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政策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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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政策全解读

服务外包政策全解读

发布于: 2010-07-06 10:34:38

作者: 华道数据行业研究中心来源: 《金融外包》总第七期

近年来,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良性和快速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从税收、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

近年来,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良性和快速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从税收、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为了帮助服务外包企业以及相关各方更清晰地了解这些优惠政策的内容,我们在此对与服务外包相关的所有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并对今后政策制定的走向提出建议。

一、国家基本政策

现状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政府认识到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对提升我国产业结构的重要性,开始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未来经济的增长点。尤其近几年,我国政府逐步加快了对服务外包行业政策的支持步伐:

2006年3月,“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2006年商务部启动承接服务外包的“千百十工程”,计划在 3到5年内建设 10个服务外包基地,推动 100家跨国公司将其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大型企业; 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人大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 2007年3月2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服务外包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论述,提出要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具备条件的沿海地区和城市根据自身优势,研究制定鼓励承接服务外包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一批外包产业基地…… 2009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确定 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特殊措施,深入开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我国近年来已出台的关于服务外包专项政策见文后附表。

问题

总体来看,我国出台关于服务外包产业的扶持政策还比较粗泛,对于产业整体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还不够明显。另外从政策扶持内容来看,我国现行的服务外包扶持政策主要集中于信息服务外包方面,对于业务流程外包等服务外包类别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这样就使得这些领域的企业未来很难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此外,由于这些政策出台的时间相对不长,各级政府部门针对这些政策的落实所制定的具体措施力度不均:力度大的地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较快,反之落实力度小的地区则发展较慢,以致总体规模发展受限。

建议

鉴于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强化和细化现有政策,并根据国际新趋势,不断对已有政策进行调整和补充,同时积极监督地方政府对政策的执行情况,鼓励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有利于当地服务外包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二、税收政策

现状

为了鼓励我国服务外包业发展,我国政府分别于2008年和 2009年两年内颁布了三个文件,给予服务外包企业优惠税收政策:创办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免营业税、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其他等税收优惠。具体规定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63号)规定:自 2009年1月1日起至 2013年12月31日止,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 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08〕11号)规定: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企业产品研发,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加快推进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所得税、营业税政策试点,积极扩大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服务、工程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外包、现代

物流等鼓励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

问题

9号文件所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63号文件中明确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办法。但是认定标准门槛非常高,在实际推行中并不能惠及大多数服务外包企业,因此导致优惠政策打了折扣。如“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外包服务的业务收入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 70%以上”、“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 50%”等条件,皆会让一大批服务外包企业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

另外,我国较早试行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由于 63号文件的出台,原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由于认定标准的提高,未来将会面临重新认定的问题,一些企业可能因此失去税收优惠资格。

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应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效应。具体来说,就是加强对服务外包业的政策规范,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的适用对象,建立健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的零税政策,大力增强服务外包业的外向型竞争力。完善与规范服务外包业的税收政策,首先就要加强对服务外包业现行各项鼓励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效应,使软件外包企业在出口软件、进口自用设备等方面能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并争取在管理程序方面进一步简化。另外要降低税收门槛,使多数企业都能享受到优惠政策,这样才能有力地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国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三、人才培养政策

现状

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人才是关键。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于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具体如下:

《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商资发〔2006〕556号)规定:在商务领域人才培训资金中,安排服务外包公共培训专项资金,实施“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服务外包公共培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大学生增加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新增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各类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培训大学应届毕业生和

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及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员工,力争在五年内培训 30-40万承接服务外包所需的实用人才,吸纳 20-30万大学生就业,有效解决服务外包产业人才短缺和大学生就业问题;《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财企〔2008〕 32号)规定:大力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人才培训。中央财政将重点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人才定制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定额资金补助,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的资金压力。同时,积极研究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高端人才赴境外实训的政策措施;为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培养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实用人才,中央财政将支持各类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所进行的实用型人才的培训,为提供服务外包实用人才并具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服务外包或软件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给予定额奖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规定:在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商务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规定:鼓励高校与服务外包企业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按照 9号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 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 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 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 500元的培训支持。

问题

政策虽然很多,但目前在抓落实上不够到位,对如何充分调动企业、院校、培训机构“三者”的积极性,使企业主动参与外包人才培养,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做好外包人才培养研究不够,实际操作中,项目申报程序繁琐、申报手续复杂、扶持难以到位的状况依然存在,影响了培训单位的项目配套和实施,制约了人才培养的进程。同时,我国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是在原有国民教育体系和模仿印度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存在体制陈旧和不符合我国实情等问题,应鼓励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推广。

建议

今后政府应该继续完善外包人才培养政策,在加强激励驱动上实现突破。同时探索引入市场化的外包人才培训机制,搭建外包培训服务平台,在培训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营造外包人才培养氛围,在优化社会环境上实现突破。大力引进国外服务外包高级人才,鼓励海外留学生在国外企业中实习,学习先进理念,吸引并号召海外留学生、华侨回国创业,建立起与国外发包商的沟通桥梁。

四、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现状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虽然仍落后于欧美国家以及竞争对手印度,但已经开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的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良性循环体系逐步形成,目前已有多部关于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具体如下:

《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 2009〕 13号)规定:接包方应与发包方明确约定接包方在为发包方提供服务、履行信息保密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的归属。接包方不得侵犯发包方依法享有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规定:中央财政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际推介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商务部、财政部安排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基地城市”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网工作;商务部在基地城市和示范区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中心,与商务部建立的 50个中心城市“知识产权保护网”联网,组织基地城市的服务外包示范区与所在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商资发〔 2006〕 556号)规定:在基地城市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中心,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各基地城市应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相关规则,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并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的良好氛围。

问题

虽然近年来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总体来看,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较弱,执行力度较差,至今没有出台一部关于知识产权细则方面的相关政策,只有杭州、昆山、武汉三个城市推出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建议

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国政府应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完善司法诉讼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法律威慑力。同时不断提高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合同,严守客户机密,遵守国际信息保密规则。从政府、社会、企业多个层面改善发展服务外包业的良好环境,树立中国服务外包业在国际外包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附表:我国已出台关于服务外包的专项政策:

(1)[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 2009)13号]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

(2)[财企( 2009)20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3)[财企( 2009)44号]关于做好 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际通信发展的指导意见

(5)[2009]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6)[国办函( 200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7)[国办发( 2008)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8)[国发( 2007)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9)[商资发( 2009)147号]商务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情况的报告

(10)[教高( 2009)5号]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11)[财税( 2009)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12)[商办资函( 2009)8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13)[人社部发( 2009)3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14)[工信部电管( 2009)107号]关于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际通信发展的指导意见

(15)[信办联产函( 2007)97号]关于利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公共支撑平台的通知(16)[财企( 2008)32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

(17)[商资发( 2008)169号]商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融资支持工作的指导意见

(18)[财税( 2006)第 1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试点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19)[商资发( 2006)556号]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

(20)[财企( 2000)467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 (试行)办法

(21)[外经贸计财发( 2001)270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22)[商服贸字( 2007)1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执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23)[商资函( 2006)102号]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认定工作有关问题

(24)[商资函( 2006)110号]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企业认证和市场开拓有关工作

(25)[商资函( 2006)111号]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26)[商服贸发( 2006)520号]商务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发展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的

指导意见

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国家统计局

○T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7年统计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6)

- 1 - 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我国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和营销创新的基本情况,创新活动类型、创新合作、创新阻碍因素、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创新成效、创新政策落实及政策需求、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企业(单位)研发活动年度统计调查的部分内容将作为本制度的重要补充。 (三)调查方法 本制度为年度调查报表。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实施全面调查;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总队对规模以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实施抽样调查。 (四)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仅限调查范围内的企业法人。 (五)调查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规模以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 (六)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的统计原则是依托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及服务业的现有调查名录、调查方法和调查程序进行统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及调查总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基层数据。相关数据报送说明、评估报告及工作总结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社科文司创新调查处。

宝山区金融机构统计报表制度

宝山区金融机构统计报表制度 (2015年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说明 1、为了解本区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金融业务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2、调查范围和内容:本报表制度的实施范围和调查对象为宝山区域内各银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调查内容为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期末存、贷款余额等有关经济指标。 3、调查表式和频率:《金融机构主要指标统计表》调查频率为年报,由各银行填报;《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月报表》调查频率为月报,由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填报。 4、报送时间:《金融机构主要指标统计表》报送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月报表》报送时间为每月月后5日前报区统计局综合科。 5、报送方式:网上报送,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3913156686.html,/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密山路16号205室 邮政编码:201900 联系人:王丽璟 联系电话:56692940 传真电话:56609951

二、调查表式 金融机构主要指标统计表 2015年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表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B S J R01表 宝山区统计局 沪统制[2015]3号 2016年6月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月日说明: 1.本表由区内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负责报送。 2.报送时间: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 3.表中符号“-”为免报符号。 4.审核关系: 04+05+06≤03;11≤10;12+13+14=10;15+16+17+18≤10; 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20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3 年10 月

编制说明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4]5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 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二、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三、《软件制度》的实施范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服务及 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1.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在地统计原则”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及所属企业(含计划单列市和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由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名单以上一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最终发布的百家企业名单为准。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督促所在地区企业的报送工作。 3.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本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时间,由各省市主管部门自定。 4.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只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在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中不含跨地区的集团企业数据,在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报表应含跨地区的集团全部企业数据。 五、上报时间: 1.软件统计年报: 3月(1)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企业基层表、汇总表及企业数据库文件,于年后31 日前报 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 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由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定。 2.软件统计月报: (1)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月报汇总表 (电软统综1 表),于月后15 日前通过网上直报或电子

服务外包政策全解读

服务外包政策全解读 发布于: 2010-07-06 10:34:38 作者: 华道数据行业研究中心来源: 《金融外包》总第七期 近年来,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良性和快速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从税收、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 近年来,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良性和快速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从税收、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为了帮助服务外包企业以及相关各方更清晰地了解这些优惠政策的内容,我们在此对与服务外包相关的所有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并对今后政策制定的走向提出建议。 一、国家基本政策 现状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政府认识到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对提升我国产业结构的重要性,开始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未来经济的增长点。尤其近几年,我国政府逐步加快了对服务外包行业政策的支持步伐: 2006年3月,“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2006年商务部启动承接服务外包的“千百十工程”,计划在 3到5年内建设 10个服务外包基地,推动 100家跨国公司将其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大型企业; 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人大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 2007年3月2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服务外包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论述,提出要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具备条件的沿海地区和城市根据自身优势,研究制定鼓励承接服务外包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一批外包产业基地…… 2009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确定 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特殊措施,深入开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我国近年来已出台的关于服务外包专项政策见文后附表。 问题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制度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制度(年) 一、报表目录 表号表名 报告期 别 统计对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接收单位 页 码 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 况 年报 县级以上政府部 门设立的综合性 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机构、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 人才公共服务机 构、行业所属服 务机构(事业单 位),国有性质的 服务企业、民营 性质的服务企 业、外资及港澳 台资性质的服务 企业,以及民办 非企业等其他性 质的人力资源服 务机构(公共机 构不包括乡镇和 街道服务平台) 各省(区、市) 和新疆兵团 人社部门 次年月底前 人力资源 市场司 号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 况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人力资源 市场司

调查表式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 表号:人社统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号 有效期至:年月 年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所在地 省(区、直辖市)市(州、盟)区(市、县、旗)乡(镇)(街、道、路)(门牌号)成立时间:年月设立分支机构家 联系方式 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单位网址: 机构类型: 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 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 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港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澳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 机构性质(限事业单位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参公□ 全额拨付□ 差额拨付□ 自收自支□ 主要服务业务: 人力资源招聘□ 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 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服务□猎头(人才推荐)服务□ 人事代理□其他(请注明服务类型)□ 从业人员情况: ①从业人员总数人; 其中:②大专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人; ③本科学历从业人员人; 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人; 其中,⑤取得职业资格从业人员人。逻辑关系式:①②③④; ①≥⑤。 服务设施情况:设立固定招聘场所个;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个。 主要经济指标: ①注册资本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②总资产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③全年营业收入万元; 其中:④代收代付部分万元。 ④税收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逻辑关系式:③≥④。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年月日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分析和对策讲解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分析和对策(1) 摘要:服务外包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业态,拥有巨大的潜在市场规模,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服务外包业的现状、发展服务外包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我们的对策。我国应将发展服务外包业提升至战略层面进行谋划,积极进军KPO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争取在新一轮全球产业革命中占领先机。 关键词:服务外包业 KPO 人才企业竞争力政策法规 按照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已被纳入十一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而服务外包业作为现代服务中的重要业态,已经成为当今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和转移中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许多国家和地区在认识到离岸服务外包行业的巨大潜在市场规模及其对经济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后,根据自身优势竞相进入该领域,并将该产业确定为国家发展的战略重点。我国商务部也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大力推进服务外包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成绩斐然。 一、服务外包业的概念和特点 服务外包是现代服务业的一种新业态,即企业或政府(甚至国防部门)将信息服务,应用管理和商业流程甚至R&D,设计研发等发包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或行政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服务外包的内容已从ITO(信息技术外包)、BPO(业务流程外包)提升至KPO(知识流程外包)。预计到2010年前后,全球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4,000亿、2,000亿和200亿美元的规模。复合增长率(CGAR)分别为6%、9%和45%。 服务外包业发展的特点:服务更加专业,如新药研制测试、工程设计、人力资源外包、金融产品设计、数据深度挖掘加工等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也逐渐步入外包行列;服务更加广泛深入,外包的范围已渐渐扩展到涵盖企业的全过程;企业联盟、虚拟组织、分享服务中心(Shared Service Centre,SSC)等创新运作形态不断涌现。 服务外包的发展路径和模式主要有:随服务客户跨国企业的全球扩张而延伸;依据某一行业的服务需求发展,如通信、金融、保险、生物制药;由原软件企业延伸业务而发展;由国际外包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而带动:由协会和其他中介组织推动而发展。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已势不可挡,依照规律因势利导将可事半功倍。 二、服务外包业的现状和优势 在当今的全球服务外包领域,印度软件外包业一骑绝尘、遥遥领先。除印度之外,加拿大也在软件和后端办公服务占到全球近30%的份额,而中国和东欧仅各占5%。美国、日本和西欧是世界上主要的发包商,服务外包的总量约占全球的95%左右。我国近年来随着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服务外包企业也如雨后春笋、铺天盖地,但尚缺少顶天立地的品牌和行业龙头驰骋于世界市

服务外包是什么意思-

服务外包是什么意思? 篇一:服务外包的定义 世界著名咨询公司关于服务外包的定义: 美国高德纳(GARTNER)咨询公司定义:GARTNER按最终用户与IT服务提供商所使用的主要购买方法将IT服务市场分为:离散式服务和外包即服务外包。服务外包又分为:IT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 ITO可以包括产品支持与专业服务的组合,用于向客户提供IT基础设施、或企业应用服务、或同时提供这两方面的服务,从而确保客户在业务方面取得成功。在最低程度上看,外包将包括某些IT管理服务,ITO则被进一步细分成数据中心、桌面、网络与企业应用外包等。 BPO是“把一个或多个IT密集型业务流程委托给一家外部提供商,让他拥有管理和控制选定的流程。以上这些业务是基于已定义好和可测量的方法来执行的。”被外包给ESP的业务流程包括物流、采购、人力资源、财务会计、客户关系管理、或其它管理或面向消费者的业务功能等。 IDC公司定义:IDC公司认为IT服务市场由三个子市场构成:IT外包市场(ITO)、咨询及系统集成市场(C&SI)以及技术产品支持市场(TPS).主要业务外包(BPO)市场包括采购、财务会计、培训人力资源、客户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IT外包(ITO)市场和主要业务外包(BPO)市场共同组成了服务外包市场。 毕博管理咨询公司定义:服务外包就是指企业为了将有限资源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利用外部专业服务商的知识劳动力,来完成原来由企业内部完成的工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业对市场环境迅速应变能力并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服务模式。 编辑本段中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北京、南京、长沙、成都、大连、苏州、大庆、广州、哈尔滨、杭州、合肥、济南、南昌、上海、深圳、天津、无锡、武汉、西安、厦门、重庆; [1] 更广泛意义上的服务外包: 指依据服务协议,将某项服务的持续管理或开发责任委托授权给第三者执行。WTO的《服务贸易总协 服务外包流程 定》将服务分为12个部门,即商务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他服务。服务外包可以按这12个部门进行分类。 其他关于服务外包的定义和分类还有:根据服务外包动机将服务外包分为:策略性外包,战略性外包和改造性外包;根据服务外包形式将服务外包分为:产品或组件外包和服务项目外包;根据服务外包转包层数将服务外包分为:单级外包和多级外包;根据服务外包承包商数量将服务外包分为:一对一外包和一对多外包。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其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

上海服务外包政策

一、上海政府对服务外包的鼓励政策 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鼓励政策。同时,各大服务外包园区也出台了推动服务外包的相关政策,如:《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浦东新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十一五”期间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十一五”期间张江高科技园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等,以通过政策推动上海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上海服务外包覆盖全市 一、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服务外包是智力、人才、技术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收就业能力强等特点。近年来,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持续有力的政策支持下,上海服务外包平稳快速发展。据商务部服务外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数据,2010年上海服务外包合同协议金额27.53亿美元,同比增长63.6%;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为17.53亿美元,同比增长69.2%。扣除2010年补报2009年执行的部分,实际2010年离岸执行金额为11.09亿美元。目前,上海共有5个服务外包示范区,11个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和822家服务外包企业。上海服务外包有以下六个特点:一是形成点面结合、覆盖全市的发展格局。有5个服务外包示范区(浦东新区、卢湾区、长宁区、闸北区和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和11个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张江金融信息、张

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办法

山东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科学认定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队伍,规范企业管理,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述服务外包,系指服务外包专业公司(以下统称“服务外包企业”),以信息科学技术为依托,利用其知识劳动力,承接服务外包发包企业(以下统称“客户企业”)所委托的技术性服务,以有效利用资源,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创造价值。其中,提供跨境外包服务者,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提供境内外包服务者,为承接在岸服务外包。 第二条服务外包的业务范畴,伴随服务外包新领域的不断出现而延伸扩展,现阶段对服务外包业务的界定范畴是:(一)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TO)。指服务外包企业根据客户企业的委托,向其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系统、应用管理、技术支持等。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服务外包(BPO)。指服务外包企业根据与客户企业的合约,对从客户企业业务链中所剥离出来的部分重复性、辅助性、核心或非核心业务流程,进行运营、管理、服务,如业务数据处理、呼叫中心、财务税务、人力资源、供应链管理等。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服务外包(KPO)。技术性业务流程服务外包(BPO)的高端业态,指由具备专业精准知识、高级业务专长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团队,承接客户企业的决策分析、科学研究、工业(工程)设计、整体解决方案等项高难度、高智能服务,为客户创造战略性长远价值。 服务外包业务范畴的细分详见《附件》。 第三条认定服务外包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备案登记的服务外包业务经营者; (二)与服务外包发包企业签订承接离岸或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从事本办法《附件》中所列一种或数种服务外包业务、并具有经营实绩; (三)在国家“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统计系统”注册,按规定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报表,经营实绩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统计系统中有体现; (四)在服务外包业务活动中,在财务、税务、通关、外汇、用工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第四条认定服务外包企业程序如下: (一)申请。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陆“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统计系统”注册企业信息; (二)初审。市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察勘,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门类包括71和72大类 71租赁业 711 机械设备租赁 指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7111 汽车租赁 7112 农业机械租赁 7113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7114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7119 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 712 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7121 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 7122 图书出租 7123 音像制品出租 7129 其他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72商务服务业 721 企业管理服务 7211 企业总部管理 指不具体从事对外经营业务,只负责企业的重 大决策、资产管理,协调管理下属各机构和内部 日常工作的企业总部的活动,其对外经营业务由 下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或单独核算单位承担,还包 括派出机构的活动(如办事处等) 7212 投资与资产管理 指政府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后,成立的国有资产 管理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的活动;不包括资本活 动的投资 7213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指为企事业、机关提供综合后勤服务的活动 7219 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指其他各类企业、行业管理机构的活动722 法律服务 指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活动 7221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指在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为原 被告双方提供法律代理服务,以及为一般民事行 为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 7222 公证服务 7229 其他法律服务 723 咨询与调查 7231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7232 市场调查 7233 社会经济咨询 7239 其他专业咨询 指社会经济咨询以外的其他专业咨询活动7247240 广告业 指在报纸、期刊、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 、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为客户策划 、制作的有偿宣传活动 7257250 知识产权服务 指对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 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活动 726 人力资源服务 指提供公共就业、职业中介、劳务派遣、职业 技能鉴定、劳动力外包等服务 7261 公共就业服务 指向劳动者提供公益性的就业服务 7262 职业中介服务 指为求职者寻找、选择、介绍工作,为用人单 位提供劳动力的服务 7263 劳务派遣服务 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力后,将其派到用工 单位从事劳动的行为 7269 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指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外包及其他未列明 的人力资源服务

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服务外包是指专业服务供应商通过契约的方式,为组织(企业、政府、社团等)提供服务,完成组织内部现有或新增的业务流程中持续投入的中间服务的经济活动。为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助力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和幸福石家庄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今后五年,全市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培养一批中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国际型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服务外包知名企业,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服务外包专业园区;人才队伍规模和素质进一步提高,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数量大幅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服务外包业务占比不断提高,重点支持软件研发、医药研发、客户服务、影视动漫制作、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业态;服务外包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扶持政策 (一)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精神,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按规定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1用足用好国家、省政策资金,鼓励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2完善现有财政资金政策,优化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改进支持方式,加大对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支持,鼓励开展国际服务外包研发、人才培训、资质认证、公共服务等。参照国家和省服务外包鼓励等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制定出台我市服务外包鼓励办法,支持优势和先进服务外包企业快速发展。 3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通过产业引导基金投入等市场化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的投入,扩大服务出口。 (三)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符合监管政策、适应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合同登记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合同登记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外经贸技函[2009]19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发布日期】2009.03.30 【实施日期】2009.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合同登记工作的通知 (穗外经贸技函〔2009〕19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商务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各有关企业应按时报送服务外包业务情况。我市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省、市对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财政扶持等优惠政策。 为做好服务外包业务的统计申报工作,请从事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呼叫中心、金融后台服务、数据处理、人力资源外包、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研发、设计等领域的企业登陆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3913156686.html,)注册并填报相关业

务信息。所填报的信息将作为享受各级政策扶持的依据。 附件:1.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填报说明 2.服务外包的概念和有关扶持政策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谢家强周木亮 电话:88902831 88902683 传真:88900725 附件1: 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填报说明 一、各企业要重视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的填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业务信息的日常填报工作。该系统采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将作为政府部门研究服务外包支持政策、进行业务管理,各企业获得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填报的步骤 (一)注册:企业用户在第一次使用系统,需要通过在线注册的方式登陆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3913156686.html,)提交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登陆用户的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内资企业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登陆用户名,并自行设置密码。注册完成时,等待主管部门的核实。 (二)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注册资料,核实通过后,企业即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用户信息登陆到系统中。 (三)企业登陆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于每月7日前填报业务合同信息。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现状及展望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现状及展望 随着商务部在2006年发布的“千百十”工程正式启动,中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在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在过去六年里已经快速成长为全球不可忽视的产业力量,产业自身也具备了新的特征及发展趋势。追溯中国服务外包的历史,可能要回顾到1985年中国科学院向日本派遣软件研修生和1988年IBM公司向中国转移系统软件的汉化工作。但服务外包产业开始形成规模,被政府和社会广泛认知并进入高速成长期,是2000年之后的事情。 2003年,随着印度开始出现人力资源供给瓶颈,欧洲和北美外包服务的买家逐步意识到。从长远来看,一个国家服务外包的交付能力可否持续,取决于其接受高等教育人群的大量和稳定供给能力。而能够超越印度,稳定提供更强大人力资源支持的国家只有中国。2003年之后,离岸服务开始快速向中国转移。中国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如:中软国际、中讯集团、文思创新、博彦科技、软通动力、药明康德、东南融通、浙大网新等一批服务企业迅速成长。这些在2003年还仅有三、五百人的小企业,到2010年已发展至5000到10000人规模,并陆续在纽交所、纳斯达克、香港和国内上市。尤其是“十一五”期间,随着国家多部委,推动服务外包产业政策的逐步实施,全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府配套政策的出台和大力推动,我国服务外包产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一、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现状 1.业务规模总量迅速增长 “十一五”期间,我国离岸服务外包市场加速拓展,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之下,我国承接离岸服务逆势上扬,业务类型和国别呈现多元化趋势,美国、日本、欧盟和香港成为我国产业的主要市场区域,从全球离岸业务承接量看,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离岸外包目的地国家。 2.人才队伍建设初现成效 “十一五”时期,服务外包企业、园区、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以及高等院校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人才培训工作,目前受训人数已达86.9万人,多层次、多渠道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体系基本形成。依靠国内培养和海外引进,我国服务外包人才素质快速提升,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人力资源结构得到逐步提升。 3.企业竞争能力稳步提高 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不断积累行业经验,提升承接、交付和流程管理能力。截至2010年底,服务外包企业共获得六类国际资质认证达2810个(包括CMMI、CMM、PCMM、ISO2001、SAS70、ISO27001),并涌现出一批员工数超万人、营业额超亿美元的领军企业。 4.服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我国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逐步由低端服务逐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产业咨询、解决方案能力、软件与信息系统架构设计、研发服务外包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业务比重不断上升。2010年,工程研发服务外包(KPO)的合同执行金额达20.2亿美元,同比增长254.2%。 5.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I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7年统计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 1 -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4)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 (5)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3表) (6) (二)综合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1表) (7)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2表) (8)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3表) (9)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4表) (10)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3表) (11) 四、指标解释 (12)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2 - 一、总说明 (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下同)在劳动工资统计方面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调查对象 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 (四)统计范围、内容及原则 1.统计范围 年报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区的全部法人单位,包括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私营法人单位。 2.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内容是法人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情况。 3.统计原则 本报表制度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法人单位在本地区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人员和工资应包含在法人单位中。 (五)调查方法 年报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城镇私营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六)数据汇总 年报城镇非私营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据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汇总,其他城镇非私营单位由基层统计机构通过综合表的形式逐级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年报城镇私营法人单位总体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进行推算,以综合表形式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 (七)数据发布 年度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外网、统计年鉴或其他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公众发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制度的报送时间、报送方式、填报方法及其他有关事项,请按照制度中各项具体说明和规定执行。 报表中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指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平均工资指标以“元”为计量单位,均保留整数位。

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的分类

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的分类 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业务的战略价值需要从企业活动的层级维度去判断,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业务所需要的生产资料需要从企业职能维度去判断。因此相对应地,以下将从企业职能和企业活动层级这两个维度对服务外包进行分类。 按层级分类 根据企业的业务性质层级,企业活动可分为战略层、职能层以及操作层。相对应地,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又可按企业价值链所对应的实际市场需求分为三个层级:战略外包-职能外包-操作外包。 图1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与企业活动层级的对应关系

企业对于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的绝大多数需求来自于职能层与操作层。目前在国内,大多数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是隶属于某个或者某些职能之下的某项业务操作的外包,称之为操作外包,而并非完整的业务职能的管理外包。操作外包是指企业将一项业务中的一个或者多个业务操作环节上的管理与执行转移给一个外部服务供应商,这些业务操作环节所涉及的工作流程具有较高的重复性,比较易于实现流程标准化和自动化。操作外包的服务水平主要由一些战术性指标来决定,如准确性、时间、效率、流程规范性、成本节约,其战术意义也主要体现在成本削减和效率提升上。 职能外包是将一项以上的完整的业务流程或业务职能的管理与执行转移给一个外部服务供应商。对于企业而言,职能外包相对于操作外包将更具有战略意义,在职能外包的合作中,服务外包提供商将参与到客户企业业务职能的决策。在职能外包层面引入外包服务商的战略价值主要体现在生产率的提高、新业务机会的发掘、多重收入来源的开创、业务转型、服务质量提高、运营成本下降等方面。 战略外包是以整个企业战略规划、整体业务流程改造为目标的外包服务,这一层面的服务外包具有最高的战略价值,会影响到企业战略定位与决策。战略外包多以独立项目为单位,需求规模相对最小。 按业务分类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 外包产业进展的意见 皖政办〔200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进展,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实现服务业平稳较快进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健康进展 (一)开展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省商务部门会同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出台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方法。关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万美元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占其主营业务达到30%的,能够直接认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关于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和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相关政策优惠。 (二)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服务外包企业经省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税

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能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依照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鼓舞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爱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能够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能够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进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能够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能够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

软件服务外包企业认定

一、软件服务外包企业认定 申请时提供如下资料: 1、《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备查) 3、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及当年度最新财务报表; 4、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明细表(附件二); 5、企业上年度出口额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关报关单、与客户签署的协议或合同、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外管局出口结汇证明等); 6、如企业属间接出口,请提供通过上游公司出口证明材料、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证明业务发生的发票进行认定。 7、企业获得“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备查)。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软件服务外包创业扶持奖励的。资助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且当年或上一年度已签定的外包合同额不少于5万美元的企业可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如下材料:

1、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服务外包创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三)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的履历及相关海外留学、工作证明 (二)申报离岸外包奖励的。申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2、与客户签署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3、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 4、外管局出口结汇证明复印件 (十)申报认证奖励的(CMMI(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三级以上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企业通过相关的国际资质认证后即可申请认证资助,申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书 2、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3、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4、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 三、备案和统计制度 (一)经认定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应明确企业外包统计的主管人,并保证统计人员的稳定,按时按质报送统计数据。

服务外包工作措施

××区服务外包工作措施 (一)提升对服务外包产业认识,加大工作领导和产业扶持力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对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和增强城区竞争力的重要意义,围绕《2012年外经贸主要任务目标责任书》,加强对辖区服务外包业发展的领导,建立健全推动辖区服务外包业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在我区原有服务外包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在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二)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提升服务外包发展水平 结合××产业特点,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两种主要形式,鼓励辖区企业为境外企业提供以系统和应用的设计、开发、运营和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以及金融、电信、物流、法律等领域所从事的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数据处理与分析、客户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积极利用××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商贸物流业和专门专业发达的产业基础,重点布局发展金融、保险、法律、会计等领域的知识流程外包。在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在××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营销中心的同时,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加快推进数据分析、用户解决方案设计等知识流程外包(KPO)业务发展。 (三)制定我区服务外包扶持政策 根据商务部及深圳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服务外包产业扶持政策措施。2008年,我区已将扶持服务外包业发展政策

措施纳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包括扶持建立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鼓励软件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培训专业人才等多个方面。近期,××区对该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正式出台《××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及10个实施细则,在《××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对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业、旅游业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对包括服务外包业在内的我区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 (四)积极探索投融资服务平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利用××区金融业发达的优势,积极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融资,引导国内外创业投资和商业担保机构参与辖区服务外包产业的投融资或资本运作,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 (五)加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人才是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第一关键因素。服务外包产业人才要求外语好、技术专、具备行业知识。积极制定吸引服务外包高级人才的政策措施,对新录用从事服务外包工作的大学以上学历人才给予一次性定额培训支持。 ××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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