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明细表
附件1-1:
2008年4月以来机关党员(不含工人)交纳党费情况明细表
计算方法:1、缴纳基数=经常性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经常性工资收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
2、缴纳比例的确定:缴纳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缴纳比例为0.5%;缴纳基数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
缴纳比例为1%;缴纳基数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缴纳比例为1.5%;缴纳基数在10000元以上的,缴纳比例为2%。
3、应交党费=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如果出现零头,可就高取整数,不可少交。)
4、实交党费核准查询:党员所在支部应有历年《支部(小组)上缴党费清单》;党员所在单位机关党委(或政治部、组织人事部门) 应有党费收缴使用账目和与上一级党(工)委在党费收缴上的往来票据。
5、补交党费=应交党费-实交党费。
6、备注:如有其他情况,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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