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确保外地业务正常开展,完善公务活动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出差实行派遣制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出差是指工作人员临时被派遣外出办理公事。出差目的地一般应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行政区域以外,本省区域内的外出当天不能返回的亦视同出差。

第四条差旅费指出差人为完成出差任务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业务招待费、公杂费等各项支出。

第二章出差管理

第五条出差实行派遣制。公司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安排人员出差。出差派遣时,应填写《出差派遣单》,列明出差人员、出差地点、预计起止时间、须完成的工作任务等。出差人员凭《出差派遣单》可办理以下事项:

1、向行政部门申请,由行政部门安排车辆,前往目的地、车站或机场;

2、作为借款依据,填写《借款单》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款;

出差派遣一律由上级做出,需多人同次出差的,由出差人员中职务最高人员的上级派遣。第六条出差如需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并附已批准的《出差派遣单》,按公司授权批准后办理。

借款在报销时直接冲抵,多退少补。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出差派遣单》,相关人员可根据公司高管人员的指示安排出差。

出差后报销费用时,需书面写明原因并补齐《出差派遣单》,且经授权领导签字确认。

第三章出差费的管理

第八条公司管理人员出差,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高管住宿

、高管人员住宿须选择四星级以下酒店,房间一般选择单人间或标准间(两人间),费用实报实销。

、高管的随行人员(中层级以下)若为人,随同高管在同酒店住宿。

当随同人员与高管为异性时,可选择不同的单人间或标准间住宿,随行人员的住宿费用可随高管一同报销。

当随同人员与高管为同性时,应选择标准间与高管同住。

二、高管伙食补助

高管人员的伙食补助为元人·天,出差回来报销相关费用时统一按出差天数核算伙食补助,不再另行报销伙食费用。

三、高管交通工具

、高管人员出差,交通工具可根据需要自行选定。

、高管的随行人员(中层级以下)若为人,可与高管乘坐同一交通工具。

、高管的随行人员(中层级以下)若为人以上,按本制度中中层人员出差相应款项执行。特殊情况,须提前上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下出差,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住宿

、将出差目的地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指各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城市;

()二类城市指地级市;

()三类城市指县级以下地区。

、单套房的住宿人数原则上为人,因人数或性别因素出现单数的除外,住宿费限额报销,标准为:()一类城市每天每间房限额元。

()二类城市每天每间房限额元。如该出差城市的消费水平明显超出这一标准的,经批准,可以参照一类城市的标准予以报销。

()三类城市每天每间房限额元。

二、交通工具

出差交通费符合以下交通工具规定的,原则上据实报销: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出差,如无特殊情况,应乘坐汽车、火车。紧急情况下,确需乘坐飞机的,应经总经理批准。

、往返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司没有派车时,可乘坐出租车。

三、伙食补助

出差期间按以下标准给予支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

、一类城市:按照每人每天元。

、二类城市:按照每人每天元。

、三类城市:按照每人每天元。

第十条在出差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凭合格发票报销,但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元。超出报销标准的,报公司领导审批。以上市内交通费在进行报销时应按照公司关于市内交通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填制“市内交通费明细单”。

第十一条为完成出差任务而发生的招待费按照公司公务招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出差目的地为项目公司或总部的,一律在公司食堂就餐或由项目公司或总部安排就餐,费用由项目公司或总部承担,且不再报销伙食补助。项目公司或总部无法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回来后可按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去项目部或总部实习培训的员工,一律根据实际情况另定标准。

第十三条出差通讯费请参照行政管理制度予以报销。

第四章出差费的报销

第十四条出差人在返回公司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销,即报销时间与出差人上班后的第一次考勤时间不得超出五个工作日。逾期一律不予报销,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与出差的人员自行处理。第十五条如实际报销的差旅费金额小于差旅费借款时,应在报销时同时归还剩余借款。逾期不能归还的,出纳、财务经理必须提示。逾期一个月仍未归还的,财务部应形成报告,经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从借款人税后工资中逐月扣除,直至欠款归还完毕。

第十六条报销实行一次性报销的原则,同时,出差人必须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发票,按公司授权审批后报销(或冲借款)。出差期间发生的诸如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第十七条财务经理应按本制度要求,严格审核差旅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不能报销费用,单据一律退还出差人员。

1、后附发票种类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

2、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发票与出差实际工作不相符合的。

3、差旅费报销单上,缺少签字的或填制不完整的。

、出差人绕道前往出差地而多出的交通费用(如出差人因就近探亲而多出的交通费用,经归口总监或项目总监批准可予以报销)。

第五章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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