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西方金融控股公司组织架构对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构建的启示之三

2020年(金融保险)西方金融控股公司组织架构对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构建的启示之三
2020年(金融保险)西方金融控股公司组织架构对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构建的启示之三

(金融保险)西方金融控股公司组织架构对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构建的启示之三

西方金融控股X公司组织架构对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构建的启示之三——我国金融控股X公司的模式选择以及人力资源系统的支撑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金融混业运营的格局已初步形成;而金融控股X 公司由于其运营协同效应、规模经济、分散风险及其它诸多优势,近年来已逐渐成为全球金融业的流行发展模式。本文首先从概念内涵、独特优势入手,着重介绍了金融控股X公司组织架构和组织管理模式,同时通过分析国际著名金融控股X公司的不同组织架构,探讨了其特质及适应环境。在阐述其对我国的金融控股X公司的组织架构设计的借鉴意义同时,以我国初具雏型的金融控股X公司中信控股和平安保险集团为例,分析我国目前金融控股X公司的现状及问题,且探讨我国金融控股X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机制。

关键字:金融混业金融控股X公司组织架构中信控股平安保险集团

壹、金融混业运营的模式

混业和分业是俩种基本的金融运营模式。俩者之间的界限即是否允许壹种金融机构同时从事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子行业中的俩种之上的业务。混业运营的优势在于对各种金融资源整合,利用不同业务平台联合运作,各种资源的相互关联作用代替其相对独立和竞争,从而使整体协调效应增强,产生1+1>2的效应。混业运营的实现方式有统壹法人的全能银行模式和多级法人模式的金融控股X公司模式。前者以德国、瑞士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后者以美、英等国为代表。

多数德国银行是全能银行,能够涉足金融领域的所有金融业务。银行同时运营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由银行下设的保险子X公司运营保险业务;银行和产业部门相互投资,银行能够持有企业股份,允许银行向企业派驻代表;银行通过信贷,又通过资本市场,长期、高效地向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以美、英为代表的金融控股X公司兼备了分业运营和混业运营的优点,其最主要的特点是集团混业,运营分业。即混业运营存在于集团X公司的范围内,而下属的金融子X公司则实施分业运营管理。和德国全能银行模式不同,德国全能银行能够从事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分支机构从事保险业务,而金融控股X公司模式则能够通过证券分支机构从事证券业务,通过保险X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德国全能银行和产业部门保持紧密的长期合作关系,可持有企业股票,而金融控股X公司不允许银行和企业交叉持股。

由于全能银行制不符合我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运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壹规定,同时,该条规定中所禁止的行为主体是商业银行,那么由商业银行的控股X公司所属的其他子X公司从事证券和保险等其他金融业务,是不违反该条法律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美、英金融控股X公司模式不违反我国分业运营的法律规定,能绕过分业和混业之争,能有效避开我国法律对混业运营的限制。故本文将介绍金融控股X公司及其组织架构设计和借鉴意义。

二、金融控股X公司及其优势

国际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于1999年2月颁布了名为《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的文件,其中对金融控股X公司所下的定义为:在同壹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中至少俩个不同的金融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X公司。金融集团的产生和发展源于整合资源后的集团有三个明显的优势:运营协同效应及交叉服务、规模经济、分散风险。

协同效应是指通过各种方式联合在壹起的X公司组织,其业绩比原有各家机构单独存在时曾经的运营预期或要求的水平都要高。运营协同效应最主要体当下扩大规模、营销协同、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客户满意度方面。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受公众信心影响极大,规模大小对其竞争优势有着决定性影响,规模越大越能够增强客户的安全保障信心;由于拥有不同的金融子行业,金融控股集团的各方能够利用各子X公司的客户群和分销渠道,通过交叉销售来扩大经销网络,能够实现集团快速扩张,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对金融市场的控制和影响,能够使其获得壹定的左右市场和定价的权利。

规模经济是指由于经济组织的规模扩大,导致有可能平均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提高的情况。随着金融控股X公司生产运营能力的扩大使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壹方面,金融控股X公司按不同功能对组织架构进行重新设计,可减少相同功能的组织重复设置带来的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另壹方面,能够根据不同子X公司的业务特征和业务需求,开发业务技术系统,且建立统壹的数据库,为各个子X公司的业务运营打造共同技术运行平台,这无疑会节约了技术开发费用投入和技术人力投入。再者,同壹主体向客户提供储蓄、投资、保险、信贷等各方面的金融服务,二者都能大大降低业务运营和产品服务的费用和成本,对客户来说也能够减少搜寻成本、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

金融集团进入多个业务领域,能够通过收入来源之间的不相关性来降低收益波动幅度,通过多元化利益实现集团利润相对稳定,分散单个业务和单个盈利地区的系统性风险;另壹方面,金融控股X公司最大的特点为集团混业,运营分业。其运营模式壹般以壹个金融企业为主导设立控股母X公司,再由控股X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某些从事具体业务的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交易、保险等的各个子X公司。各个子X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这种各子X公司在法律和运营上的相对独立的能够起到内在防火墙的作

用。如在壹项金融业务发生严重风险时,由于有子X公司的存在,能有效切断风险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相互的风险传递,这就解除了个别高风险子X公司拖垮整个集团X公司的隐患。

三、金融控股X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X公司按照其母X公司是否有具体实际的运营业务,可分为纯粹型和事业型。纯粹型金融控股X公司,是指母X公司没有具体的运营业务,而由银行、证券、保险等子X公司进行具体的业务运营。母X公司关注于X公司的整体战略,负责收购、兼且、转让等活动,从而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纯粹型金融控股X公司已成为当今金融控股X公司运营的主流模式,如花旗、汇丰以及日本的瑞穗集团。事业型金融控股X公司,是指母X公司有专门的金融事业领域,同时通过资本纽带控制其他金融事业领域的子X公司。

建立科学合理、高效健全的组织架构关系着金融控股X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其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管理学大师斯蒂芬。罗宾斯在其力作《组织行为学》中提到,组织架构是指,对于工作任务如何进行分工、分组和协调合作。而进行组织架构设计必须考虑6个关键因素:工作专门化、部门化、命令链、控制跨度、集权和分权、正规化。壹般的组织架构设计有三种形式:简单结构、官僚结构和矩阵结构。

简单结构的部门化程度很低,控制跨度宽,全力集中在壹个人手上,正规化程度较低,是壹种扁平式组织架构形式,该形式主要适用于小型组织。

官僚结构指通过职务专门化,制定非常正规的制度和规则,以职能部门划分工作任务,实行集权式决策,控制跨度狭窄,通过命令链进行运营决策。该结构盛行于20世纪50至60年代。

另壹种组织设计方案是矩阵结构。其典型的构成形式是把壹个以项目或者产品为中心的组织(横向结构)叠加到以职能来构成的组织之上,给项目小组以权限,从而在原有的垂直权限链上附加了壹个水平的权限链,俩种结构的权限链交织起来,从而产生的组织形式和矩阵形式类似。这种组织架构的需求体当下金融控股X公司就表现为:既需要职能部门开发新产品引导市场,又需要另外独立的部门和团队通过品牌推广等壹系列活动来争取客户,扩大市场份额,这样就形成了矩阵式结构。如图1所示。

图1:矩阵式组织架构图

而金融控股集团要实现最终的整合目标,必须强化集团的各种管理和控制手段,这种管理和控制手段包括俩方面:壹是通过强有力的管控使各子X公司协调统壹,实现整合;二是通过强有力的管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内部控制是假定X公司面临的风险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负责内部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则是将处于不断变化的市场中的X公司视为管理对象,着眼于外部环境变化和和之相应的内部资源的调整和配置

国际领先的金融控股X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形成了自己有特色的组织架构以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本文将以花旗集团、汇丰控股为例壹壹介绍。

(1)花旗集团

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在1998年合且组成了新X公司成为"花旗集团".且在2002年开始采用纵横交叉的矩阵式组织架构进行重组,重组的中心内容是细分市场,进壹步围绕客户寻求产品、地域之间的平衡。重组后其信用卡、消费金融、零售银行、寿险和年金管理、资本管理及投资银行等九大业务由四大集团:花旗全球消费服务集团、全球X公司及投资银行集团、全球投资管理集团及花旗国际所运营。这种矩阵式结构由"纵轴"产品线和"横轴"职能部门组成,轴心是客户群。同时,花旗集团所有业务被进壹步划分到全球几大区域:北美、亚太、拉美、中东、欧洲和非洲。地区分行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必须同时向横向划分的区域国际主管和纵向划分的总行相应部门主管或业务线主管报告,实行双重命令链,使员工同时接受双重领导,避免因俩者中任何壹方领导可能存在的不足带来的风险。总行的业务部门在产品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区域主管则更多的是协调好产品进入该市场后的政策法规及文化差异等问题以保证产品能很好的融入市场。

(2)汇丰控股

汇丰控股的内部管理也是基于业务分类和地域分类而实行的矩阵式管理。其业务矩阵有俩种形式。第壹种,由汇丰控股的职能部门和子X公司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组成。如图2所示。图2:汇丰控股按业务和职能部门划分的矩阵式组织架构

资料来源:杜金岷,孙章伟。汇丰控股的组织制度安排[J].银行家,2005(2)。

汇丰控股置于以集团主席为首的汇丰控股董事会的领导之下。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常务总监组成。董事会负责制定集团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以及审批管理层制定的年度计划。董事会下设行政、审核、提名、薪酬四个委员会。行政委员会商议且决定集团的具体行政目标。审核委员会定期评估财务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和监督。薪酬委员会制定薪酬管理政

策。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出现职位空缺时提名候选人。各职能部门要向汇丰控股的信贷及风险管理总部、资产负债管理总部和审核委员会等部门报告,且最终向董事会下设的四个职能委员会报告。这种垂直的矩阵式直线——职能委员会制度既明确了各附属X公司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目标,又发挥了控股X公司管理决策和协调的功能。汇丰控股按客户类别和产品的不同划分为五大业务部门:个人理财、工商业务、私人银行、消费融资、企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五大业务部门和四大职能部门组成了矩阵式组织架构。四职能部门按"以业务流程为核心",对业务部门做好把关,同时也做好服务。

对于风险监控,集团风险管理总部负责对集团整体风险的掌控工作,负责制定防范各项风险的政策和程序。内部稽核机构根据政策和办法评估各项风险,且对主要风险进行处理。汇丰不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对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设立了专门的市场风险管理组,指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度量标准,对于每个运营地点的运营机构都核定了各自的风险限额,每日都审核风险限额的运用情况。比如对于利率风险,各地机构将风险转予当地的财务部门或者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又比如对于操作风险,集团的交易业务都必须经过帐务核对和检查,且接受内部稽核部门的定期独立审查。

第二种是跨地域、跨业务流程性质合作的矩阵结构。如图3所示。汇丰控股的地区办事处包括欧洲、亚太区、北美洲、中东和南美洲。各办事处负责对地区各业务线的运营进行管理且提供支持:如推广品牌、销售产品、履行各业务线的年度实施计划、各业务线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且密切关注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治和经济问题。业务线和地域化管理的合作,既保证了业务管理上下传达的高时效又保证了不同地区根据地域特色灵活地开展业务和提供服务。总结花旗集团和汇丰控股的组织架构,我们能够见出他们有壹些共同的特点:

第壹,都为上市X公司,不仅能够获取多个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仍能够提高透明度,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同时也方便政府对其进行监管。

第二,都为纯粹型金融控股X公司,母X公司不运营业务,能够有更多的精力进行集团战略的规划,内外部融资、收购、及风险管理。

第三,都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和业务、区域导向结合起来,体现了金融控股X公司的以产品为中心转换为"人性化服务"的模式,将有更深入地细分市场,从而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要求。

图3汇丰控股跨地域、业务矩阵式

我国金融控股X公司构建的现状

就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国内法律框架的限制,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运营的基本思路。如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以及《保险法》为我国金融体系实行分业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由于其效率及稳定性,金融混业及金融控股X公司已成为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而绝对的分业运营模式会损害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率。1999年8月,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下发了《证券X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X 公司金融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X公司和基金X公司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市场,表明分业运营的金融政策开始松动,且预示着中国也会向美国壹样逐步走向混业运营模式。又由于金融控股X公司的集团混业,运营分业的特点能绕过分业和混业之争,从而有效避开法律对混业运营的限制,中国已出现壹些不同类型的金融控股X公司。按投资主体不同,分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X公司模式如中信控股、光大集

团以及平安(保险)集团;以银行为主组建的金融控股X公司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产业资本控股X公司模式如山东电力、海尔集团。本文将主要介绍第壹种类型。(1)中信控股有限责任X公司

中信集团为适应国际金融业综合运营的发展趋势,打造中信金融统壹品牌,于2002年12月5日挂牌成立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X公司。全面管理集团X公司投资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基金、信用卡等金融企业,通过组织、协调、服务、推动、监督等职责,加强各金融子X公司间的资源、信息、业务沟通、共享、协作,强化风险管理,发挥中信金融统壹品牌和整体优势,为客户提供国内外、全方位服务。中信集团X公司投资控股且委托中信控股有限X公司管理其金融行业子X公司: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X 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X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X公司、中信资产管理有限X公司、中信期货经纪有限责任X公司以及香港的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X公司.前中信集团董事长王军表示,中信控股建立的初衷是:金融机构虽然在分业状况下运营,可是如果能够把这些网点通过壹种形式连接起来,就没有必要证券再单独设网点、保险再设网点。任壹金融机构都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截至2009年9月,中信控股的管理结构如图4所示。

图4中信控股管理结构

资料来源:中信金融网:http:///.

在资源整合方面,从2002年开始,中信控股开始建设统壹的信息平台,以实现对客户资源的统壹管理。壹个全X公司集中的电脑系统,把各种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的后台且在壹起。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各个分支机构的账目也全都集中在总部,分支机构只管操作。目前,中信控股已建设了中信金融服务中心,它采用CTI(计算机和电话集

成技术)等先进技术集成,为客户提供了查询和交易服务的平台。客户能够享受包括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期货、基金等壹站式、7x24小时全天候优质综合金融业务服务。

对于内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中信已成立了审计协调小组,建立了对所属子X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模式。

中信控股的组织架构如图5所示。

图5中信控股组织架构图

资料来源:中信金融网:http:///

至此,中信控股的主要职能就是:建立统壹的数据库和信息中心,统壹整个网络系统,建成中信金融网,实现各金融机构的资源共享;建立风险控制系统。下属金融子X公司的主要稽核力量上调到金融控股X公司,隶属各分行的稽核审计部门只稽核下级分支机构。另壹部分工作就是开发金融交叉产品.

从2002年开始,中信经历改制、金融产业整合、成立中信控股X公司,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壹个重大突破。可是目前中信控股对子X公司且不拥有股权,从图6能够见出,中信集团拥有包括中信控股、中信银行、中信资产、中信信托等所有子X公司的股权,中信控股只是代为管理。而只有股权划转才能意味着管理权向控制权的转变,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X公司。

金融控股的优势之壹是能够利用多种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壹站式"服务,也能够联手开拓市场,大力发展金融交叉产品,提高销售额,降低成本。可是自中信控股成立以来,开发的金融交叉产品寥寥无几,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力也无从谈起。

虽然中信控股仍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控股X公司,但中信控股X公司的成立和运作是对未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壹个非常重要的探索,同时也是对实施多年的金融分业模式的壹种探索,在其之后,国内的金融机构纷纷向金融控股集团的方向迈进,形成了壹股打造金融控股X公司的热潮。

图6中信集团金融业控股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中信集团X公司二零零八年年度报告

(2)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X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X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是中国第壹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壹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控股集团。纵观平安控股的形成历史,平安采取了直接设立、收购和战略联盟三种方式。

平安保险X公司是1988年在深圳的壹家地方性保险X公司,1994年平安保险涉足人寿险业务且成立了寿险X公司,相继从地区性保险司进入全国性业务,从产险进入寿险领域。随后俩位外资股东高盛、摩根登堂入室后,平安开启了的国际化视野。平安1996年完成对工行珠江三角洲金融信托的收购且更名为平安信托;2003年12月,中国平安集团通过其旗下的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X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壹起正式收购福建亚洲银行100%股权,该行为平安银行的前身。平安于2005年先后同样以战略联盟汇丰的方式成立了平安资产管理X公司、平安养老X公司和平安健康险X公司,至此,平安金融控股格局完成。2006年11月,中国平安集团持有深圳商业银行89.36%的股份,成为该行最大股东。200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批准深圳市商业银行吸收合且原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子X公司平安银行

且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2009年1月,深圳平安银行经批准更名为平安银行。此举标志着中国平安集团整合银行资产、打造单壹银行品牌取得重大进展,其向金融控股集团再迈进壹大步。

如图7,平安集团母X公司对各子X公司基本上都是绝对控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X公司对平安寿险(99.33%)、平安产险(99.08%)、平安银行(90.4%)平安信托(99.88%)、平安养老(98.5%)等部分专业子X公司的持股比例均在90%之上,而对于平安证券(86.66%),平安集团也以85%之上的现有持股比例绝对控股。集团X公司和各子X公司是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独立开展业务,集团X公司不从事任何具体金融业务。集团X公司从整个集团的层面制定X公司的战略规划,指挥和协调各子X公司管理方式和运营模式步调上的和谐壹致。

图7平安保险(集团)管理结构图

资料来源:中国平安官方网站:.

对于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如图8所示,整个集团通过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子X公司的框架来组织和控制整个X公司,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平安采用了和汇丰控股类似的治理架构模式,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视会,董事会下设行政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四个专门委员会对专业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供董事会考虑。其中,薪酬委员会审阅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表现及薪酬待遇,且聘请独立顾问进行年度薪酬市场比较,进行X公司人力资源效率及薪酬竞争力测评,编制X公司薪酬管理及执行符合相关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审阅各项财务报告,且和外聘会

计事务所共同审核其表现。监事会通过审阅X公司上报的各类文件,对X公司的运营状况、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图8:平安保险(集团)治理结构图

资料来源: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二零零八年年报。

平安已形成了由集团首席稽核执行官负责,集团稽核监察部——集团稽核监察分部——子X 公司稽核监察部——地区总稽核负责下的分X公司稽核监察部所组成的全方位、垂直独立的稽核监察架构管理体系,如图9所示。

图9平安集团稽核监察架构体系

资料来源: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二零零八年年报。

对于风险防范和管理,平安新设立了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及应对机制,及时、全面收集X公司风险事项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开展新产品新业务新制度评审制度和流程,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采取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及风险承受的方案;和稽核监察部专职从事内部控制工作,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壹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之上的介绍能够见出,平安的这种管理架构和和控制思想,总的来讲应是比较先进的,很多的地方借鉴了国际上比较知名的X公司的经验,比如汇丰集团。汇丰模式固然值得模仿和借鉴,但运用到国内是否壹定适合呢,平安的这种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存在什么问题和风险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股权结构问题。

平安的股权是相当分散的,其股东的背景也相当复杂,外资、中资、国有、民营、个体全都有,没有严格意义的大股东,另壹方面也可能会出现由于每壹个股东的话语权都不够,导致每壹个股东都不会深度的关注X公司运营,X公司的实质管理权就会全部落入高管层手中,极易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出现,加上平安又是以经理人强烈愿望所推动的X公司。2)总部权力过于集中。

平安的管理体现出总部集权思想,平安现有管理模式是建立强大的集团,通过高度集中集权的方式来达到X公司的统壹管理和风险管理,可是总部权力过分集中,分支机构某种意义上就是壹个销售柜台,这样会造成以下问题:

a)总部的风险加大,总部不出问题则已,如若出现风险那就是很大的风险甚至是不可控的风险。

b)分支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壹方面会感到很失落,另壹方面他们当中可能有壹些好的思想火花也因没有渠道而熄灭了,这样可能会致相当壹部分优秀人才会离开X公司,分支机构在地的竞争力减弱。

c)总部的决策可能会因地域和时空的影响使得它的决策不壹定符合每个分支机构的情况,不能很好地因地和因时制宜。

金融控股X公司应采用分权为主,集权为辅的模式,将集团战略、部分主要资源的获取和分配、集团整体风险管理和业务协同赋予总部,剩余权力都赋予子X公司,使子司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基本具有独立市场地位,在总部和分支机构之间形成壹种平衡系统,不会使壹方过于强大而给另壹方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3)协同效应难以实现

协同效应难以实现的原因在于金融集团的各个单壹业务部门在其自身的战略计划和资源配置中已经包含了X公司内部的竞争的成份,但金融集在整合过程中可能忽视了这种成份。例如保险中有很多产品是具有储蓄理财性质的,而银行的产品也是这种性质,各个子X公司极有可能为了自身的价值而人为的去消减这种协同;或者当产险人员去销售寿险时不可避免的是要占据其精力和时间,对寿险的熟悉程度肯定不如销售产险来得顺手,如果他觉得机会成本大于其直接销售产险的话就会怯步。

4)保险、银行谁为主业

平安意识到保险行业要做大,必须让保险直接进入银行,所以从2003年底收购福建亚洲银行再到2006年收购深圳商业银行,再到收购广发银行未果后,2009年通过收购股权,持有不超过30%深发展股份。这壹切都表明平安为了建成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选择直接收购合适的零售银行,成为自己独立的控股子X公司,从而做好保险业务和银行业务的深度融合。但平安的优势主要在保险,只有保险业务做大做强了其它业务再有崛起的平台。当前的中国保险市场已完全开放,竞争主体急速增多,保险业务当下的领先且不能保证今后的壹直领先,基于此平安又不敢对保险有丝毫的松懈,这样矛盾就出来了,到底是继续全力发展保险,仍是主要精力放在银行,仍是俩者兼顾,无论哪壹样选择对平安都是充满风险的,选择保险的话银行何时能做大,新的业务增长点从哪里来;选择银行的话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和金钱,且且不壹定会成功;如果俩者兼顾很有可能出现壹种俩类业务都不具备足够竞争力而整个品牌受损。

尽管离构建完美的金融控股模式仍困难重重,变数犹存,但平安目前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管理是国内(准)金融控股X公司比较先进的,已获得"亚洲X公司治理2008年度杰出表现奖".和国内另外俩大(准)金融控股X公司——中信和光大相比,平安的组织架构较上述俩者更为紧密:比如平安集团对平安产险、平安寿险、平安银行及绝大多数子X公司而言,是绝对控股的。在这样紧密的组织构架下,集团下各子X公司没有独立的战略制定权,X公司治理也更为扎实。另壹方面,平安集团重要的业务流程都统壹在集团层面,比如平安的后援中心、财务、核保、理赔、客服中心等。平安是全球保险业中第壹个做后援集中的的金融集团。这不仅便于提高业务质量和加强风险控制,更能使各X公司共享资源,节约成本。依托于保险主业的金融控股X公司——平安也为我国保险混业运营模式的选择提供了典范。2008年6月,中国人保集团全资子X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X公司得到了华闻控55%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了俩X公司旗下的信托、期货、证券、基金等四大金融领域的股权,迈开了组建金融控股X公司第壹步。在这之前,中国人寿已获得中国人寿已拥有有中信证券、广发银行、中诚信托等金融机构部分股份;但中国人寿和平安俩者最大的不同是中国平安已经实现了对旗下X公司的绝对控股,且在上市X公司的利润报表中清晰地见到X公司已经开始获得来自非保险业务的强大支持而中国人寿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财务性投资,仍在完善过程中。

五、我国金融控股X公司的模式选择

金融控股运营和管理权在母X公司和子X公司以及子X公司和子X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分配不恰当的情况,如存在母X公司和子X公司权职能不明确,母X公司和子X公司的直接联系造成了管理幅度过宽、管理上的过于集权、过多地干预子X公司具体的生产运营活动;或者母X公司和子X公司联系不紧密,金融集团总部形同虚设,既不负责战略规划,又不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另壹方面,金融业是壹个高风险的行业,尤其在金融控股X公司的子X公司

和子X公司之间,如处于同壹集团控股下的银行和证券X公司容易隐匿壹些重大的关联交易,使投资者和监管者能够获取的信息更加不完全,从而为金融控股X公司隐瞒不当运营行为引发的潜在风险创造更有利的环境。这壹特点决定了金融控股X公司必须在自X公司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机制以及在组织架构上建立严密的风险监管体系。

之上俩条思路决定了金融控股X公司的组织架构最重要的是在权利分配和风险控制俩方面做好工作。金融控股X公司的组织架构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组织目标壹致性、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广泛的授权、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原则、风险防范机制。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金融控股X公司的组织架构主要由最高决策管理、内部管理、业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四个方面组成:(1)决策管理。董事会是X公司决策管理的主要承担者,主要负责X公司的发展规划、战略管理和重大投资决策,对X公司内部运营管理进行审计监督;(2)内部管理。内部管理按职能划分部门进行,重点实现有效的监管和激励。通过稽核部、财务部、法律部和风险管理部实行。对子X公司和业务部的监督,通过人力资源部实行对X公司成员的激励;(3)业务管理。业务管理按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划分部门进行,具体分为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网络经纪和风险投资、自营等各子X公司和业务部门;(4)区域管理。X公司各项业务主要依托于各地的附属X公司或地区管理部门具体开展,实行区域总经理负责制。这四者的有效结合是壹种多维立体型组织架构。决策管理层壹旦做出决策,业务管理、内部管理和区域管理三方面壹起行动,通过共同协调发挥专业分工和团体协作的优势,将决策高效地付诸实施。委员会制是多数国际金融集团的普遍选择,以此强调统壹协调和总体风险控制,实现集中统壹管理。和此同时,它们的业务运作又都通过设立诸多彼此相对独立的附属子X公司或联营子X公司来进行,权力不断下放,给处于第壹线的运营者更多的自由度和自主权,这是为了调动各业务单位积极性所采取的典型的分权模式。这样,业务的分权运作和风险的统壹管理很好地融入到组织架构中了。

六、小结

我国金融机构组建金融控股X公司,是和当今世界金融混业运营的趋势相吻合的,同时也反映了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总结且学习国外著名金融控股X公司如花旗、汇丰的X公司组织架构和领先的运营机制对于建立我国的金融控股X公司有重要的意义。但基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和法律,不能硬搬国外的模式,只有对其优缺点进行比较,扬长避短,且结合X公司自身的条件和发展战略,才能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控股X公司的健康发展之路。

在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我们常把组织管理比作"骨架",这个形容很形象,因为在进行其它业务之前我们必须搭好这个骨架,建立符合企业战略发展需求的组织架构、职位、职务体系等,才能顺利展开其它的业务。组织管理主要是承载企业构建的符合战略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职务体系、职位体系,同时为组织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业务的应用提供基础数据。金蝶EASHR组织管理支持各种类型的组织架构,包括职能型、事业部型、矩阵型、集团型等组织架构。组织架构是EAS系统的骨架,不管是基础资料仍是系统的业务单据和报表,都和组织架构有着必然的联系,所有的数据都记录了组织信息。同时,组织架构也支持多样的业务应用,融会贯通的将各种业务数据进行串联和过滤,组织在系统中表演了天然的隔离墙的角色,同时组织也为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分配引用提供了方便。

金蝶EASHR组织管理主要功能:

适应企业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实现多种组织机构设计模式,实现显示权限内的各单位信息及部门信息,且自动生成组织机构图;

可选择是否从图中查见组织单元负责职位的职位名称、任职人姓名;

实现部门新增、更名、合且、拆分、转移等业务。

记录单位、部门的变更情况,满足对组织机构变更过程的管理需要;

实现X公司内虚拟组织(长期或临时性项目团队等)的设置,灵活制定虚拟组织人员和分配角色;

灵活定义单位、部门的各项基本信息和辅助信息;

记录机构的沿革信息,再现机构的历史变迁。

实现按登陆用户职位自动定位于所属组织单元。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加强对非金融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适用于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对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实施监管。具体实施细则由金融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金融机构包括以下类型:(一)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 (二)信托公司。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四)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五)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六)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实质控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三条【实质控制权】投资方直接或者间接取得被投资方过半数有表决权股份的,即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计算表决权时应当综合考虑投资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可转换工具、可执行认股权证、可执行期权等潜在表决权。 投资方未直接或者间接取得被投资方过半数有表决权的股份,有以下情形的,视同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 (一)投资方通过与其他投资方签订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质拥有被投资方过半数表决权。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投资方具有实际支配被投资方公司行为的权力。 (三)投资方有权任免被投资方董事会或者其他类似权力机构的过半数成员。 (四)投资方在被投资方董事会或者其他类似权力机构

中国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中国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一)全国银行业概况 1、中国经济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数据,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74.41万亿,位列全球第二。2012年至2016年GDP的年均复合名义增长率达8.64%,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2、国内银行业市场格局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中国银行业亦得到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数据,2012年至2016年中国银行业人民币贷款与存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5.42%和14.35%。下表列示了2012年至2016年中国银行业人民币和外币的贷款和存款数据: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口径,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大型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类金融机构等。

(1)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是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在中国银行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主要融资来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37.29%,负债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37.21%。 下表列示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负债和股东权益数据。 (2)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口径,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共有12家股份制商 业银行。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把握有利的市场机遇,取得持续较快发展,市 场份额不断提升,逐渐成为中国银行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12月31 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和负债总额的18.72%和18.99%。 下表列示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负债和股东权益数据。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一)发展历史 1979年中信公司成立,由此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雏形开始展露。随后,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有银行纷纷踏足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金融业务,国有银行开始加入金融控股开疆拓土的浪潮中。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以保险公司名义注册营业,之后发展成为同时经营信托、证券、银行、保险等多种业务的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不仅国有银行、大多数商业银行不同程度地介入金融领域各个业务,甚至人民银行的各级分行也参与其中,金融行业百花齐放。但这种混业经营的模式,逐渐显示出弊端,行业内秩序开始混乱,经济过热各种问题频发。 1988年,为维稳金融行业秩序,人行对证券公司改为实行审批制,提出要求银行业与证券业要实行分业管理;随后,《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相继出台,指出商业银行、保险、证券要严格执行分开设立。自1995年分业经营开始执行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步伐开始停滞不前。 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也逐渐与国际接轨。一方面外资混业经营的金融公司进入对我国金融市场造成冲击,另一方面,本土金融业开始改革创新,走兼营、混业经营的道路,丰富利润来源渠道。2002年,国务院批准三家公司成为金控试点;2003年《商业银行法》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信托与证券业务,这一政策的修改为中国混业经营提供了政策保障;2005年,商业银行可以以试点的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与证券分业管理”的时代在渐渐远去;2006年,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股权;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声明,商业银行可以设立或参股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至此,我国金融业开始涌现出一大批以银行、资管等为核心的多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2009年9月,第一次以国务院部门正式文件从政府的角度认可与肯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存在;2009年11月,商业银行对保险行业与证券行业的投资限制被放开。这种政策制度的放宽与完善,为金融机构实现多行业综合经营提供了保障,金融控股集团快速发展。 从金融控股公司的世界发展浪潮来看,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仍处于雏形阶段,法律上尚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地位,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中国的金融正在走向混业经营的道路,金融控股公司将会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成熟。 (二)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总体包括以下五类: (1)国务院批准的以金融机构身份控股的金融控股集团,以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为代表。以平安集团为例,平安最初凭借保险起家,在1988年成立,发展之初它以保险公司的名义注册,但经过三十年的发展,通过不断地拓宽营业领域,目前已经成为集寿险、产险、证券、银行、信托等为一体的金融控股集团。这类集团的特征是,附属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开展业务,非银行机构控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以国有商业银行为母公司,通过控股或兼并的方式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变,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为代表。以交通银行为例,交行与施罗德集团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该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发起设立等方式涉足信托、金融租赁、保险、证券、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成为具有全牌照的综合性控股集团。这类集团的特点是,母公司是银行,子公司是非银机构,母子公司开展不同领域业务,互不交叉,实现多元化的发展。 (3)由大型企业控股形成的集团,以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五矿集团等为代表。这类集团的特点是,集团的母公司是非金融机构,全资或控股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子公司具有单独的营业执照独立开展业务。 (4)由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发展成为的集团,以东方、长城、华融、信达四大国有资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完善

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毕业论文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完善 院别金融学院 专业班级金融1165 学生姓名张飞敏 学号20204110212 指导教师吕超 职称讲师 2015年4月

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

摘要 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要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就目前中国的经济形势来看,为了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极其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平台,遵循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整合金融和产业资源。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结合我国的情况来看,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本文首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特点及功能做了简单的介绍,随后描述了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包括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程、类型,之后简单介绍了下国外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情况,然后在下个部分着重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相关的法律制度及内控机制等,最后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内控机制

Abstract The party put forward to“deepen reform comprehensively,accelera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modern market system”in the eighteen plenary session.The present China economic situation,in order to ensure the sustained and steady economic growth,extremely need to establish a unified financial platform,follow the financial service entity economic requirements,the integration of financial and industrial resources.Firmly grasp the essence of financial services to the real economy requirements,adhere to the market in the allocation of financial resources of the reform oriented,adhere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innovation and regulatory https://www.360docs.net/doc/3912099122.html,prehensive at present in our country,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s the best choice.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concept,characteristic and function of 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to do a simple introduction,then described 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n China's development status,includ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n China type,after the next part mainly analyzes the existing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n our country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blem,including the relevant the legal system,management ability and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advice to perfect. Key words: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Management ability Supervision system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指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而公司自身并不直接对企业与公众提供金融服务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企业法人。这里所谓的控制是指拥有被投资金融机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有权任免董事长或有权决定被投资机构财务和经营政策。 词条目录 1 金融控股公司行业定义与分类 1.1 金融控股公司行业定义1.2 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行特征 2 金融控股公司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3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阶段 4 金融控股公司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5 国际金融控股公司行业知名企业 6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行业领先企业 7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趋势分析 7.1 发展逐渐规范7.2 垄断分化明显7.3 体系制定优势7.4 金融控股公司主导金融业7.5 影响监管格局 金融控股公司行业定义与分类金融控股公司行业定义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指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而公司自身并不直接对企业与公众提供金融服务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企业法人。这里所谓的控制是指拥有被投资金融机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有权任免董事长或有权决定被投资机构财务和经营

政策。 中央金融控股公司指中央政府直接投资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目前中央金融控股公司仅包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公司、北京联汇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行特征 当代金融控股公司运行特征有以下三个特点: (1)集团控股,联合经营 集团控股是指控股集团设立一个控股公司作为其母公司。在金融领域,根据控股公司的不同可以分为投资型控股公司和经营型控股公司。投资型控股公司是一个纯粹的投资机构,如金融控股集团;而经营型控股公司是指以一项金融业务为载体的经营机构,如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 随着金融业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经营型控股公司正逐渐向投资型控股公司转变,这与金融业的特性密切相关:银行、证券、保险各业之间有着很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而且货币资产作为其经营对象在各业之间相互转化十分便利。 金融控股集团各子公司并非纯粹的单一经营,而是彼此之间紧密配合,共同从事多种金融业务,发挥在品牌、经营战略、营销网络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优势,从而降低集团整体利益的实现。金融资产的强关联性和弱专用性决定了综合经营可以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金融控股集团正是发挥这一优势的合适载体。 (2)法人分业,规避风险 法人分业是指由不同的法人经营不同的业务,这可以防止不同业务风险的相互传递,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可对关联交易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金融资产的强关联性特点虽然便利了综合经营,但同时也便利了风险的相互传递,而金融控股集团的分业经营特点可以规避这一风险的传递,将风险控制在集团内部。 (3)财务并表,各负盈亏 合并财务报表可以防止各子公司资本金以及财务损益重复计算,从而较好的发现金融机构的财务问题。根据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控股公司对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必须在会计核算时合并财务报表,可以避免资本金的重复计算,避免

金融机构划分

关于金融统计中各类金融机构划 分的最新通知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以及三大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自199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来,我国金融业便开始了严格的分业经营。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一些银、证、保之间边缘业务合作与创新,已逐渐突破了分业界限。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在我国有了较大发展。 按照控股模式的不同,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子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中信控股公司成立,将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资产打包管理。同时母公司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正式更名为中信集团,改为非金融投资控股性的集团企业,开始筹建中信建设集团等企业梳理实业资产。2002年1 2月5日,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因此,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投资和管理中信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金融企业的金融控股公司。②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成立于1983年,从主要经营外贸和直接投资转变到以金融业为主,并且选择金融业为其发展的主要业务。集团董事会经由国务院授权,管理、经营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光大集团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 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 2.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是一个不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经济实体,但其全资拥有或控股拥有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营业执照的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集团公司董事会。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鑫源控股公司。从1995年开始,山东电力集团在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构想下,开始了向工业实业、房地产、旅游商贸、金融证券、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了包含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等内容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目前,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②海尔集团。近年来,海尔集团通过一系列投资和购并,形成了集实业、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公司。其拥有青岛商业银行60%的股份;持有鞍山信托20%的股权 (第一大股东),控股长江证券,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成立财务公司。此外,海尔集团旗下的“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纽约人寿”海外分支机构“纽约人寿国际公司”成立合资保险公司,携手进军寿险市场。 3.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

金融控股公司有哪些

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有哪些 理财知识: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在金控集团中,控股公司可视为集团公司,其它金融企业可视为成员企业。 根据1999年2月国际上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金融控股公司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 概念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在金控集团中,控股公司可视为集团公司,其它金融企业可视为成员企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间通过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相互联系。各成员企业虽受集团公司的控制和影响,但要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金融控股公司一词最早起源于美国,在美国《金融服务业法案》有关银行控股公司组织结构的条款中首次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HoldingCompany﹚这一法律术语,但是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定义。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法”

在第4条第1项第2款,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对一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商所持有的股份具有控制性,并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特点 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集团控股,联合经营 集团控股是指存在一个控股公司作为集团的母体,控股公司既可能是一个单纯的投资机构,也可能是以一项金融业务为载体的经营机构,前者如金融控股公司,后者如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 法人分业,规避风险 法人分业是金融控股集团的第二个重要特性,指不同金融业务分别由不同法人经营。它的作用是防止不同金融业务风险的相互传递,并对内部交易起到遏制作用。 财务并表,各负盈亏 根据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控股公司对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的意义是防止各子公司资本金以及财务损益的重复计算,避免过高的财务杠杆。另一方面,在控股公司构架下,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责任,仅限于出资额,而不是由控股公司统负盈亏,这就防止了个

汽车金融公司组织架构

汽车金融公司组织规则基本信息 档案号:版本: 负责部门: 批准部门: 生效日: 适用范围: 修改记录:

目录 第一章组织架构 (3) 第二章部门职责和权限 (5) 第三章岗位说明 (17) 第四章生效 (24)

第一章组织架构 第一条管控模式 (一)产品开发、业务办理、风险管理三权分立。 1.1由产品开发部制定业务流程与业务制度,由风险管理部评审定稿和发布; 1.2由市场部办理业务,由风险管理部管控业务风险; 1.3由市场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经营,由内部审计部稽核公司整体运营风险。 (二)风险问责体系 2.1依托信息系统对信贷审批、贷款发放的业务办理进行流程、日志记录,实现过程管理。 2.2依托审计稽核体系对业务风险进行稽核、问责、整改。 (三)绩效考核体系 3.1明确部门职责,定岗到人。 3.2设立部门、岗位KPI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条组织架构 组织架构参见附图《汽车金融公司组织架构》

汽车金融公司组织架构 4

第二章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股东会的主要职责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经营和政策负全部和最终的责任。 第四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所作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第五条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监事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行使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条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 总经理作为最高执行责任人负责公司的业务运营并做出日常经营决策。 总经理以下设置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下设置各职能部门。 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总经理应当与副总经理就其负责之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在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总经理拥有最终决定权(章程规定的需要股东双方派驻人员共同决定的事项除外)。 第七条市场部主要职责 (一)市场部管理本部在授信业务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分析

目录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2) 金融控股集团将成为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热点 (11) 国际 (14)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花旗银行 (14) 美国最大的金融控股公司 (15) 日本成立全球最大金融集团 (15) 国内 (17) 我国第一家以收购形式组建的金融公司 (17) 中信模式和光大模式 (17) 中信金融控股集团将成立 (18) 招商局案例 (19)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随着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逐步深入和我国加入WTO进程的日益临近,我国券商面临着来自国外的巨大竞争压力,而以目前我国券商的规模和实力,要想与国外的大牌投资银行一争天下,无异于舢板对航母,以卵击石。国际购并潮的风起云涌已反复证明,要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并发展,非大无以言强。审时度势,国内那些志存高远,胸怀鸿鹄之志的大券商已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战略目标及发展战略,将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HoldingCompany)作为自己的远期发展目标。而相关的研究与探讨无疑对它们重新进行战略定位是有所帮助的。 何为金融控股公司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以214:213的一票之差,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长达318页,共600多项条款,而正是在这个法案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范畴,而在此之前,美国只有银行控股公司的立法。该法案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并可以从事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在此之前,美国的法律禁止这3类性质不同的金融机构交叉持股。 在我国通常而言,所谓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以金融为主导行业并通过控股兼营工业、服务业的控股公司,它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高级形态和有效形式。根

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概览

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概览 截至2011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2家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44家城市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商业银行,190家农村合作银行,2,265家农村信用社,1家邮政储蓄银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0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66家信托公司,127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8家金融租赁公司,4家货币经纪公司,14家汽车金融公司,4家消费金融公司,635家村镇银行,10家贷款公司以及4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800家,从业人员319.8万人。 1、政策性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开行,全称国家开发银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于1994年3月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目前在全国设有32家分行和4家代表处。十年来,开行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 (2)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 1994 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11年末,在国内设有21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东南非代表处、巴黎代表处和圣彼得堡代表处;与1250多家银行的总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是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11月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全系统共有30个省级分行、300多个二级分行和1800多个营业机构,服务网络遍布除西藏自治区外的中国大陆地区。 2、国有商业银行 指工、农、中、建、交5大行,即: 1)中国工商银行 2)中国农业银行 3)中国银行 4)中国建设银行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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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s://www.360docs.net/doc/3912099122.html,/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目录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4) 金融控股集团将成为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热点 (9) 国际 (11)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花旗银行 (11) 美国最大的金融控股公司 (11) 日本成立全球最大金融集团 (12) 国内 (12) 我国第一家以收购形式组建的金融公司 (12) 中信模式和光大模式 (13) 中信金融控股集团将成立 (13) 招商局案例 (13)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 随着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逐步深入和我国加入WTO进程的日益临近,我国券商面临着来自国外的巨大竞争压力,而以目前我国券商的规模和实力,要想与国外的大牌投资银行一争天下,无异于舢板对航母,以卵击石。国际购并潮的风起云涌已反复证明,要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并发展,非大无以言强。审时度势,国内那些志存高远,胸怀鸿鹄之志的大券商已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战略目标及发展战略,将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HoldingCompany)作为自己的远期发展目标。而相关的研究与探讨无疑对它们重新进行战略定位是有所帮助的。 何为金融控股公司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以214:213的一票之差,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长达318页,共600多项条款,而正是在这个法案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范畴,而在此之前,美国只有银行控股公司的立法。该法案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并可以从事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在此之前,美国的法律禁止这3类性质不同的金融机构交叉持股。 在我国通常而言,所谓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以金融为主导行业并通过控股兼营工业、服务业的控股公司,它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高级形态和有效形式。根据国际惯例,大多数金融集团都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存在。 金融控股公司一般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PureHoldingCompany)和经营性控股公司(OperatingHoldingCompany)两种类型。纯粹控股公司的设立目的只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从事股权投资收益活动。经营性控股公司是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实际业务经营的母公司。在西方国家,金融控股公司一般都是指这类经营性控股公司,或称混合控股公司(MixedHoldingCompany)。在欧洲,金融集团一般都是混合性的金融集团(MixedFinancialConglomerates),即母公司除了从事一定范围的金融业务之外,还通过控股从事其他非金融业务,如工业、商业、贸易、建筑、运输、不动产等。如英德两国金融集团都是经营性的控股公司,是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控股公司。 我国尽管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我国的法律也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像中信、光大、平安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直接控股金融企

中经国投金融控股公司薪酬制度

.中经国投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1 在遵循国家劳动、人事、社会保险、薪资福利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科学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使薪酬体系设计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体现企业经营价值。 1.2 让本管理办法成为激励员工创造绩效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吸引、激活、留住公司发展所需人才的作用。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2.1 市场导向。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市场原则,做到对外富有竞争力,对内具有激励性,强调公平、公正;员工薪酬与社会消费水平、行业薪酬动态、公司经营效益、部门(项目)收益和个人绩效考核等因素相结合。 2.2 公平原则。以岗位和绩效为基础,体现职务、责任、贡献与效益的同比例增减,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薪酬体系方案设计、运作过程和执行结果严密而公正。 2.3 经济原则。实行工资总额动态控制,通过管理创新逐步提高员工的薪酬满意度;公司实行福利待遇的市场化、货币化。 2.4 合法原则。员工薪酬应依法纳税。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集中代缴。 2.5 灵活原则。根据人才供求关系和社会薪酬发展动态,对员工付薪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即同一级别员工由于处在不同岗位、积累的从业经验技能不同、市场人才稀缺程度不同,而付薪有所区别,但原则上调整后的工资不超过原岗位工资的50%。 2.6 保密原则。公司薪酬标准为公司商业秘密(岗位工资、福利费用为秘密级、绩效工资

为绝密级)。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之规定`,禁止相互打听、议论或对外泄露公司薪酬,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双方给予书面严重警告一次。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三条公司薪酬采取岗位工资制,按照不同的岗位、不同的技能、不同的绩效付薪。 第四条公司的薪酬结构组成包括: 非业务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费用、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金。 业务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绩提成、福利费用、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金。 第三章岗位工资 第五条岗位工资是对职位、等级和员工工作能力的一种定价。在确定岗位工资时以业界平均工资水平、对公司承担的职责轻重和员工能力高低三个方面为依据。 第四章员工职级表 第五条员工职级薪等的审批权限。

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论文

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论文 一、金融控股公司现状 美国国会19XX年底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20XX年初,中国国内一些人士包括一些较高级别的领导干部,曾积极呼吁中国的金融机构应混业经营,针对此,本人20XX年4月、7月和8月间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财经》杂志几次撰文严肃指出、“从发展方向看,我同意并相信中国的金融业必然要走上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道路。但是,至少在目前,我们实施的分业经营的原则不会变,也不应该变……在目前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下,有必要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这不失为我国从分业经营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的一个现实选择”(见夏斌等著《金融控股公司研究》中“代序”)。即在坚持分业经营的原则下,通过母公司投资控股,设立具有独立法律实体资格的子公司从事不同的金融业务,以间接实现混业经营。 两年后的今天,尽管国内媒体又开始纷纷讨论金融控股公司问题,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正在运筹帷幄,研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然而准确地说,迄今国内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都从未提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集团”的字眼,也从未对“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团”下过严格的定义。只是我国的《公司法》第12条在讲到一公司向其他公司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时提到,“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时用了控股公司字眼,但并未明确是指“金融性”控股公司。 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三大国际监管组织支持设立的金融集团联合论坛,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19XX年发布了《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根据该“原则”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

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 如果根据此定义来观察、研究国内目前未被正式承认、未直接注册、称谓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集团,但实际上已控股国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七类金融机构中两个以上金融机构(未含城乡信用社)的控股企业,目前全国有多少,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就其公司组织形态分析,主要有两种、一是事业型控股公司或称经营型控股公司,即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其本身有其主营业务,同时控股两个以上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这类公司具体可分两种、(1)工商企业控股了金融机构,如首创集团、东方集团、海尔集团等企业。当然这类集团有的正在通过股权整合,将母公司逐渐演变成下属纯粹型控股公司。进一步说,如果包括工商企业已控股一个金融企业,正准备控股更多金融机构的这类集团公司,估计全国不下二三百个。 (2)由金融企业控股其他金融机构而形成的控股公司。如一些信托公司控股、参股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利用我国现行法规和境内外法规的不同,中国银行通过香港的中银国际,工商银行通过香港的工商东亚分别控股了其他金融机构,建设银行在境内控股了中金公司等。 二是纯粹的控股公司,即母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本身不从事任何具体业务的经营,公司主要业务是投资管理。这类控股机构从投资主体看目前有三类,一是政府的,如国家级的国家投资开发公司,地方性的如上海、深圳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他们分别参股、控股了不少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二是纯工商企业出资成立的或者通过对原有股权整合演变的,如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三是原金融企业根据分业经营原则通过对原有股权整合演变形成的,如平安保险集团等。

银保监发〔2018〕22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 据治理指引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8〕22号 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1日(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设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数据治理应当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监管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数据治理架构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制定数据战略,审批或授权审批与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督促高级管理层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对数据治理承担最终责任。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数据治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数据治理体系,确保数据治理资源配置,制定和实施问责和激励机制,建立

我国大陆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和发展(国外定义、分类依据)

中国大陆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与发展 中国金融学会理事 蔡浩仪 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是金融业务综合化与一体化的产物,属于金融创新的范畴。金融控股公司一方面意味着规模效应、协同效应、运营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它也对传统的金融监管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从我们对日本、英国、美国、德国的考察中看到,各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都经历了一个从不完善到趋于完善的过程,并具有对既存金融监管的不足进行矫正与重塑的特点。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现实中的出现和发展,也使得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面临一个革新的问题。 一、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界定及分类 目前,在中国大陆还没有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界定,在实际操作中也还没有出现以“XX金融控股公司”冠名的企业。因此有必要先谈一谈对控股公司的一般理解。 1、国外几个发达国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界定 由于各国金融控股公司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各地的监管制度、法律法规不尽相同,各个国家和地区对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集团的定义也

有所差异,甚至同一国家或地区在不同时期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也不同。 1999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下简称“联合论坛”)中,多元化经营的金融集团(Heterogeneous Financial Conglomerates)被定义为:金融业在集团业务中占主导地位,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 2001年欧盟《金融集团审慎监管统一指引》(下简称“欧盟指引”)中,定义集团(Group)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的法人或自然人。进而界定符合下属条件的集团为金融企业集团:1)其业务活动主要为在金融领域内提供多种服务;2)其至少应包括一个受管制实体,且该实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获得许可; 3)其至少应包括一个保险或重复保险业实体,且至少其中另一实体从事某一不同的金融业;4)上条所指在金融业内从事跨行业的金融活动是必不可少的。 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化服务法》中没有定义什么是金融控股公司,只规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范围。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是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以及投资银行控股公司,只要经营不同金融业务的机构符合控股公司结构,即可当作被该法称之为金融服务集团的金融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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