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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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

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电规章〔2016〕第 92号

《XX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于2016年5月31 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5月 31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XX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监督工作,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电厂生产设备、设施、器材及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章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 XX电厂法定代表人(厂长)为XX电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组织制定、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XX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

第三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以下简称安环部)是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全厂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档案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安全规程。

(二)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厂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全厂生产实际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参与火灾后的事故调查。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程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由于我厂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要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八)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九)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行政正职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也是XX电厂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厂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组织制定、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各二级单位安全专工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班长是基层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为本班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班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第四章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八条厂消防管理工作实行由法人代表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消防管理业务接受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厂的消防管理机构,防火委员会主任由厂法人代表担任,成员由主管厂领导、安环部、生产部、办公室、计划部、政治工作部、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安环部为厂日常防火安全管理监督机构。

第十条基层二级单位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有义务消防队名单。各单位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义务消防组织调整情况,以及防火重点部位负责人、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书面报安环部备案。

第十一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厂实际情况,定期研究部署防火安全工作,整改火险隐患和表彰奖惩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把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十三条坚持开展新工人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掌握灭火器才的使用、操作方法、灭火种类,

并把防火知识作为安规考试的一项内容。

第十四条消防机构每年要有计划地对厂义务消防队员、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以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五条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或上级公司的要求,由消防机构牵头,组织防火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按要求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利用安全活动日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学习有关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每年进行一次防火重点人员消防知识考试或消防知识竞赛活动。

第十七条消防机构要依照消防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厂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第十八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专工)每日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四)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九条消防机构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多部门参加的联合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危险化学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做好节假日前的防火检查。

第二十条根据季节特点和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防火检查填写好检查记录,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和期限。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采取安全措施,尽快列入整改计划,彻底整改,消防机构对每次防火安全检查的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登记在册,并予以通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防火部位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及时汇入防火档案。

第二十二条各基层单位应在春检、秋检、节日前及季节变化时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检工作,坚持日常消防

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消防安全检查坚持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生产要害、防火重点部位或部门为重点。

第二十四条消防机构应参与和协助地方消防机关,对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办公楼、综合楼内的消防栓由物业部门负责管理维修。消防泵房的设备、设施的维修由机化检修专业负责。电气设备维修由电热检修专业负责。生产现场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保养及定期运行试验由发电一分场、发电二分场负责(消防泵定期试运时间为每月15日遇星期六、日顺延)。对在试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因工作需要或消缺停消防水时,必须经厂消防监督人员同意,当值值长批准。生产厂区的消防栓、消防设施、器材由所属单位负责管理。

第二十六条设置在各部位的消防器材要按责任区划分,定期检查,对丢失、损坏或使用过的消防器材,必须及时向消防机构报告并说明情况,灭火时用过的器材空瓶必须送回原位。

第二十七条室内外配备的消防器材统一存放在消防器材箱内,不准露天存放。器材要干净整洁,摆放有序,位置明显,使用方便,并标有数量及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消防器材的配备由消防机构负责,冬季厂室外消防栓、阀门的保温工作由各设备管辖单位负责。

第二十九条为保证消防给水压力,禁止擅自改变消防管道的布局和功能。禁止擅自动用消防栓,必要时须经厂消防监督人员同意,方可动用。

第三十条生产现场的消防器材由存放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并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处于良好状态。生产运行班组要认真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丢失、损坏及时报告。

第三十一条消防设施(器材)的检修、配备,由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厂消防监督员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移动式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警戒线范围内,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备品不准随意移动。严禁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物品。对消火栓要加强管理,消防栓五米周围严禁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影响灭火工作。

第三十三条根据生产情况、灭火等级、防火要求制定消防器材配备计划和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并保证存放位置干燥通风,防止受潮、日晒、火烤、腐蚀、碰撞,安全可靠,取用方便。

第三十四条除灭火检查、试验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做它用,不得遮挡、掩埋、移动、拆卸或损毁消防安全标志,不准堵占消防车通道或取代消防颜色。因工程施工需要改动必须经消防机构批准。

第三十五条生产要害、重点防火部位严禁火源。确因工作需要,须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XX电厂动火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程序,重点区域动火时,要建立灭火预案,并指定消防管理人对动火实施监督。

第三十六条强化防火意识,严格执行高温热源、电缆、油系统防火措施,电气设备的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槽、电缆孔洞要用阻燃材料封堵,电缆架、电源箱要做到每月清扫一次。电气设备、电源箱附近,禁止存放可燃物,电源保险丝要符合要求,不准用其他金属材料代替。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乱拉电源。施工现场、临时工棚需要接电源时,必须同责任单位、计划部联系,核定用电负荷,按防火要求安装电源,任何单位均不准使用电炉子。

第三十八条油区、油库及油品储存场所,必须设有“严禁烟火”等醒目警告标志牌。

第三十九条对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品的场所,要按有关规定安装防雷击装置和通风设备。其电气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并采取有关防静电措施,对防雷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证接地性良好,对检测结果记录在册,做到万无一失。

第四十条对危险化学品,严禁与其它物品混放,有专人管理,明确责任。确定安全距离,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存放地

点要有良好的通风及物品存放所要求的条件。

第四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完工后,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第四十二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按防火设计要求或经公安消防部门实地考察,确定配备消防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第四十三条购买使用的消防器材,必须有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注册商标,并经消防监督部门认可,方可购进使用,严禁“三无”产品进入。

第四十四条生产场所、公共场所的走廊、楼梯严禁堆放各类物品,有安全门和疏散门的,要有明显标志,时刻保障畅通。

第四十五条生产厂区严禁焚烧废弃物,确实需要焚烧的需征得消防机构认可,办理动火申请,并设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第四十六条义务消防队员要熟知全厂各个部位的道路水源等情况,熟知可燃物起火所使用的灭火器材种类。达到初起火灾能够及时扑灭,重大火灾能够控制。

第四十七条值勤、值班、运行人员要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和领导。

第四十八条发生火灾时,及时向火警119报告,并同时向厂内火警2119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消防队未到火灾现场前,运行设备发生火灾时,由当值(班)长担任。其他设备火灾时由现场负责人责任。各单位的负责人要迅速组织单位义务消防队和职工及时赶赴火场。按照先抢救人员、后保护物资的顺序,进行灭火救灾。

第四十九条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有关单位及人员要如实提供情况。火灾事故调查要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条发生重大火灾是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一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厂防火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表现突出的奖励200—5000元。

(一)有消防安全措施并能较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完善,年度内无损坏、丢失现象和火灾事故。

(二)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避免重大火灾发生,在火灾预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三)积极参加灭火工作,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四)对消防管理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

第五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及单位处以200—1000元罚款处罚。

(一)非本单位原因造成器材损坏未及时上报的。

(二)因本单位原因造成器材损坏,不能保证器材随时投用的。

(三)本单位所辖的设备场所发生一次及以上火情、火灾的。(四)因本单位原因,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发生火灾的。

(五)消防机构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后,限期不整改的。第五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罚款500—3000元。同时对责任人所在单位予以罚款500—5000元

(一)损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的。

(二)重点防火部位人员及其它有关值班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在禁火区内没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或在生产厂区非因工作随意动火的。

(四)在生产现场等使用电炉子的。

(五)违反用电管理而造成后果,造成经济损失的。

(六)非救火工作需要而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功能、动用消防设备、器材的,消防设施器材用后不放回

原位,造成丢失或损坏的。

(七)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火灾尚不以追究法律责任的责任人和单位,按火灾的等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干扰公安消防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二)慌报火警、制造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灭火间距、埋压、圈占消防设施的。

(四)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五)盗窃消防器材或消防设施的。

(六)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消防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乱用职权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支持性文件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五十八条《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第五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第六章相关记录、图表

第六十条 XX电厂义务消防队及任务(附件1)

第六十一条 XX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流程图(附件2)第六十二条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附件3)

附件1 XX电厂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一、发电一分场、发电二分场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分场主任副队长:各专业副主任

成员:分场全体员工

任务:机、炉、电、燃运行各部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及初始火灾的扑救工作。

二、机化分场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分场主任副队长:分场副主任

一班长:主机班班长成员: 10人

二班长:水泵班班长成员: 10人

三班长:管阀班班长成员: 10人

四班长:辅机班班长成员: 10人

总计:46人

任务:本专业的灭火及物资组织,日常消防供水设备的检查维护。

三、锅炉分场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分场主任副队长:分场副主任

一班长:本体班班长成员: 10人

二班长:转机班班长成员: 10人

三班长:风磨班班长成员: 15人

四班长:管阀班班长成员: 8人

五班长:电焊班班长成员: 10人

六班长:起瓦班班长成员: 8人

七班长:环保班班长成员: 8人

八班长:辅机班班长成员: 8人

九班长:机加班班长成员: 8人

总计:96人

任务:本专业的灭火及物资组织,并协助其它专业火灾的扑救。

四、电热分场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分场主任副队长:分场副主任

一班长:电气班班长成员 12人

二班长:电机班班长成员 12人

三班长:热控班班长成员 10人

四班长:电试验班长成员 10人

总计:50人

任务:本专业的灭火及物资组织,并协助其它专业火灾的扑救

五、燃料分场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分场主任副队长:分场副主任

一班长:输煤检修班长成员:8人

二班长:卸煤检修班长成员:10人

三班长:燃电班班长成员:10人

总计:33人

任务:本专业的灭火及物资组织,并协助其它专业火灾的

扑救

六、除灰分场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分场主任副队长:分场副主任

一班长:检修班长成员:10人

二班长:分场专工成员:18人

总计:32人

任务:本专业的灭火及物资组织,并协助其它专业火灾的扑救设备抢修。

七、供热分场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分场主任副队长:分场副主任

成员:分场全体员工。

任务:供热泵站运行设备的日常防火检查及初始火灾的扑救工作。

八、综合中心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主任副队长:副主任

成员:综合中心全体员工。

任务:所辖工作范围内的日常防火检查及初始火灾的扑救工作。

九、机关义务消防队及任务

队长:安环部主任副队长:生产部主任

成员:机关部室全体员工。

任务:所辖工作范围内的日常防火检查及初始火灾的扑救

工作。

附件2 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流程图

附件3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整改通知.doc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通报典型案例要求做好今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准备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培训、代报名、虚假承诺等行为2019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针对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消防救援部门主动配合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强化监管,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通报了近年来违规培训、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例。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落实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配合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二是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三是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四是对发现确认的虚假承诺行为,由有关部门及时

依规处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出于营利目的,以“官方指定培训”、“内部绝密资料”、“押题保过”、“代报名”、“挂证挂靠赚钱”等虚假欺骗信息甚至伪造公文等违法手段,招揽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报名考试,扰乱了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秩序。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与当地人社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借鉴消防救援局整理的《涉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培训、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例》(附后),利用多种媒体尤其是网络手段,大力宣传违规报名、虚假承诺、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使公众充分了解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内容、要求和程序以及虚假承诺的不利后果,诚信报名、诚实参考。 附: 涉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培训、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例 案例一:孙某远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犯罪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17日,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某远伪造《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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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 成员: 社会急救电话: 急救电话---120火警----119公安----110 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一、项目部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共同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确定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复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

消防监理实施细则5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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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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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部:取消100米以下建筑消防验收(附全文) 除了25米高的医院、100米高层、5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2500平方米儿童老年场所、甲乙类多层厂房或仓库外的其他建筑都不 需要消防验收了。 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 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倒查工程建没、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今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 《意见》明确指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消防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

一 取消公众聚集场所 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部门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通过互联网向消防部门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营业。 二 取消一般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和备案 仅对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医疗建筑和其它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以及生产和储存甲、乙类易燃品爆危险物品的多层厂房、仓库等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实施

消防验收,审批时限缩减一半,不再对其他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 加强对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的抽查。本意见下发前消防部门已经受理尚未办结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属于前述应纳入消防验收范围的。不再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 三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资质许可 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消防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登条件,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加强对相关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 取消消防产品市场

消防应急预案怎么做.docx

了解和掌握火灾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准确,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应急预案,欢迎来参考! 1.目的 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制造现场(车间)/项目部(现场施工安装)所辖区域的防范应急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应变方案的统筹、组织实施和处理。 3.2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然而项目部的各义务消防队员为应变方案的主要执行者。 3.3公司各部门、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按公司规定要求,执行和落实各应急方案。 4.方案内容要求 4.1消防应变方案 4.1.1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等部门应根据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置《消 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并张贴在明显之处。 4.1.2一旦发生火险,消防应急小组人员进入各自岗位,组织进行火灾报警、扑灭火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质的行动中。 4.1.3火险扑灭后,应留有人员看守,预防余火再燃。 4.1.4若火险靠自身力量不能扑灭时,应执行《消防管理规定》请求外援力量。 4.1.5火险扑灭后,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4.2防台风方案 4.2.1确保公司办公、生产制造、施工工地的货物、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方案的精神就是坚持正常生产和作业并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各部门、施工工地防台准备工作内容: 4.2.2.1按时收听气象台的气象预报,掌握台风信息,此时随时做

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 4.2.2.2应考虑库场堆存情况,包括物资品种,数量和所属货主单位,列表报送防台指挥部,动员和组织物资疏运工作,尤其就是怕湿货物要立即采取疏运措施。 4.2.2.3做好流动机械安全转移计划,做好施工工地等固定机械、升降塔的加固、包扎和拆卸马达部份的工作准备和人力。 4.2.2.4督促电房(包括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装置),全面检查工地架空和地下输电线路、 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防止漏电伤人。 4.2.2.5保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机电科人员加强值班,一旦停电,仍能正常供应。 4.2.2.6加强电话守听,通讯工具严禁关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 4.2.2.7各单位在防台风时要做好后勤供应的保障工作。如粮食、副食品,此时备用水池应有一定数量储备。 4.2.2.8各工地、各仓库,应落实防台防水、堵漏准备工作就是否充分,屋顶、门窗以及排水情况就是否正常,如有缺漏应立即补齐或维修。 4.2.2.9全司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全力以赴,抢险救灾,此时把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4.3防汛、防雨湿 4.3.1公司各部门所管辖之物资应在汛期和雨季保护好不受损失。 4.3.2汛期、雨季来临之前,各单位应对辖区范围内的排水系统做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发现残缺,应立即修补更换,确保汛期、雨季这些系统通畅无阻。 4.3.3汛期、雨季来临之前,露天堆放物资所遮盖的油布、绳索等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做好修补,对欠缺的数量要及时上报,购进备用。 4.3.4汛期、雨季时节,要加强对露天物资的巡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堆放物资安然无恙,如有被浸受湿,应逐级上报,数字要准确详细,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九篇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 局部修订);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六、本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主要设备及机具:提升机、搅拌机。 第三章监理机构安全岗位职责范围工程暂不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具体安全职责范围分工如下: 一、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室外吊篮、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 二、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用电以及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涉及到电气专业内容; 三、水暖通专业工程师负责:现场用水; 四、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协调好全体监理人员相互协作,确保安全施工。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公司统一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 监理机构框图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仓库消防管理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部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二章:组织领 导 第一条:仓库主管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超市事业部和公司,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追究仓库主管领导责任。 第二条:仓库内部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管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仓库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严密配合保卫科做好仓库的消防日检、月检、年检工作,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第三条:仓库主管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义务消防员,参与保卫科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知识培训,以提高仓库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仓库主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安排仓库人员定期参与保卫科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二)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仓管员)

消防应急预案 (4)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根据本工程建筑施工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施工中必须从实际出发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及建设局颁发的施工现场防火要求规定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施工措施方案。 一、施工现场义务施工组织系统、施工管理组织成立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施工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人员名单附后。、职责任务、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经常检查施工器材以保证施工的可靠性、经常检查现场的施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义务施工队:、成立以单位工程项目部经理为义务施工队队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队员若干人的义务施工队。、义务施工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施工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记录、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着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材料的存放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器“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在施工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到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三、用火审批:审批程序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

火炬监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518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火炬监理安全监理实施细 则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火炬监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⒈ 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1号); ⒉ 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 法》(20xx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0号) ⒊ 20xx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xx年11月24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⒋国务院20xx年1月9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⒌ 20xx年1月13日公布并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⒍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xx年10月13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⒎建设部1999年5月1日颁布并施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以上简称“两法、三条例、一决定、一标准”); ⒏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版

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

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13类消防产品不再强制性认证

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13类消防产品不再强制性认证 7月29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对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三类消防产品不再强制性认证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在29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表示,《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消防部门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 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是此次消防执法改革遵循的原则之一。根据《意见》,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透露,据初步估算,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琼色表示,放宽市场准入后,针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从事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能违规从业的问题,将制定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并相应增加有关罚则;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让市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自我调节配置、优胜劣汰;加强对机构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取消事前审批后,针对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可能会出现的违规营业问题,也将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作为公众聚集场所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承诺的法定依据;实施事后核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场所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同时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从重处罚。 “需要说明的是,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管理目前还未完全具备实施条件,应急管理部正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实施。”琼色说。 本次消防执法改革,还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仅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介绍,调出的13类产品如消防水带、消防车等,基本是消防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产品,还有一些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这些产品质量比较稳定。通过改革,预计减少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及1万余家企业,可以大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通用版)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上海市消防条例 (3)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和管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防火防爆的措施,并督处施工单位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如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防火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各种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

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根据不同等级动火作业执行审批制度。 (7)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的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8)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木工间防火 (1)严禁吸烟,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2)每天下班前做好落手清洁工作。刨花、木屑必须堆放在安全场所,定期处理,以免火灾事故发生。 (3)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4)严禁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应报有关方面同意,并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并落实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加强维护保养,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4、危险品仓库的防火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制度 1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 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规定, 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 架空电力线等的 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 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设置消防车通 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 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 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 道, 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 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 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 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 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 不同的物品, 必须分库储存, 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 的场所, 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 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 水的地点。 2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 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 在炎热季节必须 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 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 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 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 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 检查符合要求方准 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 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 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 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并采取安全措施, 进行现场监护, 备好充分 的灭火器材, 作业结束, 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不准住人, 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 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 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 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 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 必须轻拿轻放, 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 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并应当在可能 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 必须戴防火罩, 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 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 随车 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 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 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 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3号――关于启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3816522021.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s://www.360docs.net/doc/381652202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3号――关于启用国 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的公告 经应急管理部研究决定,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件类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是证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身份,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有效证件。本次启用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以下简称《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 二、证件式样。《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均为本芯式,规格为11厘米×7.5厘米,证件塑封采用阻燃防水材料,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制作,证件封皮颜色《干部证》《退休证》为黑色、《消防员证》《学员证》为暗红色,封面烫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徽及文字,背面凹烫“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监制”字样,内夹单页折叠式证芯。 《干部证》《消防员证》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单位、职务、衔级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退休证》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原单位职务、批准退休时间、衔级、原职务(技术)等级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持证人自然信息加密生成的二维码嵌印至内芯底部。《学员证》使用专用证芯,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部别,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 《干部证》《消防员证》编号采取“应急消”冠字头加8位数字的编号形式,《学员证》编号采用学员本人注册学籍的学号。 三、证件发放对象。《干部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的管理指挥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的消防员;《学员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在校学员;《退休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批准退休的干部和消防员。 四、证件使用管理。《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证件封皮、证芯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统一印制。《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由总队级以上单位、消防救援院校的政治机关按规定制发。各类证件在发证机关栏、个人照片处分别加盖发证单位证件专用章和制证钢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式样) 应急管理部 2019年1月29日 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3816522021.html,/fg/detail2096244.html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及指导思想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指导思想:立足于消除火灾隐患、出现火灾顺利处置的要求,从项目部现有实力和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救援作战计划,并 加强演练,以便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人身财产 和项目部财产的损失。 二、总则 (一)为做好我公司及各项目部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应急机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部署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应急机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灾事故发生各职能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开展有效的扑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预案(以下简称:消防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燃气管理条例》 (三)本预案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火灾时由总指挥宣布启动。 三、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分管领导 成员:各部门成员 1. 总指挥职责: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练、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协调工作。 2.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的工作,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进行指挥组织人员、物资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等项工作。 3. 指挥部成员职责: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本单位消防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火灾危险性、扑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数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必须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等基本情况。一旦本辖区内发生险情,立即报告消防应急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四、技术措施 (一)发生火灾由总指挥宣布启动消防预案。义务消防队长、义务消防队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在火灾现场前汇集,组织和指挥灭火作战及现场人员的疏散。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报警及人员疏散。 (三)在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到达前,义务消防队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控制,在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到达后,服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抢救贵重物品,视事故情况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四)报警 (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安全技术部报警,同时说清着火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样本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九篇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88;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2001(2002年 局部修订);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28-2000; 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JGJ88-92; 7、《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94;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JGJ79-2002;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六、本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主要设备及机具:提升机、搅拌机。 第三章监理机构安全岗位职责围工程暂不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具体安全职责围分工如下: 一、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室外吊篮、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 二、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用电以及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涉及到电气专业容; 三、水暖通专业工程师负责:现场用水; 四、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协调好全体监理人员相互协作,确保安全施工。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公司统一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 监理机构框图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完整版)消防应急预案范本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本单位来宾、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证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明确各岗位、部门、人员职责,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灾蔓延,安全迅速的组织现场群众疏散和自救,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一、报警和接警处置警程序 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通过报警装置向消控中心报警,不得谎报。 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报警时,首先用对讲机或电话询问相关地点工作人员现场情况,并就近派遣一名保卫部人员赶赴现场查看。如属误报,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填写值班记录表;如发现确实发生火灾,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开启防排烟系统,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保卫部及时到位控制火势蔓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二、确认火灾发生后的整体处置程序 (1)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消控中心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选取

一切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控中心向公安消防119报警后,立即打开起火层相关楼层的应急广播和消防警铃,通知相关楼层人员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疏散,疏散时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尽量不引起现场群众恐慌,并提醒现场人员注意防止烟气。 (3)消控中心根据指挥指令切断火灾区域内的非消防电源,迫降电梯至底层,保持与现场工作人员的联系,并根据现场情况开启如:消防泵、喷淋泵、防火卷帘等设备;在现场不需要或不允许的情况下严禁随意开启设备。 (4)消控中心人员在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及时向消防部队报告火场情况,并协助扑救火灾。 (5)单位值班领导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消控中心,并在消控中心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单位最高领导人任总指挥。利用通讯设备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消控中心与各个地方、部门、外界的联络畅通。扑救指令包括: 1、疏散现场群众,划定安全警戒区域; 2、是否需要启闭消防泵、喷淋泵、气体灭火等设施设备; 3、是否切断电源、迫降电梯; 4、是否关闭空调、通风设备,启动防排烟系统。 5、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灾扑救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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