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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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励审批表

日期: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职工奖惩条例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注:1、本表可由初审单位手工填写,也可从业务系统中输出;

2、本表一式四份,审批机关、初审单位、参保单位与职工本人各一份。 填表说明 1、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职)、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初审意见”栏(初审单位不签章)和“审核意见”栏(初审单位签章)。 2、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初审意见”栏(初审单位签章),由市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受委托办理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保险局按第一条规定填写。 社会保险局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对退休条件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事项作出认定,认定的事项与初审认定的事项一致的,签署同意初审认定的事项;认定的事项与初审认定的事项不一致的,签署不一致的事项。同时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签署:该同志符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同意报批。 3、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由参保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办理的由参保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对退休条件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事项作出认定,认定的事项与审核认定的事项一致的,签署同意审核认定的事项;认定的事项与审核认定的事项不一致的,签署不一致的事项。同时,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签署准予退休和退休类别或退职及其依据,并签署退休时间和待遇支付时间。即:该同志符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准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并按国家和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签署退休时间和待遇支付时间。对不符合退休、退职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签署不予退休、退职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并说明理由。 4、在确认实行个人缴费前间断年限时,实行个人缴费时间的确定:对1993年3月1日前或1993年3月1日起参保的人员,按1993年3月作为个人缴费

职工奖惩条例表格.格式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员退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退休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退休条件、时间认定 第四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1、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即:男员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不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 员工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办理退休手续: 1、员工向公司借款尚未还清的。 2、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失尚未赔偿的。 第五条: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出生时间为准。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员工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员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第三章退休程序 第六条:员工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前90天启动退休审批流程。对公司负有债务清偿义务、损失赔偿责任的员工,应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履行其义务。员工逾期未完成债务清偿、损失赔偿的,公司将通过诉讼实现其权利。 人力资源部提前60天填写《员工退休审批表》,经财务部、法务部确认无异议后,交员工所在部门领导会签,人力资源部经理确认,报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审核,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完成《员工退休审批表》审批流程后,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员工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退休手续。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退休次月,停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退休待遇 第九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员工自退休次月起可根据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已满足本规定退休条件的在岗职工,自规定实行后办理退休离岗手续。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4、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5、工程、财务、技术、纪检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 1 第二章 第五条奖励与处分的类别:1、奖励种类: 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2、惩处种类(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3)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应奖励的行为描述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者);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者);6、举报弄虚作假者;7、发现公司宣传品内容不妥并及时报告者;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9、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并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感谢者;10、其它应予以表扬的行为。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2、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

职工奖惩条例通用版==经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职工奖惩条例通用版==经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员工奖惩制度(4)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让表现优秀、维护公司利益员工的行为得到鼓励、偏离公司价值观的行为得到改善,更好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 1、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员工的日常表现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2、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3、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4、处罚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四条奖励 1、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发放奖金、授予“优秀员工”称号、晋升。以上五种奖励可单独执行,亦可合并执行。 2、事实范围: 2.1 嘉奖: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预防事故或合理规避风险使企业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2.2 记功: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通报全公司。 绩效考核成绩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50%以上者;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2.3 授予“优秀员工”称号:评选时间为年底总结,评选结果在全公司公布,年终总结时,发放荣誉证书。 2.4 晋升:参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执行。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3、奖励实施程序: 3.1 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上报至总部办公室。 3.2核实:由办公室负责核实,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综合行政主管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物资奖励),报总经理批准。 3.3实施:在员工次月工资中体现,对应所得税由员工承担。 第五条惩戒 1 2、事实范围: 2.1 轻微违纪: 2.1.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轻微违纪,扣员工当月绩效工资20-50元。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戴胸章罚款50; 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的作业场所区)所吸烟者罚款20;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罚款20; 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区域30分钟以上,未告知上级或同事者罚款50; 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罚款50; 参会人员迟到者罚款20;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罚款20;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罚款20;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罚款20;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罚款20; 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罚款50。

职工退休审核表

职工退休审核表 工作单位 姓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 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一、职工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 女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原为干部身份或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后从事生产岗位且退休时连续在生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前十年在生产岗位工作累计满五年的,按生产岗位退休)。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 周岁。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退休程序 1、个人申请(限于办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及其它提前退休); 2、单位公示,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职工退休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劳社养【2003】219号文规定执行); 3、对公示期满后无疑异或经调查核实后无误的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政策规定审核后,单位将审核结果通知职工本人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说明:1、实行个人缴费后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不再折算工龄,“合计折算工龄”最长不超过5年; 2、“视同缴费年限”系指个人实际缴费前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3、因病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企业破产提前退休、其它提前退休以及女职工原为工人身份 按管理岗位退休和原为干部身份按生产岗位退休的,本人须在“个人意见”栏签字; 4、“退休政策依据”系指职工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发【1994】59号文件、中办 发【2000】11号文件和晋政办发【2006】33号等文件; 5、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档案、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部门各一份。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修订)

XXXXXXXXXXXX公司制度编码: 制度页数:共12页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编 制 :XXX 审 核 :XXX 核 准 :XXX 主办单位:XXXXXX发布日期:XXX年X月X日 生效日期:X年X月X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 奖惩的原则: 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 第四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审计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 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 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

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 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 4、审计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 5、工程、财务、技术、审计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 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 第二章 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第五条 奖励与处分的类别: 1、奖励种类: (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 (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 2、惩处种类 (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 (3)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应奖励的行为描述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 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者); 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 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 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 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者);

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东营慈铭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2)在体检过程中,发生登记、纪录不准确、不完整,弄错或漏检体检项目,或体检文书书写不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5)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跑动,或工作时间听音乐、上网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资料、玩游戏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报告和说明,或工作推诿贻误工作者; (2)发生差错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响且本人反省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6)发生突发事件,责任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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