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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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该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仪表安装说明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设计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符合设计规定;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同意。第1.0.3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做好与建筑、电气及工艺设备、管道等专业的配合工作。

第1.0.4条仪表工程中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以及电气防爆和接地工程的施工,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仪表工程中供气系统的吹扫、供液系统的清洗、管子的切割方法、采用螺纹法兰连接高压管的螺纹和密封面的加工以及管路的连接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第1.0.7条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主要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待安装的仪表设备,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类妥善保管,仪表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按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第1.0.9条仪表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以施工:

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必要的仪表安装适用说明书已齐全;

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已经过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

施工现场已具备仪表工程的施工条件。

第1.0.10条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取源部件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取源部件的安装,应在工艺设备制造或工艺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

第2.1.2条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工艺管道或设备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实验前进行。

第2.1.3条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的工艺管道和设备上开孔时,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第2.1.4条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应予留安装孔。

第2.1.5条安装取源部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

第2.1.6条源阀门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才能安装。第2.1.7条取源阀门与工艺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第二节温度取源部件

第2.2.1条温度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不宜选在阀门等阻力部件的附近和介质流束呈死角处以及振动较大的地方。

第2.2.2条热电偶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宜远离强磁场。

第2.2.3条温度取源部件在工艺管道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工艺管道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二、在工艺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重合。

三、与工艺管道倾斜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交。

第2.2.4条设计规定取源部件需要安装在扩大管上时,扩大管的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关于异径管安装的规定。

第三节压力取源部件

第2.3.1条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

第2.3.2条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一管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侧。

第2.3.3条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应超出工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

第2.3.4条测量带有灰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介质的压力时,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的工艺管道上宜顺流束成锐角安装。

第2.3.5条当测量温度高于60℃的液体、蒸汽和可凝性气体的压力时,就地安装的压力表的取源部件应带有环形或U型冷凝弯。

第2.3.6条压力取源部件在水平和倾斜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气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二、测量液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工艺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度夹角的范围内。

三、测量蒸汽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及下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度夹角的范围内。

第四节流量取源部件

第2.4.1条孔板、喷咀和文丘利管上、下游侧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

第2.4.2条安装节流件所规定的最小直管段,其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

第2.4.3条在节流件的上游侧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温度计套管直径小于或等于0.03倍工艺管道内径时,不小于5(或3)倍工艺管道内径。

二、当温度计套管的直径在0.03到0.13倍工艺管道内径之间时,不小于20(或10)倍工艺管道内径。注:用括号内的数字时,流量的附加权限相对误差为±0.5%.

第2.4.4条在节流件的下游侧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不应小于5倍工艺管道内径。第2.4.5条夹紧节流件用的法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法兰与工艺管道焊接后管口与法兰密封面应平齐。

二、法兰面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度。

三、法兰应与工艺管道同轴,同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式规定:

t≤0.015D(1/β-1)(2.4.5)

式中t一同轴度允许偏差

D一工艺管道内径

β一工作状态下节流件的内径与工艺管道内径之比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1.0.3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做好与建筑、电气及工艺设备、管道等专业的配合工作。 第1.0.4条仪表工程中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以及电气防爆和接地工程的施工,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仪表工程中供气系统的吹扫、供液系统的清洗、管子的切割方法、采用螺纹法兰连接高压管的螺纹和密封面的加工以及管路的连接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7条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主要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待安装的仪表设备,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类妥善保管,仪表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按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第1.0.9条仪表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施工: 一、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必要的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已齐全; 二、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三、已经过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 四、施工现场已具备仪表工程的施工条件。 第1.0.10条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

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取源部件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取源部件的安装,应在工艺设备制造或工艺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 第2.1.2条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工艺管道或设备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第2.1.3条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的工艺管道和设备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第2.1.4条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应予留安装孔。 第2.1.5条安装取源部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 第2.1.6条取源阀门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才能安装。 第2.1.7条取源阀门与工艺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第二节温度取源部件 第2.2.1条温度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不宜选在阀门等阻力部件的附近和介质流束呈死角处以及振动较大的地方。 第2.2.2条热电偶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宜远离强磁场。 第2.2.3条温度取源部件在工艺管道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工艺管道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二、在工艺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重合。 三、与工艺管道倾斜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交。 第2.2.4条设计规定取源部件需要安装在扩大管上时,扩大管的安装应符合

最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编号汇总

本规划中引用标准如有旧版按最新标准执行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执行新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执行新的:《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执行新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执行新的: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执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新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新的:《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新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执行新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执行新的:《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6、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 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自动化仪表基础知识

第十二章自动化仪表基础知识 第一节测量误差知识 一、测量误差的基本概念 冶金生产过程大多具有规模大、流程长、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为了有效地进行工艺操作和生产控制,需要用各种类型的仪表去测量生产过程中各种变量的具体量值。虽然进行测量时所用的仪表和测量方法不同,但测量过程的机理是相同的,即都是将被测变量与其同种类单位的量值进行比较的过程。各种测量仪表就是实现这种比较的技术工具。对于在生产装置上使用的各种测量仪表,总是希望它们测量的结果准确无误。但是在实际测量过程中,往往由于测量仪表本身性能、安装使用环境、测量方法及操作人员疏忽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的真实值之间存在一些偏差,这个偏差就称为测量误差。 二、测量仪表的误差。 误差的分类方法多种多样,如按误差出现的规律来分,可分为系统误差、偶然误差和疏失误差;按仪表使用的条件来分,有基本误差、辅加误差;按被测变量随时间变化的关系来分,有静态误差、动态误差;按与被测变量的关系来分,有定值误差、累计误差。测量仪表常凋的绝对误差、相对误差和引用误差是按照误差的数值表示来分类的。 1、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是指仪表的测量值与被测变量真实值之差。用公式表示为: △C=Cm-Cr 式(1-1) 试中Cm代表测量值,Cr代表真实值(简称真值),△C代表绝对误差。事实上,被测变量的真实值并不能确切知道,往往用精确度比较高的标准仪器来测量同一被测变量,其测量结果当作被测变量的真实值。 绝对误差有单位和符号,但不能完整地反映仪表的准确度,只能反应某点的准确程度。我们将各点绝对误差中最大的称为仪表的绝对误差。绝对误差符号相反的值称为修正值。 2、相对误差 相对误差是指测量的绝对误差与被测变量之比。用公式表示为 式(1-2) 式中AC为测量的绝对误差,Cr为被测变量的真实值。 由上式可见,相对误差C0是一个比值,它能够客观地反映测量结果的准确度,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如某化学反应釜中物料实际温度为300℃,仪表的示值为298.5℃。 求得测量的绝对误差 测量的相对误差 3、引用误差(相对折合误差或相对百分误差) 测量仪表的准确性不仅与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有关,而且还与仪表的测量范围有关。工业仪表通常用引用误差来表示仪表的准确程度,即绝对值与测量范围上限或测量表量程的比值,以非分比表示:

自动化仪表工程主要施工程序和内容【最新版】

自动化仪表工程主要施工程序和内容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的原则是:先土建后安装;先地下后地上;先安装设备再配管布线;先两端后中间。 仪表设备安装应遵循的程序是:先里后外;先高后低;先重后轻。 仪表调校应遵循的原则是:先取证后校验;先单校后联校;先单回路后复杂回路;先单点后网络。 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程序 施工准备→配合土建制造安装盘柜基础→盘柜、操作台安装→电缆槽、接线箱(盒)安装→取源部件安装,仪表单体校验、调整安装→电缆初检、敷设、导通、绝缘试验、校线、接线→测量管、伴热管、气源管、气动信号管安装→综合控制系统试验一回路试验、系统试验→保运→竣工资料编制→交工验收。 2.仪表管道安装 仪表管道有测量管道、气动信号管道、气源管道、液压管道和伴热管道等。

仪表管道安装主要工作内容有:管材管件出库检验;管材及支架的除锈、防腐;阀门压力试验;管路预制、敷设固定;测量管道的压力试验;气动信号管道和气源管道的压力试验与吹扫;伴热管道的压力试验;管材及支架的二次防腐。 3.仪表设备安装及试验 仪表设备主要有仪表盘、柜、操作台及保护(温)箱、温度检测仪表、压力检测仪表、流量检测仪表、物位检测仪表、机械量检测仪表、成分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及执行器等。 仪表设备安装及试验主要工作内容有:取源部件安装;仪表单体校验、调整;现场仪表支架预制安装;仪表箱、保温箱和保护箱安装;现场仪表安装;执行器安装。 4.仪表线路安装 仪表线路是仪表电线、电缆、补偿导线、光缆和电缆槽、保护管等的总称。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型钢除锈、防腐;各种支架制作与安装;电缆槽安装;现场接线箱安装;保护管安装;电缆、电线敷设;电缆、电线导通、绝缘试验;仪表线路的配线。

(质量管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汇总

(质量管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汇总

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墙和点支承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1.5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使用。 3.6.2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是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4.4.4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5.1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体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6.2.1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图6.2.1a)和双侧加劲部位(图6.2.1b)的宽度比bo/t 应符合表6.2.1的要求: 2 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小于2.0mm;当横跨度大于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3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6.3.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3 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度比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相应规定。 7.1.6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7.3.1全玻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7.4.1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8.1.2 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 安装连接件的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其单片厚度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8.1.3玻璃之间的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嵌缝。 9.1.4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10.7.4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8.2.2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的高度大于3m 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其胶皮厚度不应小于0.76mm。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1.0.3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做好与建筑、电气及工艺设备、管道等专业的配合工作。 第1.0.4条仪表工程中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以及电气防爆和接地工程的施工,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仪表工程中供气系统的吹扫、供液系统的清洗、管子的切割方法、采用螺纹法兰连接高压管的螺纹和密封面的加工以及管路的连接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7条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主要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待安装的仪表设备,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类妥善保管,仪表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按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第1.0.9条仪表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施工: 一、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必要的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已齐全; 二、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三、已经过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 四、施工现场已具备仪表工程的施工条件。 第1.0.10条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最新版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2002] 6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二、前言 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招待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E:code_ibs_cabr@https://www.360docs.net/doc/391822924.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工程项目验收规范大全规范汇总

工程项目验收规范大全规 范汇总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2017年工程项目验收规范大全(规范汇总)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9.《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2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6.《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8.《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 29.《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30.《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3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5.)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5) 1.1 结构工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修改版)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2-10-1 实施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SH/T3507-2011《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510-2011《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 3528-2005《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29-2005《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35-2002《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设备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150.1~4-2011《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50461-2008《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3542-2007《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仪表自动化培训大纲

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要求,培训和再培训的内容及学时安排,以及考核的方法、内容,再培训考核的方法、要求与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气体防护急救管理规定》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13861-9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HG/T 20507-2000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特种作业人员Special operator of chemical industry automation control instrument 指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人员。 4 基本条件 取得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上岗资格证; 无色弱、色盲等禁忌症; 培训前需在相应岗位实习3个月以上。 5 培训大纲 培训要求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试题答案

试题:《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姓名________ 分数________ 一、填空题 1.仪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仪表设备及材料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3.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设备和管道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4.在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温度取源部件时,温度取源部件宜(逆)着物料流向。 5.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一管段上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 件的(上游侧)。 6.当检测温度高于(60)℃的液体、蒸汽和可凝性气体的压力时,就地安装的压力表 的取源部件应带有环型或U型冷凝弯。 7.在节流件的下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不应小于(5)倍管 道直径。 8.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不使检测元件受到物料冲 击的地方。 9.安装浮球式液位仪表的法兰短管必须保证(浮球)能在全量程范围内自由活动。 10.直接安装在管道上的仪表,宜在管道吹扫后压力试验(前)安装,当必须与管道 同时安装时,在管道吹扫前应将(仪表)拆下。 11.就地仪表的安装高度当设计文件未具体明确时,应为:仪表的中心距操作地面的 高度宜为(1.2~1.5)米。 12.仪表上接线盒的引入口应朝(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封闭接线盒盖及引入口。13.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允许偏差为(5 )mm。 14.单独安装的仪表盘、柜、操作台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 )mm/m。 15.成排安装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相邻两盘、柜、台之间的连接处超过5处时,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5 )mm。 16.仪表盘、柜、箱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表面油漆损伤。安装及加工中严禁使用(气焊)方法。 17.节流件必须在管道吹洗(后)安装。 18.转子流量计安装时,被测流体流向必须自(下)而(上),上游直管段长度不宜小于(2)倍管子直径。 19.在检测回路中,孔板一般应装在调节阀(前)。 20.节流件的安装方式,必须使流体从节流件的(上游端面)流向节流件的(下游侧面)。 21.用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测量液位时,仪表安装高度不应高于(下)部取压口。 22.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测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所检测气体的(密度)确定。 23.就地仪表供电箱的箱体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m。 24.在测试仪表信号电缆时,其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 25.仪表电缆(线)敷设的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65)℃,当超过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6.测量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仪表及部件(断开)。 27.安装支架时,在混凝土上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28.电缆槽的开孔,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29.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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