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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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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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专业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以达到:

1)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2)提升经营业绩;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正式上市前,对工作年限满1年经过考评的以下人员进行股权激励:1)集团董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2)子公司高管、集团部门负责人;

3)子公司部门经理;

4)绩效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5)公司发展特别需要的人才;

6)董事会批准的的其他有必要激励的人员。

3、职责

3.1股权激励制度和激励计划由集团办公室起草、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批准。

3.2股权激励考评方案由集团办公室起草、董事会批准。

3.2股权激励的日常管理由集团办公室负责。

4、工作程序

4.1股权激励模式

公司大股东投资注册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激励股份来源。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将激励股份在不同阶段、分批次授予经过考评的激励对象。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激励对象缴纳股权转让金后进入锁定期。锁定期满,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激励股份转换为投资公司注册股。

公司正式上市前,激励股份只享受增值,不进行分红。

4.2股权激励计划及考评

4.2.1每年12月,董事会根据次年的经营目标,提出年度股权总额报股东会批准,同

时制定考评方案。

4.2.2股权激励结果的考核评定

次年2月内,集团办公室按“股权激励考评表”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经人事主管领导和集团总经理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定。

4.3激励股份的授予

根据股东会批准的股权激励总额和董事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考评结果,集团办组织激励对象完善授予手续,并要求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股权购买金。授予手续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股权激励协议书;

2)竞业禁止协议;

3)保密协议;

4)承诺书。

4.4激励股份的价格

首次激励股份的价格,按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审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价格,采取购买10股送2股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

以后激励股份的价格,按考核期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4.5转注册股

激励对象支付股权购买金后进入等待期,等待期为一年,等待期内不可以转让。等待期满,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激励股份成为注册股。

4.6退出机制

4.7.1激励对象离职,必须退出激励股份。

4.7.2等待期内退出,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激励股份回购协议,回购价格按购买价,协议签订后一年期满时支付,给予12%的资金利息。

4.7.3转注册后退出,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公司大股东按股权转让上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一年期满时支付股权转让款项。4.7.4退出激励股份增值时产生的税费由激励对象承担。

4.7.5如公司2016年6月仍未上市,激励对象提出,投资公司大股东应回购激励对象股份,回购价格按股权转让上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回购款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支付。

4.8其它

4.8.1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4.8.2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5、相关/支持性文件

RF-G/MC013 《绩效管理制度》

RF-G/MC014 《薪酬管理制度》

6、记录

RF-G/MA0xx-R001 “股权激励考核表”

RF-G/MA0xx-R002 “股权激励协议书”

RF-G/MA0xx-R003 “保密协议书”

RF-G/MA0xx-R004 “竞业禁止协议书”

RF-G/MA0xx-R005 “承诺书”

股权激励考核表

股权激励协议书

编号:RF-G/MA0xx-R002 序号:

甲方姓名:身份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号码:

丙方:XXX(以下简称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协议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就激励股份的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重庆盈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盈安公司依法持有丙方960万股股份,甲方自身注册资金为400万元。乙方为公司员工。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乙方以价格元认购甲方持有的盈安公司 %股份,并间接持有公司股股份,在签订本协议15日内全额支付股权转让金。

第二条激励股份锁定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激励股份锁定期为一年。

第三条锁定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锁定期内,本协议所指的激励股份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第四条激励股份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一年锁定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1个月。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激励股份。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激励股份,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锁定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完成下达的经营指标。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锁定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锁定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元。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按工商局要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全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出上年度每股净资产价格。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内容若与《股权激励制度》发生冲突,以《股权激励制度》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

编号:序号: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职务技术成果,职务著作成果,设计、程序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产品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和设备,以充分发挥其聪明和才智。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四、乙方有义务努力为甲方工作。乙方利用工作时间及甲方的信息、资料和设备完成的任何研究、发明、创造、设计和生产成果,以及由此而获得的职务专利权和职务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并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入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甲方愿意为此在乙方离开本公司时以其离职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给予乙方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该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竞业限制协议

编号:RF-G/MA0xx-R004 序号: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2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3. 第1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4. 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5.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6.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

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 30 %(计元)。

7.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8.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9.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11. 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1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2条,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准参照第12条。

14.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邮编:

乙方: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诺书

编号:序号:

本人向XXX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

三、遵守《公司章程》。

四、及时向领导报告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五、本人接受重庆瑞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行为的规范。

六、本人离职两年内,不在西南地区从事同行业工作。

七、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XXX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处分。

承诺人:

日期: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目录.docx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 目录 综合类 1.企业国有资产法 2.物权法 3.公司法 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7.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5号)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4号) 9.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工委复字[2004]1号) 规划发展类 1.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0号) 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国资厅发规划[2006]26号) 投融资管理类 1.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6号) 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 4.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8]70号) 5.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企业改革改制改组类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4.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令第42号)5.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科工法[2007]546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 8.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证监发[2002]1号) 9.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 10.证监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02号)11.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12.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 13.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04]232号) 1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 1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股权激励制度与公司治理

股权激励制度与公司治 理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股权激励制度与公司治理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公司治理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出来。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都存在公司股东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特别是上市公司更为明显。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的直接矛盾是公司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公司股东们的长期利益不一致。由于被自身利益动机所驱使,许多公司的经营者宁愿冒着牺牲股东长期利益和公司长期利益的风险去追逐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由此在现代公司中出现了代理的风险。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代理风险,西方国家的经济专家和法律专家设计并创建了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主要是管理层)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模式 (1)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先行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公司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中所述股权激励特指:以公司股票/股权为标的,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述激励计划均为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激励计划; (二)审批公司激励计划的重大修改、中止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

事会履行授予的相关权利。董事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激励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授予额度、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日、授予价格等; (三)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的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有关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六)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公司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务。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修改公司激励计划; (二)拟订、修改公司与激励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拟订年度激励实施方案; (四)拟订、修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方式; (五)向董事会报告激励计划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情况; (六)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与股权激励有关且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激励计划的制订、

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实施办法(汇总版)

四川吾爱中衡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办法 前言 为激发参与公司经营与发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大家的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让优秀的员工、中衡会员以及加盟商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达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培育和鼓励一批“有贤之士”和公司共同成长,实现人才与企业“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结合Q版上市后对企业成长与收益方面的考虑,决定对董事级(含)以上中衡会员、集团/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连锁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优秀代理商、加盟商实行:“股权购买激励”机制。 一、Q版上市含义及要求 Q板:简称报价板、Q板(Quotation),指挂牌公司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报价,但交易、投资均在线下完成。上海股交所对Q板挂牌企业设有明确限制。 具体有如下几点: 1、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企业在本行业发展具备明显优势及条件。 二、持股的优势和上市收益 1、原始股权持有人,可获得公司利润分红。其优点在于“筹码”较稳定。且为公司内部认购,买卖管道特殊,竞争力小。 2、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符合上市要求后。公司随即宣布上市。上市前会制定一个价位,然后委托券商帮助发行新股。而原始股东的股权根据发行价格进行计算。因原始股价低,公司成本所限,流通性小,往往至上市会有数十倍数百倍的高获利。

3、有权参与公司行政管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等情况。 4、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出资人代表有建议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5、公司解散时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的分配。 三、公司股权发行计划及溢价计划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将按照下表时间点分年度进行溢价调整及股权投放,首先投放1.2亿元,次年溢价4000万元,后年溢价6000万元(详见下表)。溢价后每股认购金额将随着溢价总金额增加每股认购价。 年限溢价金额股本投放比例 2015年 1.2亿6% 2016年 1.6亿7% 2017年 2.2亿8% 2018年及以后根据企业规模调整根据企业规模调整 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经营发展情况将对溢价、投放比例按年度进行调整 四、购买名额及方式 购买名额及数量仅作为2015年首次及年底认购单位及人数。后期,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再行公布。 1、认购对象及名额 单位职别2015年购买名额分布 /人 中衡会员皇冠董事 15 钻卡董事 董事 吾爱连锁员工分公司总经理及集若干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说课材料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

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1.1.1股权激励的背景 我们了解到,在阿里等上市公司中,员工持股造就了许多百万富翁。股权激励已然成为众多企业留住人才的关键手段。随着市场经济逐渐规范,以前公司都是给予员工工资和奖金,但是人力资本的提升,很多公司招不到员工,老员工幸福感不强,面对公司的发展,必须要考虑股权激励的模式。 这种制度的设计产生于美国,主要是那个时间段美国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非常高,导致个人所得税税负比较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者的积极性[1]。在20世纪40年代,由于美国股份制企业数量逐渐攀升,在这其中委托代理问题就频频出现,股权激励制度很好地替公司解决了这一问题。股权激励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激励对象达到设定目标或业绩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让经营者和所有者拥有共同的目标,让大家团结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激励制度逐渐开始引入中国。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探索股权激励制度。 1972年,上海首次引入了企业股权激励制度试点方案。到2002年,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工作的试点意见开始发布。政策层面发布相关文件, 在2007年为了调整因为股权激励的制度的影响,中国证监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处理,对于职工因此而取得的相应的股息分红进行了确认和尽量。在2008年这段期间就有大量的有关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一些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始出现,其中国资委就发布有关上述的相关问题通知,2016年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部门规章。 这些年来,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一个法律更加规范、市场更加自由、制度更加灵活的社会,对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和实施效果的评价就需要越来越成熟。 1.1.2股权激励的目的 日本著名的“松下电器”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有这样一句经典的名言,他说:“一个企业能否成功关键的核心在于人力上,人力是企业获得财富的源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那么如何评价一个企业的人力管理能力主要在于是否能够留住企业的人才,适当和定性的供给,则无事不成。随着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逐渐明显,不管是国企老总还是私企老板,只要谈到股权激励,他们当中一定都还有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并不是挽救一家倒闭公司的万灵药,但它又是企业前进的车轮之一。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新中国成立快70周年、从以前的引进外资到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从以前计划经济到现在市场经济占主导,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正面临着全面开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在当今世界,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掌握核心技术和人才。在中国中,几乎每天有两家公司关闭,超过8000万家中小企业倒闭,预期寿命只有2.9岁。例如,世界通信、通用汽车、而安然和起亚两个大公司也都因此而进入了破产宣告。在2014年9月,我们国家的总 [1]熊姣.股权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3(19):117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范例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1、根据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XXXX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截至2012年月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2年月日股东会通过,于2012年月颁布并实施。 正文 1、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1 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1.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1.3 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1.4 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2、关于激励股权 2.1 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

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2.1.1 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1.2 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2.1.2.1 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2.1.2.2 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2 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2.2.1公司股权总数为。 2.2.2 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2.3该股权在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2.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2.5 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2.6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3、关于期权预备期 3.1 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3.1.1 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X年,而且正在执行的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剖析(图) 股权激励方案:业绩股票 案例展示: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正值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和行业及产品业务结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重组创新,企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为了保持业绩稳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经邦咨询考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实行业绩股票计划,既是对管理层为公司的贡献做出补偿,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及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运行的成本。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授予条件: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罚。考核合格,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高管的激励基金,购买本公司的流通股票并锁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因此比较适合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2.激励对象:该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既是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补偿,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另外,这样的激励范围因为涉及人数不多,使公司的激励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励范围比较合适。 3.激励作用:该公司激励方案确定的激励力度为不大于当年净利润的2%,虽然公司的净利润基数较大,但分摊到每一个被激励对象后与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总体比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净利润为1.334亿元,按规定可提取266.8万元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如果按15人计算,平均每人所获长期激励仅为17.8万元。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传统产品为主的时候,由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像高科技企业那么激烈,因此,激励力度偏小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会太明显。但近年来,该公司已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转移,并在原有产业中重点投资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较大的高科技产品,实现产品的结构调整和高科技创新,而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将会比传统企业激烈得多,此时的激励力度应随之调整。 另外,在该方案中,所有的激励基金都被要求转化为流通股,这可以强化长期激励效果,但同时短期激励就无法强化了。因此可以考虑将激励基金部分转化为股票,而部分作为现金奖励留给个人,这样就可以比较方便地调节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力度,使综合的激励力度最大化。 股权激励方案:股票期权 案例展示: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

内部合伙人制度及股权激励方案(珍藏版)

内部合伙人制度及股权激励方案

第1章总则 1.1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 第一条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 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 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1.2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遁序渐进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2章XX事业计划与合伙人计划 2.1XX未来三年事业计划 第四条XX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XX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XX咨询公司是XX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XX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XX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2.2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XX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XX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XX“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2.3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XX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公司在职分红方案2018-2019年度 二〇一八年一月

特别说明: 1、本激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鼎宏御 康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模式是在职分红激励模式。 3、本激励方案中所述的在职分红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 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目录 一、释义 (4)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4)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4)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4) 五、激励期限 (5) 六、激励额度 (5) 1、激励总额度 (5)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5) 3、绩效考评 (6) 4、支付方式 (6) 5、退出机制 (7) 附则: (7)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指公司。 2、董事会、监事会: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3、利润分红激励:指公司将上一年度所获净利润中的一部分(具体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决 定)作为在职员工激励的一种方式。 4、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 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 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 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股权激励形式、方式、如何实施及设计方案

学习股权投资知识请上知投网 薪酬有三件事:第一,实际绩效提高;第二,员工感受提高;第三,放大员工的未来价值。股权激励是放大价值最有效的说法。股权激励有利于企业与员工成为利益共同体,让员工相信对企业有利的一定对自己有利。 股权激励有两个方向,一个是与奖励相关,二是与福利相关。股权激励有多种形式,各类企业适宜采取的形式也不同。在此,对股权激励的基本知识进行梳理与介绍。 一、股权激励十种形式简介 1、股票期权 含义: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使用特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计划。 特点:购买的权利,股票期权是使用最广的股权激励计划。 2、绩效股份计划 含义:一种根据事先确定的内部或者外部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而授予的股票授予计划。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三至五年)达到这些目标,激励计划的接受者才有资格获得这些股票。 特点:将绩效目标和股票价格分红有机结合。 3、限制性股票奖励 含义:限制性股票奖励是雇主授予雇员的股票奖励,但员工所持有股票的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存在丧失的风险。 特点:一是有时间限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留住员工。限制包括服务期或者雇佣关系维持时间的限制,在限制消失之前,员工不能将股票进行抵押、出售或者转移。然而,员工可以在受限期间获得股息和投票权。一旦限制消失,员工会获得所有的非受限的股份,同时可以将其进行抵押、出售或者转移。员工如果没有遵守这些限制性要求,就会失去相应的股份。二是与限制性股票单位相比,属于先给股票。 4、限制性股票单位

含义:股票单位是在授予时发行潜在股票的协议,在员工达到授予计划的要求时才可能会有实际上的股票授予。 特点:未来一定时间内可以购买的约定。未来三年再给你股票。 5、加速绩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含义:与传统基于时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奖励相伴而生的是基于绩效授予的方式,通常被称为“加速绩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这种类型的计划中,时间限制可以延伸到更长的10年而不是3年,以提升保留人才的功能。 特点:更长的时间,强化了提前确定的绩效标准限制的激励特征。 6、股票增值权 含义:股票增值权是一种长期激励工具,通过股票增值权计划,公司授予其高管一种获得预期股份未来增值等额的奖励的权利。 特点:不必购买或者增发股票,可以从公司股票增值中获取利益。 7、影子股票 含义:公司授予高管的一种基于公司股份登记价值、公允市场价值或者公式价值等增值安排。 特点:不实际拥有公司股票,一般也没有投票权利,但是有资格接受分红或者其他等价物。 8、绩效单位计划PUP 含义:指员工在获得相应的绩效单位之前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内(一般3-5年)达到事先确定的外部或者内部绩效目标的一种激励计划。 特点:绩效单位的价值和股票价格没有什么关联,奖励都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9、员工股票购买计划 含义:员工通过在特定的时间阶段委托公司进行薪酬扣除以购买公司股份。员工股票购买计划允许员工以折扣价购买公司股票,通常通过工资抵扣的方式购买。 特点:福利计划,使员工能够分享组织的绩效成就。

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架构与职责概述 (3) 第三章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岗位职务说明书 (4) 第四章人力资源系统制度与管理流程 (7) 一、人力资源规划管理 (7) 年度组织架构与权责体系/职务体系/人力供需/晋升/预算规划。 二、招聘与录用管理 (11) 三、入职管理 (14) 四、试用与转正管理 (15) 五、培训管理 (17) 六、绩效管理 (20) 七、薪酬福利管理 (21) 八、员工关系管理 (27) 劳动关系/异动/访谈/合理化建议与申诉/团建体系/离职管理。 九、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 (31) 十、基础类制度 (32) (一)考勤管理 (二)加班管理 ···

第一章总则 人力资源是我们**公司里最活跃、最具创造力和最富价值的珍贵资源,是我们企业持久发展的根本源泉。 人力资源管理是我们**公司一切管理活动中的核心管理,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促进全员在工作中的积极进取、技能技术的不断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的不断发展、创新精神的不断培育、团队意识的不断强化等,使得**这艘中型商船能够在危机四伏的商海中沉着应对大风大浪骤雨的冲击与暗礁的威胁,妥妥地一路远航。 所以,以人为本,重视员工的尊重和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不断寻求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是我们建章立制、获取长足发展的出发点。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是公司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基准、高度参与公司业务价值链与战略规划发展的核心一级部门之一,肩负着实现公司人才发展与激励战略、匹配集团核心业务需求、优化人才团队、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等重要职能。 第二章人力中心组织架构与职责概述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股权激励制度

更改记录

1、目的 对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专业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以达到: 1)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2)提升经营业绩;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正式上市前,对工作年限满1年经过考评的以下人员进行股权激励:1)集团董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2)子公司高管、集团部门负责人; 3)子公司部门经理; 4)绩效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5)公司发展特别需要的人才; 6)董事会批准的的其他有必要激励的人员。 3、职责 3.1股权激励制度和激励计划由集团办公室起草、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批准。 3.2股权激励考评方案由集团办公室起草、董事会批准。 3.2股权激励的日常管理由集团办公室负责。 4、工作程序 4.1股权激励模式 公司大股东投资注册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激励股份来源。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将激励股份在不同阶段、分批次授予经过考评的激励对象。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激励对象缴纳股权转让金后进入锁定期。锁定期满,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激励股份转换为投资公司注册股。 公司正式上市前,激励股份只享受增值,不进行分红。 4.2股权激励计划及考评 4.2.1每年12月,董事会根据次年的经营目标,提出年度股权总额报股东会批准,同

时制定考评方案。 4.2.2股权激励结果的考核评定 次年2月内,集团办公室按“股权激励考评表”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经人事主管领导和集团总经理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定。 4.3激励股份的授予 根据股东会批准的股权激励总额和董事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考评结果,集团办组织激励对象完善授予手续,并要求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股权购买金。授予手续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股权激励协议书; 2)竞业禁止协议; 3)保密协议; 4)承诺书。 4.4激励股份的价格 首次激励股份的价格,按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审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价格,采取购买10股送2股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 以后激励股份的价格,按考核期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4.5转注册股 激励对象支付股权购买金后进入等待期,等待期为一年,等待期内不可以转让。等待期满,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激励股份成为注册股。 4.6退出机制 4.7.1激励对象离职,必须退出激励股份。 4.7.2等待期内退出,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激励股份回购协议,回购价格按购买价,协议签订后一年期满时支付,给予12%的资金利息。 4.7.3转注册后退出,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公司大股东按股权转让上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一年期满时支付股权转让款项。4.7.4退出激励股份增值时产生的税费由激励对象承担。 4.7.5如公司2016年6月仍未上市,激励对象提出,投资公司大股东应回购激励对象股份,回购价格按股权转让上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回购款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支付。 4.8其它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增值权) 已出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推岀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采用股权增值权模式。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 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 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 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 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 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 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权增值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股权增值权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行权。 四、股权激励范围 1.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 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 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行权 1.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股权增值权; 2. 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依据草案公告 前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 3.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权增值权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 激励对象行权后将获得公司支付的行权当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七、其它条款 1. 《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 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5. 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6.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颁布实施。 7.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享有。

2017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2017年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原则 业绩导向原则:股权激励方案有利于提高经营业绩与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高层管理团队。 重要性原则:根据职务的重要性、岗位责任和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额度。 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 第三条定义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长期激励主要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考虑实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 虚拟股权:是一种以虚拟股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管理者共享公司收益的长期激励形式。 虚拟股权与法律意义的股权的区别为:虚拟股权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权享有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第四条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上报股东会审核;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投权的获授和回购手续等事宜。 2、董事会负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回购方案。 3、董事会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定年终分红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第二章虚拟股权的授予 第五条授予人选 由公司提名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确定标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2017级公司治理课程-蓝发钦案例之一:华神股权激励:充满曲折的成功之旅

案例正文: 华神股权激励:充满曲折的成功之旅1 摘要:本案例主要描述了华神集团从2008年3月开始计划推出股权激励,到2010年2月最终顺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一波三折的过程、原因和解决方法。股权激励计划作为管理层薪酬制度创新,一直被学术界和实务界认为是解决公司委托代理问题的重要内部治理机制,股权激励方案涉及许多技术性问题,包括激励方式的确定、激励对象的筛选、激励股票数量的分配、行权价格的确定、行权条件设定以及行权时机的把握等等,因此,对于具体一家公司而言,成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同时需要满足天时、地利、人和,这一点从华神股权激励一波三折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关键词:华神集团、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0 引言 那是2008年2月22日的午后,位于成都十二桥路37号新一号A座的华神大厦屹立在喧嚣的街头,午后的烈日照射在华神大厦的玻璃窗上,反射出更加耀眼的光芒。就在华神大厦的六楼的董事长办公室内,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时任成都华神集团董事长赵卫青的脸上,那年的赵董事长正好34岁,一头精神的中分短发显示了这个年轻男人活力旺盛,而他深邃的眼神正透过鼻梁上的眼镜,凝视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董事长办公室门外的走廊上,传来了一阵阵轻快的脚步声,时任成都华神集团副董事长兼总裁的周蕴瑾正抱着一堆文件,走往董事长办公室。 “咚咚咚”,“请进”。周蕴瑾在赵董对面的长椅上坐下,“董事长,这次我找您是想和您谈谈股权激励的事。”赵卫青放下手中的工作,托了一下眼镜,说道:“好,周总你说。”“董事长,最近我们公司的员工一直在讨论这样一则新闻,说的是在今年两月份,同是川企的博瑞传媒就完成了首期200万股期权行权,行权价14.69元,而其2月股票均价大约为35元左右。瑞博传媒管理层因此获得了超过135%的溢价。董事长,你看我们是不是也要推出股权激励来激励下员工?而且,这几天大盘有所反弹,而北京奥运会也将在8月份召开,这对广大股民来 1本案例由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的蓝发钦、沈祖贤撰写,作者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 改编权。本案例授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使用,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享有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 本案例只供课堂讨论之用,并无意暗示或说明某种管理行为是否有效。

2020年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业绩股权模式)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业绩股权模式) 已出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岀台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采用业绩股权模式。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1.1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1.2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1.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1.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1.5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1.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2条职责 2.1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2.3《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5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第3条股权激励模式 3.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业绩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3.2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业绩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解锁及申请回购。

第4条股权激励范围 4.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4.2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第5条股权激励计划 5.1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5.1.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5.1.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5.1.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5.1.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5.2《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第6条股权的授予与解锁 6.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业绩股权(即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 6.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的业绩股权的价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与激励对象协商确定。 6.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业绩股权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6.4激励对象获得的业绩股权的回购由《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并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第7条其它条款 7.1《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7.2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7.3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7.4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7.5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实施步骤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实施步骤 本文是我多年做股权激励的简单总结,重点介绍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过程中企业家常犯的几个关键问题,然后向大家介绍股权激励的合法步骤,希望可以帮助大家降低股权激励的法律风险。 工具/原料 ?专业律师尽职调查表格 ?股权激励模块分析方法 ?股权激励法律程序及风险处置经验 方法/步骤 1.1 专业律师尽职调查 专业律师应对拟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进行深入尽职调查,核实前期接洽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使得专业律师能够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制作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专业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增加和减少。尽职调查形式包括要求公司提供书面材料、调查问卷、访谈等。调查内容广泛而具体,主要包括:

拟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全体人员构成情况及现有的薪酬政策、激励策略和薪酬水平,拟实施股权激励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争限制协议,启动股权激励的内部决策文件,拟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范围、对象、基本情况,拟实现目标及初步思路及股权激励应关注的重点和法律障碍等。 2.2 设计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一、定目的——确定股权激励的目的 股权激励不但使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雇佣关系转变为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且还会将员工的前途与公司的兴衰荣辱紧紧捆绑在一起,形成利益价值紧密相关的同盟,既调动了员

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又为企业培养并留住更多优秀的人才。但是,要设计一个科学、适用的股权激励计划,并期望在实施中达到预期的目标,首先得明确股权激励的目的。目的不同,采取的行动方式也不同。只有确定了股权激励的目的,下一步才能据此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模式,进而决定最后的实施效果。 二、定人员——确定激励对象 主要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关键作用并且难于替代的员工。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但是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即使同一个岗位的同一个人员作用大小也是不相同的。 2、认同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 3、相信企业的愿景能实现并能理解股权的价值。 4、工作岗位难以监督 5、历史贡献较大的老员工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汇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受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一年,个人三年】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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