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0各部门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克政发[2000]12号

【发布部门】克拉玛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0.04.07

【实施日期】2000.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0年市政府各部门

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0]12号)

为落实今年市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各部门2000年目标管理任务,现印发给你们,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年终,市政府将组织对各部门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000年4月7日

2000年市政府各部门目标管理任务

共同目标:

1、领导班子没有发生不团结现象。

2、职工队伍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3、无特殊原因下没有突破核定的全年包干经费。

4、全年实施“两制”错案率不超过本部门立案总数的3%。

5、行政服务职能满意率达到95%(抽样调查)。

一、市政府办公室

主要目标: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服务、协调及调研、督查工作,为市领导决策服务。

其他目标:(1)全年举办2期文秘培训班,每期不少于3天、30人。

(2)市政府文件、领导讲话和各类报告等文字差错率不超过1‰。

(3)完成市政府决策督查和领导交办事项的催办、查办完成率达到100%,并写出相应的信息反馈。

(4)全年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报各类信息100条以上。

(5)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以上。

责任人:郜瑞宏

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前10万亩的基础设施建设;抓紧优质肉牛养殖和林纸一体化两大项目的立项工作。

其他目标:(1)视水量情况,农业开发区年内平整土地、开荒种植5.4万亩。

(2)年内建成有250头良种种牛的种牛场,饲养优质肉牛2000头。

(3)年内指导建成100个庭院经济示范点,推动庭院经济发展。

(4)完成种苗基地、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

(5)选择2-3个品种,完成200亩人工速成林的试种工作。

责任人:邱长林

三、市经计委

主要目标:做好西部大开发我市基建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制订的对外开放优惠政策;完成《克拉玛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工作。

其他目标:(1)落实市属国有经济调整战略,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的成效,企业亏损额、亏损面均下降10%。

(2)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定期发布产业导向信息(全年不少于4次)。

(3)年内组织2次市属国有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活动,并写出综合性调查分析报告2篇。

(4)上半年完成克拉玛依市招商引资项目总览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编的编印工作。

责任人:邵景明

四、市劳动人事局

主要目标: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率力争达到“两个100%”,并实现“两个确保”;社会劳动力市场实现规范化管理。

其他目标:(1)制定出台《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促进就业政策》、《克拉玛依市社会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和《克拉玛依市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2)养老保险新增800人,失业保险新增2200人,扩面率达到100%;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力争实现100%;出台《克拉玛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3)劳动争议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监察年审用工单位达到300家。

(4)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自治区二级单位标准。

责任人:王习军

五、市编委办

主要目标:有步骤地把政府对城市的部分综合管理权和职能部门的部分专业管理权,下放到区级和街道办事处,逐步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系。

其他目标:(1)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我市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并指导做好相应工作。

(2)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年内完成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责任人:***

六、市财政局

主要目标:确保2000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增收节支600万元;落实技改贴息政策,有重点地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其他目标:(1)行政经费保持上年水平。

(2)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

(3)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面达到60%。

(4)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扩大采购面。

责任人:***

七、市统计局

主要目标:及时、准确地完成全年各类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其他目标:(1)全年完成统计分析资料20篇,其中专题统计分析5篇,经济运行进度分析10篇。

(2)完成克拉玛依市1999年度《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年内出版发行。

(3)按计划完成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市200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人:李作平

八、市审计局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安排部署的各项审计任务。

其他目标:(1)加强依法审计,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100%。

(2)组织审计人员参加计算机中级上岗培训,培训率达到75%,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3)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自治区二级标准。

责任人:关坚

九、市监察局

主要目标:发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作用,落实自治区纠风目标责任书明确的14项工作指标。

其他目标:(1)完成全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开展好行风评议和行风复评工作。

(3)纠风工作优秀单位、良好单位达到纠风工作单位总数的50%以上。

责任人:苏江林

十、市民政局

主要目标:积极稳步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双下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内在我市全面推开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帮助做好“全国社区建设试验区”的试点推广工作,年内取得试点成果。

其他目标:(1)完成我市社区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召开我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和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

(2)完成友谊路、文化一条街地名标志的设置。

(3)确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

(4)牵头组织好克拉玛依慈善总会的筹建工作,年内完成注册并投入正常运行。

责任人:钟安军

十一、市司法局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三五”普法任务,通过自治区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普法领导小组对市局“三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

其他目标:(1)协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并见到明显效果。

(2)积极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各类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不低于85%。

(3)进一步做好“148”法律专线服务工作,咨询答复率达到100%。

(4)加强对公证质量的考核管理,杜绝假证,减少错证,错证率不超过1‰。

(5)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自治区二级单位标准。

责任人:王春明

十二、市民宗局

主要目标: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达标率为62%,对外来宗教人士管理控制面达到1

昆政发〔2005〕13号

昆政发…2005?13号 关于印发《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管理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业经2005年2月3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160份

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第三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四条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昆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医药卫生部门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医疗保险制度改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2]128号 【发布部门】吕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05 【实施日期】2012.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吕政办发[2012]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175 号)精神和《全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刻汲取晋中市寿阳县“ 11 . 23 ”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定于 2012 年 11月 30 日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体要求,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检查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单位和各环节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治一些地方燃气管理不严格、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以强化燃气企业安全运营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进一步减少燃气企业安全运营事故为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全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组长: 张效彪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张中生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王武道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王雪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小明市住建局局长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 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7]13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3 【实施日期】2017.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2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三统一”制度 (一)统一登记 1.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程序 (1)起草单位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时,一并报送提请本级政府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请示、起草说明、制定依据以及征求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和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的审查意见等资料。 (2)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送审稿和其它有关材料转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3)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未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请政

昆山市招商引资的经验与做法讲解学习

江苏省昆山市招商引资的经验与做法 蝉联全国百强县之首的江苏省昆山市,其经济社会所以能飞速发展,关键在于他们一以贯之地坚持在招商引资中不断解放思想,在于他们敢闯敢干的韧劲和干劲。当前,我市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需要大量的外来投资来加快发展,昆山市的招商引资的经验和做法无疑是我市学习借鉴榜样,值得我们借鉴。 昆山市多年来招商引资成功创造的经验和做法,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确立四个观点 (一)哪个地方外资多,民资好,哪个地方发展就快,经济就繁荣,老百姓就富。在昆山,“利用外资快发展,利用民资加快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是指导全市招商引资的总指针。 (二)利用外资、发展民资的差距,表面上是素质的差距,本质上是观念的差距,是经济发展后劲的差距,具体差在招商引资上。省委“经济要上去,招商引资先行,苏北差,差就差在招商引资上。”的调研结论,促使昆山上上下下形成了巨大的招商动力和压力。 (三)计划经济讲级别,市场经济讲实力,有实力才有地位。一个地方搞上去,才有地位,才有分量。昆山正是抓住

了机遇,才成就了今天的辉煌。 (四)招商引资实际上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永远不能满足和自满。“小发展,大困难;大发展,小困难;不发展,最困难”。财政,财政,先有“财”后有“政”,没有“财”哪来“政”?这些观点深入昆山市干部人心。昆山市干部50%的精力用在招商上,想尽一切办法,抓住一切机会,拼命发展。 二、形成“四人”共识 (一)来帮助我们招商引资的是恩人。谁给昆山介绍项目,介绍客商,谁就是昆山的大恩人,昆山人民就感谢他,表彰他,大大地奖励他!昆山人舍得花钱,重奖中介人、经纪人,较快地打开了招商引资局面。 (二)来投资的老板是亲人。对来投资的老板给予亲人般的关怀。坚持杜绝干部在招商引资中“四手”思想和行为:外商来了招手:来呀!全中国我们家乡最好。酒席上拍手:没问题,有事找我。有了问题甩手:鬼都找不到。最后,达不到目的时动手:你小子现在跑不掉,死打! (三)能打开招商局面的干部是能人。昆山市招商引资第一名的乡镇,6年出了3个市委副书记,排第二名乡镇,6年出了3个组织部长。该市6年调任了4个市委书记,其中2人后来官至副省长,1个升任省厅厅长,1人升级扬州市委书记。在昆山,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已成为考核提拔干部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函〔2009〕465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川府办函〔2009〕88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凡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执行。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的基本程序是:

(一)制定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通过合法性审查的,经制定机关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登记。 报送规范性文件登记,应同时报送登记报告、规范性文件草案1份、电子文本、制定依据以及制定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政府法制机构对材料报送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四)政府法制机构对受理的规范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予以登记,编制登记号,并书面通知制定机关;对制定机关不具有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权限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没有合法依据限制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义务的,所规定的制度或管理措施明显不当的,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不予登记,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五)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由制定机关制发正式文件,并交由同级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信息网站或以其它方式统一公布。 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是经依法登记,准予公布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标识。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由登记机关简称、年份、登记流水号组成,如“绵府法审〔2009〕0001号”等。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自主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南府办函[2015]21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7 【实施日期】2015.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 自主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5〕21号)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人民政府,南充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搭建服务平台,组织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纳入国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安置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实施方式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搭建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服务平台统一登记房源,组织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到服务平台自主购买安置房的方式,实现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住房安置。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到服务平台登记房源和待售房屋,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可自愿通过服务平台选购安置房。 (二)公开原则。将需求的安置房源方位、数量、套型、面积、交房时间和标准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地址、户型图、面积、联系电话、挂牌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公平原则。凡有符合安置房源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自愿申请进入服务平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限制其进入服务平台。 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指定房源,强迫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购买。 四、安置房房源要求 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将小户型和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安置房房源。存量商品房是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具备交房和办证条件的现房,以及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销售的期房。 五、责任分工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在各行政区域内搭建服务平台,且相互间实现安置房房源信息资源共享。 六、信息收集与发布 (一)需求房源信息的征集。摸底调查时,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应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向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发放《南充市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政办发…2009?17号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昆山市粮食清仓 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粮食局制定的《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

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昆山市粮食局 (2009年3月3日) 为了全面查清市内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市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在昆山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

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请示和批复)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批复)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承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6 【实施日期】2015.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6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至2016年底,全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8万人。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40个,通过专项培养、技能大赛等方式新增高技能人才0.7万人。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和“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等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面向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基础作用。构建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基地的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指导技工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广泛开展校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引导技工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大力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优化培训资源,提升培训质量。 (三)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发挥政府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构建政府与市场功能互补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工作机制和技能成才的激励机制,强化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的培训资源开发和培训机构能力建设。 (四)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各类技能人才搭建竞技平台,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鼓励企业建立包括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全市煤矿查封、复建、启封、整顿、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全市煤矿查封、复建、启封、整顿、验收复产有关程序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05]61号 【发布部门】吕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4.08 【实施日期】2005.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全市煤矿查封、复建、启封、整顿、验收复产有关程序 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5]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强化煤矿监管责任的规定》(吕发[2005]10号)和《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的实施方案》(吕行发[2004]28号)规定精神,现将我市煤矿查封、复建、启封、整顿、验收复产有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矿井查封及程序

1、查封矿井 (1)“四证”不全或“四证”过期的矿井; (2)待批及有遗留问题的矿井; (3)尚未按规定履行基建审批手续的矿井; (4)未经市煤矿专项整顿领导组批准启封的矿井。 2、查封程序 县市区安监(煤炭)部门要依法责令上述四类矿井停止井上、井下一切作业,由县市区政府加封上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电力部门切断井上、井下电源,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煤矿遣散工人,并由政府派一名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干部担任组长的专门监督小组,实行24小时全天候蹲矿监管,安监(煤炭)部门实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矿井复建及程序 1、复建矿井 (1)经省、市煤炭、安监部门按煤矿基本建设程序批准建设的矿井。 (2)经省煤炭局批准的改扩建矿井。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 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5]28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4 【实施日期】2015.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 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5〕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市长郑和平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刚、李会全、张相君、朱胜国、黄金树,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抽调人员文件另发)。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胜国、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担任。 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其中:市委编办负责审核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约束自由裁量权;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规范行

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绵府发〔2009〕17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和 宣布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2008年5月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市人民政府 - 1 -

及办公室2000年1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发布的17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宣布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发布的120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见附件2)。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2009年6月19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除另有规定外,仍作为处理当时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件:1、《绵阳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 2、《绵阳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 2 -

绵阳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  序 号  制定机关 文 号 文 件 标 题 废 止 原 因  1 市政府 绵府发[2001]86号 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 制定依据已废止 2 市政府 绵府发[2001]212号 绵阳科技城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3 市政府 绵府发[2002]53号 绵阳市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依据已修改  4 市政府 绵府发[2002]122号 绵阳市对假冒伪劣产品及其违法者实施市场禁入的暂行规定  制定依据已修改  5 市政府 绵府发[2002]169号 绵阳市城区蔬菜基地管理办法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6 市政府 绵府函[2002]98号 绵阳市农村群体聚餐管理暂行办法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7 市政府 绵府函[2002]211号 绵阳市农村群体聚餐管理暂行办法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8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1]16号 绵阳市外贸出口奖励办法 含有超国民待遇内容 9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2]6号 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监察备案制度的通知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10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2]27号 绵阳市外贸出口奖励办法 含有超国民待遇内容 11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3]32号 绵阳市城信个体工商户评比认定办法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12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3]73号 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13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4]5号 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管理的通知 制定依据已修改 14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4]91号 绵阳市国家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 制定依据已修改 15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4]94号 绵阳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制定依据已修改 16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函[2004]134号 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备案的通知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17 市政府办公室 绵府办发[2005]56号 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监察局招监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意见的通知  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 3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0]28号 【发布部门】吕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1.28 【实施日期】2010.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吕政办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吕梁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发[2009]32号),设立吕梁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确定,相关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三)将市商务局承担的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职责划入市科技局。 (四)增加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科技动员工作。 (五)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六)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职责,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 (七)承担国家和省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有关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市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8 【实施日期】2014.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美丽南充、生态南充,根据《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湿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主要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生物资源。 第四条湿地保护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湿地保护工作。 市和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所属的湿地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市和县(市、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航务、农牧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09昆府619)市政府印发昆山市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发〔2009〕41号 市政府印发昆山市关于鼓励总部经济 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业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昆山市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鼓励境内外企业或各类经济组织来我市设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总部机构(以下都称为“总部机构”),加快形成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产业层次为目的,以提升城市服务能级为主线,坚持整体促进和重点扶持相结合,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吸引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加快形成总部机构的集聚效应。 (二)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和发展环境,经过3到5年的努力,总部机构数量明显增加,总部经济的带动效应明显提高,总部机构对地方GDP的贡献、税收贡献、消费带动、资本集聚等作用明显提升。 二、鼓励对象和发展重点 (三)鼓励对象。本意见所称的总部机构,是指境内外企业在本市设立、统一核算,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营销、研发、投资、营运、采购、培训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法人机构。

(四)发展重点。大力引进具有研发、投资和结算等功能的总部机构,重点鼓励发展综合职能型总部、投资型总部、管理及服务型总部、独立研发机构、商贸型总部和国际采购企业总部。 三、实施办法及扶持政策 (五)制定分类认定标准。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参照国内外通行惯例,结合发展重点,根据企业注册资本、对地方税收贡献、投资控股企业数量、管理资产规模等,确定不同类别的总部机构认定标准。 (六)设立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与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相配套,用于引导、扶持总部经济的发展。 (七)实施专项扶持办法。对本市新引进的总部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资助。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总部机构,支持金额一事一议。鼓励总部机构做大做强,对总部机构对地方贡献的新增部分给予适当奖励。对总部机构在本市租赁、购置、自建办公用房给予一定的补助。 (八)引进和培育总部人才。加大总部机构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关于加快优秀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政策》、《关于实施加快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等政策。 四、附则 (九)本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服务业发展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南充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管 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5]41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09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南充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5〕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南充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充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目录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南充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办法 (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14〕94号),为有序推进我市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引领作用。以人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政府主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与文化事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 偿安臵实施办法》的通知 绵府发…2009?34号 涪城区、游仙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农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实施办法》已于2009年10月29日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和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个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绵阳市市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绵阳市辖涪城区、游仙区及所属各开发园区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拆迁补偿、人员安臵、住房安臵,适用本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拆迁补偿安

臵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绵阳市市辖区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拆迁补偿安臵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承办。市辖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拆迁补偿安臵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市(区)监察、发改、规划、建设、财政、审计、劳动和社保、民政、公安、信访、林业、农业、水务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及相关工作。 市辖区内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安臵实施单位”)受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委托,完成所辖区域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臵相关事务性工作,双方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工作协议》。征地拆迁安臵实施单位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工作协议》约定,认真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工作,及时足额向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支付拆迁补偿安臵等费用,按有关规定及时为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有关手续、落实安臵住房事宜,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居住和生产、生活问题,按时向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交付土地,确保各类建设项目顺利进场施工。 第四条征收土地应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任何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挤占、挪用和截留。 第五条市辖区内城镇批(次)建设用地的拆迁补偿安臵费用及报批过程中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

昆政发〔2004〕11号

昆政发…2004?11号 关于表彰2003年度昆山市科技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2003年,全市科技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教兴市”战略,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了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加速全社会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和科技经济一体化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的科技工作,决定授予昆山正新橡胶(中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03年度昆山市十佳高新技术企业;好孩子集团公司等10家民营企业为2003

年度昆山市十佳民营科技企业;玉山镇科协等10个单位为2003年度昆山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贺新军等10位同志为2003年度昆山市十佳科技(科普)工作者。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市科技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昆山市2003年度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表彰决定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160份

昆山市2003年度科技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十佳高新技术企业: 正新橡胶(中国)有限公司 昆山恩斯克有限公司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昆山半岛水处理有限公司 昆山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昆山市超微粉碎机厂 昆山双桥传感器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彩华包装集团公司 十佳民营科技企业: 好孩子集团公司 江苏AB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昆山市凯宫机械有限公司 昆山荣星动力传动有限公司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 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09]78号 【发布部门】吕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17 【实施日期】2009.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张九萍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财政、人事、审计工作。 吴志国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机关事务、行风评议、效能建设、城市建设及城市供热供气、环境保护、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统计、国土资源(土地)、人民武装、人防等工作。 分管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土地)、建设局、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防办、政务大厅、房产局、园林局、建

筑设计院、城市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资管理公司、集中收费管理中心、财政稽核中心、资产经营公司(政府采购中心)、会计管理中心(会计管理局、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地方金融企业监事会、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会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纠风办、建筑安装总公司。 联系协调单位:决咨委、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吕梁调查队、调查监测中心、银监分局、人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农发行、邮储行、信用联社、烟草公司,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财产人寿保险公司驻吕分支机构。 张中生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工业经济、劳动保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央、省属驻市企业和市级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近年来,企业生产伤亡事故件数呈上升趋势,事故类型向多样化发展,个别行业事故死亡人数连年超控制指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工作 (一)强化督促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4?29号,以下简称国省《通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市级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授权,重点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市级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监管。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点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驻辖区内市级以上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

行日常监管。 (二)明确监管权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国省《通知》精神,对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权管理的中央、省属驻市企业及市属企业(以下简称“市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后)等有管辖权,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市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授权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市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在所辖区域的分支机构进行日常安全监管。同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严格实施对授权监管工作情况的执法监督。市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权属不明的,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管辖权进行监管。 (三)强化安全检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授权对除特殊保密企业外的任何市级以上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依法责令整改和给予经济处罚。但对中、省驻市企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处罚和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的,按规定报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依照有关程序办理。 (四)强化“三同时”审查。加强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中、省驻市企业的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市属企业的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到市及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违者将从严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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