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守则

2018年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守则
2018年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

一、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一)继续教育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专科的医学和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

(二)继续教育的途径

1.科室有计划地组织讲课、查房和考核。

2.科内组织讲座和查房等。

3.院内、外各种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会议交流、学习班、研讨班等。

(三)继续教育安排

1.试用期护士的继续教育

(1)目标: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能独立完成临床护理中小组护士的工作。

(2)重点:①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②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③明确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责任护士工作职责。④学习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⑤学习为患者做健康教育并实施整体护理。

(3)具体要求:①到医院报到时,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入院教育和护士行为规范训练。②护士长结合每一位护士的情况,制定1年具体培训计划。③以小组护士工作为主,适当安排治疗工作,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④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业务学习。⑤护士长每月考核和抽查护士素质、护理知识和技能。⑥每季度考核各项基础护理操作,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者方能参加转正定级。

2.护士阶段的继续教育

(1)目标:能按要求独立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特别是专科护理的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毕业2-3年的护士:

1.重点: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熟练专科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学习整体护理有关的理论和方法。②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

2.具体安排:①小组护士工作以危重患者护理为主,并承担护理小组长的工作。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治疗、责任护士的工作。②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业务学习。

毕业4-6年护士:

1.重点:①专科疾病护理知识和技能。②学习和熟练抢救技术及相关知识。③学习护理临床教学工作。

2.具体安排:①以小组护理工作为主,特别是危重患者的护理,适当安排治疗和办公室工作。②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并参与授课和患者健康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③参与护生和低年资护士的带教。以自身良好的专业形象和正确的护理行为影响其他护士。④适当参加院内外组织的护理学基础辅导、考试。⑤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3.护师阶段的继续教育

(1)目标:承担专科危重患者的护理,能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积极参与并组织科室内的抢救,成为科室的业务骨干并有意识地提高教育、管理、科研能力,逐步达到主管护师水平。

(2)重点:①危重病人护理中主要问题的研究。②抢救知识和技能及组织抢救的能力。③教学、管理、科研的综合能力,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④参加科内护理科研设计及论文写作。⑤参与护理带教,表现突出者可选拔为带教老师。⑥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主管护师阶段的继续教育

(1)目标: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的专项特长,承担护理教学工作。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水平。

(2)具体安排:①侧重教学和管理工作。②参加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③承担科室、医院等各种教学工作,并主持科室内患者健康教育工作。④主持科室内的护理科研工作。⑤每年至少有1篇文章或科研报告发表。

二、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的专职部门

1.由医务科主管,护理部协助负责。

2.教学管理人员设置

9.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领导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国家有关继续教育的政策和措施,要有人负责、管理和实施,确保教师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 2、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3、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4、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科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5、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认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及各种教师培训,认真参加新课程的师资培训,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文化专业知识。 6、学校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校本培训。通过校本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

育的能力和水平。经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支付。 7、把教师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考核、评聘的必备条件,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管理”一体化的有效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渐走上有法可依,依法治训的良性发展轨道。 8、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学校督促其改正错误行为,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砖垛小学 2012、9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doc资料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一)继续教育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口腔专科的医学和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 4、专业英语及公共英语。 (二)继续教育的途径 1、病房有计划地组织讲课、查房和考核。 2、科内组织专题讲座和查房等。 3、院内外各种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会议交流、学习班、研讨会等。 (三)继续教育安排 1、试用期护士的继续教育 (1)目标: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能独立完成临床护理工作。 (2)重点: ①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 ②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③明确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各班护士工作职责。 ④学习口腔专科护理理论,强化训练口腔专业操作

技能。 ⑤学习为患者做健康教育并实施整体护理。 (3)具体要求: ①到医院报到时,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入院教育和护士行为规范训练。 ②护士长结合每一位护士的情况,制定1年具体培训计划。 ③通过临床实训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口腔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④参加病房内、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 ⑤护士长每月考核和抽查护士素质、护理知识和技能。 ⑥每季度考核19项基础护理操作,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者方能参加转正定级。 ⑦试用期结束时,由个人写好总结,所在科室考核并签署意见,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转正。 2、护士阶段的继续教育 目标:能按要求独立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特别是专科护理的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毕业2—3年的护士: (1)重点 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熟练专科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 ②学习专业外语(常用医学术语、日常会话、专科常用

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转发《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按照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学分数不得低于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不超过10分,Ⅱ类学分数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规定办理。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

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

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京城希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有效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管理 (一)申报审批制。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我校均需将该学期的校本培训方案(一式两份)交教导处;教导处对报批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返回(一份)学校实施。 (二)检查通报制。教导处对学校的校本培训实施过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校本培训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资料包括:方案、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训人员、主讲人员、培训方式、学时量、培训效果)、总结。对不认真做好校本培训,或培训中走过场的,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二、市级培训管理 (一)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培训签到制度,参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 (二)培训学习时,参训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三)培训结束,进修学校统一发放学时证明,各学校以此为凭证登记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

三、外派培训管理 (一)备案登记制度。凡参加外派培训的教师,均应到市师培中心进行登记;新取得学历的,应将学历证、学籍成绩卡交肥城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登记备案。 (二)传帮带制度。外派受训教师(校长),在培训结束返校后,均应就参训内容组织再培训。 各负责同志要认真做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及时进行登记,于每学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交进修学校审核盖章。 2009年12月京城希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有效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管理 (一)申报审批制。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我校均需将该学期的校本培训方案(一式两份)交教导处;教导处对报批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返回(一份)学校实施。 (二)检查通报制。教导处对学校的校本培训实施过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校本培训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资料包括:方案、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时间、地点、内

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和考评制度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 一、培训部门:科室及护理部 1、护理部制定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科室根据护理部计划制定本科室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形式: 1、自学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要求护理人员自觉加强学习,特别是本科室常见技术操作、常见病的护理常规等,提高自身素质。 2、由科室、护理部组织学习、查房、疑难病例讨论、考核。 3、鼓励护理人员参加短期培训班。 4、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5、鼓励护理人员参加高等教育学习。 三、考评 1、新进医院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由护理部根据院方安排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进入科室轮转。 2、轮转期间由科室做好轮转人员的出科考核(理论及操作)。 3、定岗前由护理部操作组对轮转人员进行8项基础技术操作及理论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入科。 4、护理部对毕业后1-5年以内的护士,根据科室制定的培训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理论及操作考核,所得成绩计入本科成绩,科室每月进行一次理论及操作考核(5年以上的护士,科室主要针对专科操作进行培训并考核)。 5、护理部组织的考核,除45周岁以上人员外均必须参加。

6、科室、护理部考核均计入个人档案。 7、每位护士必须取得每年院内继续教育学分的90%以上。 8、护理部组织的理论及技术操作考核,年终进行排名,对全年考核成绩优秀的护理人员(个人平均成绩前10名)年终给予奖励,科室(平均成绩前3名)每季度予以奖励,成绩差的科室(平均成绩后3名)年终给予处罚。 护理部 2015.12.15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护理继续教育是继在学校毕业以后,对护理人员进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为主的一种教育方式,目的是使我院护理人员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及技术水平,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需求,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 一、继续教育对象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全体护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 (一)院级培训 各级护理人员必须参加院方组织的各种与护理有关的培训 (二)护理部及科室培训 第一级段:毕业后岗前培训 新进医院的护理人员除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外,根据院方的安排,由护理部制定具体的护理人员岗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轮转科室培训 新进医院护理人员完成岗前培训后,由护理部安排科室轮转,所轮转科室根据护理部制定的轮转科室培训计划认真进行培训,并完成出科考核,轮转结束后由护理部统一进行考核决定定岗。 第三阶段:定岗后的培训 1、轮转护士经考核合格后由护理部安排定科,科室根据护理部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本科室培训计划(分层培训),对本科室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专科操作、常规、规程、护理核心制度、应急预案、流程、新技术、新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岗前培训制度 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内环境。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分阶段进行。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护理工作制度.doc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l、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全院护理质量控制。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各护理单元成立质控小组。 2、制订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定期进行效果评价,修订完善,体现质量持续改进。 3、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包括:日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 4、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全院各护理单元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反馈、有改进措施。 5、定期对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树立质量意识,参与质量管理。

护理人员考评制度 l、考评的目的是帮助各级护理人员确定自己的岗位职责、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提高护理人员的组织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帮助各级护理人员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满意感和成就感。 2、根据护理人员岗位职责要求确定考评要素。考评包括德、能、勤、绩和突出贡献五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其中德占10%,能占30%,勤10%,绩占40%,突出贡献占10%。 3、在考核过程中按照既定目标、制定方案、鉴定决策的考核程序进行,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进行评价。 4、依照激励的原则,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相关指标,将考评要素量化成为可衡量的考评分值、制定绩效考评表进行考评。 5、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常与随机、口头与书面、直接与间接、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保证考评工作经常化。 6、在平时考评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在自我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的基础上给予最终考评结果,保证正确、客观评价护理人员。 7、护理人员由考评负责人对护理人员进行考评,并负责与考评对象进行考评沟通。 8、及时将考评结果向人事部门、护理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为修订培训计划、组织继续教育、改进护理管理质量提供考核内容和方向,同时为管理部门对护理人员调资、选拔、聘任使用、晋升职称、奖惩等提供依据。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是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以人为本,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增强我院核心竞争力及卫生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以创建“学习型”医院为工作目标,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规定》、《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制定如下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教育毕业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从事医疗、医技、护理的初级以上职称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

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以科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4、以科室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业务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5、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每季度组织三基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6、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组织的业务学习。 7、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医务科、护理部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 8、继续教育采用参加各种短期或较长期的专业培训、进修学习、研修班、学术进座、学术会议、案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网络教育等形式。 9、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护理部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10、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医务科、护理部放入个人档案。 11、鼓励在职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医学教育学习。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建立一支在质量和数量上都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战略,以及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执业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继续教育贯穿于注册会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形式与学时要求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可参加有组织形式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四条有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包括: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举办,或者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专业论坛、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二)经所在地地方协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内部培训; (三)中注协或地方协会通过远程教育直播系统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培训;

(四)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包括: (一)完成专业著作或专业论文,并公开出版或发表; (二)担当中注协、地方协会举办或委托举办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演讲人; (三)参加行业执业质量检查; (四)承担学术团体、行业、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五)在境外事务所实习期间接受当地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六)参加会计相关专业的在职学位教育; (七)经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专业论坛、研讨会; (八)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起始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 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 上一考核周期超过的学时数不得滚动到下一考核周期。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参加第四条所列的有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至少45分钟为一个学时,按照实际参加时间确认。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参加第五条所列的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按下列标准确认学时: (一)参加中注协或地方协会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每天可折算1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30个学时; (二)担当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

护理继续教育制度

第六章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节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指各级护理人员因业务技术需要而接受的以知识更新、岗位培训为主题的一种终身性再教育,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层次、有目标、有计划实施,不断提高各级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二、护理部有专人重点负责在职培训,每年根据各级护理人员的培养目标制定实施细则,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率≥80%,每年分析评估一次,有记录。 三、加快专科护士的培养,急诊、ICU、血透室、手术室等护理人员接受专科知识培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四、随着医院不断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护理部根据相应的要求有计划地选派护士到院内、外进修学习。 (一)岗前培训 1、新护士上岗前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 2、了解医院使命、概况、规章制度、目标计划、发展方向、组结构以及文化理念、礼节礼仪、医德行为规范、质量改进和病人安全等相关制度。 3、进行消防及院感知识培训,使员工能够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工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4、护理部对新护士进行管理制度、工作范围、劳动纪律、岗 位职责、质量改进、环境设备及安全条例等相关知识培训。

5、科室护士长对其进行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强化和 系统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N0级护士(试岗护士): 1、培训目标 通过岗前培训及科内专科培训,使新护士了解医院护理队伍的基本概况,树立爱岗敬业、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护士行为规范,履行护士神圣的职责、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护理知识和理论,以良好的职业素质走向护理岗位。 2、培训内容及考核 (1)进行严谨扎实的岗前培训、促进新护士角色转换。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2)基本护士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3)护理规章制度及医疗安全教育 (4)护患沟通、护理质控内容 3、新护士分配到科室后,护士长应安排服务优良、技术过硬、具有良好教学素质的护师以上人员进行3个月临床带教,抓好“三基(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相结合。要求以临床基础护理技能为主,兼学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能熟练掌握晨间护理、晚间护理、卧床病人换床单、灌肠及体温单绘制等;工作中要求掌握核心制度,各班职责。每月对其进行技术操作考核、护理理论知识考核。3个月到期时,对新护士进行综合评定。护理部与科室两次考核合格者可进行辅助临床工作,不合格者则继续带教1个月,再经考核后视成绩确认其资格。 4、护理技能训练:试岗护士在试岗期间要掌静脉输液、肌肉注射、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2019年)》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2006年) [生效日期]:2006-11-01 [发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京卫科教字[2006]75号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规定,结合北京地区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类 (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北京市各区县卫生局批准和公布的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五)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六)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七)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八)自学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 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经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省、部(北京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二)Ⅱ类学分 1.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3.自学等其他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4.区县级科技成果奖。 三、学分授予办法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指定科内工 作人员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省、市、 县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 施。 三、专题类、学术类由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且是承办全县卫生系统的),报医务科备案,以备验收。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每年按各自的专业承办一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如有科室当年度内完不成承办活动的,扣罚科室负责人当年度十二月份的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度科室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六、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七、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省、市、县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学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八、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九、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着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一般不低于25学分,其中:1、职务到期续聘、执业注册需20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25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 2、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医务科备案入档。 十二、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外出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医务科负责通知有关科室,报医务科备案,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三、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医务科批准,由院长审批,报医务科备案。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doc

佛冈县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2)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2) 四、任课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制度 (3) 五、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3) 六、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4)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4) 八、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5) 九、考试管理制度 (5) 十、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6) 十一、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 (6)

为深入贯彻省、市和我县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特制订以下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继续教育基地在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财政局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 2、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 3、开展面向全县的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应侧重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法律、法规的培训。 4、按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5、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公布的培训项目,组织培训与教学管理。 6、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7、每年将基地工作总结和本年度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8、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完善各项工作。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2、学员的培训学习费用由继续教育基地统一上缴到县财政局并为学员出具收费发票。 3、所收培训费应主要用于课时费、管理费、培训基地设施建设和条件改善的开支,充分体现培训经费来自于专业技术人员,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原则。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1、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热爱继续教育事业。 2、具有相关教师任职资格、本学科大学本科(含)或以上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能认真编写教材,对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及法律法规兴趣浓厚。 5、勇于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一、建立护理学术组 根据本院的规模,设立护理学术组其成员由护理部成员及各科室护士长等10余人组成。护理学术组全面负责医院护理队伍的教学计划,协助护理部做好督促、贯彻、检查工作。 二、护理部对教育的管理 护理部每年制定教育计划,结合医院护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方法,以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相结合,普遍教育与因材施教相结合,专业教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为原则,抓好在护理部垂直领导下各科室教学计划的落实。要求各科室有教学计划的落实措施及考核方法。护理部在年终对各科护士长进行教育工作考评,作为工作绩效,记入技术档案。 三、护理部在实施继续教育课目内容 1、充实和更新基本知识和技能。 2、加深和拓宽以前学过的专业概念和技能。 3、补充技术领域中的新知识和技能。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一、继续教育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专科的医学和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 4、专业英语及公共英语。 二、继续教育的途径 1、病房有计划地组织讲课、查房和考核。 2、科内组织讲座和查房等。 3、院内外各种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会议交流、学习班、研讨班等。 三、继续教育安排 1、试用期护士的继续教育 (1)目标: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能独立完成临床护理中小组护士的工作。 (2)重点: ①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

②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③明确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责任护士工作职责。 ④学习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 ⑤学习为患者做健康教育并实施整体护理。 (3)具体要求 ①到医院报到时,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入院教育和护士行为规范训练。 ②护士长结合每一位护士的情况,制定1年具体培训计划。, ③以小组护士工作为主, ,适当安排治疗工作,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 ④参加病房内、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 ⑤护士长每月考核和抽查护士素质、护理知识和技能。 ⑥每季度考核各项基础护理操作,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者方能参加转正定级。 2、护士阶段的继续教育 目标:能按要求独立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特别是专科护理的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毕业2~3年的护士: (1)重点 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熟练专科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学习整体护理有关的理论和方法。 ②学习专业外语。 ③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 (2)具体安排: ①工作以临床小组主,适当安排治疗工作,熟练掌握各岗位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 ②积极参加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适当参与病房内小讨论和患者教育工作。 ③护士长定期考核,侧重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毕业4~6年护士。 (1)重点: ①专科疾病护理知识和技能。 ②学习和熟练抢救技术及相关知识。 ③学习专业外语。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 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

医院继续教育制度

继续教育制度 为改变医院的文化结构层次,提高本院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医疗、护理、药剂调剂人员和管理者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针对对本院的职工继续教育订立如下制度。 一、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以期达到符合任职工作岗位的全部要求。 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真正起到技术骨干、中坚力量的作用。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把握其发展动向,用于改进指导本科室的工作,制定本科室业务发展规划,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四、继续教育采用临床实践、理论知识学习、技术训练、教学科研能力培训、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医疗业务技术讲座、互教互学、短期培训、进修学习、计算机化教育等有考核的自学方式。 五、各科室结合专业特点和临床工作开展专业查房、教学查房、专题讨论、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手术示范、新技

术操作。通过开展这些工作,借以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 六、在院长或副院长领导下,举行全院性的学术讲座,介绍国内外医学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拓宽医护人员的知识领域。 七、鼓励支持医护人员撰写医学或护理论文,开展新项目,开展科研。支持业务骨干参加学术会议,有目的地安排他们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为他们创造各种条件,让他们回院后能够开展新的项目,促进医院业务水平的提高。 八、进修、继续教育学习 1.在职职工进修 (1)进修时发生的直接进修费由本单位结帐报销,其他如租房费、资料费、讲义费、材料费、进修期末满自动返家或自动返单位发生的差旅费、接待费或其他各种费用由进修职工本人负担。 (2)进修期间单位发放职工本人的固定工资、活工资、卫生津贴、取暖费等;每月无奖金、无进修补助费。 2.个人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为个人目的进行的各种考试学习等(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就视为个人目的)。此类学习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一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根据《XX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修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1、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XX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XX市卫生局、XX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经XX市卫生局、XX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XX市卫生局、XX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省、部(XX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 (1)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医院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3)自学等其他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4)区县级科技成果奖。

(二)学分规定: 医院聘用的所有具有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其中按规定一级医院每年要求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Ⅰ、Ⅱ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在Ⅱ类学分中,参加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的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年度自学学分不能超过5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1、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考核合格者,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I类学分中3、 4、 5项内容,经考核合格者,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3)获省、部(XX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按课题组成员排序递减授予学分: 国家级奖: 一等奖 25—21学分 二等奖 20—16学分 三等奖 15—11学分 四等奖 10—6学分 省部级(XX市级)奖:

各级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医务人员继续教育 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各级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提高医院服务广大患者的能力,保证医疗质量,贯彻医疗安全的宗旨。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强各级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医务人员岗位训练,遵照我院有关的指导思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继续教育目标 通过系统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我院各级医务人员的理论基础及工作技能水平,推动医务人员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三)卫生行政法律法规。 (四)专业培训及进修学习。 三、继续教育对象 全院各级医务人员 四、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和职责 职责:1.制定继续教育考核的方案及制度。 2.监督继续教育方案的实施。 3.评价继续教育的实施结果。 (二)继续教育培训小组和职责

1.继续教育培训小组 下设:内科组、外科组、医技组、护理组 2.继续教育培训小组职责: (1)负责具体的继续教育计划实施。 (2)分析教育效果。 (3)向主管部门反馈意见和提出整改建议。 继续教育日常工作由科教办负责管理。 五、继续教育实施方法 (一)自学:自学为主,在工作中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通过医院安装的医师学习考试系统,进行练习、病例处置、模拟考试,理论与实践的反复练习,扎实掌握三基技能。 (二)科室培训:科室制定本专业的培训计划,通过小讲课、临床带教、操作示范等方式进行培训。 (三)医院培训:医院职能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共性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医疗文书书写、典型病例讨论、文献综述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教学查房、卫生法律法规教育、人文、艺术等。 (四)外出学习及进修学习:通过进修学习和医学会、护理学会各专业分会举办的各项专题学术讲座及培训,巩固本专业知识,追踪学科发展方向,提高医疗技能和理论水平。 六、考核管理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科学、规范、全面、严格、公正、人性化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