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海上交通工程第七章

船舶第五章课堂习题

第五章船舶营运指标 一、是非题 1.货运周转量中,货物的运输距离是以在航程中,船舶实际航行的距离来计算的。 2.根据我国交通部的规定,交通部直属航运企业和地方航运企业客运周转量1 人海里换算成1 吨海里货运周转量。() 3.高航行率的主要途径是缩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 4.长航线上配置高速度船,在装卸效率高的航线上配置大吨位船舶可以收到缩短船舶平均航行周转期较好的效果。() 5.发航装载率以及运距装载率的数值都是一定小于1.0的。() 6.为避免在受水流影响的航段上航行的船舶上下水平均速度不致低于静水速度,必需选用静水速度较高的船舶在此航段上航行。() 7、航次成本是为了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需要的经常性维护费用。() 8、客货运送距离与船舶航行距离的计量单位,海上和内河是不同的,海上以海里为单位,内河以公里为单位。() 9、当一个航运企业有很多船舶在修理时,应当首先缩短大吨位,高航速船舶的修理期,这对提高营运率有很大意义。()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航次时间起止是这样规定的:自上一航次终点港口卸空所载货物(或下完旅客)时起,至本航次终点港口卸空所载货物(或下完旅客)时止,记为本航次时间。() 11、发航装载率反映船舶在一定的航行距离内货船的定额吨位,客船的定额客位及拖(推)轮的定额功率的平均利用程度。() 12、船舶应用情况派生指标包括船舶吨(客位、千瓦)里及船舶(客位、千瓦)次。 13、每艘船舶的年收益等于该船的年利润和该船的年基本折旧费。() 14.提高装卸效率,对短航线上的大吨位船舶有利,对长航线上的高速船舶有害。 二、选择题 1、计算一个船队的平均航行速度时,在计算速度时,将()作为权数来求各船的加权平均值。 A、船舶航行吨天 B、船舶在册吨天 C、船舶营运吨天 D、船舶载重吨 2、以下哪个时间属于非生产性停泊时间?() A、装卸作业时间 B、处理货损、货差时间 C、补给时间 D熏舱、洗舱时间 3、以下指标体系中不属于按内容结构来划分的是:() A、营运工作指标 B.财务成果指标 C.安全质量指标 D.数量指标 4、以下指标中不属于成本指标的是:()

武汉理工大学海上交通工程期末考试重点

一名词解释与理解 1、交通运输&海上交通 交通运输泛指人与交通工具的运动和人与物的运输。就运动和输送的路线与空间而言,它包括道路,铁路,水上,空中和管道五种交通运输方式。 由于海上(或水上)的交通(或交通运输)工具是船舶,因此人们将船舶在海上的运动称为海上交通。 2、对水速度&对地速度 对水速度指船舶在无风,无流的静水中单位时间航行的距离; 对地速度指船舶在风,流和波浪影响下单位时间内实际航行的距离。 3、交通容量&交通流 在海上交通工程学中,交通容量是指一个水道处理船舶交通的能力,以单位时间内能够通过的最大船舶数表示。 交通流是为了从理论上研究一条道路上连续不断地沿着这条道路朝着同一方向运动的各种交通工具的总体运动特性,根据物理上的流体,如连续不断地顺着一条水槽向一个方向流动的水流的相似概念提出的。 4、最近会遇时间&最近会遇距离&最小安全追越横距 最近会遇时间即TCPA(time to closet point of approach),是指他船驶抵距本船最近会遇点的时间。 最近会遇距离即DCPA(distance to closet point of approach),是指船舶会船(相互驶过)时相互间的最近距离。 最小安全追越横距MSOD是在通航分道中一船追越另一船时,被追越船如果由于紧急避让横交船或突然看见的小船,或本身违章驶出分道而突然转向时,追越船能够对这种出乎预料的行动做出反应并且紧急操纵避免碰撞所需保持的最初追越横距,就称为最小追越横距。 5、分隔线&通航分道 把船舶在其中以相反方向或接近相反方向行驶的通航分道隔开或把通航分道与临近海区隔开,或把指定为同向行驶的特殊级别船舶使用的通航分道隔开的线称为分隔线。 通航分道是在规定界限内建立单程通航的一种区域。天然障碍物,包括那些组成分隔带的天然障碍物,都可以构成该区域的一条边界线。 6、船舶行为 广义上的船舶行为包括船舶的一般航行行为和船舶的避碰行为。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一、我国《海商法》对合同解除的规定。 1.船舶开航前的任意解除我国《海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托运人在开航前的任意解除是指托运人由于非不可抗力的突发原因,如因买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而不能按时提供约定的货载时对合同的解除。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是考虑到托运人可能由于非不可抗力的突发原因不能按时提供货载。如合同没有不同规定,托运人应执行支付一半运费解约的规定。虽然承运人可能因此遭受亏舱损失,他也可能通过临时揽载弥补损失;在货源充足时,承运人也可能另订合同取得货载,得到全部补偿。货物如已装船,托运人并应负担装卸费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当然,如果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有支付全部亏舱费的义务的协议,则应当按协议执行。 2.开航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解除合同缔结之后,由于意外事件的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在此情况下,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无偿解除合同。我国《海商法》第九十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费已经支付的,承运人应当将运费退还托运人;货物已经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装卸费用。已经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还承运人。” 这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意外事件怎样理解,有人认为原则上应当依《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解释,理解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海上的自然灾害。其他不可归责于承运人或托运人的原因,如承运人的受雇人管理和驾驶船舶的过失,依我国《海商法》,也属于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实践中常见的船舶在开航前法定解除事由主要有:(1)船舶或货物全损;(2)装货港或卸货港被宣布封锁;(3)船舶被政府征用或扣押;(4)货物被禁止从装货港输出或向卸货港输入;(5)船舶或货物因军事行动有遭劫夺的危险;(6)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 3.船舶开航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我国《海商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船长决定将货物卸载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这一规定涉及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个重要条款,即“附近港口卸货条款”,或简称“就近条款”。船长在援引这一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预先约定的目的港必须发生诸如战争、冰冻、罢工、封港等不可抗力或其他类似事因阻止船舶驶人;(2)预先约定的目的港发生的上述事因的发生如果是暂时的,船长应当稍作等待而无权立即行使这项权利;(3)预先约定目的港发生的上述事因在船长签发提单时已经存在,则船舶不应装货开航,也无权援引本条规定在原目的港附近港口卸货;(4)附近港口的选择应考虑到收货人提取货物的方便和利益,并应当尽快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二、关于单方解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1.一方不履行合同致使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利益,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责任。例如,班轮运输中原定班期误期,无法履行原订班轮运输义务,托运人有权解除合同另找他船承运,如有损失还可根据合同索赔。又如,出租人的船舶未能在航次合同规定的受载期内到港装货,严重影响了合同预期的利益,承租人可以单方宣布解除合同,如有损失,有权索赔。 2.单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引起对方损失的责任。例如班轮运输托运人订舱后,自行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提交约定的货物,因而导致船舶亏载,托运人应负担亏舱费。有些国家商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托运人支付运费的一半即可解除合同。上述支付一半的运费也可视为约定的违约金。

高中地理 第五章 海洋开发 第四节 海洋空间的开发利用课后检测 新人教版选修2

第四节海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一、选择题 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第二空间。海洋空间利用就是将海上、海中和海底空间用作交通、生产、军事、居住和娱乐场所的海洋开发活动。据此完成1~4题。 1.下列关于海洋空间利用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海洋可利用空间包括海上、海中、海底三部分 B.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对科学技术和资金投入依赖性大,技术难度高,风险大 C.海滨浴场和海上运动区都是对海洋空间利用的方式 D.深海环境黑暗、高压、低温、缺氧,所以深海空间不能利用 2.与陆地空间相比,海洋空间所具有的优点是( ) A.能显示先进的技术 B.资金投入大,风险高 C.地价便宜,搬迁人口少 D.隐蔽性能好 3.下列海洋的空间利用方式属于对海底空间利用的是( ) A.海底钻井平台B.海水淡化工厂 C.潜艇D.石油储存罐 4.下列各项中属于海上生产空间的是( ) A.海上机场、海底隧道 B.围海造陆、海上牧场 C.海上石油城、海上油库 D.海上电站、海底电缆 解析:该题组主要考查海洋空间的环境特点和利用方式。第1题,海洋空间利用包括海上、海中、海底三部分。海洋环境不同于陆地,它的环境和生态条件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对科学技术和资金投入的依赖性大、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第2题,A、B表述均不是优点。海洋中目前尚无常住人口,不存在人口的搬迁。第3题,海底钻井平台开发的资源虽然在海底,但属于“海上作业平台”。石油储存罐属于对海底空间的利用。第4题,围海造陆、海上牧场、海上石油城、海上电站等属于海上生产空间;海上机场、海底隧

道、海底电缆属于海上交通、通讯领域;海上油库属于海上储藏领域。 答案:1.D 2.D 3.D 4.B 5.有关围海造陆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围海造陆是缓解人多地少矛盾的最好途径 B.围海造陆是人类利用海洋空间的古老方式,无须科学论证 C.围海造陆不需要其他配套建设 D.100多年来,澳门人民利用此方法来扩大土地面积 解析:选D。围海造陆是人类利用海洋空间的古老方式,是缓解人多地少矛盾的主要途径,但之前要进行科学论证,以免给海岸和海洋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香港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有著名的天然良港。结合图文信息,回答6~7题。 6.香港建港的有利自然条件是( ) A.地平坡缓B.岛多浪小 C.滩阔岸直D.河多沙厚 7.填海造陆对香港的影响是( ) A.港区行船更加通畅B.经济活动远离了海岸 C.海洋生态得以维护D.利于沿海功能区布局 解析:第6题,从图文信息中可以看出,香港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海岸线曲折,岛屿众多,故选项A、C错误。而河多沙厚既不是香港的特点,也不利于建港,故选项D错误。岛屿众多可以削弱风浪,利于建港,故选项B正确。第7题,填海造陆可以增加陆地面积,有利于沿海功能区的布局;填海造陆会改变海岸线形状,对海洋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答案:6.B 7.D 被称作“大西洲”的亚特兰蒂斯是一个传说中拥有高度发达文明的古代城市,在12 000年前就已沉入海底。然而目前法国一个匿名的“海底科学小组”声称,他们在中美洲加勒比海的海底无意中发现了一块貌似城市遗址的巨大海床,这座“海底古城”中遍布着纵横交错的“街道”和形态各异的“建筑”,而它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神秘消失的“大西洲”。结合所学知识,完成8~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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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一、我国《海商法》对合同解除的规定。1.船舶开航前的任意解除我国《海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 一、我国《海商法》对合同解除的规定。 1.船舶开航前的任意解除我国《海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托运人在开航前的任意解除是指托运人由于非不可抗力的突发原因,如因买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而不能按时提供约定的货载时对合同的解除。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是考虑到托运人可能由于非不可抗力的突发原因不能按时提供货载。如合同没有不同规定,托运人应执行支付一半运费解约的规定。虽然承运人可能因此遭受亏舱损失,他也可能通过临时揽载弥补损失;在货源充足时,承运人也可能另订合同取得货载,得到全部补偿。货物如已装船,托运人并应负担装卸费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当然,如果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有支付全部亏舱费的义务的协议,则应当按协议执行。 2.开航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解除合同缔结之后,由于意外事件的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在此情况下,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无偿

解除合同。我国《海商法》第九十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费已经支付的,承运人应当将运费退还托运人;货物已经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装卸费用。已经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还承运人。这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意外事件怎样理解,有人认为原则上应当依《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解释,理解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海上的自然灾害。其他不可归责于承运人或托运人的原因,如承运人的受雇人管理和驾驶船舶的过失,依我国《海商法》,也属于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实践中常见的船舶在开航前法定解除事由主要有:(1)船舶或货物全损;(2)装货港或卸货港被宣布封锁;(3)船舶被政府征用或扣押;(4)货物被禁止从装货港输出或向卸货港输入;(5)船舶或货物因军事行动有遭劫夺的危险;(6)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 3.船舶开航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我国《海商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船长决定将货物卸载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这一规定涉及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个重要条款,即附近港口卸货条款,或简称就近条款。船长在援引这一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预先约定的目的港必须发生诸如战争、冰冻、罢工、封港等不可抗力或其他类似事因阻止船舶驶人;(2)预先约定的目的港发生的上述事因的发生如果是暂时的,船长应当稍作等待而

海上交通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

海上交通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海洋航运事业在我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航运行业的迅速发展,海上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重大海上交通事故对全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引起了人们广泛的重视。 【关键词】:海上交通;碰撞;事故;分析;措施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海上运输迎来了巨大的需求市场,导致投资经营者的数量急剧增加,运输实体由过去单一国有企业向国有、集体、个体多元化方向转变,水路运输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与此同时,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十分巨大。以2009年为例,中国因运输船舶交通事故死亡336人,直接经济损失近3.5亿元人民币,虽然比2008年同比分别下降了4.3%和33.1%,但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依然十分巨大。 2海上交通事故的概念 海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在水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的事件[1]。我国交通部将海上交通事故划分为碰撞、搁浅、触確、火灾或爆炸、浪损、触损、风灾、自沉及其他引发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水上交通事故。海上交通运输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人机系统,海上交通事故是由于人、机、环境、管理这些因素相互不协调产生的,事故的发生往往不可预测,但是对以往的海事调查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到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从事故类型来看,以碰撞、搁浅为主,从涉事船舶来看,以渔船居多。文献[2]对某海域海上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发现,碰撞、搁浅事故占到事故总数的,事故中涉及的船舶,渔船占到了。 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事故易发区域包括港口航道内、交通流密集的交叉点、通航分道的出入口,这些区域往往由于交通量大,交叉会遇频繁,导致船舶操纵困难,容易发生事故。 具有显著的时间性。夜晚尤其是二副、大副值班时段,由于生物节律,值班人员极易疲劳、困乏,导致航行事故;对于我国大部分沿海来说,月份至次年月份受季风、寒潮等影响,风大浪高,海上交通事故数量明显增多。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中, 承运人的义 务 篇一:XX年司法考试商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 责任 XX 年司法考试商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责任。 法律教育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1. 承运人的最低法定义务 适航、适货、不作不合理绕航和应托运人请求签发提单。 2. 承运人的最高法定免责(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12 项法定免责事由是: (1)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3)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4)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5)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6)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10)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12)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3.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集装箱货物:收到交。是从装货港接收货物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非集装箱货物:舷至舷。是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在责任期间发生货物灭失或损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4. 迟延交付的责任 除法律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即使货物没有灭失或者损坏,但货物因迟延交付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承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责任。 5.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分担 如果承运人将运输的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承运人仍须按照法律规定对全程运输负责。但如果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特定部分的运输由特定实际承运人承担,合同可以同时规定,承运人对这一部分运输期间货物的事故不负责任。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范围内负连带责任。 篇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承运人——由

人教版高中地理必修二第五章交通运输布局及其影响 能力提升检测试题【解析版】

一、选择题 在我国进入“高铁时代“的大背景下,各城市的高铁站建设也方兴未艾,而部分河运却日益衰弱。中国首条在高原高海拔和戈壁荒漠地区开通的高速铁路兰新高铁全线开通运营.汉江全长1532公里,流域涉及6省市。素有“千里黄金水道”之称,回答以下问题。 1.兰州等大城市高铁车站远离主城区,布局在城市核心区的边缘,其主要原因是() A.高铁站用地面积广,郊区地价较低,可大大降低成本 B.促进高铁站所在郊区的城市化步伐 C.远离主城区,便于旅客集散 D.位于城乡结合部方便居民出行 2.近代以来,汉江航运不断萎缩下列原因分析正确的是() ①新的运输方式的兴起并发展成为主要运输方式

②河流落差加大,水流湍急 ③水库、涵闸和桥梁等工程建设阻碍通航 ④船舶大型化使干流和下游的部分河段丧失通航能力 A.①④ B.①② C.①③ D.②④ 3.兰新高铁沿线修建了长达440千米的防护措施,在一些路段还出现了地上隧道。这些防护措施和隧道的作用是() A.防沙尘暴 B.防泥石流 C.防动物穿行 D.防大风 读下图(阴影部分表示水域),据此回答下列各题。 4.关于图中所在大陆的叙述,正确的是() A.大河多由东南流向西北 B.大陆西南沿海渔业资源丰富 C.气候温热,气候类型单一 D.近年来,最高山峰雪线下降 5.有专家指出,禽流感进入该大洲会给人类带来“极端的灾难”,主要是因为该大洲() A.经济发达,家禽饲养规模大 B.外来人口数量居各洲之首 C.经济贫困,医疗卫生条件差 D.国际贸易发达,会导致禽流感全球流行 6.若某生态学家在调查中发现图中M点及周边植被景观分布近似于图左侧上图部分所示(注:大圆的直径约2~4千米),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A.过度放牧 B.地势影响

海上交通安全视角下的海事行政法问题分析

海上交通安全视角下的海事行政法问题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海上交通的发展也越来越完善。海事 一词,在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往往因场景不同而有不同理解。从广义看,“海事”可以理解为“涉海事务”,即与海洋有关的事务,从管理部门角度看涉海事务包含 交通运输部港口航运、海事管理,自然资源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及海洋维权、 海洋科研,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等事权。从狭义看,“海事”是海上事故、海 损事故、海难事故、海上交通事故或者船舶交通事故的简称,往往与“海商”一词 对称。语境不同,海事所指事项及内涵差别甚大。 关键词:海上交通安全视角;海事行政法;问题分析 引言 海事行政法是行政法的组成部分,主要涉及海上交通安全、船舶与海员、海 上防污染以及维护主权等领域。由于海事行政立法具有专业性、国际性等特点, 普通法学研究人员涉足有难度,这也导致海事行政立法研究水平不高。国家目前 已确定“一路一带”战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将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战略上相 互对接。中国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海事行政立法体系建设将为此战 略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软环境。 1海事行政法范畴 既然是海事行政法,就必然与行政机关相联系。目前,行政机关名称中正式 使用“海事”称谓的只有交通运输部所属的直属海事机构和地方交通运输部门所属 的地方海事机构,其他涉海部门和单位均没有使用“海事”作为正式单位名称。当 海事与行政结合在一起时,无论是海事行政还是行政海事,海事含义的界定往往 等同于海事机构职权界定。按照“三定”职责,海事机构担负“让航行更安全、让海洋更清洁”的使命,履行“三保一维护”(具体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上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职责,主要涉及海上交通安全 (通航安全)、船舶污染防治、船员管理、船舶管理等行政职能。船舶污染防治 和海上交通安全虽然是海事机构的两大职责,但其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却相对独立,是由不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法律规范体系。两者法律体系构成不同,也各有其特点。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以《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 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 件构成,与海上交通安全职责法律体系交叉较少,其立法特点、现状及存在问题 与海上交通安全法律体系特点不同,因此本文不予讨论。为便于描述,本文仅从 海上交通安全视角进行分析,对海事行政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因此下文中所称的 海事行政法,均指海上交通安全视角下的海事行政法。 2海上交通安全视角下的海事行政法优化 2.1坚持《海上交通安全》的龙头引领 海事行政法的理论体系直接受海事行政法调整范围的影响,而海事行政法的 调整范围又受到中国海上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随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推进,国家组建中国海警局,在形成了所谓“两龙治水”的局面下,有些学者对海事 局的职能拆分提出了建议:“中国海事局是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与执法于一体的部门,这会导致决策(管理)与执行(执法)之间制约缺失。同时中国海事局与中 国海警局作为两个平行的执法主体仍无法根本摆脱原来传统‘五龙闹海’弊端,只 不过变成了‘二龙闹海’,因此将中国海事局执法权收归中国海警局应是下一步改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大全.doc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大全 编号 委托方中菲行得美行(以下简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与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海运进出口委托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订舱及承运 1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海及其它口岸货物的订舱、报关、装箱、提单签发以及与此有关的其它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 2乙方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批准证书,并向甲方提供其复印件。如是货运代理或无船承运人NVOCC,其应持有经过外经贸部、商务部及交通部批准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证书,营业范围允许在其营业地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进出口经营业务。

3甲方同意将其自身或所揽取的全部或一部货物交由乙方代理出运。 4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代理,甲方应在开航前四天或不迟于四天以正本或传真委托书形式向乙方提出委托订舱,甲方向乙方办理出口货物海运订舱委托时,应使用约定的委托出运单(样式见附件),且应加盖甲方业务章、订舱章或公章。考虑到货运代理行为在操作中的特殊性,可以采取以传真形式委托。 5委托出运单由甲方根据运输和货物等实际情况正确缮制。若因委托出运单上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有误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如果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有错误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更正。 6乙方应定期提供船期预报信息,甲方应在截止接单日前向乙方递交委托出运单。对甲方在超过截止接单日后要求装载的货物,乙方在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可考虑接受。如乙方接受的,即视为双方已经合意。 7甲方提供货物的包装应标有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必须符合海上货物安全运输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货运委托书中应准确提供下列内容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起运日期、运输条款、运输方式、委托(须盖公司业务章、订舱章或公章)、联系人、电话、传真。

海上交通

海上交通工程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选了朱军老师的海上交通工程这门课,我对海上交通工程有了大概的了解。海上交通工程,就是通过交通调查,掌握海上交通的状况,将交通调查的结果应用于船舶交通管理和港口、航路、航道等交通设施的规划和设计,使船舶、人员、交通条件及环境合理配置,达到船舶交通安全和高效的目标。海上交通工程的重点是在交通安全方案的规划和设计,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海上航行环境。通过学习,我大致知道了海上交通的各种专用词条,明白了海上交通规划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国家经济发展基础产业,社会全面进步“助推器”的交通,更要努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并把其用于交通发展全过程,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全面进步提供运输保障。 学习当中我了解到交通调查对于海上交通的意义和重要性,要了解海上交通就必须实施海上交通调查,海上交通调查的主要方式及技术手段多种多样,只有通过海上交通调查才能准确的查找出妨碍交通安全和效率的情况,寻找改善交通安全的方法和措施,评价交通状况和交通改善措施的发展,预测其发展,为理论研究积累数据和资料。 海上交通在交通方式和交通空间上与道路交通等其他交通有所不同,相对来说要复杂些,因此,在研究某一给定区域的海上交通时,要将整个海上交通划分成不同的类别进行研究。由于不同类型区域的海上交通都有其各自的特点,故需要在研究中区别对待,概括地说就是按水域类型分为港口船舶交通、水道船舶交通和沿海船舶交通等。 海上交通工程这门讲解规范交通的课程很重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船舶数量、船舶交通量、船舶交通密度等数据都逐渐增大。而伴随海上交通的发展,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逐渐增高。海上的交通与陆上交通有很大的区别,表面来看,船舶相较于车辆来说体积都比较大,而海洋也远不是陆地上那狭窄的道路可比,所以海上交通更加的复杂;在危险性方面,船舶的驾驶比较困难,而且由于体积大,变向不很灵活,虽然海洋比较广阔,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仍然比较高,并且海上的凶险也远不是陆上能比的;在事故损失方面,船舶价值相对较高,运输量也比较大,而且海上货物一旦落水,除特殊物品外,大多都会损失,所以海上交通的损失远远大于陆上交通。因此,海上交通更加需要系统化、规范化的安全系统,而要建立这样的安全系统,那么具备一定的海上交通知识就显得尤为必须。我觉得海上交通工程这门课就是讲解这些知识的,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们能了解到各种关于船舶和海上交通的知识,对于那些致力于海上事业的人来说,这些都是宝贵的财富。 了解海上交通还需要了解关于船员、船舶、可航水域及环境、交通运行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了事故树分析这一概念,事故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简称FTA)方法起源于故障树分析,是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分析方法之一,它是运用逻辑推理对各种系统的危险性进行辨识和评价,不仅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且能深入地揭示出事故的潜在原因。用它描述事故的因果关系直观、明了,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既可定性分析,又可定量分析。我也了解到了航标(Aids to navigation),航标是航行标志的简称,帮助引导船舶航行、定位和标示碍航物与表示警告的人工标志,为各种水上活动提供安全信息的设施或系统。设于通航水域或其近处,以标示航道、锚地、滩险及其他碍航物的位置,表示水深、风情,指挥狭窄水道的交通。永久性航标载入各国出版的航标表和海图。 另外要强调的是海上交通规划在工程中起到的作用,海上交通规划与监督对于航行安全极其重要,一个好的交通规划能够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做好海上交通调查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做出切实可行的交通规划,真正最大限度的保证海上交通安全。海上交通工程这门课程是海上知识基础课程,学习这门课,能快速有效的了解海上交通的各种知识,对于热衷于海洋的人来说,是不可多得的财富。因此,我建议,有兴趣的都可以学习一下,这对扩展海上知识有很大的好处。

第一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第一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一、重点提示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1)水路货物运输方式的特点:运输能力最大;运输成本最低;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运输速度慢;运输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相对较差。 水路货物运输最适合承担运量大、运距长、对时间要求不太紧、运费负担能力相对较低的货运任务。 (2)海上运输的危险性特点:①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大;②所造成的损失大;③为适应海上危险建立了一系列特殊制度。 (3)国际性的特点:船公司业务经营对国际航运市场的依存性;主要货运单证的国际通用性;适用法规的国际统一性。 (二)国际海事组织 (1)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是联合国在海事方面的一个技术咨询和海运立法机构。我国1975年当选为理事国。 IMO的宗旨:在与从事国际贸易的各种航运技术事宜的政府规定和惯例方面,为各国政府提供合作机会;并在与海上安全、航行效率和防止及控制海洋污染有关的问题上,鼓励和便利各国普遍采用最高可行的标准。 (2)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协会(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 Organization,BIMCO)。 BIMCO的宗旨: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防止运价投机和不合理的收费和索赔,拟定和修改标准租船合同和单证,出版航运业务情报资料,包括提供航线和港口情况。 (3)国际海事委员会(Committee Maritime International,CMI)。 CMl的宗旨:促进海商法、海运关税和各种海运惯例的统一,起草了《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等众多的公约草案。 (三)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Liner Shpping),也称定期船运输,是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安排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的各既定挂靠港口之间,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和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并按运价本或者协议运价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2)班轮运输的优点:①能及时、迅速地将货物发送和运达目的港;②适合小批量零星件杂货运输;③能满足多种货物的运输要求,较好地保证货运质量;④班轮公司负责转运,能满足货物运输的特殊需要。 (3)班轮运输的特点:①“四固定”,即具有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价;②通常不签订运输合同,而是在承运人将货物装上船后或接受货物后,签发提单; ③杂货班轮运输,通常承运人是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码头仓库交接货物;集装箱班轮运输,通常承运人是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码头堆场或货站交接货物;④班轮公司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 ⑤不规定装卸时间,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4)对海上货物承运人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①运输服务的定期性;②运输速度;③运输费用;④运输的可靠性;⑤承运人的经营状况和所承担责任的能力。 (四)海上货运船舶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名词解释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名词解释 篇一: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1. 货物品质:货物本质性的质量和外观形态。 2. 凭样品买卖:买卖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依据的买卖方式。 3. 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货物品名、规格、等级、标准或商标、牌名或产地等。 4. 溢短装条款:在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中明确可以增减的百分比,但增减幅度以不超过数量的百分比为限。5%(国际贸易规定) 5. 约量:在交货数量前加“约”字的规定机动幅度方式。 6. 中性包装:指在商品包装上和商品本身,不注明生产国别和原产地的商品包装。 7. 定牌:指按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和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8. 国际贸易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字母表明货物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保险,交货方式和地点。 9. FOB: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派来的船上,并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10. CIF: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在指定装运港运至指定目的港。 11. 背书:即签字,标志着货物所有权转移及保险权利的转移。 12. CFR: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运至指定目的港。 13. FCA: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内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出口清关手续,风险转移以货物在起运地交给承运人接管为止。 14. CPT: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内,同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办理出口、进口手续。 15. CIP: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同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16. 佣金(C):中间商因介绍买卖而取得的报酬。 17. 折扣(R):卖方按原价格给买方一定比例的减让。一方给另一方单方面的价格。 18. 班轮:是按照固定的时间、沿照固定的航线、停靠固定的港口(即基本港)、收取固定的费用,这种运输方式称为班轮,即“四固定运输”。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收集整理的国际海上运输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1 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品名及规格____ 数量____ 单价____ 金额____ 合计____ 允许溢短装__% 包装: 装运口岸:

目的口岸: 装船标记: 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____由客户自理。 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

海上风电运维交通解决方案

海上风电运维交通解决方案2019年6月

目录 01 国内外海上风电交通发展现状 02 痛点分析 03 我们的良好实践 04 海上风电运维交通解决方案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广核的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风电、太阳能、水电等清洁能源的投 资开发、工程建设、生产运维;自2007年成立以来,截止2018年底,公司在运新能源装机1750万千瓦,风电装机近1300万千瓦,遍布27个省区,综合绩效排名国内前列。 认识中国广核新能源 (国内) ?中广核在海上风电领域创造了四项国内“第一”——参与了国内第一个大型海上风电项目——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自主开发建设了我国首个符合“双十标准”的海上风电项目——中广核江苏如东海上风电项目,这是我国首个真正意义上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了国内难度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福建平潭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成功中标了法国及欧洲首个海上漂浮风电示范项目——法国大西洋格鲁瓦项目,成为国内首家进入漂浮海上风电技术领域的企业。

中广核新能源阳江南鹏岛海上项目 一、2017年9月11日项目核准,核准容量为400MW。 二、2018年5月10日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开工。 三、2018年10月15日首台风机基础开始施工。 四、2019年4月7日,首套风机导管架完成吊装。 计划2019年6月完成首台风机安装,2020年底全场投运。

01国内外海上风电交通发展现状

国内外海上风电运维船舶发展需求 现有的运维船主要有单体船、双体船。根据现在项目的建设情况,预计到2020年末,国内运维船需求数量将至少达到70艘;2025年末将达到180艘。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承运人:__________ (甲方)

托运人: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运输方式 甲方调_______ 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 港运至_______ ,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年—月—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 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 _____ 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 支付 ____ 违约金。 第四条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 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支付 _________ 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 ____ 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 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______ 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附则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 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装船时间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 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 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卸船时间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 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 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质量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运输费用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______元。 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费用结算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 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法律适用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____________托运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鉴定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实用手册

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鉴定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实用手册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册数规格:全四卷+1CD-ROM 16开豪华精装 定价:¥1080元优惠价:¥480元 详细目录: 第一篇水上交通总论 第一章水上交通概况 第二章水上交通管理与管辖 第三章海事管理 第四章船舶检验 第五章航道、码头管理 第二篇水运交通灾害理论研究现状 第一章灾害管理理论 第二章安全管理理论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理论 第四章交通载运工具安全管理理论 第三篇水上交通事故的产生 第一章水上交通事故的表现形式 第二章水上交通事故的表现特征、规律第三章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理 第四章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定义和目的第五章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性质 第六章水上交通事故分类 第七章水上交通事故分级 第八章水上交通事故管辖 第九章海事机关及调查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篇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第—章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第二章水上交通事故现场调查 第三章水上交通事故物证勘查和提取 第四章水上交通事故物证保全 第五章水上交通事故的人员查询 第五篇水上交通事故鉴定处理 第一章水上交通事故鉴定处理程序 第二章水上交通事故人为因素的调查 第三章水上交通事故物证检验 第四章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第五章水上交通事故损失认定 第六章水上交通事故投诉与索赔 第七章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文书制作

第六篇水上交通事故纠纷防范及其赔偿处理方法 第一章船舶碰撞纠纷及其赔偿处理 第二章海事纠纷及其赔偿处理 第三章海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 第四章共同海损 第五章港口装卸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 第六章海上保险 第七篇水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调查解析 第一章碰撞事故 第二章触礁事故 第三章火灾、爆炸事故 第四章船舶沉没事故 第五章海上拖带事故 第六章肇事逃逸事故 第七章国外事故调查报告参考 第八篇ISM规则与水运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章ISM规则与碰撞类水运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第二章ISM规则与触礁、搁浅类水运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第三章ISM规则与火灾、爆炸类水运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ISM规则与风灾类水运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第五章水运交通事故案例涉及ISM规则条款的综合分析 第九篇水运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有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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