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帐务处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外贸企业出口帐务处理

原理:外贸企业实行免退政策

免:指企业出口环节免提销项税

退:指企业进货时承担的进项税,按相应的退税率退回企业。

方法:单票对应法,有进有出,进出一致(数量一致,单位一致,品名一致)提醒:1购进出口商品的进项,不能抵扣。(营改增后,支付货运代理国内费用部分增值税发票能否抵扣全国各地处理方法不一,最好与当地税局沟通后处理)

2征退税率差与生产企业一样,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设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录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

—已交税金(核算出口企业当月上交本月的增值税额)

—减免税金(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这实际上是生产企业出口应用的科目

—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退税(记录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出口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对按税法规定,

不予退税的部分,应在作出口成本增加的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出口企业应收到退税款)

常见帐务处理:

1.购进商品准备用于出口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根据购进商品对应的退税率,计算出应收退税额和转成本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供货发票不含税金额*退税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此笔凭证可以等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审批通过后,根据退税申报汇总表来做)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出口单据收齐且信息齐全申报成功,税局审核完毕,退回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出口成交方式

FOB 离岸方式 (退税计算成交方式)

CIF 含运保费的到岸成交方式

CNF / C&F 含运费不含保费的成交方式

F(离岸方式)+C(运费)+I(保费)=CIF(到岸方式)

F+C = CNF / C&F

2.外销出口

A发货

借:应收帐款(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或者实际结汇牌价)报关单上出口月份当月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或者实际结汇牌价)

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CIF或CNF(C&F)成交方式,怎么做

①第一种做法,还是上面一样

借:应收帐款(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或者实际结汇牌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或者实际结汇牌价)

②第二种做法

借:应收帐款(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或者实际结汇牌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FOB收入)(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或者实际结汇牌价)

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付运费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贷:银行存款

这二种做法,理论上讲是一样的,第二种做法似乎更完美,因为我们知道,出口企业收入应是FOB收入。但是实际工作中,报关单上的运保费往往是预估的,与实际发生的运保费有一定的差额,这样第二种做法中导致其他应付款—运保费平不了。所以我们建议还是按第一种方法做,简单明了。B运保费结算

①如果是CIF或CNF(C&F)成交方式,应有运保费的支付,国外运保费结算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或贷方红字)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对于电脑财务软件核算,有的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记在贷方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红字)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②另外一种做法,是不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而是记入营业费用中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这种作法是非正规的做法,我们知道,出口收入应是FOB收入,那么离岸后发生的运保费不应记入成本费用中,而是应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将它记入营业费用,尽管对利润的影响是一样的,但是不大符合税收原理。同时它也会抬高了主营业务收入,对年终所得税汇算时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计算招待费、广告费等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是国内运杂费结算

借:营业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针对营改增企业)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如果当地税局不允许出口货物国内运杂费抵扣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C收汇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或者实际结汇牌价)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应收帐款

D结汇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实际结汇到帐的人民币金额)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或者实际结汇牌价)

(我们发货、收汇、结汇可能不在同一个月,这样导致记帐外汇牌价不一致,到年底再进行调整)

E付佣

付佣方式一般有:

(1).明佣。它是根据成交的价格在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内扣佣金。在会计上可按出口发票所列

货款的净额作“自营出口收入”对于这种方式,我们直接按发票净额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合同规定卖方收汇后再付佣金给客户,发货时凭证如下:

借: 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全额收汇情况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佣后净额)

其他应付款—佣金

付佣时借:其他应付款—佣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合同规定银行直接按扣佣后金额付款给卖方,则发货时凭证如下: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净额收汇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佣后净额)

(2).暗佣。它又称发票外佣金,是指不走出口发票上列明的佣金,而是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佣

金率和支付方法。这种佣金一般是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的。这种佣金一般是按合同及收佣方的单据,做“营业费用”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

F.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差异调整:

对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实际收到出口退税如与原申报退税数不相符时,应调整差额,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出口销售成本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4.退货

(1)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如发生退关或退货的,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不予退税)(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银行存款补税款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的退关退货,不应补交税款,也不作上述会计分录。对于退货的货物,如果以前都记入了主营业务收入,则应冲回

借:应收帐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如果退货后再换货报关出口,那么分二步处理,一是退货,二是重新出口。(2)退货回来后,货物如何处理

A.如果是转内销,则应到税局办理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单》抵扣证明,因为以前进货发票是用于出口的,按认证但未抵扣处理的,现在不出口了,转内销了,则应可以进行抵扣,这个要填在附表二里外贸企业抵扣证明那一栏。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果退回供货商,也应按销售方式开具发票给供货商,计提销项税,因为退关退运的,往往超过了180天,不能再办理红字发票审批单了。当然,如果这笔货以前未退过税,进项发票也未超过180天,那可以按审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的方式处理,但是比较麻烦,建议直接按销售方式处理为好。

B. 如果退货后再换货报关出口,那么分二步处理,一是退货,二是重新出口。经典例题:

某外贸企业当月购进用于出口商品,计税金额100万,税额17万,已正常认证。出口金额CIF成交20万美元(其中运保费折人民币1万,已按票支付),按合同付佣金1万给中间商,中间商提供了佣金发票,当月1日汇率,退税率13%

帐务处理:

1.购进商品100万

借: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帐款-**客户 117

2.征退税率差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4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转出) 100*()=4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13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3.出口CIF20万美元

借:应收帐款-**客户 USD20*=121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121万

4.付运保费1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1万(红字)

贷:银行存款 1万

5.付佣

借:营业费用 1万

贷:银行存款 1万

6.后收到国外货款,实到帐万美,当日结汇,汇率

收款借:银行存款-美元核查户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贷:应收款帐-**客户 20*

转美元结算户借:银行存款-美元结算户 *

贷:银行存款-美元核查户 *

结汇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

贷:银行存款-美元结算户 *

7.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3万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13万

如何理解购进出口商品的进项,不能抵扣。

1.购进商品100万

借: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帐款-**客户 117

2.征退税率差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4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转出) 100*()=4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13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体现在增值税申报表填报上,进货发票认证后,填在附表二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和“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同时附表二里进项转出也不要填了,这样增值税申报主表里,对于这一笔业务,进项税额是没有的,进项转出也是没有的,最后反映应纳税额也是为0的。

对于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有专门的课件进行了讲解。

有人以下面变通方式做

1.购进商品100万

借: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帐款-**客户 117

同时为了体现不抵扣进项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1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转出) 17

2.征退税率差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4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100*()=4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13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另对于零退税率及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有关帐务处理和申报表填写在《出口企业增值税申报》课件有讲解,请关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