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会计经验: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分为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和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1.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受托方应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例1】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某批商品2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

品成本为60元/件,增值税税税率为17%。假定商品已经发出,根据代销协议,

乙公司不能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将该批商品交付乙公司时

代销货物 账务处理

委托方: 1.将商品交给受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借:应收账款--受托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委托代销商品 3.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受托方: 1.收到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贷:代销商品款 2.实际销售: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贷:应付账款--委托企业 3.将货款交给委托方:借:应付账款--委托企业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委托代销商品核算 受托方: A、发出时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B、收到销货清单,开具发票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C、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D.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E、支付代销费用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受托方: A、收到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委托代销款 B、对外销售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C、月底开出销货清单,收到委托单位发票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D、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7、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方: A、发出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B、支付运费、加工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C、支付消费税、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出售) 应交税金-消费税(收回后继续加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消费税计税价格=(发出材料金额+加工费)/(1-税率) 增值税=加工费*税率 D、转回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的会计核算(增值税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会计核算(增值税、消费税) 一、委托加工——增值税企业委托加工货物,将发出货物的实际成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加工费、运杂费等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借方,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及按税法规定计提的运费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加工完毕收回后再由“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转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委托加工的认定: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不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消费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用于销售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 发出原 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2. 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 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4. 收回入库后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5. 对外直接销售时除了作收入实现的 账务处理外, 同时结转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受托单位则是 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应

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委托方提货时借:委托加工物资(应支付的加工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加工成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最终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应缴的消费税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某化妆品厂发出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10000 元,受托方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1579 元,增值税1700 元。该化妆品厂在提货时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A. 借:委托加工物资13279 贷:银行存款13279B. 借:委托加工物资1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13279C.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D. 借:生产成本13279 贷:银行存款13279 答案:

购进样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购进样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2009-7-27 9:6【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我公司进了200套产品,准备全部用作样品,请问是否入库?怎么入账和出账? 【解答】 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无论是否实际入库以及后续如何处理,在收到样品时都应当办理入库手续。至于账务处理,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我们先从主导该行为的企业(假定为该样品的生产厂家)的业务处理开始分析,通常可能存在以下情 况。 (1)将自产、委托加工产品或者购入的商品(以下简称产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要视其最 终处理途径确定会计处理: ①变价销售,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类似于正常销售业务。在发出样品时借记“发出商品——样品”,贷记“库存商品”等;实际销售时按变价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发出商品——样品”等;如果变价收入过低,税务机关认为应当调整的,其调整增加的流转税额计入销售费用为宜。如果变价收入(不含税金额)低于货物账面成本的,考虑管理方面的要求,将其差额 部分计入销售费用为宜。 ②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在税务上属于视同销售。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发出商品——样品”、“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回收报废,按其回收入库折价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发出商品——样品”,按其差额借记“销售费用”。 增值税方面,对于第①②两种情况,无疑是要计征增值税。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应该不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精神,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所得税方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企业发生本前述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从原理上看,这一规定同样是针对第①②两种情况。 (2)名为样品,实际是具有折扣性质,即按经销商、客户采购量供给一定数量的样品,这具有供其展销和鼓励增加采购量 的双重意义,这种情况下,会计上可按商业折扣进行处理。 增值税方面,虽然有观点认为,相关规范中所称折扣销售仅限于价格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而应做视同销售处理。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饮料折扣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598号)中曾明确,对于该公司采用数量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可依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而通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如果实物折扣以合理方式转换为价格折扣并体 现在同一张发票上,则可以按折扣后金额计缴增值税。 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曾明确,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受托方一般不核算销售收入,只将代销手续费收入及其应缴纳的营业税,通过“代购代销收入”账户核算,但税法规定代销商品应作为应税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如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就要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某商品零售企业接受代销B商品600件,委托方规定代销价为60元/件(含税),代销手续费为不含税代销额的5%,增值税税率为17%,代销手续费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5%. 收到代销商品时(按含税代销价): 借:受托代销商品——××部、组(B商品) 36000 贷:代销商品款 36000 代销商品全部售出时(本月20日代销商品全部售出,向委托单位报送代销清单,并向委托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计算代销商品的销项税额并调整应付账款和注销代销商品款和委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项税额=600×60÷(1+17%)×17%=5231(元) 或 600×60×%=5231(元)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31 应付账款 30769 借:代销商品款 36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36000 收到委托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31 贷:应付账款 5231

开具代销手续费收入普通发票时: 代销手续费收入=30769×5%=1538(元) 借:应付账款 1538 贷:代购代销收入 1538 划转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代销价款时: 借:应付账款 34462 贷:银行存款 34462 计算并结转代销手续费收入应纳的营业税时: 借:代购代销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零售企业商品品种繁多,业务繁忙,企业不可能把每一笔销货款都按自营和代销商品分开登记,更不可能在每天营业终了时,对代销商品进行盘点,以存计销。因此,对代销商品和自营商品在销售时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待代销商品全部销售或月终时,则由各部、组填报代销商品分户盘存计销表,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应付账款。仍以上例,作会计分录如下:收到代销商品时: 账务处理同前。 平时零售收到销货款75200元(不分自营和代销)时: 借:银行存款 75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200

受托加工及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受托加工及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一、受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的数量增减。 2、加工生产(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辅料、耗材、劳保用品等) 贷:应付工资、制造费用(水电、折旧等)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同时: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注: 1、完工产成品是否要入库,这个产品是外来加工单位的产品,不属于本单位的产品,可以设置一个辅助备查帐。 2、客户提货通过备查帐登记。 3、加工耗用材料的节约和超出: (1)属于对方单位提供的加工材料,不需要做帐,在备查帐簿上登记,节约部分退回。(2)属于自己单位提供的材料,节约作冲减“生产成本”帐务处理,超出作增加“生产成本”帐务处理。 (3)生产成本科目,月末可以有余额,余额表示未完加工材料的成本。 二、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1.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凭加工合同和发料单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根据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凭加工企业的加工费发票和有关结算凭证,作用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 委托加工产品收回 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还需要继续生产或加工的,凭入库单作用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税会实务】商品购进过程中发生短缺或溢余的账务处理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税会实务】商品购进过程中发生短缺或溢余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进商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或溢余,应分别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发生的溢余按不含税的价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查明原因后进行转销,即待处理财产溢余一般不考虑增值税的问题。如果属于商品的自然升溢,应转人“营业外收入”账户;如果属于供货单位多发货,经双方协商,同意补作购人商品,则应补付价款和税款,取得对方补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作商品购人的账务处理。企业购进的商品发生的毁损或短缺,应按不含税价款和相应的进项税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同时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查明原因后进行转销。如果属于合理损耗,应计入当期损益,按实际损耗数扣除相应的增值税额,借记“经营费用”账户,红字冲销原已转出的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红字),同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如果属于应由供货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如果属于自然灾害的损失,应按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如果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列作当期损益,借记“经营费用”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例如,红星公司2004年2月1日购进电视机20台,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 000元,税额为6 800元,对方代垫运费2000元,并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普通运费发票一张,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2月16日电视机验收人库时,发现电视机毁损4 000元,

委托代销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669-84 委托代销合同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委托代销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委托代销合同范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

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

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 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商品的时候,应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目录 1定义介绍 2真实性 3会计处理 4账务报管 1 定义介绍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 2真实性

受托代销示意图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与“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均填入“存货”项目并且借贷金额相互冲销,事实上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并没有包括受托代销商品,即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确认为一项资产。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的目的,主要为了方便企业加强对存货的实物管理,保证受托代销商品的安全。[2] 3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发行企业按照寄销方式接受外单位委托,代其销售出版物的进价或售价(或码价)。 本科目可以按照受托代销出版物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可以按照委托代销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1.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进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精华版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精华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1060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精华版 委托代销合同范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销合同范文2 甲方:委托责任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销责任人: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 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 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 1】公司 2007 年 3 月 20 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 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150000 【例 2】承上例公司2007 年 5 月 10 日支付给大地公司 的加工费 12000 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 贷:银行存款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 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 2007 年 5 月 16 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

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 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600 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2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6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60000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 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

初学者必看的会计分录

常用的194 个会计分录 一、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 (一)实收资本- 1. 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 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3. 收到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等,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4. 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二)资本公积- 1. 捐赠公积 (1)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入账-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 贷: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净值)- 贷:累计折旧- (3)接受捐赠的商品等,根据有关资料确定的商品等的实际进价入账(库存商品采用售 价核算的,还应结转进销差价)- 借:库存商品- 贷:资本公积等- 2. 资本折算差额企业实际收到外币投资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折合记账本位币的差额:- 借:银行存款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借或贷:资本公积- 3. 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借:银行存款等贷:实收资本贷:资 本公积 4.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借:材料物资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 二、借入款项- (一)短期借款- 1. 借入各种短期借款,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2. 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财务费用贷:预提费用(或银行存款)- 3. 归还短期借款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二)长期借款- 1. 借入各种长期借款借: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长期借款 2. 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长期借款 3.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已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4. 归还长期借款借: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三)应付债券- 1. 按面值发行的债券,按实际收到的债券款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2. 溢价发行的债券,收到债券款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贷: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委托代销协议书

委托代销协议书 委销字__号 (一)__单位(甲方)委托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应单位代销数量包装每件重量备注现货每季可供数(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3.1 委托权限代理人接受客户委托处理第1条事项的权限为:一般代理。事务执行代理人将指派********律师具体执行第1条约定的代理事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鉴证机关__份,自签订

日起生效,有效期__月。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电报挂号:____ 电报挂号: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将按甲方的装修意图及修改意见,进行设计,直至甲方认可为止。甲方认可乙方设计方案后在签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不再退回设计定金。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及其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及其账务 处理 一、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是指“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目前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不列示。在1993年《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均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受托代销商品”包含在“存货”项目中,同时“代销商品款”作为“存货”的扣除,实质也是不列示。这样处理的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计算企业的有关偿债能力指标,不足之处是丢失部分会计信息,特别是对受托代销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其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将可能不充分、不完整。第二种意见是在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边同时列示。在1998年开始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要求“受托代销商品”列入资产负债表资产下的“存货”项目,“代销商品款”则在流动负债下单独设一项目——“代销商品款”列示。这样处理的优缺点与第一种意见的优缺点正好相反。第三种意见是附注列示。这种观点认为,受托代销商品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理由是代销商品不在受托方资产负债表予以反映,可能导致代销商品成为一种合法的免费的表外筹资方式,这种表外筹资将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而将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在受托方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受托代销商品应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是指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理由如下: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资产、负债的定义。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受托代销商品对受托方而言,不拥有所有权,但受托方实质控制,有权销售,同时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低风险的销售方式,可以为受托方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显然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也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根据2006年3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符合《基本准则》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

小企业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概述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①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物资成本;②支付的加工费;③支付的加工物资应负担的运杂费;④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小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并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还应同时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2.支付的加工费、运杂费、增值税等 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增值税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缴纳的消费税 需尊缴纳消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应按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涉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 第四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 第七条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所称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

代销业务会计处理及涉税分析

企业代销业务的涉税分析与会计处理所谓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双方通常签订代销协议,载明代销商品名称、数量、价格、手续费、结算时间、结算方式等。代销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收取手续费形式。受托方必须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按协议要求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二是加价销售形式。受托方在双方协议价格的基础上,自行加价进行销售,按协议价收取的代销款归委托方所有,实际收取的价款与按协议价收取的代销款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根据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所得收入征收增值税;而受托代销货物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 委托代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受托方销货清单的当日,会计处理为: 1、委托方发出代销商品时,因商品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故不作销售处理,只在“库存商品”账户的二级明细科目“委托代销商品”中进行核算。 2、销售实现须以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及货款为依据,通过“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进行核算,手续费支出则记入“经营费用”。 受托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为: 一、买断代销方式账务处理

1、收到商品时,按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 、实际销售时,按实际售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3、结转销售成本时,按协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4、交付代销清单,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发票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借记“代销商品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5、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委托方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账务处理 1、收到商品时,按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按协议价实际销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超市分录大全汇总

超市分录大全汇总 由于超市经营品种多,主营方式为零售,日常核算比较烦琐,因此,根据财务核算应执行售价核算。觉得有需要的记得点赞收藏嗷~ 一、主营业务核算 1、商品购进时,由采购人员根据购货发票填制商品验收单(入库单),商品验收单(入库单)要有超市负责人、商品验收人、采购人、微机录入人、主管会计签字,进货单金额应与微机录入单进金额一致,出纳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单据予以付款并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验收单售价合计)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商品进销差价(验收单进销差价合计) 2、商品销售时,根据每日电脑提供的销售统计表及收银员收款统计表同收银员实际交款单核对,会计分录: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电脑提供的销售统计表) 对电脑提供的收银员收款统计表同收银员实际交款单有差额的,长短宽部分应挂其他应(收)付款借项或贷项。 3、月末根据计算出来的进销差价率计算进销差价,差价计算单要有计算人及复核人签字。进销差价率=上期进销差价期末余额+本期进销差价发生额X100% 上期库存商品期末余额+本期库存商品发生额 本期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进销差价率 根据进销差价计算单作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4、月末主管会计计算税金根据税金计算单(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增值税=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税率 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其他税金计算及会计分录: 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增值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本期增值税*税率 地方教育费=本期增值税*税率 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 5、月末按售价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销售金额) 贷:库存商品(本期销售金额) 6、月末结转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按扣税后的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7、月末结转成本及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按扣完差价后的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二、其他业务核算 1、对于房产出租收入、其他收入,根据签定的协议按权责发生制按月入帐借:现金(银行存款、预收帐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预收帐款)——房产出租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出售包装物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入场费收入 2、税金计算及会计分录: 增值税=其他业务收入*税率 房产税=其他业务收入*税率 3.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

委托代销

一、概述 委托代销是指受托方(一般为商业企业)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 二、特点 委托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三、主要类型 类型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 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 系。 类型二、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 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类型三、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 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类型就是日常所说的视同买 断,受托方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 类型四、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结合。 四、涉税问题 税法上关于委托代销的规定是: (1)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代销协议; (2)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3)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确定的价格销售,并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 (4)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 实际上,目前该企业的整个操作过程基本上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只是总公司与各门店之间签订的是购销合同而非代销合同(或协议),因此需在合同签订上作一点变动。为什么要将原有的经销改为代销呢?如果按代销方式进行操作,各门店的样机属于代销商品,在未销售之前,不需要和总公司进行结算,而且所有权也属于总公司。对总公司而言,该部分商品属于代销商品,未实现销售,不需要开票结算,而要在收到代

商贸企业常用会计分录处理

一、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 (一)实收资本 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3.收到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等,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4.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二)资本公积 1.捐赠公积(1)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入帐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 贷: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净值) 贷:累计折旧 (3)接受捐赠的商品等,根据有关资料确定的商品等的实际进价入帐(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进销差价) 借:库存商品 贷:资本公积等

2.资本折算差额企业实际收到外币投资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折合记帐本位币的差额: 借:银行存款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借或贷:资本公积 3.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借:银行存款等贷:实收资本贷:资本公积 4.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借:材料物资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 二、借入款项 (一)短期借款 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2.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财务费用贷:预提费用(或银行存款) 3.归还短期借款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二)长期借款 1.借入各种长期借款借: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长期借款2.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长期借款3.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已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4.归还长期借款借: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三)应付债券 1.按面值发行的债券,按实际收到的债券款借:银行存款等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2.溢价发行的债券,收到债券款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贷: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3.折价发行的债券,收到债券款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应付债券(债券折价)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4.企业按期提取应付债券利息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

代销商品会计处理及纳税分析

代销商品会计处理及纳税分析 目前,代销商品主要有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及混合销售三种方式。对于委托方企业而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收入应该于满足所有条件后确认,因而会计处理简单明了;而对于受托方而言,其会计及纳税处理因不同的代销方式呈现很大的差异,具体 分析如下: 一、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方式下,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商品清单时确认。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手续费收入。 [例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税税率17%。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1万元,增值税额1700元。乙企业按每件100元销售给顾客,甲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乙企业手续费时,即向买方开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A商品售价1万元,增值税额1700元,甲企业在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 时,向乙企业开具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一)会计处理 委托方甲企业及受托方乙企业会计处理分别为: 甲企业会计处理 (1)委托方将货物交付给受托方时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6000 贷:库存商品60000 (2)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117001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 贷: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6000 (4)收到乙公司货款

借:银行存款10700 销售费用1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11700 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5)收到A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 (6)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付账款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1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 (7)收到甲企业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甲企业1700 (8)归还甲企业货款并扣除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甲企业11700 贷:银行存款107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1000 (9)计算并确定应交的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 (二)纳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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