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00原辅料发放标准操作规程

004-00原辅料发放标准操作规程
004-00原辅料发放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原辅料发放标准操作规程,防止原辅料发放造成差错,保证准确发放。

2范围

所有原料、辅料发放。

3职责:

3.1 仓库主任、仓管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3.2 质量部、生产部对本规程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4内容:

4.1 仓管员根据生产部下发的批生产指令和生产车间开具的领料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备料。

4.2 仓管员备料时应检查原辅料的包装要完好,并有该批的检验报告单和质量部签发的物料放行单,物料的标签与标志应与物料一致。

4.3 发料时要按供货批号先进先出、先产先出、逐件称重或其他方法计量发料,并填写记录。

4.4 需拆开包装称量的原辅料应要求在洁净级别与生产相同的区域或环境进行,称量结束及时包装密封,移送车间洁净区称量的物料应寄存在车间,并做好相应记录。冻干粉针剂车间原、辅料的发放应按最小包装发放,车间剩余退料应开具退料单办理退料。车间退料方和仓库接收方,在办理退料的同时,必须认真核对所退料的质量和包装的完好性、并及时登帐和做好相关记录。

4.5 领、发料过程中,仓管员和领料员应认真核对原辅料的品名、物料编码、生产厂家、来源、规格、批号、数量、合格证、购进日期,其品名、规格、数量应与领料单一致时方可发料和领料,车间主任、车间领料员、仓管员均在领料单上核对签名。4.6 超过规定限额的原辅料由车间填写领料单上报生产部,经生产部核实批准后给予发料。

4.7每次发料后,仓管员及时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及时在库存物料货位卡和库存物料分类账上填写货物去向,包括所生产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

4.8 对怀疑有变质和受微生物污染的、以及到达复检期的原、辅料,须复验鉴定合格后方可发料,在复验期间挂上“待验”标识,不得发料。

4.9 未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并放行的原辅料一律禁止发放。

4.10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发放使用,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并有详细记录。

4.11 特殊物料发放应按“特殊物料发放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4.12危险品发放应按“危险品验收、储存、发放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气割废钢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气割废钢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气割废钢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1、气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气割作业特种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 2、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震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3、严禁氧气瓶和丙烷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 4、严禁氧气瓶和丙烷瓶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而丙烷瓶与氧气点阀箱间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5、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 6、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7、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8、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和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发生事故,且氧气丙烷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9、气割时发现回火或发现倒吸声音,应立即关掉割炬上的丙烷阀门,再关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焊割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10、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如有发现胶管漏气应及时处理,防止泄漏溅到火花引起燃烧;若发现瓶阀易烧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11、当气瓶瓶阀易烧塞或其他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进一步发生危险。 12、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第 2 页共 6 页

13、使用结束时,需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整理好氧气设备,并打扫使用场所清洁。 气割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安全实施作业。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与气割气焊相关的作业内容 3.安全操作规程 3.1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3.2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3.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霞普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4注意氧气管为黑色,乙炔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接。 3.5在气割气焊作业时,一定要准备干粉灭火器或装满水的水箱,装满沙子的沙箱,以防发生意外时使用。 第 3 页共 6 页

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

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管理标准文件(五) 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中成药制剂生产为主的现代药品生产企业,企业最早的前身是国营江西会昌制药厂,1996年企业合资重组更名为江西侨业制药有限公司,2003年,江西侨业制药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合资并迁址到会昌县燕子窝工业园进行GMP异地改造,同时更名为江西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并按GMP的要求制定了GMP规范化管理所需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文件。2004年11月12日,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顺利通过了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药品GMP现场认证,并获得药品GMP认证证书(证书号:赣 F0091 )。2009年10月 18日,公司再次通过了省局组织的五年到期GMP再认证,证书号为:赣K0320。在多次GMP认证或跟踪检查之后,我司根据专家的意见对部分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文件进行了合理的修订,但部分文件仍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等缺陷,与新版GMP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据此,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现行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并要求结合新版GMP的实施对有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订或整体修改。根据审核结果,经多次讨论和反复论证,为使制定的GMP文件更具可操作性及符合新版GMP的要求,决定对现行文件进行整体修改。本版文件即为修改后的文件。 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编号为: SMP /QR/〇〇〇/??

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修订版本号,以数字表示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编号流水号,以数字表示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亚分类代号 管理标准文件代号 修订版本号00表示按新版GMP要求制定的文件初始版本号,01为第一次修订版本号,02为第二次修订版本号,以此类推。 本标准由质量部组织起草 本标准由质量部负责审核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 文件目录 1 制定目的为规范物料与产品管理,防止差错、污染、交叉污染、混淆,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料(原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中药提取物)、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成品及其它物料的采购、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等方面的管理。 3 职责要求 所有参与物料与产品管理活动的人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质量部部长负责抽查执行情况。 4 规程内容 4.1 应按要求制定物料与产品管理相关流程,确保做到规范购入、合理贮存、控制放行、有效追溯。 4.2 物料存放或使用的现场应始终保持整齐规范、区位明确、标识清楚、卡物相符,保证物料的输入、输出整个过程无差错、不混淆、无污染现象发生。 4.3 应当严格执行物料和产品管理的相关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进行,并有记录。

GMP成品发放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成品出库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出库成品数量质量,防止差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成品。 3. 责任人: 业务部:负责开具发货通知。 财务部:负责对发货通知进行审核。 仓管员:负责根据《发货通知单》进行备货和复核,并对发出货物准确性负责。 仓库主管:负责对仓管员的发货流程进行监督。 4. 正文: 4.1 发货通知单的开具及审核 4.1.1 由业务部开具《发货通知单》,通知单内容须有: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规格、数 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运费承担方式、物流运输要求等信息填写齐全,备注清楚,信息未备注清楚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4.1.2 由财务部对《发货通知单》进行审核,确认货款、价格、运费承担方式等信息,确 认无误后审核签字。 4.2 备货、记录、制单、出库复核 4.2.1 仓管员在接到已审核的《发货通知单》后,按《发货通知单》上的产品明细进行备 货,按照先进先出法配齐所需产品,并及时核对剩余库存,填写货位卡和销售记录台账,做到帐、物、卡相符,确保销售记录的可追溯性。 第1 页共4 页

4.2.2 按照《发货通知单》制作《销售出库单》,在《发货通知单》的基础上,增加产品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加盖公司销售出库章,还需按照产品信息将对应批次的成品检验报告附在《销售出库单》后。 4.2.3 备好的成品需进行二次复核,确认货单一致、出库手续齐全后,由仓库主管签字方 可出库放行。 4.3 货物发运 4.3.1 按照《发货通知单》备注的信息,填写物流运输单,并根据发运货物件数,与承运 物流公司做好交接,清点数量,确认包装方式满足运输条件后,双方签字交接,保留好运输凭证,以便于货物跟踪。 4.4 严禁白条出库,没有接到发货通知或发货通知未经审核的,不可放行出库,特殊情况 放行出库需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4.5 各项记录、表单、凭证收编归档保存。 5. 附件: 《销售出库单》 《发货通知单》 6. 相关GMP文件: 无 7.变更历史: 第 2 页共4 页

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2 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戴有色护目镜。 1.3 搬运氧气瓶、乙炔气瓶时,必须装好防振圈,避免碰撞、振动;使用保管中应避免曝晒和火烤。 l.4 在焊接作业场地10m距离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5 焊割工作前必须检查焊割工具性能是否正常,特别应检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阀是否有效。 1.6 使用氧气时,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缓慢开启阀门。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卧放。 1.7 气瓶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不应小于5m。气瓶离作业点距离不得少于lOm。 1.8 在禁火区内进行焊割前,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作业。 1.9 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以确保

计量准确。 1.10 氧气瓶及压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1 氧气表和乙炔表冻结时,不准用火烤或锤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 1.12 在容器及舱室内焊割时,要设监护人、通风装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时,应将焊割炬关好,并带出容器。 1.13 高处作业之前,应先检查作业点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桥板是否牢靠。高处作业应扎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伤人。 1.14 氧气瓶使用到最后表压必须留0.1~0.2M_Pa,乙炔气瓶使用到最后表压必须留0.031~a以上。 1.15 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16 乙炔瓶、氧气瓶、氢气瓶及易燃物品等严禁同车运输。 1.17 在气焊与气割过程中必须注意防火、防爆。 1.18 注意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 2、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2.1 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的球面部分作明显标志。

取样规则

资料目录: 取样指令 取样管理规程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 法规、指南 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成品生产完成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位置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录的来料包装数量准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用具灭菌后应保存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重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别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管、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神药品在取样时的特殊要求等应又明确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可以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计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达到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异,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一般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 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须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考核,以避免差错,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以免发生差错。混合样品及分样,应在符合洁净度要求的取样间进行。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的取样,应在取样间的层流台中进行,取样前后,应用70%乙醇消毒层流台。 (4)取过样的包装、取样日期和相应的化验申请单上要作上取样标记。 (5)取过样的包装要重新密封,防止包装内的材料受到污染或在运输或处理过程中散落并造成污染。应帖上取样标签,以使得在重新打开包装时易被观察到。取好样的包装要放回原货位。 取样数量: 1、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数为SQR+1,n>300时,取样数为SQR/2+1。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10001~10007-89 包装数目样品的包装数(直接样品)混合样品数 1~5X1 ≤300SQR(X)+12 >300SQR(X)/2+12 *直接样品:直接取自物料的样品称直接样品。 **混合样品:将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 2、中药材总件数n<5或为贵细药材时,每件取样;n为5~99时,取样数为5;n为100~1000时,按n的5%取样;

成品接收、发放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成品接收、发放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成品接收、发放岗位操作。 职责:质量管理部、储运部 内容: 1成品接受 1.1准备工作:清洁收货场地,备好货位架。 1.2验收入库 1.2.1 依据〈成品入库单〉复核待入库成品的品名、规格、三号、数量。 1.2.2 药品通用包装箱正面应贴上箱贴,标明成品的品名、批号、规格、数量。 1.2.3 确认准确无误后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 1.3码放 1.3.1 将成品码放在托盘上,且码放符合要求。 1.3.2 在垛位前方明显位置挂成品货位卡,左上角粘贴“黄色”待验标识。 1.4依据入库单,建立台帐,填写货位卡,做到准确及时。 1.5入库单库房联以时间为顺序每月整理一次,每半年归档一次。 1.6接到检验报告单后的操作 1.6.1检验结果为合格时,应将成品货位卡左上角的“黄色”待验标识更换为“绿色”合格标识。 1.6.2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应将成品货位卡左上角的“黄色”待验标识更换为“红色”不合格标识;置不合格区单独存放并上报主管部门。 1.6.3不合格检验报告单应单独存放 2成品发放

2.1发放条件。 2.1.1所放行的成品货位卡色标为绿色。 2.1.2 所放行的成品有质量管理部签发的<成品放行二次审核单>。 2.2依据销售制单进行发货,检查审核人签字,核对品名、规格、三号、数量。 2.3开具成品出库单,并填写货位卡、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2.4出库单库房联以时间为顺序每月整理一次,每半年归档一次。 2.5填写成品销售记录,并应保存至本批成品有效期后一年。 2.6批量出库完后,成品货位卡应按品种、规格、批号整理归档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

电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气割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资源综合利用公司检修人员在电焊气割的有关安全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资源综合利用公司电焊气割。 2 引用文件 无 3 职责与权限 规定了检修工在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注意的事项,遵守的细则。 4 工作环境要求 工作环境通风良好,附近无易燃易爆物品。 5 岗位安全要求的内容 5.1 工作前 5.1.1 易燃易炸区域或附近进行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注意清理现场,专人监护,保持距离,防止火星飞溅。 5.1.2 风季作业,应有挡风装置等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风力大于6级以上,应停止作业。 5.1.3 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气瓶、瓶阀、减压器及回火管路等严禁接触。 5.1.4气瓶漏气时应用肥皂水检漏,严禁使用明火。 5.1.5 用前认真检查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安全阀或安全装置是否完好,灵敏。5.1.6检查焊、割矩射、吸能力时,应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他杂质堵塞喷咀而导致回火,焊、割矩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能沾有油脂。 5.1.7 点火时,喷咀不能对人,燃烧的割矩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 5.1.8 作业时,应先清理工件表面漆皮,铁锈,油垢,在贮存烧碱、硫磺、油、甲苯等物质的容器中作业时,必须清洗容器,并在毒气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5.2 工作中 5.2.1 使用:装减压阀前,慢慢打开气瓶阀门(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吹掉接口内外的灰尘;装好减压阀,然后打开阀门检查有无漏气,是否畅通;操作时,人应站在接口侧面,不准面对接口。 5.2.2 检查皮管接头无灰尘和金属屑,才能连接,皮管取下后,不能仰天放,也不能放在地上,以免杂质进入。

新版GMP--物料供应商管理规程

物料供应商管理规程 文件编码:SMP-QA-001版本:02页码:1/9 颁发部门:质管部禁止复印分发号: 分发范围 质管部〔〕QA处〔√〕QC处〔√〕生技部〔√〕前处理车间〔〕洁净区车间〔〕外包装车间〔〕设备处〔〕物料供应处〔√〕人资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注册部〔〕营销中心〔〕行政部〔〕 审批表起草审核审核批准 部门 姓名 签名 日期 生效日期

目的 明确物料供应商的管理要求,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估,批准,年度回顾,确保其满 足物料供应的质量要求,确保供应物料质量和供应渠道的稳定,减少采购风险。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药品生产过程使用的主药成分、辅料、内外包装材料供应商管理。责任 ●物料供应处:负责筛选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资质,完成供应商调查,提供样品; 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物料;评价供应商物料运输及包装质量状况,供货及时性。 ●QA处:组织评估对供应商质量评估和供应商供货质量年度综合评价;建立、 更新供应商档案,更新供应商台帐。 ●QC处:负责对样品检验和供应商检验报告结果的一致性进行评估,以及试验 药品稳定性考察;评价供应商供货质量状况。 ●生技部:负责组织物料现场试验;评价物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 相关术语 无 相关文件 无 程序 1供应商分类 1.1关键供应商:供应的物料是活性药物成分、内包材或供应量大、涉及产品多、且 对多个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因素的辅料供应商。 1.2非关键供应商:除关键供应商以外的原(辅)料供应商。 2物料供应商评估 2.1初选 物料供应处接到采购新物料指令或物料需变更供应商时,依据批准的质量标准, 了解有哪些生产厂家的产品能达到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意向性选出2~3家。2.2初步调查 2.2.1物料供应处对意向选择的生产厂家的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初步调查。调 查的方式可由采购人员收集该供应商的一般信息,必要时与质管部人员一同 去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供应商一般信息的主要内容:

气焊和气割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气焊和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气焊和气割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焊工必须经过劳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和防火知识 培训,经考试合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二、搬运氧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推车,不 得用肩扛或就地滚,并应轻拿轻放,严禁从高处往下滑。 三、禁止用起重设备电磁吸盘,直接吊运气瓶,在运 输和储存过程中,必须带好瓶帽和瓶护圈。 四、氧气瓶和电焊机在同一场所使用时,瓶底垫绝缘 物,以防氧气瓶带电。 五、瓶阀或减压器出现结霜时,可用热水或蒸汽熔 化,严禁用火烤或用铁器敲打,露天作业时,氧气瓶严禁 暴晒,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均应距离明火10米以外,乙炔 器与氧气瓶的间距须在5米以上,氧气瓶中应保留0.5个

气压的余气,不得用尽。 六、使用溶解式乙炔氧气瓶时,要直立放置,不准卧放,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余气不得少于一个气压。 七、露天作业时,乙炔发生器必须安放在操作点的上风向,在同一地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发生器时,间距不得小于5米,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不准堆放在电源线路下面或房间内。 八、焊枪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气门,点火时再开氧气阀门调整火焰,熄灭时须先闭乙炔气门,再闭氧气门,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与焊炬之间应用10米以上的胶管连接,胶管不得有漏气和靠近火源。 九、工作前根据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用扳手将焊嘴拧紧,焊炬的氧气进气管接头必须与氧气皮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 法规、指南 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成品生产实现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地位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载的来料包装数目预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器具灭菌后应保留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从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辨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温柔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存、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力药品在取样时的特别要求等应又明白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能够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规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留神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懂得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到达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别,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个别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需经由恰当的培训和考察,以避免差错,保障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

成品放行审核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放行审核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成品放行审核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放行审核。 三、责任者:质量监督主任、车间主任 四、正文: 1 每批成品放行前,品质管理部要收集评价一切与该批成品相关的制造、包装、检测记录,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名放行。 2生产部请放行的成品首先由生产部与该产品相关的制造、包装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2.1 起始物料是否有合格报告书。 2.2 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保健品GMP要求,是否符合工艺配方要求,操作是否 按标准的操作程序执行。 2.3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是否填写正确、完整无误,各项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4 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限度。 2.5 如发生偏差,是否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是否正确、无误。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3生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 4将成品放行审核单及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交品品质管理部部长审核。 5品质管理部部长负责审核的内容包括: 5.1 现场监测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无误,与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各项 是否一致. 5.2 配料、称量过程是否经复核人复核无误并签字。 5.3 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无误。 5.4 中间体检验合格单是否完整准确无误。 5.5 物料平衡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产生偏差的部分是否严格执行偏差处理 程序,处理措施是否正确无误,是否可以保证产品质量。 5.6 成品取样执行批准的取样规程,取样符合要求。 5.7 成品检验执行批准的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复核人 是否复核无误。 5.8内外包装是否与实物相符。 品质管理部部长审核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无误后签名放行。

气割设备安全使用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气割设备安全使用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4738气割设备安全使用规范 Code for safe use of gas cutting equip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1氧气瓶和乙炔瓶性质 氧气瓶:常用气瓶的容积40L,瓶内氧气压力为15Mpa,可以贮存6m3的氧气。氧气瓶表面颜色为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乙炔瓶:乙炔瓶的容积为40L,一般乙炔瓶内能溶解6-7kg的乙炔,乙炔瓶的工作压力为1.5Mpa。乙炔瓶表面颜色为白色,并标注红色的“乙炔”和“或不可近”字样。 1.2气瓶爆炸事故的原因 1)气瓶的材质、结构和制造工艺不符合安全要求。 2)由于保管和使用不善,受日光暴晒、明火、热辐射等作用。 3)在搬运装卸时,气瓶从高处坠落,倾斜或滚动等发生剧烈碰撞冲击。

4)气瓶瓶阀无瓶帽保护,受振动或使用方法不当等,造成密封不严、泄漏甚至瓶阀损坏、高压气流冲出。 5)开气速度太快,气瓶迅速流经瓶阀时产生静电火花。 6)氧气瓶瓶阀或减压阀等上黏有油脂,或氧气瓶混入其他可燃气体。 7)可燃气瓶发生漏气。 8)乙炔瓶处于卧放状态或大量使用乙炔时,丙酮随同流出。 1.3气瓶的安全使用 1.3.1、氧气瓶 1)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并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

成品入库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入库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成品入库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未经审核的成品不入库,更不准出厂销售。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成品的入库。 三、责任:仓库保管员、质量监督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程序: 1 成品入库范围:包装完好、检验完毕且合格的产品。 2 入库验收: 2.1 成品入库单:逐项核对成品入库单中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与入库产品是否相符无误。 2.2 检查产品外包装:逐件检查成品的外包装,应醒目标明品名、批号、 规格、有效期、合格证。要求不得有错、漏写或字迹不清,不得混入 其它品种产品或同一产品不同规格的产品。逐件检查产品外包装是否清 洁、完好、无破损。 2.3 以上所有项目合格后,准予入库,登记成品入库总帐、填好成品库存 货位卡。 2.4 入库拒收:入库验收项目中有一项不符者,应拒收。填写入库拒收单 (附表),写明拒收原因,并有拒收人签字。 3 成品入库与成品发放不能同时进行。 4 成品入库后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5 未经检验的产成品不得入库,只能存放在成品库的待检区,挂黄色“待 检牌”。 6 生产包装结束后,由品管对收集整理齐全的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进 行初审,填写《成品放行审核单》并签名。 7质量监督员对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进行审核并签字,并安排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 8 质量监督主任进一步审核《成品放行审核单》与《成品检验报告单》, 无误后签名放行。 9 质量监督员将签发的《成品放行审核单》连同《成品检验报告单》一起 送达生产部。 10 车间填写好《成品入库单》(一式五份),连同《成品放行审核单》、《成品检验报告单》—起送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11 仓库保管员按下列程序接受成品入库: 11.1 认真复核《成品放行审核单》、《检验报告单》、《成品入库单》,如有疑问时查清;

乙炔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乙炔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乙炔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受震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会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2.9%--13%)。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

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 1.5- 2.0m3(h?瓶)。 11)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关系 环境温度(℃)<00-1515-2525-40 剩余压力(Mpa)0.050.10.20.3 2、运输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车、船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来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3、储存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在现场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

抽样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指导检验员正确地按 AQLI由样计划进行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确保物料、成品检验的判定符合AQL 标准之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进料、半成品、成品检验。 3.职责 检验员负责AQL抽样计划的执行。 4.定义 4.1.AQL : (Acceptanee Quality Limit) 接收质量限,是供方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水平,是用户能接 受的产品质量水平。 4.2.CR : (Critical) 致命缺陷。 4.3.Ma : (Major)严重缺陷,也称主要缺陷。 4.4.Mi : (Minor)轻微缺陷,也称次要缺陷。 5.作业细则 5.1.抽检方案依据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3 )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 n级。 5.2.样本的抽选 按简单随机抽样(见GB/T 3358.1-1993的5.7),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但是,当批由子批或(按某 个合理的准则识别的)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按此方式,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5.3.抽取样本的时间 样本可在来料时、批生产出来以后、批生产期间或库存重检时抽取。两种情形均应按 5.2抽选样本。 5.4.二次或多次抽样 如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 5.5.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5.5.1.检验的开始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指示,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5.5.2.检验的继续 除非转移程序(见5.5.3)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转移程序应 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5.5.3.转移规则和程序(见附件 1) 5.5.3.1.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 检验。本程序不考虑再提交批。 5.5.3.2.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5.5.3.3.正常到放宽

物料与产品发放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物料与产品发放管理规程,规范物料与产品发放,避免物料与产品发放过程中出现差错。 范围:公司所有用于生产所用物料如原药材、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辅助性物料及中间产品、待包装品、成品。 责任者:供应部仓库管理员、车间物料员、车间领料人员、发货内勤人员。 内容: 1.物料与产品按批发放,中药材、包装材料及生产辅助性物料的发放,按先进先发(FIFO)原则执行,辅料及成品的发放按近效期先出(FEFO)原则执行。 2.物料的发放在执行先进先发(FIFO)或者近效期先出(FEFO)原则的基础上,还应采用“零头先发,整包发放”的原则。 3.只有经批准放行并有合格状态标识的物料与产品方可发放,未经批准放行的物料与产品一律不得发放、使用。 4.应根据生产指令或者产品调拨单中规定的物料或产品的名称、规格、批号发放所需的生产物料及成品,根据《领料单》、《产品调拨单》发放生产物料或者成品的数量。 5.发放生产物料或者产品时应检查物料或产品的状态标识、标签情况,标识、标签应清晰可读,确保能充分识别物料或者产品的身份和质量状态。对于没有标识或无法识别物料或产品的身份或质量状态的物料与成品不得发放、使用。 6.发放生产物料或产品时应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情况,有无发霉、受潮、破损等异常情况。 7.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储存区从货位上挪动物料或产品,仓库管理员,生产人员、发货内勤人员应在发货区完成物料或产品的交接手续。 8.物料或产品的交接过程中,发放人和接收人均需要根据领料单或发货单仔细核对发放的生产物料或成品的名称、单位、批号、数量是否符合并满足需求。 9.发放过程中,物料或产品的进出台账和发放记录应能够准确反映物料或者产品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成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灌装、轧盖、灯检岗位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取样量 最终取样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全部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份供实验室分析用,2份作为留样品。 4.2取样方法 4.2.1 冻干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1.1 冻干粉针剂在生产过程中,灌装岗位人员应对以下灌装过程的样品进行标识存放:①开始灌装时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KS ”字样;②生产过程因异常情况(如设备维修、停电后重新启动灌装机或净化系统等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因素)停止生产后,重新开始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YC ”字样;③灌装即将要结束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JS ”字样,以上标识各取样不少于20瓶,总取样量见附表1。在生产过程中,QA 人员认为存在偏差的样品,有权要求灌装岗位人员进行标识取样; 4.2.1.2 灌装岗位人员对有以上标识的出箱样品,应进行单独存放; 4.2.1.3 轧盖岗位人员,应先取有以上标识的样品进行依次轧盖; 4.2.1.4 灯检岗位人员,按轧盖的顺序先对以上标识样品进行依次灯检; 4.2.1.5 QA 人员对以上标识的产品按轧盖前中后的顺序进行取样,分别从前、中、后样品中各平均抽取适量,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2 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2.1 按包装序号,分别从开始序号及结束序号样品中抽取; 4.2.2.2 生产过程异常情况(同上)的样品,QA 人员也应及时进行取样,每次取样数不得少于10瓶; 4.2.2.3 生产前、后及过程异常情况样品的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3冻干粉针剂、粉针剂理化检验样品与口服固体制剂全部检验样品取样 车间在产品内包装结束之后即可填写成品请验单通知QA 人员取样。QA 人员根据请验单上的内容,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在外包装生产线或待包装产品中间站进行随机取样,取样面应分散,广泛,不能集中在某一区域,取样单位以最小内包装单位为准,取样量参照下表,一般由产品的包装特性而定。 QA 根据本批产品数量(件数),计算好抽样件数,并拟定取样数量: n ≤3时,每样均抽;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2 n +1件; 取样量应能满足理化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总取样量见附表1和附表2。

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97395 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一般规定 1.1 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2 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戴有色护目镜。 1.3 搬运氧气瓶、乙炔气瓶时,必须装好防振圈,避免碰撞、振动;使用保管中应避免曝晒和火烤。 l.4 在焊接作业场地10m距离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5 焊割工作前必须检查焊割工具性能是否正常,特别应检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阀是否有效。 1.6 使用氧气时,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缓慢开启阀门。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卧放。 1.7 气瓶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不应小于5m。气瓶离作业点距离不得少于lOm。 1.8 在禁火区内进行焊割前,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作业。 1.9 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以确保计量准确。 1.10 氧气瓶及压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1 氧气表和乙炔表冻结时,不准用火烤或锤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 1.12 在容器及舱室内焊割时,要设监护人、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95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成品、半品取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检验证方能上岗操作。 2.取样人员必须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整齐,取样场地安全通道通畅,无废乱钢丝头。 3.取样架焊接必须牢固可靠,钢丝在成品取样架上应按规定位置进行吊放。每个取样架上的钢丝不能超出取样架的3/ 4. 4.取样架上的钢丝不应混乱,盘与盘之间能自动分离。 5.取样时,取样工应面对取样架,精神集中,必须二人以上操作,严禁一人取样操作。 6.取样时,步骤一致,互打招呼,寻找一端钢丝头时,必须在有人监护下寻找取样。 7.取样后钢丝甩头应符合工艺要求,严禁甩头过厂造成戳戴伤和碰伤。 8.分级时要注意周围环境,严禁盲目堆放分级。

原料、成品、包装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28170 原料、成品、包装仓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原料、成品、包装仓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上岗操作。 2、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方可动火。 3、搬运包装材料装车要整齐,装车离地高度不准超过一米半,推车注意来往行人,防止撞伤、车轮压上脚。 4、堆放储存各种包装材料或成品,不准堆积过高或倾斜,防止倒落伤人。 5、提取成品货箱,遇有层叠堆高必须从上而下

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2.9% -- 13%)。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11)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关系

环境温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2、运输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车、船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来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3、储存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在现场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超过40瓶的乙炔库房,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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