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1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2基本编码

3实施编码

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子项名称

5实施主体博白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7承办机构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8咨询及监督电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9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公路法律、法规处理。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修订)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农机监理机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依照国家、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实施对象农机事故当事人

11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2事故流程见附件

13行使内容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14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15 结案名称事故责任认定书

16 责任事项 1.受理环节责任:接到报告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2.调查环节责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调查事故当事人及旁观知情者,弄清基本事实,充分收集证据,进而分析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依法作出认定。

3.认定及复核环节责任:证据进行审查,应当在10个工作日

内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农业机械鉴定的,应当自收到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农机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农机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4.送达环节责任:在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7追责情形 1.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追究责任:

(一)不依法处理农机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机事故认定书等有关材料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2.农机事故处理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追究责任:

(一)不立即实施事故抢救的;

(二)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

(四)索取、收受贿赂的;

(五)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

(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影响事故公正处理的;

(七)其他影响公正处理事故的。

18备注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4 1.受理立案环节:未经批准擅自

决定受理或立案;收受好处,徇

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玩忽职

守,不能立案的立案;超越职权

擅自销案等。

严格执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

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

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建立查

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

格按照行政处罚事项受理、立案

的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规

程序进行监督。

案件承办

2.调查取证环节:无故拖延案件

调查取证;违反办案程序,在调

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少

于两人,没有向当事人或者有关

人员出示证件,不履行告知、回

避义务;利用职务之便向行政相

对人索取、收受贿赂,谋取不正

当利益。

严格依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

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

事故处理办法》等农机法律法规

规章办理案件。严格按法定程序

进行调查取证;建立问责机制,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

案件承办

3.审核决定环节:接受他人请

求、收受他人好处,网开一面,

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

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违反办案

程序或造成错案、假案引起复

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没

有认真审查案件,造成审批和实

际处理不一致。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

绳的原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

申辩;认真审核;对案卷进行抽

查评查,加强对处罚实施过程的

监督,加强政务公开。

单位负责

案件人

4.送达执行环节:未按规定送

达;或者未对相关社会组织执

行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中

严格按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

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

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送达和执

行。

案件承办

备注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简易程序

案件来源

当事人或目击者报案

勘查现场

接到事故现场报案的,立即派人勘查现场,并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予立案 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事故,不予立案,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报案人或当事人说明理由。

立案

予以立案的事故,详细填写《农机事故立案表》迅速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勘查处理 2名以上农机事故处理员共同处理, 检验、鉴定和评估 进行相关检验,鉴定和评估,填写《检验、鉴定,评估委托书》等文书。

责任认定与处罚

勘查、鉴定终结,进行责任认定。

填写《农机事故认定书》《农机事故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结案归档 重新认定

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农机事故立案登记表

×农机立字[2017]第×××号

事故时间2017年06 月XX 日9 时08 分

事故地点博白县xx镇xx村xx路段

农机名称多功能拖拉机型号新桥号牌桂09-XXX

报案内容2017年06月XX日9时8分,接李XX电话报案,本人驾驶桂09-XXXXX多功能拖拉机在博白县xx镇xx村xx路段,与一骑自行车相向行驶的王XX 碰撞,造成一死一伤的一般农机事故,目前现场保存完好,请速来处理.

初步调查内容2017年06月XX日9时5分左右,有博白县xx镇xx村驾驶人李XX驾驶桂09-XXXXX多功能拖拉机装运河砂一车,从xx岭附近砂场往xx镇xx村行驶,当到xx路段车时,视线不是太好,车速不是很快,看到王XX骑自行车后座载王X婷从对面左侧骑来,为了避让王XX我把拖拉机向左侧打方向开落空地;但王XX也是突然看到拖拉机近在眼前,加上有点坡度,车速过快,慌乱中可能也想避免与拖拉机碰撞,所以又向右侧扭自行车向空地,所以造至拖拉机左前方和自行车在空地上碰撞,骑自行车之人和座车人一起倒地。造成王X婷被自行车把击压和地面撞击头部至死,王XX轻伤,自行车严重损坏的一般农机事故.

办案人意见建议予以立案

事故处理人员:郑XX 罗X 2017年06 月XX日

领导批示意见同意立案

签名:xx 2017年06 月XX 日

农机事故现场勘查笔录

事故时间2017年 06 月 XX日 9时 5分天气: 晴

事故地点博白县xx镇xx村xx路段

农机名称多功能拖拉机型号新桥号牌桂09-XXXXX 勘查时间2017年 06月XX 日9时25分至2017 年06月XX日9时 50分勘查人员单位: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勘查人员姓名:郑XX 罗X 陈XX

1、接到报案文科长带领3名监理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现场道路勘查:事发地点为博白县xx镇xx村xx路段,泥土路面,有交叉路口,车行左侧有小徒坡。

3、伤亡情况:xx镇xx村村民,王X婷,女,6岁,死亡;王XX,男,49岁,重伤.

4、伤者已在我们前往处理时送医院就医。死者倒在拖拉机前方,被自行车压在下面与拖拉机位置尚未移动.

5、前保险杠有明显撞击痕迹及血迹。

6、拖拉机刹车痕迹不清晰。

7、死者头部有明显凹痕并带血迹。

现场勘查人员: 郑XX 陈XX 记录人:罗X

当事人或见证人:李XX 陈X标

备注:

农机事故现场图

农机事故名称:

事故时间2017年06 月XX 日

9时30分

绘图时间

2017年06月XX日9 时

50分

事故地点博白县xx镇xx村xx路段天气晴

说明:

勘查人员:陈XX 郑XX 绘图人员:罗X

当事人或见证人:李XX 钟XX

农机事故勘查照片事故时间:2017年06月XX日9 时 5 分

天气:晴

事故地点:博白县xx镇xx村xx路段

摄影人员:罗XX

摄影时间:2017 年06 月XX日9 时40 分

农机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

姓名:李XX 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870625XXXX 籍贯:博白县xx镇文化程度:高中

农机名称/机型:多功能拖拉机登记日期:号牌号码:桂09-XXXXX

驾驶证名称/号码:拖拉机驾证领证日期:保险凭证号:XXXX

户籍所在地:博白县xx镇xx村xx队现住址:博白县xx镇xx村xx队

联系方式:XXXXXXX

我们是广西区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事故处理人员郑XX、陈XX、罗X(出示证件),请过目确认。

问:请你陈述一下上午发生农机事故的经过?

答:好的。现将农机事故发生的经过陈述如下:

今天上午大约9点5分左右,我从xx岭工业区装运一车河砂准备送到林业基地,当时车速不是很快,车行至xx村路段时,视线不是太好,平时这段路行人也不春多,精神也就不是很集中,谁知到道路转弯处,突然看到一辆自行车从对面左侧冲过来,后面好像还有一个小孩子.当时为了避让自行车我只好采取向左侧打方向开落空地紧急措施,但王XX也是突然看到拖拉机近在眼前,加上有点坡度,车速过快,慌乱中可能也想避免与拖拉机碰撞,所以又向右侧扭自行车向空地,所以还是不可避免造成了拖拉机左前方和自行车在空地上碰撞,虽然车速不是很快,由于是重车,惯性力撞击还是很大的,骑自行车之人和座车人一起倒地。造成王X 婷被自行车把击压和地面撞击头部至死,王XX轻伤,自行车严重损坏的一般农机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就停稳车,我在车上呆了大约10秒钟,回过神后发觉是发生事故。下车后发现一个女孩被自行车压住头部出血,身体已不动,另一男人还有知觉,赶紧打电话报案及叫120急救中心救治. 同时马上报告你们来人处理,事故经过就是这样。

2017年06 月XX日

询问笔录

第1 次询问

时间:2017 年06月XX日10时10分至2017年06月XX日10时40 分

地点:博白县xx镇xx村xx队

询问人:郑XX 陈XX 工作单位: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所

记录人:罗XX 工作单位: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被询问人姓名:钟XX 文化程度:高中性别:男

民族:汉出生日期:职业:农民

户籍所在地:博白县xx镇xx村xx队

现住址:博白县xx镇xx村xx队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760504XXXXX

联系电话:1350775XXXX

我们是广西省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事故处理人员郑XX、陈XX、罗X(出示证件),请过目确认。

问:我们现在依法向你询问博白县xx镇xx村xx队路段发生的农机事故的有关问题。请你如实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有要求我们办案人员和负责人回避的权利,对以上告知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你提出回避申请吗?

答:不用.我和当事人没有什么关系.

问:我们对你作的本次笔录,是否要求保密?

答:不用保密.

被询问人:钟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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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续页)

问:今天发生农机事故的时候,你正在附近护林是吗?答:是的.

问:你看破见拖拉机是怎样出事的吗?

答:事发当时我正好巡林到附近,刚好看到事故发生的经过.

问:请问你当时离拖拉机有多远?人员是当场死亡的吗?

答:我当时离拖拉机大约50米远吧,看到骑自行车人与拖拉机机头碰撞倒地,小孩被自行车压住,估计是死了,男人受伤已送去医院救治。

问:除了见有人伤亡外,还有其她人吗?

答:还有一个哪就是从车上下来的驾驶员李XX。

问:你看拖拉机的什么部位与自行车相撞的吗?

答:车头右边撞到的吧,撞击声音比较大,应该有撞痕的。

问:你看见驾驶员下车后做了什么事?

答:驾驶员下车后,先查看了伤亡人员的情况,我也过去了,由于不是专业人员,又没有药品材料,所以驾驶员马上打电话报案和叫120急救中心救治。后来他(驾驶员)就在前后20米处放点树杈做警示标致保护现场。不久急救车来了,你们也来了。120急救中心医师来后马上对伤亡人员检查救治,确定女孩已无生命体征已死亡。男人被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问:你刚才讲的我们都记录了,看看有没有错漏的地方,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答:没有了。

问:你以上说的情况都属实吗?

答:以上笔录情况属实,与我所讲的相符。

询问人:郑XX陈XX 被询问人:钟XX

记录人:罗X 2017年06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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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记录

第 1 次

询问地点:玉州区仁东镇都甘村马鞍山路段(事故现场)

时间:2017年06月XX日10时45分至2017年06月XX日11时20分

询问人: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罗X 郑XX记录人:郑XX

被询问人:姓名:李XX(肇事者)性别:男年龄:29岁职务:农民(拖拉机驾驶员)文化程度:高中工作单位及电话:0775XXXXXXX

家庭地址:博白县xx镇xx村xx队

我们是广西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事故处理人员郑XX、陈XX、罗X(出示证件),请过目确认。

问:我们现在依法向你询问博白县xx镇xx村xx队路段发生的农机事故的有关问题。请你如实回答,如果向我们提供虚假情况,将负、法律责任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有要求我们办案人员和负责人回避的权利,对以上告知你听清楚了吗?

答:明白了。

问: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少岁,什么民族,什么职业,家住何处,身份证号码是什么?答:我叫李XX,今年29岁,汉族,农民,文化程度:初中,家住玉博白县xx镇xx村xx 队身份证号码为870625xxxx.

问:你有驾驶证吗,是怎么得来的,今年你参加年审了没有,开拖拉机以来出过事故吗?

答:有驾驶证。是5年前在博白县农机学校参加学习,经市农机监理所考试合格发的证,今年已经参加过年审,5年来没有出过事故。

问:拖拉机号牌号码是什么,今年参加了年检没有?发生事故时是你开拖拉机吗?

答:拖拉机号牌号码是桂09-xxxxx,今年1月已参加年检,发生事故时是我在开拖拉机。

被询问人:李XX

2017年06 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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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中午喝过酒吗?

答:没有,绝对没有。

问:你装运什么货物?

答:我装运一车河砂。

问:现在你给我们讲一下这起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好吗?

答:今天上午大约9点5分左右,我从xxx砂场装运一车河砂准备送xx基地,当时车速不是很快,车行至xx镇xx路段时,到道路转弯处,突然看到一辆自行车从对面冲过来,后面好像还有一个小孩子.当时并没有在意,以为她提前避让,所以我也没有让路和减速。没想到她没有避让,后来发现情况不对,当时为了避让自行车我只好采取向左侧打方向开落空地紧急措施,但王XX也是突然看到拖拉机近在眼前,加上有点坡度,车速过快,慌乱中可能也想避免与拖拉机碰撞,所以又向右侧扭自行车向空地,所以还是不可避免造成了拖拉机左前方和自行车在空地上碰撞,虽然车速不是很快,由于是重车,惯性力撞击还是很大的,骑自行车之人和座车人一起倒地。造成王X婷被自行车把击压和地面撞击头部至死,王XX轻伤,自行车严重损坏的一般农机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就停稳车,我在车上呆了大约10秒钟,回过神后发觉是发生事故。下车后发现一个女孩被自行车压住头部出血,身体已不动,另一男人还有知觉,赶紧打电话报案及叫120急救中心救治. 同时马上报告你们来人处理,120来后检查救治,确认女孩子已死亡,男人送医院进一步医治,事故经过就是这样。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

答:没有了。

问:你以上所说的都是事实吗?

答:是事实。

以上笔录情况属实,与我所讲的相符。

被询问人:李XX

询问人:罗X 郑XX

记录人:郑XX

2017年06 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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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记录

第1次

询问地点博白县XX医院

时间:2017年6月XX日20时至2017年6月XX日20时20分

询问人(单位,姓名):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所罗X 郑XX 记录人:郑XX

被询问人:姓名:王XX 性别:男,年龄:49 岁职务:农民

文化程度:初中,工作单位:博白县xx镇xx村xx队电话:1350775XXXX

家庭住址:博白县xx镇xx村xx队

我们是广西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事故处理人员郑XX、罗X(出示证件),请过目确认。

问:我们现在依法向你询问xx镇xxx村xx路段发生的农机事故的有关问题。请你如实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有要求我们办案人员和负责人回避的权利,对以上告知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

问:你现在好点了吗?能说话吗?

答:好点了,就是头还有点晕。时间不长的话可以。

问:你叫什么名字、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

答:我叫王XX,今年49岁。职业:农民;文化程度:初中;家庭住址:玉州区仁东镇都甘村XX号。

问:今天撞车前,你跟你女儿座车想去干什么?

答:我女儿有点感冒发烧,急需车女儿去医院看病。

问: 你当时看到拖拉机来了吗?

答:我看到了,但当时我的心思都在怎样快些车女儿去医院看病上,反应就不春正常。加上有点徒坡车速快了些,也不知行的路线是否正确,慌忙中就把自行车扭向右边的空地上以为可以避免与拖拉机碰撞,但还是撞上了,撞翻后我就不知以后的事了。

被询问人:王XX

2017年06 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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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拖拉机看到你有闪避吗?

答:拖拉机不知它是向左转弯还是为了闪避我,反正它也是开到了空地上,这样恰巧撞上了。醒来后发现在医院里了。我女儿怎么样,没有事吧。

答:是的,就是这辆。

问:那就先这样,安心养伤,不要想太多,等你伤好些了再告诉你有关女儿的事情。请你看一下记录,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答:没有了。

问:以上记录与你所说一致吗?

答:以上记录已核对,与我所述的一致。

被询问人:王XX

询问人:罗X 郑XX

记录:郑XX

2017年06 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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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视听材料目录

序号内容摘要录音、录像承办人及制作时间

1 当事人陈述录音郑XX罗X:

询问证人录音郑XX罗X:

询问驾驶员李XX录音郑XX罗X:

询问伤者王XX录音郑XX罗X:

当事人:王XX 李XX 时间:地点:博白县xx镇xx村xx队

因你(单位)涉嫌与拖拉机发生农机事故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本机关需要对你(单位)的下列物品先行登记保存:

序号物品名称数量规格领取人签名领取时间备注

1 自行车 1 损坏

2 桂

1

09-XXXXX

多功能拖

拉机

事故处理人员:郑XX 罗XX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王XX 李XX

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印章) 2017年 06 月 XX 日

注:此清单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按上述格式制作,一式两份(存档、收件人各一份)。

农机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

第 XXX 号

李XX :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李XX 驾驶操作的多功能拖拉机桂

09-XXXXX

,在博白县xx镇xx村xx队路段发生农机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在接到本通知后

为受伤人员王XX 向博白县xx医院医院支付(垫付) XXXX 费用。收据由你暂时保存。

特此通知。

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印章)

2017年06 月XX 日

农机事故处理人员:郑XX 罗X

电话或通讯地址:xxXXXX

农机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农机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122-94 农机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维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农机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 (一)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

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本辖区农机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机事故的处理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农机事故,农业部、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地(市)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分别派员参与调查

煤矿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煤矿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豫政〔xx〕54号)、《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回头看”活动》的通知(郑煤〔xx〕21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郑政文〔xx〕33号)精神和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增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我矿的安全生产中存在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对各煤业公司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二、严格制度,促进排查治理。各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追究倒查制度,凡是因安全生产分工职责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督整改职责不落实、事故隐患管理与复查工作不落实、不及时,甚至酿成事故的,要实行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三、严格追究,落实“一岗双责”。减少事故必须从防范抓起;坚持预防为主,必须从安全隐患排查抓起。今后凡是安全检查,必须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落实,检查工作中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发生事故,都必须倒查其是否因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所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在追究事故责任人时,要一并追究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 第 2 页共 2 页

治理环节中不作为而酿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 四、严肃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各职能部门对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不负责的人员,以及对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致酿成事故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给予严肃处理。 五、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隐患不能消除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xxx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x月xx日 第 2 页共 2 页

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镇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第三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在镇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

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具体要求: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 第四条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主任。 第五条应急处理指挥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报告制度

第六条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区农机监理站(***手机:****)。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监控预防机制 第八条农机监理站应当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 通和协调,加大对乡村道路以及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重大危险区段的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险情等重要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

程。 第七条国家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依法成立安全互助组织,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水平。 第八条国家建立落后农业机械淘汰制度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报废制度,并对淘汰和报废的农业机械依法实行回收。 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销售和维修 第十条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布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第十一条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依据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控制体系。 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其生产者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对生产的农业机械进行检验;农业机械经检验合格并附具详尽的安全操作说明书和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在出厂前应当标注认证标志。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在出厂前应当标注认证标志,并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制度

益友汽修厂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推进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和各级地方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二、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 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1)、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2)、领导责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3)、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三、事故责任 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规范试行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规范(试行) (农业部农办机〔201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处理,提高农机事故处理文书制作水平,根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农机事故处理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农机事故处理文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第四条农机事故处理文书(以下简称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 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农机事故认定书等叙述式文书宜打印制作。 第五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或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文书中除编号、证件号、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外,应当使用汉字。 第六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简练、严谨、平实,标点符号规范,避免产生歧义。 第七条农机事故案件登记表、农机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农机事故不予立案(调解)通知书、移送(交)案件通知书、农机事故立案登记表、扣押决定书、农机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农机事故认定书、农机事故认定复核受理通知书、农机事故认定复核不予受理通知书、农机事故认定复核结论、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通知书和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等文书,应当编注案号。 第八条文书中当事人姓名应当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当填写住所地址或经常居住地址。 第九条农机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文书,应当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事故处理人员和事故当事人逐页签章或捺指印确认。当事人拒绝签章或捺指印,拒不到场的,事故处理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章或捺指印。 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补充和修改,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捺指印确认。 第十条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应当注明页码。 第十一条文书中的审核或审批意见应当表述明确,没有歧义。 第十二条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同住成年亲属代签收。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证。 第十三条文书中注明加盖印章的地方应当加盖公章,注明加盖专用章的地方应当加盖农机事故处理专用章,盖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客运一公司 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一、责任倒查的范围 1、在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内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违规、违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或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事故。 2、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它事故。 二、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健全、配齐专职安全员,责任主体、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明确。 2、基础管理制度、台帐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规程、安全标识、工艺流程醒目。 3、按规定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专题会,安全生产专题会每季度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从业人员每月学习不少于二次的安全教育培训,有详细记录。 4、从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5、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按规定在生产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安全生产投入纳入本单位的经营预算,台帐记录清楚。 7、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书签订面达100%,签订的责任书应规范有效(逐级签订责任书)。 8、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从业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0、是否存在违规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私自作业。 11、从业人员条件的审查。主要包括个人信息档案、培训学习记录、安全生产信息、诚信考核信息、身体健康状况、违规违纪处罚情况。 12、车辆设备技术状况。主要包括车辆或设备是否按规定报废更新、按期审验、定期维修,车辆进出厂检验、例检情况、建立车辆设备档案。 13、现场调查。主要包括作业前是否按操作规程启动设备或发车前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酒后、带病上岗、作业或行车中是否违反操作规程或违法、违规行为、动态监管情况。 14、事故发生后是否能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15、事故发生后是否按规定时限上报事故信息,是否存在瞒报、不报,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的行为。 16、在事故处理中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17、在发现安全隐患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倒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立案。对符合事故倒查条件或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及有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推进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国家和各级地方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二、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 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 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1)、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2)、领导责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3)、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三、事故责任 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为有效落实州局、市安监局关于“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阜康市农机局以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遏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确保了辖区内农村社会稳定为目标的安全生产活动。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制定了阜康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活动目标、步骤、重点和要求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安全检查,落实责任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针对农机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 一是采取宣传和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邀请乡镇农机人员参加,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矿山、采石尝集贸市场等农业机械集中作业场所,开展纠正违章、查找隐患。检查中对违章行为做好记录,建立台帐,然后视检查情况划分重点监管区,对违章行为派专人负责认真落实整改到位。“三夏”期间对作业的农业机械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规操作。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制,抓好源头管理,在培训、入户、检审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规定,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 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州局、市安委会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组织重点检查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加强对农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农机维修点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主要农时季节和重大节假日等主要时段的农机安全值班制度,主动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以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执法行动,年内组织开展了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专项整治、报废拖拉机专项清理、及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确保辖区农机生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对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点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单位、个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农机监理站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并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农机维修站点是否证照齐全、存在超维修等级承诺维修业务及维修技术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农机维修业户开业条件等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

关于关于陕西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

XX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X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国道、省道以外的道路及田间、场院行驶、作业或者停放时发生碰撞、碾压、翻覆、起火、爆炸等造成人身伤亡、机具毁损及其它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机事故,依照本办法规定处理。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轮农用运输车及其它农用轮式专用机械在国道、省道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县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农机事故的现场勘查处理、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工作,依法处罚事故责任者。 第五条农机监理机构处理农机事故,应当依法及时,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公正裁处。 农机监理人员与事故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现场处理 第六条发生事故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机或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当地农机监理机构。不得逃逸、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目击者或过往行人,应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向农机监理机构报案,并提供有关证据。 因抢救受伤者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标明物品在移动前的位置。

第七条农机监理机构接到事故报案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护,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并采取措施恢复生产秩序。 农机监理机构认为不属于农机事故的,应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通知当事人。 发生重大、特大农机事故时,农机监理机构应及时告知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八条农机监理机构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可以暂扣肇事者的车辆、农业机械或有关证件、物品,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及时归还。 暂扣车辆、农业机械或证件、物品应开具扣押凭证。 暂扣肇事汽车、摩托车等,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 第九条农机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肇事者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农机监理机构指定的当事人预付。事故处理结案后,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事故的受伤者,并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第十一条事故的尸体经检验后,农机监理机构应通知死者家属于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由农机监理机构依法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无法查明身份的事故死亡人员,由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公告。 第十二条因事故损坏的农业机械及物品,应在事故发生地修复。事故发生地无法修复的,经农机监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到外地修复。无法修复的,依本办法规定作价赔偿。 第三章责任认定 第十三条农机事故根据人身伤亡、机具毁损及财产损失情况,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轻伤1至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家及**** 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 1 次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别脚 3 人,但社会妨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 2 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 2 起一次死亡 2 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 3 起一次死亡 1 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仔细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降实及签订责任书的事情。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 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 1 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 4 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治理人员是否经过特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治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要紧领导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 ?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 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 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 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 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 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 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10.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1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12.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13.违反事故处理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者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14.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造成事故的。 15.因安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

农机安全生产年总结

甘谷县农机监理站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总结 进入5月,全国各地农机行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平稳发展,为此,天水市农业局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1]85号)的文件,为了贯彻落实市上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推进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健康有序发展。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实效,认真落实。现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县农机监理所先后组织召开会议贯彻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指标,把安全年活动与创建“平安农机”和“农机安全事故遏制行动”活动结合起来,在全县所有乡镇、农机安全示范村集中组织开展以“关爱生命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宣传贯彻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中心,开展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提高遵章守法安全生产意识,以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为手段,加强对农机安全事故

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的挂牌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消除违法载人、违规操作行为,从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二、开展监督检查,做好送“六个一”下乡工作 活动开展期间,组织开展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组织观看“平安农机”宣传片,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500余份,深入到乡镇、村开展送“六个一”下乡活动,收集和散发农机信息,解决农机户在农机操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为农机户送去报纸杂志和各种宣传材料500余份,组织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组织农村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安全生产年活动期间全县共有1500多名驾驶操作人员参加了安全学习。 三.积极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与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县农机监理部门积极组织全站干部职工进行事故救援的演练,并取得圆满成功,通过演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基层农机监理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在演练期间,县农机监理部门抽调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农村集市庙会等人口集中的场所,举办农机事故案例展组织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了农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观念,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机生产事故。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1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2基本编码 3实施编码 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子项名称 5实施主体博白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7承办机构博白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8咨询及监督电 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9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公路法律、法规处理。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修订)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农机监理机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依照国家、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实施对象农机事故当事人 11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2事故流程见附件 13行使内容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14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15 结案名称事故责任认定书 16 责任事项 1.受理环节责任:接到报告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2.调查环节责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调查事故当事人及旁观知情者,弄清基本事实,充分收集证据,进而分析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依法作出认定。 3.认定及复核环节责任:证据进行审查,应当在10个工作日

农机事故处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89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农机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样本

农机事故处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维护农 业机械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 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中造成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农机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 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 (一)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

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46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标准版本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推进目标管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照国家和各级地方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厂除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厂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二、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部门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1)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

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各矿现场安全管理,努力将各类安全隐 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意识和安全 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业务保安责 任或监管责任: 1、对规程、措施把关不严,导致现场施工的实际情 况与规程措施严重不符的; 2、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工作监管不到位,导致现场施 工出现停产类和立即处理类隐患时; 3、对查出安全隐患由于督查不力,造成隐患危害进 一步扩大的; 4、对隐蔽工程监管、验收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不

达标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 5、对各类井下工程设计上存在明显失误,造成工程返工或影响使用的; 6、对重复出现的隐患未制定防范措施,导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的; 7、由于违章操作或过失,造成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人; 8、对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影响正常使用或造成安全隐患的; 9、由于监管不到位,造成重大未遂事故的; 10、对“三违”人员教育不到位,造成同一人在一个月出现三次以上“三违”的; 11、无规程、措施擅自组织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主管业务部门; 12、事前责任追究由督查科牵头,安全技术科和相关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政策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政策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政策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机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最近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加强农机安全工作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要求发挥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作用、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将农机安全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等。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务院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农机安全在全国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影响。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以及国务院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高做好农机安全工作对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认真落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要落实好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将农机安全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机安全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要积极争取安全投入,大力推广免费监理或补贴监理惠民政策,鼓励对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检验、培训考试、报废回收、事故保险等费用给予补贴。要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投入,强化安全检验、驾驶培训、事故处理等农机安全监理技术的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反光标识、安全防护罩、动力自动切离等农机安全技术。加强机耕道建设,保障农机作业和转移安全。 三、继续完善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加快建立报废淘汰农业机械回收制度,规范农机回收和拆解的程序和方法,促进农机更新换代、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要积极落实《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快完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规范,提升安全检验覆盖面,强化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逐步完善其他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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