板

企业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概念和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四条公司全体成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六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及改进保密方式、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职员实施奖励。 第七条公司保密信息界定: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以及公司的商务谈判资料、报价等信息。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7、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结算办法等系列制度;以及公司各部

门录入K3系统的数据(包含生产数据、财务数据、销售数据、技术数据等公司运营数据)。 8、公司内部流通文件、集团来文(外来文件)、行业内文件。 9、公司生产技术资料(工艺标准、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项目)。 第三章秘密界别的划分 第八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第九条对于公司密级的界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例如:报价等信息); 2、公司的规划资料、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包含营销、生产、技术、设备等资料、部门的各类数据材料)、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规章制度等内部流通制度文件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待遇、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77066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Computer security man ageme nt system mod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直)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网络必须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各单位接涉密网络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照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

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集团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第三条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 《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审查、审核、监督、检查、指导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XXX公司信息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软件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集团公司各项信息化的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

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硬件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换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集团公司计划管理规定上报到《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添置计算机应尽量采购带操作系统计算机,严禁使用盗版操作系统。提交至《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经XXX公司信息部审核后,按照集团公司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应定期经行公开招标采购,硬件设施采购由XXX 公司信息部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硬件自带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录入系统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正文)

关于计算机保密与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计算机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国家秘密,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使用,发挥办公自动化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计算机安全操作技术管理 第二条各部室的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建立包括机器配置、维修记录、更换部件等内容的计算机档案。每台计算机要明确专人管理,使用者为计算机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条使用者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使用计算机。按正常步骤开启和退出操作系统;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操作系统内设置网络的有关参数;不得随意删改计算机统一设置的系统软件;应经常清理计算机内无用文件和垃圾站内无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盘空间。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接线板的开关)。 第四条使用者要确保计算机在无病毒状态下工作。计算机要加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杀毒软件(一般一个月)和定期杀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对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软盘、U盘、移动硬盘、光盘)应经杀毒软件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无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在与室机关局域网切断连接的情况下,及时消除病毒。 第五条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安装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六条使用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时,要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国务院2000年9月颁布的(第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得进入色情网站、反动网站等非法网站。不得利用室机关的网络设备传递反动、错误的信息。违反此条规定者,由办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计算机,并按相关的规定给予惩处。 第七条计算机的购置和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如网络错误或系统死机等),应及时与办公室管理人员联系,由办公室指派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以免造成使用者数据的破坏。维护人员修理后需作修理记录以便备查。 第八条使用者要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随意拆装上网计算机的网卡和网线等网络设备。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中,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机关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硬盘中存储确定为密级的文档,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时,必须切断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状态。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络进行收集、整理、窃取国家秘密的活动;利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送、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传输绝密级涉密信息。对机密级、秘密级涉密信息,应当分别作出"机密"、"秘密"标志,加密后在有关保密网络传输。禁止在国际互联网上传递一切涉密信息。

《信息化安全保密管理制度》4.doc

《信息化安全保密管理制度》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

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5、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存储、传输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执行; 6、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未经信息安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和明码传输; 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信息加密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3、涉及社会安定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4、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与部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秘密信息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国人防2009-324号 核心提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国人防〔2009〕324号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 国人防〔2009〕324号 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 通知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做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对于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提升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功能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落实。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至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主题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质量检测] 管理 抄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办公室。(共印380份)承办单位:国家人防办公室联系人:丁果玄电话:66766315 余下全文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内容上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加工、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专项性能检测包括: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 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机构,应按本规定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验研究与质量检测中心在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下,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新产品的试验定型与系列化工作; (二)负责制订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防护设备试生产和增项产品的质量检测,承担各级人防部门委托的仲裁检测业务;

最新版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方案

最新版 集团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方案

1目的 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公司实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是: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总经理和办公室。 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总经理: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文件、资料、信息和计算机网络、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管理对象 3.1公司秘密事项 3.2公司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3.3公司涉密员工 4定义或范围 4.1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公 司内部重大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方案。

4.2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2.1技术信息:指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 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新技术影响的预测、设计、 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方面。新技术 信息包括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成果,技术秘密中也包 含技术信息。 4.2.2技术秘密:公司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公司自行研制开发或 以其他合作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 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公司已采取了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 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 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指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 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 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4.2.2.1非专利技术成果: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的四个 条件: 4.2.2.1.1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 术诀窍; 4.2.2.1.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信息渠道直接 获得; 4.2.2.1.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公司获得经济利益或竞 争优势;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四、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对所有计算机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 2、设置开机口令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3、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4、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严禁同一台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 五、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严禁与国际互联网和非密设备连接,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一机两用; 2.禁止使用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外围设备、网络交换等设备; 3.不得擅自进行数据信息交换,确有需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通过光盘刻录的方式进行; 4.初始配置涉密计算机时,应对硬盘进行格式化,操作系统初始化处理,落实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备案登记,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5.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涉密计算机系统的保密防护措施和系统设定,严禁降低计算机密级或更改工作用途; 6、涉密计算机应在指定办公场所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变

更办公场所,甚至带出办公场所; 7.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bios密码、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且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 8.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要由专业人员来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现场监督,严禁修理人员复制或读取涉密信息,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9.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使用或处理涉密信息时应及时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并销毁,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出售、遗弃或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