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

一总贝U .......................................................................................

二计量支付管理程序 ............................................................................

三计量支付条件及要求 ..........................................................................

四计量支付原则 ................................................................................

五计量支付资料管理 ............................................................................

六交工支付 ......................................................................................

七、最终支付....................................................................................

八、支付管理业务操作规定.....................................................................

月度中间计量申请 .................................................................................. 目录............................................................................................

中间计量证书 ....................................................................................

中间计量计算书 .................................................................................

中间交工证书 ....................................................................................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

月度中间支付报表 .................................................................................. 目录............................................................................................. 中间支付证书 ....................................................................................

合同清单支付报表汇总表 ........................................................................

合同清单支付报表 ................................................................................

甲供材料扣款一览表 ...........................................................................

甲供材料供应统计表 ............................................................................

工程索赔支付报表 ................................................................................ 2013年月份工程施工进度及计划报表........................................................

目录............................................................................................. 2013年月份工程施工计划报表.............................................................

2013年月形象计划报表..................................................................

2013年月施工计划汇总表................................................................

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申请 ............................................................................. 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 ..........................................................................

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申请单 .........................................................................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及时做好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xx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凡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部门在进行计量支付业务操作时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计量支付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并对其应获得的款项予以确认付款的过程,计量支付不解除承包商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

《计量与支付》是项目合同的一部分,本办法是合同中《计量与支付》的具体操作方法及补充。

二计量支付管理程序

第四条XX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月度中间计量的计量周期为上月25日?当

月15日,截止日期为每月的25日,承包人的中间计量工作必须在次月15日前完毕,

详见计量支付流程图,逾期将不受理当月支付,计量支付整个流程的审核共需20天

t

N

N

计量支付流程图

第五条有关单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申报、审核内容,具体见下表:

计量支付申报、审批时间要求

备注:承包人报《月度中间计量申请》一式五份,《月度中间支付报表》一份第六条有关计量支付表格见附表。

三计量支付条件及要求

第七条计量支付必须满足规定的具体条件

1计量支付只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或经审批的变更项目进行。技术规范和图纸中列明或规定的任何工程或细项,在工程量清单中未有出现,将视为已考虑在其他相关工程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每期计量支付申请额度不低于300万元。

2、统计承包人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量办法,应符合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业主批准和认可;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3、只对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计量,承包商必须完成了拟计

量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项目所要求的“产品”时,才能组织计量

工作。一个项目工程或一道工序必须具备如下资料和验收手续后,才能计量。

①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

②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各种试验的频率要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③监理工程师抽检的试验数据;

④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⑤完成了需计量支付的分项工程评定表;

4、计量支付操作必须满足规定的程序和管理办法。

第八条计量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计量支付章节的规定进行,与计量支付有关的合同文件包括:

a、技术规范;

b、图纸;

c、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d、三方联测资料;

e、其它合同文件;

f、变更工程通知书;

g、索赔报告及批复。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的工程不得计量:

1、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计量项目已通过有关的质量检查、检验并且满足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是监理工程师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变更手续、资料不完备的项目不得计量。变更项目必须有工程变更令、变更工程通知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3、索赔手续、资料不完备的项目不得计量。工程索赔需提供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及证明材料,并获得监理工程师、业主的批准和认可,索赔程序应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计量是一种净值计量,任何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附加计量请求均被拒绝。

第十一条计量支付按下列要求进行:

1、工程开工前,总监办必须根据经检核无误的设计文件按工程量清单统计,计算出每一分项工程的计量总控制值(分项工程清单数量的90%)并经项目办批准。在施工过程中,在此值中加进根据按实计量的原则和经审批的变更工程所产生的正负增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分项工程计量总控制值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承包人在上报《月度中间计量申请》的同时须填报该月的施工形象进度报表、

次月施工计划报表(起止时间与月度中间计量申请规定时间相同),以及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检验单、认可书等,以上报表均作为计量支付的必要条件。

3、隐蔽工程的计量工作,由工程部、合约部会同总监办联合现场办公,对完成数量进行核查计算,并通知承包商一起组织计量工作,必要时附影像资料。

4、非隐蔽工程计量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会同承包人进行,业主工程部每月进行一次现场集中核查。

5、承包人填写表格按照本办法下发的表格样式打印报表。计量支付表格均采用

A4 幅面,要求装订整齐,签字(盖章)无遗漏。

6、月度计量支付报表中一张表内只允许填入同一章的项目。

7、各计量支付报表中工程数量保留小数后两位,单价、合价或总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8、所有的计量均应有完整的计算。计量时应仔细分清已计量支付的部分或已计量的而未支付的部分或未计量的部分,避免超前计量、重复计量。未办理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手续之前,分项工程的中间计量的总和,必须控制在该分项工程的计量控制值的90%以内。

9、当一合同段内《工程量清单》中有独立清单编号的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含变

更工程),符合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条件的,承包人必须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分项工

程完工计量的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办批准后,承包人在期中支付申请时,可提出该清单工程数量

全部支付的要求。分项工程完工计量为成熟一项计量一项,在期中计量申请时附上已批准的《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及《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汇总表》(格式见附表),与《月度中间计量申请》合并装订。

10、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当分项工程完工,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后,即可进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工作,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过程中,应对已计量支付的分项工程数量进行清理,检查是否有数量上的超付、重付或质量不合格但已进行支付的现象。分项工程计量证书是完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办理最终支付时确定各分项工程工程量的依据。

四计量支付原则

第十二条计量支付项目工程数量实行复核、审查制度

1、核实和审查计量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在核实和审查过程中,主要应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所

申报的工程量是否有相应的计量证书或是否与计量汇总表中确定的数量一致。

2、核实承包人借款及业主供材的材料款的扣还情况。

3、由于工程变更引起清单工程数量的增减,在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之前,按原清单工程数量控制中间计量,但如该变更是减少清单工程数量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办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控制,避免超计量。在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之后,按核准清单后工程数量控制中间计量。

4、各部门相关审核人员应按各阶段时间要求抓紧对计量支付报表的审核,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计量支付内容执行具体规定

1、工程量清单100 章中的包干项目支付:其付款数量和金额应遵照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进行。

2、工程量清单中其它项目的支付:其工程数量应按计量证书中确定的数量,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进行计算。

3、变更工程支付:

(1)工程变更引起清单工程数量的增减,但不需要调价的变更工程项目的计量与支付:

a在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之前,按原清单工程数量控制中间计量与支付,但如该变更是减少清单工程数量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办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控制,避免超计量。

b、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之后,按核准的清单工程数量控制中间计量

与支付

(2)工程变更引起清单工程项目的工程内容或子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变更工程项目的计量与支付:

a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之前,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办有关部门按原清单单价分别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申请及批准手续。

b、在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之后,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办有关部门按核准的清单单价分别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申请及批准手续,由于调整清单单价而引起在此之前已经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手续的工程数量的支付差额在下期办理中间计量支付手续时将及时作出调整。

c、如同时存在清单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必须同时执行本文第(1)条的规定。

(3)工程变更新增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套用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单价进行计量支付:

a在承包人的《变更工程申请单》经项目办批准后,项目办可根据承包人的申请下达有暂定单价的《变更工程暂定单价通知书》,承包人、监理工程师、项目办有关部门按核准的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及暂定单价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有关手续。

b、在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后,按核准的清单单价办理有关手续,由于核准的单价与暂定单价之差而引起在此之前已经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手续的工程数量的支付差额在办理期中计量支付手续时将及时作出调整。

C、属于由原清单工程项目变更为新增工程项目,只要属于同一分部工程同一计量单位或同一分项工程不同规格之间的变更(如圆管涵改为盖板涵,摩擦桩改为支承桩等),其计量与支付办法除可按第a、b 小点办理外,也可在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之前,按原清单工程项目办理计量与支付的有关手续,在项目办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之后,按核准的清单工程项目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有关手续,同时核减已按原清单工程项目办理计量与支付的工程数量。

4、索赔支付:按索赔审批书中确认(或暂时确定的)的金额进行计算。

第十四条工程中应扣除各类款项按规定在每月的支付中扣除:

1、扣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20%、农民工

工资保障金为合同价格的2%,在工程交工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后半年内完成决算审计,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退还合同价款15%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全部给承包人;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28 天

内,在扣除已由业主代为支付、而根据本合同条款第49 条、第50 条应由承包人自费的缺陷维

修费用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保证金支付证书,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2、扣税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扣保险: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扣动员预付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扣材料款:对业主供应的材料,每月须扣回的金额,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的

业主供应材料单价计算。每月须扣回的数量,按承包人在材料供应计划中提供的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月材料供应数量进行计算,直到全部材料款扣回为止;属于承包人提出超计划供应的,按实际供应的材料数量计算应扣回的材料款;属于业主超计划供应的,按计划或实际使用的材料数量计算应扣回的材料款。

6、其他扣款:工程管理的罚款,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资质更换、机械设备更换及人员出勤情况有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或违反工程质量处罚条例的,按合同条款规定或质量处罚条例进行罚款,罚款金额在发生当月的月支付金额中扣除。

第十五条工程款采用月最低限额支付原则。业主在扣除承包人各种应扣的款项后,当月实际付款达不到300万元的,不支付当月工程款,累计到下月支付。

第十六条工程款支付与是否完成月度计划挂钩。

1、当承包人实际完成月工作量大于或等于月计划工作量的90%时,实际付款达

到30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情况支付;

2、如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当承包人实际完成月工作量只达到月计划工作量的

60%?90%时,业主按承包人当月应付进度款70%计量,若实际付款达到300万元以上则支付承包人当月工程进度款,否则该月工程款将累计到下一次支付中;

3、无客观原因,当承包人实际完成月工作量小于月计划工作量的60%时,业主

不予支付承包人当月工程款;

4、对于上月期中支付中暂扣的工程款,如承包人在当月计量中,实际完成月工

作量大于或等于当月计划工作量的90%时,则在本次累计一并支付,否则继续暂扣。

第十七条承包人对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业主在每次期中支付前对承包人的财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承包人没能按合同要求把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业主将给予通报并暂缓支付工程款,直至其纠正为止。

五计量支付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计量支付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整理。各种计量支付表格均采用A4幅面,要求装订整齐。每月计量支付资料分:第I卷《月度中间支付报表》,第U卷《月度中间计量申请》,第川卷《进度及计划报表》,各卷资料组成:

①第I卷《月度中间支付报表》:

中间支付证书、合同清单支付报表汇总表、合同清单支付报表、甲供材料扣款一览表、甲供材料供应统计表、索赔审批书、工程变更一览表等

②第U卷《月度中间计量申请》:

中间计量证书、工程计量计算书、中间交工证书、工程检验表、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评定表等

③第川卷进度及计划报表》:

月进度报表、月计划报表

承包人上报《月度中间支付报表》一份,其余资料一式五份:计量后承包人、总监办、工程部、财务部、合约部各存一份。

第十九条承包人负责计量支付资料竣工文档的整理工作,具体要求见《竣工文档编制管理办法》。

六交工支付

第二十条在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56天之内,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

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交工支付申请,并附上用详细资料说明的证实文件,表明:

(a)合同规定,直到交工证书中写明的交工日期为止按合同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

终价值;

(b)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款项;

第二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核证此支付,并报业主审批。业

主在收到该支付证书后应立即审核有关价款,并于56天内予以支付,或提出修改意

见退还给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交工支付按下行程序执行:

交工七支付流程支付

第二十二条承包商应在项目办主任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56天内向项目办提交一份最终支付申请书,申请书应列明整个合同期间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各支付

款项的金额和总额。申请书的格式与财务支付月报表的格式类同,申请书应附下列文

件:

a、各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

b、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工程通知书及变更工程一览表;

c、各种索赔审批书及汇总表;

d、迟付款利息的计算说明;

e、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业主供材到达现场计量表;

f、其它有效的费用记录及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合约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书后应在28天内予以审定。审定过程中应详细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费用申请中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有监理

工程师的签认,业主供应的材料款是否已全部扣回,并应就支付项目内容、单价、数量进行全面审核,开具最终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的格式与期中支付证书格式类同。

第二十四条项目办主任在接到合约部审定的最终支付证书后应在28内再次进行核实,特别是应对最终结算超出预算的合同要指定专人进行全面审理,以保证最终支付证书的准确性。对确实超出预算的合同,应进行最终结算分析,并办理追加预算的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在收到项目办主任签认的支付证书后进行查证,并在收到最

终支付证书的28天 -----------

缺陷责任期终止

项目办主任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7承包商56大内报最终支付申请书

不合要求

合约部28天内予以审定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建设管理,严格遵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执行有关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促进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工程计量,就是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环境要求的工作量。 第三条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已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确认及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依据是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及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计量是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利用计量手段强化承包人的合同意识,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状态,在合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加快计量工作的进程,缩短支付周期,为承包人资金的正常流动创造条件,以利于保证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第五条工程计量除了包括数量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计量,承包人将得不到付款,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计量与支付也是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是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即经三方(承包人、监理、总监办)签字确认的《工程0#设计复核台账》,该项工作必须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四个月内完成。如果未按时提供,则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和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工程量(即变更台帐),按实计量,严禁超计。 第二章工程计量的依据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八条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按设计复核台帐(如无设计复核台帐时则按工程量清单)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数量,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数量,计量尺寸以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为准。 第九条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条款。 第十条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批准的工程索赔费用审批表。 第十二条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三章工程计量的原则 第十三条计量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是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 第十四条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第十五条计量工程量以图纸尺寸工程量为准,施工中必然发生的“合理超量”应包括在净量的单价内,如路基填方的超宽填筑等,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规程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规程 一、试验室岗位职责 (一)试验室职责 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业主、监理、公司计量测试中心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负责计划并实施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工程原材料试验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抽样、常规试验工作,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复验和批准。 3、负责批准试验项目以外工程材料的送检工作,并将试验结果提交中心试验室复验和批准。 4、负责项目部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包装搬运以及周期检定、自校状况。负责贯标工作中主控及相关要素的实施工作。 5、参与施工中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查及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 6、结合工程要求,参与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检测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整理分析,建立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交工提供详实的试验检测资料。并对试验检测结果、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状况按规定进行上报和总结。 (二)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完成试验室的各项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对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定、批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3、掌握所属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动态和情况,协调各试验检测部门的关系,对不能检测的项目负责委托送检。 4、参加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与事故分析会议。 5、负责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修理、维护计划。 6、批准签发检测报告,对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7、负责考核试验室试验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对人员的培训、考核、提职、晋级提出意见或建议。

8、负责召开试验工作会议,组织参观学习、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三)试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试验室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贯标认证、信誉评价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试验室员工培训,员工工作质量考核评比、监督等工作。为保证和提高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条件。 3、负责各项试验检测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有效地组织检测工作。 4、善于与同事共事,主动配合试验室主任工作。 5、在主任不在位的情况下,全面履行主任职责。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室的技术工作。 2、负责制定试验检测技术方案,提出技术配置要求,采集符合本工程需要的试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负责实施试验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学习。 4、负责解决试验检测技术难题,签发、审核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报告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5、负责编制试验室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填写保存校准、维修记录和仪器标识。 6、负责编写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7、参与工程质量检验事故调查和处理。 8、负责贯标工作中主控及相关要素的实施工作。 9、负责各种试验检测数据的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工作。 (五)试验室质量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检测工作质量,定期向主任报告测试工作质量情况。 2、负责检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3、负责各类人员检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检查。 4、负责质量管理手册编写、修改及贯彻执行。 5、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 (六)试验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机构设置 本公司质管科设兼职标准计量员。受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对全公司质量、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二、管理内容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强调统一管理,做好上承下达。即企业的计量工作要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对企业内部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有: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办法,做到各项计量工作有章可循。 3、制订本公司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计量工作近远期规划。 4、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器具。制订量值传递系统表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组织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流转、使用、降级、报废等工作,防止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过程。 6、参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能源管理,管好计量数据,使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7、普及宣传计量知识。 8、统一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9、统一监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并代表本公司负责企业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管理,使计量支付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准确、规范、及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程序应符合项目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的签署应齐全。 第三条进行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应由项目质检部经验收后,质量达到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第四条计量支付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已经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如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承包人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承包人拒绝按要求返工或修复的,业主有权扣回该项目已支付的款额,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条计量支付每次计量金额在扣除质保金、开工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后应不小于合同约定的最低支付额。 第二章工程计量支付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原则 一、工程计量是按照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现场测量与统计,确定其工程数量的过程。计量过程应严格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 二、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有: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补遗书及

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规范等。 第七条工程的计量支付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支付。 第八条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进行计量支付。计量支付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或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是进行计量的前提和基础。 第九条工程应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凡是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计量支付。 第十条计量支付金额达到核查后清单加变更台帐金额的一定比例时,停止支付(具体比例按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待该项目决(结)算并经审计完成后再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章工程计量支付的依据 第十一条工程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或核查后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及其它有效附件。 第十四条工程索赔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经项目部验收文件、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及计量支付审批报表等。 第四章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2)

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使计量与支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减少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计量与支付“准确、规范、及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采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计量与支付管理。计量用表在青海省内干线公路《公路工程管理用表范本》内容基础上定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四条由建管局对本项目统一招标的合同标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另行下文。 第二章计量与支付 第五条工程计量的范围和方法必须符合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文件、项目专用本(技术规范篇)及本办法,若以上文件均未明确,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及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计量范围: 1.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工程费用;

3.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支付的变更项目; 4.任何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附加计量请求均被拒绝。 第七条计量依据: 1.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以及具有同等效力的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签认的其他补充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已批复的设计变更文件; 4.总监办签认的工序验收文件、计量联测记录资料及工程质量合格等证明资料; 5.计量工程相应的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已提交项目公司存档;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八条计量标准: 1.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无论有什么一般习惯和当地习惯,工程计量均应以净值为准。 2.工程子目计量计算结果精度要求是: (1)计量金额取整数,以人民币元计; (2)面积准确到m2(路面准确到m2小数点后一位); (3)体积准确到m3小数点后两位(土石方准确到m3); (4)质量准确到kg;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质量,维护我分公司的利益,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 2、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外观和正常性检查。重点是观察有否影响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寿命的缺陷。如有锈蚀铁、裂缝、变形、划痕、撞伤等。如有油垢,必须进行清洗。对于有运动部件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进行正常性的检查。如做相互作用检查,零位校对,各部作用检查等,需通电的做通电试验。以上两相如发现问题不得使用。对重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要进行主要精度指标校验。对已超过合格证有效期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检定要求进行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发现有故障的测检设备(计量器具),都需进行修理。修理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检定。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登记, 由领取人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 4、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通过计量人员同意,使用人必须进行登记。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并让计量人员当面作核对性检定。收发检定设备(计量器具)一定要有详细记录,交接手续清楚, 责任明确。 5、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运输中必须做好防震措施。在现场使用时要轻拿轻放, 坚决杜绝五种恶性事故的发生(烧坏、摔坏、震坏、压坏、拆坏)。领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周检后的, 不合格和超

过周检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其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方可使用。计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负责编制、修改计量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计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负责整理、保存受检检测设备的原始鉴定纪录,并负责对其进行标识。 3、计量人员进入现场,对关键施工过程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重点抽查。可根据需要进行部分项目受检,或按规程全检。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修理 1、要求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送公司计量检定室或其指定的部门进行修理。没有计量检测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否则按计量法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修复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必须进行修后检定。并将修理情况记入档案中。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进行入库检定, 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应包括:原始资料存档、登记、建卡、编号等。 4、若经检定单位检定不合格或资料、附件、备件不齐, 影响使用和管理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办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续解决。 5、入库手续办理, 应有专兼职计量人员参加,对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行登帐造卡、编号。 6、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入库后才能领出, 流入使用。否则将产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不可靠, 档案资料不全,帐、卡、物不符等不利使用、维护、管理的现象。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流通 1、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出库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

工程分包计量管理办法

省永蓝高速公路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永蓝高速公路工程联合施工指挥部 编制日期: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前言 根据指挥部2009年6月5日会议精神,经营部参考前期计量规定和相关合同文件起草了《永蓝高速公路计量管理实施办法》,但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本办法不可能囊括所有的施工项目,特别是在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方面未作详细的规定,有待在今后的进一步完善,希望在今后的实施中,项目部和施工队相关操作人员多提宝贵意见,以期进一步完善和修正本办法,同时希望本办法的出台,能进一步规部计量和变更,使今后的计量和变更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计量管理工作步入规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轨道上来,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编者注

目录 一、总则 (1) 二、计量管理办法 (2) 1、路基土石方工程 (2) 2、隧道工程 (3) 3、桥梁涵洞及其他零星劳务分包工程 (8) 三、计量程序 (15) 1、土石方部承包计量管理工程程序 (15)

2、隧道部承包计量管理工程程序 (16) 3、桥梁涵洞、其他零星工程劳务分包计量管理工程程序 (17) 四、变更管理办法 (19) 1、变更设计一般规定 (19) 2、变更设计原则 (19) 3、变更设计条件 (19) 4、土石方工程变更规定 (20) 5、隧道工程变更规定 (20) 6、桥梁涵洞及其他零星劳务分包工程变更规定 (20) 7、变更资料要求 (20) 8、单价申报的相关规定 (21) 9、变更表格和台帐 (21) 五、甲供材料管理 (22) 1、路基土石方工程 (22) 2、隧道工程 (22) 3、桥梁涵洞及其他零星劳务分包工程 (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计量是项目部对上计量、对下结算的重要环节,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体现项目部、公司的管理水平。为规范各项目部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工程计量 1、计量的组织、责任和权限 (1)合约部是工程计量签证的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对内、对外计量签证和工程量统计台帐管理,负责各部门签证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月装订成册。 (2)施工员、测量员计量工作在工程部的领导下,负责测量、计量项目的收方、计算及签认,并将测量、计量成果资料交工程部复核。 (3)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合同计日工及内部零星用工的计量原始记录的签证和收集,以工程量清单项目部为基础签订劳务合同,原则上不再发生零星用工。 (4)试验室、安质部负责本期计量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评定,并提供该工程的签证及合同结算报表中有关质量、安全的验收资料。负责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计量签证及考核工作(奖罚情况)。 (5)合约部依据工程技术部提供的计量签证资料,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内部结算计算,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2、计量的依据 (1)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且已完工程的合格工程量; (2)项目部与业主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计量系统的工程量;

(3)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业主与施工单位计量系统的工程量; (4)项目部内部签定的合同协议书; (5)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变更签证单、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6)如有索赔,出具索赔项目报告书。 3、计量的范围 凡通过合约部对外申请结算、对内办理结算的项目均属计量签证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 (1)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2)合同外新增、设计变更及索赔项目; (3)合同计日工签证项目; (4)各部门使用作业队、分包单位的符合合同规定的零星用工; (5)部分涉及工程材料采购及外销签证的项目; (5)其它需办理签证的项目。 4、工程计量的方法 (1)分包项目阶段完工和最终完工后,施工员按“验收合格证”桩号、部位、高程及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规则,及时进行计量签认,并将给分包商签认的工程量与业主审批清单工程量进行核对,给分包商的计量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经分包商、工程部共同确认,计量时严格按合同约定计扣少干或多干的工程量。 (2)分包工程的计量严格按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原则上只能以分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并且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

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己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合同通用条款第55.l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 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计量范围1 )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5)经有关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3、计量原则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4)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5)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4、计量的一般规定(1)工

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2)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同时阅读。)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范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4)计量方法除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 第三章计量方法 第四条:工程计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第五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第六条:计量方法(按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计量规则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计量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计量规则 一、第100章总则 二、第200章路基 三、第300章路面 四、第400章桥梁、涵洞 五、第500章隧道 六、第600章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第三部分清单格式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本计量规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专用本》中有关计量支付的规定,结合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实践制订。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三、招标标段界面划分 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中路基桥涵、独立特大桥、路面和隧道四类招标项目的招标标段界面划分如下: 1、路基桥涵标段 土石方、地基处理、桥梁、涵洞及通道、路基防护与排水设施、路面底基层。房建区填土、中央分隔带横向排水管、线外道路工程,以及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照明设施预埋管道与设备基础等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主线及匝道的桥梁、明通道的搭板、桥面柔性防水层、沥青砼桥面铺装和伸缩缝的购置与安装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2、独立特大桥标段 桥梁基础、下部、上部结构。桥头锥坡、桥头搭板及搭板下砼垫层、桥面柔性防水层、沥青砼桥面铺装和伸缩缝的购置与安装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3、隧道标段 隧道的施工准备、洞口与明洞工程、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防水与排水、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监控量测、特殊地质地段施工与地质预报等以及其他有关工程。遂道运营使用的通风、消防、照明及供配电设施不在此类标段招标范围。 4、路面标段 主线及匝道路面的基层、面层、桥梁及通道的搭板、桥面柔性防水层、中央分隔带与路肩的防护及排水、收费广场水泥砼路面、地下通道工程,以及硅芯管、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科学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计量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量组织机构 三、我公司的计量工作业务受市技术监督局计量质量控制室管理领导。 四、设公司计量管理职能机构--计量质量控制室。在公司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计量质量控制室统一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工作。 五、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要配有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业务上受计量质量控制室的指导 第三章职责范围 六、计量质量控制室的职责 (一)组织贯彻计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制订、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程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及时根据本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规划本企业的计量确认体系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建立企业最高标准器,建立企业内部量值溯源体系。 (四)组织制定企业测量方法,校准方法等程序文件,审查批准并颁布执行。 (五)制订计量确认计划,并颁布实施。 (六)负责提出测量设备采购计划和组织对引进、购进的测量设备进行确认,对不

合格的计量设备提出索赔。 (七)国家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组织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代表企业负责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八)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 (九)组织计量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十)负责制订档案记录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内部审核,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评审。 (十二)负责向上级单位申请并安排最高标准器的考核。 第四章计量技术室(含专业室、组)的职责 七、专业室(组)的职责 (一)负责建、保存和正确使用本企业的测量标准器,建立企业内的量值溯源体系。根据国家的量值体系,制订本企业的量值溯源图。 (二)负责指导全公司的测量工作,协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编写、修改校准方法等技术性程序文件。 (四)具体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计量确认工作,负责计量确认档案和记录的保管。 (五)具体负责采购、进口测量仪器设备验收的技术工作。 (六)协助设计、工艺、质检人员制订正确的测试方法。 (七)负责报废测量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第五章有关部门的职责 八、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明确指定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员1名,做好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管理好公司各部门设备配套仪器仪表及各类计量表具,协助专职计量人员做好周期检修拆装工作。 九、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要配齐、管好、用好各类计量器具,并严格按计量质量控制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交三公局第五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实现工程计量(以下简称“计量”)管理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计量管理的执行力,适应依法治企的需要,确保工程款的及时回收,确保企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项目经营管理部要熟悉合同文件,包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等,技术条款中的计量支付部分。对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项目的计量条件全面掌握。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经营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了解监理程序,业主、监理资料签字的时限;做好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质检资料的编制和报送,及时申报计量。 第五条项目经营管理部要做好工程计量台账、0#台账及产值、计量统计报表,与现场施工形象进度情况做对比,做到应计尽计、应计早计。 第六条对于已完工程未能及时进行计量的情况,要详细分析原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解决。 第七条项目经营管理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计量工作,做好计量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计量资料。项目经营管理部要做好中期计量工作,并及时做好竣工决算计量工作,计量台账要随时与0#台账对比,尽可能做到全部计量。 第三章计量管理各阶段目标任务 第八条开工初期,项目要抓紧时间做好动员预付款的计量支付工作;

审核图纸,做好0#台账,图纸上各项工程量全部列入0#台账“现合同数量”栏,按照计量规则,如某项工程量包含在相关的清单子项中或没有包含在相关子项中都予备注中注明,0#台账于进场后3个月内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并做好中期计量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施工阶段,项目中期计量工作应加大与业主计量批复力度,提高已完工计量比例。 一、要关注已投入工料施工,但未形成计量条件的工序,施工组织上集中力量来完成形成计量条件的工序,使其尽快形成计量条件,及时计量。 二、要关注已形成计量条件,但由于自身原因未上报计量的情况,加大与业主计量,提高已完工计量比例。 三、各项目要责任到人,从开工第三个月起,要求项目产值与计量的差值不能超过12%(有隧道工程项目不能超过15%)。 第十条完工阶段,项目要做好完工阶段的计量管理工作,计量支付台账与0#台账对比,尽量做到完全计量。 第十一条竣工决算阶段,项目要将计量资料归档整理完善,项目必须留存计量资料,并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归档。 第四章计量管理资料的表格填写制度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要定期向公司经营管理部上报:1、工程量清单对照台帐(0#台帐);2、计量台帐;3、产值、计量统计报表。报表填报要求如下: 一、每月28日(含)前,项目经营管理部要将各项产值及其他数据填入表格一并上报公司;同时要将每期计量确认单扫描件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 二、施工产值应当以当月项目工程部统计报表为准;计量产值以上报并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计量支付原则:加快计量支付、加速资金流动,保证计量支付工作规范、及时、有效,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承包人及时上报计量资料(包含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计量资料的核查并修正报送项目办审查,同时负责组织审查计量台账;项目办负责对监理工程师上报计量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合约部;合约部负责全面计量支付审查并编制计量支付证书;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支付情况的核对。 第三条计量支付依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条款、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计量支付操作流程 1.操作原则:本项目采用施工总价包干合同模式实施,合同总价除包括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外,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经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引起工作量增减(保险赔付及董事会决议调整部分除外)。本项目计量支付采取“合同总价包干、清单明细参考、进度总额支付”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 1.1 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供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月内,应结合施工图设计的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有关计量支付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即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支付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列出各分项工程量清单,并填写各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单价和合价。承包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公司审批后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 1.2 如果某些工程细目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后单价远远高于或低于目前市场平均水平,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再与承包人协商后,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各支付细目的单价和合价进行适当平衡。 1.3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要求和本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即以承包人施工图分项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统计计算的基础,考核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比例,按对应比例的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进行计量参考,当清单中某项支付细目达到工程量及合价的90%时即暂停计量,剩余10%支付款待该清单明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经监理人签认且扣除应扣留款项后一次性支付。 2.计量条件: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后实施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分未变更项目计量与变更项目计量两部分,工程计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未变更项目计量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的规定 2.1.1 所列计量项目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相对应; 2.1.2 承包人上报计量资料同时应完成相应工程交验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通过,考虑到砼28天龄期,砼强度试验资料可在次月补充,若次月补充不及时,则停止次月与砼相关的计量; 2.1.3 计量项目数量及金额不能超出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相应细目数量与金额; 2.1.4 计量项目的单价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的单价一致。

工程计量的管理办法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 计量管理办法 为了更进一步的严格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统计、计划制度,推动工程项目管理的的良性运转,根据我项目部具体情况和施工队在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如下项目部内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一、计量原则 优质优价原则 对下计量根据工程质量确定计量比率:合格工程按100%计量;不合格工程在处理完毕后达到合格后按100%计量,处理的一切费用施工队自行承担。 按实际计量原则 对下计量工程数量以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和总工程师共同签认的实物工程量进行计量,按照设计工程量计算,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的项目,不予计量;不符合计量程序的不予计量。 按单价计量原则 对下计量按照合同签定时下发的单价计量,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计量单价。 二、计量控制 1、工程量控制 施工队申报计量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详细填写《工程量计算表》和《工程量汇总表》。现场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签认工程量,工程部部长随时复核工程量。 工程部审核的数量不能超出设计数量,如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发生的工程量超出设计数量,则现场负责人应该在工程量计算表中详细说明超出原因,通过项目部上报业主、设计单位,如建设单位同意对于超出数量给予补偿,项目部将按照分包单价计算补偿,如建设单位不同意,对超出部分项目部不予计量。 图纸上没有的临时工程或其他材料倒运等项目(合同中未约定的)由施工队在《合同外工程量计算表》上详细说明,经过具体安排部门签认报项目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同意后交计划

部计量。 零星用工,由项目部填写《派工单》发至施工队,经过具体安排部门签认报项目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同意后交计划部计量。 每月发生的合同外工程量,月月计量,过期不予计量。 桩基工程:在桩基检测合格后可计量80%,混凝土灌注完成28天强度合格后,计量剩余20%。 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计70%,28天后同条件下养护的混凝土试件各项试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外观达到优良的计量剩余30%。 钢筋工程:根据定额规定钢筋损耗率为1%,超过损耗率则扣除施工队浪费材料的材料费(市场价格3倍扣除)。钢筋加工完成后,钢筋工程经检验合格后,在满足混凝土计量条件时,钢筋按100%计量。 预应力筋、波纹管、锚具、等在监理等相关部门检验达到张拉强度后,计量100%。 支座:安装完成报检合格后,计量100%。 其余工程按合同条款及业主下发的技术规范计量。 对于没有向项目部质检部报检部份的计量,原则上本月不予以计量。但为了兼顾各方面利益,对于不报检段落经质检部检查、工程部、试验室(对于混凝土工程试验室应出据28实混凝土取蕊强度)核实,确实不存在质量隐患的,按工程量的80%计量,对于不报检又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工程量,除不予以计量外,不合格部份各工区自行返工,费用自理,且质检部和施工技术部根据其影响程度报项目部领导批准给予原实物工程价款2-5倍的罚款。 20%质保金由计划合同部核定金额时实施扣除。 质量控制 各施工队在计量之前必须完善相关资料、配合实验室完成试块制作、养护、送检,由实验室认可签证后方可计量。 由于施工队原因业主和监理开具的罚单,在计价时项目部按罚单上开具数额从计价工程款中扣除,单位工程累计罚款超过5000元或罚款次数超过3次的该项工程按不合格工程计量。不合格工程的处理费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为加强澄城县市政道路建设、西河水域生态综合治理、公园新城及北城水岸PPP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根据《PPP 项目合同》、《施工合同》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量与计价依据 1.计量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09)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09)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09)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 2.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定额》(2004)、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09)、 、)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 )、《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270号文件)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7(陕建发《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号)及相关文件。】100【2016人工费按施工当期最新文件进行调差。若在建设期内,陕西省出台新的计价规定,可协商按照当期的计价规定执行。二、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及流程1.总承包单位①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计量与支付证书;(包含月度进度计划、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②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账。配备专职计量工程师,负责计量支付工作,及时与监理、项管、造价等单位的专业工程师联系,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并保证清晰、准确。2.监理单位①督促承包单位按时办理计量与支付,落实计量工作程序;②负责对总承包单位上报的计量支付资料进行审核,认真审查工程计量,确保工程量计量与支付的准确和及时,对计量工作合理性、准确性全面负责;③上报监理费计量支付证书。3.项目管理单位①统一管理承包人以及监理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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