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共产党员佩戴党徽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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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产党员佩戴党徽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共产党员佩戴党徽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为推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共产党员“学党章、戴党徽、树形象”活动。现将佩戴党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佩戴党徽旨在亮身份、作表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激励全局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骨干带头作用,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党员形象、影响带动周围的同志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形成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

二、佩戴对象

全局全体在岗党员。

三、佩戴要求

1.党徽徽章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前中间位置。党徽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上方。

2.党员在正常工作期间、党内重要活动期间(如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宣誓等)及党组织要求佩戴党徽徽章的其他时间和场合要佩戴党徽徽章。

3.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徽章尊严,妥善保管、佩戴。如有丢失损坏,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由局机关党委予以补发。

4.市直机关工委和局机关党委将不定时抽查党员佩戴党徽徽章情况,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佩戴党徽徽章3次以上的集体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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